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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应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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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应急管理方案

危化品应急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底数(包括在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隐患设备情况等);实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98%以上,台账建档率98%以上,定检率98%以上,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整治内容

结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签订承诺书,建立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档案。同时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1、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并实施;是否配备足够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措施、专项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并提供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是否按照《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台账是否规范、台账内设备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特种设备是否全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是否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是否及时对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都在有效期内;是否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检或校验申请。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作业;持证人员是否全部进行了聘用并确保为本单位人员;持证人员是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人员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培训活动并提供相关记录。

三、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3月15日-3月31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广泛宣传,使企业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请各监管科室、队于4月1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及监管的危化品企业名单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于4月3日前报市局。

2、自查自纠(4月1日-6月15日)。各危化品生产企业根据整治内容及《规范》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信息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自查过程中要根据本单位生产工艺的特点,对重点监控设备要按照《省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重点监控,重点排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本单位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目标。同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深刻整改,形成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报告可参照《规范》中《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相关内容。各危化品生产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和自查自纠报告一式两份,于6月14日前分别报监管科室、队和市局特监科。

3、检查整治(6月16日-8月31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并邀请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专家成立检查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依据《规范》中相应类别企业的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的内容,按照“集中检查、专家分析、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责任到位”的原则,对照企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人员情况等整治内容逐项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邀请特种设备安全专家进行论证分析,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检查的同时填写《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压力容器检查情况汇总表》、《压力管道检查情况汇总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查情况汇总表》、《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记录表》。

4、完善信息(9月1日-9月15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中设备信息及通过现场检查确认的设备信息,与金质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的设备信息进行核对、补充、完善,确保特种设备纳入动态管理。

5、总结验收(9月16日-11月5日)。各监管科室、队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并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县局将于9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监管科室、队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将于10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各县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监管科室、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工作落实到位,抓紧抓好。在开展“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2、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与“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做好企业自查自纠与报告,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

3、周密部署,细致检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检查细致到位,不放过任何隐患问题,提高安全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4、跟踪督查,消除隐患。对于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中的整治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于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上报市局和县政府;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危化品应急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塞韦索指令的发展沿革

埃里克介绍,在欧洲19世纪80年代产业化期间,发生了约700件重大事故,直接损失达数十亿欧元,大量人员伤亡,对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尤其1976年意大利小镇塞韦索(Seveso)的一家化工厂泄漏6 t二氧芑气体(又称二恶英,其毒性是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不仅具有致癌和致畸作用,还具有生殖毒性和遗传毒性)事故,对附近居民生活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产生了现时和长远的影响。

埃里克在演讲中谈道,如果没有进行风险分析和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的支持,有组织的应急救援便无从谈起。伴随着化工行业和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这些灾难性事故,欧洲也逐渐建立了法律法规来支持应急减灾工作。

基于对塞韦索事故的反思,本着减少和控制危化品事故风险、保护人员安全、告知社区民众危害信息,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目的,欧共体于1982年6月颁布了第一份欧洲工业安全规章,即SevesoⅠ指令(82/501/EEC)。随着1984年印度博帕尔事故、1986年莱茵河污染事故的发生,欧共体改进了该指令,使其成为针对化工企业更具体的规章,并于1992 年颁布,称为SevesoⅡ指令(92/82/EC)。2003年欧盟又了SevesoⅡ指令修正案(2003/105/EC)。

目前SevesoⅢ指令(2012/18/EU)(以下简称“塞韦索指令”)已于2012年8月13日生效,并于2015年8月13日强制实施。

塞韦索指令主要规定

危害和风险分析

塞韦索指令规定,评估有关危险物质对人体的健康、身体和环境危害属性的信息,应包括:列出评估危险物质可能会造成对人体健康、身体和环境危害的全面清单,危险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有关物质的特定运行条件(例如储存、使用等)的信息等。

安全报告

如果某厂区内存在规定数量的危险物质,运营商应向主管当局提交安全报告,证明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并准备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安全报告应包含有关厂区的详细信息、存在的危险物质、安装或者存储设施、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和风险分析、预防和干预措施,以及可用的管理制度以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风险,并且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事故后果。如果有关厂区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应该同时考虑自然灾害因素。

