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建筑垃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全面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街道驻地、产业聚集区、主要路域及社区环境整治。
1、彻底治理街道驻地、产业聚集区和环胶州湾高速公路红岛路段、岙东路两侧的环境卫生,保证以上范围内无各类垃圾、杂物,无乱堆乱放等现象。对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形象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卫生死角进行专项治理,彻底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定期安排街道保洁队清理辖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
2、企事业单位内部要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制,重点整治公共场所、卫生间、食堂,搞好内部卫生,做到责任区内绿化带、绿地、门窗、墙面整洁卫生,无纸屑烟蒂、无垃圾。
3、彻底清理社区主要道路两侧、社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疏通边沟,清除三大堆(粪堆、土堆、草堆)。搞好居民室内外卫生,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杜绝乱倒垃圾现象发生。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4、加强垃圾运输车的管理,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垃圾压缩运输车在行驶中确保无渗滤液漏出。同时,要求保洁公司的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加装GPS监控系统进行监控。
责任单位: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社区、企业单位
(二)企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对居民居住区内的企业产生噪声是否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进行检查,对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单位,协调区环保局发出限期治理通知。
2、深化水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我街道重点产业聚集区的企业,保证企业达标排放。
3、企业内部加大卫生清理、设备摆放规范整齐;厂区周边绿化带整洁无杂草。
责任单位:安监办、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企业
(三)建筑工地的环境整治。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施工单位。
2、加大施工现场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3、整治并控制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及其他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4、加大投入,加强道路保洁人员管理,完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
责任单位:城建办
(四)市容市貌整治。
1、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区执法局开展的城管达标路创建工作,重点对街道辖区内岙东路沿线的市容、市貌进行深入的治理整顿。带动其他主干道和各社区道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广告牌、灯箱、横幅,坚决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坚决取缔占路经营的游商浮贩,严格查处运输车撒漏。
2、始终把查处清理违法建筑工作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违法建筑始终要保持高压态势,违法必拆,决不姑息。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
(五)绿化美化整治。
1、安排专人定期巡查辖区绿化带维护情况,及时处置虫害、树木补植、草地修剪等工作。
2、督促社区搞好绿化工作,对社区内影响环境卫生的空白区域要求必须进行绿化,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实施步骤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上旬)。各片、各社区、各单位根据街道要求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利用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形式在群众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职工的卫生意识,实现街道、社区和群众之间的互动,营造出开展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7日前)。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制定出环境整治方案,列出整治清单及计划进度表,做到目标清、任务清、标准清、责任清、时限清,保证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集中清理阶段(年6月7日-月底)。各片总支书记牵头,各社区根据制定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要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检查总结阶段(年7月-12月)。全面检查整治情况,对初显成效的,继续巩固提高,对薄弱环节,继续加强改进,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全力突破,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关组织,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排水整治工作,保持和提升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全力攻克蓝天保卫战和碧水澄清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居住舒适感,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建筑领域施工扬尘排水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州市建筑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指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排水管理的长效机制,督促各方主体单位认真履行责任,有效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降尘系统的联动,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大力推广六级沉淀池等设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扬尘排水治理工作的震慑力,有效减少施工活动对城市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面提升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建筑工地。
