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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物技术产业;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9—0056—05
一、引言
现代生物技术的出现,翻开了技术革命的新篇章,其在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广泛运用,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如有助于提高农作物产量、优化动植物品种、提供新的医药品种和医疗方法、加快有毒物质降解和净化环境等。生物技术革新及其产业化发展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引导并促进生物技术革新及其产业化发展成为各国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伴随着一系列风险,如现代生物技术使人类遗传信息成为可以掌握的珍贵资料,但同时带来这些信息资料被窃取、买卖、非法利用的风险,克隆人实验、基因武器实验、转基因食品生产等都威胁到人类社会的健康、安全发展。法律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反映着人类社会的复杂程度,同时,其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管理工具,引导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促成良性社会生活秩序。如何既实现生物技术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又规范和引导生物技术产业健康、高效发展,防范和消除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良影响?目前,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尚不够全面、深入。鉴于此,笔者试对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所涉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构建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理论参考。
二、生物技术产业及其法律需求
(一)生物技术产业的概念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生物技术”并无统一的定义。美国生物技术工业组织(BIO)将其界定为“利用细胞的和分子的处理加工去解决问题和制造产品,是相关技术的集成”;《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是“以利用生物系统、活体生物或者其衍生物为特定用途而生产或改变产品或过程的任何技术应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是“将科学与技术应用于生物有机体及其部分、产物和模型,以改变生物及非生物材料而创造知识、产品以及服务”,以此为前提,OECD还给出了生物技术内容的补充界定。通过对以上定义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定义对生物技术的内涵总体上界定得比较宽泛、 抽象(只有OECD通过补充界定予以一定程度的明确),这反映了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国内外对“生物技术产业”的称谓也不统一。如美国、英国和印度称为“生物技术产业”,日本学界多称“生物产业”,我国有“现代生物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生物产业”等称谓。有学者认为,生物技术的产业化本来就是现代生物科学与工程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因而“现代生物技术产业”的称谓显得啰嗦,而“生物技术产业”这一称谓过多地强调了产业的技术性特征或生物技术的应用。受此影响,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与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组织编写的《中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报告》中首次使用了“生物产业”的称谓,并提出这一称谓“有助于生物产业从科学家人群逐步进入政府、企业、投资者等社会大众的思维模式中”①。从2006年开始,该报告的名称变更为《中国生物产业发展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出台的《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印发的《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务院2012年印发的《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均采用了“生物产业”的用语。可见在我国,“生物产业”与“生物技术产业”并无本质区别,都是指以现代生物技术为支撑、依托生物资源的各类产业。
(二)生物技术产业的特征
生物技术产业不仅具备其他产业所共有的要素,如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追求规模化生产和利润最大化等,还以其独有的特征而与其他产业相区别。第一,生物技术产业以现代生物技术为发展的原动力。脱离了这一前提,生物技术产业便失去了作为一种产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基。第二,生物技术产业体现了生物资源作为生产资料的不可替代性。无论是在技术研发还是产品生产阶段,生物资源都是生物技术产业的基本原材料,生物资源的生物特性决定了其不可替代性。第三,生物技术产业渗透于各传统产业中。生物技术的应用涉及药品、保健品、食品的生产以及农业、能源、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使这些领域的产业面临重大变革的机遇和挑战。第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性大。生物技术产业以生物资源为基本原材料,生物资源的应用范围广且潜藏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风险,这种风险一旦转化成现实的损害,其后果将是不可逆的。第五,生物技术产业使传统伦理观面临挑战。生物技术产业通过技术手段革新使改变生命体成为可能,这种改变的结果必将对传统生命伦理观造成冲击。基于以上特征,对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必须进行法律规制,既要鼓励其技术创新、创造经济价值、提高人类生产生活水平,又要使其发展程度和方向符合社会需求,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生态安全,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需求
