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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我们首先成立了小学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校校长担任,负责全面的学籍领导工作,负责招生、转学审批,副组长由中心校副校长担任,负责班级学生和转来学生的安排和调整;小组成员为教导主任、及中心校各班班主任。教导主任具体负责的学生统计、转出、转入变动情况的申报和入档工作;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的信息填写、上报、变动学生的材料收缴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层管理,认真落实,真正做到分工明确,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严格要求,强化学籍的动态管理。
学籍管理是义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以全体学生主动发展的前提,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实,我们强调了从严要求、动态管理。严格进行学生的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
1、把好招生和毕业关。
街道由于经济发展和空港区位优势使得我校成为是地区生源较多的学校。外来人口和留守儿童较多。这为我们的招生工作和学生的毕业工作带来麻烦,也为我校的学生变动和学生信息的采集带来困扰。为此把好招生和毕业的关口就尤为重要。招生时,我首先根据区招生办的新生入学通知,制定好我校的招生计划、要求;制定好新生的信息记载表格、新生入学通知书;然后把我校新生入学通知书,印好发到幼儿园家长手中,并放大数张分别张贴街道告示墙;最后进行新生报名。对于新生,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入学、分班,对于留守儿童家庭,我们必要时还采取上门服务和耐心等候的方式进行工作;对于外来工子女的入学和信息登记,我们采取留下户口复印件、方便入学的方式进行归档,这样保证了入学新生的信息比较准确,奠定了学生学籍工作的基础。
毕业班管理工作是我们学籍工作的最后环节。我们的做法也是从细从严入手。对即将毕业的年段学生的信息和变动情况首先进行摸排。好在本人长期带毕业班,对学生的信息和动向比较了解,所以掌握比较准确。即将毕业时,我要求班主任对外来学生和借读生进行告知家长,要求学生回原籍读书,做好毕业前变动工作,也为外地学生回当地中学读书提供方便。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工作。我总是先制定好填写要求(包括学生的信息、毕业时间、身份证、照片粘贴、毕业编号、上交时间等项目)每人一张发到班主任手中,按要求填写;然后教导处进行检查,把填写工作和班主任考核挂钩。这样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填写就会整齐划一,信息准确。最后学年结束,我们都会顶着压力及时、全额如数的把毕业生登记表在招办和普教科的见证下交到中学手中,从不放人情档、关系档。
2、严格学生变动程序
每年我校都有将近两千名学生。这两千名学生中外来工子女将近五百到六百,再加上当地外出打工特别多,留守儿童有增无减。这些就为我们学籍工作中的学生变动带来麻烦。没有手续,没有信息,家长随心所欲。为此每学期开学前,我都事先准备好外来学生信息登记表格、学生变动各种证明以及变动要求。转来学生必须事先登记好个人信息、上交学生变动证明、上交学生和家长户口簿复印件;转出的学生必须事先登记好个人信息、上交学生变动证明;休学的必须提供医学证明和家长申请。我们的原则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对转出的学生,了解清原因,看户口,严把转出关。对转入学生,查验户口,转学证,严把入学关。经常和班主任对“点名册”,保证班、校和教委数据的准确。这些常规工作估计所有学校都完成的比我校更好。在此无需赘述。
我只是要说,我们还要应发挥班主任和年级主任的作用,当然必要时还可和班级学生进行接触。班主任是执行学籍管理的重要责任人、年级主任是执行学籍管理的的督促人。我们应加强班主任和年级主任学籍管理培训工作。让班主任参与学生变动申报和了解中来,这样所有的事情就会简单些。如班级学生变动和去向、外来学生变动证明的上交、学生休学的要求和人数的变化等等。每次班主任培训,我都加入学籍的要求和政策学习,让班主任知道学籍的重要性,也为学籍准确展开和申报提供帮助。
三、细致准确,实行档案管理规范化。
学籍资料填写、报送及存档,是学籍静态管理的主要方面。根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原则,学校对学生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关键词] 独立学院 学籍管理 教学管理
独立学院是一种新型学院,它是在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的。独立学院作为对我国高校教育办学模式的一种创新,有其特殊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独立学院的创办对高校优质的资源的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学籍管理是独立学院教务管理的中心环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学籍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独立学院的办学水平。务实高效的学籍管理往往意味着高水平的教学管理,也能充分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高等学校中,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质量考核和管理。国家教育部队对于高校学籍管理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各高校对于学籍管理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从学籍管理的内容上来讲,其主要包括学生的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纪律与考勤,升级与留级,转系(转专业)与转学,休学、复学与退学以及毕业资格与授予学位资格的审核及证书发放等等。学籍管理作为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着较强的政策和原则性,我们必须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来做好这项工作。
一、独立学院学籍管理的发展
高校学籍管理在本质上属于管理工作,工作的开展既要讲政策又要讲原则。通过学籍管理学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学生在校时期的各种情况,是学校了解把握学生的主要途径,也是针对学生变化情况作出学生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早在2007年3月中国教育部就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通知第一条提到《办法》是依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而制定的,对高校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是改革和发展高等教育的必然要求,学籍管理有利于对高等院校的办学行为进行规范,也有利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高等教育的公正和公平。通知第二条说明了学籍管理的技术支撑和管理对象。对新生学籍进行电子注册所依靠的是现代高科技技术手段,其管理主体是政法,管理客体是普通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学生的学籍。通知的这前两项充分说明了学籍管理在高效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说明了对学籍制度进行规范的必要性。此后,为了对高等院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这一制度进行完善,同时也为了对高等院校的学生的学籍进行更有效的管理,2008年在对高等院校新生学籍进行电子注册的基础上,国家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对普通高校学生学籍进行学年电子注册的新规定,此外规定还要求各高等院校要尽快建立起学籍查询网站,对于学籍网站的建设各省市教育部门对所属高校必须进行检查或抽查,在此过程中尤其要严格检查的就是独立学院。
