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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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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根据《玉州区教育系统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黄清

    副组长:欧英   陈燕珍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闭、封  堵、占  用  的,疏  散 通  道   、安 全 出 口 不  畅  通 的 ;安 全 疏  散  指  示  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 照 明 设 置 的 场 所、位 置、数 量不 符 合 消 防 技 术 规 范 要求 的;疏 散 指 示  标  志  缺 少、损  坏 和  标  识   错 误  的    ;应 急 照 明 灯 损 坏  或  失  效 的    ;疏  散  门 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1、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2、幼儿园没有贮存危险物品。

 3、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4、幼  儿  园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明   确,,治  理   制   度    落    实  ,管  理  人  员  消  防  安 全素质明显提高。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排查督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8日)

 1、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整治小组,研究工作措施,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利用各种活动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30日)

 全   园   根  据  上  级  文  件   精   神,对   本  单  位   进   行自   查,并  填  写《玉林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台账》。

 (三)排查督改阶段(2018年10月1日-2018年10月15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广泛宣传。结合幼儿园教学实际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和教学计划,全面对教师、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必须做到每学期上一次消防培训课。要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教师掌握初起火灾处置和组织幼儿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使幼儿掌握报警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主动邀请矿消防队到幼儿园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通过协作,标本兼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自己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对于整治 工作中失职行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组织领导

为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区保安服务公司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所长、国保大队大队长,区城乡建设稽查大队大队长,国土分局地籍地政科科长、用地科科长,工商分局企业个体注册监管科科长,区文体局文化市场管理科科长,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任务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落实政府对保安业和保安队伍的管理和监管责任,坚决取缔区内各种形式的非法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重点单位、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社区及小区保安派驻工作,整合驻区“三大家”及区属各单位保安人力和防控资源,大力推进各单位保安防控的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社会化进程,增强全区治安防范力量,完善全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清理违法生产、销售保安器材、服装及保安乱着装等行为,坚决扭转保安服务市场不规范的局面,进一步加强保安队伍建设,促进保安行业、保安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区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我区实际和自身职能,重点抓住以下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一)未经公安、工商部门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的区内违规自建保安组织。

(二)区内娱乐场所、洗浴行业未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和自行安排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保安人员上岗的。

(三)未经公安、工商、城建、国土资源、文体部门审核批准开办保安培训机构,或以其它名义违规开办的各类从事保安业务培训,并以推荐工作或向受雇单位输送培训、提供有偿人力保安服务及警卫、保卫的各类学校。

(四)区内各重点单位、大中小学、幼儿园、医院未按规定配备保安或违规自建保安的。

(五)违法生产、销售保安器材、服装的。

(六)着仿警服、军服和乱着装的保安。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公安分局、区文体局、区保安服务公司及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体大造声势,充分利用区电视台、电视台广泛宣传整顿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以公安阎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及各派出所为主,建设、国土、工商、文体、教育等部门,公司、试飞院、设计研究院公安处共同参与,对全区保安服务企业,保安用人单位和保安员队伍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做好问题的梳理、归纳和统计工作,为下一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整顿、规范和分类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清理整顿规范,组织实施阶段

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分局,建设、文体、教育局要针对调查摸底阶段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顿、规范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查封、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措施,坚决予以查处,直至取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实行分类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的管理和监管效能。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考核奖惩阶段

届时,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保安服务公司和各保安用人单位检查验收专项整治成果,对领导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整改到位、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单位,将通报表彰。对走过场、不履行职责、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严格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打击黑恶势力与发展经济、服务社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设平安的关系,区综治委要求保安服务公司及各单位迅速成立组织,完善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和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整治工作。

(二)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全区保安组织和各保安用人单位必须于12月15日前,将各自现有保安人员花名册、保安队伍负责人、保安用人单位负责人名单和保安队伍现状报各自管辖的派出所,主动接受公安机关对保安业和保安队伍实施统一监管,否则坚决予以取缔。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摸排,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对各单位所报表格和情况进行核对和汇总后,在12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区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履行职责

