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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的基本情况与养老现状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处云贵高原东南地缘的苗岭山脉向湘桂丘陵盆地过渡地段,总面积3.03万平方公里,辖1市15县和1个经济开发区,共有116个乡、90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3550个村民委员会、195个居民委员会。居住着苗、侗、汉等33个民族,总人口431.29万,其中农村人口351.41万,少数民族总人口347.68万,苗族178.43万,侗族135.9万,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和苗族、侗族人口最多的州。全州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6%,农业人口人口占89.9%,农民人均收入为1207元,居贵州省的第九位。早在2000年,黔东南州的老年人人口就已经达到45万人左右,老年人口系数11.3%,到2010年将达到53万左右,老年人口系数达12.7%,老年抚养比从2000年的16.87%到2005年的17.74%,而2010年将增加到19.61%。将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需要得到赡养。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结构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由政府提供的最低层次的保障,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区服务。第二部分是由保障对象所在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所投的商业保障。第三部分则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满足更富裕人群更高层次社会需求的高层次社会保障。在黔东南地区,享受第一部分的仅是少部分的“五保户”,而对于第二部分,以个人缴费为主,国家政策支持,集体适当资助的个人账户的做法,通过调查,有98%的人都回答“没钱加入”。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当地农民80%以上基本上处于家庭赡养的自我保障形式,保障水平与城镇相去甚远。
2.创新的“两户”养老保障制度
我国地域宽广,东西部经济、文化差别很大,养老保障不可能在全国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每个地区都应根据自己的特点来确定相应的缴费水平和给付标准。黔东南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的给付上有很大的创新。它实行的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养老扶助制度,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只生育一个孩子或是两个女儿而又做了绝育手术的农民家庭,从男性60岁、女性55岁起领取养老金。拿锦屏县来说,2003年10月后可领取养老保障基金的共有11人,其中独生子女户4人,二女结扎户7人。具体做法是由符合进入养老保障条件的农村“两户”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签订养老保障合同书,最后取得养老保障基金领取册。“两户”养老保障在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同时还对计划生育人口进行了控制,是一举两得的新举措。
二、黔东南地区现行养老存在的问题
1.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渐衰退
虽然黔东南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一对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两胎,但随着计划生育的广泛开展,家庭结构必朝着4:2:1方向发展。在黔东南州统计局的抽样调查中显示,2005年全州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9人,其中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农村为3.43。这也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想依靠其子女来赡养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反过来看,年轻一代即使有赡养上一代甚至上两代的心愿,但其物力与精力明显不济。
2.养老保障覆盖面积小
早在1986年,黔东南州就开始试行养老保险。至2003年7月底止,全州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有971户,参保职工59768人,其中企业45892人,事业8339人,个体工商户5537人。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社会保障只覆盖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而占黔东南人口大部分的农村人口还未被覆盖。
3.基本养老金缴付上的不公平对待
(1)缴付上存在的户籍差别。缴纳养老金的条件之一是缴纳者必须是非农户口。这也就代表农民不能像城镇人员一样,参加养老金的社会统筹。
(2)缴费水平上的差别对待。单位人员的缴费是由单位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来缴纳,职工个人按8%缴纳。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就需要自己缴纳20%,进入个人账户的也是8%。
4.养老水平低
在黔东南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分类施救办法中规定,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25元。那这样算下来,一个月只有52元。但在近年来,物价水平不断的上涨,有限的补助已经难以解决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构建黔东南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在针对现在老年人赡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内有学者提出要建立一种“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1.加强和巩固家庭养老的地位
居家养老将是中国以后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它以“家”为平台,集中家庭,政府和社会三方面的力量,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为老年人营造一个稳定温暖的养老环境。
2.加强黔东南地区的经济建设
经济条件的制约黔东南地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更好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首先,必须加强当地的经济建设步伐,为社区养老的开展铺平道路。黔东南是一个少数民族风情浓厚的地区,在经济建设上建议从旅游方面加大投入。(1)培育乡村旅游新产业,拉动相关产业发展。(2)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旅游开发。(3)保护好生态资源与民族风情。
3.逐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1)政府应重视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经济帮助。在城市,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数量和集中供养的人员的数量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尤其是老年人福利机构的数量有较大的增长。但在农村,老年人福利机构的主要对象还只是“五保老人”,而非所有老年人。
(2)我国地大物博,各地农村社区经济文化条件差别很大,也就决定了在探索社区养老出路时,不能搞规范化和统一化。
(3)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形式。对于低龄且能自我照料的老人,可以对其进行上门的日常生活照料,如整理家务、个人护理、饮食服务等等。
