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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机互助保险发展现状
各省市在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方面进行了不同的试点探索。陕西省是全国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开展较早的省份之一,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9年,陕西省率先成立了农机使用者协会。在农民“机手”自愿入会的前提下,由农机监理部门主导,农机使用者协会负责实施,同时由资深专家组成团队参与管理,形成了农机安全事故风险共同抵御的运作方式。协会会员的会费由全省统一筹划,统筹安排,分县进行记账和事故补偿,结余归会员所有。陕西省农机安全风险互助保险的服务项目包括联合收获机和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的保险费用最高800元,保险额度为10万元,期限为90~180天;最低300元,保险额度为6万元。拖拉机的保险期限为1年,按功率分段计算保险费,最高每台每年400元,保险额5.8万元;最低每台每年100元,保额1.2万元。协会与农机制造企业和销售公司联合为新“机手”赠送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截至2011年6月,开展农机互助保险工作的区县达到81个,参加协会的机手达到12615户,接到并处理的农机安全事故299起。湖北省于2010年4月成立了农机安全互助管理委员会,并建立了由省市县乡4级垂直联动的服务模式。同时,聘请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合作,由省农机安全协会统一组织农机用户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有效防止了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无序恶性竞争。一旦出现农机安全事故,由协会的服务站负责牵头实施救助。在出现纠纷时,服务站也负责协助机手维权,化解保险的索赔疑难问题。2010年11月底,全省已经有15702名机手加入协会,共筹集保险金320万元余,为“机手”提供农机事故服务98次,补偿事故损失70万元多,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在江苏实施的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保险的险种包括“交强险”、“三责险”和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从2006年起,上海市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预算安排农业机械的政府保险补贴资金,享受保险费补贴到达30%,补贴对象为联合收获机和拖拉机。浙江等省也实行了农机保险政策性补贴,补贴幅度达60%~90%,宁夏与甘肃等区省已开展了农机免费挂牌检验。这些政策的实施和效果充分表明,政府的引导和扶持是农机安全事故保险健康发展与壮大的有力保障。
1.2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机风险互助保险等政策缓解了拖拉机保险费高,登记率和年检率低的矛盾,为农机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条件。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如下:1)总体覆盖率低。陕西省是国内开展农机安全互助较早的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参保率仍然很低,拖拉机只有全省注册“机手”的1/10参保,联合收获机只有1/4的用户参保。另外,大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机还未纳入农机安全事故互助保险行列。主要原因是农民穷,农机收入低,许多农民购置农机是负债经营,加之没有风险保障意识。由于一些保险公司超标准收取拖拉机“交强险”,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民个人交费办理安全互助形成心理上的反差,影响了农民参加互助保险的积极性。2)政府各级部门重视力度不足,方法不当。农机安全保险的健康稳定发展,只有农机部门的参与是不够的,政府各级相关部门不能积极支持,没有形成政府的主导和推进的良好环境,各级农机监理部门思想不够重视,没有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同时,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报刊及网络积极宣传农机互助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致使机手对互助保险了解甚少,得不到农民的认可和支持。3)缺乏队伍建设。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服务组织,不能只是农机部门的附属品,区级会员服务站还没有建立起一支集查勘定损、事故救援、配件供给和保养维护于一体的高素质队伍,无法跟上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4)缺乏必要的救援和定损装备。农机安全互助事业刚刚开始,尚无资金积累,开办费、工作经费及各类设施装备费用只能抽取于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费。各级会员服务组织在没有配备必要的救援和定损装备情况下,致使运行成本提高,效率降低。5)“机手”热情不高,收取保险费难。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是“机手”自愿交费投保,不是强制投保范畴,在农民收入不高、认识不充分的形式下,无法调动机手的热情,导致互助保险费收取困难。
2我国发展农机互助保险的对策
2.1加快农机互助保险立法进程,加强财政补贴引导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至今我国尚未制定完整的农机相互保险的法律法规。为此,应加强调研,学习和借鉴法国、日本及其它国家的农业保险立法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农机保险法,使农机保险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农机保险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现在主动参加农机安全互助的农户是一些受教育程度较高、思想先进和自我安全意识强的农户;但也有部分农户愿望强烈但交不起费用,这就需要政府财政的介入,从而引导和支持农民的这种愿望,为机手保驾护航。随着农机购机补贴的发展,国家应引导机手加强农机使用的风险意识,在机手用好和管理好现有农机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可以从农机购机补贴资金中开辟或增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机互助保险的补贴,引导和鼓励机手提高安全意识。
2.2加强农机安全互助工作,建立新型安全保障制度要抓住机遇,争取政府支持,把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强政策的财政补贴引导,调动“机手”的参与热情,把农机监理和安全保险相结合,把农机事故抢险和现场定补确认相结合,把教育管理“机手”和风险预防相结合,创新农机安全保障制度;形成农机监理、风险管理、事故救援、现场定损和维修服务“一条龙”的服务模式,把农机监理部门、保险专家和农机协会的资源整合起来,促进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的发展壮大,探索新型农机保险模式,破解农机行业的“老大难”问题。
2.3整合服务资源,规范定补工作,提高救援效率从各服务站抽调技术骨干,配备专用车辆、救援设备和资金,组建跨区作业保驾护航服务队。根据麦熟时差规律,为跨区收割机队提供贴身服务,做好事故救援、查勘定补、技术服务、机具修复和纠纷调解。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跨区作业服务队与跨区作业厂家服务维修、配件销售流动服务车及收割机销售商三包服务车结合,提供组合服务,以协会名义给会员及时提供配件更换信息服务,使收割机配件和价格更加规范化和市场化,保护了会员权益。同时,服务队根据流动作业收割机的位置提供导航服务,让“机手”不走冤枉路,不掏冤枉钱。协会与信誉良好的农机维修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地市为单位,每个地市范围确定2个定点维修企业,联合出击,展开事故救援、定损补偿和维修服务等工作,做到随时出险、随时救援、随时定补和随时修复。
