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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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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城市社区服务 养老模式

一、城市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使现有的养老模式受到冲击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的城市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就快于农村。据估计,到2050年,城市老龄人口的比重将比农村高出近6个百分点。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城市主要是家庭养老和单位养老结合的养老模式。在这种养老模式下,老年人大都居住在家中,由子女照顾老人的衣食住行,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原工作单位提供退休金或“现收现付制”下的养老保险金。这种养老模式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模式面临以下冲击。

1.养老人力资源匮乏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

近年来,我国的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都在发生变化。家庭规模趋向于小型化、核心化,无孩子的“丁克家庭”越来越多,家庭成员大大减少。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子女照顾老人的时间越来越少。同时,由于人口流动机会增多、代沟拉大、住房条件改善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年轻的家庭成员更倾向于独立生活,老年家庭出现了“空巢”,由老年夫妻组成的家庭渐渐增多。家庭养老人力资源的缺乏使老年人的生活和情感需求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削弱。

2.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解除了企事业单位的养老功能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每一个员工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均依赖单位。市场经济体制将企业从繁重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在这种体制下,企业的首要任务是提高经济效益,养老事务则社会化。可以看出,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和旧的养老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探索新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新型的社会结构相适应。80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社区服务发展迅速,社区服务在解决养老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日渐凸显。

二、社区服务的兴起为探索新的养老模式提供了条件

1.社区及社区服务的兴起

“社区”这个词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德・腾尼斯提出来的。我国社会学家认为:社区是指由若干社会群体(家庭、氏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某一地域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在我国,城市社区主要是依托街道或居民小区发展的。在旧的管理体制下,我国的社区发展较为缓慢,但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的管理重心不断下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逐步弱化,社区的地位不断上升。原来由政府和单位承担的非生产性、非行政逐步转给了社区,社区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载体之一。社区服务业在这一大环境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2.城市社区服务体系的内涵及优势

社区服务,就是在政府的倡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利用社区内的资源,面向居住区内居民提供的,以满足居民多方面需求的服务。社区服务在解决养老问题中具有许多优势。第一,便利性。社区服务具有及时、方便、灵活的特点,符合老年人不愿脱离习惯环境的心理特点和生活需求。第二,普及性。覆盖面大,受益面广。第三,自给性。通过组织身体较好的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使有能力的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为。第四,共享性。社区服务能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成本低,既适合老年人的经济承受力,又可减轻政府和企业负担。

3.社区养老克服了家族养老的许多不足

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养老模式应该是“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社区服务是重要保证、养老保险是物质基础”的社区化老年保障体系。简称为“社区养老”。“社区养老”克服了家庭养老的许多不足:第一,“社区养老”使养老突破了家庭的界限,消除了家庭养老的不稳定性,提高了养老机制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第二,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可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如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家庭生活照料等上门服务,建立敬老院、托老所、康复院及临终关怀医院等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等。第三,从我国的国情、国力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设施,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积极为有能力的老人提供再就业的机会,使其“老有所为”,从而节约社会养老成本,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四,社区承担原来单位的养老职能,成为接纳老年人的“大家庭、小社会”,有利于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构建新型养老模式的措施

一是要将老年社区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域老年人口特点,科学地确定社区化养老服务的目标、重点、速度、规模和布局,合理筹集、利用现有的资源,尽快发展临时托老、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基础。

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为社区化养老模式提供经济上、法律上的支持。在我国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就是加强社区建设,各级政府部门应配合民政部门为社区化养老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基层机构设置方面,街道办事处可设置老龄工作委员会。政府要积极引导居委会发挥自治功能,居委会可设置兼职的老年工作委员,由政府付津贴。在经济方面,主要体现在对社区服务机构的财力投入上,特别是社区服务刚刚启动时要有必要的经费扶持。

三是要为社区化养老的实施进行相关立法。政府要及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如社区服务如何与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与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相配套,要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机构与个人在社区化养老中的责任和义务。

四是要加强社区服务机构及服务队伍的建设。社区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福利院、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病治疗中心、临终关怀医院、老年用品商店等。要加强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搞好社区服务,建立一支社区工作者队伍是重中之重。可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一批思想好、作风正派、道德高尚、热心为老年人服务的人员。同时,要加强对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可考虑在条件较好的城市试点实施社区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建立社区服务职称系列,明确评审条件。

