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公司财务情况审计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内部审计虽然不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但随着集团公司的规模扩大,内部审计作为集团公司的经济监督机构,其作用越来越重要。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不同与社会审计,同样内部审计报告与社会审计报告存在较大差别,社会审计遵循的是《独立审基准则》,而内部审计遵循的是《内部审基准则》。因此两者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审计方式、审计重点、审计目的、审计职责作用是不同的,从而使内部审计报告对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经营绩效,经济责任及经营合规性等进行检查、监督、评价、整改及奖惩建议,内部审计报告作为改进内控管理的参考依据只对集团公司本单位、本部门、股东负责并对外保密。而社会审计主要围绕会计报表进行,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对外出具《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需要对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使用人负责,社会审计出具的《管理建议书》仅仅指出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不足,出具建议。
但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在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等方面有一致之处。因此《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某些要求,值得我们再写内部审计报告时参考,如审计的目的、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审计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等在内部审计报告中也需要体现。需要指出的是内部审计报告更突出对内部控制的关注,要针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不足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及处罚建议,这与社会审计的《管理建议书》也有相同之处。以下是abc集团公司出具的分公司审计报告部分内容,目的是希望大家共同探讨。
一、封面
***公司机密内部审计报告
报告名称:关于abc的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abc集团内审字[200x]第0xx号出具
报告时间:200x年xx月xx日
报告抄送:董事长、各副总裁、董事长助理、财务总监、xx部门
二、报告正文
关于abc分公司的审计报告
abc集团内审字[200x]第0xx号
我们于200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abc分公司进行了审计。abc分公司资料的提供和编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分公司财务及xx管理部门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内部审计准则》有关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通过审计目的在于掌握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便进行分析,从中评价出经营中存在的差距及揭示主要问题,针对重大缺陷提出审计意见。本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审计意见,请各分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认真进行自查、完善、整改,后续审计中再发现此类问题按abc规定及本次审计意见进行处罚。
abc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意见
一、abc分公司资金管理不规范
1.职工借款随意性,借款金额大期限长,有的借款理由不充分,甚至有的旧账不结又填新账,截至审计日借款金额情况……。借款超三月的有……借款超一年的有……
审计意见:对超三月的借款一律无条件收回,收不回来的分公司经理、会计按4:6承担责任。以后不准出现超三月的借款,不准出现业务理由以外的借款,职工辞职要清理,否则分公司经理、会计按4:6承担责任,并从借款之日起按月1%的利率计算利息并按借款额的20%处以罚金。
2.xx金存在不能及时上缴公司账户的现象,如abc分公司200x年xx月xx日的xx金abcx元,截至200x年xx月xx日尚未上缴,时间长达近xx个月。
审计意见:严格财务控制制度,对不执行财务规定的分公司经理、会计各承担违规金额25%的处罚。
二、存货管理、库龄、结构存在不足
1、业务员借货现象普遍存在,数量之大日期之长令人费解。截至审计日借出存货xx件,折算成金额xx元,为库存金额的xx%。
时间超三月的有xx件,折算金额xx元,其中超一年的有xx件套,折算金额xx元。而且有些业务员已离职,如xx借货xx件折算金额为xx元,已于去年辞职。
审计意见:现有不超一月无损的借货加强催收力度尽快收回;超一月及损坏的借货落实责任人按售价的7折收回现金,没有责任人的分公司经理(或原经理)、会计、保管人员按3:3:4的比例扣款。通过本次清理以后,以后借货理由要充分,分公司经理要审批,分公司会计随时监督,不准出现一个月以上借货,职工辞职要清理借货。否则分公司经理会计保管人员分别按零售价承担3:3:4的责任。
2、存货盘点账实不符严重
存货盘点的目的在于查找错误指出问题,以便管理控制的改进与提高。根据重要性原则,考虑成本效益,本次审计差错的定义为:只要同种类成品,实 盘与账面不符即为账实不符,核对中并不进行合并调整。具体的财务操作必须根据本次审计盘点情况另行仔细盘点,该合并的合并,该调整的进行调整。
(1)盘点对账具体情况
按总数种类差错相抵后计算的差错率为xx%。
账实核对不符情况:
品种
盘盈
盘亏
盈亏绝对值合计
(2)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分析具体原因如下……
3、按库龄分析
根据最后一次进货测算,超3个月的库存,占全部库存的xx%;超6个月的库存,占全部库存的xx%;超1年的库存,占全部库存的xx%。超龄库存不但每年耗费较大的资金成本,更重要的是已成为困扰资金周转的桎梏。
库龄种类明细:
品种合计
1-3月3-6月6-12月1-2年2-3年3年上
分析原因……
4、按存货结构周转情况分析,全部xx存货去年同期销售xx件,今年上半年的销量为xx件,abc分公司库存xx件,测算需xx个月销完。
审计意见:在以上盘点的基础上,对现有库存进行库龄的统一排查,在查清库龄的基础上,完善财务软件或xx系统对存货的实时监控,为公司库存管理、经营决策提供信息。同时为盘活库存,加强资金流转,节约财务费用,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压力,请公司决策层针对公司库存目前的库龄、销售前景预测情况,在消化调整库存结构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清仓利库管理制度,并作为一个长期的策略贯彻下去。
三、费用合理性的难以界定
费用单据报销不规范,如招待费有的未注明为何事招待何人;有的经办人、分公司审签人仅经理一人,审计无法界定是否合理合法。
审计意见……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存在差距
abc分公司,低值易耗品台账记录无规格型号、无产地、无购入日期或调入日期等,不详细、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分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存在缺陷,有的随处乱方、有的损坏不及时修理,如有两张办公桌抽屉、门子损坏无修理,一台转椅损坏放在四楼迎门处。
