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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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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法

农机安全法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09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年度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农机行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农机管理单位、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机销售商家等单位健全安全生产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内容。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农机领域内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路段、重点场镇、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坚决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抓好农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在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在路检路查中,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凡违法载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区农机局“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理科,陈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三项行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考核。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对整个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督办工作。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三项行动”工作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以及图片、专栏、标语等各种资料,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农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

1、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一是各镇农服中心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机车、机手、营运单位或个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核对底数,严格把好源头关。二是强化对辖区内相关运输公司、采石场、预制板场等企业的农机安全监理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难以整改的及时将情况上报政府。三是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镇道路交通(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重点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或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做到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发现一起,马上消除一起,决不放过,决不姑息,对不能提供拖拉机合法来历证明和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收缴,属报废车和拼装车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解体。属盗抢车的,一律移交公安刑侦部门处理,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切实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出的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农机事故隐患台帐,限期整改和销号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认真制定方案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活动目标、内容及措施,同时要将活动安排细化到岗到人。请各镇农服中心于每月26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报到区农机局监理科,11月25日前报送“三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严格责任追究

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

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农机安全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执法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1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和问题

1.1 监理机构责权问题

我国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机构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责权的不对等问题。这一问题极有可能造成监理执法活动进行的障碍,例如在执法活动中,如果责权不明,很容易导致分工不明确、重复监理、漏掉监理的状况产生。《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明确了农机部门是拖拉机的主管部门,同时《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负有管理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责任,但矛盾的是,监理部门对于拖拉机和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不具有检查和处罚的权利。这一状态导致了安全监理部门对拖拉机等安全监理问题执法过程中极大的障碍,使得安全监理工作不能够顺利进行。

1.2 监理机构管理体制问题

在目前的实际实践中,我国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没有一个专门化的部门,通常是通过几个机构整合而成的,特别在基层机构中,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与农机站、农业站相结合来管理的情况并不少见,从而导致农机安全监理方面的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的匮乏,使得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能实现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的状况。

1.3 监理人员规范问题

在监理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可以发现,我国的农机安全监理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特别是专业素质。不少监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注重其行为的规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力度。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于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对其执法技术人员的培训不到位。由于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人员变动通常是较大的,所以对于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相当的缺乏,给培训方式造成了障碍,因此,要从源头解决这一问题,则需要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问题做一个深入的探讨。

1.4 监理手段和装备问题

我国的农机安全监理在硬件设施上也有待加强。我国监理手段相对来说较为落后,通常是通过监理人员的观察、触摸、接触等手段进行的,对于利用装备进行的监理活动十分缺乏。在监理手段方面的优化需要对传统的监理检验方法进行改造,更多地利用监理检查设备来进行检查,并以传统检查方式为辅助,这样才能高效完成监理工作。

2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和服务要点及策略

2.1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和服务要点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遵从以下几个要点:

2.1.1 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在各行各业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也不例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工作,对于安全的把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进行职业活动中职业道德能够有效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监理人员应当遵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忠于职守、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

2.1.2 资格的把控

在监理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要做好把控发牌办证这一关,要在拖拉机、收割机等符合各方面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办证发牌,并采取登记、进行安全方面的检验。对于农机操作人员要进行职业操作考核,通过者才可以发牌。

2.1.3 队伍素质的提高

提高整个农机安全监理队伍的素质是农机安全监理体系中的根本问题,其核心在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特殊性使得监理部门的人员流动较大,因此缺乏专业性较高的核心人才,人力资源方面十分匮乏,因此要提高队伍整体的素质,要从人力资源下手,着重培养一批核心监理技术人员。可以分批、分等级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例如可以将技术人员分为初级岗位的培训和专业岗位的培训,以便大大节省培训所耗成本,增加培训效果和效率。

2.2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和服务策略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和服务在策略上可以分为2方面的内容,在于管理层面,要做好监理执法工作和服务工作,一个完备的管理体系是不可缺少的,对于管理系统的完善除了在管理制度上的努力外,加强管理体制中的硬件设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在于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中法制体系的建立。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法制体系主要组成结构包括立法、执法者、执法对象以及执法行为,完善法制体系就要完善执法方面的规范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将监理工作落实到位,本着服务人民群众的基本精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理执法活动,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切实实践、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农机安全法范文第3篇

农机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设在市区农村发展局农机站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明确任务,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工作目标2012

结合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促进各有关部门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使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7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段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特点,加强“三夏”期间的农机安全监管,检查投入跨区作业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作业的驾驶操作人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等农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等主题,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

3.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安监、交通等部门,发动人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挂牌后改装、以及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第二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

