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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镇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打击一批严重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的违法行为,严惩一批长期不重视、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企业,提高社会对消防安全通道重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及时逃生,消防救援力量能及时到场处置,防止因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三、专项整治重点
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厂房、居民住宅楼等为重点对象,对下列消防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治理: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尤其是居民住宅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摩托车和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的。
(二)避难层被占用的;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不符合要求的,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侵占疏散宽度设置固定或移动摊位的;安全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公共疏散门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四)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施功能丧失、自然排烟窗被封闭遮挡的;楼梯问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存在违规停放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存在违规私搭乱建、设置障碍物或摆摊设点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高层建筑消防车操作场地存在违规搭建、改建,占用的违法行为。
(七)社会单位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
(八)各居民委、各村屯所有规划的巷道如有堵塞,影响消防安全的,在x月x日之前立即清除堵塞物,恢复安全消防通道。十六委安全消防通道由镇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整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因消防安全通道堵塞、占用而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カ。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工作推进,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占用的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各居民委、各村屯、建设分局、执法分局、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整治,最大限度形成合力。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确保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群防群治。各居民委、各村屯及镇直各部门要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分块立体网格化进行排査。要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居民社区、市场周边等进行综合治理,对难以治理的,及时上报政府研究解决。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组织、微型消防站、区城联防组织、治安联防队等组织的作用,开展消防安全通道知识宣传、安全巡査、隐患排查。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导向,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切实强化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扎实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是否健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是否得到落实。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五落实五到位”情况,以现场检查,文件、资料抽查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检查,以责令整改指令书的行政执法文书形式迫使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坚决禁止超许可范围储存、经营,坚决禁止与周边距离、储存方式等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不得生产经营。三是危险货物要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建立危险货物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落实企业装卸、储存、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四是严格危险货物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单位主要负责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经营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三)罐区总体检查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43号)中要求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2.罐区日常管理情况。
3.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4.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情况。
5.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堤和防火隔堤设置情况;储罐根部阀和紧急切断阀设置和运行情况。
6.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
7.电气系统的管理情况。
8.避雷、防静电设施的配置及定期检修、检测情况。
9.原油储罐浮顶密封完好情况,一、二次密封之间可燃气体是否超标。
10.相邻罐区防止事故相互影响的措施落实情况。
(四)罐区内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按规定设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记录。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工艺规程(特别是物料倒排工
艺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记录。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铭牌、标志完好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标示使用证号情况。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外观完好情况,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
9.安全附件情况。
(五)罐区消防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
2.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消防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以及定期检验和维修情况。
5.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
6.灭火救援工作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参照《罐区安全专项检查表》﹙1-3,见附件1)
(一)企业自查(即日起至8月25日)
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要立即组织对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拉网式自查,认真彻底整改发现的问题,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各企业要于8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二)各县(区)安委会检查督查(8月26日至9月6日)