教育部制定和出台的各项通知规定对于独立学院自身学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督促作用,独立学院的学习管理体系也呈现出较好的运作态势,但是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推进,各高等院校的学生规模出现了大幅度的增长,尤其是近年来,学籍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比之前增长了数倍,高校的学籍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如何在工作量增加的情况下,更加正确合理地做好学籍管理,成为摆在独立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首要问题。
二、独立学院在学籍管理上面临的问题
独立学院是成长对于中国高等教育的普及有着特殊的作用和意义。自2003年开展得以规范发展以来,独立学院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比其刚建成时发生了令人称赞的速度。虽然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独立学院的发展令人瞩目,但是相对与普通高等院校来讲,其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也较短,因此在教学管理中还缺少经验和规范性的制度,尤其是在学籍管理方面始终滞后于普通高等院校,存在一些不足。归纳起来,独立学院在学籍管理上主要面临着如下几个问题:
(一)独立学院还未建立起较成熟的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其一是与学籍管理人员有关的管理体制,其二是与学生有关的学籍管理规定。在学籍的管理工作上,虽然独立学院在不断发展,其招生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独立学院的学籍管理一直隶属于教务处的管理体制之中,这样的情况未能体现院系两级部门的自主管理优势。在对学生学籍的管理规定上,一般情况下独立学院能较好地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学籍管理精神,但在在实际的学籍管理中,独立学院结合本身院校实际和学生实际而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较少,这样既不符合社会对人才素质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同时也不利于部分特长生的发展。
(二)独立学院还未积累到较丰富的学籍管理经验
独立学院的起步晚,办学时间短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情况,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独立办学存在办学经验的上的不足,这一劣势同样也体现在它的学籍管理水平上。其一是对学籍管理的操作规程不熟悉,学籍管理涉及到学生在校期间的方方面面,学籍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独立学院的学籍管理人员由于缺少管理经验,对于学籍管理的操作流程还不熟悉。其二是对于上级学籍管理精神的贯彻不彻底。对于高等院校的学籍管理,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都非常重视,而且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通知和规定。独立学院的学籍管理人员由于缺少工作经验,对于上级的这些文件中有关学籍管理的精神不能通汇贯通的理解,因此势必会影响到实际的学籍管理工作。其三是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比较欠缺。虽然学籍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原则性和制度性,每一项管理环节都是有章可循的,但是实际的管理工作中,有些家长或学生经常会对于独立学院的学籍管理感到不满或产生误解,甚至有时会强行要求学校更改学籍处理规定。这些状况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情况下学籍管理人员如果没有能力来应对这些突发状况,则会让学籍管理工作的开展很被动。
(三)独立学院的学籍管理模式缺乏创新,对母体学校有较强依赖性
独立学院与母体学校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独立学院的创办必须依靠和依赖于母体学校的资产,尤其是无形资产。这种在教学资源上对母体学校的过度依赖使得独立学院在学籍管理上依然沿用着母体学校的模式,较少能有自己的创新。母体学校与独立学院是有区别的,母体学校在学籍管理上的规定和办法,往往是针对“一本”或“二本”学生群体而制定的,母体学院的学生一般文化基础好,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也较独立学院要好。因此如果将母体学院的学籍管理模式照搬进独立学院,既不符合独立学院的办学实际,也不符合独立学院学生的学习实际。
三、如何完善独立学院的学籍管理工作
首先,以学生为中心,努力观察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独立学院的服务意识。应当认识到,学生发展是学校发展的根本,也是学校发展的落脚点,独立学院的创办其目的就是为了将学生培养为社会的有用人才。在学籍管理工作上只有以学生发展为根本,才能推动整个教学管理的有效运行,实现独立学院培养人、发展人,塑造人的办学目标。
其次,实事求是地加强独立学院的制度建设,努力使学籍管理制度符合独立学院学生的实际。制度建设是规范教学管理的根本,没有健全的学籍管理制度,就没有高效的学籍管理工作。对于独立学院来讲,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适当放宽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让有专业特长或对特殊专业感兴趣的同学能便利地实现自己的学习愿望。这种对学籍异化程序的优化不仅有助理提高学籍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实现因材施教的办学理念。
再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学习管理工作的高效和准确离不开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利用现在网络信息技术来不断完善学籍管理体统,可以充分实现学籍的网络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通过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还可以建立完整的的学生学籍信息资料档案。利用网络实现对学习管理程序的监控,可以有效减少工作中的纰漏。
参考文献:
[1] 朱培英;论学籍管理制度改革[J];交通高教研究;2004年04期.
一、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价值
学籍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高校有责任对学生从入学到学成毕业的在校过程进行管理和考核,包括学生的录取、入学考核、成绩录入,在校表现奖惩情况以及休、退、转学等情况进行细致的记录,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记录,学籍要能够对学生的情况进行清晰的反映。同时,学籍的存在也成为了打击假学历、假文凭的有力依据,对维护学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学生的学籍档案是对学生学习与生活等方面信息记录的重要依据,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计划方案制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对高校不断扩大规模,改变办学层次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提升高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对策
1.以学生为本,树立人性化的学籍管理观念
学籍管理工作围绕学生为中心,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正确认识当下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征,与时俱进,改变传统死板的制度理念,注重突出学生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始终贯彻为学生服务的理念,并通过学籍管理来激励学生,充分挖掘学生的内在潜力,培养其创新能力。另外,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采取工学交替、学学交替、修学交替等模式,对学生实行订单式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再次,进一步强调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注重创造宽松的环境,在制度的建设中应该积极发挥学生的聪明才智。推动学生的参与程度,体现学校对于学生权利的充分尊重。
