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排污应急管理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环境安全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是环保工作的最基本内容和最底线保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不断加大环境应急管理投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特别是今年,面对邳苍分洪道砷污染事件的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截止目前,共排查企业10941家,存有环境风险隐患企业2856家,关闭取缔615家,限期治理442家,初步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二、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数据库。在开展的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反复查、查反复,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切实做到排查整治“乡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全面掌握环境风险隐患信息,建立隐患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措施,切实按照“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要求,坚决按照整改标准彻底进行治理。结合“12369”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检查,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发现一个、彻底整治一个。及时组织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落实后督察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隐患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行“排查—评估—审定—治理—验收—监管”的环境风险隐患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涉重金属和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隐患突出而又不能有效整改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实行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
三、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能力建设,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各县环境监测站都具备了29项基本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市环境监测站具备了100项以上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要进一步优化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严格落实有毒有害物质三道监控防线的监测预警。督促所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开展企业排污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监测制度,实行企业排污超标预警机制。在增设的两条有毒有害物质监控防线上,认真执行每月监测三次的要求,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测作用,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将具备安装在线监控条件的企业逐步纳入在线监控,并与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严格执行数据会审制度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分析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出境河流断面的实时监控数据,异常问题要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出现严重持续超标的、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立即上报。另外,冬季灰霾天气多发,容易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要加强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监测,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一旦出现连续污染情况及时启动大气污染预警,采取特殊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
四、推进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继续严格控制和限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及生产工艺。凡是存在严重环境风险而又不能有效落实管控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已经审批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必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方可投入生产。还要把环境风险评估与落实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将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作为环评验收的基础条件,具备相关要求方可通过验收。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三级联动”制度,出现在线监控超标、违法排污等行为环境监察机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与省厅搞好衔接。要对号称“零排放”、“废水循环利用”的类似罗庄天正氨基酸厂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深入地查一查是否存在暗管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利用“12369”等群众渠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厉打击土小污染企业。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水域环境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水域环境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县环境保护局为牵头单位。
三各部门职责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开展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优先安排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用地饮用水源护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及土地管理。
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畜禽等动物养殖业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性死鱼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禽畜粪便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开展打击毒鱼炸鱼电鱼非法捕鱼专项行动;按政府要求组织实施人工放养鱼苗计划。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域沿岸荒山造林及公益林保护方案,规划和划定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力度。
县建设局负责主要水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主要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把好选址和布局关,未经环评的项目,不予审批。
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合理规划和调度水资源,在确保饮用水源区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开展全县性整治河道河床乱采乱挖专项行动;制定整治河道环境绿色行动计划,禁止在河道河床乱采乱挖,禁止在水域规定范围内建房,禁止往河床河道倾倒垃圾。
县农业局负责种植业对饮用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控制农药肥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源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质卫生质量的监督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防止和控制因水源污染引起的疾病发生和蔓延。
县城管局负责对舞水河县城段南岸的监管,禁止往城区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乡(镇)及街道社区负责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创建和巩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具体措施;各个乡(镇)明确一名副乡长街道社区明确一名领导兼职抓水域环境监管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建设生活污水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完善基础调查工作。县环境保护局对县境内主要河道及支流沿线的主要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生产项目排污总量污染源治理等情况,确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排污口,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排污口。