审计意见:……对丢失、损坏的要落实原因,是责任人原因的要追究责任,加强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分管领导承担管理责任。
五、销售审计情况分析
1、x-x月销售额构成分析
200x年x-x月份abc分公司xx销售金额同比增长xx%。从构成情况看……
2、x-x月销售量分析
从销量及增长幅度可以看出xx、xx、xx增长较快,xx销售增长缓慢,具体分析……
审计意见……
六、1-6月销售费用构成及销售费用率分析
分公司费用构成及销费用率对比情况……
七、店面门头形象、店内布局,专卖店管理制度不健全
……
审计意见……
九、存货进销存、财务收支明细账记录不规范、不全面
abc分公司的存货进销存明细账没有月结、累计;用红字记录出库,商场与商场、专卖店调货不经仓库调账;财务收支明细账无月结、累计,有的不按财务记账规则涂改……
审计意见……
十、礼品卡管理存在漏洞
1、借支礼品卡时间较长,截至xx年xx月xx日,借支礼品卡如下……
2、有效期问题……
3、礼品卡注明一次消费,但实际中存在分次消费或变相分次消费(换卡)的现象……
4、面值、有效日期标注不规范,有的用电脑打印纸条粘贴在卡上,有的在卡上直接圆珠笔或碳素笔书写,有损害于一个知名品牌的形象。
审计意见:规范礼品卡及消费的管理,面值、有效日期标注直接印刷在卡上或统一用电脑打印纸条打印;礼品卡有效期问题严格按卡面上标注执行,个别卡超期一律到总公司核验后处理或折价后换卡消费,分公司无权接受自行处理;如同有效期一样,在维护公司形象及严肃性前提下,严格按礼品卡标注使用;除特殊情况经总公司财务部长批准外不准借出,对私自借出的一律按面值追究分公司经理及会计各50%的责任。本次审计查出的借卡,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尽快进行财务帐务或收款处理。
十一、分公司财务基础薄弱,不能适应财务管理的要求
库龄分析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但分公司不能提供出存货的库龄,也从未进行过库龄、库存结构的分析,更无从谈起为公司存货决策提供信息……
合同签订、跟踪管理……
审计意见:以集团公司财务部牵头,组织xx部、xx部共同对存货管理、合同管理等基础性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分公司财务核算架构不合理
财务收支控制的高度集中并不等于核算的集中。目前分公司大多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且为独立的纳税主体,从财税制度上应为独立经营、独立纳税的独立核算单位,但结合分公司的审计情况看,分公司并未形成为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分公司会计行使的职责相当于部门核算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计……
审计意见:……
附注:1.abc分公司基本情况表;
2.abc分公司职工借款情况表;
3.abc分公司借货明细表;
4.abc分公司销售分析表;
5.abc分公司费用分析表。
abc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xxx
助理审计员:xxx
我国学者和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晚,关于内部控制缺陷的研究主要在近几年才有所进展。1.内部控制缺陷的内涵与分类。杨有红等(2011)指出正确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要将其与内部控制局限性进行区分,可分三个步骤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并提出了缺陷级别认定的标准。[8]王惠芳(2011)认为应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和公司内控缺陷,其中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为账户核算类、账户核对类、原始凭证类、期末报告类和会计政策遵循类五类;公司内控缺陷分为控制环境类、风险评估类、信息与沟通类、控制活动类和内部监督类五类。[9]鲁清仿(2009)将存在补充和修订财务报告行为以及在研究当期发生注册会计师变更两种情况的上市公司划归为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10]单华军(2010)在对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研究过程中,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了11类。[11]南京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课题组(2010)借鉴COSO对内部控制五个组成要素的理论框架,分别对应得出针对五类要素的五类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将这五类缺陷又具体细化为28个小类。[12]2.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田高良等(2010)对2008年深市494家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研究,通过Logit回归验证了影响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因素,研究表明,发生审计师变更和财务报告重述的公司更可能披露内部控制缺陷。[13]田勇(2011)研究了深市445家上市公司数据,发现公司规模、盈利能力都会显著影响内部控制缺陷,并且呈负相关关系;正在进行或已经经历过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可能性更大。他也对审计委员会规模、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和审计师变更进行了分析,但没有发现这三个因素对内部控制缺陷构成显著影响。[14]通过梳理文献笔者发现,已有的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以某一年或者连续两年的披露状况作为研究对象,对于2008年《基本规范》实施至今五年多的情况目前还没有学者进行研究;同时,大部分研究集中于内部控制缺陷的识别以及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两方面,至于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是否可靠目前尚无学者涉猎。本文主要对《基本规范》实施后内部控制信息连续五年的披露状况进行研究。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
自2007年7月1日起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已按《深交所内控指引》①连续六年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本文选取了2008~2012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②,对其内部控制自评报告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一)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现状