在我国现阶段,通过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来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当然,构建社区化养老模式并不是完全抛弃家庭养老,因为即使是最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也不可能完全替代家庭给予老年人的幸福感。只有把老年人的事业做好了,才能真正地实现人口#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冯九璋.理论人口学[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1999

[2]江流.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区养老;养老服务;体系构建

一、社区养老服务概念

社区养老是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在社区:让老人住在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具体指老人居住在家中,以社区为中心,由社区为依托的各种社会力量来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

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现状及存在问题

1、政府投入力度不够,职责不明确

目前我国公办的养老机构数量太少,且大部分地区的公办养老机构环境差,基础设施不齐全,很难满足日益增多的养老需求。个人兴办的养老机构资金实力不够,养老环境不理想,没办多久就关门歇业,坚持经营下来的也多是入不敷出。可知,政府无论从资金方面还是政策扶持方面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都是不够的,政府没有建立起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的、具有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机构。

2、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单一

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加,需要得到的社会关怀也越来越多。老年人的需求具有多样性,他们需要的照顾与关怀远超衣食住行方面的需求。但目前我国在对老人的照顾方面,除了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他方面如医疗,娱乐,专业化服务等都很欠缺。

3、社区养老服务缺乏专业工作人员

目前在我国养老服务业工作的多是没有接受过相关专业教育培训的人,影响了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主要表现为:社区管理及服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社区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社区工作的岗位培训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专业化的服务项目少,很多专业化服务迫切需要开展。

三、完善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1、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理念

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应树立公平共享的理念。公平共享观就是要提倡社会保障平等、共享、参与的发展理念,让老年人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权益和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分享社会的发展成果。

2、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原则

应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社区养老服务的本质属性应是公益性和福利性,可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实力不足,难以全面支持社区服务所需的资金,所以社区养老服务应及时更新,以迎合老年人对服务的需求。

应处理好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的关系。现在的社区养老服务不仅是政府行为,且越来越成为社会行为。但这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放松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领导。社区养老服务是公益性和福利性事业,政府要从以前的包管转移到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管理监督方面来,促使其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3、明确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各方主体责任

(1)政府的责任

第一,政府应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其发展做出长期规划。政府应从宏观的角度制定各项支持社区养老的政策,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房优惠政策、养老服务设施收费优惠政策等,政府应建立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项目的财政支持计划、城市公建配套法规等。

第二,政府应该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他们了解自己具体负责的工作及相互之间的配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政府部门为劳动,民政及卫生相关单位。卫生部门应给予服务中心医疗保健服务且监察服务水平;每年社区老年增加人数统计及老年人退休保险金申报管理工作由劳动部门管理;社区服务的财务管理和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2)社区服务中心方面责任

我国现有社区养老机构大部分是政府办的,应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要参照经济领域“政企分离”的做法。这样就能扩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自,增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活力。社区作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直接面对需求服务者的机构,应该由任务执行角色变为管理角色。各个社区都应了解政府分配具体工作和责任范围,使自身拥有自治权。

(3)家庭方面责任

作为老人生活保障的家庭在社区养老体系中义务包括,鼓励帮助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使他们了解社区服务可以为其提供哪些他们需要的服务,了解这些服务对他们的好处,从而使老年人乐于参与相关活动。有些社区养老服务是收费的,家庭成员应给予经济支持。我们还应大力鼓励家庭赡养。和机构照料相比,家庭照料有很多其他方式不具备的优势,特别在意外事件处理上,家庭给予的帮助是非常迅速灵活的。

总之,社区养老服务对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乃至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都有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

参考文献:

[1]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与设计[J].人口学刊,2008(1):42-48

[2]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Z].2006

[3]何纪周.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和老年消费品市场研究[J].人口学刊,2004(3):39-43

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养老;经济发展;人口老龄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和老年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带有共性的社会问题,面对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的局面,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极大的挑战。

