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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积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深入宣传普及各种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为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县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担任,成员由政府应急办、民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商粮局、文广新体局、旅游局、交警队、消防队、电力公司、电视台和各乡镇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同志兼任。
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4月30日):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编印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做好应急宣传、演练、培训等活动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宣传、演练、培训等系列活动。
四、主要形式
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示、电视台专栏节目、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各种方式。
活动内容
(一)专栏宣传
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专题专栏,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应急常识、公益广告和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情况等内容。
牵头单位:县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二)集中宣传
5月12日,组织有关部门在县政府门口两侧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准备宣传标语横幅(内容由本单位自定)、展台、展板、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
牵头单位:县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民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商粮局、交警队、消防队、电力公司
(三)乡镇和部门宣传
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街头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刷写标语、喇叭广播、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应急常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演练和培训
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震、防火、防踩踏事故等方面的应急演练和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教育的普及工作。
牵头单位:教育局科技局消防队
责任单位:各类学校
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按照全县“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各项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责任单位细化方案要于4月27日下午4:00前报县政府应急办。
一、项目范围
本次应急除险项目范围为全县53座小(二)型病险水库(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建设标准
本次应急除险项目要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小(二)型水库应急除险定型设计方法进行设计。主要对溢洪道进行除险(部分水库溢洪道已进行了加固除险并满足防洪标准要求的,可对大坝防渗、大坝反滤或坝下涵管等进行除险)。溢洪道除险应达到以下标准:
1、本次应急除险的小(二)型病险水库溢洪道进口控制段均应设置简易堰体,堰顶高程即为水库正常蓄水位,控制段底板高程应低于堰顶高程(正常蓄水位)0.5至1m(如降低后的高程仍高于水库汛限水位,则控制段底高程以汛限水位为准),以保证汛期洪水能够安全下泄。
2、溢洪道的结构设计,在满足安全、耐久的前提下,选用经济合理的结构型式和尺寸。控制段要按照永久建筑物设计标准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浆砌石等进行衬护;简易堰体应以利于在汛期遇超标准洪水时能够及时开启或拆除为原则,可采用混凝土闸板式及其它结构形式;泄槽及下游消能等设施应按永久建筑物设计标准进行衬护设计,根据资金情况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12月2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在12月7日前完成本乡镇内小(二)型水库应急除险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水务局;县水务局在12月10日前完成全县应急除险项目的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审查,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实施阶段(12月11日至2011年2月28日)。明年2月28日前完成53座小(二)型水库应急除险项目任务。
3、验收阶段(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15日)。县水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验收申请,及时组织对完工项目验收,并认真做好市、省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随机抽查和核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应急除险项目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及施工质量监控;县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为此,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小(二)型病险水库应急除险项目进程。
情和受灾群众救助需求要实,实施灾民救助工作要实。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加快基层救灾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救灾应急水平;做好冬春荒救助工作,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安全度荒;做好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做好新灾救灾的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综合减灾工作,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努力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今年的救灾工作要在创新上求发展求突破,主要是三个方面创新:救灾款物管理制度上创新,灾害信息员奖惩制度上创新,救灾宣传手段上创新,通过建立新的救灾款物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救灾款物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灾害信息员管理和奖惩制度,规范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通过强化救灾工作宣传手段,提高救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进救灾工作上新的水平。
一、切实做好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认真组织力量,深入扎实地做好冬春荒救助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灾民群众特别是“两户”、“两属”的生活困难情况,实行分类排队,建立灾民救助台帐,制定切实可行的《冬春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完善《灾民救助卡》发放管理制度,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强化救灾物资监管,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冬春灾民生活救助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灾民和困难群众有饭吃、不挨饿,有衣被、不受冻,有房住、避风雨。同时,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民政部、自治区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督促各县(区)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确保全市灾民和困难群众安全度荒。
