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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预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xx】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
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
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在我县诸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大多数行业和领域基层基础监管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落实和强化,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管理最薄弱,问题最突出。特别是农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在乡、村、组职责悬空,责任悬空,既无机构管事,又无人员管理。农机车辆违法违规载人问题相当普遍。尤其是在边远乡村道路上,问题更为严重。人民群众的生命受到巨大的潜在威胁。为了全面汲取透水事故教训,最近,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包括农机交通安全监管在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相继进行了重新部署和全面加强。根据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由我和李县长牵头,按照办法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的“三个创新”的思路,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田间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理顺体制,全面予以加强。希望通过这次专项部署和大家会后全面落实,奋力开创我县农机交通和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确保农机交通安全不出事,不出大事,特别是不出恶性重特大事故。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机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农机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据统计,我县现有在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4350辆,拖拉机760辆。这还不含初步掌握的未注册登记的五六百辆“三无”黑车。这五六千辆车,每天都在跑,每天都有大量的违法违规载人行为。不知有多少人的生命每时每刻都处在危险之中。另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农机车辆道路交通事故300多起,死亡71人,受伤180人。今年以来,截止11月底,全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05起,死亡36人,受伤59人,其中农机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起数41%,占总死亡人数52%。由此可见,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农机交通安全事故无论是起数,还是造成的死亡人数比重都很大。一方面农机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另一方面农机交通事故还有其特殊性。特殊就特殊在,农机车辆设计的是载货而不是载人。安全技术性能标准低、等级低,根本不具备载人的条件。且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员其技术素质、法律意识不具备载人的要求。特殊就特殊在,农机交通事故与其他客货车辆交通事故在性质上也不一样。其他客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在手续合法、车辆技术标准合法的情况下发生的,主要责任是车主。而农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在前提条件就违法的情况下发生的,其主要责任不仅在车主,更重要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还有责任。我们不能因为老百姓出行有困难,而心慈手软,放任不管。特别是对载3人以上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管,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特重大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省市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逐级追究监管责任。我们是不做不为代人背“黑锅”挨处分呢,还是采取严厉措施予以监管?我想在座的各位都能明白这个理!正因为这样,在这次制定的监管措施上,明确提出了将非法载3人以上的行为列为重点监管遏制对象。对载3—5人的,坚决实行严管重罚;对载6人以上的,坚决没收车辆。至于对农机车辆载人监管后,出现的老百姓出行难问题,将由交通部门会同交警大队,针对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大为改善的情况,调整乡村客运线路,增加运力,增加站点密度的办法予以解决。面对我县农机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面对上级党委、政府对农机交通安全要求越来越严的形势,面对我们县乡政府承担的监管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全面加强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的目标任务,不能有借口,不准摆困难,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地、果断地、迅速地予以全面贯彻落实。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落实不力,监管不力,发生农机交通安全特大事故的,坚决依法依纪予以追究。因此,请大家务必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三个一”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农机安全的监管
面对我县农机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我们没有退路,只能迎难而上,只能在创新办法、创新制度、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只能在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上做文章。具体说就是抓好“三个一”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县、乡政府对农机安全的监管。即建立健全机构,创建一支队伍;建立健全制度,创建一套办法;县乡村组联动,创建一套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机构,创建一支队伍。刚才,大会宣布成立的25个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就是各乡镇政府农机安全监管机构。一身兼两职的农机安全监管员和农技员,就是乡镇政府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同时,各村(社区)的村主任、居委会主任、各村民小组的组长,也是农机监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需要给大家强调指出的是,农机安全监管是一个复杂的对象,正象会跑的农机一样,一会在公路上跑,一会又在田间跑,客观上给农机安全监管带来了复杂性。它不象大客车、大货车,只在公路跑,单由交警管。而会跑的农机就不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简单地说,凡是在公路上作业的传统概念的农用车,由交警大队、中队管;凡是在大田作业的农用机具由县农机监理站管。传统名子的“农用车”概念,自从《道交法》颁布以后不再使用,现在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就县上这一级而言,在路上跑的由交警管,在地里跑的和不会跑的农机具都由县农机监理站管。对应到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就不一样了。不管是在路上跑的,还是在大田作业的,乡镇农机监管站都要管。村主任、组长也一样,都得对其进行监管。这一点,请各位乡镇长、监管员都要弄明白。否则,还是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监管不到位。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创建一套办法。这次会上,宣布了一系列制度。主要有:(一)《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交通安全工作规章》。(二)《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农机安全工作规章》。(三)《村组农机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四)《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管理制度》。(五)《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职责》。(六)《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职责》等,这些都是已出台的重要制度。