生物技术产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其出现与发展带来了新的利益需求和利益主体,多种利益需求之间(如私人利益之间、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难免会发生冲突,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不断地进行博弈。这种冲突和博弈需要一种权威性的力量予以调控,以既平衡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又实现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在当代社会,这种权威性的力量主要来自法律,法律创设一定的规则并通过内在的公信力和外在的强制力敦促人们予以遵守。从这个角度看,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需求不仅来自该产业本身,还源于社会以及作为公共权力代表的国家对该产业发展的需要。
生物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国家至少提供两个层面的法律制度:第一,基于生物技术产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提供一般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在宏观层面上,为了鼓励生物技术产业发展而采取财政、金融、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支持性法律制度,同时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企业恶性竞争而确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机制;在微观层面上,提供激励生物技术产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同时为了维护交易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而进行相应的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制度变革。第二,基于生物技术产业的特性而提供特殊的法律制度。包括基于生物技术产业的技术性特征而提供激励技术创新、确保技术成果转化等保障性法律制度;基于生物技术产业的生物资源依赖性而提供对生物资源的获取与交易进行分类监管的法律制度;基于生物技术的应用范围广且关乎人类健康与环境安全、风险性极大而提出对具体的研究、开发、生产等行为进行合理监管的法律制度;基于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将带来伦理观方面的挑战而提供科学的伦理价值判断和评价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程度较低,与我国生物技术科研水平和生物资源拥有情况不相匹配,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未能因应其需求。我国目前缺乏规范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法律规范,现行法律文件中亦少有专门规范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内容。立法的缺失使得我国关于生物技术产业的行政管理效果不佳,相关监管机构权责不清晰、权力划分不明且面临监管缺乏依据、监管的边界模糊等问题。
三、法律如何规制生物技术产业发展
现代国家通过法律调整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尽管在不同领域的具体内容不同,但法律对不同领域的调整方式基本相同,一般有两个步骤:第一,明确不同情势下法律所追求的价值,这是制度构建与运作的根基,也为进一步明确法律规范的内容指明方向。第二,确定法律规范的内容,以明晰具体行为的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进而形成一定的社会生活秩序。对生物技术产业而言,经由“价值定位—法律规范”这一动态过程而形成的法律秩序,能保障其良性、有序发展。
(一)生物技术产业法律的价值定位
价值研究是所有法学研究的基础。价值定位解决“为何要立法”和“法律应当规范什么”的问题,这是构建法律制度的前提,也为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依据。明确法律的价值定位,对不同的法律价值追求之间进行排序,是立法回应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法律需求的第一步。生物技术产业法律规制既要立足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加大该产业的发展力度,又要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规范资源使用行为;既要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又要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和健康权,禁止违背伦理的实验,防止生物药物、转基因食品等被非法交易和滥用。“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②上述价值问题都是生物技术产业立法所必须面对的,对之进行深入研究和理性分析,才能为生物技术产业法律的创设和实施提供价值层面的依据。
法的基本价值要素包括秩序、正义、自由、平等、安全、效率等,这是任何部门法(实体法或程序法)所共同具备的,生物技术产业法律也不应例外。除此之外,生物技术产业法律还应体现其特殊的价值要素如人权保障、可持续发展等。生物技术产业法律所追求的多层次价值目标都有自己的内涵和特性,在不同的情势下,其必然发生冲突。例如,开展何种研究、开发何种产品是研究人员和企业的自由,而国家为了保护生物安全,必须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来规范这些行为,由此可能产生自由与正义、安全、秩序、可持续发展等价值目标之间的冲突。又如,现实中一些发达国家通过种种形式免费利用发展中国家的基因资源进行生物技术方面的研究,甚至对其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以享有独占的、排他性的使用权,如此就侵犯了发展中国家的和生物资源受益权,带来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效率与公平价值目标之间的冲突。③
面对冲突,必须设立一定的评判标准对不同的价值要素和利益保护进行定位、排序,以使法律的创制和运行有据可循。对生物技术产业法律而言,这种标准的确立可以有三种形式:第一,通过授权性法律规范来确认和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以保障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等价值目标的实现。这里,“确认”是指确定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权利义务;“促进”是指对生物技术产业发展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安排,从法律层面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第二,通过禁止性法律规范来限制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不利因素,以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价值目标的实现。这里,“限制”是指对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中可能产生不同结果的法律行为,由具体主体进行分类监管,以防范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应立足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当禁止不利于这一目标实现的行为,让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第三,通过义务性法律规范及其他规范的共同引导来指引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方向。义务性法律规范重在明确某一行为的“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及后果,为生物技术产业主体提供行为模式参考。通过上述法律规范的架构和实施,可以促成生物技术产业领域良好的发展秩序。