(4)充分挖掘和利用本社区的资源。对于农村社区福利机构中的服务人员,应由本村富裕劳动力组成。在走兼专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道路。它既可以解决本社区富裕劳动力的安置问题,又可以利用大家熟悉的关系,更容易与之沟通,便与及时就近提供有效的服务。
(5)建立健全社区养老的相关机制。由于农村社区保障是一种非正式的保障方式,农村社会保障经费也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容易出现随意挪用经费的情况,所以,当地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康运行。
(6)“低”保障原则。由于黔东南地区农村老年人消遣活动较少,生活花费较之也少,加上农村社区一般难以拿出大量资金来发展社区设施与养老院。因此在发展社区养老的初期应以低保障为原则,从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出发,养老服务可以以粮食补贴和务工的形式出现。
[关键词]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养老;体系
现在,我国的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不衔接,当老年群体发病后,需要在医院、家庭和养老院等机构来回往返。加上老年人群本身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如此周折增加了老年人的负担,也贻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如何更好的解决老年人群的医疗和养老问题,达到医养结合的资源合理配置和长短互补,使老年人群更好的安度晚年生活,成为当下被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实现了居家养老功能的最大化,遵从老年群体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需求差异,为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优秀的发展蓝图。现在,本研究就该体系建设中的内容、发展必要性、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综述如下。
1.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服务体系的内涵
1.1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系
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养老体系中,医是医疗保障服务,医疗保障服务的内容兼具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检查、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医疗知识咨询、医疗设备保障和临终关怀等,帮助老年人远离疾病的侵害,提升生活质量。养是老年患者日常生活的主导,包括日常生活看护、开展趣味文化活动、精神心理照顾等服务,给老年人增添生活的乐趣,帮助老年人开心、舒适的度过每一天。医养结合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策略,将老年患者的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医疗、养生、康复等结合为一体。这种老年人的日常康复治疗和生活关照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能够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化利用。
1.2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论证
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论证是结合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社区老年养老和医疗的基本特征,基于养老服务相关理论和政策背景,结合服务体系涉及各方人士深度访谈,明确分级照护医养结合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体系内涵结构及相应责任主体,形成体系中配套制度,论证制度的衔接、运行机制及保障。通过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及国内历史的纵向比较,并参照地方经济发展现状,阐述发展长期护理保险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一步论证长期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老年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涉老政府补贴政策间关系,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以长期护理保险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经费保障制度建议。
1.3分级照护的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医养结合需要医院的医疗专业水平达到一定的等级,具备有完善的诊疗项目、健全的科室、足够的硬件设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医疗人才。同时,也应该有专业的养老机构。两者统一合作,将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管理等结合,提高老年人尤其是有慢性病、身体孱弱的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医养结合通过社区内医院和养老机构签订合作计划或在养老机构设定内置医院,实现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资源共享,将医疗、养老和康复全程紧密结合,使老年人群享受到从养老机构到医院治疗的全套服务。
2.我国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必要性
2.1人口老龄化加重,老年人医疗养老需求增加
我国从20世纪初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在发展中国家中,是较早的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几个国家之一。据统计,现在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5%左右,在65岁以上的人口约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而这一数字将在21世纪中期达到30%。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逐渐加快,因此,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老龄化还在不断发展。而与此同时,家庭结构在不断变化、年轻人群同比减少、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加快等导致家庭养老能力不断削弱,养老的社会需求不断增加。老年人群还是多种疾病的高发人群,其慢性病的患病率是其他人群的3倍以上。老年人群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十分强烈。我国当下急需合理的措施和制度促成医疗卫生和B老服务体系的结合,以适应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2.2我国医疗机构难以提供精致的养老服务
在我国,即使是一些大型的医院也主要以各类疾病的诊治为主,相关的护理服务也多集中在病人治疗后的康复期,无法完成长期的、细致的生活护理。医疗机构本身的基础资源未涉及到老年人群的非疾病期的养护,加上医疗机构本身的资源有限,许多老年人的真正需求无法满足。因此,迫切需要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出现,保障老年人的常规合理、治疗和康复的完美衔接。
3.分级照护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
随老龄化发展老年人群依赖外界支持及长期照护的需求量会明显增加,而长期照护更是养老服务中任务最重、最难解决部分。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应解决老年人长期照护问题。无论从服务的覆盖面,还是养老服务的持续性来看,医养结合的立足点和重心都应在社区、在居家。而从慢性病和老年失能失智的防治特点来看,诸多研究证实尽早预防的积极意义,基于社区的医养结合模式将有利于主动预防策略措施的实施。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居家老人最易获得的卫生资源,为建立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医养结合模式提供了有效途径。
