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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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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管理细则

校企合作管理细则范文第1篇

构建面临的问题近年来,虽然许多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相关研究成果也很丰富。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问题,尤其是作为校企合作主体的教师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对其进行评价和考核,值得关注。常见的问题有:

第一,教师进入企业的积极性不高,无论是平时与企业的洽谈还是下企业实习,教师都表现得不够主动。

第二,对下企业实习教师没有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缺乏过程管理和实时监控。

第三,教师在参与校企合作项目时没有明确的分工,主要工作往往集中在少数几个教师身上。

第四,没有形成校企合作激励机制,缺乏相关政策保障,导致教师在投身校企合作过程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构建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教师责任机制的举措

(一)建立校企合作教师管理责任制度

从学校层面或院系层面和酒店企业共同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组长可以由学校或院系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秘书由校企合作专职人员和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专业教师、酒店主要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的职责有:

1、协调学校和酒店企业的合作关系;

2、负责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运作及管理,如对市场进行分析,对专业进行规划,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总结工作、宣传工作等;

4、负责对校企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实施情况等,如校企共建课程、共建实训基地、互派师资、合作开发教材等具体事宜;

5、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经费的管理;

6、制定校企合作中教师、学生、企业校内兼职教师、校外指导师傅等有关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7、合理设置校企合作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保障校企合作工作有序化、科学化。

(二)推进校企合作评价与考核制度

第一,建立教研室层面的酒店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的主要工作指标及等级标准、校企合作项目评估办法等校企共同参与的综合考核体系,将校企合作纳入教研室年度考核中。这样可以充分调动教研室全体老师的积极性。教研室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考核细则包括与酒店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与酒店企业参与专业及课程建设、与酒店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师资互派等内容。重点观测教研室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参与度和融合度。每年考核一次。教研室可以根据指标和考核要求整理原始材料,自评打分完成并完成总结汇报,由考评组听取教研室汇报,查阅原始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研室得分。如果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可以对教研室颁发奖状,奖励校企合作经费,作为教研室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二,建立教师个人层面的评价考核制度。比如加强对下企业实习教师的过程监控和考核验收,根据每个教师的实践部门、实践时间、实践方式,制定明确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由教研室和院系对实习教师进行严格、客观、公正、全面考核。教师经过企业实践必须具有过硬的专业技能,拥有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更新专业教学方法,将在酒店企业所学用于教学过程中。

(三)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激励制度

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主体,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应该得到学校、院系、教研室等各方面的关注。通过建立各种制度激励和保障制度,创造各种机会,提供经费支持,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学校可以给参与校企合作的相关教师一定的工作量奖励;设立校企合作专项经费,用于交通、通讯、招待、下企业实习等事宜;在教师职称晋升、职务晋级、出国研修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在各类考核方面对校企合作有突出成绩的教师优先给予评优评先的机会。

三、结束语

校企合作管理细则范文第2篇

一、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共育人才是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根本途径。校企合作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时至今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模式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建立,高职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

二、校企合作的实施形式

校企合作的组织实施形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校中厂”、“厂中校”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1.校中厂

所谓 “校中厂”就是校企合作,企业提供设备,车间搬进校园,学生可以进车间上岗,学校还把企业优秀员工请上讲台,诊断生产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作为企业生产车间的延伸,“校中厂”不仅成为为企业进行定点配套生产和技术开发的基地,还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有计划有目的的为企业培训有关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实施企业员工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为企业整体提升员工素质服务。通过“学生+教师”进行产品生产和技术研发,使学院获得企业大量的技术改造、产品维修、产品加工、员工培训等项目,同时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和学院的教学任务,并能够实现“以产促学”的目标。

2.厂中校

所谓“厂中校”即教师进入车间、学生进入工段、教学进入现场。学院与企业签订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制定成本核算、收益分配、财产管理、学生实训、项目运作等方面的制度,以“契约”为保障,形成利益共享机制。成立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双方依据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驻厂工作站为载体,保障学生实训正常有序,实现教师生产实践能力的提升。学院充分利用企业先进设备、兼职教师和企业文化等资源,进行相关课程的学习和顶岗实习。学生在“厂中校”进行真实岗位实践,亲自体验和了解现代企业的设备维修流程、项目组织、实施以及管理的全过程,掌握先进的维修知识与维修技术。“厂中校”不仅为企业培养了急缺的高技术准员工,也为学校解决了人才培养与资源不足的矛盾,“厂中校”的优势将随校企的深度合作更加突显。