强调重大危险源管理中人的角色和责任

埃里克介绍,塞韦索指令强调重大危险源管理中人的角色和责任,主要包括两个主体:经营者方面,企业要有安全规章设计;政府方面,要有责任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

为此,该指令要求企业安全经理和政府消防负责人双方必须开展密切的合作:政府要对企业经营者提交的安全报告进行风险控制;政府应当根据经营者提供的生产信息,向公众调查,公众必须给出反馈及建议;经营者还需提供应急预案设计,政府配合其开展预案准备;经营者有义务避免风险向厂外扩散,政府则对建筑物进行限制,开展土地使用和自然资源管理,一旦政府许可了安全报告以及企业经营,就要时时关注工厂周围的土地使用。

应急预案

塞韦索指令要求,如果有关厂区内存在大量的危险物质,在准备应急方案时,有必要建立内部和外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确定相应的程序,以确保必要时测试并修订应急预案,并在重大事故可能发生或者确实发生时实施应急预案。

经营者的应急预案包括风险评估、预防政策、内部应急预案、事件准备、通知居民,以及与消防人员合作;政府需要控制土地使用,如划分无人区、非居住区、限制居住区与可居住区等,制定外部应急预案,以及组织居民演习。其中,内部应急预案应参考有关厂区的员工意见,并考虑承包商的因素;外部应急预案应参考公众的意见。

埃里克进一步阐释,当工厂发生事故时,由经营者制定公司应急方案,当地消防队需要配合采取措施;一旦事故影响扩散到工厂外部时,经营者也要制定内部应急方案,同时,当地政府应当制定外部应急方案,由内部和外部应急方案形成综合的整体方案,并由企业员工和政府部门配合完成。

“应急预案有着优势和不足。比如,有利于了解风险水平,做好风险防控,更好地保护居民等;但也存在不可避免的不足,比如冗长的程序、经受社会争议、涉及企业交易和行业秘密,以及难以应对突发的恐怖袭击等。”埃里克补充道。

经营者还需要建立应急响应队伍,由志愿者或专业人员组成。无论公共部门还是私有部门都应当依据风险程度保证专业能力,应当根据设定的场景准备应急措施,“这些应急措施需获得政府许可,包括培训的水平、应急团队都是由成员国政府决定。”埃里克强调。

避免事故“多米诺骨牌效应”

埃里克讲道,有关厂区所在地可能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或者以类似方式增加重大事故的可能性,或者恶化事故后果,塞韦索指令明确提出避免“多米诺骨牌效应”,即一两个事故影响到其他。

为了减少“多米诺骨牌效应”风险,运营商应共同合作、交流有关信息,并告知公众,包括可能受影响的邻近厂区。企业负责事故不出厂区,负责安全的公共管理部门则负责事故一旦超出厂区应当马上采取措施保护环境、保护民众。

信息告知

埃里克说,塞韦索指令针对化学品的储存和生产,并适用于所有工厂。当某一工厂发生化工事故,对周围工厂也应负责,而且相邻单位要开展合作,实施救援。

经营者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后果、并采取恢复措施。

经营者对附近居民的义务包括:告知居民相关事故后果,以保证附近的居民能够获得预防和准备的措施;将发生的事故,正在进行的演习,以及企业应急预案的变化及时告知居民和工人。

对当地政府的义务包括:提供关于工厂内危险物质的充分信息,以使主管当局核实有关厂区设施、存在的危险物质与潜在的危险;及时向当地公共部门提供最新的应急预案以及发生的事故信息。

危化品应急救援法国实践

塞韦索指令对欧盟27个成员国生效。在应对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方面,埃里克分享了法国实践。

在法国,省级消防部门主要执行单位是法国公共安全应急局,开展全面调查和研究,由各省风险综合调查决定救援队伍装备水平。一旦发生危化品事故,大规模净化去污装置由国家提供。

应急救援体系划分为三级响应。一级是地方响应,包括市级响应,由市长或城镇负责人组织;地区级响应,由中央政府驻地级行政辖区代表负责;区级响应,由中央政府驻省级代表负责。

