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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应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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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应急处理方案

医疗器械应急处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预防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做好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食品药品安全与供给保障为目标,以提升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坚持“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方针,突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重点,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相应建立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系统、问题分析检测系统、救助系统及物资保障系统,构建“功能全面、反应快速、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同时,建立健县、乡、村三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明确事故的防范与应急处置责任制,确保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生了安全事故,都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迅速、果断、有效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以抓好应急预案的整合、应急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强化集中培训、加大基础设施与应急装备建设5个方面入手,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和科学应对机制,有序、有力、有效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供给。

3.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总结近年来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预案并积极推进企业、学校、行政村、社区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重点督促、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从抓健全机构、配强队伍入手,明确领导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真正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5.经常性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和预案演练。强化队伍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强化预警预防意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组织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干部开展岗位培训,根据预案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检验并完善联动机制,精心组织,不走过场,注重实效,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6.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分析检验评估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理系统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宏观把握和提前预警,有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的目标。

7.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重点是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运行机制,通过制度规范、落实报酬等手段,强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知识宣传、市场巡查、隐患问题排查、安全信息反馈等功能作用,有效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建设项目

(一)整合修订应急体系,发挥联动协调效应

1.进一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针对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各类突发事件形成的原因、演变的过程、以及可利用各类人力、物力资源等多方面因素,修订完善切合实际的有效预案。同时针对时间、行业发展状况、安全形势和经济社会环境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使制订的预案具有时效性,使预案随时能够经得起突发事件的检验,达到关键时刻能够用得上,起作用的要求。

2.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应急行动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等进行整合衔接,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体系,使之成为一个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的有机整体。

(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增强应急处置与保障的科学性

1.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和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牵头成立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分级负责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响应,乡(镇)政府对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由事发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突发公共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并分级启动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和指挥权限。

3.建立多方协作工作机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及时互通信息,通报情况,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协调联动,有序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从纵向到横向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与供给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

1.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事发地乡镇党委和政府为主、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

2.建立监测预警工作制度。预防与处置并重,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进监测手段,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

3.建立应急工作科学决策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由各方面专业技术专家为主组成县食品药品应急专家组,为全县食品药品应急工作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参与应急处置。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构建准确、及时、快速的信息沟通平台,严格规范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研判、报告等工作程序与要求,加强分析评价,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整体协调推进,正确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

4.建立应急保障工作制度。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经常性地做好有关应急工作准备,规范急救药品应急调配等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所需设施、设备、物质、经费。建立调查总结评估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四)强化宣教培训,着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1.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处置系统理论的培训,对食品药品应急体系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及程序、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详细地解读,切实解决对应急处置工作重视不够,对应急处置的认识和系统方法掌握比较肤浅、零乱的具体问题。

2.强化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知识及应急常识宣传。编制图文并茂的应急知识宣传册,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应急管理“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增强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综合素质,形成全社会防范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预测预警,着力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工作

1.加大预测预警力度。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加快构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综合预警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形成辐射从县到村的全面监测网络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会同卫生部门制定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常态监测。

2.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性评价。建立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评价制度,密切结合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会同卫生部门制定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案,争取专项经费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安全性评价,科学研判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效发现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广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功能作用,强化信息搜集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先兆信息,做到早报告、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成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做到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组织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自律监督及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将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工作重点,建立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从组织领导上保障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有力推进。

医疗器械应急处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断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进一步加快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为重点整治品种,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重大、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资、畜牧业投入品、水产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假劣肥料、假劣饲料、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

2.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定期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结果,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地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督导。严厉打击养殖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加大检疫监督力度,规范检疫操作,确保检疫质量。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渔用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开展肉制品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大检查,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生产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对有制假行为和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加大对食品监督抽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逐步建立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等。

3.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4.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及企业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安全性的审查;严格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份行为。

(三)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类包装食品质量监测力度,严肃查处涉及食品的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开展重点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类品种;开展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及时公布监测结果;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涉嫌有毒农药畜禽肉、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

3.开展重点市场和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

4.健全食品流通服务体系,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加快推进企业自检体系建设,积极督促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和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严格的进货检验制度,配备必要的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市场退出机制。

(四)加强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

继续实施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预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五)加强食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的“两网”建设