关键词:农业机械;农机事故;农机安全
中图分类号:S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9-0151-1
1 农机“三率”低的原因
1.1 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
农机监理工作所面对的农机手大多为农民,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意识差,侥幸心理严重,特别是偏远村庄的农民群众没有意识到使用农业机械必须依法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相关入户手续,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和操作证,对农业机械的申请登记、上牌、检验及驾驶员考试不积极主动。督促他们办理牌证手续,他们认为“我的车只是在地里拉粪拉庄稼,不上公路,不搞运输,用不着牌证”。有的农机手甚至对农机监理人员侮辱谩骂,暴力抗法,给农机执法带来很大的难度。
1.2 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权限低,检查难度大
目前,国家法规没有赋予农机监理部门上路农机安全检查权,《道路安全法》赋予农机主管部门的只是对拖拉机的部分管理职权,农机执法只能在田间地头、农村土路上,而当前大多拖拉机都在公路上行驶,在田间地头遇到无牌无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正在田间进行生产作业时,进行农机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十分困难,只能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到县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他们并不会去自觉办理,这就给监理工作带来了困难。
1.3 拖拉机挂牌、年检必须投保交强险,制约了挂牌、年检率
新道交法规定,在拖拉机登记、年检中要先行审核有效地交强险保险单,否则不予办理拖拉机登记和年检手续。大多数农户认为自己的机械只是从事田间作业,不是赢利性经营,不进行道路运输,不存在任何风险,没有必要投保交强险,同时他们认为交强险费高,从费用支出考虑而拒绝投保,从而放弃农机车辆入户和检审,给农机监理部门为拖拉机登记挂牌、年检造成了困难。
1.4 检测设备落后,检验质量低
多年来农机监理经费不足,装备不到位,检审验工作一直靠“脚踹、眼观、耳听”等手段检测,已经大大落后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检审质量和服务质量重视不够,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农机户自觉参加检审验的积极性。
1.5 农机经营效益相对比较低
多数农业机械只在农忙时用一用,一年中大多数时间常常处于闲置状态,导致相当一部分农机手外出打工,车辆长期停放在家,不愿意参加年检。
2 提高农机“三率”的对策及建议
2.1 加大农机监理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
一是通过路检田查纠正各种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参加检验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处罚教育,督促其按时参加检验。二是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执法,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协作,对道路上的“黑车非驾”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选择地进行定点检查、流动检查、临时检查,严厉查处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2.2 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展示展板、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农机安全讲座、播放录像、发放资料、制作典型事故案例展板,用农机事故案例教育机手,让农民群众和农机手懂得不入户、不年检、不办证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3 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提高“三率”
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以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落实措施为重点,广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结合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农机安全检查、技术检验、牌证发放、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等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快监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步伐,尽快引进先进的技术检测设备,达到国家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并将监理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深入田间、地头、场院、乡村道路加强与农机户的联系,做到管理“横到边,纵到底”,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建立健全交通标志。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网络建设,让农机安全管理深入到村入户,安全常识普及到人,农机安全责任到人,通过聘用农机安全员、建立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切实提高“三率”,确保农业机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作业。
2.4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机械的监管力度
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时,要按规定办理新车牌证及驾驶员驾驶证,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要求按时参加年审,否则不予发放农机补贴,以此提高新购置农机的“三率”。如果不做强制要求等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完,让农民开回家,再想让他们办手续,就失去了“杠杆”作用,就难办了。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农机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平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周密安排部署本地、本行业、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管理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扎实有效做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要认真吸取外地、他其行业事故教训,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管,管控风险,排除整治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火灾)发生。