3.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所谓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有计划地选定顶岗实习岗位,确定顶岗实习内容。以人才培养、职业培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为纽带,学院与校外实训基地所在企业要建立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企业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为教师提供下厂锻炼项目等;学院积极为企业开展科技服务、职工培训、人才培养等。同时,引入企业文化使学生在具有真实职业情境的实训基地接受锻炼,培养学生职业技能、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

三、校企合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

以校中厂、厂中校及实习实训基地作为校企联姻的基础,以教学教改作为校企合作的核心,以科研作为校企融合的提升,以就业作为校企双赢的硕果,真正实现校企深度融合,互惠互荣,增强办学活力,机构组成如图所示。

1.组织机构建设

(1)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

专业建设委员会由学院和相关企业双方组成,系部选择一些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企业文化氛围浓厚、行业特色鲜明、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能源企业作为专业建设的合作企业,实现校企紧密合作。

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其主要职责:

①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运行;

②提出专业建设规划,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③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并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平台;

④对专兼职教师培养提出具体实施细则;

(2)成立工作组

专业建设委员会下设课程建设组、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组、教学团队建设组、顶岗实习管理组、技术服务组和校企合作工作组。工作组主要职责:

①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组: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制定建设计划和管理办法并进行硬件管理。

②教学团队建设组:负责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教学团队的建设。一方面聘请企业的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参与课程开发与教学,并对其进行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的培训;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师到企业学习先进技术、了解企业的生产与管理,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

③顶岗实习管理组:依据《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学生进行不同形式(识岗、跟岗、顶岗)的顶岗实习,安排学生实习内容,并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④技术服务组:开发与应用新技术,开展课题研究、新产品研制,培训企业员工。

(3)运行机制建设

①建立例会机制

为了保障校企合作的有效运行,专业建设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若干次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各小组工作,总结分析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各小组定期向专业建设委员会汇报工作进程。

②建立兼职教师的选聘与激励机制

企业推荐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的候选人,教学团队建设组以兼职教师在试用期内的态度、教学能力与管理能力以及学生对兼职教师评价等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依据,对于考核合格者聘为兼职教师并签发聘书,其课时津贴按照学院规定发放。年底对兼职教师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兼职教师日后续聘的依据。

③建立顶岗实习的动态监控评价机制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由兼职教师、学校指导教师定期将学生的出勤率、技能提升情况、产品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客观评价,其评价结果经顶岗实习管理组审核后作为学生顶岗实习的最终成绩并上传到学生顶岗实习网络平台。对于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将被推荐到企业优先录用。

④建立互派挂职交流机制

按照学院专任教师与企业兼职教师“双送”、“双挂”的要求,通过定期、不定期进行双方互访、举办专题讲座、教师挂职锻炼、企业技术人员到校兼职等活动,形成系部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派挂职交流机制。

⑤建立产学研结合、校企双赢机制

在专业建设委员会提供的平台上,校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协商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的成果,校企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根据学院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于主持和参与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的人员,给予政策支持和津贴补助。

⑥建立人才培养质量动态评价机制

学生入学后,每学期末由专任教师、辅导员和兼职教师对学生的知识学习、技能掌握和素质养成等进行客观评价;学生毕业后,由专业建设委员会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收集三年内学生的岗位任职情况及企业对学生工作表现的评价,将毕业生就业水平、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

校企合作管理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职院校 校企合作 “一头热”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很多学校和企业已有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其中不乏成功的案例。然而,当前我国校企合作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学校努力打开渠道,而企业却遮遮掩掩,不愿合作,最终使校企合作出现“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呢?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突破这种局面呢?

