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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社区;中医护理现状;需求;调查问卷
[中图分类号] R47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7210(2014)05(b)-0106-04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applic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nursing project in rural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WANG Yujie CHEN Lijun WANG Shiyuan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handong Province, Ji'nan 250355,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learn more about application statu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CM) nursing services in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s in rural areas. Methods The self-designed questionnaire to survey the status and requirements of TCM nursing in rural communities was used to investigate 141 nurses and 585 residents in 79 community health centers in rural areas of Shandong Province. The survey included fundamental situation of nursing staff, carrying situation of TCM nursing treatments and the residents' demand for the TCM nursing. Results Nurses had low education level in rural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stations, secondary education or below accounted for 70.21%; only 24.82% of nurses could understand or grasp the technique of TCM nursing. Most health centers only carried out 3 to 4 kinds of simple TCM nursing treatments. TCM nursing awareness of residents was low, only 14.19% of the residents' first choice was TCM nursing, but had a high expectations. Conclusion The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the training of TCM nursing personnel in rural community, meet the demand of rural residents of different ages and promote its popularization and application.
[Key words] Rural community; Status of TCM nursing; Demand; Questionnaire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加大了对新型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但现状依然不容乐观,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能满足农民就医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10](1)号)》中强调巩固发展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推动中医药服务进乡村、进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目前医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关键[1],将中医护理个人保健和群体保健融为一体,形成以人的健康护理为中心,以居民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向的长期责任式护理[2]。中医护理以浓厚的人文主义特色,独特的理论融入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医护理在养生、保健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未来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3]。在农村开展中医护理,不仅符合农村卫生保健成本低、覆盖广的要求,而且能够极大地丰富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但现阶段中医护理服务项目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与应用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中医护理人才的匮乏、医护人员对中医护理知识的掌握与技能水平较低、社区中医护理健康教育体系尚不健全等。为进一步了解山东省农村社区中医护理的开展状况,本研究于2012年12月~2013年3月对山东省79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抽取山东省79所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调查。①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人员: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41份,有效回收率为94.00%。②社区村民:对每一个抽样社区随机抽取8名村民进行问卷调查,共计632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585份,有效回收率为92.56%。③对79家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质性访谈。
1.2 调查问卷设计
通过文献回顾、专家咨询等方法,自行拟定山东省农村社区卫生中心中医护理现状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护理人力资源状况、开展的中医护理服务项目、居民对中医护理的认知度及需求等。
1.3 调查方法
以问卷调查为主,调查员由经过统一问卷调查技能培训的、掌握中医护理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志愿者担任。调查员除发放、收集调查问卷外,还应向所调查的社区服务中心以及居民讲解问卷的填写方法以及本次调查的目的、意义。
1.4 数据处理方法
整理问卷,将收集到的有效问卷,进行仔细审理核对后,利用Microsoft Excel进行数据录入整理,利用SPSS 17.0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
2 结果
2.1 农村社区中医护理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和社区卫生中心负责人的访谈可知,在农村社区卫生中心专业护理人才严重匮乏是目前农村卫生事业面临的主要问题。由调查可知,社区护理人员总体年龄偏大,在学历上,护士的学历水平较低,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在所调查的社区护士中,具有中医护理操作能力的护理人员仅占24.82%;持护士资格证上岗率只有72.34%,部分护理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部分社区(占24.1%)并没有专门的护理人员,而护理工作由诊所医生承担。
2.2 农村社区中医护理项目开展状况
在农村能正规开展中医护理操作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不多见,大多数卫生中心仅能开展3~4项中医护理项目。在调查的79所农村社区中开展较多的项目是耳针(63所)、拔罐(63所)、中药熏洗(63所)、穴位按摩(48所),这些操作项目简单易学,所需仪器易取。开展较少的项目为生活起居护理(35所)、情志护理(21所)、饮食调护(19所)。
2.3 农村社区居民首选医护方式及对中医护理的认知状况
对585名村民进行患病时首先选择的医护方式调查,只有14.19%的居民首先选择中医,远远低于首选西医的人数(78.46%),这可能与对中医及中医护理的认识度较低有关系,调查显示,48.72%的居民对中医护理的认识度为不清楚,只有51.28%的人员熟悉或了解中医护理。见表2。
表2 农村社区居民首选医护方式及对中医护理认知状况调查(n = 585)
2.4 农村居民对中医护理服务的需求状况
对居民进行13种中医护理服务项目需求的调查,根据服务项目被选频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为:老年病护理(387人次)、慢性病护理(371人次)、中医情志护理(369人次)、养生保健(354人次)、中医康复护理(331人次)、传染病预防控制(271人次)、生活起居护理(198人次)、饮食调护(173人次)、中医用药护理(134人次)、孕产妇护理(109人次)、妇科疾病护理(147人次)、家庭健康访问(95人次)、急危重症护理(19人次)。
