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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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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基建财务管理 项目竣工决算 财务审计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审计人员依法对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财务监督的重要工作。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和民生的发展,基建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作为财政批复竣工决算的重要依据,审计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进行简单阐述。

一、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

竣工决算审计是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颁布的《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建工程的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进行审计,其审计内容概括来讲是基建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的所有实际费用支出情况,通常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器具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审计。

从审计工作的监督性和精细性来说,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依据与执行部分,比如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概算的依据、内容、执行情况等;二是费用部分,比如工程资金的渠道、实际投入、到位资金、建设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建设成本及使用、结算、入账等情况,资金结余、债券真实性等情况;三是交付使用财产的完整性、手续的齐全性、成本核算的正确性等;四是报废工程的报废原因及鉴定情况;五是工程扫尾阶段的未完工量及预留资金;6、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决算资料的完整性,说明书的完整性,审计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

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一般分为审前调查、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结案和审计档案五部分。

第一步,基建处在接到工程建设单位送达的审计材料及资料后进行登记,之后收集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对送达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料全部退回并符函原因,符合要求的送交审计处,进入审计的下一阶段进行待审。第二步,进行审计实施前的准备,主审制定审计方案,草拟审计通知书。第三步,进入审计实施阶段。在此阶段,可分为审计处审计和审计处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处(或社会中介)、基建处相互配合实施审计。第四步,审计处(或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审计的实际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进行意见征集,编制反馈意见说明书。基建处收到审计报告后,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第五步,由基建处将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整理归档。

三、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

审计是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项目顺利运行的重要监督手段。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因素,使审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原来费用归口的时候项目二级或三级明细入账错误;或者项目窜户都会导致在决算过程中与财政拨款金额不对等,还有开发区有许多零星工程,通过任务书来下达,这些零星工程在做财务竣工决算是要特别仔细,因为零星工程每年都有,先要查出当时是入哪一年的零星或是不分年份的零星,这种种情况都需要通过审计来重新核查,最后根据审计后的批复使所有入账费用归集到固定资产中,并与财政拨款对冲来结平该工程项目。因此加强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四、审计对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审计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中是一项客观独立的监督,在基建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是保障国家财产有效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监督手段。

(一)强化财务控制,实现财务监督功能

由审计法的规定可知,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对国有资产的合法使用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效益进行审计,这从根本上保障了国家基建资金的有效利用,减少损失,促进投资效益的提高。同时,财务审计无论是对基建部门还是工程施工部门来说,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的财务体系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通过审计,促使基建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

从现代审计的范畴看,审计监督是现代意义上的财务监督,现代财务监督已不仅仅局限于会计收支,更拓展到整个项目活动范围,因此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从项目整体进行把控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控制违法行为,端正行业风气。

宏观上讲,竣工决算审计独特的经济监督地位和监督职能能够给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反馈信息,审计结果能够帮助有关部门调整监管体系,保证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微观来讲,基建竣工决算审计从财务上监督企业是否合法有效的使用国家委托经营的资源,其效益是否具有经济性和有效性。一方面,通过审计部门对国债资金流向的审查,可确定国债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安排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通过审计可有效确保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使基建资金专项专用。同时,对于征地拆迁费用的审计,可有效防止征地拆迁费用层层截留,验证施工地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另一方面,对于完工后不能显现的隐蔽工程部分,竣工决算审计可以验证工程项目的真实性,推算隐蔽工程的造价成本。

竣工决算审计能够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随着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加强,工程建设中层出现的设计浪费、高估冒高、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取费级次等想象可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避免腐败产生。

参考文献: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在实践与实务中,影响审计质量的原因很多,其中审计方法不当是影响审计质量重要原因之一;不当的审计方法也有许多种,如抽项审计法、重点审计法等,本文针对这些不当的计方法进行一一分析,指出其弊病,提出并倡导正确的审计方法。

1.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

从大家论述的来看,我觉得有必要谈一下工程竣工结算的概念,因为发表的文章中题目大多数是关于预决算审计的,但文章却不谈预、决算审计,而只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可能是对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的概念不理解。工程(施工多头开户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资金分散,不易管理,给审计稽核和财务监督工作带来困难。同时事业单位的票据管理存在许多违纪问题。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费用开支不透明,导致经费紧缺。

2.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措施

通过发现以上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解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措施。以达到科学、合理、规范地进行事业单位财务账务的处理。

(1)提高领导者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领导者应该观念创新,确立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要加强成本管理,树立成本观念,有效地把握和预计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树立市场化的观念,面向市场开源节流,壮大经济实力。