一、校企合作“一头热”的原因

(一)企业方面

企业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大多数实习生的职业能力并不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而且若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出现工伤事故,谁来负责?相关医疗费用谁来赔偿?学生因技术不熟练而损坏机器设备,维修费用谁来承担?产品报废了,谁来付成本费?实习结束后,优秀的学生另谋他就,留下来的表现平平,企业有何回报?上面这一切,目前都由企业承担,企业的切身利益难以保障,所以企业认为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增加成本开支,增大管理难度,影响生产效益,是一件投入大、回报小,而且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感到校企合作是企业的负担。所以,在实际合作中,企业不可能把校企合作列入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工作实施中。

另外,企业还担心自己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对企业已有员工进行培训,结果学成之后,却出现人才外流,所以不肯在培训教育上投入太多。而当前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企业能够相对从容地获得其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培养新人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所以不如“挖角”抢人才,算下来,高薪“挖角”反而更能节省成本。这就导致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校企合作表现不积极。

(二)学校方面

中职院校由于师资力量有限,特别是真正的“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不能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有力支持,自身魅力不足,很难吸引企业前来合作。另外,课程设置的控制权在学校,而学校与企业又缺乏良好的沟通,缺乏对企业人才需求动向的认识,课程设置不能与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准确对接,教学内容更新缓慢,跟不上市场变化,没有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和品牌优势,导致培养出来的人才不适合企业需要,企业需要的人才中职院校又不能及时培养。再者,即便是中职院校东奔西跑,找到了合作企业,也只是一厢情愿地希望企业定期接纳学校大规模的学生进厂实习,学生却对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充分认识,在实习过程中缺乏压力感和责任感,同时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动手操作能力不强,适应不了企业的需求。企业只是把学生作为廉价的劳动力使用,学生到企业实习只能做一些熟练和打杂的工作,无法学到真正的技术,导致学生不服从企业管理,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甚至找各种理由逃避实习,达不到实习的真正目的。由此可见,由于学校自身原因,很难吸引企业积极主动地前来合作。

(三)政府方面

虽然中央政府、教育部已经出台一系列引导、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政策,但这些政策都停留在宏观层面。地方政府没有制定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实施细则;没有出台校企合作对企业的考核奖励办法,对校企合作中企业的积极性调动和保护不够;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协调机构,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的充分协调,致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得不到政策保障。

二、如何突破校企合作“一头热”的局面

通过对校企合作“一头热”的原因分析,我们找到病根,接下来就要寻找医治病根的良策,以改变校企合作“一头热”的局面。

(一)政府方面

地方政府应制定推进当地校企合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一套约束保障机制,明确校企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好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的教学管理、劳动管理和违规违纪管理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建立一套利益补偿机制,明确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补贴,校企合作共建的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享受校办产业相关优惠政策,赋予合作企业优先获得毕业生的挑选权,利用学校资源对在职员工进行继续教育,这样给企业以利益激励,从而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建立一套监督激励机制,地方政府应成立由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财政部门、经贸委及行业协会等参与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并构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校企合作的评估督导工作。对校企双方的利益在政策规定下进行协调,为中职教育构建优质的实习实训平台、广泛的学生就业平台和持续的产业发展平台。评估双方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对地方、区域经济的贡献力度。通过工商评级等手段,监控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实际作为,督促其取得具体业绩,并以实际业绩为依据,对其进行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提高企业层次,使企业得到应有的回报。这里面要包括企业接受多少学生实习并支付多少合理报酬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支付多少报酬可以认定为是合理报酬,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一般是多少等。这样通过有效的引导、激励和监督,建立一整套针对校企合作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企业在合作中的利益,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二)学校方面

职业教育应当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紧跟产业发展的步伐,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动”,跟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而“走”,围着企业技能型人才需求而“转”,适应市场需求而“变”,企业需要什么人才,学校就培养什么人才。从教育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点入手,把企业岗位、技能要求与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有效结合起来,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开设或调整专业,以企业生产活动和职业岗位能力分析为基础,以行业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制度为依据,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出发点,把岗位职业能力标准作为教学核心内容,打造深受企业欢迎的、熟练可用的技能型人才,到企业以后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课程改革满足了企业需求,校企合作自然顺利开展。

同时,中职院校应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重视学历、职称的提高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双师型”教师既真正具备较高深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既指导学生实训,又参与企业新技术攻关,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难题,成为在本专业(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从而提高学校教师队伍魅力。

在校企合作中,作为主导方的学校,不能只局限学生实习、推荐就业,而必须首先把企业的利益和回报考虑进去,使校企合作变为一种互利互赢、风险共担的行为,实现无缝衔接,这样校企合作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另外,带队教师应选派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积极协助企业搞好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和企业文化教育,从专业和行业的角度给学生以引导,起到企业和学校、企业和学生、学校和学生三者之间的桥梁作用,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将学校、企业、学生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减轻企业对学生的管理负担,从而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三)企业方面