3 讨论
3.1 农村社区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学历水平低
本研究发现,农村社区护理人员缺乏且结构不合理,已有研究与本次调查结果相符。赫[4]通过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天津市东丽区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社区护理人员在数量上不足、结构上不合理,社区护士的年龄偏大,学历水平偏低,综合能力不足,并提出护理专业人员的最佳结构应该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或“纺锤型”。
3.2 居民对中医护理的认知度低、首选就医率低
根据调查可知,农村社区居民在就医时只有14.19%的居民首先选择中医,说明其对于中医护理的认知度及信任度较低。李明今等[5]综述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术认知、应用及需求调查研究现状,指出社区由于中医药人力资源缺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及宣传不足等各种原因,从而影响了中医药知识与技术融入社区护理服务体系的进程。在疾病发生时,居民首次选择的就医方式多为西医,这主要是由于西医见效快的原因造成。张晓玲等[6]研究发现社区居民对中医药的认知及信任度都较低,不难看出,这也就造成了社区卫生机构中中医药资源的利用度低,两者又互为因果。
3.3 农村中医护理服务项目开展率低,但居民对中医护理服务有较高的需求
调查显示,目前农村中医护理开展项目简单、数量少,而居民对于中医护理的需求又比较高,两者之间缺乏平衡,居民缺乏了解中医护理的现实途径,也可能是制约中医护理发展的重要因素。
3.4 对策
通过本次调查研究发现,近几年中医护理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虽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农村中医护理的开展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中医护理人才稀缺、农村社区对中医护理的重视及宣传力度不够等。基于本次调查的结果,笔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3.4.1 规范中医护理在农村的推广
在三级医疗预防的基础上,实现中医护理与上级主管医疗单位一体化管理。镇村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7],有助于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在推广中医护理走进农村时,规范中医护理操作规程。根据200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编写的《中医护理常规护理操作规程》,对社区护士进行规范化中医护理技能培训,规范中医护理操作流程。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保障中医护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基础,有效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的发生[8]。
3.4.2 加强中医护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中医护理技能
作为社区卫生保健的主力军,农村中医护理人才的匮乏是阻碍中医护理特色优势发挥的重要原因[9]。目前开展的多项中医护理操作大都由诊所中医师担任,社区护士接受过中医护理知识教育培训的人员更加稀缺。对于中医护理人才匮乏的现状,人才的转岗培训可以补充这一短缺[10],但人才的转入必须满足准入标准。除中医药高等院校要加强培养中医护理专业人才外,现有护理人员可以进行中医护理知识培训,可选择有针对性、简单、实用性强的中医护理项目进行在岗培训。通过人性化的培训制度,提高低水平护理人员的护理技能,能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可切实提高护理质量[11]。郭继成等[12]提出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进行在职教育,包括带薪学习、报销部分学费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执业医护人员的中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冯怡等[13]指出对护理人员系统的中医护理培训有利于中医护理临证能力的提高。只有通过系统培训学习使社区护士掌握中医护理技能,才能在农村社区真正开展中医护理服务项目,同时促进中医护理技术更好的推向广大社区居民。
3.4.3 加强中医“治未病”特色护理宣传教育
《黄帝内经》中提出“治未病”防病养生谋略,是我国卫生界所要遵守的“预防为主”战略的最早思想[14]。中医护理在“治未病”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整体观、辩证观理论的指导下达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目的[15]。中医护理在慢性疾病的防治、养生保健、情志调摄、膳食指导以及四季起居方面对人们的生活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其防病保健的优势更适合在农村社区发展。可通过广播、板报、墙报、宣传手册、讲堂等形式,宣传中医护理“治未病”的护理特色,向社区居民讲解中医在保健、防病治病上的特色优势。
3.4.4 发挥中医护理在老年病康复、情志调护的特色优势
3.4.4.1 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治疗作为社区医护工作的重点,中医保健能明显提高社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16]。生活起居、饮食调护、情志调摄、保健运动等养生保健项目深受老年人欢迎。社区护理人员可组织本社区的老年人参与太极拳、太极剑等养生保健运动;指导老年人尤其是留守、空巢老人情志调护的干预方法;将常见的中医护理养生保健知识制订成册分发给村民等。
3.4.4.2 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在农村情志问题导致的亚健康问题也逐渐显露。中医认为人的情志状态对疾病的发生、发展与治疗都有很大的影响,不良的情志因素会影响人体正常生理功能,过度的情志刺激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在适宜条件下,心理疏导调护结合针灸、气功等辅助康复手段有助于疾病后期的痊愈[17]。情志调护是指通过护理人员的自身行为包括语言、气质态度等影响和调节患者的情绪,解除困惑和烦恼和消除引起不良情绪的行为,使患者以最佳心理状态接受治疗,从而达到气机畅调,促进疾病的康复[18]。在农村开展社区中医护理咨询门诊,通过倾听主诉排解来访者的精神压力,调节机体的内外环境,解除潜在治病因素,气机调畅,达到“阴平阳秘”。
3.5 小结
不难看出,中医护理在农村社区真正推广虽然举步维艰,但是中医护理走进农村前景广,可操作性强,是顺应形势需要和群众需求,也是符合卫生改革总体目标精神和要求。应加大对农村中医护理的政策、人才、资金支持力度,使中医护理在农村社区更好的服务于居民,真正造福广大的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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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2-26本文编辑:程铭)
[基金项目] 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编号2011-011);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编号11CSHZ01)。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完善的*卫生服务新体系,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的原则。按照区域城市发展规划的整体要求,科学制定*区卫生发展规划,以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前提,以区级卫生资源整合为重点,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统筹推进区域卫生资源布局结构调整,实现全区卫生资源的科学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卫生资源的功能,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良好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2、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市辖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举办医院的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对区级卫生资源实行布局和机制体制上的“三转两调整”精神,区政府在保持管医职能不变的同时,办医重点转向体现公益性质、有利于发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职能的社区卫生,区政府将在控制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加强和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引导推动区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进一步激发区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活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3、坚持规范发展、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社区特色医院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发挥情况的督导考核,真正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便民利民的目的。
