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乡镇环境整治方案

乡镇环境整治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乡镇环境整治方案

乡镇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更加和谐、更加适宜创业、更加适宜人居的城乡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和依法管理为手段,全镇动员、全民发动,对全镇城乡环境开展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有效整治,着力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彻底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镇区环境整治

1、整治区域:鲁北大街段、南外环、镇前路、街政府旧驻地等主要交通道路及两侧进行集中整治。

2、任务目标。

(1)对沿街摊点、马路市场和镇区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使道路两侧管理规范有序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2)城镇主要道路两侧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完好、整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进行修整、清洗、粉刷,外型、规格、色彩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在建筑物外部安装空调、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清理取缔在公用设施或公共场所中吊挂、晾晒有碍镇容的物品或横幅标语。

(3)城镇道路两侧门店对门头牌匾进行升级改造,统一规格,统一尺寸,统一样式。依法取缔户外落地灯箱、店名招牌。

(4)加大对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控力度,特别是对乱搭乱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镇土地、建设部门办理申报手续,未经批准私自搭建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由执法单位强制执行,责任自负。

(5)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做到道路干净整洁,路沿石下无积土,人行道内无杂草;加强对公厕、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环卫设施完好、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满溢和散落,保持箱体及周围环境整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箱,并对垃圾箱定期进行喷洒、消毒处理,不污染周边环境;对路段两侧乱写、乱涂、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不间断治理,确保路段两侧墙体、电线杆及灯杆等干净整洁。

(6)镇建成区内的蚊蝇、杂草消杀及密度监测工作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组织。

(7)加强对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保持公共绿地清洁,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按时进行修剪,并对缺株断垄及时进行补植。

(8)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镇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即包门前卫生,做到门前整洁无垃圾、无积水,无乱丢、乱泼、乱贴、乱倒、乱画、乱挂现象,实行垃圾袋装、桶装化;包门前绿化,管好门前花草树木;包门前秩序,做到门前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摆摊点、乱设标牌、乱停车辆,维护门前各种公共设施。清除门前垃圾、冰雪积水。

(9)优化空气质量,降低污染指数,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对商业性促销、建筑工地、房屋装修、娱乐场所等噪音污染的治理力度,对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10)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施工工地要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场地清洁,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整洁美观的施工围挡,施工现场要硬化出入口;车辆要苫盖严密,不得抛洒遗漏,不慎洒落的要及时清扫干净;沿街门店装修的,要做到及时清理装修垃圾,保持店外现场整洁。

(二)村容村貌整治

1、整治范围:镇驻地村庄;鲁北大街沿路各村庄;各工作片驻地及所辖各村庄。

2、整治重点。

(1)村容村貌整治。以治“差”为重点,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坚决杜绝沿街门面门前乱堆乱放、乱扔垃圾、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安装与设置;集中治理村庄农户门前“三大堆”。

(2)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各村的卫生死角,生活垃圾普遍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每个自然村要建立一处垃圾集中堆放处理点,排水沟顺畅,边沟无垃圾、无污泥、无污水;在村外设置农作物秸杆堆放固定场所,组织村民打扫院内外、房前屋后卫生,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液化气、秸杆燃气等清洁能源。

(3)镇村干路整治。加强街道建设和维护,依法拆除主要道路两侧各类违章建筑物,冬季及时清理道路积雪,保证交通畅通。全面取缔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加强管理,强化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视野范围内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

(4)环境污染整治。环保等部门做好督导,坚决取缔“十五土小”企业,严格治理工业污水乱排、乱放行为。

(5)地块整治。充分利用道路两侧、房前屋后、闲置地块等栽花植树,改善镇域村庄生态环境。

3、工作要求。

(1)要树立立得住、学得了、推得开的典型,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卫生户”等评比活动,把镇容村貌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环卫习惯和文明意识。

(2)各工作片及村庄要着力探索镇容村貌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季度、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和目标,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使镇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建立驻地及村庄长效保洁制度。