企业应立足长远,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企业应该意识到校企合作有利于企业储备优秀技术人才,有利于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是打造“学习型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上台阶、上档次的重要途径,同时企业要建立一套“造得出,留得住”的人才机制,既要培养人才,又要留住人才。在政策的有力保障下,企业应该消除顾虑,把职业教育和培训看做一种长远投资,积极参与到学校教学工作中,与学校一道担负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任。

总之,地方政府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法规,有效保障企业在合作中的利益和回报,使校企双方在合作中实现互利互赢,激励企业参与合作;中职院校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魅力,筑巢引凤,吸引企业前来合作;企业要更新观念,以战略眼光真正认识到校企合作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储备人才、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从而主动参与到校企合作中,三方共同努力,突破校企合作“一头热”的难题。

参考文献:

[1]盛国荣.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问题与对策[D].西安:西北大学,2008.

[2]朱建.大力推进企业界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J].中国电力教育,2008(4).

校企合作管理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 校企合作 长效机制 构建策略

[作者简介]刘明生(1960- ),男,江苏扬中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信息安全、信息管理、教学科研管理;王玲(1972- ),女,河南内黄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所长,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李建华(1979- ),男,山东青岛人,石家庄铁道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分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信息检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融通职业资格的高职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开发研究”(课题批准号:12YJA880079,主持人:刘明生)、2011年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资助经费重点课题“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研究”(课题批准号:11050193,主持人:王玲)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2-0017-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职业教育“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因此,推进校企合作是当前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推进校企合作,就要分析目前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现状,找准高职校企合作现存的问题,有的放矢,才能构建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一、高职校企合作困境

长期以来,高职院校多从“培养人才”需求出发,希望企业能够不惜牺牲自身利益来承担合作培养人才的任务,忽视了企业作为经济实体而应得的利益需求,导致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根据对河北省96家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是企业生产效益和学生实习期安全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尤其应该引起高职院校的反思,就是高职院校服务企业的能力问题。

(一)企业生产效益急需得到保障

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实体,与高职院校进行校企合作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自己的生产效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例如,企业在接纳职业院校实习期间发生的物耗能耗问题、企业商业秘密、核心技术问题、实习学生生产培训费用问题、企业实习指导教师费用问题等,这些校企合作期间发生的实际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就不会提升。

(二)学生实习期安全急需得到保障

一旦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学生实习期安全问题就凸显出来,例如实习学生和教师的安全培训、劳动防护费用问题,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问题。目前我国尚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据,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伤事故或者是非工伤意外事故处理尚处于无法可依的阶段。这些问题都会降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三)高职院校服务企业能力急需提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必须建立在“双赢”的基础上,不能寄希望于企业牺牲本身利益来满足高职院校需求。因此,要认真分析高职院校定位、找准优势,明确自己能够为企业做些什么,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满足企业的人才、技术、文化需求,这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前提条件。

通过高职校企合作困境分析,推进高职校企合作,不仅仅是学校和企业两方面的问题,而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是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共同的职责。要构建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就必须厘清这四个要素的职责,使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从宏观上优化高职校企合作的社会环境,为高职校企合作提供法律、法规保障;从中观上构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高职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为高职校企合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从微观上试点试验,大胆突破,积极探索高职校企合作的具体操作细则,为高职校企合作提供案例借鉴。

二、厘清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职责

(一)高职校企合作的政府职责

政府在政策保障、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绩效评价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具有促进高职校企合作的立法职责。《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教育立法的主体之一,各级政府有权参与制定和修改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促进校企合作;有权对相关法律、规章进行具体的行政解释,制定相应法律的实施细则,落实各种法律的实施力度;有权颁布一系列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规章制度等,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办学制度、投入制度、专业以及师资建设制度、人才培养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保障高职校企合作机制的实施。二是具有促进高职校企合作的统筹规划职责。政府作为我国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高职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统筹各行业、产业、企业的用人需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对接,进行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和完善高职校企合作筹资的实现形式、政策引导形式,创新产权制度的实现形式等。例如,建立和完善政府运用财政、税收、收费、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校企合作的筹资机制等;制定实施经费、专项补贴、国债、转移支付和购买成果等财政政策,制定实施免税、减税、退税等税收政策,实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足额提取政策,信贷、金融、贴息等金融政策,鼓励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进行校企合作;建立政府控股、行业企业参与的股份制校企合作模式,或者建立政府产权引导学校董事会决策的校企合作模式等。三是具有管理监督高职校企合作的职责。政府应该依法对校企合作执法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评估,对校企合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对校企合作教育质量、校企合作服务体系进行检测与评估等。四是具有促进高职校企合作的信息服务职责。政府要构建行业、产业和企业信息库、职业院校信息库、专业群信息库、专业教学资源库、“双师型”教师与兼职教师资源库、实训基地信息资源库、职业教育服务机构信息库等,为校企合作提供信息服务;五是具有高职校企合作的财政投入职责。政府的财政投入职能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各级政府要充分动用财政、金融、税收等多种行政手段,设置高职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与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本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等。