3.2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融入问题
由于老年人群的特殊性,医学专业服务不仅是养老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更因其专业性强,使其成为制约养老服务系统质量的关键环节。我国养老和医疗分属不同部门管理,构建医疗卫生资源融入的有效机制和适宜途径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问题。部分的养老机构、社区医院等资金条件有限,医疗设备不完善,不能够满足高质量医养结合的老年服务。当老年患者突发疾病需要治疗时,不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健康无法得到正常保障。针对这一情况,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资金支持,鼓励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和医院联合起来,举办有一定服务质量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参与合作的各个单位需要明确自身的义务、责任,构建有效的双向转诊体系。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可设立内部医疗机构,保障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
3.3居家养老照护的分级标准问题
目前老年照护分级标准多参照临床护理分级标准制定,多用于养老机构。这需结合地方养老服务和社区可利用资源现状,制定合理、可行的居家养老照护分级标准,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3.4医疗和护理人员不足问题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服务体系
家庭养老是我国千百年来传统的养老方式。社会机构养老无论多么健全,家庭是作为老年人感情和心理需要的最基本单位,是养老最理想的场所,也是其他任何机构所不能替代的。但是由于老龄化带来的传统家庭结构的变化及其功能的减弱,家庭对老年人的照料减少,影响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甚至出现了空巢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的患病问题、无人照料问题、精神慰藉问题使家庭养老面临困境。而与老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在养老方面具有其独特的地域、物资和人力优势,因此可以建立起居家养老社区提供服务体系来满足老人们不同的需求以及缓解家庭的压力。
1 贵阳人口老龄化现状
老龄人口通常指60周岁及以上或65周岁及以上人口。这两种老年人口的划分标准均为最常见的指标。目前,联合国和许多研究部门都采用这两种划分老年人的标准。现在世界各国也各自实行特定的标准。发达国家一般采用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老年人口,而发展中国家一般采用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划分老年人口的标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人口老龄化(population aging)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标准是国际上通常把60周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现代社会的人口现象,是随着死亡水平和生育水平下降而必然出现的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趋势。截至2009年10月26日,从贵阳市老龄工作办公室获悉,目前,贵阳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47.9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3.3%;65周岁以上老年人数为33.3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9%;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数为21.5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6%;8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为5.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4%;9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为4000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0.18%;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83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十万分之二点三,其中以花溪区党武乡下坝村的黄魏氏(女)109周岁为最高年龄。预计今后贵阳的老年人口总数每年将以3%左右的速度递增。统计结果显示,贵阳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原因在于一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加快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步伐,人们的生活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人口寿命普遍延长,健康长寿的老人越来越多。可以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既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现代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另一方面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过高的人口增长率。贵阳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贵阳人口的生育水平一直处于更替水平以下,呈现持续下降趋势。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进入结婚成家阶段,出现祖孙二代“4-2-1”的结构,独生子女将面对十分艰巨的养老任务,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
2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
2.1 传统家庭结构的变迁
老年人的需求既有物质方面的,又有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的。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作为纽带的家庭,不仅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场所,更是他们情感的主要寄托。中国社会历来是一个讲究孝道的社会,所谓“百行孝为先”,中华民族有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在我们这样一个注重亲情、孝道的国度里,家庭养老显然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可替代的功能。然而进入21世纪,我国的家庭结构发生了急剧转变。以前的四世同堂、五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解体,伴随而来的是小家庭与核心家庭的出现。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使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当这些子女结婚成家后纷纷离开父母在外居住,家庭小型化的出现,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开始弱化。其中城市地区尤为明显。同时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年轻人不得不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工作和学习上,势必会影响他们对老年
人的照顾。这些因素对我国家庭养老方式的冲击是不可避免的。
2.2 “空巢”情况有加剧的趋势
