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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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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依据上级领导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裸露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办公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山水·人文”目标定位和“走进太湖时代”发展战略,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部门联动、注重长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金庭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镇环境质量水平,为建设美丽金庭、美好金庭提供扎实的环境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金庭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镇办、文卫办、环保办、村庄整治办、城管中队、派出所、交管所、水利站、工商所、交警中队、电力站、农林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站、环卫站等部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全镇道路交通秩序、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水环境、建设管理等综合环境整治的协调和监管工作。

三、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消除镇域内沿路沿线两侧、景区景点、居民点的“脏、乱、差”现象,使全镇环境卫生干净、无乱设摊点、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沿街堆放、无乱涂写、乱张贴、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使镇村环境卫生向更具标准化、长效性方向转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5日前)。镇党委、政府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5日—7月15日)。全镇上下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打响“环境整治战役”。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检查一次,各部门、单位于每周五3:00前将本周整治情况及下周整治计划上报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检查结果在全镇通报,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年终考核和签定的责任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7月15日—7月30日)。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及总结,结果列入2014年度综合考核中,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各村(社区)、部门及单位评先评优。

(四)长效管理阶段。总结验收结束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也将列入长效管理机制中,环境整治办作为长设机构,根据工作方案继续对全镇环境监督管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共同将金庭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到新高度。

五、整治内容

(一)沿路沿线整治

责任人:顾丽明,牵头部门:城管中队,成员单位:村镇办、国土所、交管所、工商所、交警中队、环卫站、各村(社区)

1、加强整治沿路沿线私搭乱建。村镇、国土、城管等部门加大沿路沿线私搭乱建行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各类新增违法行为,全面取缔沿路沿线蜜蜂养殖棚及相应摊位。同时,通过“拆除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逐步消除现存各类违法建筑。

2、彻底清除沿路沿线乱堆乱放。环境整治办、城管中队加强沿路沿线联合巡查,发现农户乱堆乱放的,责令农户自行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的,由城管中队会同所在村(社区)强制执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由环卫站负责清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3、全面整治镇区乱停乱放。交警及城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巡查,以金庭路、白塔路、碧螺春街为整治重点,对停车未入位、道板上停车等违规停放车辆的坚决予以惩处,要基本杜绝重点区域、主次干道违法停车等现象。

4、全面整治流动摊贩及占道经营。集中整治五小车辆修理部、洗车房、五金门市部、茶叶炒制棚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农产品上市期间,城管加强执法巡逻,取缔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现象,疏堵结合,集中安排至果品交易疏导点或果品交易市场。

5、做好全镇沿路沿线道路特别是旅游专线公路、环岛公路路面抛、洒、滴、漏等行为的监管查处工作。

6、环岛公路白塔湾金铎段螃蟹交易市场的集中整治和管理。

(二)村庄环境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村庄整治办,成员单位:村镇办、文卫办、环保办、城管中队、农林中心、环卫站、水务公司、各村(社区)

严格按照“六整治、六提升”要求,在现在整洁村的标准上不断提档升级,增创一批星级康居村。特别是环岛公路建成后,以环岛公路沿线为整治提升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举措,着力提升村庄基础环境面貌、公共设施配套、景观绿化美化。

(三)畜禽养殖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动物防疫站,成员单位:环保办、城管中队、派出所、水利站、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1、禁止养殖区范围内(沿太湖1公里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坚决取缔,不得新建养殖场所。

2、限制养殖区范围内(沿太湖1-5公里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整治,通过完善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3、注重标本兼治,防止被取缔的养殖户转移到村庄内继续养殖。

(四)杂船农用船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水利站、农林服务中心,成员单位:村镇办、文卫办、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1、水利站负责全镇范围内完成杂船整治任务,实现水面杂船的动态清零。

