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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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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

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药品费用快速增长,廉价基本药物短缺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到居民的基本药物需求,为此,新医改提出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在确保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获得基本药物、控制药品费用、减轻疾病负担方面有重要作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必须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才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良性发展。在此过程中,迫切需要在前期认真扎实地做好基础数据的调研与测算工作。本研究针对西安市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集基础数据,了解近年来人员编制、业务收支、药品购销及药品加成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并结合西安市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的补偿情况进行探讨,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合理补偿机制提供实证支持。

1、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截止到2010年10月,西安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1家,分布在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新城区、碑林区和莲湖区6个区。采用随机抽样法,从以上各区中抽取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调查对象(其中新城区抽取2家)。

1.2 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制定《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查表》,内容包括:①基本情况:机构人员情况、服务人口数;②药品使用情况:品种数量(所有药品、基本药物)、药品销售金额(所有药品、基本药物)、药品购进金额(所有药品、基本药物);③收入情况:收入总额、公共卫生补助、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④支出情况:支出总额、人员工资支出。(2)半结构式访谈。为进一步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对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的看法,充实调研结果,拟定半结构式访谈提纲如下:①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后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影响是什么?②如果要弥补因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减少的收入,上级财政应该补偿的金额和补助方式是什么?③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或建议。

1.3 调查指标 药品(基本药物)销售金额、药品(基本药物)购进金额、药品(基本药物)进销差额、药品(基本药物)加成率等。

1.4 统计学方法 医务人员配备及药品购销情况以(X±S)表示,采用发展速度(环比)和年平均增长速度进行比较。

2、结果

2.1 问卷调查结果

2.1.1 总体情况统计结果受访的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务人员数量平均值2007~2008年的发展速度为101.5%、2008~2009年为95.2%,药品总品种平均数3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为7.8%,基本药物品种平均数3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为5.9%;基本药物品种所占比重2007~2008年的发展速度为100.0%、2008~2009年为94.5%,基本药物销售额所占比重2007~2008年的发展速度为103.3%、2008~2009年为99.7%;药品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比重3年的平均减少速度为6.5%;药品总加成率2007~2008年的发展速度为96.9%、2008~2009年为101.3%;基本药物销售金额3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为10.8%,基本药物进销额差3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为34.6%,见表1。

2.1.2 按药品收入分类统计结果 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均药品收入(Q),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为3类:Q

2.2 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金额测算 (1)依据2009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购销金额数据(见表1),总体测算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金额。进一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指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将西安市9区4县划分为3层,经济发达区县(7个):雁塔区、阎良区、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和灞桥区;经济中等发达区县(3个):长安区、临潼区和高陵县;经济落后区县(3个):户县、蓝田县和周至县。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位于经济发达区县范围内。依据2009年数据测算,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后,每年应补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金额为:按照每家机构年均补偿8.2万元计,9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均补偿金额为746.2万元。(2)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收入水平测算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金额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Q水平,依据表2结果,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后需补偿金额(依据2009年数据测算)如下:Q

2.3 半结构式访谈结果

2.3.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组成、机构设置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除承担基层首诊的任务之外,还承担了众多公共卫生服务的重任,社区覆盖人口多,加之流动人口多,受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普遍反映现有编制内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部分机构聘用人员为在编人员的2倍左右,如某机构在编人员48人,实际有120名医务人员在岗,名义上为8h工作岗位,但现有人员工作24h运转。受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有2家为二级医院改制,乳腺、腮腺门诊量年均超过10万人次。

2.3.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加成情况及其在医疗收入中的比重 受访者普遍反映2010年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加成率超过30%,中药加成率更高。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估计为30%~80%。仅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表示2010年前一直严格执行15%的药品加成规定,日常运转主要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撑,但下属的门诊药品加成依然达到50%。