三、工作目标
1、整合区级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市政府[20*]402号文精神,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对区级医院作如下转型调整:*人民医院和市手外科医院合并,性质为由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股份合作制医院;区中医院按市政府“三转两调整”的要求逐步实施到位;*市第六人民医院向社区特色医院转型,建成面向全市的爱心护理医院。
2、理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按照每个街道所辖范围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区内河埒、荣巷、蠡湖、蠡园4个城区街道各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摘除原医院(卫生院)的牌子,实现转型到位。中心为政府举办的公益类股级建制全民事业单位,由区、街道两级共同投入,街道和区卫生局共同管理。各中心主任经区卫生局和各街道协商后由卫生局发文任免。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实行财政差额拨款。每个街道根据需要,按人口分布情况相应规划设置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站实行一体化管理(详见附表1)。
3、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法人制度,实行“三独立”管理,即独立法人、独立帐户、独立运行。同时撤销原街道卫生所和医院(卫生院)建制,核销编制。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根据市编委的人员配置标准核定为287人(详见附表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核定的编制和人员结构范围内,按规定合理配备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人员聘用实行定编定岗。上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人员编制首先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不足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4、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配置。根据市政府(锡政会纪[20*]172号)要求,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区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资源整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并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社区卫生建设推进工作。区发改、卫生、财政、人事劳动、编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工作内容,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相关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按要求切实将相关工作及时推进到位。
关键词:完善 分级诊疗 借鉴 改革
如何将优质服务延伸至基层,实现近距离的健康服务,是一个复杂的卫生经济学课题,是建立在四大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础上。一边是大医院患者人满为患,一边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患者门可罗雀,如何引导 “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也是医改的一个方向。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是在根本改变就医者“80%集中在大医院,仅有20%在基层医院”的无序就医问题及社区医院资源闲置的不均衡状态,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基础。
一、改革措施
(一)多举措创新管理机制
全国各地进行医联体、集团化模式试点,以管理、资产和技术为纽带,在市区以三甲综合医院为核心,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整建制并入。如上海统筹规划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布局;在联合体内部实行人员柔性流动;加快推进预约诊疗、临床路径管理等服务;通过推动家庭医生签约、社区首诊服务。镇江利用医疗集团资源优化配置与整合的平台,重点推进了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等一体化管理;探索学科一体化管理,成立临检、影像、病理三个临床诊断中心。
(二)探索联动服务模式
全国各地积极进行联动服务模式的探索,创新建设基层服务平台,实现资源整合,推动卫生服务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表1)
(三)加强政策引导
1、向社区引导优质资源
包括:三级医院专家查房会诊、设立社区首席健康顾问等人才支持;建立远程医疗信息平台,整合建立诊断、影像技术中心等技术、设备支持。
2、医保积极引导管理
明确二、三级医院需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重点病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下转病人建立家庭病床或住院康复治疗,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单独核算。
3、物价杠杆调节
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适当拉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部分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二、取得的成效
(一)分工协作机制初步形成
通过规范双向转诊机制,实施上下联动和分工协作,让患者在附近的社区得到更加便捷、规范的诊疗。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能力,让康复期患者回到社区进行后续治疗,让二、三级医院节省出更多卫生资源、工作精力用于疑难重症患者的抢救治疗、医疗队伍的教学培训和学科建设,从而提升整体医疗服务的的效率和效益,缓解“看病难、住院难”。
(二)社区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思路提出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各试点城市作为医改先行者已在进行探索和尝试,争取早日让社区卫生服务走进家庭、更加亲民化。如上海市已在17个区(县)的18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了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共有家庭医生3212人,签约常住居民588万人,常住居民签约率达到32%,签约居民利用过家庭医生诊疗服务的比例为56%,建立健康档案率达到94%。上海的家庭医生采取定期上门提供家庭保健、健康咨询、康复治疗等服务方式,已成为居民健康的守护人。2012年11月份,镇江设置康复联合病房,推进“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模式建设,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为下转的康复期患者提供后续治疗、护理服务,给社区居民带来健康福音,提高了社区诊疗水平。
(三)群众就医负担有效降低
通过医保政策引导,群众小病就近能获得便捷、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大病能顺利的转到上级医院,从而降低了就医成本。主要引导政策有:社区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降低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比例;规定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的慢性疾病参保病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免收挂号费、诊疗费。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2010年-2012年X市社区医疗机构收支情况分析表,从中可以看出:(表2)
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比例从2010年的4.64%已上升至21.36%,但仍显得经费补助不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主要来源于业务收入。
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医疗设备配备不全,技术力量不足,服务形式仍以为门诊慢性病人、老年人开药、输液为主,门诊收入占比仍在80%以上,药占比超60%,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很难提高,影响居民到社区就诊的积极性。
