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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科技水平提高,医用耗材已经进入到临床医疗、诊断各个环节,医疗耗材已不再是纱布、棉签等产品,更多高值、专业医用耗材进入医院,参与临床医疗行为。当大量高、新医用耗材涌向医院,医院采购医用耗材如何把好质量关变得至关重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这就是常说的“三证”。 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采购记录至少应包括:
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在销售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销售时应出具下列证明:(一)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二)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三)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销售无菌器械,应出具下列证明:(一)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二)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三)销售人员的身份证。
查验“三证”,查验产品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生产范围;查验产品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经营范围;产品是否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相符。查验的重点是“产品是否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相符”,核对产品实物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批号是否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产品名称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的产品名称相符,产品生产企业名称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的生产企业名称一致,产品标示生产地址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的生产地址相符,产品规格型号是否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的规格型号范围内,产品标示的标准是否为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标准,产品实物的组成和材质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的“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相符,是否持有合法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如需鉴别《医疗器械注册证》,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核实。产品包装及说明书所载明的适用范围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的产品适用范围相符,是否增加产品适用范围或适应症的;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文字内容必须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文字、符号、图形、表格、数字、照片、图片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未附有中文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境外医疗器械,不得销售和使用。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要求,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
(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四)产品标准编号;
(五)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
(六)禁忌症、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
(七)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缩写等内容的解释;
(八)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
(九)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
(十)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
医疗器械标签、包装标识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二)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
(四)产品标准编号;
(五)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编)号;
(六)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七)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期限;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主要包括:
(1)产品使用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2)产品在正确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对操作者、使用者的保护措施以及应当采取的应急和纠正措施;
(3)一次性使用产品应当注明“一次性使用”字样或者符号;
(4)已灭菌产品应当注明灭菌方式,注明“已灭菌”字样或者标记,并注明灭菌包装损坏后的处理方法;
(5)使用前需要消毒或者灭菌的应当说明消毒或者灭菌的方法;
(6)产品需要同其他产品一起安装或者协同操作时,应当注明配合使用的要求;
(7)在使用过程中,与其他产品可能产生的相互干扰及其可能出现的危险性;
一、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
公司经核查从未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未从无具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从总经理到质量负责人到各部门员工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购进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和销售客户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医院。
二、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
公司自2015年3月12日由山东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方式由批发变更为批零兼营。经营条件、库房、地址、经营范围等都未发生发化,未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未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三、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未办理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申请下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司一直秉承诚“质量第一、客户至上”这一方针合法经营,并无发生过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事项。
四、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
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下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II、III类医疗器械产品(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助听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2013年1月28日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旧证换新证2013年3月5日下发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III类6815注射用穿刺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有效期至2018年3月4日。