二级是国家响应,由内务部公共安全应急局负责。

三级是国际响应,则由欧洲公民保护体系响应,即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应急响应协调中心(ERCC)。成员国可申请协助,ERCC全天候响应和支持,必要时会派遣相关专家赴现场解决。

危化品应急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时间:年4月1日—5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按照镇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委会成员名单的通知》,全镇共分8个组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电力、农业机械、民爆器材、一般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执法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六个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六个工作方案”等工作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精细化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市、县安委会挂牌督办2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到位的是否有反弹现象,没有完成整改的是否按整改进度正在整改并监控到位。

(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配齐应急人员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四、分组检查内容

1、鞭炮引线、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以牵头,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等单位参加。对鞭炮引线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排查,治理“四超两改”、换证整改等情况;对非煤矿山企业,治理老采区、危爆物品管理,巷道、顶板、作业面等现场管理;对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加强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打击私设仓库和非法存储行为。

2、一般工业企业。以牵头,企管站、安监站等参加。对企业生产中的高危工序及存在隐患的地点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特别是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

3、打击非法生产。以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政府干部等参加。对非法生产经营、无药工序进行排查检查,坚持各村周四报告制度,镇综治办汇总后上报,并及时组织基干民兵进行打击。

4、道路和水上交通。以牵头,派出所、交警队、交管站、港航站、港务站、农业站,车站,码头等参加。重点对码头、S304线、酒驾、农用车、摩托车、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建筑施工。以牵头,城管队、城建站、国土所、电管站等单位参加。对澧水大桥、黄陵嘉丰,二医院等重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按“三同时”审查项目检查安全配套设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卫生食品。以孙圣科牵头,放心食品办、二医院、计生办、中学、二中、工商所、教办、市场、农业站、自来水、供电站、水利站、城管队、工商所、敬老院、农业站、动检站等单位参加。对学校、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市场等公共密集场所的食品、副食品、婴儿奶粉等生活用品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决不允许有中毒或踩踏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7、消防及放火。以牵头,派出所、自来水、城管队等单位参加。对公共聚集场所进行火灾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以牵头,政府办、综治办等单位参加。根据以上7个工作组的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处理,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应急队伍演练,发现应急纰漏及时更正和修改,防止在应急过程中出现偏差。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深入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各项操作规程及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日志,健全隐患管理台帐,整治隐患,确保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二)专项检查。各负有检查排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紧紧围绕检查排查这根主弦,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安排人员,深入企业和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重大意义,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认真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危化品应急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1.1编制目的

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市的安全和稳定。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工作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总负责,各相关部门在其业务范围内分工负责。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体系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组成。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为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是*市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指挥部。

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含消防、交警,下同)、建管局、交通局、发改局、卫生局、质监局、环保局、人防办、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气象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

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

市危化应急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2.2职责

2.2.1市危化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的实施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

(4)及时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

(5)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

2.2.2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制定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作;完成各项救援任务;建立相关信息资源库,提供救援资源和决策依据。

2.2.3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导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负责事故的接报工作;协助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市危化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4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以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为主,组长由市应急办负责人担任。负责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协调各专业处置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沈阳市政府(沈阳市应急办)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

(2)安全保卫组:以市公安局为主,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3)事故救援组:以市消防大队、安监局和事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组长由市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协调消防等警力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专家技术组:由市安监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组长由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5)医疗救护组:以市卫生局为主,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以市交通局、经济局、财政局为主,组长由市交通局负责人担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7)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公安、工会、检察等有关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市民政、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和事故单位配合,及时、妥善处理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

2.2.5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危化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2.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职责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据单位自救和政府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在做好自救的同时,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情况,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全力配合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要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可能造成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告市安监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等)、危险化学品名称、初步认定的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固体、液体、气体)、数量、危害的形式;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厂矿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通报其他有关地区、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事故响应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开通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4.2应急响应的基本处置要求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从业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发地政府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和控制。

市各有关部门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后,负责人应迅速作出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赶赴市应急指挥部和事故现场,参加相关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各部门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的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人员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各小组应按照职责要求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并做好救援准备。各小组应将现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保证事故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地实施。