继续按照“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农机乡村道路安全通行秩序整治、农机田间作业、农机烘干作业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组织力量深入重点乡村、重点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作业地块(场院)开展以变型运输拖拉机、大中型农田耕作机械(收获机械、排灌机械、烘干机械等)为主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变型运输拖拉机超载超限、超员超速、非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械带疲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中型农田耕作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超负荷运行等违规操作行为。
要深入重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机库棚、贮油库以及农机维修网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防火灾隐患。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督促农机生产、经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确保所有的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工作时间内畅通无阻,不在消防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不锁闭安全出口;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和自我风险评估,分析查找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线路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
不断强化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和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X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对已发现的隐患,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要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整改”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五、切实抓好农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布置安排,要特别加强两节期间农机道路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与交警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确保道路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六、强化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机化作为一项先进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其本身就是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标志;而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农业经营方式,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旨在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效益。可以说,农业产业化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农机化。纵观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无论美国、加拿大、荷兰还是日本,这些世界位居前列的农产品出口国,其农业快速发展的过程,就是农业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过程,而大规模地集约化经营农业,无一例外离不开农机化。因此,农机化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农机化可以解决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农业生产既面临自然风险,又有市场风险。组织化、机械化程度较低的农业生产,一般规模小、主体分散,信息不灵、经济实力脆弱,难以抵御农业生产的“双重风险”。而农机是一项重要的农业科技措施,是农艺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所必需的科技载体。农业增产技术推广应用离不开农业机械。农机推广提高了生产效率,有利于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实施规模化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双风险”的能力,增强农产品规模竞争力,同时还可以将大量剩余劳力转移到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是发展运城市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其次,农机化可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农业在相当程度上是社会效益高、经济效益低的弱质产业,现有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比较效益高的非农产业流动的现象,使农业处于投入不足、发展后劲乏力的困境。农机化提高了农业专业化水平和技术水平,并通过农业产业化,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融为一体,延长了农业生产的链条。通过机械化多层次的精深加工和规模经营,使农产品工业化,既提高流通效率,又实现重复增值,这样的“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以工带农”方式,进一步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第三,农机化可以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增产增收。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果业、种植业、设施农业等都需要机械化作业,不仅可以减轻劳动强度,而且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机器取代手工劳动,可以抓住季节,不误农时,把农事活动安排在最适宜的时间内,延长作物的生长有效期;又可以提高作业质量,比人畜力操作更符合作物生长的需求,为农作物的生长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还可以为采用先进的农艺技术措施创造条件,促进作物丰产,增加农民收入。第四,农机化可以促进农产品流通,搞活农产品销售市场。农业产业化关键是农产品流通形成商品化,否则,产品无法实现社会价值,生产目的就无法实现。传统的农产品流通受交通运输条件制约较大,而目前农村运输机械发展十分迅猛,使农业运输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和信息传递。农业运输在产业化经营中把农户与公司连接起来,促进了农工商一体化、贸工农“一条龙”的发展。实践证明,农机化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对于运城市这样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来说,无论是农作物种植、农业运输、机械脱粒、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还是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科技工程的实施,都需要加快农机化发展。