目前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未充分发挥在慢性病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因慢性病用药品种不全的问题,导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频繁建档撤档,没有根据疾病初期、治疗康复期病人的不同健康需求,健全慢性病健康档案。
四、其他国家的借鉴意义
英国、澳大利亚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执行较完善,有以下值得借鉴之处:
(一)英国借鉴
1、各司其职的团队化管理,共同发挥服务效能
全科医师团队包括:全科医师、地区护士、执业护士、健康管理助手等。全科医师为居民家庭提供初级保健和健康管理服务。地区护士每天安排督促服药,主要负责进行临终关怀,开展慢性病随访以及健康教育等。执业护士的工作职责是糖尿病,哮喘护理以及儿童计划免疫等。健康管理助手负责对居民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及健康教育等。
2、严谨的慢性病管理体系,实现健康档案的有效建立
通过信息系统中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能让全科医师方便识别慢性病人,将其进行风险分级,并按照不同的风险级数进行疾病诊断。同时信息系统中会非常的人性化、智能化地提供给全科医师诊断及治疗方案,动态化管理居民健康档案。
(一)澳大利亚借鉴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式多样,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澳大利亚的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特色化的卫生服务,如专门为出院后尚需治疗或康复病人提供服务的社区及老年保健中心;专门为儿童提供保健服务的儿童保健中心;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照顾的护理之家和老年公寓等。
2、社区护士成为服务主体,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
护士在社区分成很多专业,如全科社区护士、老年保健护士、精神卫生护士等。社区护士通过对居民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能及早发现居民的健康问题,还能通过对居民宣教预防、保健知识。
(二)借鉴意义
建设全科医师团队,规范其工作职责,使其能分工协作,不断提升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效能,使社区卫生服务真正走入家庭,系统化、全程化地服务居民。
由于我国疾病谱变化,属于慢性病高发国家,以社区为良好服务平台进行慢性病科学管理,重视医疗的同时,不轻视防治,引导居民在社区体检,对辖区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分析,以提高健康档案的使用效率。
我国人口老龄化、引导“康复回社区”等原因,迫切需要特色服务机构,以满足不同人群需求,针对性地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才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最大化地发挥护士服务效能,进行护士分层管理,不仅能配合全科医师的诊断治疗,而且将服务功能从治疗护理向疾病预防、身心康复转变。
五、改革方向
(一)增加经费投入,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政府财政应根据卫生事业发展中 “强化各级政府经费保障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以及“调整卫生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 的要求增加经费投入,对医疗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专项预算资金,探索建立政府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科学规范的投入保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社区医疗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将培养全科医师、专业护士列入每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计划。通过远程医疗信息平台和诊断、影像等技术中心的建设促进医疗优势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辐射。
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帮扶协议,一方面安排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到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另一方面安排二、三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到社区进行坐诊,定期举办讲座,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工资待遇、职称聘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鼓励二、三级医院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将优质管理理念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
(三)完善配套改革制度,积极引导分级诊疗服务
1、积极推行分级医疗和社区首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门制定的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流程和处理规范,并纳入对医疗机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上转病人建立就诊绿色通道;对下转病人做好跟踪服务,提供后续治疗方案。
2、扩大医疗保险给付范围
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主动进行健康体检,增强参保人员的预防保健意识;适当扩大社区医院基本药物目录,满足慢性病患者的治疗需求,提升改革成效。
3、实行更多优惠政策保障
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执行“惠民医院”优惠政策,优惠减免的医药费用由救助基金或同级政府财政承担。
(四)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彰显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因目前“重医轻防”现象仍较突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要转变服务观念,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应积极推行以全科医生为主的服务团队模式,发挥护士的作用,对于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以上门随访、家庭病床等服务形式为主,对医疗服务对象开展综合性、持续性、可及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根据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中医师、口腔医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或通过专科医院社区坐诊形式,开展中医药、口腔护理等特色服务。
丰富社区医疗服务项目,拓展社区医疗服务内涵,服务内容从治疗延伸到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护理、计划生育。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探索建立儿童保健中心、老年保健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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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10号),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运行的管理,保障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指在城市范围内设置的、经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三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区(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服务功能与执业范围
第五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六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
(一)卫生信息管理。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三)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四)慢性病预防控制。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