所谓创建一套办法,主要包括:(一)乡镇农机安监员,每人待后经过培训持县交警大队授发的《乡(镇)农机交通安全监管证》。(二)乡镇农机监管员,对辖区违法违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摩托车,具有违法违规现场记录权。如实填写《道路交通违法告知单》,并将《告知单》即时送达辖区交警中队,由交警中队对其违法行为做出处理。(三)村主任、居委会主任、组长、村民,对辖区违法违规农机业主行为具有报告权,报告给乡镇农机监管站,由乡镇农机监管员补录《告知单》。乡、村、组监管员以及社会他人对非本辖区的违法违规车辆或驾驶人具有举报权。可向辖区监管站举报,也可直接向交警大队、中队或县农机监理站举报。(四)建立全县农机交通安全监管网。县政府已决定在乡镇农机监管站、县交警大队、6个中队、农机监理站计33个端点建立监管网,网站中心设在县交警大队。各乡镇配备“四位一体”(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一台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专门服务农机监管,进行违法违规记录、受理报告和举报事项,实现网上监管处理,加大监管力度,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随着监管工作的全面展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局及县农机监理站要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丰富监管手段,完善监管办法。
第三,县乡村组联动,创建一套机制。创建一套机制,主要是指县、乡、村、组所有监管部门、单位和监管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各项工作规章、各项工作制度、各项管理办法,各尽其责,各尽其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主要包括:(一)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农机监管责任台帐。原来定在这次会上将监管台帐予以行文下发,但由于少数乡镇未按期上报。这次会后继续落实,随后将以县政府文件以乡镇为单位予以明确。(二)县、乡、站、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三)县交警大队、县农机监理站对乡镇农机监管站,县农业局对县农机监理站签订行业责任书。(四)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局要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进行检查、指导和培训。通过这些制度性措施,将方方面面的机构、人员、职责、责任捆在一起,推动方方面面都行动起来,都操这份心,都出这份力,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有机联系的联动机制和工作格局。
三、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将“三个创新”监管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所有农机车辆和农机具负有监管职责,乡镇长是乡镇第一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创建平安洛南,构建和谐洛南,实现突破发展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意识,强化创新意识,全面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要求是: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二要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稳定、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和谐的意识。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意识。切实将安全发展的执政理念落实到措施上,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千家万户。
三要确保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高度负责、各方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呜,制度保障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四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农机监管站的领导。对农机监管站的干部要保证专职专责专干专用,不得象以往一样随便拉用搞其他工作。对在外租房居住的农技站,一时搬进乡镇政府大院暂有困难的,但至少必须提供一间农机监管网办公用房,积极解决其办公经费的实际困难。今后农机监管下拨的专项经费不得挤占挪用。要关心、支持新成立的农机监管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着力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年继续实现农机安全事故和死亡指标在控制指标之内,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在市农委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本次活动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农机安全工作实际制订本地《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的农机安全整治工作。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让每一个农机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拥有者以及广大农机参与者都积极参加到此次活动中来。
(二)集中整治和巩固成果阶段。各级农业部门对照年初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目标。
(三)总结评比阶段。市农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级农业部门农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市)农业部门要写出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农委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各级农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农机经营使用者合法经营,遵章守纪、安全驾驶、不违法载人,教育农机作业人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不乘坐和攀爬拖拉机,确保农机车辆安全生产。结合“隐患排除年”、“标准化建设年”、“本质安全年”、“安全生产月”和“农业机械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乡村和田间地头有标语,办公地点有专栏,媒体有报道,工作进展有简报,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对工作不认真、督查不力、整改事故隐患走过场的,要在有关媒体予以曝光