三、整治标准和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制定了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和标准(附件1)、施工现场排水整治内容和标准(附件2),并着重落实好以下几点措施:一是对处于主体高层阶段的工地要在外脚手架上安装喷淋喷雾等降尘系统,并与施工现场扬尘监测设备联动;二是在建工地要安装PM2.5、PM10等扬尘指标的监测设备并接入“智慧工地”系统;三是施工现场建立喷淋喷雾系统定期定时开启制度,在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确喷淋喷雾系统开启的时长和频率,城区内的项目除雨天外每天开启喷淋、喷雾降尘的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同时利用扬尘监测设备的检测数据开启现场的喷淋喷雾系统;四是建设单位按要求向属地综合行政执法申请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对处于桩基施工、土方开挖阶段的工地要建立车辆冲洗用水循环利用系统,设置三级及以上沉淀池并设置滤网(鼓励推广设置六级沉淀池),沉淀池的体量要满足冲洗水循环需求,通过沉淀过滤,重复使用冲洗用水,最大限度减少污水排放量。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底前)。各分局(所)要结合本辖区建筑工地实际情况,对照扬尘整治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对本企业各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按照标准要求,对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达不到要求的立即落实整改。
(二)自查自纠和检查督导阶段(2021年4月初至11月底)。各建筑施工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有效落实扬尘排水防治措施。我局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扬尘整治不力、情节严重的建筑工地予以处罚,全面形成“有问题必改,违法必纠”的共识,督促各主体单位落实和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各分局(所)、各建筑业企业要对本次建筑工地扬尘排水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问题,汲取经验,全面完善和规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完善扬尘排水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各分局(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管站,安管站具体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分局(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推动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扬尘排水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措施,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及时拨付费用;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施常态化监管;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并分阶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监督,将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列入日常监管内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对扬尘控制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督促各主体单位落实和履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四)积极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大力宣传绿色施工理念,营造创建氛围,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将创建活动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指导和推广“绿色工地”创建工作,有效落实绿色施工标准的各项内容。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结合标化创建“八个必须”和《温州市绿色工地创建标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全面落实防尘防治措施,将施工扬尘防治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提升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水平。
附件:1、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和标准
2、施工现场排水整治内容和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内容和标准
内容
标准
管理措施
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支付方式。
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并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建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建立扬尘治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扬尘管理台账。
对外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开展扬尘防治培训教育、技术交底、检查。
场地要求
连续、封闭设置施工场地围挡,重要区域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房建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材质符合要求,清洁美观。
工地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生产加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办公区、生活区场地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施工作业和卫生保洁的需要。施工现场道路应做到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要求堆放,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场内裸露的场地、24小时以上不外运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措施,超过3个月不施工的裸露土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防止扬尘。
外脚手架按要求设置密目安全防护网并定期清理。
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场,清运前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封闭或覆盖等扬尘控制措施。楼层内建筑垃圾应采用封闭容器或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撒。
配备专人保洁,对工地道路、堆场、裸土覆盖区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根据实际场地情况适当布置绿化,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在围挡顶部、运输主通道两旁、脚手架密目网外侧等部位设置喷淋、喷雾降尘装置,并应适时开启喷淋、喷雾降尘装置,市区内的项目除雨天外每天开启喷淋、喷雾降尘的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