思考之二:农机化在农业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运城市是全省的农业大市,小麦种植面积33万多hm2,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居全省第1位,是全省主要的粮食、棉花、水果、蔬菜生产基地,同时,也是一个农机大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运城市农机化事业伴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取得了长足发展,其农机化主要指标名列全省前列。截至2014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累计达到708.4万kW,农机原值达到48.67亿元;全市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96%,超出全省平均水平5.27个百分点,超出全国平均水平7.97个百分点;全市农机经营总收入达到13.3亿元,其中纯收入7.81亿元。应该说,运城市农机化工作,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和节本增效,而且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民增收,为繁荣农村经济、推进运城市现代农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综观全省乃至全国农机化发展,运城市目前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缺乏宏观调控政策,政府引导性、政策性投入仍显不足;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特色农业产业机械化水平偏低;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健全,服务体系不完善。据调查了解,各县(市、区)乡镇虽都设有农机管理机构,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基础设施明显不足,农机鉴定、推广、监理、维修体系不完善,农机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思考之三:农机化在农业产业化中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问题;措施;保障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4-0134-1
0 前言
近年来,随着凤城市农机保有量及农机作业规模的扩大,加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大力实施,农业机械化进程呈现良好势头,农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尤其在农机具的安全使用上,由于农民安全意识淡薄,在使用农机具时操作不规范,在驾驶农机时随意搭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各类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做好尤为重要,只有农机安全生产,保证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农村经济才会得到长足发展,才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
如何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成为当前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就凤城市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浅谈如下:
1 凤城市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
1.1 “三率”偏低,即注册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员持证率偏低
凤城市农用机械主要有大型拖拉机、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等,其中农民保有量最多的是手扶拖拉机,而在农民眼中它与原来使用的牛马并没多大区别,只是一个吃草,一个喝油,对农业机械规范管理观念非常谈漠,几乎很少有人会主动对机车进行注册登记、检验。有的拖拉机拥有者还没有驾驶证,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1.2 农业机械使用不规范
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后,虽然掌握了机械的操作原理,但对于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操作事项却不以为然,导致每年都有农民在操作联合收割机、粉碎机等机械时发生安全事故。
1.3 违规驾驶现象严重
由于农村交通工具短缺,有些农民群众在出行、赶集、接送学生和农田作业时都搭乘拖拉机,还有的农机驾驶员将拖拉机乱停乱放妨碍正常交通,更有甚者还会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行为,严重威胁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4 田检路查力度不够导致安全隐患增多
田检路查是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必要手段,但就目前全市情况来看,我市田检路查与日益增加的农机数量不相适应。整体来看,乡镇区的乡镇主干道路的检查力度还可以,但在一些田间作业道上的检查还存在死角,加之执法队伍人员缺乏,通讯设备、监测设备滞后或短缺,导致农机部门执法检查难度加大。
2 针对问题建议采取的措施
2.1 注重源头管理
抓好源头管理是实现农机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改变思路,把重心下沉,增设登记注册场所,到农机销售地点进行现场办公,这种措施既可方便群众,又会提高机车登记注册率。
针对检验率、驾驶证持有率低的问题,要经常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降低农机事故率,提高检验、持证率。严格规范拖拉机牌证管理,杜绝为超出范畴的车辆登记和核发牌证。在年检中按照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逐项检查,对性能严重老化又难以修复的,要禁止其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就地强制报废,严禁拖拉机带病上路行驶。严格驾驶员考试制度,加强对驾驶员遵章守法的安全教育。强化驾驶员培训工作,提高驾驶员驾驶技术水平,为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2.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宣传教育是确保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材料、设立警示标语、举办农机安全教育培训等形式对机手和农民群众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知识,提高机手和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2.3 加强农业机械强制保险工作
由于我市大部分农机持有者经济实力相对比较差,承担风险能力比较弱,一旦发生重大农机事故,肇事者就会面临倾家荡产的灭顶之灾,而受害者由于得不到及时救助而酿成惨剧。要想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农业机械强制保险工作。通过农业机械保险,减轻农机手的作业意外经济负担,减少肇事机手与受害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与矛盾,极大地维护广大农机手和受害方的经济利益,让机手解除他们作业中的后顾之忧。
2.4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
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利用“农机中队”的管理形式,加大农机安全工作检查力度,深入田间、场院、道路重点排查治理拖拉机无牌行驶、未检验、无证驾驶操作、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对事故隐患的高压态势,从而降低农机事故的发生,
2.5 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