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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关于印发〈百色市2019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百绩发〔2020〕4号)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涉及的其它性意见建议共有5条,现将所涉及的5条意见建议的完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根据下发《通知》精神及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出台了《百色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文件,明确了意见建议的整改责任领导、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具体负责抓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确保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如期完成。
二、主要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开展调查研究。根据涉及我局工作职能反馈到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下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向医保经办、医疗卫生机构了解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执行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二)加大政策解释和宣传力度。为进一步针对意见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创新实施“九个一”,零距离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全覆盖,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一是开设一个宣传橱窗。依托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LED显示屏、板报等开设医保扶贫政策宣传橱窗,统一规范医保宣传内容。目前,全市完成开设宣传厨窗1315个,张贴(播放)医保政策11万余条。
二是建立一个微信公众号。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经办”,建成“百色医保”微信公众号,十二个县(市、区)医保局也相继开通微信公众号形成了强大的宣传阵地,提升市民便捷度和满意度。据统计,目前各级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宣传医保扶贫政策达1100余篇(次)。
三是发送一条短信。市、县两级医保部门负责向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或不定期发送医保扶贫政策、医保办理提醒、医保成效等信息短信。据统计,目前已发送医保政策短信68余万条,短信唱响医保好声音。
四是利用一个“集中宣传月”活动进行宣传。结合四月份统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折页,专人负责政策咨询,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扶贫”动漫宣传片,医保扶贫政策深入人心。
五是印制一套宣传折页资料。整合8项医保扶贫政策印制《医保扶贫政策解读》、整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个问题印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问必答》共计87.86万份。
六是公布一个政策咨询电话。在宣传折页、手册、公众号、户外广告统一公布各县(市、区)辖区政策咨询电话,保持工作日电话畅通,及时为参保群众答疑解惑。
七是印制一本医保政策问答漫画手册。分利用国家医保局制作《医保政策问答手册》漫画书箱,采取漫画的方式将参保缴费、待遇及报销等整合成8个方面共44个问题,配上通俗易懂的文字进一步加大宣传。
八是组建一支宣讲队伍。市、县两级医保部门主动与扶贫、卫健部门对接,积极引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通过进村入户对贫困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宣传。目前已组织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入户开展宣传16万余人次以上。
九是举办一场培训会。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级会议或专题举办各类医保扶贫政策解读培训会1500余场(次),参训人员达10余万人(次),对帮扶干部详细解读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并答疑,医保扶贫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
(三)持续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维护基金安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制定专项治理方案,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核心,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联合市卫健委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行为,大力整治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医疗问题,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四)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1.落实国家谈判药品政策落地,确保参保人的用药权益。为更好的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国家谈判药品的临床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7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计生委 医改办关于保障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临床使用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94号)文件精神,国家谈判药品执行参保人用药申请、备案,两定机构做好国家谈判药品用药和销售记录。
2.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治理高值耗材改革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由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组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百色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3.落实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部署,根据国家、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先后三次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近1000个。
三、整改成效
市医保局通过以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宣传内容上把政策讲清讲透,耐心做好答疑解惑。在宣传上重点突出保障待遇的提高,以及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和医药带量集团招标采购带来的医疗成本的降低。
(一)打击骗保,老百姓“救命钱”更安全。一是完成全市263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集体约谈全市41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追缴违规问题资金4000多万元;二是完成全市827家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拒付、追回医保资金600多万元;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配合监管,提升监管效果。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对县级33家二级(含二级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四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40家定点医药机构、1家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和45家参保单位进行现场或网络监测检查。五是开展以线上活动为主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升群众知晓度和维权意识。
(二)关注群众获得,让医疗改革“红利”辐射更广。今年以来,组织全市245家医疗机构加入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带量采购降低药价取得显著成效。完成签约采购230个医院,合同总签约4835条药品品规,采购总金额4176万元,23个通用药品竞价议价成功,中选价格较广西现行采购价格平均降幅为41.56%,单品种降幅最大二甲双胍,降幅87.62%。经过扩围竞价,25个通用名药品,平均降价59%,降幅超过90%的共有4个,恩替卡韦每片价格由12.10元降至0.2746元,降幅97.73%。第二次国家集采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文件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原则,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严管严查严惩,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化医改,建立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扎实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我县成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
医疗机构诊疗流程不科学、不畅通,群众看病挂号难、候诊难;一些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和违规收费,加重了群众就医负担。
1.治理挂号难、候诊难。积极推进预约诊疗,实行电话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等模式,方便患者挂号就诊;实行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积极推进分时段诊疗、错峰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杨永中;责任股室:医政股。
2.治理不合理检查。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的阳性率(二级医院CT等检查阳性率达到60%以上,大型X线检查阳性率达到5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达到90%以上)。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勾,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杨永中;责任股室:医政股。
3.治理不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处方点评、不当处方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不合理用药人员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杨永中;责任股室:医政股。
4.治理不合理治疗。纠正医疗机构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无限制选择高新技术等行为。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杨永中;责任股室:医政股。
5.治理违规收费。切实纠正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落实国家有关价费优惠政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促进合理收费。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夏苍青;责任股室:计财股。
配合部门:县物价局。
(二)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药购销和临床服务中擅自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或组织的考察旅游活动,加剧群众“看病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岗位聘用挂勾,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执业再注册挂勾。
2.加强对基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采购和供应管理,杜绝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行为;完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除急救和重大疾病防治确需网外采购药品外,其他药品必须全部在中标(挂网)药品目录内采购,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网外采购行为。积极推进其它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3.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的决策、采购、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严格权限和审批程序,杜绝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落实重点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切实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剂、信息、财务等部门的监督。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责任人:王满云;责任股室:监察室。
4.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对在医药购销过程中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网外采购非中标药品的人员,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暂停处方权、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对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医药经销企业或个人,及时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将不良记录上报市卫生局。