(2)加强预算管理。针对预算编制 ,应该充分认识预算编制在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同时预算编制的准备期可以适当延长,充分预见各因素,安排充足的编制时间,为科学预算提供条件。 另外, 事业单位应将收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广泛听取意见,收集各部门的资料,汇总后交领导和群众讨论,反复协调与平衡,实行预算内外综合统筹,进一步细化收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按项目、时间、进度支出,不准随意变更预算项目。

(3)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应该加强资产清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以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确立以“钱物分离、互相牵制 、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合理分工,明确职责。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双人保管,相互制约。 规范事业单位大宗物品管理。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增加物品采购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和政府采购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

(4)加强货币资产管理。规范银行账户,加强票据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银行开户和收支事宜,不出借出租账户,不公款私存。票据由会计人员负责购买、保管,不使用不合规票据,收据不跨年,剩余部分盖章作废。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遵守现金使用范围;不挪用及白条抵库,不保留账外现金;高度重视往来款项的管理,把往来款项的清查登记与改进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建

立项目决策负责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透明开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部门、单位领导依法理财的意识,增强责任心,民主理财。

(5)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各单位应规范财务核算 ,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控制,细化责任。不相容职务分开,保证资金安全;定期核对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健全内部财务制约机制,实行分级授权制,规范大额资金的流向。 国库集中支付将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集中起来,便于财务处对下属各部门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控制预算的实施,保障单位整体预算目标的实现,杜绝预算部门私设“小金库”,截留预算外资金等违规行为。

3.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方法有很多种, 从审计人员实际操作的和一些报刊杂志介绍来看,大约有全面审计法、增减审计法、重点审计法、抽项审计法、指标对比审计法几种,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采用哪种审计方法。正如一些文章介绍的那样,要根据工程的规模、造价的大小、难易程度、时间松紧等因素来确定,对此做法和看法本人不敢苟同。 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最终审计部门要根据工程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 业主和承包双方要以审计报告作为他们最终价款结账的依据, 就是说审计报告直接涉及到业主和承包方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最新调查显示,这两年来,由审计报告不严谨引起的经济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 这表明业主和承包商中至少有一方对审计结果不满意也呈上升趋势,这种趋势给审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审计部门要对审计结果负责,对社会负责。 为了使业主与承包方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也为了审计部门在社会上立足不败之地,就要求审计报告要公正、准确、严谨、科学,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否则,不但会引起业主和承包方的经济纠纷,还会给审计部门带来许多问题和矛盾,影响社会对审计部门的信任,因此,审计结果尤为重要。影响审计结果的因素很多,有工程量计算,定额子目的套用和换算,材料数量及价格的确定,规费的计取等,这要求每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否则就会影响工程造价,影响审计结果,要做好这一点,我认为审计工程竣工结算的最好方法就是全面审计法,其他审计方法都不容易做到这一点。

3.1全面审计法

全面审计法就是将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造价有关方的招投标、合同等文件对照图纸、变更、签证、实物、国家和地方定额、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对有变化的工程量进行一一计算。 对有变化的定额子目进行一一套用或换算,对有变化的材料数量及价格进行一一确定,对所有规费进行一一计取,然后直接得出审定价。由于这种审定价是直接得出的,其中每个数字、每个定额子目全都经过审查得出的,因此这种审计结果不易出差错,是比较准确的,但这种审计方法的缺点是时间比较长,如拿时间和审计结果的准确性相比,时间的长短,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就目前的社会状况来看,我认为,全面审计法应当是现阶段的主要审计方法和最好方法,社会应广泛采用。

3.2抽项审计法

抽项审计法顾名思义,就是从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中抽出一部分项目,如抽出一部分工程量或一部分定额子目进行审查,正确的便同意送审价,错误的将其更正,然后连同未抽部分一起合并计算,得出一个审定价。由于未抽审的部分不能保证其正确,因此,审计出来的结果也就不可能确保其正确性,尽管是节省了时间,显然,这种审计方法是不可取的。

其他审计法如重点审计法、增减审计法、指标对比审计法等都有其不同的缺点,本文就不一一分析了。总之,要想得到相对比较准确的、科学的审计结果,要选审计方法的话,应该选择直接得出审定价的方法,而不应该选择间接得出审定价的方法。我认为,目前最好的审计方法就是全面审计法。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提高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水利建设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使用中央投资为主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水利部直属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水利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二、审计内容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二)实际投资完成额;

(三)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二)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三)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第十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二)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三)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四)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五)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物资采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招标;

(二)所订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四)对违约者是否依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等。

三、审计管理

第十三条由水利部及相关部门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由水利部审计室负责组织审计。其他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主持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水利审计部门负责审计。