空巢家庭的定义是,子女不在身边和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第一代独生子女逐渐离家求学、就业和结婚,“空巢”家庭也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空巢家庭中要么是老年夫妻一起居住,要么是独居老人。由于老年人无法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致使许多老年人精神抑郁。而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那一批青年日前已经进入结婚生育年龄,但是他们有较前卫的观念,特别是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改变,他们开始向往没有孩子拖累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于是丁克家庭开始在我国出现。所谓丁克家庭是指没有子女的家庭,这种家庭的出现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同时也给我国养老提出了新的难题。
2.3 经济压力凸显
退休意味着收入来源减少,收入水平降低,由此带来生活质量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下降。加之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子女的“啃老” 现象,导致一大部分退休老人陷入了经济困境。在农村,随着农民的大量外出务工,越来越多的老人留守在家中,其经济及精神上的压力更为突出。
3 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
构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是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夯实社会养老基础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有不少社区在这方面已开始实践并创造了一定经验。然而往往只是针对具体问题的一些独立对策,尚未形成解决人口老龄化这一社会问题的系统对策。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对该问题的解决非一方能力所能及,必须在政府的引导下融入社区和家庭的力量建立起老龄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方能系统解决该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拓宽社区养老的资金来源
社区管理资金来源有限,有限的资金是制约居家社区养老的重要因素。目前,街道一级的社区所需资金来源有街道自筹、政府拨款、社会援助。这种渠道以自筹为主、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援助仅仅是辅助。政府财政主要负担特别贫困老人以及特困家庭老人社区养老的资金支出。福利彩票也是募集资金的一个途径。我国实行的社区老年服务星光计划,所募集到的资金主要是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丰富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资金,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使个人、家庭、社区、政府企业等都成为资金来源。在今后的社区养老服务中,政府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加大对社区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为兴建老年服务设施以及提供老人所需要的服务作坚强的财政后盾。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而以福利资金救助为手段、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参与,积极筹措基金,积极吸纳社会捐赠,慈善捐赠也是社区养老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我国民间社会孕育着强大的社会资本。充分发掘他们的力量,鼓励他们参与为老服务,可以达到补充资金的目的。要大力加强宣传,通过向社会呼吁、积极争取社会仁人志士的财政支持。3.2 完善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
目前贵阳市社区基础设施主要由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助建设,但是其项目、规模远远满足不了现代老年人的需要,每天早上很多老年人是排队等候使用器械锻炼身体。从老年人对社区的需要程度看,大多数老年人对社区有需求,期望从社区服务中满足自己的需要。但是,由于社区建设的滞后,社区服务项目很不齐全,难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需要。因此,一方面应该将社区内的企业、学校、机关的基础设施利用起来,如每天某一时间段专对老年人开放。另一方面社区应该加大建设各种娱乐设施和服务机构,积极利用社区内的场地设施闲置。
3.3 加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人力资源建设
尽管现有的工作人员有多年的工作经验或是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但是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着不同于其他人群的特点,同时,由于每个老年人在年龄、文化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其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各有不同。甚至很多老年人可能本身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因此,社区工作人员要针对如何与老人的沟通,如何准确把握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和个人需求,如何设置多样性的服务而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以便于更好地为老年人提高服务及丰富自身的知识及技能。
3.4 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专业机构
(1)日托中心。日托中心由各级民政部门指导社区兴办,内设活动室、休息室、餐厅及老年课堂等设施,老人白天集中活动,中午供应饭食,晚上各自回家。一方面老人得到了很好的照料,另一方面又满足了老人们的居家需求。设日托中心的意图是为老人提供一个白天安身、娱乐可以得到保护和情感支持的地方。中心的工作取决于老人的需要,帮助老人在自己的生活圈里较好地生活。这一服务使家庭能从连轴转照顾老人中缓解一下,同时防止老年人因为退休无法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致使精神抑郁,通过日托中心的活动让老人无论在身体上还是情绪
上都尽可能保持良好状态。
(2)居家服务。这是对居住在自己家庭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服务。具体包括上门送饭、做饭、打扫居家衣物、洗澡、理发、购物、陪同上医院等项目。从事居家服务的工作人员有志愿服务者和政府雇员,这些服务或免费或收费低廉,一般收费由地方政府决定。
(3)家庭照顾。这是对生活不能自理、卧病在床的老年人,采取在家庭接受亲属全方位照顾的形式。政府发给老年人与住院同样的津贴,这样使家庭照顾老年人有了一定的经济保证。
(4)医护、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由医学专业、护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心理学专业等志愿者组成的服务中心,定期为社区内老年人开展服务。
(5)暂托所。是因家庭临时外出或度假,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时间可以是几小时、几天,一般为2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参考文献:
[1]钟仁耀.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对策
一、我国城镇社区养老的必要性分析