2、农林服务中心安排农用船集中停靠点,规范农用船停靠,做到井然有序。

(五)建筑施工领域环境整治

责任人:钱家龙,牵头部门:村镇办,成员单位:项目办、城管中队、环卫站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立建全工地管理机制,要求建筑工地全封闭施工、文明施工,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畅通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六)农家乐整治

责任人:胡伟,牵头部门:旅游办,成员单位:文卫办、城管中队、派出所、工商所、医院、卫监所、环卫站、农家乐协会、各村(社区)

1、加强农家乐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做好公共卫生及重大疫情的监测预防,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确保游客食宿的卫生安全。

2、重点对农家乐及重要旅游景点等群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安全畅通,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3、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提倡文明礼仪,坚决杜绝不文明用语,提升旅游景点形象,大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氛围。

4、加强农家乐经营管理,切实提高经营者素质,杜绝“叫喊”、“拉客”、“抢客”、“宰客”特别是拦车拉客等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5、做好环岛公路沿线农家饭店、经营户各类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监管和清理。对不规范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私制移动广告牌进行清理。

(七)水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人:徐菊芳,牵头部门:环保办,成员单位:文卫办、城管中队、水利站、农林服务中心、环卫站、水务公司、相关村(社区)

重点做好太湖沿岸水体环境管理、太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太湖水草和蓝藻打捞、太湖湿地管理、太湖芦苇收割等水环境综合管理工作。

(八)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1、群力桥区域整治

责任人:胡勇,牵头部门:东河社区,成员单位:村镇办、项目办、城管中队、国土所、水利站、交管所、交警中队、电力站、农林服务中心

区域内木材、建筑市场的整治和清理。

2、林屋路沙场清理

责任人:陆亦章,牵头部门:环境整治办,成员单位:村镇办、城管中队、国土所、交管所、水利站、工商所、交警中队、相关村(社区)

林屋路段砖、沙市场的整治和清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精心领导。各牵头单位及会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领导亲自抓,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月20日前交至环境整治办),明确负责人、工作组成员及联络员,细化工作措施、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全力以赴、主动参与、互相协调、密切配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今日金庭》、有线电视等载体,以开辟专栏、专刊等形式,开展不间断、分层次、针对性强的专题宣传行动,实现舆论与管理互动,营造强有力的整治工作氛围。

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考核体系和我区现状

根据省城市发展特点设置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对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该指标体系27项内容,由3项基本条件和24项考核指标组成。24项考核指标包括2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7项环境管理指标。

对照省考指标评分细则,目前我区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4项考核指标中,尚有环境质量指标中的2项、环境管理指标中的1项未达标。一是我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主要是由于皂河沿岸村庄的不规范生猪养殖和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皂河,造成水质为劣V类,未达到省考指标要求;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是由于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使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提升面临更大困难。截止日,全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110天,我区仅为104天,与市上相差6天,与同期相差4天;三是省考指标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而目前我区满意率仅为78.2%。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区以打造“立足率先发展,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幸福南城”为目标,以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抓手,要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考27项指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对已达标指标,进行全面巩固、完善、提高;对未达标指标,尤其是我区创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达标,以整齐、完善、有序的档案资料,绿色、生态、整洁的环境面貌,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确保我区27项省考指标在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在市级自查和月底省级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为创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职责:全面负责创模工作的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评奖惩

办公室设在区创建办,下设4个专项督导组:

(一)宣传资料督导组

职责:负责创模宣传动员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二)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

职责:负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三)水环境治理督导组

职责:负责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

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评

各街办要按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创模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确保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完成全区69家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

2.全面提高道路机扫率,改善道路保洁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扩大洒水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拆除城中村茶水炉113台;

4.完成39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5.完成石油大学1×10吨锅炉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督促市城投集团完成雁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100吨锅炉脱硫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6.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和各街办落实。区创模办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二)水环境治理

1.清理、规范辖区距村庄、水源地、皂河周边300米以内548户不规范生猪养殖场;

2.加强对皂河沿岸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规定控制指标要求;