事故得到控制后,要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4.3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在非正常情况下,能够通过人力保证通信。

(2)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3)对有毒物质泄漏的救援,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于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4)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5)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4.4抢险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当事故危害危及周边居民需要疏散时,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做出决定,同时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事发地政府组织力量实施。市交通、民政等部门负责解决运输车辆、疏散人员安置地点及相关物资。

事故抢救需要有关人员、设备、器材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调集解决。

当事故现场需要部队支援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联系求援。

作出事故抢救的重大决策措施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必须迅速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方可实施。特殊紧急情况下,经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可以在报告的同时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4.5事故救援的善后处理

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事故单位确认事故危险消除后,方可停止现场抢险,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留下少量人员予以监护。

经环保部门监测周边环境危险化学品的浓度已降至标准规定值以下,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建议结束本预案实施。市应急指挥部向各有关部门发出指令,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

现场清理及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由事故单位按照预案确定的程序及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

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治疗。

4.6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故抢险工作和事态的发展,一旦发现实施应急处置仍未能控制紧急情况,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报告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建议启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当事故发展到市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或市政府向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沈阳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应的上一级应急预案。

在启动上级预案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启动上级应急预案之后,本预案各机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

4.7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4.7.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现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应将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区域,一般是向上风侧撤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人员进入较为安全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并关闭所有门窗、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过去。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引发事故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4.7.2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火灾事故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及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确定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控制措施和专家;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2)爆炸事故

确定爆炸地点、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及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确定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控制措施和专家,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泄漏量,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预测泄漏扩散趋势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确定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控制措施和专家,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当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疏散和防护工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和转移。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集合点、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10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查找事故原因,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4.11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4.12应急恢复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5应急保障

5.1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有关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下属大型企业包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应急救援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器材装备的资料档案,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抄送市安监局、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公安、武警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事故初发阶段现场抢救以事故单位救援人员及所在地政府调动的救援力量为主;在各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建立现场抢险指挥组后,现场抢救以市消防局为主,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助。

必要时,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征用社会物资和调动社会救援力量。

市气象局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5.2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事发地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

5.3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等应急工作,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根据本市危险化学品种类和可能造成的伤害后果,准确掌握本市急救资源状况,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等。

5.4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5.5事故单位的现场抢救保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安监局及主管部门备案;设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定点配备事故抢救所必需的物资、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积极与周边有关单位签订事故应急救援协议。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建立监控管理系统,准确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对非正常情况及时判断、处置和报警。

5.6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监局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家库档案,专家数量和专业能力应能满足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救援的需要。

市安监局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帐,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基础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依托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化学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应急研究,加强化学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7通信与信息保障

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网通*分公司等相关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完善公用通信网功能,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必要时可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手段,保证各方面的通信联系畅通。

有关人员应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事故单位负责完成非正常情况下人力通信的需要。

5.8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政府要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决定并组织每年一次的定期演练。演练时,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及各小组负责单位应做好演练过程的记录,演练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6附则

6.1名词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事故(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外地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需根据事故教训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市安监局组织修订。

修订后的预案应按照预案程序重新。

6.3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市级专项预案。

危化品应急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1国外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现状

国外还没有类似的由政府组织安全监管网络来对企业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的系统。一般只是各个企业自己内部配备了功能齐备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这是由于国外政府对企业从法律角度实施极严格的监管,使企业自觉投入相当大的资金配备了档次高的监控系统。