(3)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指挥部组织专人成立环卫管理小组,建立保洁队伍,配备保洁设施。

三、实施步骤

采取集中宣传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自年4月1日开始至年5月31日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动员阶段(年4月1日—4日)。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指挥部,负责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增强贯彻执行环境综合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利用宣传车、标语、喇叭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达到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人人皆知、人人明白,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的政治内容宣传给每一位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4月5日至5月10日)。各工作片、村庄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密切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综合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5月11日—5月31日)。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工作片、各村庄负责加强对各自整治区域的日常管理,重点严防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违章行驶等动态性“脏乱差”现象回潮,并着力加强城乡面貌的美化提升,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各工作片、各村庄落实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进村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行详细检查核实。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以备复查。坚决防止“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怪圈的重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成效,成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指挥部,负责督导活动的开展。各工作片、各村庄都要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人员抓落实,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大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自己应尽的职责,确保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整治活动。对阻挠执法、聚众闹事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乡镇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一、整治提升目标

坚持以保护为主、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积极开展旅游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改善秦岭北麓景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景区发展档次,推进秦岭北麓段旅游大发展、大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

(一)对开发沟峪各类旅游服务设施(包括宾馆、饭店、农家乐、度假山庄)的乱搭乱建、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构筑物进行整治。

(二)对游客可进入、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未开发沟峪进行道路整修,建设临时厕所,设立保洁员,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临时停车场。

(三)对未开发沟峪、山林因游客造成的垃圾乱抛等环境污染进行全面清理。

(四)对不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沟峪实施封护,设立防火、防汛等警示牌,严禁游客进入。

三、整治提升步骤

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从2010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1年1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15日)。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在做好沟峪旅游开发现状调查摸底的同时,扎实安排部署秦岭北麓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并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2月16日至2011年1月15日)。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做好垃圾台池、公厕、道路整修和标识牌设置等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不断改善景区整体形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月16日至2011年1月20日)。县政府组织县考评办、财政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提升标准,对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承担的秦岭北麓段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考评,经验收合格后,及时落实奖补政策。

四、奖补政策

严格按照整治提升标准考核,对新建厕所每个补助1.8万元,新建停车场每个补助1万元,危桥重建每米补助5000元;对沟峪外道路路面整修每公里补助1万元,沟峪内道路悬空险段整修每立方米工程量补助320元;对清理塌方、滑坡点每立方米工程量补助20元,加固塌方点、滑坡点每立方米工程量补助320元;对新修垃圾池每个补助800元,保洁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是这次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县旅游局。

(二)强化宣传。县旅游局、沿山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及县电视台、报社、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秦岭北麓段旅游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整治提升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乡镇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环境整治与形象提升结合、长效管理与务实推进并举的原则,以沿线乡镇为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大力推进我区旅游主干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改善景区主干道路沿线村镇面貌和环境卫生水平,大力提升国家风景名胜区形象。

二、整治范围

景区旅游主干公路沿线,即:森林公园门口至太平乡红岭桥路段(包括省店公路森林公园入口至店前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旅游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区农办、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和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并根据本方案编制工程预算,制订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于7月2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内容

(一)清理各类垃圾杂物。包括道路沿线、村头地角、港道沟渠、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空闲地、绿化带等可视范围的暴露垃圾、积存垃圾、水面和水底垃圾、建筑垃圾、广告垃圾、过时标语,以及沿线村民占道设置的各类围园篱笆,随意堆放的沙石、木料、柴草、粪肥等。

