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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xx年以来的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xx是一个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县,全县有17个少数民族。截止20xx年底,全县65万人口中,有少数民族人口30.2万,占全县总人口的47.5%。全县有批准开放的宗教场所10个,宗教教职人员3人,信教群众6818人。
20xx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全县上下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繁荣景象。几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一是加强宗教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民族宗教管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民族宗教调研,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和问题,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强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地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为各乡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各民族中小学及相关单位订阅《贵州民族报》、《贵州民族宗教》、《中国宗教》等报刊和印发宣传资料、出专栏、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20xx年,组织14个民族乡乡长参加了全省民族乡长培训班。20xx年,组织专人对民族、宗教工作知识及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整理,编撰了《民族宗教工作知识手册》。通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逐步实现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化管理,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了宗教工作管理网络。20xx年6月,为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民宗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各村支书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联络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四是进一步加强宗教执法主体建设,加大经费投入。20xx年2月5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xx县民宗局”更名为“xx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加挂“xx县宗教事务局”牌子,并增加1名事业编制,在原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基础上,每年又增加了3万元。20xx年、20xx年,又先后更名为“xx县民族事务局”加挂“xx宗教事务局”牌子,内设三股一室一馆,核定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20xx年,为了推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在原60.3万元的民族工作经费基础上,又追加了26万元,保证了民族宗教工作必须的工作经费。
(二)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一是保障各级民族经费足额到位。5年来,县民宗局及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论证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民委、地区民宗局的大力支持,共获上级审批下拨民族经费193.8万元,落实县级民族工作专项经费301.5万元。其中:获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1个,资金130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建房补助资金12万元;省级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26.6万元;省级民族文化专项补助资金9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地区沼气池建设补助资金4万元;省级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补助资金4万元;地级民族文化专项补助资金3万元;地级民族经费补助资金1.2万元。二是对民族边远乡镇干部实行优惠政策。经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xx]13号会议纪要),从20xx年6月起,对xxx等6个边远贫困民族乡镇在职职工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公务补助。三是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水平。共改善了31所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切实提高了学生入学率,促进了我县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修建民族中医院污水处理站1个,实现了医院污水达标排放,保护了生态环境;新建人畜饮水工程22处,铺设管道58326米,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饮水难问题,提高了群众的饮水质量;新建公路23条157公里,改善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交通条件;新建民族文化中心所3所; 资助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3个;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建房61栋,总建筑面积3210平方米,彻底改善了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民族资金使用模式。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针对民族经济发展项目资金投入量小的问题,就如何才能用有限资金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民族资金使用新模式,收到了一定成效。20xx年,我县以xx乡为试点,采取由地方政府担保,农民在当地银行贷款,县民宗局用民族资金贴息的方式,发展了200亩树状金银花。期间,县民宗局充分发挥协调联系作用,积极组织乡干部、农户代表到种植基地参观学习;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种植户进行实地集中培训;委托公司派代表上门服务,到各家各户田间地头督促指导农户种植,全力提高广大种植户的种植技术,力争达到以小项目、小资金撬动经济发展的目的。目前,该乡金银花基地树苗长势良好。五是大力推动新阶段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拓宽少数民族增收致富门路。面对xx“欠发达、欠开发”的县情,我们始终把新阶段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百村千户万人”、“计生三结合”及党建帮扶等定点帮扶工作,积极安排部分县级民族经费,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等,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几年来,先后在xx镇xx村、xx村、xx民族乡岗岭村、xx民族乡xx村等建立了扶贫联系点,制定了帮扶计划,并投入资金为少数民族群众购买优良种猪、维修公路、发展烤烟、畜牧生产、修建教学楼、建立党员活动室等,切实帮助农户落实增收措施。同时,在凉水井镇息乐溪(华溪)村新农村建设试点,认真开展了铺路、架桥及果苗种植等帮扶工作,千方百计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发展。
(三)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全力提高少数民族基本素质。一是大力推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20xx年至20xx年,以“两基”攻坚为重点,进一步加快民族寄宿制教育发展,先后落实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26.6万元,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并在县民族中学兴办了1个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全县“普九”覆盖率达到了10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07%,切实推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二是大力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加大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力度。20xx年以来,我县成功举办了中国xx土家花灯艺术节、xx县“物价杯”土家摆手舞大赛、第九届杜鹃曲艺节暨第二届乌江文学颁奖活动、省土家学研究会四届三次学术研讨会等艺术文化活动;组织参加了“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民族姑娘选拔大赛及“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活动,《xx姑娘大脚板》、《永远的船号》等民族民间舞蹈,进入了“多彩贵州舞蹈大赛”总决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推动了我县民族文化事业快速发展。我县还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民宗部门认真开展了古籍古物调查、搜集、研究、整理和编目工作,对思南土家族花灯、服饰、道具及民间艺术传承人分别进行了调查登记,完成了234件土家族、苗族、仡佬族古籍搜集工作。