3.加强对浐河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马腾空村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完成凯华技术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完成外事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农林水务局、电子城、丈八、鱼化寨、等驾坡街办落实。区创模办水环境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三)宣传动员及资料收集整理

1.按照《区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动员工作;

2.按时完成“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各责任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报区创模办,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创模办;

3.按照省级创模27项考核指标,完成本单位三年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宣传资料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实施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南二环、长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节点实施点亮工程,完成翠华路、小寨东西路等6条道路的线缆落地,拆除90块大型户外广告和22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净化城市空间;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机扫率,延长保洁时间;

3.坚决取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特别要对夏季夜市烧烤进行重点清理;

4.组织开展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垃圾收集清运、出店经营、数字墙、野广告等问题;

5.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6.完成区创建办年初下达的《各街道部门脏点乱点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各街办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创模办四个专项督导组要确保抽调人员在月底前到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督导考核办法;各街办要对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施方案》附件2中所列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唯一;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全面部署本单位的创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实施方案要上报区创模办。

2.综合整治阶段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考27项指标,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清理、规范距村庄、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内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所,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石油大学锅炉脱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导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工作考评,全面督导推进,确保月底前各项指标达标。

3.巩固验收阶段

在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区创模办及各督导组要完成与省、市考核组的对接,每个督导组要培养确定1-2名情况明、口才好、反应快的“一口清”人员,配合检查。区创模办要组织实施模拟迎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缺项,准备迎检点和迎检线路,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附件2、3中确定的本单位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对重点、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按期达标。

2.建立考评监督机制

按照市上总体部署,参照我区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创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2009年上半年工

作总结

(一)全面完成供水服务工作。(二)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为了项目干”的指导思想,按照“四个尽快”的要求,全力推进水务项目建设。2.加快推进毗河以南农田水利建设和水产业发展。围绕加快毗河以南水利发展,解决用水困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旅游业开发、壮大水产养殖规模,加快推进毗河以南农田水利建设和水产业发展。一是全力抓好龙泉山脉绿化项目配套水利工程建设,完成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人和乡三元村、璧山村,清泉镇花园村、五桂村,福洪乡杏花村配套工程建设,购买11套提水设备,确保绿化用水需要,现已植树达10万余株。二是抓好雨水集蓄利用和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在清泉镇实施2008年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整治塘堰10口,新建蓄水池165口,已完成工程量75%;在福洪乡实施末级渠系改造项目,整治渠道5.68公里,已完成工程量90%。三是实施并完成东支七渠整治工程,整治渠道30公里。四是正在实施成南高速公路(2009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5平方公里)。五是在加强技术指导的同时,协助龙王镇和姚渡镇规划红树海岸线100亩、三方村1000亩,芦稿村200亩渔场建设。

3.全面落实城乡统筹重大项目涉水工作。按照以“三个集中”为核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全面落实城乡统筹重大项目涉水工作。一是完成祥福现代生态农业观光园区、清泉花园沟温泉度假区、南方高科玉米基地、现代农业港水系迁改、供水实施方案及配套工程建设,整治龙门支渠2.68公里,农业港园区内整治渠道6.32公里、山平塘57口、建蓄水池165口。二是完成工业南区供排水、防洪规划,散货物流园区水系迁改方案,跟进北部新区涉水项目建设,介入载货汽车产业园区涉水项目建设。三是完成省建筑职院、区医疗中心、粮油储备中心、灾后重建六所学校水系迁改方案。四是完成唐巴路、桂红路、龙赵路、云石路、清泉大道改造(建)水系迁改方案。五是跟进统筹城乡示范村涉水建设,完成18个示范村农田水利、自来水供给、水产业发展等现状调查,根据其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配合各乡镇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已完成五爱、壁山、红树、双堰、红瓦店、东方、界牌、三元等村自来水供给工程建设,抓紧实施十五里村、三元村、五爱村人工湖工程建设。(三)深入开展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开展集中治理河道乱污和水域环境卫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的整治工作目标,在抓好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整体推进河渠整治。上半年累计投入人力1.5万人次,清理河、渠10万余米,清运垃圾和打捞漂浮物4000余立方米,规范污水排放36处。