第十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可以由水利审计部门组织水利基本建设的专业审计力量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也可以由水利审计部门委托具有专业审计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承担。

水利审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被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办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参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应当具备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社会审计机构受委托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将参加审计人员的名单及执业经历等资料书面报委托的水利审计部门审查和备案。

第十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前,应通过相关经济合同预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下达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竣工决算审计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水利审计部门的审计调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未经审计,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可以作为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第二十条列入国家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审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在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前进行预审。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将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和本单位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的情况书面报上级水利审计部门。

四、审计程序

第二十一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由水利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十日内向其主管水利审计部门提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书面申请。水利审计部门应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

第二十二条水利审计部门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应当事先拟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组,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应当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三日前送达。

第二十三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或被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批复资料;

(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资金筹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标、投标有关文件

和资料;

(六)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资料;

(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及工程结算资料;

(九)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报告;

(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十一)审计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审计组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结后,应当及时提出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水利审计部门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提出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第二十六条水利审计部门应及时下达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6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告水利审计部门。

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作为主持组织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的审计依据。

五、罚则

第二十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违反基本建设规定和财经法规的,水利审计部门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办法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水利审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干扰、阻止、破坏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审计部门应当给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审计人员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对、、的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第三十一条给予少量中央资金补助的项目和全部由地方资金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审计办法。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Abstract: This paper blends and refines the the "Three E " theory of Value for Money Audit and the project evaluation techniques. This paper refers to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four major projects from domestic and foreign, designs the 29 "Three E " indicator system of the project value for money audit by the "3E" structural framework, combining with the eight stat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3E" three elements makes overall qualitative assessment based on the quantitative analysis.

关键词: 工程项目;衡工量值审计;指标系

Key words:project;value for money audits;indicator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4-0136-03

0引言

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决定以来,在扩大投资决策自的同时,风险与责任成为投资主体关注的焦点,对复杂系统下工程项目衡工量值审计成为必然选择。如何构建一套系统且适合工程项目特征的“三E”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成为审计主体与管理当局对工程项目进行衡工量值审计和后评估的关键环节。

作者重点采用比较研究和交叉研究的方法,将项目评估方法与衡工量值审计(Value for money audit)“三E”理论进行交融,提炼。借鉴国内外主要的四套成熟的工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按“三E” (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来分类,借鉴了美国GAO采用的平衡记分卡(A balanced score card)设计评价指标的理念和分解结构(WBS),利用“三E”三要素的关联关系具体表现为八种状态来进行总体的定性评价。

1比较与借鉴

衡工量值审计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从其构成的“制度系、方法系、指标系、信息采集系”比较,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是评价指标系研究。对构建适合工程项目特点的衡工量值审计指标体系有借鉴意义指标主要有如下四套(表1)。

以上四套工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应该说各有千秋。总体特征是政府部门颁布针对政府工程与衡工量值审计所要达到目标有所区别。衡工量值审计指标重点关注工程项目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求指标设计简洁明了,突出关键性指标,指标所需数据采集从项目投资与运营的会计资料中可以准确、便捷取得;容易被审计人员和管理当局认识和理解,体现在业务过程中的动态控制,最终实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通过比较和借鉴上述四套指标,认为构建衡工量值审计“三E”定量指标是可行的。

2衡工量值审计之“三E”指标系设计

1972年美国GAO的《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及职责的审计准则》中就确定了 “3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的核心。不同国家使用不同的术语来表达,其内容也各有侧重,英国称为“衡工量值审计”(Value for money audit),香港特别行政区也称为“衡工量值”审计,加拿大称为“综合审计”(Comprehensive Audit)。

衡工量值审计核心“3E”是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性(Economy)是研究投入,是实现有效目标,投入的最小化,就是节约,“花得少”;效率性(Efficiency)是研究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在投入一定的前提下,产出是最大化,“花得好”;效果性(Effectiveness)是研究产出,实际产出比计划产出比较综合效果的最大化,“花得值”,衡工量值审计“3E”关系如下(图1)。

基于衡工量值审计内容三要素内涵和关系的界定,设计工程项目“三E”定量指标时,借鉴上述四套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设计工程项目经济性评价指标、工程项目效率性评价指标、工程项目效果性评价指标。该指标体系共有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14个,共29个“三E”定量指标,框图与详细说明如(图2)。

2.1 衡工量值审计之经济性指标

2.1.1 一级指标

①实际投资变化率=[(审定竣工决算-批复概算)/批复概算]×100%=0

数据采集:审定竣工决算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批复概算来源于工程项目的概算批复文件中批复的概算数。