(二)整治沿线各类管线。包括供电、电信、联通、移动、有线电视等各类线路。做到能入地的尽量入地,暂时无条件入地的要统一规范,防止各类管线乱吊乱挂。

(三)拆除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和违章搭建。对沿线集镇、村庄可视范围有碍观瞻的旱厕、木棚、临路猪栏、粪窖、村民擅自搭建的杂物间、厨房等违章搭建一律予以无条件拆除。对村民的破旧住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能修缮的修缮,无维修价值或多年闲置的空心房,应积极动员村民自行拆除,村民自行拆除的按发办[]42号文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四)强化集镇治理。包括规范设置街道指示牌、门牌号码;规范制作商业牌匾、店招、广告牌匾;合理划分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加强市场管理,严禁占道为市和出店经营等。加强街道两侧人行道整治,做到路面平整、美观;集镇内空场地原则上不绿化即硬化。对确需清理整治而又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可适当建设具有艺术美感和浓厚文化气息、彰显地方特色的文化墙。加快镇、太平乡两集镇的垃圾中转站建设。

(五)完善道路指示标志。包括拆除破旧标牌、规范制作统一的道路通行标志、安全警示标志、交通标线和村庄景点指示标志以及主要路口的标线、标志。

(六)对道路沿线建筑物实施装饰美化工程。一是对沿线紧临道路的房屋统一进行外墙粉刷。除已贴瓷砖或近两年已粉刷的房屋外,原则上面向公路的第一排房屋的正面和侧面应统一粉刷,属砖墙的还需进行水泥打底粉刷,粉刷的颜色和风格要统一。二是进行屋顶改造。村镇的高层建筑和紧邻公路的现浇、平顶房均应进行平改坡(已做琉璃瓦顶的除外)。新建坡顶建议采用彩钢瓦结构,彩钢瓦顶应设通风窗,并进行效果设计。彩钢瓦坡顶的颜色由区旅游局和城建局商定后提出,坡墙坡度一般为45°,尖顶坡度为60°。墙面粉刷统一为白色,墙裙按瓦灰色仿花岗岩块石设计,裙高为1.2m。面向公路的砖瓦房等要统一进行屋脊和瓦头改造。三是将公路沿线的围墙建设成文化墙。墙高统一为2.5m;墙面底色为白色,墙面图案由各乡镇因地制宜自定;墙檐采用红色琉璃瓦建设成弧形(弧形效果建议参照新建县文化路的文化墙)。

(七)建设道路沿线绿化带。村庄绿化做到见缝插绿,提倡房前屋后种果树,村庄周围种大树。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规划,对擅自开垦道路排水沟以内及沟沿外一米之内的土地种植的农作物,一律予以铲除,清理出的空地全部用于道路绿化或硬化。

(八)沿线港道治理。港道治理应充分保持其原生态,在有利于生态恢复和优化生态结构的前提下,对港道杂草、垃圾、余土、乱石等进行清理,并适当种植一些水生植物如菖蒲、芦苇等。

五、明确职责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属地乡镇政府为本次环境整治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环境整治各项工程的实施。具体责任为:招贤镇负责省店公路森林公园入口至扬子橡塑厂段约5.8公里沿线整治,镇负责省店公路杨子橡塑厂至店前及蛟万公路店前至分界殿段约4.9公里沿线整治,太平乡负责蛟万公路分界殿至红岭桥段约3.5公里及太洗公路合水桥至头段1公里沿线整治。

区直有关部门承担环境整治的指导和督查责任。区农办综合牵头,并负责环境整治和“穿衣戴帽”工程的指导和督查;区林业局负责沿线绿化的指导和督查;区水务局负责沿线港道治理的指导和督查。

集中整治期间,区环卫部门要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及时清运;区执法分局要积极支持乡镇的拆违行动,确保及时拆除;区财政局、监察局、城建局、旅游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等单位都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切实履行本单位在此次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职责,确保整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六、确保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30日前)

一是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各项整治工作。

二是组建队伍。区直有关部门、沿线乡镇、村要组建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事项。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

1.清理垃圾、杂物(7月15日前)。

2.整治各类管线(7月31日前)。

3.拆除违章搭建(7月15日前)。

4.强化集镇治理(8月10日前,其中垃圾中转站建设可延至9月10日)。

5.房屋装饰美化(8月31日前)。

6.道路绿化工程(9月10日前)。

7.港道治理(8月31日前)。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日-9月25日)