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聘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加强监管执法,严格督促企业整改。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请于9月10日前将阶段性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区)安委会要于9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及《罐区名录清单》、《罐区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市安委会督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计划在9月9日至9月30日期间,对各县(区)、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各县(区)要在9月8日前将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政府和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都要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查组,并聘请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专家,对所属单位进行检查督查,专家费用由本级政府负责。各县(区)、各单位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工作做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认真查找隐患,真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特别是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经信、住建、发改、环保、农业、质监、服务业、国资、邮政、铁路、海事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强化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市交通局要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市公安局要监督易燃易爆场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民爆物品的监管,加强危险品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市安监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经信委要做好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流通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建委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市发改委要做好全市油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市环保局要严格危险品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市农委要做好涉及危险品的农资使用、储存环节的监管工作。市质监局要监督企业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市服务业委要做好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市邮政局要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监督检查,打击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行为。
(三)重拳出击,严格执法
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非法、违法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企业,严格依
这次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去年全市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林梃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简要回顾去年全市建设工作并对今年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年全市建设工作回顾
*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建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勤奋工作,勇于开拓,建筑、市政建设、燃气、房地产开发、建设科技和精神文明建设六项主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现建设事业“*”规划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建筑业稳步发展,外出施工和建筑市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建筑业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资质结构调整,一手抓外出施工。多家企业晋升或增项施工资质,4家企业获钢筋、混凝土作业劳务分包二级资质,结束我市没有劳务分包企业的历史。围绕“巩固传统市场,开拓重点市场,培育新兴市场”的思路,全力拓展外地建筑市场。*、*两个老基地得到巩固发展,*、*、*等珠三角市场有较大增幅,江西、湖南、海南市场效应初步形成,6家企业进入*、**、**等地承接工程业务;海外市场有新突破,市建安装饰工程总公司中标承建我国驻瑞士使馆工程,省二建公司中标承建我国驻墨西哥使馆工程,为我市施工企业走出国门承揽工程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去年办理外出施工注册手续379项,50多家企业外出施工,外出总人数达4万多人,完成产值84亿元,占全市施工总产值68%。建筑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地位日趋明显,*年完成施工产值124亿元,比增10%,实现增加值31亿元,上缴地方税收3.5亿元。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组建*经济特区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检查,强化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评标开标等环节监督管理,有效地规范了市场主体的招投标行为。全年办理交易登记项目169个,造价23.2亿元;实行招投标项目73个,造价11.3亿元;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为100%,节约工程投资成本6000多万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牵头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把“三个不开工”关,严肃查处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不经过竣工验收备案就交付使用的行为。村建工程监管力度加大。龙湖区建设局出台加强村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城中村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潮南区建设局规范查处程序,加强动态巡查,清查违法违规项目72项。清欠工作顺利推进。截至去年底,清理拖欠工程款9.3亿元,清欠比例99%,基本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任务。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新台阶。加强质安管理,推行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和差别化管理制度,检查工程210项,对违规企业和执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出台质量通病防治要点。全面实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质安水平稳步提高,创部优工程1项、省优工程32项、市优工程31项。
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日趋规范。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违反强制性条文和存在质安隐患的问题均得到及时纠正和落实。颁布实施施工图审查后勘察设计文件重大修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勘察设计行为。勘察设计业务稳步发展,勘察设计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完成勘察设计投资概算46亿元,设计面积415.5万平方米,业务收入1.4亿元;获省新农村设计竞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二)市政建设稳步推进,城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市政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应对征地拆迁、融资、协调等诸多困难,全力以赴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全年完成市政工程投资额近6000万元,新建道路面积2.2万平方米,新筑下水道4400米。重点项目全面启动。海滨路西延项目于去年4月实施拆迁,12月正式开工建设;金砂路东延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3600万元的工程量;海滨路中段市政综合改造工程经过积极筹备,已进入招投标的实质性阶段;中*路截污干管施工正在抓紧进行。城市延伸段建设顺利推进。利安路、金新北路已竣工交付使用,庐山路、兰水星主题公园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扎实推进。中山西路、嵩山北路、洄澜桥改造、金泰立交桥首层道路工程等项目正抓紧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做好准备。