(四)扎实做好生态区创建工作。

根据《2009区省级国家级生态区联创工作方案》和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围绕“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

系数”、“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三项牵头指标,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在抓好支撑指标的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强调研和典型测算工作,完成了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年度计划、2006年至2009年度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统计报表及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汇总表、农业灌溉渠系基础资料统计和核实、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等系列基础工作,并根据验收检查的标准,抓紧资料整编。

(五)切实做好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一个重点(清白江大河)、二个难点(毗河及山溪河)、一个关键(主城区内涝)”的思路开展防汛工作,在加强防汛值班和检查,重视雨情、水情

的统计和通报,完成毗河祥福上元村村段河堤加固工程的同时,着力抓好隐患排查、洪涝灾害的基础性源头工作和防汛机构的自身建设,完善了防汛预案,落实了防汛责任,储备了防汛物资。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年”的工作要求,围绕水环境安全、水产品安全、生产(自来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继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按照并联审批制度的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在加强水法宣传和节水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新版取水许可证的换发、施工降水的管理、节水型单位创建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打击砂石盗采专项行动,河道砂石资源盗采行为得以有效控制。

(七)着力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工作。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认真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全面完成学习调研阶段的目标任务,正持续抓好分析检查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

围绕区委“项目服务年”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试验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和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继续抓好干部队伍监督和廉洁自律,强化源头治理。

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乡镇和部门的意见、下基层等形式,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总体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在服务基层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思想认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深入实施总体战略要求,不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问题;切实推进效能监察,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群众评议制,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完善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乱作为和安逸现状、不思进取,以及怕风险、求保险、贻误时机等问题。

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兄弟单位的支持下,水务工作完成了既定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水务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与当前的紧迫形势还不相适应,对城乡统筹认识还不够到位;解决制约水利发展深层次问题的办法和举措不够多;项目推进力度不够。下一步,将通过理顺水务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其它区级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进一步规范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等措施,加快推进水务工作的开展。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9年是我区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对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抓好下半年和今后的工作,必须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解放思想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取向,把工作落实作为第一要求,以敢为人先,敢于负责,敢打硬仗的精神,加快推进水务工作科学发展。

下半年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工作。抓好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和管理,重点是人和乡、清泉镇的水源工程建设(特别是五爱村、三元村人工湖建设)、龙泉山脉绿化项目配套水利工程建设;抓好城厢、清泉、祥福三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2009年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抓好统筹城乡示范村配套水利工程建设及村级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的组织建设;抓好北部新城水系迁改建设、载货汽车园区涉水项目建设、省建筑职院和区医疗中心及姚渡农业休博园等产业园区涉水项目建设;实施好第三批新增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解决8000人饮水安全;搞好储备项目的包装和申报,争取及早实施。

(二)生态区联创工作。按照生态区验收工作的要求,强化措施,加强协调和沟通,做好资料完善,验收点位的落实等迎检工作。

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转型、抓改革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的工作主线和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生态市的要求,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推进节能减排,开展重点整治,打击不法排污,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总体目标和要求

总体目标: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实现比上年削减3.5%和3.6%的目标。全市8个市控断面和出境水断面的水质、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比20*年有明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达到90%,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和日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声环境按功能区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60%以上;企业飞行监测达标排放率保持在95%以上。

总体要求: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三铁”方针,确保实现“三大目标”: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圆满完成、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环境腐败案件;着力突出“三个重点”:加强环境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强化“三项举措”:推进制度创新、营造环保氛围、提升队伍素质,努力实现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工作

(一)污染减排工作

1.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实现比上年削减3.5%、3.6%的目标。

2.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确保数据质量。

3.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和公告等制度建设,按要求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等“三量”台账。

