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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应上海特大城市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包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为适应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一些特殊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6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对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和有关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某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计划、方案和措施。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市级协调机构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本市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计划、方案和措施。部门应急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4)突发公共事件区县应急预案。区县应急预案是各区县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本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区县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区县应急预案由区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5)突发公共事件基层单元应急预案。基层单元应急预案是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重点单位为应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工作计划、保障方案和操作规程。市、区县级基层单元应急预案由各单位组织制定,分别报市、区县政府备案。
(6)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订应急预案,并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
各类各级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各级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预案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机构
上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是市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本市具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的市级协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工作;指导和协助区县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2.4专家机构
市应急委和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工作机构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平台,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1预测与预警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市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建筑、海洋、环保、交通、安监、供电、供气、海事、卫生、农业、金融、外事、信息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机构、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报国家主管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2.2先期处置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建立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公安、卫生、安监、民防、海事、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和区域行政主管机构(以下统称为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建立并加强与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国家有关部门驻沪单位、毗邻省市的协同应急联动机制和网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工作。
市应急联动中心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相关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应急处置。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或由市应急委直接决定,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范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设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应急任务与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及信息处理、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社会动员等工作程序。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组织处置的,由市应急委或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市相关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也可由专业处置部门负责开设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2.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单位和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3.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负责。
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组织恢复、重建。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市政府新闻办人员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4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民防救灾、医疗卫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防台防汛、核与辐射、环境监控、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铁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驻沪各部队和武警上海总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2经费保障
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通过各有关单位的预算予以落实。
全市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由市应急办会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经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区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4.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建立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保障系统,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所在区县政府提出的需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市建设交通委、民航华东管理局、上海铁路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武警上海总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动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公众安全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市信息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4.10科技支撑
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和培训
市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方面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2演练
市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区县和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当积极组织本区域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关键词】应急预案,编制步骤,编制内容
供电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担负着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电力服务的重任,因此电力应急保障的重要性日益增加,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步骤一般有如下几方面:
一、成立编制小组
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供电企业各个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参与,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如安全、生产、设备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还要请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代表,以保证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的一致性和有效衔接。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将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搜集各项资料
搜集各项资料主要任务是为供电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持。需要搜集的资料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应急管理信息。国内外、企业内外的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同类或类似事故应急救援的成功案例,应急经验和教训等。企业各方面应急资源收集、其中包括人力、设备和供应等方面的应急资源,如专职和兼职的应急消防供水系统、个人防护设备、毒物检测设备、医疗救生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等。还包括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周边人口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可动用的社会应急资源。资料的搜集应尽可能全面具体。
三、危险源与应急能力分析
危险源分析是编制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一般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其结果为供电企业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体系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助于确定应急工作重点,为划分应急响应级别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由于每个供电企业的地理位置、生产规模、管理模式不同,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后果也大不同。因此,各供电企业应在充分开展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编制相关应急预案。
应急能力分析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地应急策略。
四、预案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是电力应急管理、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前预案编制存在的一些问题:编制的应急预案普遍要素不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预案之间相互不衔接,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在设计应急预案编制格式时则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按照《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测》具体要求,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4大类,结合电力行业的具体特点列举典型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目录来编制。2)要体现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当充分体现应对突发事件各环节的工作,这不仅要求预案内容完整,而且更讲求可操作性。每个预案应当明确体现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各环节工作,一目了然。编制预案就是要实际管用,这是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编制预案在文字要求应内容详实、表达准确、文字简练。3)连续性、一致性,保证应急预案各个章节及其组成部分,在内容上的相互衔接,避免内容出现明显的位置不当。保证应急预案的每个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内容。4)各类应急预案的功能和作用不同。总体应急预案是各级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纲和依据。因此,编制时只能做出原则规定,不可能提出处置的具体办法;专项应急预案是部门为应对具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编制时,必须对突发事件的具体类型级别、专门应急处置机构、应对方式及政策措施、具体处置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而不能含糊笼统。现场处置方案更是针对具体场所和装置、岗位来制定的。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应体现在“预防措施”上。在编制时,要认真分析重大活动基本情况及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做出安排,防患于未然。
五、预案评审和
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供电企业应急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评审,指导、监督工作。需评审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由该方案的编制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前,由预案编制部门填写《应急预案评审申请表》经批准后,提交相应资料,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召开预案评审会。
应急预案评审通常采取会议评审形式。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单位)人员和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涉及网厂协调和社会联动的应急预案,应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相关专家参加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包括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应急预案的工作由该预案的评审组织部门负责。总体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专项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单位分管负责人签署印发。现场处置方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编制部门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六、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自之日起一般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应急管理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向上级主管单位、电力监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工作,报备应急预案时,应提交相关报备材料:即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和应急预案文本目录、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遥
