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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到今天,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这些问题中,首要的是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认识问题。
1. 如何澄清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模糊认识
1.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限制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区域、高质量学校、高质量学习成绩的学生的发展,而是共同发展。不能“削峰填谷”,而应在“填谷”的同时,鼓励高质量的地区、学校都能有所发展,共同发展。
1.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绝对平均发展,而是缩小差距。有人认为:均衡发展就是绝对平均地配置教育资源、绝对平均地获得学习成绩。比如:生均教育经费,要做到城市小学与山沟里的小学教学点完全一样,一分钱不多一分钱不少,才算是均衡发展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均衡发展”就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伪命题。实际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种教育理想,是一种奋斗目标,是一种基本的工作要求和过程,是要最大程度地缩小区域、城乡、学校、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并不是要彻底地消灭这种差距。
1.3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 “千校一面”的划一发展,而是特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强调的是教育机会的均衡、资源投入的均衡、最低教育质量和最低教育效果的均衡,并不是要抹杀在上述基础上的更有特色、更高质量的教育。
1.4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某一方面的发展,而是整体发展。在实践中,有些人认为教育均衡只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但实际上,教育均衡应该是权利、机会、资源、过程、结果等的全面均衡。如果只强调某一方面的均衡而忽视其他方面,势必会造成系统中各要素发挥效益时出现不协调,使整体最理想的效能难以实现。
1.5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断续发展、短期发展,而是可持续发展。低层次的义务教育均衡,强调所有的适龄儿童都要“有学上”,主要解决教育机会的均衡;较高层次的义务教育均衡,强调所有的适龄儿童都要“上好学”,要全面解决教育机会、资源、过程、结果的均衡;在更高层面上,可能还会有一个阶段——“上好的、有特色的学”,目前有一部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进入该阶段。总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由不均衡到基本均衡,再由基本均衡到更高层面的不均衡的过程,是一个辩证发展、阶段交叉、综合连续、动态推进、螺旋上升的历史过程。
1.6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同步化的“一刀切”式的发展,而是允许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未处于同一阶段的不同地区分阶段发展,但大家都要发展。
2.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1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的职责,也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因此,政府首先要组成调研组对学校布局进行专项调研,做出科学规划,从而使学校布局更加合理。
2.2 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不断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
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既要抓区域的均衡,同时也要针对农村的薄弱学校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弱势群体,有更多的政策照顾和倾斜。加大农村和西部地区义务教育的工作力度。
2.3 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2.3.1 城市的优秀教师、先进教学理念、经验与农村学校共享
2.3.2 城郊或农村学校组织教师到市区学校观摩学习
2.3.3 发达地区全面支持不发达地区,创造条件,为农村地区教师提供更多培训的机会,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3.4 成立课题组深入研究并着手解决存在的差异
2.4 均衡改善办学条件
改善办学条件要做到:一是均衡配置。城镇和农村,一视同仁,绝不厚此薄彼。二是适用够用。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的物质条件,如教室、桌凳、黑板、厕所及学生食堂、宿舍等,均确保需求,但不搞奢华;三是薄弱学校优先投入,凡争取到的项目,凡争取到的资金,均优先安排到薄弱学校。
2.5 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多形式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在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的基础上,将校本培训与集中脱产培训相结合,并把校长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研究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教师基本素质。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农村、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鼓励现有优秀教师充实加强薄弱学校师资力量,支持帮助农村、欠发达地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实施并推广各地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经验与做法,进一步突出校长的交流任职,推动在区域内统筹配置校长。将评先评优等激励政策与促进教师流动特别是引导教师到艰苦困难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教师流动的政策导向。
【关键词】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义务教育,是指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国家制订《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强调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合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任务,强调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受教育需求的公平性是义务教育的出发点。为了从理论上阐明义务教育必须以教育公平为目标,笔者引入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并通过分析我国目标义务教育存在的非公平现状,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公平推进的对策。
一、理论: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共事业,教育管理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教育产品来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优质足量涉及效率,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平。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效率是一个完全的经济概念,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公平强调教育管理的效果与教育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企业基于其生存和追求利润的目标,效率成了其当然的首要指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它与私营企业的区别就在于效益在私营企业看来是一种目标,而就公共事业而言,只能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公平的手段,最终必须服务于公平的需要,教育不能本末倒置,这是公共教育事业管理的特性所决定的:
从本质上讲,教育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从理论上分析,公共教育事业管理,涉及到两个理论:一个公共事务理论,一个是公共产品理论。当然由于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也说明教育既有公共性又有私人性,教育的不同部分,其纯与私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非义务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受益,很大程度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个人,私人产品性也很突出,产品提供的方式以混合提供为主要,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强制义务教育,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为主要目标,社会受益面最大,教育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外部性最高,因此决定了这类教育产品公共性程度非常高,已是倾向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甚至某种意义上就是纯公共产品。产品的提供方式以政府的公共提供为主要形式,即由政府无偿地向消费者提供,实行免费教育,满足社会的公共消费需要。
二、问题:目前义务教育的非公平问题
目前教育最受诟病的就是教育公平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牵涉到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社会大众对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敦育。但是基础教育阶段存在背离公平原则的倾向,主要体现在校际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教育政策制定上的不合理。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基础教育来说,由于政府实行义务教育的政策,基础教育是公共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既然是公共产品,每个人的享用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不应该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由于提倡提高办学效益,教育提出重点发展个别高质量的小学、中学的主张,政府在教育投入、教师资源配置、学生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这样的结果是优质教育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学校手中。重点学校制度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来说,资源的非均衡分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公众享受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重点学校制度以精英教育培养尖子生为目标,与义务教育使人人享用平等教育的宗旨是背离的。就近入学制度是保证义务教育的主要手段,但是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的不合理,学校间明显差距的存在使这一政策无法体现它的公平原则。就近入学意味着你没有选择好学校的余地,碰巧跟好学校做邻居,那么你就可以上好学校,碰不巧就只能上差学校,这本身就是带有偶然性的,有人称之为是“家庭居所决定是否享有优质资源”。
择校意愿的产生和择校制度,就是因为伴随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化而派生出来的。从理论上看,择校是“家长们放弃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是个人选择性的行为,并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而且从理论上讲,择校给予受教育者选择自己心仪学校的权利,择校有助于构筑学校间的竞争机制,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从现实上看,择校与高收费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许多名校通过留出一定比例的择校名额而获得额外的经费,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教育优质资源的稀缺,为了能得到较好的教育,老百姓不得不在义务教育阶段就为孩子的受教育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对家境富裕的家庭来说,择校制度能使他们通过交纳高额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好的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但是当它一旦与高收费联系在一起时,就意味着部分的人占有了本应是大家共有的资源,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如果说民办学校因为其民办性质,是有满足个体(下转第151页)(上接第147页)受教需要,提高办学质量、效率的话,无须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采取择校高收费无可厚非,那么,通过将公办学校的优质初中部转化为民办途径而使择校高收费合法化,这就是说把本来属于公共的物品变成了部门和教育实体的私人物品,而使公众失去平等享受优质公共资源,这就是从理论上和道德上完全说不过去的。尽管从理论上说择校可以帮助你通过交费或考试的方式,重新选择,但这是不是又是对交不起高学费的人来说是不公平呢?而实际上对负得起高额学费的家庭来说,也并不意味着公平,因为教育的公平除了基本的要求是上学的人人机会平等外,还包含“人人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是高质量的教育却必须花费高额的费用。目前各项制度推出的结果并不能实现对公平的维护,而恰恰相反是对公平的损害,以“精英教育”为导向,以分数为取向的重点学校制度成为了推广普及素质教育的障碍,损害的正是大多数人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高质量教育的利益,这是对义务教育普及素质教育的宗旨的背离。对此杨东平教授深刻地指出:一般认为,就事实而言,世界各国在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比教育机会不公平严重得多。“人人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仍然是20世纪末的重大挑战之一”。
三、对策: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策
关键词: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 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G5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2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而义务教育是否能够实现均衡发展则是教育公平的关键。
一、优质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方向
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从区域教育、师资配置等全方位启动了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2005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在官方文件名中出现了“均衡发展”的语汇。随后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的颁布,将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入依法操作的阶段。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则明确规定了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实现的时间表和总体步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一项战略性任务。
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政策性文件中能看出,这项工作已经实施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到2011年底,全国所有省份都通过了“两基”国家验收,城乡全面普及了免费义务教育,彻底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上学难的问题。目前,在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也已全面推进。
在此基础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看,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和办学条件已经逐步实现,而义务教育能否实现真正的均衡,学生能否受到真正的公平教育,更重要的是看教育者是否尊重了教育对象的能力和兴趣差异,使具有不同潜质的个人都得到充分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更本质的要求,因此,新一轮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必将转到优质均衡上。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式的转变
《教育规划纲要》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明确提出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用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这一要求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方向即提高教育质量。