4.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推进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5.加快拆除链条炉、抛煤炉和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分散小锅炉。热电企业年度用煤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用煤指标范围内。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防止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和防治,加大定期监测密度。

2.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建设饮用水第二水源或备用水源。

3.深入实施《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浙江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太湖流域“十一五”治理任务。

(三)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1.推动今年56个二级管网范围内污水排放企业的集污支管网建设和入网工作,确保市级飞行监测达标率达到95%以上。

2.进一步推进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整治办的要求,全市二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在2009年底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3.基本完成高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不达标、龙翔化工园区废气和废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制革行业重金属污染、污水处理厂及所有排放氮磷企业废水超标、植绒行业废气污染等问题。高桥屠甸蔬菜加工废水污染问题提出整治方案。

4.切实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完成省、*市下达的规划环评任务,把规划环评作为环保部门参与宏观决策的重要切入点,加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与主体功能区的衔接,增强其约束力。

5.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加强房地产业开工许可等关键环节的环保审查,实现关口前移,加强房地产业“三同时”验收工作。

6.加强监测力量,提高监测能力,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推进企业污水排放总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对超浓度、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整改。

7.加强全省环境统计重点调查企业的环境监管,全面建成治污设施,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制度。

8.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排污单位无证或超标、超总量排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单位,实施限期治理,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对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

9.开展浙江晟钛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市恒越纺织后整理有限公司及*市汉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省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市钢铁有限公司、*市新光明印染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市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0.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

(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1.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截污纳管集中处置率。

2.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和在线监测装置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配套脱氮除磷设施。

3.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限期治理,逾期仍未实现达标排放的,对其规划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4.健全固体废弃物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设分类收集系统,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综合性和专业性处置机构有机结合的固体废弃物处置体系。

5.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危险废物。研究出台污泥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启动污泥处理项目建设。

6.出台市区大气污染整治三年规划和市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三年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工业企业锅炉升级改造,限期淘汰燃煤锅炉。

7.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入网企业执法检查,提高入网水质达标率,以确保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对城市生活污水入网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入网小区提出整改意见,落实责任主体。

(五)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散养密集区饲养量。积极推进畜牧业布局调整,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养殖模式。实行规模化养殖场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2.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完成省级督办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

3.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依据水体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

4.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临近镇和行政村的截污纳管建设,实现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不具备截污纳管条件的镇和行政村,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独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物技术处置和沼气工程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快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5.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6.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鼓励开发使用有机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杆综合利用。

7.全面实施河道清淤、清障、保洁。努力恢复河道池塘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道池塘用途。

8.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与改造,绿化美化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

(六)生态修复保护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建档、监测和修复制度。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

2.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强化农田土壤重点污染区的治理和修复。

3.科学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

4.继续开展主要骨干河道、河网生态护岸综合治理。科学调度水资源,修复改善河道自然生态。

5.地下水禁限采地区要加快地表水厂管网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的区域一体化供水。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开挖新井的行为。

6.加强交通工程水土保持和弃土方治理。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推进绿色通道建设。

7.继续开展“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治理,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8.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生态经济林和防护林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促进城镇、平原绿化和水系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

(七)生态创建

1.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推进环保模范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巩固提高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营造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3.创建生态村、生态镇(街道)。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生态创建考核验收关。

(八)其它

1.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面。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2.按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建设。

3.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安全预警预测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决策系统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及信息传输系统。

4.整合环保志愿者力量,扩大参与者的数量,提高骨干参与者的组织能力。搭建环保志愿者网上交流平台,促进环保活动的经常性沟通交流。

5.围绕“生态*”建设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投入,开辟生态文明宣传新途径,建立环境新闻宣传奖励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环境污染整治实行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市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分解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任务和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市政府确定的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办法,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环保执法、推进协作监督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环境污染整治监督机制。认真实施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群众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认真组织污染整治专项检查,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并根据《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