“xx上元沙洲节”及“xx花灯戏”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xx花灯戏”还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了推介xx、宣传xx的目的。三是认真抓好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按照省地要求,我县深入开展了xx县民族文化进校园的主要方法、载体及其分布情况调研,出台了切合我县实际的《xx县民族文化进校园五年规划》,制定了xx各民族文化进校园分年度审批制度,完成了《土家传统花灯集》、《乌江土家花灯情》等民族文化的拍摄和制作。20xx年,在xx土家族苗族乡民族中学举办了第一届民族体育运动会,并邀请xxx等县及其它乡镇参加观摩学习。20xx年,在xx民族乡中学举办了以土家花灯、山歌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文化进校园”创建活动,全县27个乡镇所在地中学、中心小学前往观摩学习,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20xx年,在xx中学继续举办了以展示民族民间工艺为主的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目前,我县正着手进行“土家花灯”校本教材改编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多年来,我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认真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出席全省、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20xx年12月,在全省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上,县人民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xx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xx年10月,在全区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县xx村民委员会、xx乡党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4个先进集体和xx、xxx等5名先进个人分别受到地委、行署表彰。20xx年,我县还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了藏胞与xx镇村民的打架事件,有效避免了民族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五是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力度。历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及时把少数民族优秀干部选拔到各领导岗位,充分其他们的聪明才智,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几年来,全县先后推荐到各级党校和民院干训部培训的少数民族干部有120人,参加短期培训的达20xx多人次。在现有的12270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有少数民族干部6770人,占干部总数的55.2%(其中副县级以上少数民族领导干部28人,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980人)。在20xx年提拔的675名中青年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达200人。
(四)扎实抓好宗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及时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及省、地宗教工作会议精神。20xx年,我县召开了全县宗教工作会议;20xx年4月,召开了全县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民族宗教工作,表彰了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专题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二是围绕“服务xx旅游”的宗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全力打造规范宗教活动场所。xx县xxx寺位于中和山旅游区内,是xx旅游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xx年开始,县民宗部门协助华严寺教管小组制定了《xx寺修复改造五年规划》,并主动与城建、国土、民政等部门协调配合,鼓励、督促教管小组积极筹集资金,逐年实施修复。至20xx年10月,共募集资金400多万元,完成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20xx年10月19日,xx县xx寺完成了修复工作,并举行了竣工典礼。修复后的华严寺布局精巧,气势恢弘,得到了地区民宗局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成为思南旅游的一大亮点。三是加强宗教调研工作。20xx年以来,县委统战部、民宗、公安等部门先后四次对宗教工作基本情况、当前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调研,对全县的宗教情况估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教管控工作,打进了宗教群众与各民族的团结统一。四是完成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实现了规范管理。20xx年8月下旬,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联合开展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活动,严格按照宗教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履行了相关手续,协助各宗教场所制订了学习、纪律、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于20xx年底,举行了xx寺住持聘任仪式,实现了宗教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五是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切实加大抵御渗透、打击工作力度。20xx年7月,对大坝场村民在xx乡石家寨村桥头公路边非法修建寺庙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20xx年7月,认真组织对xx镇xx村、xx村在xx电站进场公路边山洞里搭建木棚、供奉神像、举行朝拜活动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依法进行了取缔。20xx年8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民宗局和县天主教爱国会共同举办了为期4天的天主教爱国爱教培训班,进一步激发了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提高了信教群众自觉抵制的能力。此外,民宗局等部门每年都要开展以天主教、基督教为重点的宗教活动场所检查走访活动,充分利用宗教三级信息网络,准确掌握各宗教活动点情况及外来人员情况,定期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使天主教、基督教活动点的反、防渗透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
二、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过去五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的看到,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与地委、行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我县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境内宗教教别多(五大宗教我县就有4个),涉及面广,宗教形势复杂,管理难度大。
二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展的扶持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贫困人口有65.2%集中在民族乡。且全县14个民族乡、131个行政村中,有97个村未解决人畜饮水问题,7个民族乡未通油路,24个行政村未通公路,107个行政村未进行农网改造,扶贫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
三是民族文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县一些优秀的民族文化濒临失传,必须认真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继承和创新的关系,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大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力度。
三、下步工作重点
今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
一是筹备召开全县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近几年来全县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进行周密地安排和部署。
二是要从解决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看病难和增收难的“五难”入手,切实关注少数民族的民生问题,出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加大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三是积极组队参加全区首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努力提高全民族体育素质,力争取以好的成绩,回报思南人民。
