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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消防应急救救援组
科室负责(明白)人:主 任
科室管理人:护士长
疏散救援组:2名
灭火求援组:(科室人员的30%是科室义务消防员)
二、职责
(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况。
2、督促病房工作人员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对病员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经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务。
3、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在场工作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和组织伤病员安全疏散,确保病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识的、熟悉本科室情况、会操作消防设备器材,了解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火灾扑救、消防宣传等程序。
(2)疏散引导员职责: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楼层疏散预案。
2、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就近疏散,始终坚守岗位。
3、防止疏散过程中病员及家属出现惊恐和骚乱,确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员,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灭火救援职责:
1、熟悉掌握本单位的消防路、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并达到熟练使用。
2、加强平时的灭火技术训练,掌握灭火方法,
3、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火警地点,迅速有效扑灭火灾或援助消-防-队控制火势和扑灭火灾以减少火灾的损失。
(4)疏散救援组职责:
1、针对楼层的人员情况对人员、物资进行疏散。
2、明确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标志,根据火灾发生的不同部位组织不同的疏散路线。
3、疏散引导人员要明确任务,合理分工落实具体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后物资)。
三、发生火灾具体处理办法:
1、护士发现或接到患者及家属报告有火情时,应立即按下手动报警按钮,通知消防监控人员,迅速汇报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用就近的灭火器器材可能扑灭初期火灾。
2、科主任或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全科人员到现场,组织灭火组人员灭火及疏散病员,疏散组进行疏散工作,派专人对起火房间进行搜索。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负责全科指挥工作,
3、在保卫科人员(即义务消-防-队人员)到达火灾地点后,科主任或护士长介绍火灾现场情况,并安排灭火组人员把灭火工作交给保卫科人员,全力疏散病员。
4、火灾扑灭后:
(1)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线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4)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5)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传染病疫情,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手足口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全体班子成员及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内出现手足口病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做好疫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与区疾控中心等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手足口病报告程序
(一)发生手足口病的处置。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学校迅速做出应急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学校划定疫情控制区域,采取限制或停止集会和各种聚集活动。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工作责任制,积极配合上级卫生等部门开展进一步处置工作。
(二)报告程序。
1、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对突发事件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如果发生手足口病确诊后,在2小时内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同时根据进程报告,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结案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简略程序:班主任报告医院确诊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实施每日晨检制度。
一、伤寒、副伤寒疫情判定标准
1、临床诊断标准
(1)持续性高热(可达40-41℃)为时1-2周以上。
(2)特殊中毒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诊,肝脾肿大。
(3)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嗜酸性粒细胞消失,骨髓象中有伤寒细胞(戒指细胞)。
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1)、(2)和(3)可作临床诊断。
2、确诊病例标准
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下列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
(1)从血、骨髓、尿、粪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种标本分离到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杆菌。
(2)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肥达氏反应"0"抗体凝集效价≥1:80,伤寒、副伤寒鞭毛抗凝集效价≥1:160,恢复期效价增高4倍以上者。
3、暴发疫情标准
在一个县(区)五天内发生10例(包括10例)以上的伤寒、副伤寒确诊病例。
二、防治工作机构
为做好伤寒、副伤寒的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伤寒、副伤寒防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我区内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辖区内的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防治措施、疫情调查处理和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并积极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要成立由卫生防疫、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由区防疫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研究制定疫情控制方案,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
区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行,确保伤寒、副伤寒防治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区宣传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防治伤寒、副伤寒的宣传工作,多做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卫生知识、公益性宣传。要在区报、区有线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伤寒、副伤寒防治知识。
区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的治理整顿及对经商人员监测、防病知识宣传与预防服药、消毒措施落实。
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日常消毒、发热病人监测、饮水饮食卫生工作,确保校内不发生暴发疫情。
区爱卫会要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区建设部门要做好垃圾和污水处理、消毒等工作。
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及对扰乱防治工作开展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防治措施与对策
(一)加强疫情控制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早发现。区卫生防疫站要加大对伤寒、副伤寒疫情的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及时发现病人。各级医疗机构重点加强对发热病人的医学检查和观察,要严格按照GB16001-1995《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依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特征尽早做出诊断。凡不具备实验室检查条件的医疗单位,要将临床诊断病例的相关标本及时送区人民医院或临沂矿务局中心医院确诊。