(二)国外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借鉴
美国、日本及一些欧洲国家的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居世界前列。由于各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模式各异,其相应的法律制度也有所差异。美国的生物技术产业法律涉及多个领域,主要体现在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教育跟进、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研究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利用等方面。美国多年来形成的比较稳定的科技管理体制(立法、司法、行政三个系统不同程度地参与科技管理),保障了其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④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就把生物技术列为未来着力发展的国家技术,并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发展生物技术产业,如日本1999年公布的《开创生物技术产业的基本方针》中提出了“生物技术产业立国”战略,并于2002年颁布了《生物技术战略大纲》;通过制定和完善关于技术转移机构(TLO)的法律,保护生物技术研究方的知识产权;制定“产官学”合作制度,进行金融制度改革,保证了生物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资金来源。⑤德国等欧洲国家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其环境保护法律和科研专利权、科研成果开发方面的法律和资金保障机制的支持。⑥
总体来看,发展中国家对发展生物技术产业都非常重视,许多国家在立法上予以了高度重视和有力协调。如印度对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推行了一系列扶持性法律措施:第一,制定、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包括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法律制度,以及单列的专利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尤其是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技术研究及其商业性开发审批、人类基因的研究管理等制度。第二,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加强管理,如成立了全面负责和协调全国生物技术工作的国家生物技术委员会(1982年成立,1986年升格为国家生物技术部),成立了由科学家和管理专家组成的科学顾问委员会以及16个生物技术特别工作组,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针对生物资源管理的专门机构。⑦第三,出台了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促进措施,包括简化审批程序、取消对工厂生产能力的数量限制、鼓励出口、自由进口、免除关税等措施。第四,加强对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包括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改革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对生物技术产业投资等。第五,开展有关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教育,重视生物技术科研人才的培养和这方面的国际合作。⑧除印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生物技术产业法制建设的某些领域也各有所长,如一些生物资源丰富的国家在生物资源的法律保护方面做得较好,值得其他国家予以借鉴。
任何一国的法律都有其赖以生长的土壤,如果脱离该国经济、政治与文化背景而仅将其法律规则进行移植,那么“能真正从一个法域迁移到另一个法域的东西充其量不过是一堆毫无含义的语词形式”⑨。在研究他国生物技术产业立法时,除了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还应对作为法律制度实施载体的具体机制的设立与运行进行审视,考察法律制度与机制出台的文化背景。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和机制的设计与完善,也应放置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法制建设状况、传统文化渊源等背景下进行考虑,对国外的法治建设经验应重点作立法技术和立法方法方面的借鉴。
四、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编制的《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我国第一次将生物技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高技术产业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的法律性文件;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生物技术产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必须体系化和专门化,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已刻不容缓。
(一)明确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原则