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食品“两网”的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和协调机制,重点加强监督网络的建设,强化监管责任,下移监管重心,形成监管合力。在构建基层监管网络的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支持食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向农村延伸、发展,逐步建立乡(镇)、村两级的食品供应网络。

三、药品专项整治重点

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和太和的市场监管检查力度,全面深化和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

(一)深入开展GMP、GSP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继续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加快推进安徽昊源化工有限公司、太和医用氧气厂、安徽阜斯特药业有限公司等中药饮片、医用气体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工作。*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并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日常监管为主的方式,对已通过GMP认证和GS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防止已认证企业管理放松、质量滑坡。

(二)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

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要案件。一是开展农村用药用械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开展疫苗专项整治,三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四是开展医疗机构用药用械专项整治,五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六是开展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七是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的治理整顿,八是开展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使用制剂的监督检查,九是开展品和精神药物管理秩序专项治理。

(三)继续深化农村食品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药品安全水平

1.加快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县(市)、区以及乡(镇)两级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监督网的组织机构、目标体系、支撑体系、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到今年年底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

2.加快农村供应网络建设。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支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和集中配送向农村延伸和发展,鼓励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大型骨干企业参与农村药品配送,着力提高村级药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的覆盖率,争取到今年底实现供应网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

3.加快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卫生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制定*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实施意见及县以上、乡(镇)、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强制推进和完善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使各级医疗机构从合法渠道购进合格药品,一旦发生药品质量问题,能够追溯源头,确保药品质量。

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加强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全市报告和监测网络,年底前扩大到所有乡镇。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研究和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建立“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食品监管的预防机制。前移食品监管关口;全面推进日常巡查制;实行市场警示和消费预警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强化企业自律行为。

2.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食品专项整治机制。加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工作;建立健全基层食品专项整治举报协查网络。

3.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违法必究”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统一由监察机关牵头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质监、工商、卫生、农业部门要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各部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原料、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检测水平。

5.实施药品安全信用分类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以“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软件”为平台,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信用数据信息管理,健全信用记录、交流、评定、奖惩和公示等工作机制,推进全市药品流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6.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的动态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积极预防机制和“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突况应急处理机制。强化阜城三区、太和两地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可能诱发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事件的问题,确保药品流通秩序的规范和重大灾情、疫情用药的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本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保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措施,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医疗器械应急处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编制目的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分类救治的原则,积极应对,科学处置,认真贯彻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国庆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国庆节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以下简称甲流)防控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市卫生局:负责节日期间全市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置、病人救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全市甲流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收集、汇总、上报甲流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承担市领导小组节日应急值守工作。

2.市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节日期间联防联控工作。

3.市委宣传部(新闻办):负责协调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报道和防控知识宣传。

4.市经贸局:负责协调节日期间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生产、购置和统一调配。

5.市教体局:重点做好学校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开学后的防控工作,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甲流疫情预防和处置工作。

6.市公安局:密切关注节日期间与甲流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协助市卫生局做好疫情相关信息查询,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必要时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7.市财政局:负责节日期间紧急防控经费的落实,保证节日应急处置需要。

8.市交通局:负责对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旅客甲流疫情监测,及时报告流感样病例,配合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人员的运送。

9.市外事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涉外人员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处置工作。

10.市旅游局:负责落实节日期间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甲流疫情防控管理,与卫生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旅行团队游客和星级饭店入住客人的甲流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趋势和相关信息,提出旅游建议。

1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节日期间对甲流疫情应急处置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生产和流通等质量安全的监管。

12.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负责保障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应急处置指挥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通信畅通,承担紧急情况下的通信保障任务。

市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节日期间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明确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三、应急值守

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主要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甲流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保持通讯信息畅通,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甲流疫情。各部门应急机动队做好车辆、应急物资的准备,安排好人员轮休,确保24小时待命。

四、监测预警

(一)全市各医疗机构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甲流监测工作。发热门诊一旦发现学校、宾馆、景区、交通工具、养老院、看守所等单位或场所出现可疑聚集性甲流疫情,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在必要时建议市政府预警信息。

(二)各基层单位(包括学校、社区、企业、农村)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联络员重点做好辖区内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甲流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学校严格实行晨检制度、因缺病课追查报告制度和甲流疫情统计报告。企业负责本单位员工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要特别关注有基础性疾病者、老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及时发现流感样症状患者,并立即报告。