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卫生保洁人员、移动式洒水设备和移动式雾炮,适时洒水清扫、开启设备降尘。
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
作业规范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喷雾或洒水措施,保持土方表面湿润,遇风力6级及以上天气时,应停止土石方作业。
基坑工程支撑拆除和桩头处理,应采用湿法作业、边作业边喷雾或洒水等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
对混凝土结构件或砌体表面进行剔凿、开槽打孔、清扫作业时,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应洒水湿润后作业。
使用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进行石材、木制品等切割加工时应采取湿化作业,宜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
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场散装水泥罐、预拌砂浆罐底部出口要采取封闭隔离措施,临时搅拌区、木料加工等产生扬尘的材料加工要设置封闭加工棚,防治扬尘飞扬,并采取措施降尘抑尘。
运输要求
工地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落实冲洗制度,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运送土方、渣土、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附件2
施工现场排水整治内容和标准
内容
标准
排水控制管理措施
制定施工现场排水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施工排水控制管理制度,建立排水治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管理台账。
按规定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开展排水治理培训教育、技术交底、检查。
施工场地排水措施
在工地开工前设置完整、独立的雨水、污水、冲洗水排放系统。
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要做到雨水、污水、车辆冲洗水等三类水独立设置、分类收集、分级沉淀、有序排放,不得混排,特别是用于车辆清洗的冲洗水不得与雨水、污水互通混排。
对处于桩基施工、土方开挖阶段的工地要建立车辆冲洗用水循环利用系统,设置三级及以上沉淀池并设置滤网,沉淀池的体量要满足冲洗水循环需求,通过沉淀过滤,重复使用冲洗用水,最大限度减少污水排放量。
主体施工阶段的在建工地要有组织地进行排水、排污,雨水、污水、冲洗水应分流排放,待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洗车平台四周应按照场地条件设置放坡、防溢座等污水防溢措施,其中工地大门一侧应设置防溢底座或加设污水沟。
施工围挡底部必须设置30-50cm混凝土或砖砌底脚,严禁在围挡底部乱设排水孔洞,防止泥浆、污水外溢或渗流。
在进行钻孔灌注桩等可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设置泥浆池、泥浆沟,对泥浆进行集中收集消纳,严禁泥浆外溢。
严禁施工现场污水乱排偷排行为,临近河道的建筑工地,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措施,防止污水、泥浆漏排入河。
为贯彻落实《XX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宜居美丽明星城”建设,结合区城管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提升城市容貌,优化人居环境,牵头组织并协调各板块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样板路打造,全面夯实城市长效管理基础,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重组织,建立工作专班机制。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所有下属单位和科室的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各项工作,各单位和科室根据自身职能,指导各板块开展整治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重服务,建立挂钩指导机制。
局党委班子4名成员带领分管领域的单位和科室,各负责挂钩2个板块。XX负责XX街道和XX镇,XX负责XX街道和XX街道,XX负责XX街道和XX街道,XX负责XX街道和XX街道。根据各板块的工作计划和重难点问题,开展基层调研,开通绿色通道,进行现场办公。各单位、科室结合职能,从专业角度给予政策解读和技术支持。
(三)重落实,建立每周督查机制。
每周督促各板块上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汇总分析各类问题,编制整治工作周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能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有效实施。
三、职责分工
市容科:负责对关于街景和建筑物、非机动车停放、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的整治要求和标准进行指导,督促各板块推进样板路的创建。负责每周收集汇总各板块工作成果和工作计划,编制整治工作周报。
受理考评科:根据“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内容和标准,科学安排区级城市长效管理综合考核,协助各板块梳理排查各项问题。及时将基础设施类问题的整改计划上报至市考评数据库备案,避免市级考评扣分。
执法大队:协助各板块推进包括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广告店招等方面的大整治大清除大修整。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巡查和整治,助推大气攻坚上台阶。重拳出击,多措并举,深化对违法建设的治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进一步提升各板块的法制工作水平。
环卫处:指导督促各板块做好垃圾分类和清运工作,按计划完成垃圾分类亭等设施建设。以“一路一策”为原则,制订合理有效的垃圾收集模式,通过“软引导”与“硬约束”,按时完成撤除临街垃圾桶工作。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指导督促各板块做好道路绿化管养工作,定期开展包括操作培训和知识讲座在内的专业技术指导。对区管公园进行专项整治,改善园容园景,提升养护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重视。
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攻坚”行动,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单位、科室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服务指导好各板块工作。
(二)深入基层一线。
机关干部要把工作现场向一线延伸,到一线去接地气、知民情、找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为重点抓好“两考”期间的市容环境秩序管理,成立我局“两考”环境治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二中考点责任人员:
一中考点责任人员:
培英学校考点:
工作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高考期间安静舒适、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一)整治交通秩序。行政执法大队于6月1日起组织力量对一中、二中校门口的所有占道摊点和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整治,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禁止在考点周边200米以内地段摆摊设点、高声叫卖,确保考点周边秩序井然,市容整洁;加强对学校周边车辆乱停放秩序的整治,执法大队要配合县交警大队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非机动车泊位与机动车临时泊位,制作告知牌放在醒目的地点,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在现场值守,时刻提醒车主按章停放车辆。
(二)整治施工噪声。6月1日起,行政执法大队应加强一中、二中两考点附近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不得超过22:00,考点学校周边、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工地及人口聚居密集地区的建设工地,考试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0日至12日8:00至17:30)全天候停止施工,禁止施工噪声影响考生。对违反城市噪声管理规定的建筑工地施工行为坚决制止,依法从严处罚。
(三)整治环境卫生。6月1日起,环境卫生管理所要重点加强考点周边的垃圾清扫清运工作力度,实行全天候卫生保洁,随脏随扫随运,确保环境整洁干净。增加清晨、中午、下午的洒水降尘频次。
(四)整治广场噪声。考试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0日至12日8:00至17:30)湘潭休闲广场严禁各种商业促销,综合管理股要停止审批在这期间的占道促销活动。严禁跳舞、文体活动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噪音。治理工作组将组织广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值守巡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对于劝阻不听的,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月1日前,采取下发宣传告知书等形式向市民、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宣传整治事项、整治内容、整治时间,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全力支持、主动配合。6月2日至12日期间,治理工作组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对各整治事项逐一落实,加强巡查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当场处理。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所有参加整治执法人员要高度认识高考期间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执法中队和环卫所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目标任务
(一)重点地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
牵头单位:区建委
成员单位:区执法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水务局、区环卫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和路街道办事处
以解放路以北的路三个街道办事处区域为重点,主要解决“八乱”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1.拆除区域内有碍观瞻的违规违章建筑;清理整顿沿街两侧商品外摆和店外加工等占道经营行为;清除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确保广告牌匾规范有序。
2.加大对各类市场及其周边的管理力度,落实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新建地下农贸市场1处,改造南路、小区农贸市场2处。
3.坚持管严、管住、管净,加大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重点区域的保洁力度,增设环卫设施,及时清运垃圾,不断提高环卫日常管理水平,消除区域内脏乱差现象。
4.整修破损道路及地下雨污水管线,确保路面平坦,人行道完好,排水顺畅;整治破损绿地,提升绿化水平,增设景观绿地和园艺小品,打造1-2处花园式小区。
(二)主次干道环境整治提升
牵头单位:区建委
成员单位:区执法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水务局、区环卫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对文化东路、文化西路、西路、南路南段、南路、花园路、西路等道路实施重点整治。
1.拆除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3月底前完成西路、南路、路3条道路撤商还路;开展街面秩序整治,清理整顿商品外摆和店外经营,严格管理各类户外经营,消除主次干道、窗口、出入口等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现象。
2.拆除违章违规设置的沿街及楼顶广告牌匾;清除道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及喷涂;拆除附属于公共设施、绿地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
3.实施道路两侧建筑立面出新,粉刷、清洗破旧楼体;临街橱窗清理乱贴乱画、乱摆乱挂等视觉污染,整治有碍观瞻建筑阳台;对有条件的路段楼体实施夜景亮化。
4.加大对垃圾箱(果皮箱)、公厕的管理维护力度,合理设置环卫设施,消除沿街的垃圾中转箱;加大保洁力度,实施道路冲刷、洒水降尘,不断提高环卫日常管理水平。
(三)绿化美化整治提升
牵头单位:区园林局
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
按照《年绿化美化工作方案》实施。
(四)重点街巷、小区环境整治提升
牵头单位:区建委
成员单位:区执法局、区房管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水务局、区环卫局、区商贸局、区体育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对小区等5个小区;五花八门街、西沟路、东路、街等背街小巷实施重点整治。
1.修补街巷、小区破损道路,增设路灯,确保路面平坦,人行道完好,改善通行条件;养护市政设施,及时疏通雨污水管线和化粪池,无积水、冒溢现象。
2.实施全天候保洁,垃圾及时清扫清运,确保日产日清;拆除违章建筑,对楼体、墙体进行立面出新,清除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城市“八乱”;合理调配停车资源,统一规划设置停车场(点),缓解停车难问题。
3.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改造提升省中医、花园及林家等16处农贸副食品市场;增设健身路径,补建便民设施。
4.健全街巷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将整治向居民楼道、庭院延伸,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环境整洁优美。
二、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区委常委和分管区长包街道办事处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为整治行动解决实际困难,落实保障经费,协调各方面力量,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区建委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负责的整治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按时完成;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立足实际,加速推进,扎实开展好各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