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应以其特有的原则作为制度构建的基础并贯穿制度建设始终。综合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需求,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鼓励科技进步原则。生物技术的产生与发展是科技力量整合的结果,科技创新是生物技术产业持续进步的基础与动力,没有科技进步,就没有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第二,促进产业优化发展原则。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应以企业主导发展为基本模式,以经济增长为目标,顺应市场规律;政府通过在宏观层面上进行产业结构、产业布局、产业组织、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合理安排来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第三,可持续发展原则。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不应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无论是技术研发还是商品生产,都应当注重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环境等方面协调发展。
(二)构建生物技术产业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⑩。生物技术产业法律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一个子系统,由旨在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发展、防范相关风险和损害发生的法律规范构成,包括保障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法律文件,以及各部门法中调整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关系、规范生物技术产业发展行为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体系的构建,应以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为基础,结合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其未来需求,审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不足并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建立起系统、协调的规制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体系。具体而言,我国应以“趋利”和“避害”两条主线来进行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构建:第一,构建引导和支持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包括知识产权保障制度、公平竞争保障制度、财税保障制度、特殊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投资制度、生物技术转移及生物技术产品交易制度等。第二,构建预防和应对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风险的法律制度,包括基本人权保障制度、生物安全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上述制度交融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单独或交叉规范着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关系。在不同的生物技术产业领域(如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还可以专门规定予以特殊适用的具体制度。
(三)完善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监管机制
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中,有无具体的监管主体、能否依法监管十分重要。美国对食品生物工程产业发展有一套相互配合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该产业领域每一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都受到一个主导机构和多个相关机构的共同管理,这些机构依据法律授权履行着健康和安全保障的义务,同时负责消除因法律实施不到位而产生的危害。监管机制作为实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的配套措施,其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律制度的实效。监管机制的完善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明确具体的监管主体,防止发生无人监管或多个监管主体相互推诿致使监管缺失的现象。第二,建立清晰、畅通的监管系统,如此既便于监管主体行使监管权,也便于对监管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三,严格监管责任,以有效避免监管不力的现象发生。
五、结语
法律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与人类社会发展相互影响。进入生物经济时代,已有的法律面对生物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的客观现实呈现出种种不适应性,这些不适应性可统称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是复杂的、多元的,其中蕴含着深层次的新兴价值观念与传统价值理念之间的冲突,也体现出现有法律调整范围狭窄、无法规范新的社会行为的弊端,凸显法律规范的内容与实施机制不配套而产生的法律尴尬。这些问题产生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其解决之道亦深藏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我国经济、社会、文化、法制建设现状及其未来走势是建构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的起点和终点,同时,我国应对其他国家在发展生物技术产业过程中提出的先进的法律理念和制度进行分析、借鉴。当前,基础理论研究是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创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对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价值定位、不同价值目标之间的排序等进行分析、论证,才能推动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制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同时,我国应注重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与机制的整体性构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并不完善,在此前提下,对我国生物技术产业法律制度进行整体性构建的任务并不轻松。新的制度安排要立足于现有基础,注重对现有制度和机制进行完善,并使新旧制度、机制之间有机衔接,形成统一整体,发挥制度建设的整体功效。