2.打造过硬的学籍人才管理队伍
进一步提升学籍管理人员的个体综合素质,提高其办事业务能力,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以保证学籍管理工作的高效。在这一点上,高校领导应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规划方案,以及人才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鼓励学籍管理人员自己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打造一支团结稳定、结构合理、富有责任心、素质过硬并勇于创新的学籍管理队伍。
3.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学籍管理工作本身较为复杂,要想实现其科学化、规范化的运行,首先要有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要能够让管理工作变得有章可循,所以,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于学籍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学籍管理规定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重修、补考以及能否顺利毕业等,所以学校要对学籍管理工作提高重视程度,对学籍管理工作要做到按章办事。另外,学籍管理工作要本着稳定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促进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4.实现学籍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以往的学籍管理工作主要是人工方式,工作内容繁重复杂,缺乏动态性,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学籍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也成为了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随着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的学籍管理工作已暴露出很多问题,实现学籍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对学生实行现代化的动态管理,可以提升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而且现代化的学籍管理平台,便于操作,更加有利于对学生实现实时动态化的管理。
关键词:学籍管理 管理现状 管理对策
学籍管理是指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规定,对学生入学到毕业整个学习阶段过程的管理。高校学籍是指学生在经过高考考试合格,按国家招生规定正式录取,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后方能取得的学生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经审查和复审合格取得录取学校的学籍。由此可见高校学籍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高校学籍管理的目的
学籍管理的目的就是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秩序,按照既定的培养目标,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竞争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学籍管理的规范化是衡量一个学校教育管理正规化的标准之一,它直接影响整个学校的教学进程。如果学籍管理混乱,那么整个学校的教学管理也将出现一片混乱,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将被打乱。因此,搞好学籍管理工作,对维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高校学籍管理制度宣传力度不够
在高校学籍管理中,很多人认为,学生了解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是很自然的事情,《学生手册》发给他们,学生就理应了解里面的内容;有些教学管理人员对有关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不了解,或根本不当一回事,或认为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部门的事,与已无关;学校很少组织学生、教师等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主要是因为宣传工作力度做得不够。学籍管理是针对每个取得学籍的学生进行的各方面的管理,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学籍管理的处分时,就会对学校做出的决定难以理解和接受。那么,不仅学籍管理制度就很难执行,学生的个人利益也会收到侵犯,学籍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就无法实现。
2、高校学籍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学籍管理是一项复杂、繁琐而且工作量大,影响因素多的工作,这就要求每位管理人员要有耐心和责任心,还要具备相关的教学管理经验,熟悉教学管理的过程。其次,学籍管理在高校管理体制中容易被轻视,认为只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其实不然,学籍管理是通过管理学籍达到对学生实施教育的目的;其三,对学籍管理人员上岗前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在任期间没有为学籍管理人员提供学习、交流和培训的机会,仅仅依靠原有的知识和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导致学籍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难以适应高校规模的扩展和学生人数不段增加带来的挑战和压力。
3、高校学籍管理中职能部门之间缺乏配合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学籍异动的现象,在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往往出现职能部门缺乏配合,工作流程不明确,处理不及时等的问题,导致职能部门之间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对学校整体的学籍管理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学籍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籍管理规定宣传,强化学籍管理意识
学籍管理要从以往以教务处为主的一级管理体制逐步改革为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教务处作为学籍管理的目标管理部门,对学籍管理整个过程起监督、平衡、协调、决策功能;各系作为学籍管理的过程管理单位,承担学籍管理的具体实施、提供信息、参谋建议等工作,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从而保证学籍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学籍管理规定内容繁多,不是每个学生都清楚,因此,教学部门应宣传,广泛地向学生宣讲学籍管理条例,可以给学生做讲座,组织学生进行知识问答等活动,让学生以这些方式了解内容,了解学籍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清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和办理程序等。
2、加强学籍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提高学籍管理质量