(二)高职校企合作的行业职责

行业要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高校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建立起行业企业与高校的良性互动中扮演重要角色。一是具有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积极参与推动建立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行业规范和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和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支持鼓励企业技术、管理人员担任校企合作兼职教师,为高职校企合作及时本行业的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技术结构、年龄结构等信息,提供行业人力资源预测,制定行业用工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为高职院校和企业提供职业中介和就业指导服务等。二是具有统筹优化行业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的职责。行业要积极沟通校企合作双方,为其提供各种信息,优化校企合作教育资源,积极参与、指导、规范校企合作计划和制度制定,积极组织行业内各种校企合作培训等。三是具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职责。行业有义务指导、帮助高职校企合作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课程开发、评价以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参与高职院校职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和检查评估工作等。四是具有单独或联合举办高职校企合作的职责。我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单独、联合举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为本行业举办的高职院校进行校企合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高职校企合作的企业职责

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仅仅是企业的唯一目标,企业还必须担负起必要的企业社会责任。一是具有单独或联合举办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单独或联合举办的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就有了较为便利的条件。二是具有全面参与高职校企合作的职责。帮助制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目标,鼓励本企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课程的开发,为学生积极提供实训实习场所、必要的职业指导教师甚至必要的实习工资,为高职院校教师提供到企业实践的机会,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课程评价,与高职院校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或生产车间,合作兴办技术创新机构,合作组建职业教育实体或其他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共同参与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等。三是具有大力支持高职校企合作的职责。积极参与推动建立校企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直接捐资支持校企合作,或者通过捐赠各种仪器、设备,设立奖学金、贷学金等方式捐资助学等;积极参与各种行业的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参加各种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会议,为职业教育课程建设、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出谋划策、提供指导性建议;为职业院校提供师资培训机会,为职教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为职业院校提供兼职教师或技术支持等;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技术攻关等横向课题研发以及技术推广工作等。四是具有做好职业教育公共服务工作的职责。为校企合作做好教育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积极协助或组织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召开校企合作学术会议,与高职院校共建产品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工艺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中介服务,积极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等。

(四)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职责

首先,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可以为行业企业提供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劳动力。其次,高等职业院校拥有大量的技术研发的师资力量,可以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最后,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主要场所,一方面可以通过培养具有较高职业文化素质的毕业生,为行业企业文化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参与行业企业文化的开发和建设。

当然,高职校企合作四方的职责和义务不应只停留在学术层面的探讨上,学术的探讨明晰了推进校企合作的思路,问题的关键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校企合作的主导作用,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目前我国正在着手修改《职业教育法》,教育部也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高职校企合作环境正进一步优化,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困境正在日益得到解决。作为高职院校,要想构建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更为关键的是从行业企业的角度出发,开展试点试验,大胆突破、积极探索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策略。

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策略

(一)聚焦行业企业需求,强化高职服务行业企业意识

长期以来,高职院校缺乏服务行业企业的意识,这和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模式息息相关。发达国家的高等职业教育模式是内生模式,无论是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社区学院”,还是日本的企业内培训模式,其诞生和发展都源自于当时行业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行业企业界积极参与其中,既是人才的使用者,更是人才的培养者。因此,西方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服务意识明确。20世纪末,我国国企和教育改革剥离了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权利,导致职业教育脱离行业企业的需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基本上由政府设计和控制,政府掌握着优势的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分配权,高职院校只有围绕政府的要求发展,才能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所以说,我国高职院校缺乏服务行业企业的意识是有历史原因的。我们也切身体会到,过去没有划转到地方时,学校与行业、部委的关系是“输血型、服务型”,现在则是“若即若离”型。高职院校针对行业企业需求,培养适销对路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路径越来越窄。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无论是政府还是高职院校都逐渐意识到,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价值在于能够满足社会经济产业发展、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这也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生存之基。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快速树立起服务行业企业的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水平和质量。