3、讨论

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民群众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在西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推行,围绕药品“三统一”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开展调查。本研究结果显示:医务人员数量平均值和基本药物品种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基本药物销售额所占比重2008年较2007年有所增加,而2009年和2008年基本持平;药品总加成率2008年较2007年有所降低,但2009年较2008年有所升高;药品总品种平均数、基本药物品种平均数、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和基本药物加成率呈现逐年递增的表现;药品收入占医疗服务收入比重呈现逐年减低的表现。在社区有以下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1)根据国家、陕西省有关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西安市出台了《西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暂行办法》,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本研究为西安市相关补助办法的出台提供了必要的实证支持,也为将来进一步完善经费补助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2)本次研究系抽样调查,旨在摸清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之前西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收入及其加成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为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经费补偿机制提供参考。在深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应进一步统计各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三年的药品使用和收支情况,制定出动态的、更符合实际的补偿标准和金额。各机构补偿的金额,不应突破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前国家规定的加成率上限,做到“按比例补偿”,即核算各机构近3年基本药物纯利润,按照国家规定的15%的加成率,计算最高补偿数额,从而真正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要求。(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经费投入尚显不足。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卫生经费的投入,尤其是在公共卫生经费方面,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金额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但该标准与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的补助标准(2009年50元,2010年提高到80元)仍有较大差距。由于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客观上影响到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的实施效果,甚至影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4)充分发挥基本药物各项政策的协同效应。

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范文第2篇

一、加强和改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素质较高、筹资渠道畅通、政策措施配套、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充分体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以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主,改扩建和新建为辅,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卫生院(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坚持综合改革、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评、购买服务的分配制度。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完善财政补助方式,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协调发展。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举办为主,按照3-5万居民规划设置。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的社区,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可多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或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选择社会力量举办。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要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或用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做到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未规划预留用地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医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在人事、业务、财务单独管理的条件下,在医院内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其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等统一由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医疗机构,符合资质条件和区域卫生规划的,可以认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社区卫生服务,镇卫生院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管理序列。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分工的协作关系

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要选派主治(管)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落实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二级以上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探索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引导全科医生以多种方式到基层执业,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加强对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的监管,逐步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取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培养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卫生医疗单位,要主动承担社区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任务,一方面要无偿接收社区人才进修培养,另一方面要每年分批派出专业技术骨干到社区服务3个月以上。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他们提供便利,享受相应待遇。凡到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任中级职称时可免予下乡,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

要严格执行《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重点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的兑现补偿和奖励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考核任务与绩效工资挂钩。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将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要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在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利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

三、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

全面落实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完善对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的暂行办法》,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1.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等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2.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列入财政补助范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常住居民数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或综合)项目补助定额,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核定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与服务效果挂钩,在严格监督和考核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核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核定。

3.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所需资金按项目支出情况核定补助。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经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进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滚动项目库,由市财政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所需经费,市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的人员费用,由市财政根据离退休人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金、补贴项目和标准核定补助。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个人付费等方式,由服务收费补偿。对因政策原因造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市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5.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设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经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所需资金由市发改委核定安排。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纳入我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其基本建设按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财社〔〕22号)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机制,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外管理,全额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市卫生局可实行收入统筹政策,对综合效益较好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统筹上解一定额度资金,由市卫生局统盘考虑使用,作为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及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末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可按60%提取专用基金,剩余40%部分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提取和用途按《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

市编办只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其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按每万居民4.5-5名配备。要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退休医务人员和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源,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三)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要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并逐步将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比例要低于二级以上医院,具体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三区、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卫生局、民政局、建设局、规划局、人口委、食药局等部门参加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形成多部门协作共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部门各司其职

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三区要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设施保障;指导社区居委会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和社区调查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对经费收支及社区卫生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市民政局要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市医疗救助中的作用。

市编办负责按程序办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关事宜。

市建设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房屋设施建设,并依法进行监管。

市规划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

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范文第3篇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

5.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使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是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为骨干,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需要按规划设置适量以康复、护理为主的床位,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完善目前基本建成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镇乡、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城区每2个社区所辖范围或1.5-2万常住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按5000-10000服务人口或出行20分钟可及的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对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中心及站所在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争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强化公立市级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鼓励市级医院医师、护士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引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创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社区责任医生岗位责任制。继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按照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择优选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综合考核社区责任医生业绩,按绩效确定收入分配。