论文关键词:生物技术产业,产业化,创业风险投资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江泽慧2010年6月2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生物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于6月上报国务院。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对生物技术创新和生物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包括出台了《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组织实施生物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加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等。200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提出加快把生物产业培育成高技术的支柱产业和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发展生物技术产业重大意义,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战略措施。
各国纷纷制订生物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专项政策,成立专门机构,加速培养和吸引人才,大幅度增加对生物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源投入生物产业,促进生物产业在知识密集区域集聚化发展,努力抢占21世纪国际经济技术竞争制高点。
二、世界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现状
(一)生物技术产业已经进入大规模产业化阶段
现代生物技术首先应用于医药和农业领域,生物医药业、生物农业快速增长。以生物医药为例,全球范围内正在研制的2000多种生物药物80%已经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批准了6000多例转基因动植物进行试验,批准生产的转基因动植物已达100多种。由于生物制药科技含量极高,受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影响较小,消费刚性特点明显,且价格稳定,盈利能力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生物药品销售额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大大高于全球医药行业年均不到10%的增长速度。
(二)生物技术产业将成为继信息产业之后世界经济中又一个规模巨大的主导产业。
近十年来,全球生物技术产业的销售额约每五年翻一番,许多国家生物产业销售额增长率高达25%-30%,远高于全球经济增长率。预计到2020年,生物医药占全球药品的比重将超过1/3,生物质能源占世界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到5%左右,生物基材料将替代10%-20%的化学材料。继信息产业之后,生物产业将逐渐成为未来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要推动力。
三、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现状
(一)我国生物技术与发达国家差距相对较小,生物技术产业初具规模,在发展中国家中总体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我国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后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干细胞等生命科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在杂交水稻、转基因棉花等生物育种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在我国,生物制药产业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在1999年到2008年的10年间,生物制药子行业年均销售增长率为22%,而医药工业为19%,生物制药产业的销售规模虽然仅为整个医药行业的10%,但成长速度要明显快于医药工业的整体水平。另外,生物技术棉花种植面积已经超过6100万亩,生物农药年生产总量达到12万吨,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几近140万吨。目前我国的生物技术产业在发展中国家中总体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生物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
生物技术产品产业化程度低,生物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以生物医药为例,迄今为止,我国生产的中药以外的医药产品,自主发明的不足3%。国内有6千多家的医药企业,普遍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产品趋同,毫无国际竞争力可言。工程化研究开发薄弱,生物医药中上游技术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三至五年,而下游工程技术则至少落后十五年以上。
2、融资困局亟待打破。
发展生物产业的社会效益远高于产业自身的直接经济效益。当前,我国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等一批新兴产业群体正在迅速形成。这是一个好的趋势,需要进行正确引导和扶持,特别是加快建立有利于产业化发展的投融资环境、市场环境,完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新兴生物产业发展面临的融资困难、产业技术发展滞后、初期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3、缺乏生物技术产业的高端人才。
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极其严格,目前在我国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和产品生产经营的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既懂技术又懂经营的高素质人才十分稀缺,难以适应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发展之路
(一)建立生物技术产业基金
美国的生物技术产业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步以来,始终是全球生物科技的领跑者,其生物技术公司数量占全球总数的1/3。分析美国这方面的成功经验,除了人才、技术、设备、研发能力、体制等等因素之外,美国生物技术产业之所以能得到迅速发展的一个很重要方面是,美国无论是政府还是私营投资机构对这个产业领域的连续多年来的巨大投资。可见风险投资对一国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可谓至关重要。