四是加大少数民族项目争取力度,加大民族宗教特别是民族乡镇的经费投入,夯实基层基础,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困难,促进少数民族乡镇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县人大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团结和依靠全镇县镇人大代表,坚持通过开展代表视察、评议、联系选民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监督和支持政府工作新途经,不断适应形势需求,有效推动人大工作扎实开展,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和谐协调发展。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监督职能,努力发挥人大工作
监督政府工作是宪法赋予乡镇人大的重要职能。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镇党委工作中心,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强化监督职能,真正发挥乡镇人大权力机关的作用,在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全力支持和配合镇政府工作开展。在具体内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容上,我们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1、围绕县委、县政府“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以及富民强县等战略决策,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要求进行监督;2、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3、围绕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4、围绕上级和本级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市、县人大有关阶段性工作要求进行监督;5、围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开展监督。
在开展监督活动中,我们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经济建设方面工作的视察、检查。今年,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加强对“工业兴镇”、招商引资以及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方面的视察、检查,认真听取镇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和全镇招商引资情况汇报两次以上,并实地视察了__工业园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围绕促进和加快全镇工业经济发展,我们提出了重视加强__工业园和城南工业园建设,制订和完善鼓励项目进区建设,落实项目帮办责任制等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党委的肯定,目前,__工业园和城南工业园进园项目48个,总投资额达27.5亿元,全镇工业开票销售提前两个月步入20__年。
二是突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督查。我们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新农村建设、城市环境卫生以及农村通达工程、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农村通达工程是党委、政府取信于民,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为把实事办好、办实,我们在听取政府工作汇报的同时,针对运西机场路沿途涉及大桥、北闸、南闸、西刘堡等村(居)委会,多年来当地居民群众吃尽了“行路难”的苦头,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加之该路是进入县重点项目正润生态园的主干道等实际情况,我们从该路招投标开始,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坚持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督促检查。该路现已全面建成,并通过市、县验收。城市环境卫生一直是城市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组织代表视察了市政建设,督促政府重视加强对城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今年,我镇先后投入300多万元用于添置垃圾筒、新砌垃圾房,改造社区旱厕等,并在城区16个社区配备了120名街巷保洁员,对城区96条近12万平方米的中小街巷实行全天候保洁。与此同时,还通过组织开展2次城区卫生环境集中整治万人会战活动,对城区卫生死角,暴露性垃圾、杂草等进行了清除,城区卫生环境明显改善,不仅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夯实了基础,而且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一个良好人居环境,受到市县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城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是突出法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充分发挥镇人大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主体作用,推动全镇学法活动开展;另一方面,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重视加强《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坚持按照招拍挂程序,进一步依法规范土地使用制度,杜绝买卖宅基地,非法占用耕地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快农田改造,促进耕地动态平衡,全年我镇通过实施西刘堡等村土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近1000亩。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坚持督促政府在加强城市环境整治的同时,围绕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实施村庄河塘清理,村庄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农业生态保护,重点实施以西刘堡村为主的农业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打造绿色品牌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强化建章立制,认真落实“三项制度”
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接待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三项制度”是乡镇人大开展代表工作的重要方面,我们坚持注重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密切联系选民,是代表应尽的义务。我们坚持引导代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一是固定联系。我们要求代表广泛联系选民的同时,每个代表必须至少固定联系3-5名选民,把代表联系选民与扶贫帮困、与企业结对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反映和解决企业主和贫困家庭的实际问题。二是设点联系。充分利用代表活动站这一有效载体,让代表联系选民有固定的地点,通过建立代表定期接待选 民制度,加强了与选民的沟通联系。三是走访联系。动员和组织全镇县、镇人大代表利用开展工作和代表“统一见面日”等时机,走门串户,加强同人民群众和选区选民的联系,虚心听取群众的心声,关心群众的疾苦,在今年的代表“统一见面日”活动中,全镇县镇人大代表共联系选民近千人次,收集各类建议和意见500多条。四是座谈联系。为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和有关方面工作监督,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坚持围绕某个方面的主题,引导人大代表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形式,了解实际情况,了解群众的要求,不仅能够广泛与群众接触,而且能更多的听取群众意见。
(二)代表接待选民制度。我们要求代表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同时,要主动接待选民,不得对选民的来访询问进行无理拒绝,要主动热情接待每位来访选民,认真听取并记录选民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利用代表活动站,建立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定期联系选民。每个代表活动站每月安排一次代表接待日,接待日确定在每个月10号或20号,具体由各活动站自行确定,并提前3-5天贴出告示,让选民提前知晓,使选民有所准备。每次接待日由活动站安排3名左右县、镇代表坐阵接待选民,听取选民意见,将选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经梳理后,填写好选民意见转办情况登记卡,反馈给镇人大和相关部门,与代表建议并办理,对部分群众一时不理解、不清楚的问题,代表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耐心的作出正面宣传和解释,尽量给选民一个满意的答复。目前,我镇各代表活动站代表接待日已成为代表联系选民、听取了解选民意见的重要方式,并步入制度化、正常化的轨道。
(三)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代表联系选民,接受监督,提高素质,增强人大代表责任感、荣誉感的重要渠道,为有效推进这项工作,我们坚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有计划的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一是确定述职内容。根据县人大的要求,把代表述职的内容大体归纳为六个方面,即:代表出席人代会情况;代表参加人代会闭会期间活动情况;代表学习、宣传、执行和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县人大及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情况;代表走访选民,联系群众,听取、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代表为选民办实事,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情况;六是代表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体会。
