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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国家“购机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支持拉动,*县拖拉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拥有量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数量迅猛增加。目前,全县农业机械近20多万台,其中:加工作业机械19.8万台,拖拉机2100台,田间作业机械1200台;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达18万人。
随着农业机械的发展,*县农机监理站从1988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组织带领全县农机监理人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县、乡(镇)、村(居)层级及驾操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任期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和农机驾操人员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新亮点。特别是2003年以来,在全省首先开展了“五个一”文明服务、实施安全学习查验卡、“三盯”责任制等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平台,促进了全县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近年来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认真解决。
二、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管理机制不健全,部份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失控。2003年以来,*县先后开展撤乡建镇、撤区并乡等乡镇机构改革,乡镇由原来80多名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减少到28人,按县委、政府当时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每个乡镇必须配备1名由财政供给的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到目前全县43个乡镇仍有15个乡镇未配备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同时,还有3名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已达到退休年龄,由于工作无人员接替,也无法退休。
二是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人员编制偏少,配备不到位,工作压力大。1988年,县编委按照省编委的有关文件,给县监理站下达了8名编制,当时*低于全市其他3个县、区的编制人数。在县监理站的多次请示报告下,到2005年县编委才给县监理站增编2名。增编后,县监理站在编人员仅有8名。由于过去监理站工作量大,人员不足,1998年聘用了2名临时合同工。在有编无人的情况下,2名临时人员在县监理站工作长达10年之久,已成为农机安全管理技术骨干,但也未能解决其编制和性质。全县幅员辽阔,农机安全管理任务重、责任大,2008年县监理站从乡镇借调了2名人员,才保证了外勤安全检查人数。
三是法规不健全,农机安全监理左右两难。2005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没有明确农机安全监理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和乡村道路行使安全检查权、违章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但是,由于山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市、县政府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角度,把拖拉机和乡村道路一再明确给农机监理机关管理,如发生拖拉机事故则要追究农机监理机关的责任。从而使农机监理机关对拖拉机和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形成了左右为难的工作局面,不管市、县政府有要求,管得来法律又没明确。这都是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表现。由于近年来,*县委、政府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高度重视,工作上给担子,社会地位上给面子,先后为县监理站解决工作经费、检测设备等资金达20多万元,县监理站更进一步强化了农机安全的管理,在县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监理形象。
四是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执法不规范。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农机安全检查,是依据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事的一项行政执法活动。那么从事执法活动,应当保证执法的严肃性。但是,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中,由于乡镇人员待遇低,财政又未解决监理人员着装经费,相当一部分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便装执法;个别人员执法证件不齐,随意执法时有发生。加之,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仅配备1人,要搞好日常农机安全检查从客观上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制约性。
五是县监理站“参公”性质得不到解决,工作经费不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农机监理机关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要职能。县农机监理站从事农机安全管理,既属于行政执法单位,又属于社会公共行政服务单位。从1984年建站以来,县编委多次明确县农机监理站属参照公务员行政执法单位,但从解决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及福利一直按事业单位性质。县农机监理站的工作性质与享受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极不对称。同时,监理站机车入户、申办驾驶证每年收取工本费、考试、检验费仅只有2万佘元,财政下拨人平办公经费4000元。监理车常年从事农村农机安全检查,每年开支燃修费仅这一项就达5万多元,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加之,监理车已达到报废年,也未得到政府的解决。
三、解放思想,努力探索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发展
农机安全监理是促进农机化发展的保障措施。2008年、2009年两年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针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开拓创新,奋力拚搏,认真解决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的突出问题。