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招生行为,净化教育行风,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襄教发〔2020〕9号)和区纪委《关于在全区中心学校开展违规招生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公平公开公正入学,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决定在各中小学校开展违规招生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深化招生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目标,以规范各中小学校、教师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襄州教〔2020〕10号)《关于印发(襄州教〔2020)11号)精神,在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招生专项整治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向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招生问题“亮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优良教育行风。

二、整治范围

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一是初中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利用各种竞赛成绩招收选拔学生;二是中小学校与各类社会机构串通收集生源信息、组织招生活动;三是学校违背招生政策,擅自突破计划招生,造成“大班额”问题、“择校热”问题;四是违规办理转学行为,造成年终消除大班额问题不达标;五是在招生各个环节“微腐败”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上旬)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学前后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和适当形式的全体教职工会议,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市、区下发的2020年各项招生政策,并通过校园内外、学校工作群、家长群广而告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和群众全面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中下旬)

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深入查找本校和教师个人存在违规招生的问题。通过群众投诉举报件、组织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暗访培训机构等形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切实摸清线索,掌握实情。对于自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要建立台账,明责到人,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对于群众有反映但未查实的问题,对涉及到的重点学校校长进行提醒约谈,重点学校校长对重点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对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做到警钟长鸣。对于经核查属实的突出性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督查阶段(2020年9月15日前)中心学校成立专项督查组,适时进行明察暗访,不打招呼开展违规招生问题督导检查工作,指导各校违规招生专项整治工作。

各校也要加大力度,开展督查检查。特别是对于学期初、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学校、重要人员组织重点检查。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监管不力、督查不严、消除大班额问题不力学校,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至2020年9月20日前)各校要针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探索并制定和完善治理违规招生的教育宣传机制、信息台账机制、监督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等相关措施办法,堵塞管理漏洞。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来抓,形成常态,保持长效,坚决遏制学校“大班额”问题抬头反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2020年9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阶段进展工作小结和学校招生范围文字稿、新生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常驻地址等信息)。

五、组织保障

(一)增强责任意识。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违规招生问题治理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不得敷衍塞责、包庇纵容。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上肩,坚持把规范招生问题整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

(二)确保整治实效。

根据发现问题的特点,严格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惩戒恰当,形成震慑力,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把违规招生治理作为目标考核、师德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兑现、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指标。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拒绝违规招生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中心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

长:@(#镇教育党委书记、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镇教育党委副书记、中心学校综合办公室主任)

员:#(#镇教育党委委员,教育教学办公室主任)

##、各校校长

监督检查专班

长:#

副组长:#

员:#

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校内师生活动场所、设施;

2、校内外师生大型活动;

3、学校危旧房改造;

4、学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二、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从月日开始,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日至月日)。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组织开展中小学安全宣传月活动中,结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抓好春秋游活动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活动场所安全等重要环节的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通过广播、专刊、专题讲座、升旗仪式、收看专题片等形式,使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月至8月30日)。重点进行专项整治,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组织开展危房危屋、消防设施及活动场所等的安全检查、摸底上报工作,同时拟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对教学楼、学生宿舍、会议厅等人员聚集场所装修装饰、电器线路、消防通道、疏散标志、照明等组织检查,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

3、检查食堂是否按规定设置,人员配备、进货渠道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4、对校园的建筑施工进行检查巡视,督促施工队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校舍的施工安全。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2月15日)。9月1日至9月30日,为各校园进行检查验收阶段,并向区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2月15日为区教育局对本系统进行全面复查验收阶段,并结合完成年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状情况,对各校园完成安全目标责任状情况作出评估,作为年度评先表彰的依据。

四、注意事项

1、区教育局要将每个阶段工作开展整治情况小结及时汇总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区教育局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

