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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发展”意识,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原则,以治理全流域水环境污染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整治违法排污行为,遏制水土流失,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调查整治重点
(一)农业面源(包括畜禽养殖、化肥农药使用情况)污染情况。
(二)各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处理情况。
(三)矿山采选项目情况。
(四)餐饮场所情况。
(五)桉树种植情况。
三、工作分工与职责
1.各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东江流域范围的凤眼莲(水浮莲)过度繁殖生长问题、农业面源污染、矿山采选、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餐饮场所污染、桉树种植情况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工作;负责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治;积极推进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进程。
2.县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处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和没有配套建设环保治理设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餐饮场所;责令禁养区外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理,对超标排放的依法进行处罚;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矿山采选项目和餐饮场所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加大对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矿山采选项目和餐饮场所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矿山采选项目及其他工业污染源进行彻底检查、整治;协助做好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网的建设工作。
3.县农业局: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引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易降解的农用薄膜。
4.县畜牧兽医渔业局:负责制订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指导各镇以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容量来科学确定合适的养殖量,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对畜禽养殖环节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养殖场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和进行畜禽养殖备案登记,推广沼气技术,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的综合利用,推广清洁生产,提高生态、经济效益。
5.县林业局:负责对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依法查处乱砍滥伐、乱占林地的行为,加大对盗伐滥伐木材行为的打击力度;畜禽养殖场使用林地的审批监管,对未批先建的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整改,对违法占用林地且不符合规划要求、治理无望或经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场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并解决桉树人工林种植遗留问题,逐渐补植套种其他树种,进行林分改造。
6.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矿山开发的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恢复和保护;打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加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审批监管,对未批先建、违法占地的依法及时作出处罚,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治理无望或经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养殖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
7.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和配合乡镇做好各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指导做好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
8.县工商局:负责取缔无证照经营的畜禽养殖场和餐饮场所,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吊销被责令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同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责成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9.县水利局: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和河道整治工作。
10.县公安局:负责维稳工作,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11.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整治资金的安排和拨付工作。
12.县监察局:负责协调督促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加强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县府办公室(督查室):负责督促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整治工作。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对湖库网箱养殖业进行全面排查,并依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进行彻底清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__市政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改善我县境内水质,结合我县各流域实际,制定__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结合“三边三化”、“双清”行动,以保护源头地区水质和改善跨境交界断面水环境为目标,加强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改善全县各流域水质,保持跨境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水环境整治,全流域各交界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水功能区要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良好以上。其中与东阳市交界的台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梓誉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与天台县交界的里石门水库上游断面、与新昌县交界的夹溪大桥断面、与仙居县交界的冲背断面、与缙云县交界的上东岸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以上。其口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6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20毫克每升,总磷浓度≤0.2毫克每升,氨氮浓度≤1.0毫克每升;其他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15毫克每升,总磷浓度≤0.1毫克每升,氨氮浓度≤0.5毫克每升。
三、工作重点
1.开展全县制砂行业整治,确保各流域水体清澈。
2.加强畜禽养殖场治理,促进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3.全面开展存在废水企业执法检查,确保行业整治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4.继续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对病死动物、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障碍物、农村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进行全面清理。
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确保出水达标率。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9月)。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县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开展集中综合整治。
1.全面开展制砂行业整治。由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牵头,对砂场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工作要求:
(1)设立禁止取砂、洗砂、制砂、采石区域。禁止范围为秀美乡村、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森林公园和珍贵树林等需要特别保护区域;主要河道两岸边界300米区域内、其它支流100米内,距离敏感点300米范围内;以及其它不适宜的区域。禁止区内已有取砂、洗砂、制砂、采石企业,原则上一律关停。
(2)规范管理和限期治理现有洗砂、制砂企业。对有证、有照、有设施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采、制砂场开展限期治理,治理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收回有关证照,责令关闭、关停。对无证、无照、无设施的采、制砂场,在集中整治阶段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一律责令关闭,达到整治要求的,于8月30日前向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乡镇签署同意意见,上报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整治办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勘,明确初审意见后,由乡镇负责委托环评机构评估,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给予规范管理。
(3)规范管理公路建设中废渣利用的临时制砂点。废渣利用,自产自用的临时制砂点,要合理选点,废水不得流入溪流,产生的粉尘不得影响居民生活。
集中整治期间,县供电部门对采、制沙场先断电,采、制砂场按标准治理后,由县府办牵头,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复供电。
2.深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由县农业局牵头,以推进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完成全县年存栏50头以上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完善沼液后续利用,工作要求:
(1)设立禁养区、限养区。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秀美乡村及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距主要河道村庄500米以内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实施搬迁、关闭。
(2)限期整改。对现有的规模养殖场,虽有排泄物处理设施,但是污水没有达到零排放或者排放不达标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治理。
(3)对限期内未按要求实施搬迁或限期内整治未达标的养殖场,实行强制关停。
3.大力开展企业污染治理。由县环保局牵头,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以直排废水,通过暗管、裂隙和渗井渗坑偷排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等方式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污染饮用水源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工作要求:
(1)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 “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要限期补办和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2)对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便投入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予以处罚,整改后经环保部门同意方可恢复生产。