无论是院级还是系级的学籍管理人员,在其担任管理工作之前,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掌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准确把握教育部对学籍管理的规定。学籍管理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其管理结果直接与学生的前途、命运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学籍管理人员必须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另外,加强教务处与各系衔接也是保证学籍管理质量的关键。教务处主要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各系主要负责具体实施、提供原始数据和材料,任何一个环节的脱节,都会造成管理漏洞。因此,加强院、系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是保障教学活动正常运行的关键之一。
3、加大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
高校的学籍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实施情况是否良好,不应单方面的取决于学籍管理部门以及学籍管理人员。如果把学籍管理工作正真做好,则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的相互配合,而且要采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进行管理,有效利用学籍管理软件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各部门之间使用同一个管理软件进行操作,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时要保证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这样的方式和手段,减少部门之间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并且在某一个部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高校学籍管理是一项长久、深入而又具体细致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成熟的经验和技术,进一步探索新的管理方法,提高学籍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高校制度的不断改革,学籍管理制度也逐步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因此,对学籍管理人员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只有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学习管理经验,才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更加优质的后备人才。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根据《辽宁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中(含独立高中、完全中学、综合高中、民办高中,下同)学籍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区市县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普通高中以及校址在本行政辖区域内的综合高中、民办高中的学籍管理;市教育局对局直属普通高中进行学籍管理,并对全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升级、留级、奖励、处分、毕业、肄业和非本市户口的学生到本市就读等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必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按照升学志愿和考试成绩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必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持相关证明,到录取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报到入学又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由学校注销入学资格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开学后一个月,学校对入学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建立学籍;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
对已经取得学籍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予注册建立学籍。
第六条学校要为新生编制《班级学生名册》,填写《大连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卡》。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卡验印工作,一般于当年10月底以前完成。
第七条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一般不应超过56人。特殊情况需增大班额,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接收已毕业或结业的学生插班复读。
第三章转学
第八条转出:户口迁出本市或迁至本市其他区市县(市内四区之间除外)、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需在本市外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办理转出学籍手续。
办理程序为:持户口迁移材料或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持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转入:凡户口经由外省市迁入本市或在本市范围内迁至其他区市县(市内四区之间除外)、不在本市就读但户口在本市或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享受本市市民待遇的已经获得了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均可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
办理程序为:持转学证(由区、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户籍证、中考档案(须有区、市、县以上招生部门及普通高中的录取证明)高中学生档案(学籍卡、学生登记表、会考成绩证明)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到相应学校。
外省市的省级重点高中学生转学,申请入本市省级重点(示范性)高中的,原则上安排到相应的重点(示范性)高中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的,可根据学生户口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一般高中。
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由本市普通高中转往外省市就读又转回本市就读时须转入原转出学校。
学校不得无故拒收正常转入的学生,也不得接受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第十条不同类型的普通高中之间不允许转学。一般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综合高中和民办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第十一条市内四区各学校之间、区市县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民办高中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出和接收双方学校同意,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在民办高中范围内转学。