(五)精神卫生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六)妇女保健。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
(七)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
(八)老年保健。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九)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
(十)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
(十一)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十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
(一)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二)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三)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四)转诊服务。
(五)康复医疗服务。
(六)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第八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
第九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街道办事处范围设置,以政府举办为主。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应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小于3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由区(市、县)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条设区的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须经同级政府批准,报当地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立足于调整卫生资源配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和街道卫生院应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举办的部分二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可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十二条新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由政府设立,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办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第十三条设置审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征询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第十四条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由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含民族医学)、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有条件的可登记口腔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原则上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确需登记的,须经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有条件的可登记中医科(含民族医学),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设住院病床,现有住院病床应转为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或予以撤消。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住院病床。
第十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
第十八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专有名称,未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执业登记,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所在区名(可选)+所在街道办事处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办事处名(可选)+所在社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十九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统一的专用标识,专用标识由卫生部制定。
第四章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
第二十一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可从事社区预防保健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不得从事专科手术、助产、介入治疗等风险较高、不适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专科诊疗,不得跨类别从事口腔科诊疗。
第二十三条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取得初级资格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须在有关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全科医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退休医护人员),依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注册的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相应专业的临床诊疗服务。
第二十五条社区卫生技术人员需依照国家规定接受毕业后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职业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在区(市、县)及设区的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组织下,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和培训,参加学术活动。各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使高等医学院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有关医学专业毕业生,逐步经过规范化培训。
第二十六条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解聘辞聘等项制度。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自主用人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遵纪守法,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维护居民健康。
第五章执业规则与业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
第二十九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四)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
(五)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六)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七)财务、药品、固定资产、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九)社区协作与民主监督制度。
(十)其他有关制度。
第三十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根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履行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
第三十一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妥善保管居民健康档案,保护居民个人隐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关闭、停业、变更机构类别等情况下,须将居民健康档案交由当地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妥善处理。
第三十二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严格掌握家庭诊疗、护理和家庭病床服务的适应症,切实规范家庭医疗服务行为。
