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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学生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开展的主要工作
1、制订了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天的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及服务工作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了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监测制度、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堂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加工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应制度、师生用餐制度、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学校防投毒措施、食堂就餐人员须知、食堂卫生基本要求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采购、出库、入库、结余等台账,规范了营养餐采购、储存、操作、加工、分发、食用流程。
3、学校明确了专人保管和验收人员,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后由保管人员保管,发现异常食品拒绝接收,落实了食品出入库记录和索证制度。
4、食品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品留样保存48小时,留样食品至少为200克,留样记录落实到人,规范操作。
5、建立了营养餐管理档案,包括上级文件、营养餐工程实施方案、采购登记和凭证等资料。
6、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1)把好采购、储存、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用消毒液消毒。(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4)把好“分餐食用”关,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防止放投毒现象发生。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学生用餐混乱、习惯较差。(2)部分食品加工熟后没有及时封盖。(3)灶台上方换气扇需清理,各类调料需及时分类摆放。(4)少数学生用餐时不注意卫生,餐前未及时洗手。(5)食品接受时部分检验合格索证收集不及时。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县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监察、审计、安监、民政、文广旅游、发改、工商、质监、疾控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养办)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教育局等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把方案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方案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发改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方案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县农工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县质监局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强化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县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方案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资金管理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有条件学校可实行餐卡(券)制,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个人就餐卡或发放餐券。
三、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县学生营养办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法规标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
五、加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学生营养改善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实施;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衡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教育机构,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建立建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4.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情况。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办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立即责令停园整顿;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协调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号)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6.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一)学校层面
一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今年汛期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电梯、液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烟设置情况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工作机制;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
八是“三防”设置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围墙是否安装防入侵系统;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保安或门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悬挂相关职责;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行政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是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衡教安〔20xx〕26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
各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思政体卫科。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
此次检查是落实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自7月至10月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别于8月30日、10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
李彬: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布置协调。 负责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负责突发性事件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转达落实上级要求。宋秀华:负责教职工思想教育,调解教职工的民事纠纷。杨俊 :负责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张瑛、倪渊:负责全校后勤(食堂、饮水)安全保障,消除校园房屋建筑及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二、报告制度和程序2、学校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报告单位等。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消防防范与消防预案1、消防防范(1)应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对重点部位的隐患进行排查,如教学楼等,以确保人员密集的地方道路、通道、楼梯畅通无阻。
(2)做好幼儿的消防教育工作,避免使用明火物品,如酒精炉、电炉等。2、应急预案(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迅速扑灭火源,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2)保障安全通路畅通,有组织的做好幼儿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3)疏散集合地点设在室外操场,由安全小组成员带领教师做好幼儿的清查和安抚工作。(4)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5)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物质,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贵重物品进行专人看管,防止丢失和被盗,并组织人员逐一进行清理登记。(二)食品、卫生防范措施与安全预案1、预防措施
(1)利用广播、报栏、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卫生常识宣传和教育。(2)保障公共场所的通风,空气清新,搞好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对公共场所和公共物品进行消毒。(3)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工作,对无从业合格证或健康证的人员应坚决予以清退。(4)杜绝“三无”食品和发霉、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食堂,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应急预案(1)在校内发现带有传染性疾病的教师和学生,应急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上课,并对有传染病人员的班级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2)如遇传染病强烈性感染,应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维护学校稳定。(3)若遇学生非正常中毒或住校生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应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4)由保健员负责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以便更好的救治中毒人员。(5)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封存和消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对中毒食品加工场地、工具、设备进行消毒,并由校领导对中毒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安抚,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降低对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三)楼道堵塞及安全疏散应急方案
1、楼道的安全(1)禁止幼儿在楼道内戏闹、滑楼梯栏杆和翻越栏杆,一经发现,应对违者进行通报批评。(2)园总务科应对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的楼梯通道安装醒目的安全疏散通道标示。2、疏散应急方案(1)每日在幼儿到校前,门卫应及
时开启学校大门,以免造成学生拥挤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总务科应长期对各教学楼、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晚间照明灯光的正常使用。(四)用电管理与停电应急方案1、用电管理
(1)校总务科应加强对用电的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对电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清查和维护,不得带故障使用。(2)任何人不得随意乱拉电线,安装电源插座和电源开关,严禁使用绝缘过期的电器设备,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遵守国家规范。(3)各班应杜绝使用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等电暖设备,以免发生融电及火灾的发生.