2008年深市主板A股475家上市公司中有460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达到96.84%,2009~2011年连续三年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2012年也仅有5家上市公司没有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与前几年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情况已经得到大幅度的改善。深交所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状况明显较好,原因在于《深交所内控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深交所2008~2012年颁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也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单独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两项规则2008年都已经开始施行,所以从2008年起大部分公司都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而《基本规范》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法律效力高于深交所颁布的业务规则,所以自2009年起更是达到了100%的披露,《深交所内控指引》和《基本规范》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深交所内控指引》指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率和效果,并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自评报告中必须说明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异常事项的改进措施。《基本规范》也规定由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那么,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情况如何?经笔者统计,深市2008~2012年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中分别有269家、236家、200家、187家和270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其比例分别为58.48%、49.89%、42.28%、39.62%和58.06%。可以看出,2008~2011年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数量逐渐减少,而2012年又有所上升。这可能是《基本规范》配套指引自2012年在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上市公司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进行审计,激发了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的动力,所以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数量激增。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现状
1.2008年460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中仅有42家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只占9.33%;2009年和2010年473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中分别有87家和98家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比2008年翻了一番,但相对数量还是不高,也仅占18.51%和20.85%,且两年差距不大,2010只比2009年多了11家而已。《基本规范》虽然要求上司公司对其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但对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并没有强制要求,只是提到可以聘请。同样,虽然深交所的《内控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核实评价意见,然而其2008年的《年报工作通知》中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只是鼓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009年和2010年的《通知》中也只是提到如果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可以披露其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就是说,这三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是自愿的,并非强制性要求,因此上市公司的主动性不强,从而出现了上述情形。到了2011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公司数量有所上升,达到了138家。这是因为《审计指引》中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然而《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68家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和216家内控试点公司施行,所以当年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数量较少。而到了2012年,465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中有295家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超过了50%,较2011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原因在于《审计指引》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大部分公司都遵循了这一规定。虽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是强制性要求,然而2012年仍有36.56%的上市公司并没有这样做,可能是《审计指引》中指出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简称整合审计),很多公司考虑到单独进行审计成本较高,依据成本效益原则,选择了整合审计。为了更直观地体现深市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笔者将两者近五年的变化趋势绘制在同一张图上,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五年来,深市主板上市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深交所内控指引》,几乎100%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而2008~2011年,沪、深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中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比例分别为67.17%、62.85%、76.86%和78.08%。[15]根据表1,2008~2011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比例分别为96.84%、100%、100%和100%,均高于整体情况。2008~2011年深市主板A股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上市公司中依次有9.33%、18.51%、20.85%和29.36%的公司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近两年来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这主要得益于《审计指引》的颁布。