2、早报告。各级各类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是伤寒、副伤寒的责任疫情报告人。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诊断标准的伤寒、副伤寒确诊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城镇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出传染病报告卡。我区已于7月22日在全区实行零病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各医疗单位要安排1名专职统计报告员,每天定时统计、汇总并及时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
任何医疗卫生机构不得瞒报、缓报、漏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疫情。各街道办事处、各村居负责本辖区的疫情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版权所有
区卫生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伤寒、副伤寒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对病家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详细观察,了解污染范围和继续传播的可能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区卫生防疫站立即组织消毒知识的培训,加强指导。对疫点进行消毒: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用含氯消毒剂(84原液或漂白粉)按1:20的比例混合,充分搅拌,放置2小时消毒。病人污染的器具用0.5%的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消毒。病人污染的衣物用0.5%的84消毒液或0.2%的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消毒。被污染的地面、垃圾等用0.5%的过氧乙酸喷洒。住院病人的隔离消毒由医疗机构负责,院外疫点由各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进行消毒处理。对密切接触者(病家成员、病人陪伴者、聚餐的参加者等)进行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以最后接触之日起计算,伤寒23日,副伤寒15日。医学观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早期症状及体温测量等,医学观察由各村居乡村医生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负责督导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医学观察工作的领导。
3、早隔离。各医疗单位对伤寒、副伤寒病人及时采取规范治疗措施,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所有确诊病人一律到具备收治条件的正规医院实行住院隔离治疗,不得放在门诊处置或院外治疗。病人经正规治疗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后2周或临床症状消失停药1周后,粪检2次(间隔2-3天)阴性,方可解除隔离。若病人隔离期未满已出院的,由病人所在单位或村居负责病人的隔离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负责采样并送检,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隔离、采样工作进行督导。医护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4、早治疗。一旦发现伤寒、副伤寒疑似或确诊病人,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要根据药敏实验的结果,选用敏感药物对病人进行治疗,避免因不正规的治疗而转为慢性带菌者。
(二)加强健康教育
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迅速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和改善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把住病从口入关。要让群众知道肠道传染病的传染源和主要传播途径,特别是食品加热烧熟的重要性,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食品,生食的蔬菜、水果要洗净消毒,剩饭、剩菜、海产品等要烧熟煮透。教育群众一旦有高烧持续不退症状,应及早到医院就诊、接受正规治疗。要让群众知道,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习惯是预防伤寒、副伤寒的最简单、有效、经济的手段。区有线电视台积极配合宣传,区卫生局印刷明白纸发到各家各户。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通过清理粪便、垃圾、污水,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消灭苍蝇孳生地。落实防蝇措施,做好室内外消毒、杀虫工作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迅速降低苍蝇密度。
(四)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污水处理
区卫生防疫站要加强饮用水源的管理,防止伤寒、副伤寒的水源传播。尤其是自备水源的单位,要立即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洁,并及时进行饮水消毒,定时采样送检,发现水源污染要立即封锁或停用被污染的水源,对生活供水系统采取严格消毒措施,疾病暴发流行期间要适当提高加氯量,确保供水安全。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自来水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各办事处负责。各自来水公司和自备水源单位要经常检查管道,发现破裂漏水应及时维修。饮用水管理和消毒人员要相对固定,并经业务技术培训。饮水消毒,可按每立方米水加含氯为25%漂白粉8克计算,可按每立方米加漂白粉精片10片计算。区卫生防疫站要定期监督抽查水样测定余氯。对分散式给水的区域,要加强井水、缸水的消毒,防止经水传播。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污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使之符合排放标准方可排放,严禁污染水源。
(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区卫生防疫站要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突破口,在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迅速组织一次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执法突击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停业整顿,对可疑食品可暂时封存,暂停其生产和经营,必要时销毁处理。对与疫情发生有关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病原菌检查,发现确诊病例和健康带菌者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症状完全消失后2周或临床症状消失、停药1周后,粪检2次(间隔2-3天)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凡无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执业。
为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够及时、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原则
坚持以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和免疫、消毒、监测、检疫为主。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部门职责
(一)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发生疫情时,由政府立即组织民兵武装、公安、财政、畜牧、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学技术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灭病原则,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调配合,采取紧急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尽快扑灭疫情。
(二) 某某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财政、公安、民兵武装、交通、工商、卫生、畜牧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指挥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疫情的诊断、收集、疫情报告、分析疫情发展态势、确定疫情等级、提出启动和停止预案的建议等工作,代表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落实《预案》,并监督实施。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本文来自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根据国务院、全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总指挥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畜牧兽医站:
(1)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和疫情的监测、调查、核实、上报,分析疫情发展态势,并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诊断疫病,确认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设,并参与组织实施;