第三十三条区(市、县)及设区的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信息平台,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本地有关大中型医疗机构专科设置、联系方式等转诊信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协作关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难以安全、有效诊治的患者应及时转诊到相应医疗机构诊治。对医院转诊病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医院建议与病人要求,提供必要的随访、病例管理、康复等服务。
第三十四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中医药(含民族医药)服务,应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药品,遵守相应的中医诊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
第三十六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配备与其服务功能和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基本药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药品,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单位购入。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及违禁的药品。
第六章行业监管
第三十七条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和奖惩制度。
第三十八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防治院(所)等预防保健机构在职能范围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业务评价与指导。
1.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科学规划,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区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重要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个体中医诊所、门诊部组成的,融合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开展中医药专科专病、保健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中医药服务领域,促进非公立中医药服务机构健康发展。2.大力建设中医名院、名科。区中医院进一步提升三级乙等中医院内涵,力争在2014年底前完成整体迁建,使其成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中医药特色明显、有较高知名度的省级中医名院。积极推进社区中医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创建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2家以上、市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5家以上。加强综合性医院中医专科建设,实施中医名科计划,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3.传承和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中医药服务特色,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应用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加强中医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医急救能力建设,在急诊过程中配合使用中医中药,提高中医中药急救水平。4.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针对重大及疑难疾病防治的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和探索,促进中西医结合学术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促进学科交叉和相互配合,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区中医院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对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区级综合医院要发挥技术人才优势,按规定建设好中医药业务科室。推进区中医院与中医药大学合作,成为其教学医院,积极开办多种形式的中医学习班。鼓励在职西医临床医生、护士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
1.丰富中医药服务内容。深入开展中医药技术服务“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积极应用针灸、推拿、拔罐、刮痧、中药熏蒸、敷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把中医药适宜技术运用贯穿到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全过程。每年引进推广国家或省推荐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掌握并应用3-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2.积极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在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重视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能力建设,将中医“治未病”服务更多地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将中医药服务内容纳入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中医药服务量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总量的比例达到10%以上。3.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药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能够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中医药应用普及率达到100%。在中医药业务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上为社区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认真做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和开发工作。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重视高层次和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引领我区中医药学术的发展。通过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师承带教、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加快培养基层中医药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和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现代医学知识丰富、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人才队伍。2.重点抓好社区中医药服务队伍建设。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执业医师。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100%。通过进修培训、在职培训等方式,“十二五”期间,培养3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临床技术骨干。3.培育一支名中医队伍。继续开展“区级名中医”评选活动,积极开展推荐市级名中医(药)师评选工作,到2015年市级名中医达到5名,市级基层名中医和区级名中医达到20名。鼓励开设名中医工作室,为名中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名中医的作用,开展名中医带徒工作,区级以上名中医带教2名以上中青年骨干,以师承的方式抓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的整理总结和继承发扬。4.建立健全中医药终身教育体系。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岗位培训、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加快中医药队伍的知识更新。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对青年中医药人才进行有规划的专业培养。加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中医药人才的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