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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消防应急救救援组
科室负责(明白)人:主 任
科室管理人:护士长
疏散救援组:2名
灭火求援组:(科室人员的30%是科室义务消防员)
二、职责
(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况。
2、督促病房工作人员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对病员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经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务。
3、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在场工作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和组织伤病员安全疏散,确保病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识的、熟悉本科室情况、会操作消防设备器材,了解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火灾扑救、消防宣传等程序。
(2)疏散引导员职责: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楼层疏散预案。
2、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就近疏散,始终坚守岗位。
3、防止疏散过程中病员及家属出现惊恐和骚乱,确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员,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灭火救援职责:
1、熟悉掌握本单位的消防路、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并达到熟练使用。
2、加强平时的灭火技术训练,掌握灭火方法,
3、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火警地点,迅速有效扑灭火灾或援助消-防-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以减少火灾的损失。
(4)疏散救援组职责:
1、针对楼层的人员情况对人员、物资进行疏散。
2、明确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标志,根据火灾发生的不同部位组织不同的疏散路线。
3、疏散引导人员要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落实具体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后物资)。
三、发生火灾具体处理办法:
1、护士发现或接到患者及家属报告有火情时,应立即按下手动报警按钮,通知消防监控人员,迅速汇报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用就近的灭火器器材可能扑灭初期火灾。
2、科主任或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全科人员到现场,组织灭火组人员灭火及疏散病员,疏散组进行疏散工作,派专人对起火房间进行搜索。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负责全科指挥工作,
3、在保卫科人员(即义务消-防-队人员)到达火灾地点后,科主任或护士长介绍火灾现场情况,并安排灭火组人员把灭火工作交给保卫科人员,全力疏散病员。
4、火灾扑灭后:
(1)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线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5)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临床表现:
1.潜伏期2-6天,一般在3-4天。 流行特点:
1.病人和无症状带病毒者是本病传染源。其传播途径主要通过接触病人或无症状带毒者的唾液、疱疹液、粪便污染的手、毛巾、水杯、玩具、食具等而传染
2.人对本病普遍易感,感染后可获得相对应的免疫力。
3.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但发病高峰主要出现在春秋季。有些病毒发病在春末夏初。本病主要侵袭对象是儿童,10岁以下儿童发病最多,尤其幼托儿童。
预防措施:
1.平时预防措施。加强幼托机构日常卫生管理,及时发现和隔离患者是预防和防止流行的主要措施。平时要加强晨检,定期对毛巾、水杯、玩具、食具消毒,培养良好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教室、居室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等。
2.由于目前是该传染病的好发季节,故建议孩子家长不要带孩子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还可以口服一些抗病毒的中草药如板兰根、大清叶、双黄连等。
3.发生病人后措施。病人及时隔离治疗,对被病人接触污染过的毛巾、水杯、玩具、食具、便器、等物品要予以消毒。对病人的鼻咽分泌物、粪便也应消毒。加强晨检,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注意观察密切接触者有无发热、皮疹等情况。减少与其他班级并班,集会或集体活动。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等。
4.班级加强晨检查工作,及时检查学生的现象,对于出现可疑现象和可疑人员马上进行报告。
手足口病的预防:
(一)监测和调查
各村组织开展辖区内云南松枯死情况的监测、调查、预防等工作。对不明原因枯死、有典型松材线虫病危害外部症状的松树(针叶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萎焉、枯死,针叶当年不脱落,树干部分有天牛侵入刻槽,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材质干枯、树木木质部有蓝变现象),应列为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各村要进行统计、标记并按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报检。
(二)报告的方法和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巡山护林员如发现松树不正常枯死现象,应当及时向乡林业站报告。乡林业站接到报告后,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林业局,并配合区林业局完成实地取样和调查核实。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检疫执法,切断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途径。任何单位若发现有松木极其制品(包括松木质包装材料和光、电缆盘)调入所辖区,应及时上报乡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对植物检疫证书的查验工作,对不能出具检疫证书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检疫法规进行处罚,对从疫区来的松木制品要抽样送区林业局检疫,对松木包装材料和光、电缆盘要就地销毁。
(二)乡林业站负责对光、电缆盘及松木包装材料进入林区的管理,防止因建立机站等设施将松材线虫病传播到林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及时报告乡林业站。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三)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的单位和个人要全面实施产地检疫和检疫登记,调查其木材极其制品的来源、用途,有无检疫手续,防止非法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
三、应急指挥系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精神,切实抓好我乡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特成立太平乡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何先洲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疫区划定
一旦发生疫情,在对松材线虫病传入和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科学分析和取证的基础上,准确确定传染的源头和发病林分的中心区域,将中心区域半径3公里以内的松林划为疫区,疫区周边5公里以内的松林划为重点治理区域。并向区政府和区林业局报送疫区划定方案和临时检疫检查站方案,经批准后立即实施。
五、疫情控制和扑灭措施
(一)封锁疫区。发生疫情疫区将封锁疫区并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禁止疫区内松木活体以及所有松材线虫病寄生植物的种苗、接穗、插条等繁殖材料外运;禁止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制品外运;对过境停留和进去疫区所在地的上述货物、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实施严格的消毒和除害处理。对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货物要及时进行处理或就地销毁,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二)疫木处理。对疫区内的松树进行伐除清理,就地烧毁疫木并彻底清理采伐迹地,适时更新林分。