参考文献: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州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针对我州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种类,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本州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冰雹、沙尘暴、雪灾等)、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州内跨县(乡)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县(乡)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州政府负责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州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1.6 应急预案体系
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州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州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4)州突发公共事件县、乡(镇)应急预案。
(5)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
(6)州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以上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第二章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州人民政府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在州长的领导下,通过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为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州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类别,下设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个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部。
2.2 办事机构
州政府办公室是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州政府信息中心),主要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 工作机构
州政府各有关部门是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归口管理的工作机构。
2.4 县、乡(镇)应急机构
县、乡(镇)级人民政府是本级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 专家组
州、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建立各类人才库,根据应急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2.6 分级应对
州人民政府和事发地县、乡(镇)级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各类较大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向省政府、州委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事发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做好本级行政区域各类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县级人民政府和州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县级人民政府和州政府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
3.1.2 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确定预警级别,主要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较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一般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3.2.2 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作为第一响应队伍,要迅速赶到事发地,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事态核实、应急救援等工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2.3 基本应急
重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专业应急队伍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外,医疗卫生部门要按规定启动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做好救治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事发地乡镇、村社、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积极协助抢险,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2.4 应急响应
当突发公共事件趋向扩大、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或事态难以控制时,由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向州人民政府请求援助。州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协调各有关方面给予支持帮助;需要由政府处置的,由州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州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省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3.2.5 应急结束
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 恢复重建
3.3.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州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3.2 调查和评估
要对较大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3.3.3 恢复重建
较大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需要省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州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4 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信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国办函[]63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 应急保障
4.1 队伍保障
要按照军警民相结合、自救和互救相结合的全州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基本原则,健全各领域、各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
4.2 经费保障
州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州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州级财政部门根据我州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规律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级人民政府也要对本地区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好预测,经费列入预算。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众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州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州民政局、州经贸委、州财政局、州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4.4 市场秩序保障
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参加,负责维持工商企业和市场正常运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紧缺商品、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
4.5 基本生活保障
州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证灾区群众吃、穿、住、用、医等方面的需要。
4.6 医疗卫生保障
州卫生局会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州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灾害情况和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7 交通运输保障
州经贸委、州交通局、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4.8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
4.9 通信保障
州通信部门、州文体广电局、州经贸委、州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4.10 设备保障
按突发公共事件类别、性质的不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各种抢险设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做好救援和抢险设备的配备和保养,建立各种救援抢险设备的数据库,保证在应急处置中调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4.11 公共设施保障
州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2 社会动员保障
要明确实施社会动员的具体条件、范围、程序、时间、提供救助的内容、方式和相关保障制度等,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法律救助要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4.13 人员防护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镇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5.2 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全社会范围内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各行各业的公众都了解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方法和报警方式,知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中小学要开展防灾减灾教育。
5.3 培训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督促,政府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工作要因地制宜,灵活开展。职业技校要开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知识讲座;各类干部培训要增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学习内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向公众普及应急常识。
5.4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6.1 预案管理
引言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应急预案的编制
4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7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8附件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云峰、蒋仲安、时训先、钟茂华、刘功智、郑双忠。
引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应急预案emergencyresponse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2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3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2.4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2.5恢复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编制准备
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b)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c)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d)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e)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f)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3.2编制程序
3.2.1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3.2.2资料收集
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3.2.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2.4应急能力评估
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3.2.5应急预案编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3.2.6应急预案评审与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
4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4.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4.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4.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5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5.1总则
5.1.1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5.1.2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5.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5.1.5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5.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5.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5.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
5.3组织机构及职责
5.3.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5.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5.4预防与预警
5.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5.4.2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5.4.3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a)信息报告与通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5应急响应
5.5.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5.5.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5.3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6信息
明确事故信息的部门,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5.7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5.8保障措施
5.8.1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5.8.2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5.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5.8.4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8.5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5.9培训与演练
5.9.1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5.9.2演练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5.10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5.11附则
5.11.1术语和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5.11.2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5.11.3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5.11.4制定与解释
