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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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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工作方案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提高土地房屋征收与安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激发对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为了城市建设的更加美好,使我们的生活居住的城市能够按规划、有步骤的得到改造和新建,必将直接涉及中心城区相当部分和乡镇村民的居住生活,当上级要求区社派员参加土地房屋征收与安置工作时,区社党委及时召开会议,从人员的选配到工作的开展进行工作研究。会后召开了动员会,会上区社领导做了动员,从工作的重要讲到城市建设改造的重要性,以提高同志们的认识和正确理解。虽然我社今年没有直接的参加城区棚户区的改造明确任务,但我社“三送”工作村有“土坯房”初期改造调查摸底任务,要求“三送”工作队员及机关同志的要以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振兴发展建设新的态度,去展开工作做好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区社机关的同志及参加“三送”工作队的同志,深入村、组和农户家中,认真对待,仔细工作,秉公办事,不讲私情。深受沙石镇政府和沙石村的好评。

二、接受任务态度坚决,对待工作认真负责,2013年度虽上级未安排具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安置工作目标,但在领受上级要求,我社派员参加折危及征地折迁维护任务时,我社做到了态度明确既坚决做好工作,克服机关人员少,系统工作任务重的困难,仍派出了以区社领导带队有7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的维稳工作,工作中,大家起早贪黑,不惧气候寒冷、旁人的冷眼,积极宣传政策,按章办事,严格纪律,确保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安全完成,未发生意外。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重点整治行动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将茶园村建成秩序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村。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综治办、办、派出所、司法所及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邢文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办主任向军、镇派出所所长郭超福、司法所所长谭朝浩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的保障机制,落实该村的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做到:治安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矛盾纠纷及时得到调解;群众防范意识普遍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措施

㈠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专栏、出动宣传车、组织群众会议、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重点整治行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㈡摸底排查。要对该村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排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范、治理等工作。

㈢完善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用制度巩固整治成果,使长效措施落到实处。

㈣责任追究。要将该村重点整治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中,凡对专项行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单位,要实行通报批评,治安问责直至“一票否决”。

五、职责任务

㈠镇综治办

1、牵头制定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2、报告镇党委、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组织重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3、建章立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4、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宣传车开展专题宣传,同时,负责将整治工作情况综合汇总上报,及时总结发现典型,推广经验。

㈡镇派出所

1、对该村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重点部位开展整治;

2、做好周边环境治理协查和违章车辆的处理;

3、及时整治防火、防爆等安全隐患,逐一排除。

(三)镇司法所

1、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2、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四)镇办

1、及时回复茶园村的事项;

2、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五)茶园村民委员会

1、做好该村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介入,确保不激化、不升级;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工作步骤

㈠组织部署阶段(5月1至5月15日)。制定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完成组织、宣传、部署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㈡综合治理阶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专班、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全方位的做好综合治理及整治工作。

㈢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重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㈣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重点整治进行结束后,领导小组对整治效果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表彰。

七、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镇直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务,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㈡协作配合。重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共同搞好综合治理工作。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目标主要是确保县城区内渣土运输“马槽车”切割率100%,对3家渣土清运企业监管率100%,超限超载车辆查处率100%,渣土车辆超限率控制在0.3%以下。

成立我局春节期间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副局长田宏国、执法大队长石如进任副组长,具体按分工主抓渣土、建筑工地和超限超载车辆过境、过桥的整治工作。城区五个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办公室,由徐古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局治超工作的资料收集和行政处罚文书的下达等工作,田玉珍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我局治超工作的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工作。

(一)加强基础工作。一是针对我局职能特别是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结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启动,设置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窗口,调配专职行政审批人员,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

(二)建立监管机制。一是强化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坚持常态化的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从严整治超限超载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行为,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专项整治,突出超限超载整治源头整治,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黑名单”制度,完善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强化联合行动。一是强化内部联合执法,全局上下都要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每名执法队员都是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战斗员,切实把我局的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落实在日常的工作中,抓在工作的第一线。二是加强与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特别是与公安、交警、交通、工商、公路等执法部门,开展及时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执法力量,从严从重打击不法行为。三是突出联合执法重点,首先是四个方向的进出城口,城区内主要的三座桥梁,及11条主大街等重点地段。其次就是城区内各大建设工地和渣土弃土场。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月28日至2月3日)