一、应急指挥系统职责
全镇根据“政府总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由镇动物防疫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协。
1、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调查,监测和上报工作,并制订防制措施及实施方案。
2、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镇政府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
3、监督指导疫点、疫区内感染疫病动物的扑杀,病死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消毒等工作。
4、具体组织实施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受威胁区动物的饲养、经营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追踪、检疫和监督管理。
6、提出疫苗、消毒药品、检测试剂、消毒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运输工具等紧急物资储备方案。
7、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8、财政所负责筹集、划拨紧急防疫储备金,并做好应急工作经费的管理与监督。
9、派出所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0、卫生院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防疫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11、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普及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意识。
二、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和通报
1、兽医站的兽医专业人员负责做好全镇范围内的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疫病监测及信息收集和每两个月一次的免疫抗体检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控制”.
2、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同时报告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三、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封锁、扑杀
疫情确认后,由镇人民政府封锁令,对疫区进行封锁。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突发疫情处理预备队,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强制扑杀、紧急免疫、严格消毒等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强制性措施。
1、疫点内采取的措施
(1)、扑杀并销毁所有的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2)、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源。
2、疫区内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人员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3)、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4)、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5)、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3、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
(1)、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2)、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3)、按有关规定做好交通运输车辆的检查、消毒工作。
(二)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镇防疫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三)处理记录
镇防疫办公室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县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四、职责分工
建管股、质安站:(一)做好所监管的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排查、监控和预警工作。(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湖北、武汉籍员工适当延长春节假期,避免近期返宁。对从湖北等疫区拟返闽返宁的从业人员一律推迟返闽(具体返回时间按上级精神等待通知)。(三)督促落实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推迟到2月9日后复工,特殊情况需要在2月9日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县住建局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同时应当采取严格防护保障措施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四)督查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五)结合自身工作对相关企业进行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
住房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场所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人防综合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人防工程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房管所:(一)负责组织做好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摸排工作,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管控。(二)督促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禁止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减少近距离接触。(三)负责督促指导小区物业加强防控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值班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加强小区内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四)督促物业企业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履行职责,配合街道、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汇报工作,做好小区内疫情防范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科学预防和应对疫情。
城建股:(一)负责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市政公用企业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做好生产物资的储备,核实原料运抵车辆信息,加强巡查员工防护措施。
村建站: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农村的垃圾转运,监督乡镇、农村转运点环境消杀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各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防控能力。各股室、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醒所属股室、单位职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干部职工近期非特殊情况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三)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股室、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6:00前在局工作群报告;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办公室。
六、启动预案
即日起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