然而,从图1中可以明显看出,出具审计报告的比例远低于披露自评报告的比例,同时低于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19.73%、35.56%、41.57%和40.21%。[15]可见,深交所还需继续加大力度,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执行《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出具情况。图1显示出深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可信呢?如表3所示,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09~201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上市公司分别有3、1、2和6家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分别占3.45%、1.02%、1.45%和2.03%,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少之又少。而这其中又分别有2、1、2、5家被出具的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即被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得了其所聘请的注册会计师无保留意见的比例接近100%。针对这一现状,笔者提出质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真如注册会计师所描述的那般有效?针对这一疑问,笔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统计到2009~2012年分别有48、59、55和43家上市公司对当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重述,重述率分别达10.15%、12.47%、11.65%和9.15%。其中,2011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136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上市公司对财务报告进行了重述,重述率高达8.09%。针对这一统计结果可知,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即使是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意见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缺陷。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08~2012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调查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几乎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情况较好;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公司数量也逐渐增加,说明配套指引发挥了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自我评价报告虽然在形式上与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相适应,但内容比较空洞;部分上市公司虽然对其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正面描述,但没有按照评价指引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区分,且不能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对缺陷的描述也仅仅停留在简单的表层描述上,缺乏对缺陷产生原因的分析和解决办法的阐述。另外,根据前述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可信度也让人有所怀疑。针对这一现象,笔者建议:
(一)加大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行为的监管力度
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不同于其他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其对上市公司而言是“坏消息”的披露,而这也决定了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积极性不高,披露内容空洞,大都流于形式。对于上市公司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情况,包括不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隐瞒内部控制缺陷的真实情况、披露虚假信息等,监管部门应完善惩罚制度,加大对违规披露的上市公司的处罚,从而增加其违规成本,促使上市公司不断完善自身内部控制,减少内部控制缺陷,更好地实现其长远发展目标。
(二)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
关键词: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 年报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6-0075-02
015年3月26日,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2016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终止博元投资上市的决定。博元投资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在公司股票将要被暂停上市时,机构投资者如长安国际信托、信托等纷纷将其持有的博元投资股票卖出,而个人投资者成了最终的接盘人,截至2016年3月31日,博元投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均为自然人,公司股票的市值也是“跌跌不休”。毫无疑问,个人投资者成了博元投资违法案件的最终受害者。如果个人投资者能够从公司披露的年报数据中甄别公司业绩的真假,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或许就不会成为最后的接棒者。笔者以博元投资为例,总结了识别公司年报造假的几条线索,以期为个人投资者提供帮助。
一、关注年度报告首页“重要提示段”的异常事项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首页“重要提示段”要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但是,博元投资2014年年度报告开篇却是“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紧接着是“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鉴于公司的现状。”;最后表述是:“公司负责人许佳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红声明: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试想,如果公司决策领导、财务主管都无法保证年报披露的内容是真实的,那么这样的公司还值得信赖吗?如果这家公司不值得信赖,投资者的投资可能付诸于流水,所以个人投资者即便是看不懂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复杂数据,也应当看看年度报告首页的“重要提示段”是否有异常事项。