一是提高各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监理的认识。同志早就说过:“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业机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具,农机安全监理是促进农机化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为此,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要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监理机关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者说应该由政府部门解决的问题,以确保农机安全监理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果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离开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就难以得到科学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县农机监理站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使县委、政府了解掌握监理工作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县委、政府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帮助县监理站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协调县人事部门举行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或从大中专生中选拔、乡镇多佘在职人员中调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18个乡镇农机监理人员空缺和县监理站2个编制人员空缺。同时,要按照省编委的规定,根据*现有的农业机械拥有量,需要重新核定县监理站编制人数(应当核编人数15人,至少编制12人)。如果人员不落实,工作就不能到位,要做好监理工作只能成为一句空话。
第二,协调县财政部门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监理车不属于单位一般性工作用车,它的任务是常年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农机事故。*辖43个乡镇,幅员辽阔,乡村道路四通八达,拖拉机又是农机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县监理不能保证有2台监理车从事日常安全检查,就难以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加之,常年开展农机安全检查,车辆燃修费增大,监理车燃修费每台每年要耗费5万多元,财政应作特殊解决,不能按单位一般性工作用车划拨,才能保证其正常工作运行。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监理人员个人负担20%、财政负担80%解决农机监理人员统一着装,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理形象。
一、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㈠全面完成2009年市政府下达的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重大以上事故为零,较大事故起数为零,未超过前3年平均数。
㈡农机监理业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拖拉机业务方面
全市共新入户拖拉机126台,报废57台;完成拖拉机检验3867台,交强险投保3777台,商业险投保3743台。
2、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业务方面 3、贯彻农机安全生产制度方面 4、农机安全宣传方面 5、开展农机行政执法方面 二、主要亮点
㈠与市安监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全面启动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全市共规划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区县3个,示范乡镇7个,示范村21个,示范户300户。
㈡全市农机监理业务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年印发规范农机监理业务方面的文件2个,主要涉及省农机监理网络办证系统的使用、《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贯彻、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牌证发放等业务,从源头上加大了防控监管的力度。
㈢农机监理“全面监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机监理部门全面开展了对微耕机、青饲料切碎机等具有人身伤害危险的农机具的监管工作,并将微耕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及其操作手纳入牌证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农机手的安全作业意识,减少了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㈣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继续探索实践联合执法、农机车队管理等拖拉机监管新模式,全市绝大部分区县已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农机车队管理制度。
㈤农机安全宣传取得好成绩,在省级专业杂志《四川农机》刊载文章、信息4篇。叙永、合江两县农机监理站分别荣获“吉峰杯”农机安全知识竞赛金奖和三等奖。
三、主要措施
㈠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㈡加强农机安全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关键。按照安全生产台账管理的要求,根据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我们对以往的制度和政策进行了重新清理,分门别类,重点建立了以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农 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农机安全生产人员、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农机监理物价许可、农机监理入户许可、农机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监理台账。重新调整了市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重新修订补充了《××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风险保证金制度》,新印发了规范拖拉机注册登记工作的3个规范性文件,召开市级农机安全例会4次。
㈢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扎实推进
根据农业部、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全市开展农 ㈣认真开展农机安全明查暗访督查工作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活动的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市农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分片包干,采取暗访、突访等多种检查形式,不定期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明查暗访组成立以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和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进行了大检查,共开展明查9次、暗访3次督查工作。督查对象有农机监理牌证发放单位、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农机专业大户、农机车队、农机维修厂,全年共检查46个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台账不完善、拖拉机脱检等问题,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善。通过明查暗访,发现了问题,及时排除了隐患,从源头上严防严控事故苗头,推动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平稳有序开展。
(五)狠抓拖拉机源头治理和监管
