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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字化病案;利用;依法保护;隐私
病案是患者就医情况的原始资料,具有档案的属性。病案收集、整理、加工、保管等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资源的提供利用。随着病案的对外开放,患者及家属以及社会各界利用病案资料不断增加,病案单纯为医教研服务的时代已经结束,传统的手工管理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病案信息只有通过数字化才能最大程度的满足多用户共享的需求。
然而,病案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很容易通过数字化的渠道泄露,侵犯患者的隐私。如何在维护患者信息安全的前堤下,开发利用数字化病案信息,是当前病案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隐私就是一个人不允许他人随意侵入的领域,是最高级别的患者的秘密。任何人都有一定的领域不容侵入,如既往健康状况、私生活情况、家属情况、心理活动以及某些“难言之隐”的疾病等。
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患之间具有双向的知情权,医务人员为了明确诊断要求患者必须如实地告知个人隐私情况,而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也有告知的义务,并以文字的形式记录在案,医患之间形成相互信任的契约关系,病案内容蕴含着大量的患者个人隐私。
一、数字化平台下病案利用情况
(一)对内利用。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的应用,使医疗、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方面利用病案,不须往返病案室借阅病案,只要符合阅读条件,可通过医院局域网在院内的各个电脑终端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登录、申请就可在各自工作台上自由支配阅读时间,同一份病历可以多人使用,同一标识号的病案只需一次检索,实现了病案信息资源共享和病案借阅无纸化管理。
(二)对外利用。病案资料复印服务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服务是现代化医院管理的要求,数字化病案的管理模式引入病案复印窗口,简化调阅、复制纸质病案流程,直接以网络检索、打印方式替代了手工复印,实时扫描病案复印申请材料并保存在该份“数字病案文件夹”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病案复印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了纠纷,提升了医院管理形象。
二、 数字化病案利用中容易泄露隐私的环节
病案作为具有保密性的医疗科技档案,开放利用势必带来隐私的泄露,如使用权限未控制、网络不完善、操作人员密码被窃取、某些借工作之便有意窥视他人隐私、作为教学资料未隐藏患者基本信息、以实名制形式作为科研资料报道等方面都有可能造成隐私泄露,侵犯患者隐私权。在对外利用面对的是形形的人群,稍微疏忽也很容易泄露患者隐私,如保险公司对投保既往住院情况的排查、病案复印申请人证件审核不严格、信息核实被他人“旁听”,予以宣扬,操作过程中病案资料被别有用心人的拍照等,潜在危险因素有时防不胜防。
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法律依据
至今为止, 我国尚未出台正规的隐私权法, 而各种实体法也未对隐私权进行直接的规定。但是《执业医师法》第22条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第37条规定:“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将会受到有关处分,轻者可给予当事人警告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医师执业证。”
《侵权责任法》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6条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传染病防治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也提出了医疗服务、档案利用稳私权保护的要求,说明病案内容涉及到患者的隐私,医疗机构在利用过程中有义务加以保护。
四、依法保护患者隐私的的建议
(一)树立尊重患者隐私权的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患者的隐私问题广泛存在于日常医疗活动和医疗行为中,并在病案资料中充分体现,数字化病案的实施为医务人员利用病案提供了资源共享的平台,医院要树立尊重患者隐私权的法律和伦理意识,促进医务人员保护患者隐私权意识的完善。在开发病案信息资源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自律性,自觉保护患者的隐私。在医疗、教学、科研中使用原始病案资料,需经技术处理,屏蔽患者真实身份信息后才能对外公开利用,医院泄漏病人隐私现象,将破坏医患者之间彼此信任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学科学的发展。
(二)完善数字化病案的使用制度,加强权限控制。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借阅使用权限设置参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4章第15条、第16条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具备阅读条件的人员由系统管理员授予密码,病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好审批关,根据不同用途限制阅读时间,阅读数量,如再入院患者阅读限期为1周,科研申请限期1个月1次可申请100份,归还后才可再借阅。目前我院的终端客户只能阅读,不能修改也不能打印、更不能下载拷贝病案内容,同时实行显示页面水印加密防伪,为了便于统计、分析数字化病案利用情况,浏览、打印过的病案服务器会自动记录用户的 IP 地址、访问时间、访问内容及访问结果,从而保证了病案信息的安全性,有效地保护了患者的隐私。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病案复印窗口有效保护机制。病案对外复印造成的患者隐私泄露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倘若未来得不到妥善解决,势必对医疗行业的发展以及社会进步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医院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变病案复印窗口开放式排长队接待方式,营造安全方便的复印工作环境,如设立接待室,安装电子触摸屏以取号排队方式实行“一对一”的服务模式,以防病案复印人员在审核证件、询问信息、有效证件扫描及病案等相关资料传递过程中泄露患者隐私。