第十二条从国外转回来的中国籍学生,由市教育局对其在国外的高中入学手续、在国外学习期间的成绩和转入手续进行审定后,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外籍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就读,按相关规定安排就读。
第十三条除转回外省市户籍所在地外,毕业年级的学生和正在接受处分期间的学生不予转学。
第四章非本市户口学生的就读
第十四条户口不在本市,父母在本市工作或投资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取得了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可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
办理程序为:持父母在本市工作或投资的证明、暂住证明、户籍证明、学籍所在的原普通高中出具的学籍证明,到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所就读学校对其进行正常管理。
第十五条本市取得市内四区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到其他区市县学校就读,取得其他区市县普通高中学籍的不得到本区市县内其他学校和其他区市县学校就读。因特殊原因确需易校就读的,须持父母工作调动等相关证明,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填写《大连市普通高中学生易校就读审批表》(一式二份),并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易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由原校保留,就读期满后由就读学校提供有关学习成绩档案,回原校继续学习。
第五章休学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病需要休学的,须持区县级以上(城市市级)医院病情诊断证明(诊断书证明的休息时间须达到三个月以上),同时要提交医院的病志、检验单、就诊及住院医疗费收据、保险公司理赔单据等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班主任、教导主任签字盖章),学校同意后发给休学证明,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毕业年级的学生第二学期不办理休学手续,因特殊情况需办理休学的,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一年后因病未愈仍需继续休学的,要续办休学手续。学生连续休学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前参加会考的成绩仍然有效,不重复参加会考。
第十八条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须持区县级以上(城市市级)医院病愈证明、学生复学申请书(须经班主任、教导主任签字盖章)和学校开具复学证明,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可以降级按排学习。
第六章退学
第十九条高中学生要求退学,由学生及其父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退学并注销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除名,同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不发给任何证书:
1、经学校与父母多次联系帮助无效,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六周或累计旷课八周以上的;
2、休学期满逾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未复学,经学校与其父母联系仍未复学或未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
3、在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超过一学年,未续办手续的;
4、由父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出国学习的。
第七章升级留级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中学生学完规定课程,各学科学年成绩、思想品德等达到学校升级规定的,按期升级。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留级。如因特殊原因需留级,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留级,但要严格控制留级人数。高中毕业年级、重点高中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八章奖励处分
第二十三条高中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应给予奖励。奖励分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和单项奖。
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可逐级评选为校、区、市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发给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证书。
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给予单项奖,并发给相应的证书。
受校级以上奖励均应记入学生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
第二十四条对严重违犯学校规章制度及社会公德行为的学生,应了解情况,分析原因,以教育为主,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少数屡教不改的,学校可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对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要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在校生被依法劳教、少管、判刑,或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造成重大影响的,应予开除学籍。对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除需由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外,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注销学籍。所有处分在通告之前都必须告知家长和学生。
第二十五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要热情帮助教育,不得歧视。经过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并在行动上确有改正的,应撤销处分。撤销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一般应在三个月后。撤销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一般应在半年后。
撤销处分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提出意见,按原处分批准的权限,履行撤销手续及备案手续。学生受处分原因和撤销处分时间,应记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第九章毕业肄业
第二十六条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修习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各科成绩达到省市合格毕业的要求,发给《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修习期未满经申请退学离校或成绩未达到合格毕业要求的可发给肄业证书。《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号、验印,学校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丢失,一律不予补发。
第二十七条每年九月底前,学校要将上一学年度所有毕业、肄业的学生姓名登记造册,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章学籍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