城镇化工作取得新进展。牵头编制的《*市城镇化“*”规划》获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明确了我市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任务和政策措施。承办了全省(粤东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班,全面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参与完成了两英、陇田、东里、隆都、后宅镇总体规划纲要评审,抓好潮阳西凤村城镇化试点工作。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协调指导力度,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潮南区建设局加强对*镇*村“光华里”农民新村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推广农村公寓式住宅试点,引导建设生态型住宅小区,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示范。
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得到加强。各风景区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景区管理,开展和谐景区创建工作。*风景区被评为市首批诚信旅游建设示范单位,*旅游度假区公共泳场建成并免费向市民开放,成为市民休闲游乐的好去处。
(三)燃气建设稳步推进,燃气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管道燃气建设步伐加快。以实施《*市主城区燃气专项规划》为契机,积极推进管道燃气建设。台商投资区LNG气化站成功通气点火,我市成为全省较早使用液化天然气的城市。开展中心城区管道燃气市场综合整治,规范经营秩序,同时加强供气设施安全评估,检修供气管网19公里,确保了供气的安全稳定。全年建成阳光海岸二期、君悦华庭、嘉顿小镇等10多个住宅小区管道燃气工程,铺设管道101公里,投资额近4000万元,新增用户9300多户。
燃气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加强燃气市场整治,取缔非法燃气销售点30余个,没收钢瓶以及非法充装工具一批;强制送检钢瓶20.8万个,同时抓好黄厝围三家气站的安全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得到落实。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开展“送安全用气知识下乡”大型户外咨询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得到增强。
(四)房地产资质和房屋拆迁管理进一步加强,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房地产资质管理得到加强。组织房地产企业资质回访检查,对全市241家企业开展资质换证工作,5家企业被降级,11家企业暂缓通过审查。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开拓外地市场,新设立7家有土地、有项目的开发企业,扶持1家企业晋升二级资质,全市有30多家企业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发项目。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在建的80多个项目均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年完成商品房投资额24.6亿元,销售额46.6亿元,新开工面积219.1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70.5万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超过上年。
房屋拆迁和旧城改造工作得到加强。着力解决旧城改造历史遗留问题,下涂坪片等4个片点完成改造,商平路东片、新梅里片改造进展顺利。全年下达旧城改造正式实施项目5个,竣工新楼88幢,竣工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拆迁管理更加规范,拆迁规模得到有效控制。34家企业通过房屋拆迁资格年审,38家企业被取消拆迁资格。批准拆迁面积23.2万平方米,实际拆迁面积5.1万平方米,所有项目的拆迁程序规范、行为合法、补偿到位。妥善调处拆迁案件100多宗,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重点项目拆迁工作取得进展,完成小公园改造项目13亩土地的拆迁工作。
(五)建设科技教育力度加大,建筑节能和技能鉴定取得明显成效
建筑节能扎实有效开展。深入开展建筑节能调研和宣传,强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材料。全年通过节能设计审查项目88个,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开展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新建项目全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顺利通过省建设厅的检查。“禁实”“禁现”工作成效明显,新型墙材应用初具规模。全市散装水泥使用量75.8万吨,比增11%;商品混凝土使用量62.5万立方米,比增35.3%;新型墙材使用量20.4万立方米。
技能鉴定和培训取得突破性进展。成功举办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比赛,并组队参加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8名选手进入各单项前20名,荣获“广东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14名选手获得建筑业技师资格证书,总成绩名列全省第二名。市技能鉴定实操考场正式启用,实施送教送考上门和到施工现场考核鉴定,组织技能培训鉴定16批次3344人。
建设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建设网全面升级改造,应用系统日趋完善,总访问量超150万人次,被评为“*年度*市十佳政务公众网站”。
(六)机关作风建设、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认真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及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5个单位、7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局办事大厅窗口全年受理事项申请998件,其中即办件773件,办结率100%,实现零投诉,市建设局被评为全市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维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采取措施,认真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改制、企业干部上访等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有效地维护了全系统稳定。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开展,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新隆居委会等帮扶挂钩点发展生产。关心系统特困党员和职工的生活,一年来共筹措慰问金33.6万元,慰问基层单位51个,困难户1553户;从建筑业劳保费中调剂1700万元,帮助部分困难建筑企业解决了社保费缴交问题。
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普法、立法、执法工作积极推进。“四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被评为*市2001-2005年法制教育宣传先进集体。在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起草《*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文件及加强施工图审查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并对本局行政许可及业务管理事项进行清理。完成9种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建设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开展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年来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源头治腐,坚持纠建并举,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同时,工青妇、计生、城建档案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总结去年的全市建设工作,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
——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科学发展观给我们提供了建设工作的基本价值判断标准,建设工作的出发点进一步得到明确。全市建设系统正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做了大量以人为本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必须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放在首位。建设工作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年来,全市建设系统立足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房屋拆迁、清欠工程款等工作,并取得了较大成效。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建设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根本出路。去年,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用创新的方法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工作水平。实践证明,只有更新观念,坚持改革创新不放松,才能为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