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以政府为引导,以国有资本投资为主体。即资金来源主要集中于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和金融机构贷款。这种特点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现行风险投资资金的低效率与盲目性,因此改革我国现行的风险投资体制已迫在眉睫。政府部门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拓展生物技术企业高风险时期的资金来源,调动社会资金支持生物技术企业的发展,通过多种渠道拓宽生物技术产业基金的资金来源,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吸引民间投资,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推动贷款担保机构发展,形成以民间资本和民间投资机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和投资结构。
(二)加强国际合作
近年来,除了美国是传统的生物技术产业强国,加拿大的生物技术产业也迅速增长,目前它已经发展成该国的第二大高技术产业,加拿大生物技术产业的成长速度是西方七国平均增速的四倍。北美已经形成了世界生物产业的领头羊。尽管欧洲生物技术产业近年来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北美相比,双方的差距仍然非常大。为了缩小差距,近年来欧洲生物技术企业通过行业内结盟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形成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别人创造的经验和技术,达到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收入,占领市场等目的。
与北美相比,我们的差距则更大,据介绍,我国在生物技术的某些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只有5年,而产业化差距却达15年。以生物制药为例,目前中国作为世界第七大的医药市场,对全球医药市场的影响巨大,2007年的全国医药产业销售总额是6392.69亿元人民币,到2010年,中国将跃居世界第五大医药市场,但即使是这样一个增长潜力巨大的市场,生物医药只占其中业务的一小部分,目前我国一年生物药品的销售额还不如美国一家中等生物制药公司的年产值。生物医药由于具有特异性强、准确率高等特点,能进行研究的领域还有很多,只是中国的生物医药仍处于产业阶段的初期,需要很长的时间进行培养。也就是说,在中国需要等待一些生物技术的研发成功需要再等上五到十年,研发成功后又会遇到资金的再投入及产业化的难题。
因此,最好最快的方法是加强国际合作,将北美乃至欧洲的成熟科研成果引入中国,同时引入国外成熟的产业基金,在中国落户后将其迅速规模化和产业化,创造利润后会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国内生物技术的科研和开发上面,使生物技术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参考资料
【1】2006年生物产业发展情况及2007年政策建议【z】.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2007年
生物质(Biomass)是指通过生物体的光合作用形成的有机物质或由其转化的物质,例如动物体及排泄物。可利用的生物质包括森林、农作物及农作物废弃物、农林加工废弃物和动物粪便。生物质的主要成分为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脂类、蛋白质、淀粉、灰分和芳香族物质。其中,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是不易被人和动物利用的物质,脂肪和芳香族化合物是重要的动植物提取物。由于生物质是通过光合作用固定CO2形成的有机物,因此生物质燃烧后释放的CO2与光合作用时固定的CO2相当,是一种CO2零排放的能源物质,对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生物燃料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交通运输业(陆运、空运和海运)的可持续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液体的和气体的生物燃料:生物柴油、生物醇类(生物酒精、生物甲醇和异丙醇),生物二甲醚(bio-DME),生物油、生物气(沼气),生物氢气,以及填埋场气(主要是CH4)等等。不同于石油,生物燃料被视为是CO2中性的,因为再其产生过程中吸收了同样数量的CO2,燃烧释放量不可能增加。此外,许多生物燃料是含氧的(如生物醇),有助于降低燃烧过程中含氮化合物颗粒的排出量。
我国生物质能源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我国非常重视生物质能的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下发多个文件指导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国务院的《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2011-2015)》、国家发改委2012年7月下发《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都明确了发展生物质能源的产业目标。国家能源局特别《生物质能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生物质能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国生物质液体燃料将到达500万吨。低成本纤维乙醇、生物柴油等先进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的技术进步,为生物燃料更大规模发展创造了条件,以替代石油为目标的生物质能梯级综合利用将是将来主要发展方向。
生物质能,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贮存在生物质中的能量形式,即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它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转化为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一种可再生能源,因此生物质能是太阳能的一种表现形式。
我国现阶段生物质能源发展的原料主要是油料植物、秸秆及动物粪便等传统生物质资源。据估算,2012年我国废弃的农作物秸秆资源7.4亿吨,折合3.2亿吨标准煤;农产品加工废弃物1.4亿吨,折合标准煤0.17亿吨;禽畜粪便7.8亿吨,折合标准煤5.3亿吨;林木生物质资源10亿吨,折合标准煤5.8亿吨;生活垃圾3.1亿吨,折合0.45亿吨标准煤,但生物质资源的实际利用量在1亿吨标准煤左右,约占可利用总量的15%~20%,因此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因此,生物质能源主要来自于农林废弃物。