五、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特别是进口医疗器械境内商经营无证产品的。
公司所经营的三类医疗器械主要是由南阳市久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6815注射用穿刺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后附产品经营目录和产品注册证),公司没有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和进口医疗器械。
六、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
公司经营产品并无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后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七、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特别是未对需要低温、冷藏医疗器械进行全链条冷链管理的。
公司验收人员对所有购进医疗器械按要求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上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协同业务部与商或生产厂家沟通进行召回处理。公司具有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仓储、验收和储运要求的硬件和设施设备,医疗器械独立存储、分类存放并建立了最新的仓储管理制度。
八、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关键词:医疗器械企业;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策略;贸易保护;对外贸易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4-0162-03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4.082
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部分国家还是出现贸易保护现象,导致我国医疗器械产品在出口期间,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难以提升医疗器械企业的经济效益。这就需要我国医疗器械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以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企业的竞争能力。
1 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出口现状分析
在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实际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较多不足之处,主要因为我国医疗器械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出现贸易逆差的现象,进口大于出口,然而在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生产技术与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在不断提升,进口医疗器械需求也逐渐减少,已经可以从根本上逆转贸易逆差的局面。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国际第三大医疗器械市场,在医疗器械销售方面,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每年经济效益都可以增长14%左右。
在2014年我国医疗器械出口总量的海关数据同比增长了300%左右,出口总额在45亿美元左右,与2013年相比较增长了40%,Q易逆差也有所缓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良好的国际贸易成果。同时在医疗器械出口过程中,贸易顺差也在逐渐扩大,顺差顺比增加了4亿美元
左右。
从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分布方面而言,在全球医疗器械与医疗设备市场中,我国医疗市场的规模较大。当前,我国已经向世界200个地区中出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良好的出口效益。从2014年开始,我国在医疗器械出口过程中,就已经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果,出口额增加到40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0%左右,进口额在20亿美元,同比增长了7%,主要因为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分布较广,对于国家发展而言,起着较为良好的作用。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在美国与欧盟区域都占有较为良好的市场,根据2014年的数据调查显示,我国在美国出口的医疗器械产品较多,排列在前三名的为按摩医疗器械、矫正视力医疗器械与护目医疗器械等,所占比重在36%左右,同时还会向美国出口高科技医疗设备;我国医疗器械在日本市场中也占有较为良好的位置,主要向其出口按摩医疗器械、导管医疗器械与插管医疗器械等,所占的比重在55%左右,同时还会向日本出口高科技医疗器械等;在德国市场中,我国医疗器械也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我国会向德国出口血压测量医疗器械、按摩医疗器械、插管医疗器械等,所占比重在40%左右。由此可见,我国医疗器械在国际市场中比较受欢迎,最为主要的就是按摩医疗器械与插管医疗器械等,可以有效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国家的长远发展。
就我国医疗器械出口贸易而言,加工贸易已经成为主要的出口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国家医疗器械企业的长远发展。在2014年,我国医疗器械出口贸易已经成为第二大贸易方式,所占据的市场也很大,是我国医疗器械出口贸易主要经济来源,同时我国在医疗器械实际出口的过程中,医疗器械产品向着区域集中方向发展,其状态也保持在增速中。
对于我国医疗器械出口的产品结构而言,常规设备与手术器械占有主要位置,因为我国医疗器械中小型产品价格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并且产品性能与可靠性可以达到一定水平,在国际市场上拥有明显的优势与竞争能力,是我国主要的医疗器械出口产品。其中,按摩器具医疗器械已经成为我国医疗器械出口产品中金额最大的项目,每年出口额都在迅速增长。直到2014年的时候,我国按摩器械出口额度已经达到10亿美元左右,与2013年相比较,增长了10%左右。同时我国高科技医疗器械出口方面,虽然低于中小型医疗器械的出口额度,但是其医疗设备的出口效率较高,可以有效增加我国出口贸易的经济效益。
我国在医疗器械企业分布上也有所扩大,在2000年的时候,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集中在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而到了2014年的时候,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扩大到环渤海湾区域,这三个区域的总产值与销售额等占我国总医疗器械销售额的80%左右,可以有效提高我国的医疗器械外贸出口经济效益,增强医疗器械出口贸易的竞争能力。环渤海湾主要以北京区域为主,涵盖了辽宁与山东等区域,其所生产的医疗器械为数字超声与加速器等。在长三角区域,主要的医疗器械企业集中在上海、江苏与浙江一带。而珠三角地区主要就是广东省,在近年来,引进了较多的外国资本,虽然是我国医疗器械企业中的后起之秀,但是其经济增长速度可以达到较为良好的成效。
2 我国医疗器械企业技术性贸易壁垒分析
在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导致医疗器械贸易受到严重阻碍。主要因为我国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较多安全性问题,难以利用先进技术对其进行改善,再加上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中的各类技术水平不能满足相关标准,一旦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医疗器械流入国际市场,就会导致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出现技术性贸易壁垒,难以提升国家医疗器械经济效益。同时,国际上各个国家关于医疗器械生产技术的法律标准不同,因此在实际生产期间,也会出现不同的问题,影响着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2.1 安全技术性贸易壁垒