审计标准:实际投资变化率≤0为好,说明决算没有超概算,投资计划控制较好。

②单位建筑面积造价=审定的单位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建筑面积

数据采集:单位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包括简易的水电,不包括设备投资和待摊投资。建筑面积从竣工验收报告中取得。

审计标准:单位建筑面积造价≤该地区同类工程单位建筑面积平均价,如果偏高建议以后加强造价全过程控制与跟踪审计。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增减率=[(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来源于审定的建设项目概况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来源于概算批复文件。

审计标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增减率≤0,说明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决算没有超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计划控制较好。

④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变化率=[(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位工程预算造价)/单位工程预算造价]×100%

数据采集: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审定后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单位工程预算造价是指批复预算。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是单位工程实际发生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费。

审计标准: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变化率≤0,说明建安造价决算没有超预算,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划控制较好。

2.1.2 二级指标

①设备投资增减率=[(设备实际投资额-设备投资概算数)/设备投资概算数]×100%

数据采集:设备实际投资额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中审定的设备投资,设备投资概算数来源于概算批复文件。

审计标准:设备投资增减率≤0,说明项目投资决算没有超概算,设备投资计划控制较好。

②建安工程投资率=(审定建安工程投资/审定竣工决算数)×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安工程投资和审定竣工决算数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审计标准:建安工程投资率≥75%,建安工程投资率为88.72%,说明项目建安工程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基本恰当。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率=(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审定项目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审定待摊投资分别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审计标准:参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表2所示。

2.2 衡工量值审计之效率性指标

2.2.1 一级指标

①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计算投资利润率时,年利润总额,可选择评审年份的利润总额。总投资的数据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

审计标准:项目投资利润率≥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可行。

②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计算投资利税率时,年利税总额,可选择评审年份的利润总额与销售税金之和,即:年利税总额=年利润总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年利润总额、总投资的数据直接引用计算上一个指标时的数据。

审计标准:大于或等于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可行。

③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本期新增总产值/本期新增固定资产)×100%

数据采集:本期新增总产值即由新增的固定资产带来的营业收入,可从新增了固定资产的营业网点的损益表中取得,这是一个增量数据,要用审计前一年和审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的差额。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这个数据可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的工程概况表中取得。

审计标准:与同类项目比较,大于同类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为良好。

④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年份-1+|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当年净现金流量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项目年利税总额+折旧)

数据采集:总投资的数据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现金流量有关数据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年利税总额可直接引用投资利税率计算时的数据,折旧=投资总额×行业固定资产折旧率。

审计标准:小于行业静态投资回收期(年),可行。

2.2.2 二级指标

①收入投资弹性=(营业收入增长率/投资增长率)×100%

数据采集:营业收入增长率根据投资前和竣工投产后的《损益表》中营业收入计算确定。

审计标准:同类比较,大于同类项目收入投资弹性为良好。

②动态投资回收期

动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年份-1+|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当年净现金流量现值

数据采集:每年的净现金流量可以从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取得。

审计标准:小于行业动态投资回收期(年),可行。

2.3 衡工量值审计之效果性指标

2.3.1 一级指标

①NPV=∑(CI-CO)t×(1+i)-t

数据采集:CI和CO可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采集,ic为行业基准收益率或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审计标准:NPV≥0,说明项目IRR大于项目行业基准收益率,可行。建议NPV用Excel求。

②IRR,∑(CI-CO)t×(1+IRR)-t=0

数据采集:CI,CO和t可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采集。

审计标准:IRR≥行业基准收益率,效果好。

③净现值率NPVR,NPVR=(NPV/PVI)×100%

NPVR为项目财务净现值率;NPV为项目净现值;PVI为项目总投资现值。财务净现值率表示项目单位投资现值能够获得净收益现值的能力。

审计标准:净现值率大于零,可行。

④工程计划工期率=[竣工工程实际工期/竣工工程计划工期]×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项目概况表

审计标准:工程计划工期率≤1,说明节省了工期,工期控制效果良好。

⑤工程合格品率=(被评为合格的单项工程个数/全部验收鉴定的单项工程个数)×100%

数据采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审计标准:工程合格品率等于100%,说明质量控制效果好。

⑥实际年营业率=(实际年营业额/设计年营业额)×100%

数据采集:实际年营业额可从达产年度的损益表中取得,设计年营业额可从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