(二)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照人均服务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掌握责任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服务,做好慢性病的规范流程管理,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责任医生对责任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巡诊等主动服务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

(三)创新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预算管理。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补助资金、社区卫生机构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四)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整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逐步将市级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市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实施医院牵手社区行动,组织开展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挂钩结对和双向转诊制度,实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健康保健进家门、小病诊治在社区、大病医疗到医院、康复服务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四、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发改、规划、卫生等部门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专业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城区新建、扩建、旧城改造中,规划、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性设施,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后移交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政策。按照浙政发〔20*〕35号文件规定,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2个中心、10个站。按照浙编办〔20*〕58号文件(关于印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市编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其编制内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落实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将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

(1)以市、乡二级财政补助和医疗机构自筹为原则,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按省定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对现租房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出租房产权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产权不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租金由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要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收支情况,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全市城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农村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筹集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专项用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并随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标准。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会同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保障作用。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相互促进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等相关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关费用,其个人负担的比例应分别低于二、三级医院的标准。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考核机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完善社区医药价格管理,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

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社区卫生服务;规范管理;体会

社区卫生服务单位目前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卫生医疗服务的基层单位,担负着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医疗服务工作。我市城区共有社区13处,居民18 000人,目前有社区卫生中心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8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是搞好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保证。规范化管理是以一种先进科学的管理思想,使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各个环节制定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基本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1 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

1.1制定社区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及所属医院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如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制度、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及各室工作制度等)和岗位职责(如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职责、全科医生、全科护士职责等),并把社区医务人员的姓名、职称及社区的服务功能项目公布上墙,使社区居民能了解该社区的技术力量与服务范围。

1.2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竞争上岗。定期开展专家进社区,健康大课堂活动,为社区居民讲解医学保健知识和进行健康查体。

1.3 加强社区信息系统的管理

把社区居民的个人健康档案与家庭健康档案管理微机化。认真做好社区调查工作,进行专人定期的社区慢性病人随访,并进行慢性病电脑数据库专案管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网站,把医院专家请到网站里来,在网站里设立专家门诊室。

1.4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善服务态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一种提供居民卫生服务的机构,强调文明行医,方便社区内居民,使群众满意。近两年,已开展健康教育讲座20余次,健康查体11万余人次,深得患者家属和社会得好评。全科医生主动深入家庭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持续性的医疗服务,实现了小病在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了居民大部分的健康问题。每季度组织对社区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协调好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工作。

2 体会

2.1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 在卫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条件下,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和目标,就必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计划、实施和评价的管理。

2.2 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了居民的满意度

通过建立各种规程、制度、标准等,使管理职能的施行规范化,提高了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和协调的力度,使社区卫生服务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取信于民。通过问卷调查,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后,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2.3 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居民的病案管理

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内每个居民的健康状况、检查情况及病情变化都能从电脑数据库中明确地反映出来。

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强化区、镇两级政府责任,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把卫生投入重点、工作重心转向基层。

2、坚持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

3、坚持保障基本。保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

4、坚持资源整合。优化整合区域内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科学合理共享部分检查、检验项目结果,真正实现“双向转诊”和“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模式。

(三)改革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初步形成机构布局合理、服务模式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政府投入保障、医保预付管理、患者就医下沉、考核监督强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基本实现“医疗费用低廉、诊疗水平优质、服务功能规范、监督管理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降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

1、减免门(急)诊诊查费。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就诊的居民可享受减免门(急)诊诊查费个人自负部分的优惠,医保对象发生的减免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其余居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村卫生室也享受门(急)诊诊查费减免,费用由市、区、镇财政分担。

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约定服务的对象,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转诊至二、三级医院的,接收转诊的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并给予门急诊诊查费个人自负部分减半的优惠。

2、规范服务降低费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从机制上转变趋利性医疗行为,认真执行部分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制度,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3、降低社区的药品零售价格。

依托药品联合采购平台,降低药品成本,控制药品加价率在15%以内,积极推广临床疗效好的廉价药品的使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4、巩固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各级政府加大对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补偿标准,人均资金拥有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5%,逐步缩小与城保之间的差距。