在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实际生产的过程中,医疗器械安全性管理是世界各国医疗器械法律监管中的核心项目,需要医疗器械企业在实际生产期间,可以利用良好的生产技术对其进行处理。然而,我国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还不能利用良好的技术开展生产活动,难以提高医疗器械使用的有效性,无法提升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同时部分医疗器械在性能设计方面,还存在较多技术性问题,难以达到良好的生产效果,导致医疗器械在实际使用中出现医疗事故。例如:在使用监护仪的时候,不能将病人正常生理指标显现出来,导致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甚至会出现死亡的现象。正是如此,世界各个国家在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性方面,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在发达国家中,医疗器械的生产技术较为先进,可以提高其使用性能与安全性,主要因为发达国家制定了完善的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要求制度,不仅需要满足医疗器械生产技术法律法规,还要达到技术规定,使得医疗设备在实际使用期间不会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但是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实际生产期间,还不能引进良好的核心技术与设计技术,导致医疗器械生产水平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当前,中国在与国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相比较的过程中,生产技术标准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生产成本较高,同时还会受到国外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影响,难以提高其市场准入效率,也无法得到世界的认可,影响着我国医疗器械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2.2 医疗器械环保壁垒
近年来,国际信息技术发展速度较快,医用电子设备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多,传统的医疗设备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医疗服务需求,需要医疗器械企业可以利用其作为电子医疗设备生产的备用品,不会因为过多的废弃物出现污染问题。然而,在我国医疗设备电子产品实际生产期间,在原医疗设备废弃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环境污染现象,同时在我国电子医疗设备实际生产期间,还存在环境污染现象,难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率,不能达到一定的生产标准,导致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会支出较多费用,也不能达到一定的环保要求,影响着国家医疗器械企业的实际发展能力。同时,在欧盟市场中,我国医疗器械企业所生产的电子医疗设备不能达到一定的环保标准,难以提升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能力,甚至会出现影响国家经济效益的问题。
2.3 标签标识与说明书壁垒
对于医疗器械出口贸易而言,标签标识与说明书较为重要,但是我国部分医疗器械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过于忽视医疗器械标签标识与说明书,第一,不能提高说明书内容的规范性,难以达到国际贸易出口标准;第二,在标签标识内容不完善的时候,也会出现抽查效率高的现象,甚至会直接判定为产品不合格,难以提高医疗器械在国际中的销售效率。
3 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影响下,部分国家已经开始采取有效的贸易保护措施,第一,部分国家对于WTO规则贸易进行分析,并且制定了完善的经济措施,例如反倾销、反补贴等;第二,利用进口关税与限制进口方式等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针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我国应该在与国际贸易市场接轨之后,采取有效的技术方法等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具体包括以下两点:
3.1 欧盟市场的医疗器械技术型贸易壁垒对策
欧盟市场是我国医疗器械出口贸易中最为主要的区域,也是制定完善技术型贸易措施的地区,对于医疗器械管理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四点:第一,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医疗器械指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等。在此期间,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必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制定完善的应对体系;第二,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必须要重视产品上市之前的审批与上市之后的监督,保证医疗器械产品可以满足相关安全要求;第三,医疗器械企业要对医疗器械进行风险评估与不良事件监测等,使得医疗器械在实际使用期间,可以达到合格标准;第四,医疗器械企业可以制定完善的安全监督方案,并且根据相关环保要求对医疗器械报废产品进行回收处理,这样才能保证其符合相关
规定。
3.2 美国市场的医疗器械技术型贸易壁垒应对策略
美国是全世界最早对医疗器械进行监管的国家,在1938年的时候,美国就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迄今为止,美国已经完善了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其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上市之前的审批、上市之后的营销与产品各个生命周期的管理等。因此,我在向美国出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时候,必须要根据美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制定完善的产品审批体系,并且全面提高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效率,保证可以及时发现医疗产品在贸易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进而达到良好的发展效果。
我国在向美国出口医疗器械的过程中,医疗器械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保证可以利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性。同时,医疗器械企业还要在产品上市之后对其进行监管,这样才能提高产品在销售期间的价值,不会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
我国医疗器械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保证可以有效防范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而达到一定的管理效果。在此期间,医疗器械企业要根据国际质检总局的实际要求,制定完善的出境检验预警机制与快速反应机制,进而提高其技术型贸易壁垒的应对能力。
4 结语
在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实际发展的过程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较为重要,相关部门必须要引导医疗器械企业合理分析技术型贸易壁垒,并且制定完善的应对制度,进而提高我国医疗器械贸易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韩立芳.中国有源医疗设备出口面临的技术壁垒分析及对策探讨[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2.
[2] 孟柳丝.我国医疗外贸公司对欧元区贸易的风险及对策分析[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3.
[3] 李记伟,王敏,罗存,等.医疗器械企业参与“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的期望意向分析[J].中国医学装备,2014,(4).