审计标准:实际年营业率≥1,可行。

⑦单位建筑面积收入=年平均营业收入/建筑面积

数据采集:年平均营业收入可从近3-5年的营业额平均数表示,从损益表中取得,建筑面积从竣工验收报告中取得。

审计标准:与同类项目比较,大于同类项目该方面效果良好。

2.3.2 二级指标

①实际年业务量率=(实际年业务量/设计年业务量)×100%

审计标准:大于或等于1,生产进度控制效果好。

②单位建筑面积业务量=年平均业务量/建筑面积

审计标准:同类项目数据比较。

③工程优良品率=(被评为优良单项工程个数/全部验收签订单项工程个数)×100%

审计标准:工程优良品率100%,说明工程质量控制效果好。

④实际达到能力年限

指项目从建成投产之日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或营运能力)为止所经历的全部时间。

审计标准:实际达到能力年限≤0。

⑤项目完工率=[实际竣工的单位工程个数/计划单位工程总数] ×100%

审计标准:项目完工率100%,说明工程整体进度控制效果好。

⑥单位投资就业人数=新增总就业人数(包括本项目和相关项目)/项目总投资,审计标准:同类比较。

⑦单位投资占用耕地=项目占用耕地面积(亩)/项目总投资(万元),审计标准:同类比较。

⑧客户满意度,此类指标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获得,审计标准:90%。

⑨市场占有率,此指标通过专业部门采集,审计标准:同类比较。

3衡工量值审计之“三E”指标总体评价

基于衡工量值审计指标系定量分析基础上对工程项目总体绩效进行定性评价,使得审计人员和管理当局能够通过衡工量值审计总体评价,规划和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思路。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客观存在的(齐国生,2002)。必须在效果性好的前提下分析经济性、效率性的可行性。从理论上分析,上述29个一级和二级指标达到评价标准的为“好”,达不到评价标准的为“差”。将每一个要素简化为好或差两类明显属性,用简单的数学排列组合,可以列示在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要素关联的情况下,三者的关系有以下八种状态(齐国生,2002)。

表3中的八种状态分布,根据综合效果性的“好”与“差”基本分为两类:状态A、C、E、G,综合效果性好;余下的B、D、F、H,综合效果性差。方案A,投资绩效最佳,优;方案H,项目总体投资绩效最差,不合格。这些只是简单解析和判断,审计人员可以结合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通过衡工量值审计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上述研究,作者借鉴国内外现有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基础上,依据衡工量值审计“3E”核心内容,构建衡工量值审计29个指标,其中:经济性指标7个、效率性指标6个、效果性指标16个。根据衡工量值审计“3E”要素关联关系分布的八种状态,对工程项目衡工量值审计进行总体评价,便于管理当局与审计人员找出工程项目绩效低下的根源,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思路。

论文的局限性在于重点设计衡工量值审计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指标,没有针对工程项目的环境性、公平性、恰当性、合规性、可持续性等方面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以后将进一步研究。由于篇幅所限,对已经设计并公开发表的指标没有作更详细说明和例证,对文中存在的其他不足之处,希望得到专家学者的批评和指正。

参考文献:

[1]肖晗,张飞涟.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09,(5):127-130.

[2]R.E.布朗,T.加勒,C.威廉斯.政府绩效审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102-142.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S].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66-74.

[4]时现.关于公共工程投资绩效审计的思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3,(6):28-30.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水利厅下达并使用财政性投资为主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省水利厅及所属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由水利厅组织并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二、审计内容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二)实际投资完成额;

(三)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二)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三)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第十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二)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三)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四)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五)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物资采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招标;

(二)所订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四)对违约者是否依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等。三、审计管理第十三条本着“谁负责验收,谁负责审计”的原则,由省水利厅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的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审计。由州、地、县(市)水务部门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组织或主持验收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

第十四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组织审计,也可以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委托具有水利基本建设专业审计力量组成的审计组或经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认定具有较高专业审计资质、审计技术力量强、诚信程度高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依照本办法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被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办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参与、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参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应当具备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社会审计机构受委托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将参加审计人员的名单及执业经历等资料书面报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审查和备案。

第十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前,应通过相关经济合同预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下达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竣工决算审计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的审计调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可以作为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第十九条列入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需要,可在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前进行预审。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审计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将国家或青海省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和本单位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的情况,书面报水利部内部审计办公室或省审计厅。四、审计程序第二十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十日内按职权范围向其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提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书面申请。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

第二十一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要事先拟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组,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三日前送达。

第二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被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批复资料;

(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资金筹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和资料;

(六)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资料;

(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及工程结算资料;

(九)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报告;

(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十一)审计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结后,提供《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提供的《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评价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提出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第二十五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下达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6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告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

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作为主持组织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的审计依据。五、罚则第二十六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违反基本建设规定和财经法规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二十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办法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二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干扰、阻止、破坏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给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时向水利厅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责任人,由水利厅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计人员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对、、的审计人员,由水利厅追究审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六、附则第三十条全部由地方资金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