2、应急预案(1)若遇电力部门通知停电,总务科应通知各年级组,备齐照明应急所需的物品,如电筒、蜡烛等。(2)如停电时间较长,可组织保育员关闭教室及消毒间的所有用电设备。(3)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热的饭菜,不得提供给幼儿,学校总务科可通知食堂校外另购餐,但应提醒注意饭食卫生。
(4)应防止学生触电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学生触电应立刻切断电源,视情况对触电者进行救治,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切不可向触电者泼冷水。(五)预防自然灾害与应急预案1、预防自然灾害应坚持的原则(1)认真收集各类自然灾害的资料,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师生进行常识教育,对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有一个充分的认识。(2)对于可预见性的自然灾害,应早动手,早预防。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后,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迅速做出反应,以确保广大师生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要极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及时组织抢救。(3)总务科应对避雷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雷击所造成设施和人员伤害。2、应急预案(1)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到位,并及时将险情通报到各班、年级组.(2)认真组织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要求各班主任清查本班人员,对没有及时撤出的幼儿,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3)沉着应对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广大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4)在灾害性事故发生后,各班主任、应深入细致地做好安抚工作,对伤员进行及时医治。(六)防范侵害学生事件措施及应急预案1、防范措施(1)每年以园报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并以板报、橱窗等形式,增强幼儿及家长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2)门卫保安员应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验证及来访登记制度,杜绝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内。(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对围墙较低的地方进行整治,以防不法分子翻墙入校。(4)坚持校务值班制度,夜间并安排保安人员对校内进行夜间巡逻,并在各重点要害部位加装红外线报警器,以防贵重物品的丢失。2、应急预案(1)若有外来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保安员应加以阻止,并报校保卫科,不得随意放行。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太谷县34所学校经营综合性食堂44个,其中大专院校2所,中学6所,农村寄宿制学校26所。
方法: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及《太谷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卫生管理、厨房布局、卫生设施、餐具消毒等情况进行检查。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及信誉度分级。对餐具消毒效果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结 果
卫生管理状况:2007年34所学校中,10所学校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同时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所学校制定有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88.2%(其中城区100%,农村84.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率为92.3%。2009年,34所学校均成立了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有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均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能对校内食品卫生进行经常性检查,有记录。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7%(其中1所农村学校食堂未达发证条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率达98.5%。
餐厨比:2007年34所学校44个食堂中,餐厨比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标准的占56.9%,2009年底,有34个(77.3%)食堂餐厨比达到标准。3年共增加食品处理区面积2628m2。
卫生设施及布局流程:2007年44个食堂中,基本卫生设施符合《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要求的有20个(45.5%),2009年符合要求的达到33个(75%);布局流程2007年符合要求的有21个(47.7%),2009年达到33个(75%)。
量化评分及信誉度分级: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把推行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推行覆盖率达到100%。2007年评出B级单位2家,C级单位31家;2009年评出B级单位16家,C级单位18家。按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2007年平均得分62.6分,2009年平均得分80.2分;按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2007年平均得分71分,2009年得分82.6分。
餐饮具检测情况:2007年抽检餐具368份,合格261份,合格率为70.9%,2009年抽检餐具402份,合格389份,合格率为96.8%。
讨 论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是提高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中,首先应落实学校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成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由学校领导、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堂负责人组成。卫生监督机构与各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学校签署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了学校食堂经营者及卫生监督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经过整治,各学校提高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意识,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卫生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其次,要加强对学校领导、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堂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使各级人员做到依法管理,守法经营,卫生操作,杜绝食源性疾患发生。在三年整治过程中,分别开展了学校分管领导、食品管理人员、食堂经营者、从业人员专项培训,发放了培训资料,培训试卷,不断进行知识强化,有效提高了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
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促进学校食堂自律、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整体水平的科学管理模式。在整治过程中,分别进行了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把许可审查与经常性卫生监督有机结合,把常规监督变为科学监督,把经验评估变为量化评分,不仅提高了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更提高了学校食堂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