在世界各国的教育实践中,提高教育质量都是其最终的落脚点。2000年,世界全民教育论坛提出,不仅要为“所有人提供教育”,还要为“所有人提供高质量(优质)教育”;200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7届国际教育会议提出,从平等的角度推进“高质量的全民教育”。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2005:提高质量势在必行》指出,在扩大教育规模与促进教育公平之后,应该改变长期以来忽视质量的现象,提高教育质量是实现全民教育的必由之路。
质量主要体现在教育结果上。我国义务教育的公平发展是分步推进的,从争取平等的受教育权和均等的受教育机会的起点公平的基本实现,到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过程公平的大力推进,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最终发展目标是实现教育结果的质量提升。至此,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心有待从资源配置转向质量提升,实现优质均衡。
追求优质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教育质量包含两项主要的因素:一是确保学习者认知能力的发展。二是强调教育在促进学习者的创造力和情感发展以及帮助他们树立负责任公民应有的价值观和处世态度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因此,优质教育的核心在于为学生终身的、健康的、持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优质教育必须让学生具有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在不断的努力中实现自身的不断超越。探索优质教育的实施途径,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实现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则是接下来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建立长效机制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持续不断地科学推进,就需建立持续有效的机制予以保障。
(一)完善法律保障机制
通过立法程序把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度措施等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不仅可使政策的落实有章可循,而且有利于保障政策实施。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经验。利用法律是美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手段,例如,美国先后有《美国教育改革法》《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等。日本于1985年修订了《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对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为振兴偏僻地区教育必须实施的各种措施作了规定。这些法律都为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国在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后,各地相继出台了本地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或相关地方法规,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具体规定。但是随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深入推进,尤其是优质均衡对于教育质量结果提高的要求,继续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显然是紧迫的和必须的。我国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法律保障体系,除了义务教育法外,还需要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确立相应的法律,以保障各项措施能够依法完整落实。
(二)建立双向监督机制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能否顺利实现,需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建立起自上而下的自觉监督机制和自下而上的自发监督机制。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应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建立市、县、乡三级政府办学情况的评估监督机制,加大对教育资源使用去向和使用效率的监管力度,定期对辖区内基础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等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从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除了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以外,发生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教育公职人员身上的腐败行为往往更需要监督。例如教育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公共教育权力,混乱收费、侵吞公款,权钱交易,以权索贿,考试舞弊、滥发文凭,暗箱操作、以权择校等,利用职权破坏教育公正,换取私利。这些除了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的约束,同时还应该有普通群众,尤其是家长,自下而上自发监督的约束,通过要求政府公开公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的具体情况和对学校日常办学行为的观察,随时质疑和曝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措施落实的不合理不合法之处。但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如何构建,则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
另外,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也是必要措施之一。例如,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问责和绩效责任制度,并把义务教育均衡列入政府主要责任考核内容。
(三)加强师资保障机制
有学者就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影响因素对教育专家进行了咨询和调查,结果显示教育者是三个关键影响因素之一。可见,教师作为教育工作的基础,作为教育再造机制,其质量直接影响着教育的质量,因此,提高教师质量必然成为提高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资源均衡配置的过程中,各地区相继实施的教师轮换制措施,使教师资源在校际、区际间互动补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师资力量不均衡的状况,但是随后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因此教师轮换制要健康地持续下去,提高教师的质量,实现教育质量的提高,就必须进一步改善教师待遇,加强教师权益保障。
教师待遇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教师的工作热情、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以及教师职业的吸引力。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偏低、等级待遇差距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师资的来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因此,随着教育投入的增加,应该从政策上逐步统一中小学教师培养规格和工资标准,缩小教师之间待遇差距,对任教于城市薄弱学校、农村贫困学校和少数民族学校的教师提供待遇上的优惠政策和特别补助,以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到这些学校服务,使这些学校的师资质量达到应有的水平。同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保障教师权益,为教师的大范围流动创造条件。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袁振国教授说过:“教育的均衡化是一种理想,终结目标永远不可能达到。因为不可能达到,才值得我们去追求,去为之奋斗。”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出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着新一轮的挑战,这也是对政府,对所有人的考验。
参考文献:
[1]冯建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式的转变[J].中国教育学刊,2012(03):1-4.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
[3]刘世清.教育政策伦理[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10.