二是制订活动预案。对代表述职的时间、内容、人员以及述职活动的方法步骤、活动的要求等进行明确,并以镇人大主席团文件的形式印发给有关单位和代表,以便各代表活动站提前安排述职人大代表起草好述职报告,安排述职会场,组织选区选民参加述职评活动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述职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协助搞好代表述职活动。在各代表活动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镇人大负责人亲自到场,帮助指导开展述职活动,并主持述职会议,督促活动站在活动结束后完善好有关资料。
今年,我镇以各代表活动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述职活动的方式,全镇共有24名县代表、19名镇代表向选民进行了述职,至目前,全镇县人大代表已述职的有34名,镇人大代表已述职的28名。从我镇已述职代表情况来看,选民对代表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选民在肯定代表工作的同时,就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作用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既加强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代表进行监督,又为做好代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强化机制创新,扎实搞好代表活动
人代会闭会期间,为确保代表活动能够正常有序开展,我们首先针对本镇代表人数多、日常事务多、代表类型多、范围广等特点,本着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搞好代表活动,每年都根据本镇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好代表活动计划。其次,在活动的方式上。兼顾各方面代表的实际情况,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单独组织活动与县、镇联动相结合;二是以代表类型分类组织活动与按代表小组组织活动相结合;三是代表集体活动与代表持证视察相结合。再次,在活动的安排上,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安排2-3次活动,并根据计划确定的主题,在时间上坚持灵活掌握。活动内容有组织代表学习、听取工作汇报、接待选民来访、代表述职、组织代表视察等。为扎实搞好代表活动,镇坚持在建立代表活动机制的同时,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今年,我们根据县人大开展“双十”活动的任务要求,一是召开各代表活动站负责人会议,进行全面布置;二是典型引路。大力宣传在“双十”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代表的创业和招商引资的热情;三是开展分组竞赛。以各代表活动站为单位,开展竞赛活动,使“双十”活动开展现有声有色,从而扎实推动“双十”活动的全面开展。
四、强化载体建设,扎实推进人大工作
耿建新(衢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按照我国的政治体制,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人大决定”是在“党委决策”的基础上开展的一项法定性、程序性工作,也就是说,“人大决定”主要是把区委的重大决策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
因为,“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都居于支配地位,都是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党的方针、政策,以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共同目标的。从法理上讲,党委作出的决策,具有引导性、指导性和号召性,在党内具有约束力,但对国家和全社会却不具有强制性。而人大作出的决定,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人民的象征,对本行政区域的国家机关、全体公民都具有普遍约束力。党委对国家、社会重要事务的主张和意图,由人大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委的决策变成强制性的法律文件,以便动员全体人民共同遵守。
为争取区委支持,衢江区人大专门向区委作了关于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汇报。2012年4月,区委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能作用的意见》,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人大常委会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需有规范的制度和操作程序配套,为此,我们及时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有地方特色的重大事项框架,科学界定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决策程序,增强操作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需要政府予以贯彻执行。为了理顺“人大决定权”与“政府行政权”的关系,我们主动与政府沟通,寻求权力对接的最佳路径,从制度上规范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政府行使行政决定权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增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动性,对属于自己决定范围的重大事项,要主动与政府对接,督促政府提请审议,做到不失职。政府要依法行政,该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要主动提交审议,做到不越位。人大与政府这种良性互动的关系形成后,重大事项的决定才能达到预期的成效。
要敢于、善于行使决定权
张学明(温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首先要有敢于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理念。重大事项关乎本区域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不仅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内在设计之所需,而且更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向人民应负的责任。当前人大工作者当中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无为而治”、“自找麻烦”等不正确想法,认识不到位仍是制约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最主要因素。
其次要有善于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手段。我们通过走访选民、综合分析、代表工作站等各种途径广纳民意,找准问题。在温岭最具特色的一个平台就是按选区建立代表工作站,定时接待选民,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区域、各阶层最真实的民意汇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然后我们进行综合分析、反复比较、认真推敲,以明确应解决哪些全市上下共同关注,事关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急需解决并经过监督有可能解决的最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及时向党委汇报,在得到肯定的同时与政府及时沟通,形成共识和解决问题的合力,然后进入法定程序,以此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温岭市第十四届人大历次人代会将加强殡葬管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快中心渔港建设、解决农民建房难、清理闲置土地等事项,通过大会表决,作出决议、决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有关组织加强办理,在当年认真抓好落实并出实效。
将人代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的重大事项办理落到实处,还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在日常的工作中,充分运用常委会会议听取报告、重点工作督查、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组织代表视察、满意度票决等多种监督手段进行全程监督。这一套严格的程序客观上增强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威性、严肃性、实效性。
最后要不断积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经验。只有制度化才能常态化,将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制度化,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决定权的关键。早在1996年,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和应通报的“重要情况”及“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反馈的规定》。而在2009年11月制定的《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规定》,更是温岭市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金名片”。该规定明确了温岭市人大常委会要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即3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进行单独审查;组织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就部分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项目或财政资金投入较大、争议较大的项目进行专题询问或民主恳谈,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从2010年到2012年,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共对73个拟新增项目和57个重大前期项目进行审查,对17个项目提出了进行重新论证或调整的意见,督促政府取消了4个项目涉及资金30.426亿元。实践证明,加强对重大资金流向等预算重点的审查监督,是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力抓手。