(二)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组织农机管理者、农机拥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进一步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安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农机拥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和农机监管部门牌证管理、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严格依法管理。重点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要钱不要命的生产经营单位,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微耕机自制挂车上路行驶、报废车病车未检车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决不姑息。对无证驾驶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一律予以强制报废。对擅自改装的拖拉机,一律限期恢复为原入户时尺寸。对未参加检验的拖拉机一律予以滞留,限期整改后方可放行。对使用12年以上的拖拉机和使用9年以上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清理造册排查,达到报废的要坚决予以报废。要依法严格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一律停业整顿。要加强拖拉机入户、检测等环节的监管,强化安全巡查,打击“黑车非驾”。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消除一起,决不放过,并严格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的规定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农机监理人员要深入乡村、深入农机作业场所逐乡、逐村、逐户开展隐患排查,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百日会战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配合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扎实做好百日会战相关工作。
关键词 农技推广体系;现状;改革;建议;云南瑞丽;畹町经济开发区
中图分类号 F323;S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4-0285-02
畹町为国家一类口岸,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与缅甸邻邦九谷市一河相隔。1999年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畹町市,并入瑞丽市,设立畹町经济开发区,实行“政经合一”的管理体制,行使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职能,计划单列、财政自收自支。畹町经济开发区辖1个乡镇、1个农场、3个社区,总人口14 056人,其中农业人口6 608人,国土面积103 km2,耕地面积858 hm2。行政区划调整后,畹町没有省级财政户头,很难申请到中央、省级农业项目资金支持,本级财政困难,农业项目很难获得资金支持,以上原因构成了畹町经济开发区占据着重要的地理位置、面积小、人口少、资金少、项目立项困难的现状。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1-2]。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是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技推广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3]。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认清农技推广体系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其今后发展的思路,对于提高当地农民科学技术水平、确保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4]。现将畹町经济开发区农技推广体系现状及改革情况作一概述。
1 畹町经济开发区农技推广体系现状
1.1 畹町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现状
2011年10月畹町经济开发区农业机构进行改革,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撤销原畹町经济开发区农技推广中心、农机股、甘蔗技术推广站、经作站,合并组建畹町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0名。
畹町农业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现有编制职工28人。其中:技术人员身份构成情况,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67.9%;职称构成情况,高级农艺师1人,农艺师7名,工程师6名,中高级职称占总人数的50%;学历构成情况,研究生2人,本科9人,大专9人,中专3人,高中3人,初中及以下2人;年龄结构情况,50岁以上9人,40~50岁8人,30~40岁9人,20~30岁2人;推广专业分布情况,借用到其他部门工作的有7人,从事农机工作的有9人,从事甘蔗工作的有6人,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有6人,其中农技推广专业2人、热作栽培专业1人、植保专业1人、土肥专业1人、技工1人,主要负责全区粮作、经作、植保、土肥、农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
1.2 畹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状
2011年10月畹町经济开发区农业机构进行改革,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畹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划畹町镇管理,畹町经济开发区农牧局为业务主管部门。畹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6人,其中3人是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其余13人是非农业专业工作人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是以镇政府中心工作为主,基本上脱离了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的工作职责。
2 改革取得的成效
2.1 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合并组建畹町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专业配置趋于合理,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工作效率大幅提高。2012年畹町经济开发区完成作物推广种植的面积为2 726.4 hm2,比2011年的面积2 536.1 hm2,增加了190.3 hm2,增长率为7.5%;总产量为39 893.5 t,比2011年的27 533.5 t,增产12 360 t,增产率44.9%;总产值5 571.6万元,比2011年的5 204.3万元,增加367.3万元,增值率7.1%。
2.2 农业机械现代化稳步推进
农机技术人员与农技人员工作配合达到前所未有的协调,农机技术与农艺措施相结合,水稻机插秧技术引进示范获得成功。2012年4月畹町经济开发区引进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面积3.33 hm2。通过软盘育秧,机耕机耙、插秧机规范化栽插、科学管水、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机收等措施的实施,示范区水稻平均产量9 195 kg/hm2,比2011年常规栽培的7 650 kg/hm2增产1 545 kg/hm2;2013年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面积扩大到33.5 hm2。
2.3 经济作物推广成果显著
2012年经济作物推广种植面积达1 346.6 hm2,产值1 445.5万元,其中,青枣面积33.3 hm2,通过嫁接、配方施肥、疏花疏果、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指导,提高了果品质量,平均产值超过15万元/hm2;天然橡胶新品系云研77-4引进示范推广844.4 hm2,获得德宏州农业局科技进一等奖;随着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推进,畹町经济开发区经济作物逐步由传统的常规栽培转变为设施栽培、集约化经营,蔬菜、水果大棚避雨栽培,滴灌、喷灌系统的应用从无到有,并不断扩大示范推广面积。