(四)增强法律知识,严格执行病案管理规章制度。数字化病案在复印窗口利用,使病案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信息化的轨道。提升了医院管理水平。为了保证安全利用,医院应定期组织病案管理人员学习病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病案复印操作程序。数字化病案的利用范围,申请人证件的审核严格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病案利用接触范围;避免了机构内的“人情”复印病案。更好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在数字化病案利用中依法保护患者隐私权是临床医务人员及病案管理人员应尽的义务,医院内部应加强管理,既要防止网络系统运行不稳定会造成患者相关信息的丢失或错误 ,影响患者隐私的安全,同时防止网络共享中的隐私泄漏,使病案信息既能在不同用户中充分发挥作用,又不会侵犯患者隐私,这也是医疗信息管理实现系统化、标准化的基础和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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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病案借阅中存在的问题
1, 病案管理人员将病案放错地方或病案袋的号码写错,以致找不到病案。
2, 部分医务人员借阅病案后长期不还或保管不当,日久遗忘,以致丢失。
3, 院内人员以工作之便,替外人借用病历,使不宜外借的病历使之借出。
4, 借阅中有涂改或重新改写现象,致使病历失真。
5, 参加保险的用户在投保前隐瞒病情,担心保险公司查阅老病历后不给予高额赔偿,故要求更改原始病历。
6, 患者本人、家属来借阅病案并要求出具不实病案证明:如加重病情、伤情或更改婴儿出生日期等。
二 加强病案借阅管理的对策
1, 健全和完善病案的借阅制度,遵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有效的病案管理规定。
2, 强化病案质量的管理,医护人员切实从根本上认清病案的重要性。
3, 加强病案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到人,防止病案丢失,杜绝不规范借阅病案。
4, 病案借阅只限于教学、复入院、死亡病案讨论、医保、质量检查,其余只能在病案室查阅不能借出。借阅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后,才能将病案带出病案室,并要按期归还,否则,按规定处罚。
5, 借阅者要妥善保管病案中的一切原始记录及资料,不能损坏、涂改、拆散、撕毁、丢失或转借,如有上述行为,后果自负并承担法律责任。
6, 外来人员应持相关介绍信、有效身份证,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查阅、摘抄、复印并由病案工作人员陪同完成,最后由病案工作人员核对所摘抄或复印内容加盖医务科公章后方可离开。
关键词:社会利用;病案管理;病案信息资源共享
中图分类号:B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2-0297-01
0 引言
病案是非常重要的医疗信息资源,目前,病案利用已不仅局限于医疗、科研、教学等医疗领域,病案的社会化利用十分广泛,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病案作为司法伤残鉴定、解决医疗纠纷、意外伤害类事件的法医鉴定、律师调查取证等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病案信息利用价值。
1 提高病案书写质量。职能部门严格审查病案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
依照卫生部制定的的要求,明确病历书写内容、书写的时限、书写的格式等。临床医师树立高度责任心,注重病历书写质量,每天对在院病历进行检查,保证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术后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保证病案书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建立病案必须认真核实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别、身份证号、职业等。了解清楚既往史,如果既往病史记录不真实,影响患者医疗费用报销、理赔、司法鉴定等,为医患纠纷埋下隐患,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患者住院期间的各种检验、检查回报单要及时核查,认真粘贴,以免影响患者复印病案资料不完整。主治医师负责科室环节病历的质量检查工作,发现病历缺陷及时纠正。由医务科组织、各临床科主任负责每月对出院病案终末质量检查,对死亡病寨、疑难病案、危重抢救病案、重大手术病案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进行质控。
2 病案管理改善服务职能、转变管理模式