二、关注公司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关系是比较稳定的。如果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那么投资者要关注更换的原因。以博元投资为例,2007―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公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之一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之二是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约到期。
如果投资者再仔细分析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博元投资的关系就会发现:中兴华因在对博元投资2007年和2008年年报审计中未发现公司虚增银行存款等舞弊行为,于2011年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可是在被处罚之后,中兴华依然继续承担了博元投资的年报审计工作,直至2015年1月中兴华出事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博元投资才不得不改换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兴华担任博元投资审计机构的7年时间里,中兴华对博元投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之后改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一来就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许是不满意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或其他种种原因,博元投资并没有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次年又改聘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但依然拿到的是一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从审计专业角度,我们知道,审计意见类型共有四大类,分别为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其中无法表示意见性质最为严重。所以个人投资者如果能在翻阅公司年报时关注为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发生变更、为什么变更以及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就可以早一点发现博元投资糟糕的财务状况。
三、关注公司是否被立案调查
根据证监会2014年颁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移送公安机关,应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一年内若无例外情形发生,则强制退市。如果公司暂停或终止上市,投资者将面临巨大损失,所以投资者对于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应谨慎投资。博元投资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2006年8月31日、2009年7月8日、2010年2月1日、2014年6月多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每一次被立案调查,上市公司均会予以公告,年度报告中也会予以披露。个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公告被立案调查的事项应予以高度重视。
四、对于扭亏为盈的公司关注其盈利的来源是否具有持续性
我国退市制度规定,连续四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为了避免被退市,一些上市公司在连续三年亏损后会采用重组等方式,在第四年扭亏为盈。个人投资者往往会觉得这家公司有重组题材、股票可能会暴涨,于是不管重组会不会成功,也不管重组后公司是否真的有持续经营能力,就疯狂买进,结果往往被套牢。以博元投资为例。博元投资2004―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2007年通过重组、新股东无偿捐赠某公司的股权获得捐赠收入2.7亿元,一举扭亏为盈。投资者如果不仔细分析公司盈利的来源,就会误以为2007年的盈利是公司重组成功后交出的一份漂亮答卷。实际上这样的盈利只是昙花一现,大股东再有实力,也不能年年捐赠,于是2009―2011年公司陷入主营业务收入为零的窘境。所以个人投资者如果想对重组题材的股票进行投资,需要充分分析公司重组后的经营能力,识别扭亏为盈中的“盈”是否是昙花一现。
五、关注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偿债能力的一项指标,即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超过100%,就说明这家公司已资不抵债了,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是指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后的净额。如果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且金额较大时,表示公司可能处于开创期或衰退期。博元投资资产负债率近五年来一直处于接近甚至超过100%的状态。资产负债率2011年12月31日为88%、2012年12月31日为84%、2013年12月31日为189%、2014年12月31日为403%。2011―2014年资产负债率不断攀升,充分反映出公司已资不抵债、陷入巨大的债务危机。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为54%,主要是公司将股东无偿捐赠的某公司股权8.58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导致股东权益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而不是公司真正增强盈利能力偿还债务所致。博元投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除2013年和2015年为正数外,2011、2012年度、2014年度均为巨额负数。证监会在对博元投资立案检查时发现,公司应收票据涉嫌造假。因此对于此类资产负债率畸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不断靠捐赠等伎俩美化财务报表的公司,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需要投资者自己计算,公司在年度报告的“第二节主要财务指标”会有数据披露,也可以在股票交易软件中点击“公司财务分析”、输入公司代码,即可查找公司各年度资产负债率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六、关注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存在畸低现象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由于自身价值较高,所以在资产总额中会占有相当的比率。2010年,博元投资重组、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直出现畸低的情况。2012―2013年固定资产略有增加是因为合并了一家子公司,相应把这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并入博元投资报表所致,而这家子公司在2014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博元投资账面的固定资产又跌至几万元。试想一下,一家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只有几万元,连一间所有权属于自己的房屋、一辆运输工具都没有,只有一点点办公设备,如何进行正常的经营?很明显,华信泰2010年入主博元投资,看中的只是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希望通过所谓的空手套白狼的游戏分得资本市场的一杯羹,并不是从长远经营角度来扶持博元投资。于是乎,证监会检查发现,2011―2014年博元投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虚增资产、收入、利润。如果说投资者对于公司连环套的虚构交易很难识别的话,那么从公司披露的年报资产负债表中,就有“固定资产”这个报表项目,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金额。如果这个项目畸低,就应引起高度重视,很可能是一家皮包公司。对于这样的皮包公司,是否值得投资,值得商榷。