(三)特殊单位(敬老院、看守所等)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人员流感样病例与聚集性甲流疫情监测与报告。大型活动主办期间,主办单位专人负责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接待宾馆和旅行社每天对入住人员和旅游团队进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

(四)交通部门分别对乘坐交通工具人员及车站等场所进出人员,实施发热流感样症状监测。一旦发现发热流感样病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通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信息报送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获知甲流疫情信息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制中心报告。市疾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并向市卫生局及金华市疾控中心报告。市卫生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和金华市卫生局。

重大敏感事件,如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是出现学校、医院、看守所、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市卫生局要在接报告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金华市卫生局报告,并逐级上报到金华市政府,其中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应报告完整个案。

卫生部门要严格执行甲流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本辖区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人)做好甲流网络直报。

六、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响应的原则处置国庆期间甲流疫情,主要分大型文艺活动、公路和旅游、学校等四个甲流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应急处置。

七、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

(一)疫情处置

市疾控中心接到发热流感样病例报告后,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防控工作指导。辖区内出现首发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或聚集性暴发病例,尤其出现学校、医疗、看守所、敬老院、人口密集企业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甲流疫情时,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必要时可向金华市卫生局申请援助。

(二)分级分类救治

对符合标准的甲型H1N1轻症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由辖区责任医生负责,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疗进行治疗。旅游团队可在当地宾馆实行,由旅游部门落实;需住院治疗的甲流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必要时,市卫生局可建议市政府征用宾馆、学校等,改善通风条件,集中收治甲流病例;甲流重症病例要在市人民医院集中收治,由市卫生局组织相关学科临床专家组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120急救中心配备专门医务人中、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负责甲流病例的转运。

(三)医疗感染控制

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规范发热门诊,对有发热流感样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接触发热流感样症状患者的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药品储备。市府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分别落实相应应急药品、应急物资储备。

(二)通信保障。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负责做好节日期间应急通信保障,特别是应急值守、相关领导、应急救援队的重点通信保障。

(三)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负责我市甲流防控经费的投入,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甲流疫情处置等经费。

医疗器械应急处理方案范文第4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监管、为民监管理念,以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抓手,以稽查执法为重点,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以快速检验和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不断完善科学监管手段;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目标任务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将餐饮单位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100%纳入OA系统管理(含无证餐饮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率达100%。

2、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在2个乡镇(其中必须有一个县城所在地乡镇)开展小餐饮整规试点,创建1条示范街,在大、中、小型和学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各创建四个以上示范单位。

3、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对持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100%纳入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5、制定并完成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计划任务,并及时将抽验结果向社会公示;完成省、市交办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验任务;正常开展快检工作。

6、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7、开展一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辖区内发生餐饮服务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按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及时处理上级移交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举报、投诉。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档案建档率100%并纳入OA系统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建立实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质量管理制度;保化从业人员培训率100%;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备案登记。

2、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制度;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3、制定和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计划,及时依法查办并上报市局。

4、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局移交办理的案件或举报投诉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全年办理保化案件不少于10个。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覆盖率和日常监督管理建档率均达到100%;完成GSP飞行检查任务;持证上岗100%,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2、积极抓好城乡一体化平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乡镇及乡镇以上药店、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入网率达100%,数据上传达100%,图像上传达100%。

3、OA系统电子档案建档率达100%,并且有当年检查记录,各种信息填报齐全;城乡一体化平台建设中企业档案齐全,企业的基本信息、认证信息、药师信息、诚信记录达100%。

4、依法及时查处辖区内的药械违法案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占总案件的90%以上,假劣药品案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40%以上,医疗器械案件占总案件的20%以上;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受理率100%;每月按时准确填报稽查相关报表及材料。

5、完成市局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药品监督抽验中发现不合格货值2万元以上,推进快检室分级管理,完成市局下达的快检初筛任务,积极开展《药品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工作。

6、特殊药品监督管理规范,无偷盗、流弊案件发生。

7、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任务。

8、“四品一械”按要求分区分柜摆放,且分区标识明显,清晰。

9、完成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和餐饮单位“电子地图”标注。

10、做好辖区范围内违法广告监测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药械科和保化科。

(四)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1、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化产品、药械安全等专项整治监管工作。

2、组织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社区活动,完成5个示范社区创建任务。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示范社区知晓率测评。

(五)政务和法制监督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和上传各类数据、信息和工作总结。每月被市局网站采用政务信息2条以上。