(二)对接行业企业需求,探寻高职校企合作的实施路径

对接行业企业需求,是探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路径的起点。职业教育从其产生的那一天起,就与企业、行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它起始于行业企业的技术、人才和文化需求,发展于行业企业的技术、人才和文化需求,因此,要探寻高职校企合作的实施路径,对接行业企业需求是第一步,是起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路径主要有四个步骤:第一步,要从校企合作企业的角度出发,调查企业的需求,分析职业教育能够为企业进行哪几个方面的服务;第二步,调查了解本校的优势资源,包括师资、教学资源、实训基地等,分析本校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做些什么;第三步,根据调查分析结论努力打造本校服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四步,要构建深层次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保障。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类型,理所应当承担高等教育的四种职能:人才培养职能,即为行业企业培养足够的高素质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科学研究职能,即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较强的师资队伍,主要为行业企业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社会服务职能,高职院校还可以为行业企业提供大量的技术服务、员工培训服务、终身教育服务、社区教育服务等;文化传承、创新职能,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文化传承、创新的主要场所,可以为行业企业提供优秀的企业文化理念、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等。

(三)着力做好四个创新,提升服务行业企业能力

根据对高等职业教育社会职能的分析,高等职业教育要提升服务行业企业能力,需要着力做好四个创新,即人才培养模式、科技研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创新。如此才能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才能使职业教育真正有实力为行业企业服务,能够真正做到为行业企业服务,从而赢得高等职业教育生存发展的空间。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培养什么样的人,用什么培养人,怎样培养人和人才培养评价问题,涉及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和课程的设置与开发、教学、师资力量、教学方法、方式、实习实训以及人才培养评价等一系列问题。高等职业教育的科技研发主要包括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两个方面:教育科研问题来自于教学实践并反哺于教学实践,致力于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技术研发问题则来自于行业企业实践一线的技术需求,服务于行业企业实践的一线技术需求。高等职业教育科技研发能力的改革创新主要集中于完善科研制度,激发教师科研热情,搭建科研平台,培育优势科研项目,打造科研团队,拓展社会服务功能,遴选科研带头人,凝练品牌科研方向等。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技术服务(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终身教育服务(即员工培训、农民工培训、复员军人转岗培训、社区教育等)。在文化传承方面,“民族文化传承中的符号要素形成了职业技术教育中的认知态度;语言要素形成了职业技术教育中的传承方式和思维方式;价值要素形成了职业技术教育中的职业定位观;规范要素形成了职业技术教育中的职业道德。”高等职业教育的文化传承要充分挖掘民族文化传承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因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文化传承和创新中。

(四)大胆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深层次校企合作保障

目前,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主要困境是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根据上文对高职校企合作困境的分析,要构建深层次的校企合作保障,急需从三个层面来解决高职校企合作保障问题。除了宏观层面国家要尽快制定促进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层面切实保障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之外,高职院校完全可以参与中观层面的校企合作机制建设与创新,积极探索高职校企合作的具体操作细则,为高职校企合作提供可供参考的操作借鉴。与此同时,构建深层次校企合作保障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即高职院校需要有较强的行业企业服务能力。“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营利性生产经营组织。”获取最大化的利润是企业的主要目标,高职校企合作不能寄希望于企业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满足职业院校需求,基于“双赢”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基础,因此,在政府、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厘清各自职责、共同承担校企合作责任、共同营造校企合作环境的基础上,高职院校也急需积极发挥主体能动性,主动承担校企合作责任,强化服务行业企业意识,提升服务行业企业能力,打造校企合作核心竞争力,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为构建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提供具体案例研究,为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王继平.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引擎[N].中国教育报,2010-04-03.

[2]霍丽娟,刘新起,李虎斌,等.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调查与分析——以河北省企业为例[J].职业技术教育,2009(34).

[3]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EB/OL].,2010-02-05.

[4]王玲,柳连忠.职业教育的政府主导职能分析[J].职教论坛,2011(1).

[5]王玲,杨景振.行业的职业教育指导职能分析[J].职教论坛,2011(19).

[6].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 http:///ldhd/2011-04/24/content_1851436.htm,2011-04-24.