2009年,在开展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中,全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按照拖拉机检验标准,认真组织拖拉机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对参加检审的驾驶员重点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员申领和使用规定》,并统一发放了《安全知识读本》,做到人手一册。在进行年度检验工作前,由有资格证书的农机维修二级以上的企业进行二级以上维护保养、检测,在取得二级维护以上的合格证书后,再由各区、县农机监理检验员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特别是对拖拉机的车身、方向、刹车、制动、灯光、放大字等进行认真逐一的严格检验把关。对安全设施如手刹、灯光、制动等不合格的,督促更新或进行维修调试,直至检验合格为止,不放过任何细节。
在拖拉机注册登记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农机局许可文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入。要求区县检验员要有2人现场亲自验车,将拖拉机车主填写的注册申请表、提交的拖拉机技术资料与现场实物拖拉机核对无误后,方可受理注册申请。
在拖拉机驾驶员考试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科目考试。对经驾校培训的学员,申报各区、县农机监理站后,由市监理所派人对各区、县的申领驾驶证考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对不能派人进行现场监督的,由市监理所直接委托经省总站培训合格有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申领拖拉机驾驶人员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驾校重新学习。
在拖拉机车主和驾驶人安全学习方面,各区县农机监理站以农机车队为主体,联合驾协、交警、运政等部门,定期督促各农机车队开展对所属拖拉机车主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学习,并在驾驶人的安全学习证上签章做好每期学习的记录。
四、存在问题
一是农机安全监理设施仍然非常薄弱,安全监管手段原始落后,安全检测全靠人工凭经验作业,造成拖拉机驾驶考试和安全检测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
二是由于全国、全省拖拉机政策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我市周边省市和省内个别地市州异地跨区域办理拖拉机入户和超标准办理拖拉机入户现象严重,给我市农机安全生产造成较大的隐患。
三是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经费无保障,无法形成有效的长期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导致拖拉机脱检脱保现象严重,形成较大的农机安全隐患。
五、明年工作打算
㈠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整机、青饲料切碎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的源头监管工作,加强农机监理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严防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㈡继续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全面启动农机监理网络办证和岗位规范管理工作,重点落实好农业部的两个规范。做好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全市农机监理装备建设上台阶。
㈢推进农机安全“全面监理”工作,加强对微耕机、青饲料切碎机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的安全监管。
1.正确处理行政执法和为民服务的关系
农机监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首先要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要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上,想农民群众之所想、急农民群众之所急,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取信于民;要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在行政许可范围之内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权,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淡化权力观念。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积极主动地接受群众的监督,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不符合依法行政的陋习必须克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正确处理农机培训与监理考试的关系
农机培训是拖拉机驾驶人学习掌握农机知识、安全常识、驾驶技能的一项基础工作。考试合格发给拖拉机驾驶员结业证书,然后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试。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考试是对农机培训单位考试合格的拖拉机驾驶申请人,通过理论试卷、桩考、路考、农田作业、挂接农具等理科和术科考试后,成绩合格的发给相应准驾机型的拖拉机驾驶证。没有取得农机培训单位的结业证书的拖拉机驾驶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不允许参加考试。但在考试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着管理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考试,降低考试人员的标准,以至出现人情票、关系票、后门票等违纪、违规的现象。
3.正确处理机车检验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农机安全生产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技术水平,首先要提高拖拉机的技术状态和管理水平,其次是拖拉机检验的质量,一般的拖拉机检验都是以手工操作为主,主要对发动机、传动系、制动系、灯光信号装置、外观、机架等部分进行直观的检验,由于农机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责任意识和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缺乏科学的客观评价,检验质量难以保证。部分单位虽然购置了一部分检测设备,但有的出于收费标准考虑,没有按照严格的检验标准去检验,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组织农机监理、鉴定、培训、修理、推广等部门加强监管、尽职尽责、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千方百计地教育和引导养机户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遵守有关规定。同时要与公安、工商、安监部门主动配合,对农机生产企业、交易市场、流通领域进行全面整顿,对擅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对严重老化或难以修复的拖拉机要强制报废。
4.正确处理宣传教育与违规处罚的关系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是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违章人包括违章造成的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实施处罚,是行使行政职权的强制力表现,是维护良好农机作业秩序的保证。但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违章处罚必须遵循从轻、免于、不予处罚的原则。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是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行政执法的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理念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虽然全国农机安全水平平稳好转,重特大农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特别是农用车违章载人、无牌行驶、驾驶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潜伏着严重的事故隐患。因此,农机监理人员要从关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秩序和环境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面认真地履行好农机安全监理的职责。