2、按照市局网站“办事指南”规定的审批程序、条件、时限、要求进行进行行政许可的受理、验收、公示、审批。

3、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规定时限内上报备案,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合格率100%;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建、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治维稳、招商引资、“三送”、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达标;无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

继续抓好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评估。一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二是不断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配置快速检测仪、食品药品快检箱等基本检验设备,充分发挥快检快筛作用。积极开展好监督性抽验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抓好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电子化监管水平,形成对接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覆盖全县、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的电子监管平台,不断丰富服务公众消费查询、举报投诉的功能,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水平;四是构建群防群治的饮食用药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科普知识的宣传,全面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二)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选择2个乡镇(其中必须有一个县城所在地乡镇)作为小餐饮”整规试点,使无证“小餐饮”至少下降10%以上。至少创建一条示范街、在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和学校及单位食堂各创建四个以上示范单位。201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所有持证餐饮单位首次动态等级评价工作。

2、规范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改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尽快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责令条件差且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停止供餐。全面做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的餐饮监管工作,主动介入学校供餐食堂新建、改建、扩建的方案审查和施工指导,严把许可准入关。

3、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制定保障工作预案、实施全程监管、现场监督的方式,确保本辖区举办的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不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4、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制订实施好本级食品抽验计划,扩大抽验覆盖面。提高对高风险食品、大宗食品等监督抽检水平,监测生物性危害因子、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元素、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项目。

(三)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全面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者备案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四)提高药械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以销售基本药物的企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实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督促药店将普通商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分区摆放,严格实行“四品一械”的分区管理。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

3、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并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逐步要求医疗机构药房安装电子监管和温湿度在线监控,确保药品质量。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地沟油、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深化对小餐饮、食堂、旅游景区、火锅店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件。

2、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检验,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管理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

3、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邮寄销售假药、挂靠走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重点地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开展药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违法采购药品的行为,查处一批医药代表私设仓库现货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违法广告监测,完善违法广告上报工作,重点整治违法广告产品及企业。

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安全事故监测、信息报告、评估及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食品药品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人新事以及监管部门的举措,扶优惩劣,加大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

(六)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1、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监督监察措施》、《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和《廉能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管队伍安全。

2、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3、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和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信息专报制度,结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紧扣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上报工作亮点,反映突出问题,争取更多支持。

4、抓好综治、维稳和等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机要保密、网络系统安全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务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上级机关、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部署、批示、指示,以及县局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局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重大的政策性调研、征求意见文稿以及应急处理的重大事项等实行逐项督查。承办股、所和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认真办理所承办的督查事项。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股、所和人员,按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督查调度,确保顺利通过考核评估。从各股所抽调人员成立县局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办公室,主任:李振裕,副主任:周敬,成员:温华荣、杨大荣、黄小梅、温生英。办公室人员以示范县创建工作优先,对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及时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评估。

(三)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认真执行“中八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县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公务接待、车辆等的管理,从俭办理一切公务,把钱用在刀刃上,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四)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1、年终对各股、所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并评选“先进股、所”1个,奖励800元;评选“先进个人”3名,每名奖励200元;“优秀协管员”3名,每名奖励200元。年终考核达标,单位被评为综合工作先进,省以上的奖5000元,市以上的奖3000元,县委、县政府的奖县奖励金额的一半;被评为省以上、市、县单项先进单位的相应股、所分别奖1000元、500元、300元。年终考核未达标的相关股、所不得评先,相关责任人员不得评先、评优、晋级。

医疗器械应急处理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融资性贸易;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2006303

1背景综述

1.1融资性贸易产生的背景

融资性贸易是指以融资为目的、贸易为手段,扩大自身规模的贸易经营模式。

自2012年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速明显放缓,企业如果完全依靠自营业务,自担盈亏,在贸易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风险敞口不断加大;再加上国家实行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及银行信贷规模收紧等因素的影响,社会资金呈现整体偏紧状况。由于国有企业相对民营企业来说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因此资金实力的不平衡成为融资性贸易产生及发展的诱因。

正常来说,融资性贸易的经营模式可以为企业带来诸多的显著好处,如较高的营业收入,短期内营业规模扩张,盈利增加,业务渠道拓宽等。因此,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即使了解潜在的贸易风险,也仍然愿意积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