二、积极做好新灾救灾及应急救助工作。一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市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县(区)、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修改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快推进村(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各县区民政局要制定计划措施,做出部署安排,加强组织指导,发挥乡镇民政助理作用,抓好检查落实,年内全市所有村(社区)都有符合自身实际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落实救灾物资储备。一方面,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不同灾情多发特点,摸清救灾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科学做出储备规划,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的具体安排,落实筹措救灾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另一方面,落实救灾物资储备,救灾物资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根据救灾实际需求,主动协商有关部门利用实物存储、协议储备等多种方式,形成规模适当、供应充足的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同时,救灾物资发放按程序进行公示,救灾款物按规定发放给灾民手中。今年4月底前,组织检查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乡级民政部门救灾物资储备库,冬春荒灾民生活救助情况,救灾资金预算和到位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完善市、县(区)二级救灾通讯网络,快速、准确做好灾情统计和报送工作;加强与农、林、水等有关涉灾部门会商,确保上报的灾情数据统一;今年汛期到来前,市、县(区)要按照《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对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每个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至少有一名熟悉业务的灾害信息员,确保灾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四是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及时制定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方案,一旦灾害发生,要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灾情,深入灾区查灾核灾,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扎实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是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情平稳后,在做好救灾工作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迅速转移到组织实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上来,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落实筹措重建资金,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和分工,按时按量保质完成重建任务,确保倒房群众能够尽快住进新房。
【关键词】人民防空;指挥中心;信息化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是各级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可资利用的积极力量。人防部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围绕“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已初步建成了“战时防空、平时救灾、平战结合”的民防体系,许多资源都能直接参与到应急管理中,并发挥积极作用。随着省市人防指挥场所、应急指挥车的全面建成,县级民防指挥场所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镇民防应急指挥平台也在逐步开展建设。乡镇民防指挥中心,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民生的重要平台。如何建设好乡镇民防指挥中心,避免盲目投资,是当前人防(民防)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
1.乡镇民防指挥中心的建设意义
乡镇民防指挥中心的建设是应急应战常态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乡镇(街道)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是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最前沿,同时也是省、市、县、镇四级民防指挥体系的一个末端组织,承载着防空防灾的各项具体工作。它是离应急事件最近,也是能最快到达事件现场,直接对应急事件负责并实施各种应急手段的一级组织。可以说,乡镇政府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直接主体。它在面对危机时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应急管理的成败。同时,乡镇党委、政府的号召力较强,能将区域内的资源和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因此构建一个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乡镇民防指挥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乡镇民防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能为政府节约一大笔行政开支,它将应急指挥、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公安消防等都整合在人民防空应急指挥平台上,能实现政府相关各部门资源、信息、数据和决策支持的共享,避免了多头投资、重复建设而带来的资源浪费现象。因此,必须加强乡镇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应急行动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制,为政府科学管理、高效应对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提供快速便捷的指挥决策平台。
2.乡镇民防指挥中心的功能要求
在建设乡镇民防指挥中心时,应该以乡镇政府为主导,人防(民防)部门给予支持,建设一个集应急指挥场所、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集中监控系统、安全支撑系统、民防数据库系统、应急指挥车系统于一体的的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其在突发事件时的作用。整个系统应具备如下功能:
2.1指挥调度
分布部署,集中控制,与众多种类、各种制式的通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救援的现场指挥及对专业队的救援指挥等。为方便管理、调度及应急救援,后台软件需实时监测网内各点的所处位置。
2.2网络通信
多手段、多路由的有线、无线通信能力。有线通信配备电话、传真、网络等系统,实现与上级和本级重要单位的联络;无线通信采用短波通信、超短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字集群通信、蜂窝移动通信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从突发事件现场到指挥系统间的信息传输。
2.3信息采集
利用固定监控摄像头、应急指挥车、3G视频采集传输设备等,将突发事件现场的防空、防灾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处理。