综上所述,投资者在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时,应高度重视公司年报的信息披露。从公司年度报告首页重要提示段是否有异常事项、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发生变更以及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公司是否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扭亏为盈的业绩来源是否具有持续性、资产负债率是否畸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是否长年处于负值、固定资产是否畸低等角度分析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能力。Z
胡爱萍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2)
【摘 要】财务报告的生命价值在于它的真实性,但是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社会的不断进步,虚假的财务报告不减反增,且日益凶猛。企业出具虚假的财务报告,不仅损害了报表使用者的利益,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针对不同企业的会计项目掌握相应的识别方法,让报表使用者能快速识别财务报告的虚假伎俩,将有害信息及时进行排除,旨在维护报表使用者的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关键词】虚假财务报告;识别法;真实性
1 应收款项和存货识别法
资产负债表(the Balance Sheet)为一静态报表,也称财务状况表,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以及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一些公司利用虚开购货发票的方法增加公司收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一方面在虚增销售商品收入的同时,另一方面也虚增商品销售成本,至使存货的周转率急速降低,存货表现异常并增加,而这些虚增的利润和收入长时间表现在应收账款项目上,进而致使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急速下降。出于不让异常的财务指标引起他人怀疑的目的,企业用一些间接的方式将应收账款向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方向转移。比如将资金按照一定的程序打出,然后让资金通过收款人汇回,通过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将资金汇出,再由货款项目将其回笼,最终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营业收入。因此,进行审核时,如果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过高,特别要注意是否存在虚假销售情况。实际中,主要可采取查看购销合同、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给重要客户寄发询证函的方式,虚假销售一目了然。
2 收付实现制验证识别法
与收付实现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对一笔费用或收入,权责发生制所描述的是费用的支付或收入的收取权利义务(责任)已经形成,而不以款项是否收取或支付,这表示的是费用或收入真正的经济含义所在,并且这是从其根本内容上定义的,显然,这也与具体的会计期间相关;而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取或支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不论经济权利是否属于本期),确定本期费用和收入,只是确认其表面形式,没有真正体现费用或收入的含义所在。但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之间并非完全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的,在解决了费用和收入的比例的问题上权责发生制可以较好地处理,在计算利润和损失的时候也更为准确清晰。凡事有利有弊,此方法也有其自身的缺陷,譬如已确认的某些资产含义具有风险性,收入确认时不够真实、分摊费用方法的随意性和可选择性,都有致使虚假的成本利润和费用的可能性。因此,出于防止与杜绝虚假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报表现象的发生,收入及资产等科目可用收付实现制来确保准确性,并为报表使用者提供良好的且能客观地评价企业在以后所产生的各项能力的会计信息。
3 审计报告及报表附注识别法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等发表的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遵循普遍接受的会计标准、依据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清楚地表达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作出两种含义各异的结论(积极和消极的结论)。这样为我们判断被分析公司财务报表真实程度提供重要依据。然而就投资人员来讲最具风险的是注册会计师所出示的无保留审计报告意见。在很大程度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可信度不够,因为现今大多企业的作假手段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会计师有时也很难发现,此外,更有甚者直接帮助其作假。由此可见,仔细审核注册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加以分析,是识别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相当重要方法。
会计报表附注也是会计报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会计报表本身难以或无法充分表达的项目和内容所作的详细注释与补充说明。附注对报表资料而言,既是为财务报表做了更好的补充,可以很好地向企业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诠释并有助于提供经济决策信息,加强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也是为企业拓展财务信息的内容,展示企业(因为附注内容是会计报表数据所不能表达的);再是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通过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不同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差异进行对比,揭示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事后的影响,可以使报表使用者对同一行业不同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对比分析;也往往使我们从附注中就能发现企业利用了特殊经济业务或者违背常规会计处理的线索。因此,在分析财务报表之前,会计信息使用者应当先阅读和分析报表附注,很有必要,首先阅读附注是发现辨别虚假财务报表的分析重点。