1、制定方案。制定我局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方案。成立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全面动员。召开我局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超限超载整治宣传,进一步提高渣土公司、车主自觉遵规守法意识,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认可,为集中大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3、认真摸底。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重点区域重新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2月4日至2月25日)

1、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加大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清运公司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在城区5个出入口路段加强防守,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强化城区各执法中队的联动效应,不间断的进行城区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2、全力配合,统一行动。抽集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开展2次统一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开成治超高压态势,震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26日至28日)

局治超领导小组将对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指导、督促各执法中队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局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项整治数据、资料,对我局为期一个月的治超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月28日前报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要高度认识、认真组织,把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切实承担起治超工作的责任。各执法中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依照省国土资源厅《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基本农田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基本农田整治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全区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农田整治的意义与原则

有利于促进基本农田的合理布局、日常维护和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巩固我区粮食生产的大好形势;有利于全区经济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区的基本农田大部分是中低产田。搞好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

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开展。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开区或其他禁止开发整理的区域。

(二)合理布局。基本农田整治区域应该避开将来的城镇建设发展区域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区。

(三)统筹规划。基本农田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规范运行。

二、基本农田整治的目标

使我区基本农田数量有所增加,通过基本农田整治。质量明显提高,布局更加合理,三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将中央提出的耕地总量不减少和基本农田维护率不降低的政策落到实处,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证,全面提高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基本农田整治的内容

(一)基本农田维护区范围内。

(二)不在基本农田维护区范围内。

(三)经整治能够达到基本农田或耕地标准的空心村”砖瓦窑场及工矿废弃地整治。

四、基本农田整治的方法和工作步骤

(一)方法

将根据峡窝镇、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基本农田整治要依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方法进行。为了整治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确定开展基本农田整治的试点单位,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峡窝镇、中心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要求,至少选取一个试点进行整治,积累经验,全面推广。

(二)方法

基本农田整治工作依照动员部署、调查摸底、确定区域、建库实施、检查验收和效果管理六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动员部署,区土地房产管理局制定全区基本农田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落实整治重点和责任。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

依照基本农田整治的原则和目标,基本农田整治工作开展前要摸清底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基本农田维护图。调查各地适宜基本农田整治的地块,摸清具体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土地利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现有的基本农田范围界线应用红色标注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第三阶段:确定区域

整治区域的选定应与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依照集中连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规模化整治。一般应选择耕地生产条件较差、新增耕地潜力较大的区域。

第四阶段:建库实施

根据基本农田整治的内容和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基本农田整治区域。编制项目可研演讲等相关材料,组织项目评估论证。符合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根据使用资金类型,建立基本农田整治库,然后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依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库建立完善后,应依照规定送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验收,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

依据基本农田整治的不同形式,整治项目竣工后。依照基本农田的规范组织验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依照省辖市的规定组织验收。

第六阶段:效果管理

经验收达到基本农田规范的土地,基本农田整治后。列入基本农田后备资源库,建立专门的统计台帐,待调整或需要补划基本农田时,及时进行调整或补划。

能够形成折抵、置换指标的及时进行土地变卦调查。建立置换或折抵计划指标备用库,三项整治”完成后。备案时实行“三图一表一报告”制度。即按项目反映的项目区1:1万规范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整治前、后)整治规划图、土地置换项目入库表和项目验收演讲。指标使用时实行计划台帐制度,详细记载验收文号、验收面积、置换指标数量、使用时间、使用项目、剩余指标、审核人等。切实做到整治有规划、实施有方案、验收有手续、上图依规程、备案有依据、使用有来源。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

以加强对全区基本农田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成立基本农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周一次业务例会制度,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布置总结。