1.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检查,保障参与作业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检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指导督导做好“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农机安全作业,加大对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农村路段的检查力度,查处运输作业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确保秋冬季农忙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落实秋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3.认真总结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工作措施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计划和工作措施,要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除了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外,重点要在节假日、农忙时节等关键时期安排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1、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在道路外的镇(街)、村道和田间、场院组织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要摸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员管理情况,发现违章行驶的,要责令改正,并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证、年检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对擅自改型改装的,要求限期恢复,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2、对道路上违章行驶的拖拉机,要将情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和无证驾驶的现象。

3、要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查处力度,非法改拼装窝点一经查实,要主动协助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严厉打击。

4、要按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要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拖拉机产品公告的,一律不予登记;要规范和严格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加强源头管理。

5、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工作要与农机安全宣传工作相结合,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6、在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工作中,遇到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以取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区农村发展局农机部门按照各阶段工作进度将组织对各镇(街)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布置安排、工作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了解本辖区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农机安全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机;安全;全面监理

中图分类号:S2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5-0127-1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科学合理地划分农机安全监理的范围

农机安全监理主要职能是负责在农村区域内活动的所有农业机械(包括农用运输车及变型农用运输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核发证件及其驾驶员(操作手)的技术考核,并对在乡村道路上进行运输和田间场院作业的农业机械开展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理。

二、农机安全监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

农机安全监理是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对农业机械实行安全监督管理。用以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促进农机技术状态完好,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因此,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范畴,而不是目前代行国家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应保证足额到位,按时兑现工资,同时要提高基层农技监理人员劳保,福利等待遇,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三、理顺现有农机安全按监理体系

农业部已正式组建国家级的农机监理总站。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省、地(市、州)、县农机监理部门机构的设置,应借鉴公安交警部门的设置方法,便于对外协调。在乡、镇增设农技监理分站,作为县农机监理站派出机构。近几年来,在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上也暴露出某些弊端,阻碍着监理事业的发展。我认为,根本问题是目前农机监理机构设置不够完善。以县级为基础的监理机构已经不适应当前农业机械发展的要求,在乡、镇监理农机监理分站,才是全面实施对农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从农机监理工作职能来说,农机监理人员的工作在基层,必须深入到基层才能完成其工作任务。从监理工作领域和服务对象来说,农机监理工作的重心在广大农村,搞好基层农技监理机构建设,才能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的管理。

四、垂直管理

省、地(市、州)、县农机监理部门人事权要实行全省统管,要逐步过渡到省、地(市、州)、县农机监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以保障上下联系,政令畅通。全国药实行统一的农技监理制服,体现农机监理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要加强农机监理队伍的自身建设,组建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的高素质的农技监理队伍。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要严格监理人员的选配标准。要对全县现有农技监理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考核。要定期对农机监理员进行综合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执法水平。

五、创造良好的农机监理外部环境,减轻农机手负担

走农机安全监理法制化、规范化、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一体化道路,推动农机监理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调管理,为农机安全监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要对农田作业的拖拉机给予专项补贴,确定减轻有机户的负担。

六、加强拼装、改装管理

全面整治擅自拼装,改装的“变型车”(包括改成拖拉变型运输机、农用运输车),对擅自拼装,改装的“变型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治理,要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进行从严惩罚。一是堵住擅自改装的“变型车”的源头。对非法拼装,改装的“变型车”要依法从严惩罚;二是严格检测鉴定。对于已经改装、改型的车按照有关法规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进行严格检测鉴定,对于符合标准并经检验鉴定合格的车给予挂牌入户,对于检验鉴定不合格的给予强制报废;三是严禁非法拼装、改装的“变型车”上道路行驶。

七、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全面监理

农机安全法范文第5篇

1、农药对果蔬安全影响

利用农药对果蔬病虫害进行化学防治具有作用迅速、效果显著、方法简便等优点,是目前农业生产中一项很重要的防治措施。农药防治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果蔬生产,但长期以来人们片面追求高效,大量使用化学农药,使果蔬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直接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农药使用在果蔬上之后,绝大多数都会因各种原因转化,但同时也会在果蔬产品中少量的残留,而残留的这些农药,如果长时间被人体摄入,就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同时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也造成果蔬失去原汁原味,成为果蔬产品进入大中城市、出口创汇的制约因素,影响了果蔬生产的经济效益。因此,农药的危害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对使用农药所造成的后果予以关注,制定相应的措施,尽量减少农药对人体以及环境的危害。