2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当水域环境受到污染及破坏时,视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3加强监管与监测。各成员单位对饮用水源地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县环境保护局对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各成员单位需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台帐,县环境保护局需建立监测动态管理档案。
4推进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众举报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快速反应,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果断进行处置。
[关键词]电镀行业 清洁生产 审核方法
中图分类号:TQ1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0-0318-01
1 引言
推行清洁生产是加强电镀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而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是清洁生产推行工作的重要手段。国家环保部等部门颁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z2010{54号)文件指出:电镀企业应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可见,清洁生产审核在电镀行业是一项长期工作。本文提出了电镀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要点,指导企业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系统提出和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推动电镀节能减排和技术进步,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2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政府和企业对清洁生产审核重视不够,审核周期短,审核程序不规范,审核方法不科学,清洁生产审核结论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2)咨询机构和企业对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不熟悉,导致清洁生产审核依据不明确;3)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数据不齐全,审核缺少必要的数据分析;4)企业资源能源计量系统不完善,不能有效开展物料、水、能源平衡测试工作,不能有效分析关键因子物质流动状况;5)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环境风险隐患;6)清洁生产方案缺乏行业特点;中/高费方案实施率低;7)夸大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的环境、经济效益;8)持续清洁生产工作敷衍了事,不能符合国家、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9)缺少必要的宣传教育,导致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缺乏对清洁生产的认识。
3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要点
3.1 加强全过程分析,评估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1)企业基本情况分析
重点说明企业的发展历程、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状况图、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和技术改造状况、组织机构等情况。主要分析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卫生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环境水体、环境空气、土壤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环境管理部门是否满足企业环境管理需求等。
(2)原辅材料及资源能源消耗分析
通过对企业近三年水、电等原辅材料消耗量的分析,分析单位产品取水量、电耗、综合能耗等指标变化情况;分析重点能耗、水资源消耗工序(设备);判断节能、节水、节材潜力。重点评估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急预案等情况。
(3)生产工艺及设备运行情况分析
应重点评估企业清洁生产工艺装备和淘汰工艺设备使用情况。其中,电镀行业典型清洁生产技术包括有无氰镀锌、酸性镀铜、无氰镀金、三价铬电镀及纳米复合电镀等[1]。
(4)评价企业环境保护状况
应对企业主要污染源产排污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营情况、产排污情况等;固废贮存、处理、处置、运输情况等。
应重点评价企业执行国家及当地环保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的情况,包括达标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缴纳排污费及受处罚情况等。
应评价企业废水、除尘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按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对在线监控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和校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应评价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明确各类废物是否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库房建设是否规范;是否有废物运输、处理处置协议;是否有危险废物联单等。
(5)评价企业能源环境健康管理状况
考察电镀企业管理状况。分析原料采购、贮存运输、生产过程以及产品出厂的全程管理状况。主要分析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价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评价企业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监测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评价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及应急设施建设情况;评价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计量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2]。
3.2 以实际运行数据为基础,加强平衡测试分析
电镀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建立物料平衡、水平衡、重金属元素平衡,分析能耗高、物耗高、废物产生原因等,提出解决措施。
3.3 结合行业主要问题,系统提出清洁生产方案。
1) 管理方案
建立健全各项数据记录和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操作运行管理,建立并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维修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要求设置污染源标志,重视污染物的检测和计量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全厂物料平衡测试;
2)电镀生产过程控制方案
给、排水管道沿电镀槽两侧架空(离地面)铺设,避免管道腐蚀;采用高效变频开关电源,节省能源;严格物料管理,减少化学品流失和泄漏,减少废物排放; 加强镀液管理,保证电镀质量,减少污染物产生、降低成本;加强槽液循环过滤; 镀件出槽时,在镀槽上空停留 15 秒,使挂具和工件上的带出镀液滴回电镀槽;采用自动化生产;在槽体间安装档板,使镀液或清洗水流回槽内,保持地面清洁;水洗槽导入空气搅拌,提高水洗效率。
3)水污染防治方案
化学镀镍废水单独处理,并回收利用;化学或电化学抛光中,如废水中含铬,单独预处理后再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取槽边处理方式进行清洗水回用;改进清洗方法,如喷雾或喷淋清洗,节约用水;
电(退)镀废槽液,属危险废物需单独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酸或废碱液可作为处理药剂进行废物利用;定期检测废水中 COD、重金属铜、镍、六价铬、氰化物等指标,发现污染物超标,采用相应的措施及时解决;按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对在线监控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和校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定期检查喷淋塔的塔体,液箱,喷雾系统、填料,气液分离器等完好性,及时更换填料; 抽风设备风量调试平衡后,采用全自动控制,使各抽风点处于合理风量范围;定期检查除尘设备的漏风率、阻力、过滤风速、除尘效率和运行噪声等;袋式除尘器定期清灰,及时检查滤袋破损情况并更换滤袋。
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方案
电镀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经压滤脱水后,打包存放于规定的贮存场所,避免雨淋流失;电镀污泥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运输、贮存和处置,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4 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技术进步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z2010{54号)等文件要求,电镀企业应每两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是持续改进的过程,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员节能减排和风险防范意识等。
4 结语