1 研究背景

1.1 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人口老龄化是根据人口年龄结构特征做出的分析和判断,是指在一定的人口总体中,老年人口增长的趋势。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界定,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指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或者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 。这意味着在时代进步,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呈现出来的某地区或国家人口处于老龄化的状态,是一个具有世界性的问题。就我国而言,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比例达到10.45%,65岁以上老年人比例达到7.09%,标志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转变为老年型,主要特点是:

一是老龄人口数量多。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在“十一五”期间表现出持续增长之态势,到2010年将达到1.74亿,所占比例约为12.78%,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预计可达到2132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25%。二是老龄化进程速度快。自推行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以来,我国的人口出生率大幅降低,加速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而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使得死亡率下降和寿命延长,也促使了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增加和相对比例的提高。三是高龄老人比重大。我国在21世纪上半叶,将迎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时期,高龄化发展也将更加迅速,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达到30%。四是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步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基本在20000美元之上,属于先富后老的类型,然而目前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是典型的中等偏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现代化建设尚未完成,属于未富先老的类型,因此,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更大。

1.2 社会变革对养老方式的冲击

人口老龄化绝非是人口年龄结构的问题,而且还与经济建设、国家发展紧密相连。当前我国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经济体制也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在这个社会结构变革和整体发展的新时期,人口老龄化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棘手课题,急需寻求一种合理、高效的养老方式。一是家庭功能弱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执行和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出现了“小型化”,“核心化”的发展态势,“四二一”家庭比例逐年上升,使得家庭养老功能十分脆弱。二是社会职能分离。在计划经济的时代,国有企业处于国家经济的核心地位,职工的生老病死一般都是由企业负担或补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社会关系进行重组,已将其福利功能转移给了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积极探索一种能适应大多数老年人实际需求的社会化为老服务新模式。三是思想观念改变。现代社会,年轻人的生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普遍是与老人分开居住,这给传统就近照顾老人带来了不便。加之,就业生存环境的激烈,许多年轻人选择在外地学习、工作、成家,甚至是远赴海外谋求发展,这样就使寂寞空虚的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养老问题无疑雪上加霜。

1.3 现存的问题

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已经在大部分社区中尝试开展了为老服务,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从总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还比较窄,老年人优待政策还没有惠及到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业发展仍较为滞后,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个性需求;社会福利组织有待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监管尚需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健全起来。存在的宣传力度不够、法规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经费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2 养老服务模式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多支柱的养老服务体系

面对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家庭规模小型化、空巢化,而养老机构床位匮乏的实际现状。短期内,单独依靠社会、社区或是家庭一方的力量都无法承担老年人养老的重任,必须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老年福利事业,需要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地加大投入力度,构建社会、社区与家庭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满足老年群体的发展需求。居家养老立足家庭,以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场化运作,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和服务队伍,使之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格局。这样才能构建起功能互补,形式互通的新型养老体系,才能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成为在现实条件下妥善解决养老压力的有效途径。

2.2 整合养老资源提高配置效率

面对资源不均,设施不足等问题,应注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丰富,活动场所有限为切入点,提出利用和盘活社区现有资源,充分挖掘现有可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潜力因素,有效整合社区资源的建议,从而节省政府支出,又能保障养老服务的物质基础。适时将社区内一些闲置的厂房、学校、幼儿园等场地进行养老服务方面的改造,开辟老年人的活动场地,盘活废止资源,整合合理使用,满足老人们的实际需求。同时把现有的家政、商铺网点、医疗机构等资源纳入到养老服务体系,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2.3 发挥社区服务在养老模式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社区是连接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纽带,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下降,老年需求日益增长,以及老年人社会服务的滞后发展,即便老年产业十分发达,老年人的许多实际需求仍需由就近、方便、熟悉的社区来满足。建议区分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发挥服务站的平台作用,进而为老年人提供贴心多样的养老服务的建议。扩展服务政策,提出因地制宜,打造自身特色,从而实现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高的观点,以及发挥志愿者力量,邻里互助等积极因素,加强社区为老服务的承载力。

3 结束语

总之,新时代的养老服务模式,既要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又要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顺应时展的客观要求,从而减轻国家负担、弥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不足,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其推广应用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参考文献】