1.老龄化问题严峻。自2000年,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有很大程度的增加。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从1982年的4.91%上升至1990年的5.58%。在2000年普查时,60岁以上人口总数达到1亿2998万人,占总人口的10.36%。由于老龄化发展速度非常快,但目前我国总体经济实力还比较有限,规模巨大的老年人口数量对未富先老的中国来讲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2.传统养老方式面临危机。随着社会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社会的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体现在家庭人口数量逐渐减少,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年轻一代承担着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压力和生活压力,养老已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家庭日益小型化、核心化,使子女不再像以前一样与父母一同生活,难以给他们足够的关心和照料,这种家庭结构使传统的家庭养老难以继续维持。之前由家庭承担的养老功能就转移到了社会上,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我国城镇社区养老发展现状
所谓社区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满足社区内居家老人日常生活、精神生活、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文体娱乐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需求由社区提供的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在我国是从1980 年起步,并在2000 年逐步开始发展起来的,从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到完善的整个过程来看,发展情况较好,已初步取得巨大进步,满足了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尤其对于城镇老年人来说,他们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内容更为丰富,社区养老恰好可以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弥补机构养老与家庭养老的缺陷,深受子女们以及老年人的欢迎。
国家颁布《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认真抓好2011 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大社区建设方面投资,推动社区发展,
让老年人的社区养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2010 年,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中心17.5 万个,城市便民、利民网点69.3 万个,总体上提升了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型城市已初步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老服务模式。同时逐步加大对社区财政的投入,为社区养老服务的全面开展做好资金保证,从而进一步解决我国养老问题。但是总体来看,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水平还是不够高的,发展不均衡,与我们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我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存在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现阶段,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缺乏相应的扶持政策法规。目前我国关于城市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法规仍停留在建设层面上,而对于具体运作过程和扶持非营利组织、吸收民间资本投入的相关政策法规依据仍然缺失,阻碍了社区养老的发展。
2.社区养老资金缺乏。社区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以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拨款为主,社会资助和收费服务为辅。然而政府的财政资金有限,很难支撑社区养老建设发展;社区养老是一个长期的发展项目,庞大的资金数目也是社会公益组织不能长期支付的。资金上的短缺使社区养老的硬件设备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制约了社区养老的发展。
3.社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目前,社区提供的老年服务需要相当数量的专职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但是由于这一行业社会地位和经济收益都不高,对就业人群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尤其是专业人员。人员不足是社区老年服务领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专业的医护人员很少在社区从事老年医疗服务,他们大多集中于医院这样的专业机构中。社区中从事老年照顾的大多是缺乏专业知识的已婚妇女,极度缺乏专业人士,社区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
四、完善我国城镇社区养老发展对策分析
1.发挥政府作用,健全法律政策体系。社区养老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养老问题,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并给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政府要立法规范养老服务行业,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同时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管和管理力度,制定合理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监管,保证社区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需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保护法,把一些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社区养老服务有法可依。
2.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构建社区养老模式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资金,资金是社区养老保障制度运行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首先,以财政补贴为基础。一是继续发挥政府在建设社区养老的主导作用,加大政府的财政拨款,为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对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能够为社区养老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其次,以资金募集为辅助。应设立专门的社区建设与发展基金,接受社会慈善捐助,积极争取来自国内外的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与个人的捐赠,鼓励社会闲散资金参与到社区养老的建设和发展中来。
3.建立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养机制。做好社区养老工作需要有一支能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队伍,而我国目前的社区养老服务恰好缺乏这样的专业队伍。所以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养老管理以及服务人员的培养机制。首先应该加大专业队伍人员的招募,目前中国养老服务人员缺口高达1000万,人员招聘数量可根据老人的数量按一定比例配置。其次,应该在各大高校开设相应的专业,培养养老服务方面的高级服务与管理人才,为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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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满长,李胜平.社区居家养老:中国城镇养老模式探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o):119―123.