2.4 植保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每月开展4次定点系统调查,按时上报病虫害发生防治信息,及时下发各村小组农作物病情通知,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确保农作物安全生产。2012年全区农作物推广种植面积2 726.4 hm2,完成防治面积3 780 hm2次,为大面积农作物增产提供了保证;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薇甘菊防除面积248.1 hm2,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的109.4%,有效控制、减少了蔓延危害面积;2013年获得中央水稻病虫害防治项目支持。
2.5 土肥、农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了《畹町经济开发区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意见》,安排测土配方施肥省级监测点3个、国家级监测点1个,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肥,为农作物获得高产高效提供技术支持;根据《2012年度云南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方案》要求,完成辖区内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根据《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调查采集土壤样品16份;2012年共计检测蔬菜样品1 000份,发现6份蔬菜样品农残超标,超标率0.6%,通过检测,实行系统跟踪调查,严禁超标蔬菜进入市场流通,以确保人民群众生活消费安全。
2.6 农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成立了畹町经济开发区农机合作社,全区80%的耕地实现了机械化耕作,水稻机收全覆盖,水稻机插秧技术示范33.5 hm2;成立了畹町民兴蔬菜合作社,社员达到400人以上,蔬菜种植面积每年266.7 hm2。
3 存在的问题
3.1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的农业服务职能被普遍弱化、淡化、行政化
畹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划到乡镇管理后,非农业专业工作人员占了大量编制,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成为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基本脱离了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主要工作职责。
3.2 畹町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分配不合理
目前,有21人从事农机、甘蔗等推广工作,仅有6人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负责全区粮作、经作、植保、土肥、农环、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农业执法及数据整理、总结、材料编报等技术指导服务和日常工作,农技推广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3.3 农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老化
农技人员整体专业技术知识老化,工作方式传统落后,外出培训和受教育的机会较少,专业知识更新慢,如不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充实农技推广队伍,几年之后就可能出现青黄不接的状况[5],难以满足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
3.4 经费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
地方财政有限,对农技推广的投入严重不足,加之上级主管部门对畹町经济开发区农业项目扶持资金较少,导致畹町农技推广体系形成“有钱养兵、没钱打仗”的局面。主要表现:一是缺乏必备的科技服务培训设备、检测仪器、交通工具;二是缺乏农技推广经费。
4 畹町经济开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议
4.1 强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农业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现代农技推广体系
畹町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不论是农业局管还是镇政府管,都应以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为中心工作,制订符合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指导农民应用科技实现农作物增产增收。建立健全以县级农技推广单位为依托,乡镇农技服务站为单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中介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建立健全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核心,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种植大户等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6]。
4.2 农机技术与农艺措施相结合,加大农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业项目
农机技术人员与农技人员应按当地推广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工安排;加强农技人员管理,并根据专业合理配置,明确农技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量,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地方财政应确保农技推广工作经费,涉农部门应积极争取省、州级农业项目扶持资金,不断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7]。
4.3 加大农技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
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科技人员进行分层次的继续再教育,积极争取年轻技术人员外出培训机会,逐步提高科技人员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以尽快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5 结语
畹町经济开发区从人口、面积上来讲,相当于其他县市的较小乡镇,畹町农业农机综合服务中心以较少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了全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实现了农机技术与农业技术的集合,农技推广实现了机耕机耙、栽培、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农残检测、机收等技术集成服务。只有不断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年轻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农机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作物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才能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畹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6 参考文献
[1] 郑琼,董金梅.我国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的思路探讨[J].安徽农学通报,2007,13(19):32-33.