4 现金流量识别法
企业的现金流量是由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构成。而现金流量分析法主要是将这三部分分别和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及投资收益作分析对比,并且及时断定后三者的质量。注重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与其实现的会计利润两者的对比分析。利用以上的对比分析可以较好地披露出企业会计利润中相关的信息质量问题。
现金流量表所反映的是企业在某一个会计期内所有的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出和流入信息的情况报表。它在衡量企业的收益质量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且它的结构及各项指标的显示,让我们充分地利用此方法去识别财务会计报告及其舞弊的情况。相对经营现金流的指标而言,分析现金流量表的结构更有代表性。在运转正常的企业中,它的利润增长一定会与现金流量成正相关联系,若企业出现了舞弊的现象或销售相关政策面临了问题,则体现这种正相关联系不复存在了。要是企业的利润长时间的高于它的现金净流量,那么从某种意义上就暗示了已经确认的利润相应地资产具有虚拟性并且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同样企业的利润和现金净流量相差甚远或长时间呈现反差情况,那么一定反应企业在利润这一项目上存在虚拟或挂账的嫌疑。如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如果其每股收益很高,而每股经营现金流量是负的,这样的上市公司往往在造假。
5 表外融资监管及现场调查识别法
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情况,企业一般不需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融资方式,即该项融资既不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表现为某项资产的增加,也不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方表现为负债的增加。表外筹资隐匿了企业负债的真实状况,既达到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产负债率,又规避了会计惯例及制度的限定。遗憾的是这种筹资方式实则是一种负债行为,而这种巨额的隐性债务很有可能会引起恶性循环,陷进财务困境以致给企业造成损害。因此,报表使用者一定得仔细分析表外筹资,进一步监督,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6 基本面识别法
基本面分析方法包括分析宏观经济、分析企业前景和行业现状、分析公司在行业的位置、分析公司高层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分析公司的经营战略以及分析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声誉等。如果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严重脱离了基本面,那么可以从对外部环境分析、内部环境分析以及趋势分析来进行重点调查分析。
6.1 外部环境分析
外部环境分析包括经营环境和宏观环境层次。经营环境因素包括:政府、投资者、银行、供应商、顾客、竞争对手和社会公众等;宏观环境因素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技术、社会和文化因素;一般来说,这些因素是不受企业控制的因素,所以在审计过程中一般较少关注。然而,新的会计造假手段涉及面比较广,使得其中的部分因素由不可控变为可控,例如:由于利益关系,企业可以利用供应商或顾客成为其费用或利润的调节手段。另外,有的外部因素会间接地影响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比如:法律的某些规定会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动机,进而影响企业采取相应的对策。因此外部环境分析在先进财务报告侦查中应该作为一个重要的程序。
6.2 内部环境分析
企业可以控制的因素是内部环境所主要包括的,比如企业的战略、体制、企业文化、技术、组织结构和人员。这些因素直接影响者财务报告真实性,所以对这些因素的分析,有助于审计人员对企业的过去、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充分认识,进而正确的评估出企业的审计风险,同时也为分析性复核提供更为准确的对比标准。
在虚假财务报告调查中一个尤为关键的程序是内部环境分析。而内部环境分析主要是采用传统审计的手段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评价和分析,分析更广泛,不局限于那些直接对财务信息产生影响的因素。例如,对当期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的发展战略可能不起作用,但对未来财务报告的虚假而言则起者关键性、决定性作用。再如,企业不同岗位的人动、企业人员关系的冲突也往往可以为审计提供有利的线索。因此,在识别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的评级和全面分析更应该注重内部环境中不可控因素。
6.3 趋势分析法
趋势分析法,又称动态分析法,是基于企业连续若干会计期间(至少三期或五期)的分析数据,计算动态比率或指数,研究、比较不同会计期间相关项目的发展趋势和变动情况的一种财务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适用于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全面分析,即对某一时期财务会计报表所有项目变动趋势的研究,也适用于重点分析主要指标的发展趋势。对于分析结果而,财务报表使用者应考虑意外性或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对数据的影响。一些稳定健康发展的企业,它的发展规律一般情况下是呈现稳步上升或下降的趋势,但有时可能受一些意外性或偶然性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在某一分析期间出现脱离整个发展趋势的现象。因此,财务报表使用者应该深入并全面分析财务报表是否受意外性或偶然性因素的影响,从而合理判断出企业该项目的真实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通过对虚假财务报表的分析研究,了解其常见作假手段,掌握相应识别方法,实则为一项亡羊补牢的好作用。快切寻找公司规避风险的线索和问题产生区域,使得企业帐与帐、帐与表、帐与实和帐与证核对相符,最终使得公司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使得报表使用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参考文献】
[1]白丽艳.虚假会计报表识别及防范方法探讨[J].财经从横,2011,2:83.
[2]陈成维.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陷阱、识别与防范[J].当代经济研究,2011,6:6-11.
[3]董丽英.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2010.
[4]周峙阳.财务报表粉饰问题分析及防范[J].中外企业家,2015,6(14).