病案管理的回收、整理、装订、病案首页内容的电脑输入工作,病案归档上架必须做到仔细查对、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病案检索方便,病案利用者能够快速、方便的调出病案。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第十条明确了患者有复印病案的权利。病案管理科作为医院的服务窗口,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接待要热情,询问仔细、认真,回答问题清楚明了。提供复印病案资料时应做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充许复印内容为社会利用者复印病案资料。为了工作方便,院方可打印统一表格式,由复印者填表,文盲者可按手印,年老者工作人员主动服务,对所复印的资料加盖专用公章。并且要注意保护患者隐私,病案复印窗口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病案管理人员要注意保护好病案,严格审查调阅病案人的证件,不得随意查阅患者病历资料,防止他人获取患者的病案资料,造成患者可能对医护人员和医院产生不信任,并提醒患者妥善保管病案复印件。可开展电话预约服务,主要针对保险机构等用户复印多份病案资料,可根据其需求提前复印病案资料,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来到病案室时只需进行相关登记后便可取走病案资料,为用户节约时间。重视病案安全保护,每份病案都是孤本,一旦损毁、丢失,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要积极开展病案的复制工作,加快实现病案缩微存储、光盘存储,保护病案原件。
3 病案的法律地位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病案丢失或故意造成的病案涂改,将受有关法律的处理,认定伪证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医院要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条文学习,业务学习时时搞专题讲座,对本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可作为案例进行探讨,既能提高医疗管理水平,也能学习相应的防护措施。必须正确认识病案的作用与责任,病案有无缺陷与过失,对法律责任追究处理的轻重密切相关。作为医院的医护工作者向病案需求者宣传病案与自身的关系,使其全面了解病案的价值,并依法科学利用病案,病案管理人员做好病案咨询,引导病案需求者合理利用,方便快捷地提供所需服务,做到病案的最大化利用。法律督促病案更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探索、思考和解决病案利用中的问题,对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4 提高病案管理人员素质
许多医院的病案管理人员是由临床人员转岗从事病案管理工作,病案管理专业水平不高。对此,病案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在熟练掌握基本功的基础上,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经常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技术、新业务,学习与病案管理相关的医院管理学、档案学、统计学、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专业知识,成为复合型的人才。开展对病案资料进行分类、检索、编辑、筛选加工,开发利用病案信息,为需求方提供更准确、更及时、更有针对性的病案资料,提高病案信息服务水平。病安人员还应认真学习档案法、民事诉讼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条文,依法保管病案。
5 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病案信息资源共事
随着现代化技术在病案信息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建立自动化的医院信息管理网络,包括医院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医院与需求方之间的信息系统,使病案信息资源得到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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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病历;缺陷;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5-1093-01病历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及转归等情况的一套客观、系统的文字记载,它不但反映了医院医疗质量、业务水平、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而且是处理医疗纠纷、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1]。本文根据我院对运行电子病历存在缺陷病例问题,采取各种对策,使缺陷病例发生率大幅下降,提高我院的整体病案质量,减少医疗纠分,收到良好的效果。现简述如下。
电子病历缺陷主要原因有:医师的工作态度不严谨,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重临床操作,轻病历书写,电子病历拷贝过度等。我院对电子病历缺陷的对策有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医务人员对病历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法律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加强岗前培训及基础管理,认真学习《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同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特别对实习、进修、新毕业的住院医师进行岗前培训,严格按照疾病诊断命名原则及ICD-10要求,正确掌握好医学专业术语,对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进行科学和准确的命名。加强临床医师的“三基”“三严”培训及临床思维培养,提高医师的专业素养和对病案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病历书写水平,最终提高病案质量。
第三,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落实病历三级质控管理,落实科主任医疗质量负责制,加强对三级质控网运转中薄弱环节管理:每份病历出科前都必须要住院医师自查,科室质控医师把关,科主任再次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合格病历不出科。