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5.11.5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6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事故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6.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6.3组织机构及职责
6.3.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6.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6.4预防与预警
6.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6.4.2预警行动
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6.5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6.6应急处置
6.6.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6.6.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6.6.3处置措施
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6.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7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7.1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7.2应急组织与职责
主要包括: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7.3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7.4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8附件
8.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8.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8.3规范化格式文本
信息接报、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
8.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主要包括:
a)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b)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
c)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d)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的标识;
e)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
8.5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
关键词:山区桥梁;安全管理;安全控制;应急预案
1 前言
桥梁建设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施工难度大,施工环境差,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等特点,这些都加重了安全管理的难度,限制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山区高速公路桥梁,相对于平原区的桥梁,受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难度更大,现场安全隐患更多。尽管在实践中已经开始重视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对策和措施,但是施工安全事故仍然频繁发生,施工安全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问题日益突出[1]。
针对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分析事故致因,从多种致因理论中找出适合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事故分析的理论,对应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工序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伤害类型,研究得到山区施工中发生几率最大的事故类型。应用系统科学的方法研究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中主要事故类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2]。应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得到,施工中风险级别较高、发生几率大的事故分别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应用了事故树分析的原理建立了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树,通过对事故树的定性分析识别了引起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系统、有序地从施工中涉及的人、物、管理、环境等四个方面,结合山区桥梁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找出山区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控制的技术方法。
2 相关知识简介
“应急管理”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研究只是近年来的事。但是,学者们对于应急管理的研究可以追溯到较为久远的时间,尽管当时可能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应急管理概念。国内学者陈安教授认为,出于对应急管理的层次性特征的考虑,按风险发生概率的大小和危害程度来分,风险的表现可以是三种情形干扰情形、危机状态和突发事件。与此相对应的应有三个层次的管理概念,这就是干扰管理、危机管理、应急管理[3]。可以认为,干扰管理是应急管理的初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预防危机管理则是应急管理的中级阶段,主要任务是阻止危机发生突发事件是应急管理的高级阶段,主要任务是危机己经发生,进行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是指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为了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达到优化决策的目的,基于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过程及后果进行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相关资源,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警、控制和处理的过程。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又名“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最早是化工生产企业为预防、预测和应急处理“关键生产装置事故”、“重点生产部位事故”、“化学泄漏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目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从化工行业扩展到其它各行各业,从针对化学事故的对策发展到多种事故和灾害的预防和救援,主要涉及火灾、爆炸、中毒毒物泄漏、工伤事故、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恐怖活动等[4-5]。所涉及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它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等都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预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特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3 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
3.1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和不足
1)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对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时,应事先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如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特殊气候影响等。
(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内容。
(3)准备充分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
(4)定期按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2)现有重大桥梁应急救援预案不足
首先,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应急指挥职能交叉应急救援力量分散于多个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灾害特点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应急体系,这些应急救援力量在指挥和协调上,基本上仅局限于各自领域没有完全建立相互协调与统一指挥的工作机制;其次,应急管理薄弱,应急反应迟缓;另外,应急装备数量不足和落后,救援能力差;还有,应急法制基础不健全;最后,应急预案操作性差,应急难以有序进行。
3.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原则
1)落实组织机构,统一指挥,职责明确
预案中应当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强调统一指挥,明确施工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的组织、分工、配合、协调。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一般由公司总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两级构成。
2)重点突出,具有针对性
结合本单位或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分析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程序简单,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保证在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能及时启动,并紧张有序地实施。
3.3应急预案的编制的步骤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需要应急各方在相互信任、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因此,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城市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团体的积极参与,并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将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为应急各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不同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应急管理部门,下属区或县的行政负责人,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必须确定小组领导,明确编制计划,保证整个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2)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和关键过程。危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最大可能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4)应急预案的评审与
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和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
5)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预案的实施便成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急预案的实施包括开展预案的宣传贯彻,进行预案的培训,落实和检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程序和资源准备,组织预案的演练,并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预案,使应急预案有机地融入到城市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之中,真正将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6]。
4 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和响应
有了应急预案并不能使个人、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有效地对实际发生的事故做出响应。经验表明,如果应急响应人员不能充分理解每项职责和步骤,在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时,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为了执行应急行动预案,施工单位还必须就预案的整个理念、他们在其中的职责以及执行程序进行培训。培训要确保帮助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和应急人员充分理解预案。具有事故应急预案而不理解和不明白,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就不能达到预期目标。
应急救援行动是指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即发生火灾、爆炸和坍塌等重大事故时,为及时营救人员、疏散撤离现场、减缓事故后果和控制灾情而采取的一系列抢救援助行动。
各应急机构应在事故应急的实际工作中,积极运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决策,指挥和控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应急行动,从实践中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检验各应急机构之间协调能力和应急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发现应急救援预案、工作程序、应急资源推备中的缺陷和不足,以便修订、更新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工作程序。
应急训练与演习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训练和演习可以看作应急预案的一部分或继续。它是通过培训和演练,把应急预案加以验证和完善,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得以实施和贯彻。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5 贵州桥梁应急救援预案分析
针对贵州省山区的基本特征,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5.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书记、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成。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其中下设主要有: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部、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和事故调查组,各个部门、组协调运行,实施自己智能。
5.2 预防与预警
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5.3 应急响应
主要包括: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触电事故应急处置、坍塌事故应急处置、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和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5.4 应急物资及装备
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灭火剂水、泡沫、、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灭火器干粉、泡沫、、气体灭火器等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5.5 预案管理
1)培训
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5.6 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6 结束语
本文重点介绍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方法,对相关的基本概念以及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山区桥梁施工现有应急救援工作及应急预案的不足进行阐述,详细说明了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过程,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与响应工作的进行流程,并对山区桥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举例。
参考文献:
[1]宋晓东.山区桥梁的抗震概念设计[J].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2004,24(1)
[2]杨沪湘.高烈度地震山区桥梁抗震设计研究[J].公路,2009,""(8)
[3]王航.山区桥梁基础的设计与研究[J].中外公路,2008,28(6)
[4]田炜.西部山区桥梁深水基础钻孔平台施工[A].第十八届全国桥梁学术会议论文集[C].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