[2] 李建霞,何文廷.关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J].新农村,2011(3):161-162.
[3] 胡栋礼.关于太湖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0(12):348.
[4] 马林仙.昭阳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措施及成效[J].现代农业科技,2010(16):360.
[5] 杨任宽,陈本贵,徐文荣.淳安县农技人员现状分析及加强农技推广能力建设的建议[J].杭州农业科技,2008(1):13-15.
一、整治目标
(一)变型拖拉机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发生涉变型拖拉机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县各级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涉变型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全县区域内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率不超过1%;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率不超过1%;超载、载人、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杜绝假牌假证假保险、非法改装及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车辆、驾驶人工作生产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县变型拖拉机销售企业、使用企业、集聚运输点、用机大户登记普查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做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前移,不留死角。新购机用户安全教育率100%,各镇(区)辖区内变型拖拉机机主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100%。
二、整治重点
以保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和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预防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压降变型拖拉机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县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的大幅降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1月-3月)。各镇(区)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成立相应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2012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全县所有本地及外挂号牌变型拖拉机的情况,编造清册。
(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4月—5月)。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开展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强化推进落实,依法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4月、5月分别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变型拖拉机稽查大行动。
(三)集中宣传教育阶段(6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县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主动积极地开展好变型拖拉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标语、展板、一封信等形式;进村入户,向变型拖拉机机主及驾驶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集中整治第二阶段(7月-11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第一步清查、第二步稽查大行动的成果,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排查各地变拖违章重点路段、变拖重要集聚场所、变拖安全事故隐患点和变拖作业重点企业,每个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大行动。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12上旬,各相关单位对本辖区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12月中下旬,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按照本方案,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办分管同志为组长,县农机、安监、公安、海洋与渔业、交通等部门以及各镇(区)部门为成员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1)。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会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减少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各镇(区)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掌握辖区内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和车辆运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镇(区):负责整合辖区内公安、农机、安监等部门以及村委会的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制定各镇(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协商协调机制,组织镇(区)与村、村与变型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努力改善安全工作环境,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要派出精干力量,积极配合好所在地公安交巡警中队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县监察局:对各镇(区)及县各相关单位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效能进行监管。县农机局:负责结合实际提出创建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完善变型拖拉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驾驶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教育,认真组织好镇级农机安全宣传日活动并及时对各村农机安全宣传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同时为基层提供必要的宣传教育材料;要针对县政府《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通知精神,拿出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加强变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攻坚力度。县公安局:负责对变型拖拉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无牌无证、未检未审变型拖拉机要采取有效措施,责成机主在限定时间内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补检补审等相关手续。各公安交巡警中队要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所属重点地段有针对性地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对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公安、农机部门要按照市《乡镇农机站与驻镇派出所交巡警联系制度》的有关精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交流农机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共同做好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县安监局:负责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对变型拖拉机载人下海作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变型拖拉机非法营运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