决定、决议要有刚性要求
刘志伟(青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地方组织法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只作出原则性规定,这虽为地方人大行使该项权力预留了空间,但对合法性和实际效果之间的平衡,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于决议的内容。几年来,我们从青田实际出发,每年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两项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努力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从2008年到2012年,青田县人大先后就整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殡葬陋习改革、沿岸青山绿化、养老中心建设等民生问题作出决议,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保证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了部分区县老龄工作,召开了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还深入15个社区,与退休工人、干部、教师和农民等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深入交谈,了解他们的需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邀请近百人次的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和调研活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今年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19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有关部门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根据代表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使执法检查与办理答复建议有机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部门相关方面的工作,代表们对建议办理情况都表示满意。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对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6月2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执法检查报告。下面,我就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市贯彻落实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基本情况
保障法和保障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项职责。一是将老龄事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政策措施,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健康水平;三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居家养老人群的生活照料和个性化服务;四是拓展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领域,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法和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十几年来,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
(一)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老有所养”得到落实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福利性养老保障制度为基础,以老年人优待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20**年出台的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福利性养老保障政策,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养老保障制度,社会反响强烈,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为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我市于20**年制定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在老年人乘坐地面公交车、参观游览公园和博物馆等文化体育场所、建立高龄津贴和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提供优惠医疗服务及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1项优待办法。优待办法的出台,保证了老年人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老有所医”目标初步实现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医疗保险在全市城乡范围内的全覆盖。加强老年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18个区县建立了老年病专科医院。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为老年人建立免费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体检,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了老年人健康水平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了方便。
(三)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养老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逐步展开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以社区为依托,多数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部分高龄、空巢、生活半自理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有效地弥补了家庭照料的缺失和不足。如开通96156社区服务热线,推出“菜单式”为老服务项目,开设老年餐桌等。逐步推广建立城乡社区空巢家庭老年人的帮扶网络,使老年人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为满足身体致病、致残、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和部分“五保”老年人的集中照料、护理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兴办各类敬老院。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敬老院建设的积极性,在建设资金支持、运营补助、土地供给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目前全市共有各种类型的敬老院339所,4万余张床位。
(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发展,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为满足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愿望,我市采取多种措施,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例如组织老年知识分子参与“银龄行动”,支援贫困地区,提供文化、医疗、科技服务;组织离退休专家到区县开展援助项目,返聘退休医学专家到社区卫生中心站工作等。针对老年人以在社区生活为主的特点,发动他们积极投身和谐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通过建立老年人协会、开办老年学校、建设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老年维权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为了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执行,法制宣传部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办法律专家热线和专家课堂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为老年人维权提供优惠便捷的服务。各级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优先服务,同时对特困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及时得到维护。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日益严峻和老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求,保障法和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特点、发展趋势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认识有待深化,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紧迫性有待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侵害老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和组织参与公益性养老服务的自觉性不高。