[4]孙素英.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影响因素[J].中国教育学刊,2012(06):7-11.
[5]谈松华,王健.追求有质量的教育公平[J].人民教育,2011(18):2-6.
[6]王定华.关于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再审视[J].中国教育学刊,2012(01):25-28.
[7]翟博.教育均衡发展:现代教育发展的新境界[J].教育研究,2002(2):8-10.
[8]郑金洲,程亮.中国教育研究新进展2009[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为义务教育战略性任务的高度,要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此可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党和国家确立的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战略方针,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重视。而要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加快教育体制改革的力度。具体来讲:
第一,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又称“免费教育”、“强迫教育”或普及教育,是指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一定年限的学校教育,并要求国家、社会和家长必须予以保障。义务教育,作为政府提供的最低标准的合格规范教育,是要为每一个现代社会的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一条公平的起跑线。义务教育的基本作用是促进人的发展,是一个扩大向个人提供可能性的过程。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义务教育必须由政府向社会提供,不能在市场上随意进行买卖。因此,要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政府在对义务教育资源进行分配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平原则,即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间教育差距。特别是老、少、边、山、穷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地方财政十分拮据,老百姓的生活十分困难,对这样的地区,不仅应当完全免收学生的学杂费,而且还应免费给学生提供教科书、伙食、校服、交通补助费等,促进其均衡发展,以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与权利。
第二,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所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就是使学校在师资、用地、校舍、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室、音体美器材、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和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基本达到区域间、校际间的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能进入符合办学条件标准的学校就读,从而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因此,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尽管全国各地都在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建设项目,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照国家中小学建设标准,一些地方原有的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不高、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问题还相当突出,满足不了教育教学的正常需要,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发展水平的提升,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缩小区域内学校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必须全力推进城乡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每一所学校都成为合格学校,落实新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把学校建成当地安全、坚固、让群众放心的场所,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三,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均衡发展最基本的要求是在教育机构和教育群体之间,公平地配置教育资源,达到教育供给和教育需求的相对均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是学校的均衡,学校均衡的关键在于教师的均衡。可以说,义务教育能否均衡发展关键看教师。没有一支数量充足和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就谈不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从现状来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远远不能适应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因此可以说,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是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所在。为此:第一,应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保障制度;第二,建立义务教育教师激励制度;第三,建立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第四,完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与培训制度;第五,改善义务教育教师的教学与生活条件。
1、均衡发展。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上存在明显的差距,不能为受教育者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因而也不能为每一个儿童创造同样成功的机会。所以,均衡发展必然成为高质量基础教育的首要特征。
2、优质发展。优质发展就是要努力办高标准的学校。办学条件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办学条件高低直接影响到教育结果。必须要想方设法办好每一所学校,给所有的孩子提供合格的、高标准的学习条件。
3、重视科学知识。科学知识是高质量的核心要素。提高教育质量主要是提高科学知识教育的质量,因为教育首先是传授和学习知识。现代教育把科学知识放到中心地位,道理可谓既简单又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