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范文第4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4+2+1”结构的家庭数量日益增多,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传统的机构养老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当前城市、乡镇等社区建立了许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这对家庭生活贫困或无子女老人、孤儿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保障。针对于社区养老方面,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安全需求、尊重与生理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等各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解决。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人已达1.32亿人并且每年3.2%的速度急剧增长。

一、社区养老现状

我市已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8%,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结构现状已严重超过平均水平,因此,对我市的社区养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解决好养老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3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初步建立起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城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同时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积极探索城乡养老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新模。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纳入了政府工作日程,出台了相关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目标任务。

二、社区养老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市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县的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规模不大、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统一的运作标准、社会影响力不足等,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阻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发展。

(二)资金筹集相对较难。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财政补贴、慈善捐助、福利彩票等政府投入,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因筹资渠道单一,社会力量参与的极少,致使社区居家养老软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设施不完善。所以,为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必须拓宽融资渠道,保证资金来源,扩大服务范围。

(三)服务项目和质量有待提高。由于居家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尽管养老服务我们提出了较多的服务内容和项目,但实际上社区所支撑的服务项目还较少,服务面窄。如为老年人洗澡、上门医疗、康复、助餐等方面,很多服务项目还跟不上,而最需要服务的群体正是这些身体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四)管理经验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在加速发展,但仍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无法充分整合社区原有资源,如充分利用社区休闲场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集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的人力资源,保障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高素质和专业化。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社区无法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无法提供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五)缺乏专业化的服务队伍。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工资报酬低,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三、社区养老对策建议

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舟山市;养老政策;现状;建议

1.养老政策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老龄化和高龄化日益加剧, 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养老制度的完善关系国计民生,成为普通百姓关注的热点。舟山市人口也呈现高龄化发展趋势,加之舟山市地域特点,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欠佳,使舟山市养老问题越发 突出。因此针对舟山市养老问题的研 究及对养老政策进行的分析显得尤为 重要。

2.舟山市养老政策现状分析

近年来,舟山市逐步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坚持“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三位一体的建设理念,初步建立起符合舟山市实际的新型城乡养老服务体系。而舟山市最新出台的促进养老发展的规划、意见条目多,内容广,同时覆盖促进养老服务和相关产业的各个方面,旨在促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布局更加合理,养老机构建设更加协调,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更加完善,养老服务队伍更加专业。虽然舟山市政府出台的养老政策已较为完善,但其中仍存在部分问题。

(1)养老政策虽多却落实不到位。由最新颁布的政府文件来看,养老政策虽条目多且详细,但是养老政策原则性的提议较多,具体实质性的措施较少。虽然政府的文件中明确了促进民办养老产业发展的土地、资金要素和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细化了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但由于部门政策职责的不统一,实施政策过程中仍然存在实际操作难以落实的现象。

(2)养老模式受限制。目前,舟山市重点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粗放型阶段,项目主要仍以日常起居为主。舟山市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托社区居委会,但受居委会人员、场地及经费所限,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拓展,提高了居家养老的标准,限制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普及。此外,舟山市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尚未完全形成。相关从业人员的护理专业知识缺乏,各个偏远地区的养老院普遍存在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的现象,部分重点养老院也不例外。

(3)城乡与区域差距大,难以统筹。近年来,舟山市政府出台了不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部分地区也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体现在养老和就医融合方面发展缓慢。除医疗方面外,舟山市政府养老政策对各个小岛的普及力度及对当地养老院的政策扶持力度都显得尤为不足。

3.完善养老政策体系的建议

第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在科学的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之下,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强化政府的引导和引领作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定期向社区有关负责人了解养老院、养老社区的情况,切实解决问题,做好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工作,并且适时组织进行督查。

第二,大力扶持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大力培育社会力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业,鼓励并给予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第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资金投入,用于养老机构的建设、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志愿者队伍培育、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等等。

第四,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加强从业人员统一培训教育,对那些通过社会力量建立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公益工作人员提供补贴,并号召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入到养老服务中。

通过对舟山市政府出台的最新养老政策及养老现状的分析,笔者认为,舟山市最新出台养老政策较为全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对养老服务方面投入的增加,在政府和社会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养老服务体系会逐步完善,惠及更多老年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