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本市已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但由于基础薄弱,养老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城乡差别仍然较大。在调研中“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落实依然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较早退休的老职工退休金水平相对偏低;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老年人有基本生活保障,但医疗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三是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市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起步阶段,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市场准入、运行、监管不规范。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籍等为老服务项目短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务人员不能满足需求,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更大。
四是敬老院养老床位供需矛盾突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老年人进入敬老院养老的要求增多,由于历史上对敬老院建设投入不足,造成敬老院床位数量与需求缺口较大。另外,由于敬老院建设布局不尽合理、有的服务功能不全或缺乏专业队伍、服务水平不高等原因,造成现有的敬老院床位中有近三分之一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床位空置率较高。
五是老龄工作机构队伍有待加强,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区县和街道、乡镇的老龄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不尽合理,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人才缺乏。老龄工作机构隶属关系不一致,在工作中不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职能。
三、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法和保障条例,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在1990年就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数量为109万,占当年人口总数的10%。目前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已达到254万,占人口总数的15%,老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4.9%,高于总人口年均增长率,呈现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的特征。根据预测,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350万,到2050年将达到650万的峰值。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发展趋势的严峻性,及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提高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大局出发,把老龄事业作为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深入研究、科学筹划,加大投入,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措施,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
一是要广泛宣传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和严峻挑战,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发展老龄事业的紧迫感。二是要深入开展对老年人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对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优待政策的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能力。三是要加强对开展慰老助老活动、志愿服务、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等工作的宣传,使老年人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尊重。四是要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忽视老年人精神需求、“啃老族”现象以及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运用灵活有效的方法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改革,抓紧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为我市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做好准备。一是要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使养老保障水平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增加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性收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我国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已进入婚育年龄,“421”家庭模式已经显现。由于家庭结构的改变,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养老服务的社会需求迅速增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国情和我市实际的体制机制,搞好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的衔接,走出一条有特色的路子。一是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配套政策研究。要针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基础薄弱的问题,加强对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程度;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敬老院养老床位建设力度。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对今年新增1.5万张养老床位的建设任务,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新建敬老院要合理规划布局,规范服务标准,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对现有敬老院要进行必要的改造,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使用效率。要探索敬老院的医疗服务与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机制,满足敬老院医疗服务需求。民政、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保证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快市级老龄工作机构的改革步伐,研究解决区县老龄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能力弱的问题。对老年人口数量较大的区,要根据老龄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老龄工作干部;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应当配备专职老龄工作干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缓解老龄工作机构干部短缺、队伍不稳定的问题。
(六)对修改和完善保障条例的建议
根据此次检查情况,对下一步修订和完善保障条例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保障条例在内容上需与保障法相衔接。由于我市保障条例先于国家保障法颁布实施,在内容上多处与保障法衔接不紧密,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和细化。如应根据保障法的规定增加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具体条款。二是需要增加的有关内容。近年来,我市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应将成熟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款;在保障条例中增加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内容,以便政府综合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手段,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在保障条例中应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增加对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内容。三是在保障条例中应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老龄工作机构的职能定位进行明确,保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有效地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