一是逐项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在细节上增进环境美感。

二是强化环境管理,完善管理机制。

七、工程验收

(一)“穿衣戴帽”、街道两侧硬化等工程由区农办负责验收。

1.“穿衣戴帽”有关项目计价参考标准为:

①墙面水泥打底:14元/㎡

②墙面刷乳胶漆(两遍):9元/㎡

③彩钢瓦屋顶:100元/㎡

④做屋脊:12元/m

⑤做瓦头:1元/个

2.街道两侧硬化工程:统一厚度标准为10cm以上,计价参考标准为25元/㎡。

(二)水系治理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验收。

(三)沿线绿化工程由区林业局负责验收。

乡镇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村庄环境整治 村民参与 参与角色

1.1 各角色在村庄环境整治中的问题

“政府、村委会、规划师、村民”四个参与角色在现阶段村庄环境整治中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村庄环境整治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

1.1.1 政府方面

(1)村民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保障

我国尚没有规范性(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规定村庄环境整治中村民参与的程序和方式。虽然《城乡规划法》作为主干法从结果控制的角度规定了村庄规划公众参与的程序,但从实际操作的角度上看,这种控制还无法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在《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中难觅到对村庄环境整治村民参与程序控制的规定 ,村民参与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功绩制

在政治上以功绩来衡量人的才能,使得许多管理者为了表功邀赏而做面子工程,力求村庄整治的成果符合上级领导的审美观。不免出现整治目的和结果“为官不为民”的局面,管理者制定的整治方案自然而然地把百姓的意见拒之门外。

1.1.2 村委会方面

一方面,作为基层民主的群众性组织以及村民行使自治权的组织载体, 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之一应该是反映村民意志和保护村民的利益。另一方面村委会作为上级政府(乡镇街道)实现农村治理的机构,容易成为上级政府的管理工具。当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最应该维护他们利益的村干部及乡镇政府却难以承担起这一职能,村干部与乡镇政府的高度结合也使得农民失去对他们的信任。这个尴尬的身份一定程度上决定村委会在组织村民参与上的不足。

1.1.3 规划师方面

(1)“长官意志”严重

长期以来规划师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认为规划是一项需要复杂技术的职业,城市市民都是门外汉,更何况是村民呢?

同时,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规划是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的,规划成果尽可能让领导满意也成为规划师所奉行的准则。“规划”成为“领导立意,规划师寻找证据”。

(2)易受经济利益诱惑

规划师作为社会人,不可避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相比一些商业性项目,村庄环境整治是“穷项目”、“油水少”,规划师往往凭最低的专业技能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而不愿意“浪费”时间和精力在村民参与上。

1.1.4 村民方面

(1)村民参与意识淡薄

政治经济的高度集权性和高度计划性,培育了封建“家长”式的政府形象,却抑制了人民群众个性的发挥,个性被淹没在意识形态的绝对统一之中。 村民的公民意识、民主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各扫门前雪,不关心村庄的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农民参与规划不够。也有不少村民有极端想法,认为政府做村庄环境整治“是政府的事情,我们没必要掺乎”。

(2)村民“搭便车”的心理

农民在考虑自身利益时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表现出“搭便车” 的心理和行动,都希望不付出成本而能坐享收益。但现实是,在需要付诸行动时,村民还是袖手旁观。广大农民深信“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的俗话,客观上助长了普遍的“搭便车”心理。

1.2 参与角色职能的分配

村民参与中的各角色之间应有合理的职能分工和权力分配。实现村民参与的关键是村民主体意识的确立、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规划师角色的调整。

1.2.1 参与角色

(1)村民

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中,参与的主体应该是村庄的全体村民。村民参与的形式主要是方案决策、民主监督和长效管理。日韩以及西方国家大量的经验表明,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的主体作用,实现农村建设由“外发”到“内发”的转变,农村建设才能有长久的、创造性的生命力。