1.2需严格控制融资性贸易风险的原因

通过融资性贸易,不少国有企业已成为其他企业的“银行”。资金、法律风险相应滋生。如果缺乏对贸易伙伴的信用风险控制,很容易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1.2.1信用风险加大

首先,融资性业务具有自偿性的特点。贸易伙伴的资金实力、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对融资风险起着关键性作用。贸易伙伴的资信的不稳定性增加了业务的信用风险。其次,虽然国有企业对贸易伙伴的背景会进行一定的调查,但很少企业能像金融企业那样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体系。再次,国有企业在没有控制货物的前提下将其预付的资金的支配权转让给了贸易合作方,风险隐患不言而喻。另外,企业间如果进行相互担保,虽然降低了贸易风险,但如果发生系统性突发事件,很可能会因为就关联关系产生连锁反应,使风险加剧。

1.2.2资金风险隐患

大多数国有企业不可能像银行一样对贸易合作方的账户进行监管,只能靠有限的保证金或部分抵押物作保障,一旦贸易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国企则成为最后支付人,承受巨大损失。

另外,如果双方合作的内容是向贸易伙伴提供投资性资金,则面临短贷长投的风险。由于大多数贸易企业融资的规模不够大,融资的余额不稳定,无法承担长期、大额的短贷长投风险;贸易合作方的投资标的的收益一旦出现异常,自身还款的可能性基本没有,那么公司很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因此,国内外理论和实践都告诫我们:不要短贷长投,不要贸易业务投资化。

1.2.3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在与其他企业合作贸易的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始终是贸易合作方而不是自身,从长期看,容易造成国有企业过多依赖这种贸易方式,大量的资金被其他企业占用,荒废自身主营业务,不利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2具体案例基本情况

2.1业务概述

B公司是A公司下属公司,2012年1月根据某集团公司要求分立。

B公司的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需要采购大量的材料,A公司为了做大规模,以A公司的名义为B公司的项目经理采购材料再转手卖给B公司。

A公司具备在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承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多为自然人,资金需求量大,但又不具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资格。项目经理借用A公司的融资平台到银行开具承兑汇票,进行工程承包,可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A公司可以快速的增加营业收入规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根据这种合作模式,A公司从2011年7月开展了融资性材料贸易,从2014年9月开展了医疗器械的融资性贸易。具体金额见表1。

2.3手续费的收取情况

2014年4月以前,A公司融资性贸易的手续费收取标准一般为半年1.8%(每月3‰,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为六个月),按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是项目经理自己垫付)后的余额计算。项目经理交保证金的同时收取全部手续费,具体情况见表4。

由于收取C公司的手续费有优惠和跨年度利润调节因素,造成年度实际毛利率和理论毛利率的1.26%(1.8%*70%)有差异。

A公司融资性贸易的手续费收取标准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下限(6.15%)。

2.4到期未收回的承兑款

2014年10月底止,A公司材料融资性贸易已到期未收回的承兑款共计2940万元,明细如表5。

2.5进货发票回收情况

目前,A公司融资性材料贸易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并收回应收款,但没有收回进货发票的金额为2479.19万元,具体情况如表6。

截止至2014年9月25日,A公司已收回承兑款未收到进货发票情况如表6。

3A公司融资性贸易业务的基本流程

(1)融资性贸易评审流程:申报立项(含B公司担保)评审审批签订合同办理银票跟踪监督。

(2)财务办理银票基本流程:根据评审后的合同和担保书,项目经理签订承诺书项目经理交银行保证金收手续费及办理银票银票到期时项目经理交银票余额。

(3)财务处理贸易收入基本流程:收手续费及办理银票后财务催促项目经理开具进货发票(进货发票金额为银票金额)收到进货发票同时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发票金额为银票金额加手续费)月末结转成本。

4A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实施情况

4.1制度建设情况

(1)2012年6月,A公司下发《建筑材料贸易账务处理办法》(A司财〔2012〕1号),统一了会计核算使用科目。

(2)2014年上半年,A公司规范了《采购材料或设备的贸易业务办理申报审批表》、《经济类合同审批表》、《采购材料或设备的贸易业务协议》文本模板。

(3)目前,A公司正在起草《材料贸易部融资性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4.2实际执行情况

按照《建筑材料贸易账务处理办法》(A司财〔2012〕1号),规范了会计核算。

5业务风险评估及业务关键风险点

我们对A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地梳理,查看了合同,检查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目和内部控制度。