到2015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超过5 000万吨标准煤。其中,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1 30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780亿千瓦时,生物质年供气22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1 00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500万吨。建成一批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全球生物能源技术发展趋势
理想的生物燃料应该是能够用非食品原料廉价生产,常年供应且能方便地使用现有供应设施,其能量密度与汽油或柴油相当。可以使用10%~25%(E10-E25)混合生物乙醇汽油的汽车数量正在增加。新型弹性燃料车辆能够燃烧任意混合比例的生物乙醇,包括百分之百的水合乙醇(E100)。类似的,生物柴油也可以任意比例混合,混合的比例已经从现在的2%~5%(B2-B5)设定到未来的10%~20%(B10-B20)。与生物乙醇比较,生物柴油含有更高的碳含量,能够产生类似于传统柴油相当的热值。生产成本尤其是原材料的价格是目前更高比例混合生物燃料的限制因素。
第一代生物燃料是目前商业化较成功的生物燃料,包括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其原料是甘蔗、玉米、小麦、谷物、菜籽油,蔬菜油和提取的动物脂肪。第一代生物醇(生物乙醇)是通过啤酒酵母发酵来源于作物的植物糖和淀粉产生的,这些作物包括甘蔗、甜菜和玉米。巴西生物乙醇生产以甘蔗为原料,而美国主要是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生物乙醇。第一代生物柴油的生产是对植物油的化学修饰完成的,如油菜、棕榈树和大豆等,植物油脂和提炼的动物脂肪通过脂肪酸甲酯化作用生产生物柴油。然而,第一代生物燃料的原材料直接与食品或饲料产品形成竞争,其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会导致食物商品价格的飙升,使其进一步推广受限制。因此生物燃料的发展与推广需要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生物燃料的发展。
第二代生物燃料已经有了初步发展,其原料包括木质纤维素,生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木质纤维素难以降解,从木质素纤维形成可发酵糖要经过多步骤处理,例如原材料前期处理、采用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进行预处理、可溶性半纤维素糖从固体纤维物中分离出来的固、液分离、酶水解纤维素产生可发酵的葡萄糖等木质纤维素利用中,相当大的精力集中到真菌纤维素降解酶酶解途径的研究。酶解过程涉及一个联合过程,是末端葡萄糖水解酶和纤维素外切酶共同作用,两种酶都隶属于典型的糖苷水解,是通过攻击寡糖-多聚糖底物的异构中心中的水分子来实现的。木质纤维素酶的酶活性低、酶解成本高是木质纤维素利用的一个瓶颈。
生物柴油是指由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甘油三酯)与醇(甲醇或乙醇)经酯交换反应得到的脂肪酸单烷基酯,最典型的是脂肪酸甲酯。与传统的石化能源相比,其硫及芳烃含量低、闪点高、十六烷值高、具有良好的性,可部分添加到石化柴油中。但是使用动植物油脂生产生物柴油造成与人和动物争资源的现象。一种新型的油脂生产正在形成――微生物油脂,微生物油脂可以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发酵方式工厂化生产,不仅可以废物利用,而且节省土地,用其生产的生物柴油接近石化柴油的性能,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第三代生物燃料是基于藻类物质的新一代燃料,利用它们产生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蔬菜油生产生物柴油和氢气。据估计,藻类产量可达61 000升/公顷,相比之下,作物如大豆、菜子的产量分别是200升/公顷、45升/公顷。微藻类特别是小球藻细胞内脂类的积累能够达到其生物质50%。产生的生物油通常酸值较低,有利于生物柴油的合成。微藻类具有第一代、第二代生物燃料原材料不能比拟的优势。微藻类能够使用海水和污水养殖,不会与食品生产形成竞争。
第四代生物燃料主要利用代谢工程技术改造藻类的代谢途径,使其直接利用光合作用吸收CO2合成乙醇、柴油或其他高碳醇等,这是当前最新技术。虽然该技术尚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但在环保、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已经可以预期。
生物能源产业展望
据统计2010年大约1 200亿升生物燃料产量用于运输业,几乎是2005年的2倍。全球现有生物燃料市场生物乙醇占近80%,其余的主要是生物柴油。市场主要是第一代生物燃料,美国是最大的生物乙醇生产国,产量为490亿升,第二位是巴西,产量为280亿升,分别占全球输出的57%和33%。欧盟领导着生物柴油生产,占2010年世界生物柴油市场的53%。预期到2020年,全球生物燃料的总产量为2 000亿升,其中生物乙醇1 550亿升,生物柴油450亿升。
将来生物燃料将在能源技术的应变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白色生物技术在生产生物燃料和化学原料领域具有较大的潜力。第一代生物燃料技术已经成熟,但与食品生产原料竞争。未来生物燃料的发展与推广需要第二代(木质素纤维、生物废弃物、固体废物)和第三代(藻类和蓝细菌)技术应用到新兴生物燃料的生产。
新一代生物燃料短期内取得商业化成功具有较大的挑战性。新一代生物燃料的试点和规模化示范仍需继续进行,因为与取得商业化成功的第一代生物燃料相比其生产成本过高。无论是热化学的还是生物化学的技术手段,目前还没有清晰最佳技术途径。
论坛邀请了以色列、新加坡、海峡两岸生物技术专家和金融资本专家围绕“生物医药孵化器管理、金融资本支撑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与孵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向与前景”开展主题演讲,为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把诊问脉,介绍海内外生物医药孵化与产业化的成功经验,助推福建省生物医药自主创新和快速发展。
近年来,福建省生物技术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很快,在生物技术与生物医药领域发明转移拥有量,位居全国第六位,一批创新药物研发取得重要进展,例如厦门大学与养生堂万泰公司历时14年,投入近5亿元研究成功的“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就是世界上第一个用于预防戊型肝炎的疫苗。
很多国外企业想到中国来找市场,同时又有很多中国企业想走出去,如何才能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以色列TBN集团总裁Sigal女士给出的答案是“合作”。Sigal女士围绕“国家商业发展与中国创新”这一主题,介绍如何建立成功的全球合资企业,创造合作共赢的平台;如何利用独特的中国创新方式进入新市场,以及如何利用国际孵化器资源培育生物技术和生物医药产业。她认为,国际孵化器资源对于中国市场,尤其是有想法、有创意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个很好的研发和创新平台。