(2)政府

政府在村庄环境整治中的职能,是决策者和实施者,但不是唯一决策者,和唯一实施者,应和村民平分决策权。在信息流动平等、民众民主素质上升的今天,那种传统的部门领导安排,专家小组调研,提交和审批规划的“专家精英治国”的老办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

同时,政府还是引导者和监督者。政府不能走为民做主的老路,而要走帮民做主的新路。

(3)规划师

在当前村庄环境整治过程中,村民需要的是“少花钱多办事”的规划设计,同时也需要专业人才的指导。因此,规划师一方面要承担起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的技术工作,对农民自主规划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规划师应尝试由技术性角色转变到在公共事务中,扮演汇集群众意见和协调不同利益团体的角色,使规划师成为村民与政府间联络的桥梁。

1.2.2 职能分工

要理清在村庄环境整治中村民、政府、规划师三者角色定位和各自职能。有学者提议,村民是规划的决策者、参与者;规划师充当规划的协调者和编制者;而政府则是规划的实施者和管理者。这一提法在村民参与上很难行得通。其一,在现实条件下,村民没有单独做决策的能力。在没有决策能力的前提下,村民决策的科学性也就无法保障。其二,如果村民是唯一决策者,固然村民利益得到保证,但政府的利益呢?仅仅由公众对规划进行最终决策是一种过激的民主。

在托马斯看来,过于强调或者不分时宜地推行民主的公民参与决策,会造成公共政策的扭曲。这是由于公民参与本身具有不完善性。 在村庄环境整治中,由于农村人口的流动性较大,政府很难做到吸收所有利益相关村民的参与,村民代表不足够充分。

因而,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村庄环境整治中政府应与村民平分决策权。规划师的工作应为政府和村民而做,应能体现二者的利益,实现“双赢”。

1.3 结语

村庄环境整治最根本的是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最终受益人是村民。改变以往以政府为主导的角色分工模式,重新定位参与角色。政府和村民平分决策权,实现“真正为民”。

【参考文献】

【1】许世光,魏建平,曹轶等.珠江三角洲村庄规划公众参与的形式选择与实践.[J].城市规划,2012,36(2):58~65.

【2】陈锦富.论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制度.[J].城市规划,2000,24(7):54~57.

【3】张百顺.韩国新村运动中农民政治参与的经验及其启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57):256~258.

【4】张志国,李树华,游捷.基于公众参与的村镇规划手法研究——以许昌市紫云镇为例.[J].河北林果研究,2007,22(4):439~444.

【5】杨鹏,王俊杰.自下而上建设新农村——阿拉善 SEE 生态协会社区发展项目的启示.[J].中国改革,2006,(8):70~71.

乡镇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镇辖区有23个行政村,自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省、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坚持亮化、绿化、美化、净化“四化”并举,着力改造乡村基础设施,大力整治全域环境卫生,改善整体面貌和居民生活环境发生了质的改变。

二、工作开展情况

始终坚持“先整后管、以整促管、边整边管、整管结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持续向好。系统谋划部署,精准施策推进,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组织全体乡村干部集中学习各级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和部署自查梳理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入脑入心。二是制定方案,有序推进。为确保专项行动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对标各级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要求、责任,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系统谋划推动工作落实,落实划片负责,专人专责,成立环境整治自检自查领导组织,由各片片长为组长,全体包村干部为成员,对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巡查督查。自检自查期间党委书记、镇长亲自下乡进行督导检查,促进环境整治常态常效。

自查梳理期间,出动宣传车80余次,共出动铲车28台,车辆80余台,清理垃圾约10立方米,集中收集废弃口罩,及时送到垃圾中转站,对垃圾运输车、环卫设施每天进行一次消毒,2020年镇推举的10个行政村全部通过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进步村考核验收。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