(三)大力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江湖游医、假医生等非法开设诊所;公立医疗机构出租、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扰乱医疗服务秩序。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外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义诊行为;查处在职医务人员私诊私药行为。
3.坚决打击“医托”、“医闹”行为。严厉打击运用非正当手段拓展医疗业务的行为,对开展不正当竞争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严厉查处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侵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医疗机构落实安防措施,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就医权益。
(四)坚决整治套取骗取新农合和医保基金行为。
医疗卫生机构或个人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骗取新农合和医保基金,严重侵害参合、参保人员利益。
1.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将次均费用及其增长幅度、平均住院日、个人自负费用比例、总额费用控制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者,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扣减即时结报回付款、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2.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推行县级经办机构向乡镇派驻经办审核人员的做法,通过异地任职、交叉任职等形式,确保经办人员的独立性。
3.严格落实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县、乡、村三级按月公示本区域内参合农民门诊、住院补偿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内容核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4.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管理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履约诚信”等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果进行诚信等级分级,对诚信等级较高的医疗机构给予倾斜政策,对诚信等级较低的医疗机构严格管控,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自主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保险服务诚信档案,将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并与医保处方权挂勾。
5.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套取骗取新农合和医保基金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医务人员依法吊销执业证书,通报相关违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个人,移交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五)坚决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扰乱医疗市场秩序,损害媒体公信力。
加强对广告监测和违法虚假广告的查处曝光力度,加大对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的监测,发现涉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查处,加大执法力度并曝光。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2014年1月31日前完成)。2014年1月31日前,县卫生局等部门完成对全县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卫生、人社、物价、食药、公安、工商等部门和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认识,为专项整治奠定良好的氛围。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根据实际制订更加详细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具体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4年1月31日前报县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集中整治(2014年2月1日—2014年4月30日)。医疗机构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自查整改报告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县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三)组织检查评估(2014年5月1日--6月30日)。县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走访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县卫生系统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通报和督促处理一批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检查的实效性、震慑力。县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于2014年5月--6月,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形成检查评估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机制、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部门,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统筹协调,负责制订专项整治工作的子方案,召集相关配合部门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配合部门要按照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整改工作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整治效果不好的,要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进行问责,形成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监督警示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总体要求
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巩固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大力改进医疗质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患者和社会满意度。
二、活动范围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卫生机构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㈠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优化诊疗环境。各单位门诊、急诊、住院部及主要科室的指示标识要准确、醒目、清晰。简化就医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出院即时结算等。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建立畅通、高效的急诊“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先救治、后付费”规定,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2、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制定有效、形式多样的便民措施,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延长门诊时间;为行动不便的患者增设轮椅、推车等设施,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3、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在县人民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合理配置护士人力、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护士职责,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对患者进行回访并提供延续护理服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营造良好执业氛围。落实临床护理专业人员配备、岗位管理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4、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关于开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11号文的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促进合理检查,努力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5、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开展主动服务,探索签约服务模式。
6、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人防、技防措施,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权利;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引导医疗纠纷正确、及时有效地解决处理。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㈡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开展医院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强化临床科室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积极推行常见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县人民医院开展不少于5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专业化管理。
4、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病历书写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等专项管理活动。重点对血液透析、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实验室、医用氧气、高压氧舱等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消防、治安等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查摆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5、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版)》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稳步推行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
㈢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加大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和敬业爱岗、优质服务的先进事迹;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疗卫生职业道德。
2、完善医德考核制度。全县卫生系统医务人员要以《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开展执业活动,各单位要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具体的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在落实医德考评制度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通过检查等形式,促进医德考评更加科学、准确和有效。建立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服务改进和行业作风的持续好转。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规定,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统筹兼顾、依法依规,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4、结合“三打两建”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建设。
㈣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把患者满意度作为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2、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开展医疗机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
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重点公开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改进服务的举措、患者投诉管理机制等,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形成社会、患者、职工全方位参与的监督体系,推动行风的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卫生行业的形象。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强化人文关怀,激发医务人员人文道德关爱,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院价值观,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活动整体要求,2013年活动分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和督导检查5个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科学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㈠组织领导。