互联网这种新的传播媒介已使人们获取和传播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与传统纸质媒介相比,提供网络财务信息会面临更多潜在风险,这些风险既可能源自网络技术本身的缺陷,也可能源自公司积极投身于网络财务信息披露,但适用于以网络为媒介的信息披露规则仍未成形、确定,无法判别并确保公司的披露方式、内容已遵循了这些轮廓仍然模糊的新规则。本文主要探讨源自后者的潜在风险。
一、网络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违背相关证券法规的信息披露要求,信息使用者可能据此提讼,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财务信息披露是个新生事物,在实务中很多做法仍属摸索阶段,可以说当前网络财务信息更多地是依靠对信息使用者需求的揣测和公司自身意愿来供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BRRP课题组(1999)对财富500强前100家公司中93家在网站上披露的财务信息的调查显示,即使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比较充分、网络财务信息披露较活跃的美国,网络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也不尽理想,表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年6月27日公布的沪市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在网站上披露财务信息的情况的调查结果(截止到2000年7月25日)。表二是BPPP课题组对上述93家公司在网站上披露财务信息的情况进行调查整理后的结果(截止到1999年1月30日):
表一:
表二:
如以上所示,有些公司在网上的财务信息漏掉了其中一些主要的会计报表或会计报表附注,而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要求财务报告要有附注,附注披露的信息是对会计报表的补充和解释。证券法等相关条款也禁止漏列重要事项,依据现行职业规范和国内外证券法的信息披露条款,人们有理由认为网上披露的财务信息(包括非财务信息)与传统纸质信息一样是真实、准确、完整的。那么,表一、表二显示的数据是不是表明当前网络财务信息存在严重的漏报?如果信息使用者依赖这些信息进行决策造成不利后果,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很有可能因此卷入诉讼纠纷?虽然目前国内外都尚未出现这方面的司法案例,但我们还是有必要采取一些能降低公司信息披露风险的措施,如提供完整的全套财务信息;在用户点击公司财务信息版时,跳出对话框,提醒用户即将看到的财务信息未包括一般决策所需的全部应获得的信息,任何使用这些信息的人有责任参照其他来源的信息以作出合理决策。这种类似“责任解除声明”的提示有利于公司避免或降低网络财务信息披露不完整导致的潜在风险。
二、网络财务信息版中与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其他网站的不当连接,很可能被认为公司已采纳或同意了与其相连的网站中的所有内容,因此公司应对这些内容负责。
也许目前最大的法律隐患是与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的网站连接或在公司网站中包含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的报告造成的。公司可能要对提供给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的重要误述承担直接责任,如果公司散布该报告或以其他方式暗示认同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报告,则被认为公司已“采用”该报告。在法律上,这也许可视为公司在直接传播该信息,因此得承担信息失真的责任。如果公司提供的有选择性的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网站中,只包括对其股票价格进行分析的部分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的地址,则其“采纳”责任风险就会增大。若公司确实希望在其网络财务信息版中列示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其他网站的地址,责任解除声明或与责任解除声明的连接应列示在上述站点地址列表附近显眼的地方,指出公司没有复核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预测的准确性,因此在公司的财务信息中未来用分析师、财务分析机构报告;公司也没有采用任何其他网站上与本公司相关的信息。
另外一个与不当连接相关的潜在风险是从其他网站中移植数据或图象。在访问者看来这些“外来”信息与公司自己制作的信息没有区别,实际上使用者可能从未意识到屏幕上的某些信息并不是公司网站的一部分,公司由此又多承担了一份本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稳健的解决办法仍是责任解除声明,配以醒目的边框划定“外来”信息范围。
三、审计报告与不完整的、漏列重要事项的网络财务信息一起披露,或审计报告中包含不当的连接,这样做没有减轻公司的信息披露风险,相反,加大了审计人员的职业风险。
表一、表二的数据显示,公司在网上披露财务信息时很乐意展示审计报告。美国公司披露审计报告的比例(65%)甚至超过了披露财务报表附注的比例(63%),而沪市15家公司中有11家披露审计报告,比例高达73.33%。实际上,审计师出于风险考虑是不会轻易将审计报告与他们认为不够可靠的网络财务信息相联系的,但是公司在制作网络财务信息版时自然而然地去借助于审计报告的鉴证力,在审计人员不积极介入的情况下,共同过失风险很可能降到他们头上。更危险的是,将近22%的审计报告也含有连接——通常可连接到审计报告提及的附注中。显然审计人员不会发送含有连接的审计报告,所以这些连接肯定是公司后来加上的。以上两点是值得审计职业监管人员思考的问题。也许,最彻底的做法是把审计报告排除在网络财务信息之外。版权所有
四、互联网旺盛生命力之源——速度——使公司有可能提供动态信息,但它也可能诱使公司卷入没有及时更新信息引致的责任风险之中。
网络具备的“致命”的速度已经使相当多的信息使用者作出了对公司极为不利的认定——公司网站上的信息都是由公司及时进行更新的(除非公司网站中有特别声明),因而是与当前决策相关的、可靠的。而且,就网络财务信息而言,即使公司的确做到及时更新,但提供的信息更多是当前的、缺乏一贯性的,可靠性有可能随着及时性的提高而降低。财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冲突可能再次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信息更新责任的基点之一。
五、财务信息披露借助干网络使实时报告成为可能,然而,在现行技术条件下,实时报告可能传送更多的数据,却未必是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