本文在探讨电镀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系统说明了电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现状评估方法和平衡测试分析方法,提出了常见的清洁生产方案,并指导企业如何建立持续清洁生产机制。对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现电镀行业全过程污染防治和重金属减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蔡瑜u 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点的探讨[J].电镀与涂饰,2012,31(3):3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环保优先方针,实施废气专项整治,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工艺废气排放企业。
三、整治目标
全区所有整治企业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未完成整治任务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关停。
四、整治措施
(一)源头控制到位。环境敏感区域或废气治理难度较大、整治难以到位的企业,要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废气污染的产生。
(二)设施建设到位。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废气应建设匹配的吸风装置,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必须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厂区范围内排放同类型的废气污染源,应归并处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废气排放筒;若因距离较远等原因难以归并处理的,须报经区环保局审核。
(三)标准执行到位。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应达到现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废气排放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标准;生产车间的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厂界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的废气污染因子浓度必须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四)排污口规范到位。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孔、排污口标志牌,排气筒的高度必须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管理措施到位。
1.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废气治理工作,并做到持证上岗,运行管理台帐齐全。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备,达到自我监控要求的企业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在废气治理设施旁醒目处,绘制不少于2㎡的废气处理工艺图。
2.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规定。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生产场地设立警示标志;配置符合规定的职业防护设施及用品。
3.严格执行突发性事故应急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快速反应、应急救援措施和程序等内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15日)
区废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区范围内有废气排放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废气产生环节、废气治理现状等方面情况,建立“一户一档”,拟订出全区废气整治企业名单。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16日-6月30日)
制订全区废气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部署废气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监督。
(三)编制方案阶段(2012年7月1日-7月15日)
各镇根据全区废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废气排放企业逐个编制整治方案,并将各企业整治方案于2012年7月15日前上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6日-2012年9月15日)
各企业根据编制的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9月15日前完成整治。整治结束后,各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废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在达标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经所在镇审核后报区废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9月16日-2012年10月15日)
区废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牵头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依法采取关停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废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废气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经贸、安监、财政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工作职责。各镇(开发区)作为废气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废气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扎实推进废气专项整治工作。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案,并做好指导和督查等工作。在整治工作结束后,区将组织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周边污染源现场监察力度。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
二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抓好尾矿库汛期安全工作。我县认真吸取近期尾矿库安全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切实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防汛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到“防汛组织、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措施”四落实、四到位。各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度汛方案,配备适当的人员、筹集必要的经费和防汛物资,24小时派人对尾矿库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各负其责。针对汛期尾矿库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扎扎实实抓好汛期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汛期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三是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有关要求,把防汛工作与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在防汛工作中排查治理隐患,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落实防汛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查防洪度汛措施,查安全管理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查生产运行情况,查隐患排查排除治理情况,查坝体稳定性及库区边坡稳定情况等,加强公路附近尾矿库的安全环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根据《云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运行使用的尾矿库进行了再次调查摸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抓紧布置,成立了专项整治验收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尾矿库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尾矿库数据库,落实责任,保证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加大宣传,强化培训。充分利用广播、印发安全知识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尾矿库发生事故的危害性,理解和支持企业采取的各项安全、环保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
五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与部门和企业之间的通力协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合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情,统筹安排好防汛工作。严格执行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确保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落实,走访了各排污企业附近居民群众,到目前为止我县未发生因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而引起的厂群冲突、矛盾纠纷、群体上访等环境案件。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境工作。集中精力排查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环境污染纠纷,努力消除激化矛盾纠纷和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