第四,实行医务部质控医师工作制度。我院质控医师是由各科每月派出一名主治以上医师到医务部做一个月的质控医师工作。现在有四名质控医师每天检查当天新入院记录和前一天的首次病程记录的完成时限;负责全院15%的运行病历检查,对检查有缺陷病历及时发出缺陷整改反馈单,通知科室限期整改;加强与科室沟通,确保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担任过医务部质控医师工作的医师,回到科室都能较好地指导科室做好科室的病历质控工作。
第五,严格执行《医疗缺陷、医疗事故管理规定》。医务部组织临床医师重点学习本规定,同时也要求大家对本规定的了解、熟悉;实行人性化管理,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医务部从今年起每月在院内网的《医疗管理简讯》中,对医务部质控医师检查各科病历缺陷问题,分别将重度缺陷、超时未整改等情况做详细归纳并在网上公布,主要目的是帮助科室指出错误,今后尽量减少错误的出现,同时避免继续将缺陷遗留到终末病历中。
第六,明确本《规定》重、中、轻度缺陷项目,明确指导者责任与被指导者责任的关系。在工作中,指导人员有对下一级岗位检查、指导、纠正的职责,下一级岗位出现缺陷,要负直接责任,指导人员要负间接责任。医疗缺陷的量化:轻度缺陷扣1分,中度缺陷3分,重度缺陷7分。医疗缺陷的量化分值由各医疗组承担,即在三级医师医疗组,责任按住院医、主治医、正(副)主任医:5:3:2分配,在二级医师医疗组,责任按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6:4分配。医务部有专人负责每月对医务部质控医师检查发现的病历环节质量缺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科室、个人缺陷分值统计,为年终的科室、个人考评提供有效依据。同时,对全院缺陷严重的科室和个人点名批评。
第七,实行医疗缺陷的行政处理。以批评教育为主。严重的与年终个人评优和科室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还与个人聘用挂钩。对于连续三个月或一年4次被点名批评的医师,给予转岗,视情节轻重,做为缓聘、低聘和解聘的依据。与个人晋升挂钩,严重的当年不能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与科室主任、护士长聘任挂钩。缺陷严重的科室,解聘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职务。对连续两个月或半年三次被点名批评的进修生,取消其处方权,只能作为见习生,严重的终止其进修学习,并通报其选送单位。
第八,坚持每季度的医疗质量评析,坚持每半年一次总住院医师工作会议。对运行病历检查中发现的常见、典型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电子病历截图,进行有据可循评析,使医疗缺陷的科室、个人真正了解错误所在。有助于大家加深了解医疗缺陷的轻、中、重度项目。
定期医疗质量评析。每季度对全院中层领导进行医疗质量评析,每半年召开全院总住院医师工作会议,检查结果通报全院。对病案质控中存在的缺陷进行归纳、总结,提出整改方法,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2011年以来,我院领导下大决心,严抓医疗质量管理,出台了《医疗缺陷、医疗事故管理规定》,规定的各条款详细明确,把缺陷的量化落实到个人、科室,使大家无形中形成一种责任意识,从而增强每个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的责任心和自我约束力,提高医院的整体病案质量。
病历档案是体现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水平的信息资源,内容完整、书写规范的病历档案是医务人员临床实践的原始记录,是其正确诊断和实施治疗的不可或缺的依据。来自于临床医疗实践一线的优秀病历不仅是宝贵的医疗文件,也是难以从书本上找到的宝贵教学材料,对培养医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病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部分医院领导对病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一定的认识,认为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十分简单,技术性不高,利用价值不大,而忽视了病历在医疗、教学、科研、医疗纠纷、医疗质量控制及医院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故导致重视不够。
2、医务人员认识不到位,病案质量不高。由于我国病案管理起步较晚,临床医务人员病案意识淡薄,对病案工作存在偏见,认为病案管理工作只是收集、整理、借出、归还等,没有多大的价值。其主要表现在病案书写字迹潦草,签字无法辨认,记流水账,诊断依据缺乏,质量低,主次诊断不准确,医学术语使用不规范,不按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书写,造成病历档案存在诸多质量问题。直接影响了病案本身的质量,影响了病案作为医、教、研、防工作参考资料的使用价值,使病案管理工作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3、病案管理人员老化,素质不高。按我国病历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每百张病床应配备专职病案管理人员1名,目前很多医院根本达不到要求,也就达不到病历档案的深层次管理工作,而只能做到一些最基本的,如病案收集整理、装订、编码、首页录入、上架、借阅等工作。而且医院的病历档案管理人员多数是其他人员改行的,专业知识缺乏,专业素质普遍偏低,这样就制约着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4、缺乏统一的标准化管理。目前很多医院都没有把病历档案管理纳入医院档案管理体系中,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对医院档案的管理仅限于文书、财会、基建、医疗设备档案上,而对病历档案完全分家,未起到指导和管理作用。但就病案而言,我国虽然早就提出统一使用ICD-10国际病案管理分类方案,但实际工作中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统一。各地在病案管理的内容、手段和方法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另外,我国基层医院的病历档案管理大多是半封闭半开放的管理模式,以手工管理为主,病案管理人员只限于病案的整理、保管和有限的查阅利用。病历档案管理者对病历档案资料缺乏研究,忽视了对库藏档案的报道,使利用者对库藏档案的整体情况不甚了解,影响了正确有效地利用病历档案,病历档案的潜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