关键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问题
2016年2月,早对老龄工作的方面,做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指示,他指出,要在应对老龄化方面,政府应当做出有效的应对,因为这件事关系到国家全局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的福祉。据老龄委的一项数据显示,到2008年年底,中国整个老年人口已经增加到1.69亿。大约估计到202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即将到达2.48亿的水平,这种情况下,老龄化的水平就将达到17%。必须要去探索一条能满足大多数老人对养老服务新需求的满足的新的方式,于是,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这种服务形式就应运而生了。本文探讨重庆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小
目前,除去参加社区组织的休闲、文体、娱乐活动之外,真正接受上门服务的老人较少,因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较小。以渝中区的爱心援助服务中心为例,这个爱心援助中心主要是负责凉亭子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它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就6位,其中就有5位老人是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只有1位老人是通过自费的方式享受到服务的,这位老年人选择的是每月400元服务费的共计20小时的上门服务。2013年,重庆市民政局做过一项关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调查对象是重庆市40个区县,得出的结论是:除了渝中、南岸、九龙坡、沙坪坝、风度、开县等少数几个县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外,绝大部分区县没有实质性展开这项工作。就算是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几个区县,也只是选取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或者乡镇在试点。从这点可以看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试点实践阶段,政府购买此项服务更是很少,从而,能够享受到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就更是少。
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性政策文件少
重庆市政府在2015年出台了一个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文件,其中包括购买养老服务部分,只列了某些大类项目,但是,有两个特点,第一,大致数量以及细分项目没确定,第二,总量的分配结构没体现,说明是至上而下,反映出需求调研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够。有相关措施,说明在做这个工作很好,但是,怎么去分配好这些指标,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
三、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市场培育不足
首先,重庆市政府投入不足造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满足养老需求。社会组织方面,截止2015年底,重庆市社会团体722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075个,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合计5214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11个、社区服务中心323个、社区服务站2342个、社区养老机构855个、社区互助型养老机构1683个,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收养服务的机构642个,床位84454张,这与重庆市城市社区老年人口的差距太大。第二,居家养老服务是要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的,为他们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是必须的,这些多样化的服务应该包括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安全援助健康护理、等服务。不过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比较的单一,大部分是局限于送餐和保洁等等家政类的服务。第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的保障,导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开展的时候,社区和街道没有办法去展开这项工作。因为缺乏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所以基层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很难去推进。
四、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培育不成体系
重庆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这项工作尚未形成政府层面多部门联动的形势,基本上还是老龄部门和民政局在做具体的事情。这项工作由各个社区具体来承办,而社区的工作人员本身人手就比较紧缺,所以也没有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某些社区是指定一名社保工作人员来兼任。另一方面,养老产业从业人员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能。随着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对当前的养老服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老年护理技术和相应的法律常识,但目前养老服务人员平均技术水平差、理论知识单薄。与此同时,重庆市还没有专门培训养老服务人员的机构,养老服务提供者不足,质量不高。而且在实践中,在多数人的观念里,老年护理工作的社会地位不高,如果从事这项工作,会受到他人的歧视,所以很难吸纳到社会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专业人才来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所以,重庆市现阶段在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乏专业化的人才体系。
五、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及评估机制不完善
在实际运行中,重庆市政府在购买养老服务的程序方面不规范,其主要表现有:第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方式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在这方面不仅是重庆市各级政府出现这样的问题,而且在我国其他地方政府这一问题也是相当普遍,虽然在财政预算编制中将所需的费用作为专项资金列出,但从来没有向社会公布,因此而造成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息部队称问题。第二,政府的购买过程缺乏足够的公开性和竞争性。多数情况下,政府和社会组织都是以私下协商的方式,或者根据社会组织以往的经验和知名度来决定提供公共服务的归属问题。这样一来,容易造成社会组织实力参差不齐。这些问题不阻碍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良性运转,也不利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同时,监督和评价体系的缺失,服务成本难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