2、减轻农药对果蔬不利影响的方法

2.1种植抗病虫果蔬品种

在种植果蔬产品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量选择抗病虫的优良品种。通过种植抗病虫品种(包括转基因抗病虫品种以及组培脱种等),可大幅度降低病虫害的发生,从而在种植过程中减少或不施用农药。例如我国培育的番茄“中杂8号”、“中杂9号”等品种,生产出来的番茄不仅品质好,果形正,畸形果、裂果少,还能对多种常见的病害有很强的抵抗力,从而大大减少农药的使用量,从而减少对环境以及人身的伤害。

2.2合理选用、适时使用农药

现代农业发展与农药密不可分,现阶段果蔬生产还无法彻底杜绝农药的使用,在这种前提下,要想尽量减轻农药对果蔬的污染以及对人体的危害,首先要合理使用农药,根据果蔬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及抗性,选用适当的农药品种。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以及安全间隔期等。禁止或限制高毒、剧毒农药在果蔬生产中使用,尽量选用高效、低毒或无毒、无污染或污染轻的农药品种。同时正确的用药浓度、恰当的用药时机、适宜的用药方式等,对果蔬的安全也很关键。正确轮用、混用,以最少的农药用量获得最大的防治效果,以避免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制定安全间隔期,减少喷施次数,要根据安全间隔制订最后一次施药的时间,以控制农药残留量在安全期以内。并且根据作物调节、防治需要,减少施药次数,特别是临近收获和采收后施药次数,可有效地降低农药残余量,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2.3使用无污染的生物农药

在主要使用高副作用的化学农药的今天,可以通过使用具有对生态环境影响小、低毒、无残留、作用迟缓、持效期长等特点的生物农药对果蔬病虫害进行防治。例如Bt乳剂,伊维菌素、木霉素、蜡蚧轮枝菌、阿维菌素、虫菊素、白僵菌、烟碱、苦楝、苦皮藤素、印楝素或参碱等。使用生物农药有着传统农药不可比拟的作用,是未来农药使用的发展方向。

2.4加强对农药的使用管理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考虑到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分散、农民使用农药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对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了禁限用措施。目前已禁用了包括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内的23种高毒、高风险农药,禁止所有高毒农药在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上使用。因此,只要按照规定使用农药,打过农药的果蔬产品不会对人的健康产生影响。同时要加大农药监督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定期公布蔬菜田禁用农药名单,禁止剧毒、高毒农药在果蔬生产基地销售和使用。农药生产企业应及早调整产品结构,发展安全、高效、经济的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为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发展无公害果蔬可持续发展服务,加速实现我国蔬菜产业从数量扩张型向产品优质型的转变。

2.5加强对果蔬农药残留的检测

随着农业栽培技术的不断改进,果蔬的生长周期不断缩短,而随着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果蔬的病虫害呈越来越严重的状态。因此,在现阶段果蔬生产过程中,果蔬产品要经过施用多次的农药才可以上市,而连续多次的施用农药会严重的污染果蔬产品,使果蔬产品上的农药残留物超标,从而会直接或间接的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要对果蔬上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农药管理机构应在果蔬销售市场、生产基地和果蔬集散地建立农药残毒快速检测站,对上市果蔬进行检测和管理,阻止含有高残留农药的果蔬流入市场。要加强立法和研究工作,使我国尽快形成一套完善、有效的监督、检测体系,使包括果蔬在内的农副产品农药残留的抽样检测经常化、制度化,以便有效地控制农副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

2.6加强果蔬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努力研究开发果蔬园艺产品安全检测技术和相关科技设备,建立果蔬农药残留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建设规范的果蔬农残监测监控制度。重点在果蔬生产基地、果蔬批发市场和经营果蔬产品的超市等流通、加工环节配备仪器设备,充实检测人员,提高检测水平,逐步扩大检测规模,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法律宣传和技术指导力度,利用新闻媒体、专家访谈、发放资料等措施,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不断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农业部门要做好果蔬生产基地监管工作,加强果蔬生产基地过程监管,加强对品牌产品的抽检力度,发现检测不合格产品,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同时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果蔬产业化、品牌化建设。

2.7建立高标准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要获得安全、洁净、无污染的果蔬产品,必须调整果蔬产业结构,以提高质量安全卫生水平为核心,努力发展无公害果蔬。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必须以环境监测和职能部门对产品定期检验为保证。基地要远离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医院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源。要求土壤结构良好、质地疏松、有机质含量高、蓄水保肥能力强、地下水位低。在生产过程中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逐渐形成一整套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管理上,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搞好基地周边环境的治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要尽量的施用有机肥料、生物肥料、生物农药,逐步减少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的施用。当必须施用化学肥料以及化学农药时,要合理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安全的农药和化肥,减少对基地土壤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果蔬有害物质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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