2.4应急联动
不单可以与上级人防指挥网络互联互通,还可以与公安、气象、地震、消防等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共享事故灾害预报、报警、救援等信息。当需要跨区域救援行动时,可横向联系、沟通有关乡镇。
2.5动态决策
利用基于GIS基础的指挥自动化软件,及时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全面、快速地对获取的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综合和跟踪,结合数据库和有关专家对应急事件、灾情、险情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并提供多种应急处理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
2.6视频会议
依托人防综合网络,利用现代视频会议先进技术,采用高分辨率投影系统,组建网络视频会议系统。支持省-市-县-镇四级级联功能,级联时能够实现互联互控。此外还可进行电视墙显示、多画面合成。
2.7监测监控
采取安装固定摄像头、储备移动摄像头、引接公安、水利等部门的监控信号等方式,对指挥中心、交通干道、主要路口、人防重点防护目标、人防警报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3.乡镇民防指挥中心的建设要点
3.1合理选择场所
乡镇民防指挥中心的选址,可采用新建、改造、合作等三种方式。有条件的乡镇可结合新建办公楼,建造指挥中心。对于原有条件较成熟的单位,可对原有会议室进行改造,同时可利用原有的投影、电视、音响等设备,以节约资源。办公场所较紧张的乡镇,可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或乡镇派出所合作,在其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增加民防指挥系统,既可节约资金,又能方便快速实现信息共享。
3.2科学设计方案
乡镇民防指挥中心应当以实用为主,根据乡镇的重点和需求,结合指挥中心场所大小和经费投入情况,确定系统组成,不能搞“一刀切”和“上下一般粗”,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各单元和各要素。避免各单元之间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问题。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例如山区乡镇布线不方便,可多采用移动信号传输设备。
3.3共享信息资源
系统采用开放设计,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依托军队、地方信息网络、信息系统等既有资源,使之有机结合,将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急救、民防、防汛等多种应急指挥与调度集成到一个管理体系中,实现统一接(处)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快速反应的综合性应急处置目标。
3.4统一规范标准
标准化和规范化是系统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的前提,是统一技术体制、提高系统质量的重要保证。乡镇民防指挥中心建设要根据国家和军队统一的技术体制、接口和体系标准,实行统一信息技术标准,实现标准化建设。对于已建的信息子系统(或专业系统),可以采用中间件等技术,形成不同技术体制信息“插座”与“插头”效果,保证平台与各信息系统的实时、快速对接,形成网络化、标准化、模块化的要素结构。
3.5采用先进技术
要积极吸收其他乡镇指挥中心和其他部门指挥中心的建设经验,采用先进的概念、技术和方法,选用国际上先进与主流的技术或产品,进行优化组合,保证系统能够保持在一定时期内不落伍。要着眼战时,服务平时,完善和更新系统,使之发挥效益。
3.6建立完善数据库
在做好指挥中心等硬件工程的同时,不能忽视软件建设。建立民防数据库,将人防工程、疏散地域(基地)、警报设施、人防专业队伍、重要经济目标及防灾救援相关数据采集录入数据库,并对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数据库的建立可有效整合数据和信息,最大限度地保证共享数据与信息的完整性和共通性,并能保护其安全。
3.7保障系统可靠
基层应急队伍是我国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乡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全面建设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森林武警、矿山救护中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需要,制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
(二)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各乡镇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要在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基层防汛抗旱队伍组建工作。经常发生水旱灾害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人员参加,组建乡镇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区域和重要地段的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和属地相关人员参加,组建村防汛抗旱队伍。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二)深入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单位职工、社会相关人员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森林扑火装备配套,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要建立基层森林消防队伍与公安消防、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
(三)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气象部门要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强降雨、大风、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社区、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地质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四)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资质认定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属地乡镇要组织建立队伍调运机制,组织队伍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
(五)推进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县级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交通、市容环境部门要组织本行业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六)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县卫生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七)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建立由兽医、卫生、公安、工商、质检和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应急能力。
四、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强指导,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督促检查。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气象、安监、环保、电力、通信、规划建设、卫生、农牧等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
(四)加大基层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
(五)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基层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的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推动基层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强化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