5.1业务风险评估

5.1.1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开展,制度建设不完善

A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从2011年开始,除2012年6月制定了《建筑材料贸易账务处理办法》外,与业务相关的风险评估制度、信用制度、担保制度、应急处理制度一直未见出台,风险意识薄弱。

5.1.2未随时调整业务风险评估

2013年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为项目经理提供资金周转的风险逐渐加大,而A公司一直采用的操作模式未随市场变化相应调整,生产经营目前开始出现被动局面。

5.1.3业务流程管理未形成闭环,跟踪监督不到位

A公司融资性贸易业务有三个流转程序,三个流转程序没有有机融合,且每个流程均存在缺陷。

在融资性贸易评审流程中,跟踪监督环节要求“出票日后三个月内,通知并实时跟踪客户将材料采购的增值税发票交予公司,如若预期违约,对客户进行罚款”,可操作性不强,且实际操作中未按此条款执行。

在财务办理银票基本流程中规定:“通知客户将剩余材料采购款于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全部支付给航发公司,预期未支付的,对客户进行罚款”,无明确规定执行部门、责任人和保障措施,实际工作中也未按此条款执行。

财务处理贸易收入基本流程与办理银票基本流程脱节,进货发票的催收一直由财务部电话沟通,公司没有有效措施催收进货发票。

5.2业务主要风险

5.2.1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承兑的风险

承兑汇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这部分应收款,虽然有B公司做担保,但仍然存在应收款收不回来,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承兑的巨大风险。

我们对B公司没有有效的反制手段,如果B公司不守信用,这个风险就会出现,出现的概率大。B公司是集团内的单位,又不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国房地产业已有十六年的上涨,调整的可能性加大,一旦出现行业下行调整的拐点,B公司的担保会不起作用,这个风险也会发生。

这项风险的发生不仅有较大的资金损失,而且会转化为集团公司的重要风险,严重影响集团整体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5.2.2补税风险

A公司融资性贸易进货发票的回收,主要靠财务人员的电话催收,没有抵押和担保,没有有效的办法可以控制,收不回来的可能性大。一旦税务稽查出来,要按稽查金额补交17%的增值税、12%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和25%的企业所得税,还有罚款。存在进货发票收不回来,需要补税的风险。

5.2.3担保风险

A公司2014年9月与C公司开展的医疗器械贸易业务,合同中约定“乙方(C公司)同意乙方(C公司)向甲方(E医院)销售药品和器材产生的向E医院的应收款作为抵押,依本合同产生的乙方(C公司)向甲方(A公司)各项应付款累计额不超过乙方向甲方应收款总额的70%,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送E医院备案、监控”,但C公司与E医院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E医院与A公司没有签订担保合同,存在担保的法律风险。

6管理策略及解决方案

6.1风险描述

(1)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承兑的风险。

(2)补税风险。项目经理在承兑到期后未能提供进货发票,补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3)担保风险。未与担保公司签订连带保证合同,承兑款到期无法收回资金的损失。

6.2成因分析

(1)外部影响因素。

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行调整,担保公司诚信缺失。

(2)内部影响因素。

①制度不完善,相关部门责任不清晰,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②无抵押和担保措施。③流程设计不完整,责任部门未落实。

6.3应对措施

6.3.1事前防范措施

(1)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委员会出具评估报告,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2)由业务部门进行分析,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判定风险是否与经营目标相适应。

(3)签订担保合同,严格控制规模,合同报集团公司审批。

6.3.2事中控制措施

(1)动态了解跟踪担保公司履约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制定相关抵押和担保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动态跟踪C公司在E医院的应付款项余额。

6.3.3事后监督检查

(1)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承兑的,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检查发票抵押、担保制度的实施情况。

(3)检查担保制度的实施情况。

6.4管理策略及解决方案

(1)风险评估嵌入业务层面,发挥风险防范作用。

(2)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生产经营平稳进行。

(3)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有效控制风险。

7总结

融资性业务实质是企业对外提供资金服务,严重违反了《贷款通则》“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等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融资性业务究其本质,均是脱离正常业务内容,缺乏商业实质,仅以提供资金服务为核心的业务,且收益小,风险大,对集团公司主业的发展作用不大,以这种方式做大规模对专心做主业的公司有较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