年年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消除爆炸隐患,切实做好我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的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我区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遏止爆炸事件、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为目标,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全面检查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依法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

公安分局成立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林友惠副局长任组长。治安大队郑德宁大队长任副组长,公安分局办公室、法制科、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等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治安大队,由郑德宁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对涉爆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复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涉爆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抢)案件;坚决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全力侦破一批涉爆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依托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对涉爆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整治重点

1、重点部位:洪山、五凤、西等城乡结合部,可能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作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民宅、废弃厂房、仓库、山头、城乡结合部及公共聚集场所。

2、重点对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和走私、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涉爆案件的逃犯。

五、时间安排

月15日前为组织部署阶段,月15日至12月15日为清理整治阶段,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六、整治措施

1、深入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各种方式教育群众。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加强宣传、教育群众,广辟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有力打击违法行为。

2、抓住重点,全面清理整治。要采取领导分片负责,落实检查清理收缴工作,严格安全防范措施。通过检查发现的地下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决不放过,一查到底。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开展清查收缴行动,消除治安隐患。对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法违规使用的爆炸物品和工具,非法生产、销售厂点的制造设备、工具和爆炸物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携带的爆炸物品要全部收缴;对公民个人非法持有、私藏的各类爆炸物品,逐一动员限期交出,拒不交出的,依法强制收缴,并立案查处。公安部门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爆炸物品要认真查证,及时收缴,确保安全。

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有关“地沟油”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全面整治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生产经营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确保我市无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厂、食用油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快餐店、餐饮摊点、火锅店、农家院以及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小餐桌、企事业单位食堂、医院食堂、矿区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整治任务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摸清生产加工“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行为。对涉案的生产、加工“地沟油”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企业及小作坊,要进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要责令停产,召回全部问题食品并予以销毁,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2.切实规范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分装、小食品店、食用油经营门店、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大排档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医院食堂、矿区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严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流向合同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流向可追溯。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力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必须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登记台帐、流向协议合同等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继续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要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合法单位签订流向合同协议,确保可追溯。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2.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3.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管理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按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各级各部门要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形成有效的监控链条,严防餐厨废弃物去向不明。

4、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除进行严厉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住建部门要尽快确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县区,研究制定我市和试点县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四)加大检验检测工作力度

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对食用油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要监督相关单位停止销售、使用并销毁,同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五)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核查举报线索,如发现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和提炼、销售及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没收产品并捣毁违法使用工具及设备设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县区长负责制,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市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油脂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加工作坊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提炼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使用“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食用油分装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分装食用油行为,加大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无证分装食用油违法行为。

(四)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与管理,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粮油门店、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规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等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合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购进和销售未经许可的分装食用油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通报。

(五)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以小餐饮、小饭桌、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登记及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餐饮废弃物产生及流向台帐登记的监督与管理,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行为。严厉查处购进和使用未经许可分装的食用油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通报。

(六)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管理,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

(七)农牧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所的监管,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住建部门负责协调县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严禁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牵头会同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餐厨废弃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占道经营食品流动摊贩及早市、夜市食用油销售和使用的监督与管理,严厉打击食品摊贩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

(十一)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景区食品经营摊点食用油购进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巡回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十二)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内设立的食品经营摊点食用油购进查验记录、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等情况的巡回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十三)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食用油的监督抽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四)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监督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彻底、流于形式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公安部门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从快侦办,一查到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至6月28日)。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地沟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至7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在本辖区内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各级督导组要逐级开展督导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宋立民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丁万明、贾玉英、张建国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主任由赵建忠兼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和突出任务,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瘦肉精”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应有实效。各级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线索,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从快侦办,一查到底。对发现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以及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现象。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快捕诉、从重量刑、顶格处理,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监督。“地沟油”专项整治期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地沟油”危害,整治“地沟油”的目的、意义,并责成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相关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予以报道,对非法生产、加工、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踪报道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警示消费者理性消费,震慑违法者依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制定举报奖励政策,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地沟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