[7]包振喜.高校科技服务的主要形式及发展趋势[J].科研管理,1996(5).

校企合作管理细则范文第5篇

高职电气类专业校外实训基地运行机制研究

一、引言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目标是社会急需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毕业生走出校门就能直接就业上岗。要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就必须强化实践环节教学。没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规模以及功能齐全的实训基地,难以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更难以培养出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而校外实训基地是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重要场所,也是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与职业技术岗位“零距离”接触、巩固理论知识、训练职业技能、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实践性学习和训练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在工学结合教学过程中对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本专业已与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建立了10个校外实习基地。但由于我国体制问题,学生到企业实习没有法律规定和保障,大部分学校还只是一头热,在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及保持长效运行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合作的深度还不够,合作的范围还不广泛。

2.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程学时达不到50%的要求。

3.课程体系尚不能适应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4.实习条件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建设原则

针对以上问题,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建立运行机制时,力争从寻求双方利益的共同点及以校企双方互利、互惠、互赢为原则,依托哈尔滨职业教育园区的建设,建设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和运行机制。

三、建设内容

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等企业合作,利用哈尔滨市综合性共享型职教园区的生产、教学、研发、服务资源,采用学校提供场地、企业提供资源的方法建立“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九洲电气”分厂;与哈博实、哈电气集团合作建立“博实教学基地”和“哈电教学工场”两个“厂中校”。采用“订单培养”的方式为企业培养所需要的人才。制定校企合作制度与政策,规范管理校企合作项目的运行方式,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鼓励企业与教师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合作项目评估和反馈体系,使校企合作产生最大效益,实现校企双方的稳定长期合作。

(一)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为使校企双方能够长期合作,寻找并把握双方利益平衡点,从而使合作产生最大效益,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积极探索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制定具体建设措施如下:

1.建立装备制造产业部下的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委员会

依托哈尔滨职业教育园区装备制造产业部,吸收哈电气集团、哈博实、哈九洲电气等企业参加,成立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委员会,全面负责校企合作相关事宜。

(1)组织机构:由学院院长、企业代表及学院相关人员组成,下设专业建设、生产实训、科研创新、技术培训四个项目合作小组。

(2)主要职责:制定完善校企合作制度,研究校企合作机制,加强宣传;开展外联工作,选择企业,明确合作目标、内容、方式等;组织、实施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工作;统一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2.校企合作管理与运行制度建设

一方面,规范管理校企合作项目的运行方式,保障校企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鼓励教师开展校企合作,具体制度包括:

《电气类专业群校企合作章程》《电气类校企专业合作实施细则》《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生产型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企业教学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项目与成果奖励制度》《合作办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企业职工培训管理办法》《校企共同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管理办法》等。

3.保障合作企业利益

(1)合作企业优先参与本院组织的产学研结合活动,合作开发应用技术项目,得到资金支持或费用减免。

(2)合作企业优先挑选毕业生。

(3)优先安排合作企业的员工轮训及其客户培训。

4.开展“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

与多家企业开展订单培养、技术培训、联合示范、引企入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为企业培养培训大规模高端技能型人才。

(1)将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哈尔滨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校中厂”,开展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等形式的合作;

(2)与哈博实、哈电气集团合作建立“博实教学基地”和“哈电教学工场”两个“厂中校”,成立教师工作站,开展教师实践锻炼、企业员工培训等形式的合作;

(3)聘请哈电集团资深专家,建立大师工作室,把握行业最新动态,指导专业建设;

(4)与西门子、博世力士乐等跨国公司合作,建立联合示范培训中心,利用其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开展技术培训和未来市场培育等方面的合作。

(二)建立校企合作项目评估和反馈体系

为了保障实习效果和培养出合格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社会综合评价系统,及时收集学生、用人单位、行业专家、政府部门及新闻媒体等信息,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校企合作质量。

三、结束语

通过几年的实践探索,我们已经建立了高职电气类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群,初步形成了双方合作的长效机制,培养了一批批高素质、高技能的一线专门人才。下一步,我们将在特色实训教材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继续努力,力争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成学生实习实训的平台、教师科研创新大展才能的舞台。

有了充足的实习实训条件,才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实训环境,有效地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才可为本专业的发展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何新民.高职院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探讨.技术与创新管理,2009,(9).

[2]蔡健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农业科技管理,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