2.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宣传,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加强宣传,防患于未然是农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农机监理工作的执法地位和农机监理机构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为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与政策依据。目前,许多地方由于宣传不到位,致使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法制意识淡薄。一部分机手甚至认为“农机监理只是收钱”,不愿意积极配合,逃避管理。针对这一情况,乡镇农机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对机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以举办农机教育安全讲座、播放农机安全知识录像等方式,教育机手、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标语、展出图片、宣传车和召开事故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多视角、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其操作、保养技术水平,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使之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讲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注重安全生产,能够自觉遵章守纪,减少违章现象发生,杜绝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做好“农机安全村”建设,使农机监理的责任更明确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S2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333062
现阶段农业生产中农机使用数量不断增加,农业安全生产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可以预防农机安全事故,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为农业的生产安全做出贡献,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1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设置不完善
农机的安全生产还没有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之中,这也使得管理部门对农机的安全使用情况没有足够的重视,地方政府也对其进行了忽视;在农机安全监理的工作开展中并没有比较完善的法规制度对其进行支持,使得相关的执法工作不能定期有效的开展,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所处的环境以及监理对象都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容易发生机构职能交叉的问题,如果对这一问题不能进行解决最终就会造成监理工作得不到真正的落实。农机安全监理的相关设施的缺乏以及农机保险的问题都比较严重,为农机的安全增加了很大的隐患,在农民使用中缺乏相关的安全生产意识,思想比较落后,为农机安全监理的有效开展增加了难度。
1.2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操作技术不足
对农机质量进行检测时仍使用传统方法,没有借助自动化设备来完成,检测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工作效率偏低,没有形成完善的系统,工作开展形式也不规范[1]。农机安全监理的工作人员薪资待遇较差,单位中一些优秀的人才容易不安于现状而另谋职业,使得人才的流失比较严重,专业人才不稳定,造成了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不足,形成不了完善的体系建设。而且监理人员由于待遇较差容易削弱其工作的积极性,而且也不能对工作进行创新,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进行及时的上报处理。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还存在驾驶员文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大多数的农机操作人员都是农民,他们普遍都没有进行过专业的知识技能的学习,对机械的安全使用规范也并不了解,对安全监理的相关标准也不清楚,对农机的养护维修也不及时,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的对策研究
2.1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不顺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安全知识宣传不力造成,因此,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该积极进行农机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在进行安全监理的宣传中可以通过制作安全知识手册在农民群体以及农机生产企业中进行发放,监理人员也可以深入到农村一线对农民的农机生产活动进行讲解、进行知识技术的沟通,使得农民能够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农机的购买与使用过程中能够按照相关的规范去操作。政府应该积极的支持这一宣传工作的开展,不能出现懈怠,而且要对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质量与效果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的工作加入到农机生产、销售等环节之中。
2.2 完善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服务水平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检查农机生产与销售厂家的安全许可,验证农机的安全性,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提高农机的安全应用[3]。对整体的农机销售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这样有利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监理人员具备管理与执法2方面的职能,可以在发现农机违规生产销售的问题时对个人或者企业实行惩罚,主要是通过教育手段来使其增强安全意识,处罚的数额不宜过高。在工作开展中还可设立突击小组,对农村的农机使用状况进行突击检查,对检查合格的村庄提出表扬,使其能够起到一个榜样的作用。原有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由农民提问,监理机构解决的形式开展的,其服务水平比较低,在现阶段农机监理人员应该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服务素质,在农村设立监理服务点,对出现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提供上门服务,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工作。
3 结束语
在当前农机的快速发展中,对农机推广工作的要求也在逐渐的提高,尤其是农机监理工作中还存在比如监理制度不完善、农机安全隐患等问题,使得不断出现一些农机安全事故,所以在今后的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中需要不断的加强法律规范,提升人们的安全生产认识,增加政府投入,提高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视,为农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