所谓知识营销,是指企业在营销过程中,使企业的广告、宣传、公关、产品注入一定的知识含量与文化内蕴,帮助消费者增加与商品相关并实用的信息与知识,提高他们的消费与生活质量,从而达到推广产品、建立形象、提升品牌力的目的。企业的营销能否具有实效,关键看其营销能否给消费者带来切身的利益与好处,不光是促销期间的价格,还应带给他们精神上的享受、生活上的充实、知识上的提高。当企业大力挥舞价格这把双刃剑,沉湎于降价这一漩涡中时,求异、求新、双赢的好途径―――知识营销便浮出了水面。随着产品科技含量的增加、信息量的丰富、功能的增多与日趋完善,产品的使用也日趋复杂,同一种产品有正副多种功能,如电视,或同一种产品因不同的使用方法而产生不同的功效,如广谱抗生药。但因人们基础信息渠道的不同或侧重点的不同,往往会造成对某一知识的无知或知之不多。消费者也不可能具备足够的各科知来满足于识别自己的需求。于是他们便渴望在接触商品或购买商品时能有一种快捷、有效、方便的途径,去熟悉和掌握商品的性能、功能、使用方法、选购方法、保存方式和保养方式等。这样,知识营销便应运而生了。
知识营销是医疗器械产品营销的新手段,它是针对目标顾客的需求以及潜在的需求,主动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知识,在知识的传播中达成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从而让消费者了解医疗器械产品的功能及其诊断治疗适应的症状。
二、医疗器械营销的现状
20世纪是医疗器械迅速发展的时期,由简易的治疗工具发展成为综合运用各种科学技术的大型医疗设备就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完成的。可以说医疗器械产品的发展在局部程度上反映了世界高新技术的发展。作为新兴高科技行业,现代医疗器械是全球发展最快、贸易往来最活跃的行业之一。全球医疗器械销售额增长迅速,2005年销售额达到2500亿美元,近几年增长率保持在7%~15%之间。其中发达国家的医疗器械市场增长率保持在6%,亚洲发展中国家市场保持在10%~15%左右。
由于医疗器械产品具有高技术含量、行业消费客户和产品质量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等特点,使得医疗器械产品的营销不同于一般的工业品和大众消费品。因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制定产品营销策略时必须充分考虑其产品的特点及其对营销的要求。大多数医疗器械产品都属于知识型产品,由于知识型产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功能复杂、消费者不可能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来识别自己的要求,从而使其购买和消费都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必须向消费者和社会进行宣传其智能产品和服务,推广普及新技术,引发人们对知识产品的购买欲望,拉动市场需求。而知识营销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对其医疗器械、产品、医疗服务营销的需要。
三、知识营销在医疗器械营销中应注意的问题
知识营销不只是单纯的一场两场学术讲座,而是充分调动企业在研发、销售,以及应用方面的优势,把与消费者的沟通作为推广的重点,从而避开激烈的终端竞争、耗时耗力耗财的地面推广,更加准确的锁定目标消费者,形成品牌和消费者需求之间的互动。运用知识营销来实现品牌互动的几个问题:
一是对于研发环节的把握。一定要让产品自己能够说话。确切的疗效是进行知识营销的前提,这是科学技术对品牌的保证。研发环节的各种数据,科学资料,以及验证报告是知识营销的素材,特别是针对专业机构,如医院的学术领头人及各种专业人才,研发的知识营销素材特别重要。
二是目标消费群体的确认。目标消费群体需要什么知识?这些知识能够给目标消费者带来什么?这些知识对于他们的接受有没有难度?他们是否存在抗拒接受的心理?这些问题是知识营销的关键,关系到知识营销的传播效应,关系到消费者能否在知识营销的教育下行动起来。
三是突出与竞争品牌的差异。几乎所有的产品或者品牌都提供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知识。也就是说,不能让你的知识陷入竞争对手知识的海洋,必须创造自身知识的亮点。这个亮点就是差异化。知识的差异化表现在技术知识的差异、效用知识的差异,以及知识传播的差异化。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以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器械的认识,以达到全民监督、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医疗器械经营氛围。
1、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
(1)采取不同形式对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使生产、经营、使用人员及老百姓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一方面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行政相对人活动,利用书面材料、宣传、咨询报等形式,使行政相对人学习了解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利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将监管部门权利进行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器械监管的认知度,争取他们的理解和积极配合。(2)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将法律培训和技术培训结合起来,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并且要求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学习法律法规,以此带动全民学习的浪潮。
2、提高对医疗器械监管的认识,将医疗器械监管提高到与药品监管同等高度。
想要做好医疗器械监管,就要从认识上来进行提高,因为医疗器械产品和药品一样是关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根本上提升医疗器械监管的大局观,彻底改变重视药品轻视医疗器械的观念,做到药品器械两手抓,两手都硬,把医疗器械和药品放在同等地位。努力从帮、促的服务手段入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依法行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监管职责,推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担负起保证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则。
2、提升医疗器械监管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平。
(1)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的学习,不断提高水平。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强化监管知识学习,确保全方位进行监管,(2)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机制。主动同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将上市前监管逐渐向上市前上市后都监管的模式发展,防止违规行为。加强杜会监督体系建设,聘请义务监督员,形成了社会监督网络和体系,加大对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