5、法律意识淡漠。病历档案的证据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也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功能,而就医学本身而言,就是一个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科学,到任何时候都不能达到十全十美。再加之《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对医护人员及医疗纠纷的处理提出了更多新的和更高的要求。而在工作中少数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淡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平时不按规章制度办,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造成举证不能,导致没做错却要输官司的悲剧。
二、针对病历档案管理的对策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医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病案信息资源的真实完整,依法管理病案,要将病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医院议事日程来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质控部门对病案质量检查登记表要进一步细化,增加质量检查项目,同时适当增加病案抽查率,对其质检结果进行评分,予以公布并制定奖惩办法。同时要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做到病历档案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
2、提高医护人员的责任心,制定相关制度进行约束。临床医生不仅要诊断和治疗病人,而且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翔实地书写病案。必须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及时完整归入病案,力求每份病案整洁,表达出逻辑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同时完善质量监督、检查机制。根据质量“三要素”原则,建立以基础质量管理、环节质量控制和终末质量审核的病案质量监督、检查运行机制,杜绝和防范病历书写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保证病案资料真实完整性和安全性,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是要统一纸质病历的规格,统一病历书写格式、内容要求和标准,规定病历传送方式和归档时限,并列入基础质量考核范畴。二是要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指定质控人员或科主任,利用“ 电子病历网络系统”,对病历的撰写时限、书写规则、签名等制度的落实以及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落实责任人考核制度。三是要由院方或质量控制机构组织人员,对院病历进行终末质量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病历的完整性;病历书写的规范化;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病历记录内容真实性和逻辑性等,撰写审核报告,公布审核结果,兑现有关病历质量考核制度。
3、强化病历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根据卫计委2013年《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中的要求,病案室的职能正逐步由传统保管型转向病案信息管理,由被动的服务转向主动的服务,由单纯为医疗、科研和教学服务拓展为卫生、经济、调节、评价、决策、管理以及预防等多方面的服务。这种功能的转换,强化了病案管理的质量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决定了病案室在医院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管理权限和法律效力。这也要求病历档案工作者转换角色,由过去的“病历档案保管员”转变为“医院信息管理员”,因此病案管理人员首先应当具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同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应充分认识到病历档案在业务上、法律上的重要性,及时主动做好病历的接收、保管和开放工作。必要时可以组织他们旁听医疗诉讼案件,参与医疗质量评判,提高其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做到病案前期、中期和终末质量控制,尤其对中期质控管理更要加大,实现动态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达到有效提高病历档案质量的管理。
4、把病历档案纳入医院档案管理体系,优化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因病历档案的专业性较强,故长期以来医院都是独立管理,为了使病历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与其他档案协调一致,从实际出发,就应该纳入医院档案管理的总体系,才能做到统一领导、整理、保管、利用,医院可以形成档案资料信息中心,真正做到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同时,加强网络化建设,通过计算机联网,设计适用的管理软件,使病案信息的存贮、采集更加及时、完整和准确,避免因繁琐的手工操作产生的误差、误时。实现网络共享的目标,使医务人员能利用身边的电脑方便快捷地查找自己所需要的资料。对年限较长有历史价值的病案采用缩微和光盘技术储存病案信息,要不断探索电子病案的实用性、科学性、法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