小城镇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合作医疗门诊保险的,人均所需资金由医保部门按有关文件精神从其个人帐户中予以划拨。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建设,推进住院记帐式结算和村卫生室门诊实时结算工作,方便参保百姓。

(二)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

1、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

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机制。制订鼓励和引导三、二级医院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工作的有关政策。

完善骨干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三、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应的人才和技术支持,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

推动建立上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力争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下沉到社区诊疗。

2、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

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执业医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在岗注册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35%,在岗医技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60%。

3、加快全科医师队伍建设。

加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力度,加强全科医师社区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全科医师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临床医生取得全科医师资格,到2010年,全科医师占社区执业医师数的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返聘70岁以下的三、二级医院退休医师,转岗和返聘的医务人员都要经过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并建立管理制度。

4、加强社区公共卫生人才和乡村医生培养。

制定和实施社区公共卫生医师、护士岗位培训计划,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工作水平。以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为基础,加强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技术水平。

5、吸引适宜医学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要落实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适宜医学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逐步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乡村医生队伍结构。

(三)切实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和标准

1、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为社区人群和各类场所提供综合卫生服务的机构,主要功能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

2、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根据区行政区划设置和区域卫生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布点。原则上一个街镇(金山工业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可根据社区地域、服务半径和人口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分中心;原则上城区按3-5个居委会或1-2万人口设立1个服务站点,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室,人口规模较大或偏远地区的原村卫生室可予以保留。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设置,门诊以全科门诊为主,不设专家门诊和联合病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服务项目。

3、推广全科团队服务模式。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居民家庭”“三站式”服务,落实责任区的健康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以居民家庭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以户为单位的健康管理全覆盖,实现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临床与预防工作间的信息共享。

4、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巩固中医药服务社区示范点建设,加强达标创建单位建设,进一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培养和基层卫生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四)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改革

1、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对核定的合理收入与合理支出的差额部分,政府要予以全额保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全部业务收入上缴区社区卫生服务结算中心专户。

区卫生局、财政局建立与收支两条线管理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督查制度,确保政府资金的有效利用。

2、实行医保费用预付制管理。

按照“保证医疗,减少浪费,促进发展”的原则,实行医保总额预付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预付额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医保费用控制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医保门诊均次费用、复诊率和住院床日费用,将费用控制在规定的医保额度内,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费用增幅控制在全市平均增幅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新增医保对象就医所发生的合理超支费用,可由医保基金补助。

3、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入分配机制。

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分配总量,切断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检查收入之间的直接联系,建立与服务工作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挂钩的分配制度,并适度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务人员收入增长机制。

4、推进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实现统一组织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的“五个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从事“六位一体”服务。

建立与服务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挂钩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提高乡村医生积极性。按照有关政策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保证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

5、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

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服务功能相匹配,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绩效考核机制。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满意度的考核,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区卫生局要加强业务考核和指导,强化行业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对医疗检查、治疗、用药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健全机构

组建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研室、发展改革委、人口计生委、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

成立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设在区卫生局内,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公益,确保投入

充分发挥区、镇两级政府在提供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建立全区统筹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补偿,并逐年递增。

20*年,确保预防保健经费达到户籍人口40元/人,外来常住人口20元/人;基本运行经费达到户籍人口50元/人,按实核拨,实行封顶;确保社区卫生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维修、人员培训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其中预防保健经费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基本运行经费逐年递增。

(三)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区政研室负责政策调研,给予政策指导,并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区卫生局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相适应的有关配套文件;推进区内卫生资源纵向整合,推进双向转诊和就医下沉;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考核,切实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到位,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投资,研究制订促进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的综合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考核,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利民优惠政策专项经费。

区审计局负责对区、镇两级政府投入的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及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使用情况加强审计和监管。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区人事局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定编定岗、岗位管理;制订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才进社区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流动的有关政策。

区规划局负责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业务用房,并依法加强监督。

区民政局按照有关精神完善医疗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