(二)因地制宜。

要结合实际,基本农田整治工作中。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大力推动机制创新。要建立政府推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三项整治”工作要建立谁投资谁受益、谁用地谁拿钱的投入产出机制;要进一步理顺基本农田整治投资渠道,稳定基本农田整治受益群体,建立投资收益的长效机制;整治效果要建立谁验收谁负责的约束机制;通过基本农田整治活动所新增的耕地及形成的置换折抵指标,要建立明确所有权,搞活使用权的流转机制。

(三)密切配合。

规划、耕保和地籍部门要密切配合,基本农田整治中。将基本农田整治、地籍管理、基本农田维护及规划修编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基本农田维护图保持一致,提高管理水平,夯实业务基础。通过整治,使我区的基本农田维护工作达到表册、图件、实地三统一,土地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抓好“三项整治”为效果转化奠定基础

抓紧开展年“三项整治”效果验收、备案及入库工作,要维护各方参与“三项整治”积极性。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证。验收、备案及入库要按要求开展。要将整治成果的权属、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展绘在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备案工作应于年上半年完成。

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加强税法普法教育,强化财政收入监管,堵塞征缴漏洞,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在全市营造公平、和谐的财税环境,提高纳税者自觉纳税意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2007年至2012年6月期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对某些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整治重点

1.查清2012年21个市重点项目情况。主要对伊科思新材料等15个重点建设项目和利群购物中心等6个服务业重点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开展税收分析预测与监控。

2.对个体工商业户进行税收排查。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地点、经营行业及同行业对比营业额进行全面分析,按照账管户、票控户、税控户、查认户分类,确定税收标准。

3.对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装修装饰等企业的税负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是对偷逃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及营业税的企业和业主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4.对药品经销行业、交通运输业、非居民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对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户进行清查。

6.对农产品等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纳税评估及清查。

7.对总分机构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工作安排

本次财税秩序整治工作自2012年8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与普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财政、国税、地税、监察、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认真做好本次财税秩序整治活动的思想发动和舆论宣传工作。广泛开展财税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税法普法教育,并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国税局、地税局以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税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底子,建立台账。

(二)重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

1.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根据财税秩序整治重点,拟定需进行重点检查的企业,由财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国税、地税、财政及监察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详细的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拟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检查组的划分及工作分工、检查组人员名单等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将重点检查工作方案于8月26日前报送市财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重点整治工作。根据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国税、地税、财政部门负责对重点纳税企业进行清查整顿。深入企业逐户调查,全面了解情况,对发现的偷税、漏税和骗税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达到查处一户、整顿一户的目的。发改、城建、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横向一体的联动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集中进行处罚处置。对重点整治阶段查出的问题,要从严处理,除补交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分析总结,针对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征管措施,达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目的,使整治活动成果真正体现在地方税收的增加上。同时,对在税源普查与财税秩序整治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诿应付、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对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镇级引税情况进行清查,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及数据汇总工作。

(二)市国税局、地税局:

1.根据工商局提供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镇级协税护税组织,对我市的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子,建立台账。

2.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全方位稽查,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发票管理及其它各类涉税信息,并录入建档,实行动态监控。对出现“低税负”、“零税收”、“长亏不倒”以及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对核算不实的,依据《税收征管法》实行核定征收。

3.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按时据实申报、故意偷漏税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对核算不实的实行核定征收。

4.对企事业单位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其他应税收入进行全面清理,对不按时申报和不申报的企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个体工商业户纳税情况进行清查,对未达起征点以及税负偏低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定额核定,确保税负公正、公平、合理、合法。

(三)市发改局:负责提供市重点项目核准、备案、审批及投资等情况。

(四)市城建局:负责提供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项目招投标情况、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信息等。

(五)市国土局:负责提供市重点项目供地情况信息,包括权利人名称、土地权属状况、土地转让出让合同或协议、土地价格、供地批文、土地证发证情况等。

(六)市工商局:及时提供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信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源普查工作。

(七)市监察局:配合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对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八)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发动本级协税护税机构,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搞好镇、村两级税源清查,摸清底子,加强税收征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孙利国市长任组长的市财税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改民、公安、监察、财政、城建、国土、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做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财税秩序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把财税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