1、县卫生局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2013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医政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各单位要建立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各级、各岗位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医疗卫生机构和岗位考核内容。大力树立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加大通报和处理力度,引导医疗卫生机构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巩固年活动成果基础上,按照工作部署,科学制订本单位活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的工作方案于2013年6月15日前报卫生局医政股备案。
㈡宣传教育阶段(6月)。
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树立医疗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㈢查找问题阶段(7月)。
进一步梳理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对照活动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请各单位每半个月将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安排,以电子邮件形式,于每月10日和25日前报卫生局医政股。
㈣整改提高阶段(8-10月)。
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活动成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卫生局医政股备案。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不断培育和发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感召、激励和鼓舞作用,树立救死扶伤、病人至上、热情服务、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着力解决医疗服务不方便、医疗质量不放心、医患关系不和谐等突出问题,提高患者和社会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三、活动安排
按照“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整体要求,2013年活动分为宣传教育、查找整改、督导检查和总结提高等四个阶段,四个阶段要有机结合,有序推进,同时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科学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3年7月)。各单位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树立医疗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查找整改阶段(2013年8月)。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逐项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3年9月)。县卫生局结合卫生综合督导工作,按照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的方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月)。各医疗卫生单位对3年的活动情况、成绩和不足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和好的工作模式,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深入研究并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继续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开通医疗绿色通道,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2.深化优质护理服务。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优质服务。突出做好入院宣教、护患沟通,扎实练好基本功,增强爱心与责任心,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做好患者医疗护理及生活护理。
3.加强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在大力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的基础上,加强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为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奠定基础,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4.开展医务人员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继续开展以“强化制度落实、夯实基础质量、提高服务技能”为目标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岗位技能训练内容和竞赛形式,探索建立医务人员岗位技能训练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制定培训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届时卫生局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大练兵、大比武,在卫生系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促进医务人员基本技能的持续提升。
5.加强“示范科室”建设。根据年初的示范科室创建计划,各单位在优化科室设置,完善设备装备的基础上,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训,重视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6.积极争取“外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对口支援与上级医疗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采取专家坐诊、教学查房、免费进修等形式,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7.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着力解决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人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医警快速对接机制,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权利;规范投诉管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8.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单位要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全面加强投诉管理,公开投诉电话,做好投诉登记,及时调查处理和化解纠纷;加强“两部”公告宣传,密切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保障医疗机构秩序,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打击无礼取闹等非法行为。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1版)》要求,规范用血管理,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稳步推行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
5.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发展。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完善投入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大力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改善服务质量。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集中培训,举办演讲会、报告会,召开座谈交流会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教育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意识。继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
2.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4.大力加强典型宣传,营造尊重医务人员、关爱患者的良好氛围。发挥“优秀医务工作者”等典型引路作用,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投身医改的积极性。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服务评价体系、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狠抓落实整改,建立健全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
2.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发挥行风监督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
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激发医院职工人文道德关爱。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县卫生局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国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2009年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卫生系统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市安全工作作出应有贡献,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10月5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任何时候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安全工作无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百日会战”的重点时段
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尤其要注意抓好安全事故的高发高危期。为细化任务、重点重防,结合“百日会战”期间的重点时段,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25日至100月105日)。
(二)第二阶段,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100月106日至102月20日)。
(三)第三阶段,2009年期间(102月210日至2009年10月5日)。
三、“百日会战”检(督)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会战”活动主要以检(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各单位自查整改与市局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督)查的重点内容分常态检(督)查和专项检(督)查两个方面:
(一)常态督查内容:
10、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设置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安全投入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4、按照隐患排查整改要求,正常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全程记录的相关台账资料建立情况。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近年来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6、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组织必要的演练情况。
7、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专项检(督)查内容:
10、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安装消防栓等。
2、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够,标识是否醒目以及是否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医疗、医技等工作用房,职工宿舍区域防火设置情况。
4、火灾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医疗机构内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7、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医技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保管、安全使用情况。
9、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完善和演练情况。
9、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主要是救护车等车辆的规范使用、检测检修和严格按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用车的情况。
100、有建筑工程单位的建筑安全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告知情况。
1010、各单位重要科室和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财务科、机房等重点科室的防盗防泄密情况。
四、“百日会战”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逐级落实安全大检查中各环节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促使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宣传发动到位。
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单位的实际,制定严格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工作方案于100月100日前报局人秘科,电子邮箱:)。要以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反面教材,利用板报画廊宣传、职工大会宣讲等办法,强势宣传、造浓氛围,真正在全单位形成工作必有安全、言谈必提安全、生活必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做到安全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坚持检查整改同时进行,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止使用。同时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