(3)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漏排等环境 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逾期未治理完成的,实施关闭。
(4)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私设排污口或者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罚款。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
(5)对存在渗井、渗坑排放,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消除污染,并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6)对未按规定建立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及操作运行记录台账,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7)对环保意识淡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4.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台口垃圾渗漏液处理尾水接入污水处理厂;__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继续开展城区污水纳管情况调查,对生活污水还没有纳入城区排污管网的农户及居住小区,提出纳管建设计划,分步进行实施。
(二)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月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集中整治成果,健全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水务、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乡镇在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工作监管。深入开展减排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依照准入把关、现场监管、监测监控、处罚整改的流程,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
3.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用水大户等污水收集纳管工作;加快云山度假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建立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陈蕾妍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副县长陈新森、徐妙芳任副组长,县府办、督查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生态办)、农业局、建设局、工商局、经商局、公安局、安监局、林业局、供电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生态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是统筹全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各村各组各通道,拟定了全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每日巡查反馈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村整改落实,按月及时上报环境综合整治报表、工作进度,按月制定督查考评办法,按问题拟定督查问题清单、督办通知,按成绩出督查考评结果等,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备查。二是事实跟进项目进度。今年我乡的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网同时开展,我实时跟进工程进度,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有效加快了工程进度,同时配合完后项目工程款项的申报和支付工作。三是推进“厕所革命”工作。依托乡集镇污水管网系统,新建公共厕所2座 ,结束了我乡没有公厕的历史,同时引导金泉村一二三组及乡集镇群众实施水冲式厕所的改造,据统计,全乡目前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566座,完成了年初市委计划的560个水冲式厕所的改造任务。
3、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根据群众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策”。二是引导群众发展产业,拓宽增收渠道。三是完善户级资料,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四是完成建档立卡户群众的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催缴工作。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个人刚接手新农办工作一个月,在相关事务的流程和具体事务对接方面还需进一步熟悉加强。
二是新农办工作面广、任务较重,工作中统筹协调还做的不到位。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下一步,我将坚持问题导向,戒骄戒躁戒浮,着力提升个人的工作能力,争取在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在危旧房改造中持续发力,针对2018年未脱贫户,督促其新建改建住房,顺利完成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
二是在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发力,乡村整体形象提升和厕所革命工作上,全力完成全年计划任务。
一、指导思想
开展重点整治行动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将茶园村建成秩序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村。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综治办、办、派出所、司法所及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邢文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办主任向军、镇派出所所长郭超福、司法所所长谭朝浩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的保障机制,落实该村的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努力做到:治安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矛盾纠纷及时得到调解;群众防范意识普遍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措施
㈠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专栏、出动宣传车、组织群众会议、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重点整治行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㈡摸底排查。要对该村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排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范、治理等工作。
㈢完善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用制度巩固整治成果,使长效措施落到实处。
㈣责任追究。要将该村重点整治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中,凡对专项行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单位,要实行通报批评,治安问责直至“一票否决”。
五、职责任务
㈠镇综治办
1、牵头制定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2、报告镇党委、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组织重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
3、建章立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4、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宣传车开展专题宣传,同时,负责将整治工作情况综合汇总上报,及时总结发现典型,推广经验。
㈡镇派出所
1、对该村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重点部位开展整治;
2、做好周边环境治理协查和违章车辆的处理;
3、及时整治防火、防爆等安全隐患,逐一排除。
(三)镇司法所
1、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2、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四)镇办
1、及时回复茶园村的事项;
2、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五)茶园村民委员会
1、做好该村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介入,确保不激化、不升级;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工作步骤
㈠组织部署阶段(5月1至5月15日)。制定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完成组织、宣传、部署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㈡综合治理阶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专班、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全方位的做好综合治理及整治工作。
㈢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重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㈣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重点整治进行结束后,领导小组对整治效果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表彰。
七、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镇直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务,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㈡协作配合。重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共同搞好综合治理工作。
一、机构健全。
明星社区在召开推进会后,迅速与各责任单位联系协调,成立了明星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义务劝导队、牛皮癣清除队、督导队、应急队、人行道清洗队等五支专业队伍,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制度完善。
为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有力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明星社区制定和完善了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制度、督查组巡查制度、协调会商制度、监督整改制度、工作动态报告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六项基本制度和义务劝导队工作制度、牛皮癣清除队工作制度、督导队工作制度、人行道清洗队工作制度等四项专门制度。
三、宣传到位。
为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明星社区着力从宣传入手,各责任单位加大对所负责街道的宣传,强化宣传攻势,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680份,发放日历宣传画680份;签订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6份,门前三包责任书636份,院内四自责任书1680份,综合治理小区责任书63份,三类洗车场责任书6份,专业队责任书3份,辖区各单位、小组承诺书20份,门前油渍责任书96份。
四、组织有力。
在大石桥街道党工委积极支持、社区两委正确领导、责任单位有力协助下,明星社区根据前期摸排结果,结合社区实际,制定了明星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制定了门市规范化经营工作方案、明星社区整治方案、农贸市场整治方案等三个专门方案指导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协调及时。
明星社区前后共召开7次市、区、大石桥街道包片领导和社区全体干部、责任单位联络员参加得联席会议,统一认识,积极交流经验,及时协调各单位、居民小组的行动,确保无整治盲区、无死角,齐头并进,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成效明显。
在各责任单位包片治理、专业队不间断巡查整治的基础上,明星社区针对占道经营问题突出的情况,于5月25日开展了一次联合整治行动,出动装载机1台、载重货车2辆、宣传执法车2辆、人员100多人,整治商业门市53家,清理占道堆放的沙石2吨、水泥墩17个,没收部分占道摆放的灯箱、工具。目前,已治理占道经营390处,清理卫生死角73处,清除杂草1220㎡,清除牛皮癣3605处,清运生活、建筑垃圾3007.5吨。已完成一环东路23号、高灯南路13号、洗砚路165号、一环北路105号及121号、民福街 青元小区旁占道经营,诗书路中段明星4组安置房、高灯南路45号垃圾乱堆乱倒,琼海路248号、诗书路中一段7天酒店门外道路硬化督促整改工作。洗砚路142号、城北洗车场、登州路、诗书路中一段、喜雨东巷7号道路硬化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