(3)对设点内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消毒等实施监督和指导;
(4)组织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疫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实施监督与管理;
(6)负责紧急防疫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组织、贮备和调配;
(7)负责测算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消毒、紧急免疫接种、补贴等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计划;
(8)组织扑疫人员的法制、技术培训,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9)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对疫点、疫区内的畜禽依法防疫和扑疫;
(10)制定扑灭紧急疫情的实施计划,为政府组织扑疫提供依据。
2、财政所:
负责安排防疫资金预算,强化资金管理,并根据扑灭紧急疫情的需要,及时拔付资金。
3、武装部:
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救助,协助公安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4、派出所:
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采取强制处理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5、工商所:
根据疫区封锁的规定关闭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 的交易市场。
6、民政: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7、卫生:
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监测接触病源人员的检查诊断及发病人群的治疗工作。
8、村委会:
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和各部门做好防治禽流感知识的宣传,一旦出现疫情,应积极协助做好防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9、其它部门:
严格按照国务院、上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的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为扑灭紧急疫情提供方便和支持。
三、应急措施
(一)疫情发生后,镇指挥部要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并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对扑疫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制定扑疫工作方案;组织人员、物资、资金,采取强有力的技术措施,组织扑疫,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职责。
(二)疫情的扑灭程序:
1、报告疫情
一级疫情在6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二级疫情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三级疫情按照疫情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2、疫情的调查和确认
(1)牲畜口蹄疫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禽流感疫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2)调查内容:疫情发生的地点、范围、并畜禽头(只)数及同群畜禽头(只)数、发病原因。
3、安排和部署
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制定扑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安排和部署扑疫工作。
4、封锁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对疫区下达封锁令,实行全面封锁,关闭疫区的屠宰场(点)、活畜交易市场,严禁易感动物进出。
5、消毒
按照消毒规范,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实施强制消毒,杀灭病源。
6、紧急预防接种
对受威胁区及相邻地区按照由外到内、由远到近的顺序,对易感动物实行紧急免疫接种,防止疫情的扩散。
7、处理病禽及同群畜禽
对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坚决扑杀,并按照gb16548-1996标准(即:《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对扑杀的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登记造册,签字后分别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备查;对病禽扑杀、无害化处理拍照、摄像、资料存档。
8、解除封锁。
疫区最后一头病畜禽扑杀处理后,口蹄疫须经14天的封锁消毒,禽流感须经21天的封锁,没有新的病畜禽出现,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核实后,由封锁令的人民政府,下达解除封锁令,方能解除封锁。
9、扑灭紧急疫情的总结。
紧急疫情扑灭工作完成后,要对扑疫措施、责任落实,物资、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效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指挥部。
四、其它事项:
(一) 资金保障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省、市、县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四、职责分工
建管股、质安站:(一)做好所监管的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排查、监控和预警工作。(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湖北、武汉籍员工适当延长春节假期,避免近期返宁。对从湖北等疫区拟返闽返宁的从业人员一律推迟返闽(具体返回时间按上级精神等待通知)。(三)督促落实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推迟到2月9日后复工,特殊情况需要在2月9日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县住建局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同时应当采取严格防护保障措施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四)督查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五)结合自身工作对相关企业进行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
住房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场所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人防综合保障股: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人防工程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房管所:(一)负责组织做好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摸排工作,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管控。(二)督促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禁止现场集中促销等活动,减少近距离接触。(三)负责督促指导小区物业加强防控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加强值班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加强小区内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四)督促物业企业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履行职责,配合街道、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登记、信息汇报工作,做好小区内疫情防范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科学预防和应对疫情。
城建股:(一)负责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市政公用企业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做好生产物资的储备,核实原料运抵车辆信息,加强巡查员工防护措施。
村建站: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农村的垃圾转运,监督乡镇、农村转运点环境消杀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各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防控能力。各股室、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醒所属股室、单位职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干部职工近期非特殊情况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三)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股室、单位如无异常情况,每天下午6:00前在局工作群报告;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办公室。
六、启动预案
即日起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