2国内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现状

早在2007年5月,常熟市成功演练用远程系统救援大型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国内县级市尚属首次。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是一个既有数据汇总,又有联网监控;既可监测预警,又可应急救援、功能全面实用、可24小时监控的现代化技术平台。2008年6月20日,扬州市安监局召开的新闻会上指出,该市将建设安全生产网上监控系统,远程掌握各个企业的危险源处置情况。扬州市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红、橙、蓝三色安全等级分级,并建立专家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星级评定。该市高危企业大部分已对高危工艺加装了自动控制系统,部分企业还建立了中心控制室,适时监控危险源。该市还准备在全市的网上应急救援系统中,架设安全生产二级平台,有关部门将可通过这一远程监控系统,随时检查、及时指导企业的危险源控制,尽力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1年3月,佛山市禅城区将已对辖区内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危险气体泄漏报警系统。该系统安装完毕后,安全监管人员将可通过视频信号直接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代替以往组织人员进行企业现场监督的做法。“以前,每月都要组织人员对危化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后,企业的视频信号可以通过光纤传输到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意味着安全监管人员能更直观地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2011年3月,潍坊市昌乐县安监局针对朱刘街道化工企业众多、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的现状,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每家化工企业安装二至三个可调焦距的摄像头,对装卸作业、操作危险程度高的岗位实施远程网络实时监控,同时制订了昌乐县化工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工作规程,由县安监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实时监控,24小时不间断值守,通过远程实时监控画面加强监管,一旦发现化工企业生产现场有严重违章情况,立即通知企业进行纠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过3个多月的开发建设,目前已对9家危险程度较高的化工企业30多个重大危险源安装了远程网络实时监控设备,2011年底在朱刘街道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内设立监控点并投入使用。2011年12月底,成都市首批2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上物流网远程监控技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在线监控,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及时有效的救援。

3广西区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现状

据调查研究,广西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企业1.5万家,其中生产企业396家,经营企业1.4万多家,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2009年,广西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时,只是针对“一重点”,即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但区内远程监控系统的开发和利用较国内发达地区相对落后。广西的危化品安全生产仍然存在有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缺陷,硬件方面表现为: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设备老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缺乏、安全生产与管理专业人才匮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据此推算,区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有些专职人员甚至身兼多职,无法专心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学历普遍较低,专业理论与技术知识奇缺。这方面,小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现象更为突出。因此,为保证安全生产,科学处理工业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广西在工业化生产进程中,除需要大量的企业一线生产人才和安全技术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充实到生产一线外,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起一套远程监控系统已经迫在眉睫。2012年9月1日报道,广西区安监局等部门日前印发《广西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将加快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同时,对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也提出了新要求。《方案》把范围扩大至“两重点一重大”,另外“一重点”为重点监管品种,把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如过氧化氢、漂粉精、漂白粉等全部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一重大”则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方案》还提出,对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力争2014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建设内容

通过对广西区内典型的确定有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运输、存储等流程进行实地考察,笔者认为建立企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基层安监部门、市安监指控中心建立基于远程监控的网络管理系统具有可行性分析,其目的在于使企业、各级基层安监局、市安监局指挥中心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预警监控和远程监控,有效地加强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大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对在所有被确定有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企业(或装置)安装一台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预警主机或安装参数监测传感器和视频图像监视器的进行前期可行性分析研究;(2)对在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办公室安装危化品实时监测预警监控软件,做到现场的实时监控;(3)对在各级基层安监局办公室配置监控计算机,安装危化品实时监测预警监控软件,做到远程的实时监控进行可行性研究。(4)在市安监局指挥中心配置监控计算机工作台,安装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预警监控软件,做到远程的实时监控,并设置大屏幕显示远程实时图像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5)最终要求全市构建一个完整的实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网,无一家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遗漏。远程网络实时监控系统的建设,有效地加强了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大大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效率。

三、建设意义

基于安全防范技术的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是集现代科学技术之大成的产物,它体现了现代电子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现代控制技术与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完美结合,其特点在于它所采用的多元信息采集、传输、控制、记录、管理以及一体化集成等一系列高新技术。实践证明利用这一技术构成的远程监控系统系统,能为建设平安社会、和谐社会提供一个安全、便利、舒适的受保护的空间。它不仅可以对监控现场进行不间断实时监视,还可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将监视内容清晰地记录下来以备随时查证,因此,在建筑、交通运输、机械、石油化工等重大危险源存在和事故多发工厂内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控系统,可以完善各单位现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保卫防范力度,实现安全现代化管理,提升形象,有效保护资产和工作人员及客户的安全,做到有效的安全防范。综上,在广西区内建立基于远程监控的网络管理系统如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进行可行性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科研价值和市场应用价值。

四、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