不仅仅是Sigal女士,在场不少专家、代表都十分看好生物医药产业。招商证券医药行业首席研究员李珊珊女士表示,医药产业前景看好,加之近几年在资本市场表现不俗,现其已成为资本市场中的“白富美”产业,备受投资者青睐。而新加坡国立大学生物科学系教授袁于人先生除了带来“新型兽用、水产疫苗和新一代生物农药设计思路初探”的演讲外,还希望借此机会寻求产业化合作伙伴。
[关键词] 生物产业 生物经济 云南
生物技术的发展及生物产业崛起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也为调整经济结构,解决瓶颈制约,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最终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世界各国都把生物产业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加速抢占“生物经济”制高点。生物技术作为中国重点发展的高技术,已经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把生物技术作为未来高技术产业迎头赶上的重点,加强生物技术在农业、工业、人口与健康等领域的应用。“十一五”期间,生物产业被列为全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而国家《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在近 5 年内中国将重点培育数个产值达到 500 亿的生物产业基地。
一、国内外生物产业发展趋势
生物产业作为 21 世纪的朝阳产业,生物产业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和强劲的势头迅猛发展,其产值正以每三年增加五倍的速度递增。有关统计表明,全球生物产业的销售额约每 5 年翻一番,增长率高达 25%~30%,是世界经济增长率的 10 倍左右。美国《时代》周刊预言:2020年世界将进入生物经济时代,革命性的市场投放阶段预计将在 2025 年后到来,到 21 世纪中叶,当生物经济进入成熟阶段时,生物应用技术将渗透到我们生活中许多与生物无关的角落。
生物产业在全球的迅速升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生物产业正在推动新的产业革命形成,对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特别对人类自身的影响将远远超过前三次产业革命。预计到 2020年,生物医药占全球药品的比重将超过33%,生物质能源占世界能源消费的比重达5%,生物基材料将替代10%~20%的化学材料,生物产业的市场空间将比信息产业大10倍。生物产业的销售额每5年增加2倍,增长率高达25%~30%,是世界经济增长率的10倍左右。生物产业目前已成为世界经济与国家安全竞争的焦点,各国、各地区纷纷制定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成立专门机构,并采取建园设区、争夺人才、增加投入等重大措施,促进生物技术产业在知识密集区域集聚化发展,努力抢占21世纪国际经济技术竞争制高点。如美国基础研究经费的49%用于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研究,欧盟第六研究框架计划的 46%用于生物技术及其相关领域。
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在我国发展迅速,是21世纪我国最有希望取得创新进展和最具国际竞争潜力的新领域。我国高度重视生物产业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产业。”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生物产业发展,我国成立了“国家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促进产业化领导小组”、建立生物产业基地、制定《中国生物技术及产业化发展纲要》、颁布《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专项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了完整的生物技术研发体系,在基因组测序、生物芯片、干细胞研究、组织工程蛋白质解析、生物医学材料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2009 年 6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的《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中,阐述了现代生物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生物农业领域、生物能源领域、生物制造领域、生物环保领域。
目前全国涉及生物技术的企业7300多家,工业总产值约8000 亿元。国内许多省(市)如江苏、山东、天津等在“十二五 ”发展规划建议中都将生物产业作为战略重点,纷纷制订专项规划和政策,设立专门领导机构和专项资金,培养专门的人才队伍,加速生物产业的发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建立了20多个生物技术园区,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在税收、金融、人才引进、进出口等方面对生物技术企业给予全面支持,目前已经培育了一大批新企业,在我国生物技术发展中起着龙头带动作用 。
二、云南发展生物产业的优势和潜力
云南是生物资源得天独厚、科技力量较强的省份,自“十五”以来,生物技术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云南白药、景谷林业、绿大地、沃森生物等企业先后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全省9件“中国驰名商标”全部出自生物产业领域,50%的“云南著名商标”来自生物产业领域。初步形成了一批实力较强的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云南具备了发展生物技术及其相关产业的优势和潜力。
1. 资源优势
云南素有“生物王国”和“生物种质基因库”之美誉,植物、动物、微生物资源丰富,在中国已发现的约3万种高等植物中,云南有426科、2592属、17000多种,科、属、种分别占全国的88.4%、68.7%、62.9%;珍稀物种资源占全国的67.5%,居第一位;云南拥有高等脊椎动物1799种,占全国总数的55%,还有昆虫10000多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254种濒危植物中,云南省有117种,占全国总数的46.1%,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383种濒危动物中,云南省就有243种,占全国总数的63.4%,其中23种为云南独有。微生物资源在云南省最为丰富,目前全世界公开报道过的放线菌,半数以上都能在云南找到。近20年来,中国发现的6个放线菌新属都是在云南发现的。云南省拥有854种野生食用菌资源占全国938种的91%以上,其中有不少为云南独有。每年自然储量约50万吨,但仅采摘10万吨、形成商品量3.2万吨,出口8000余吨,其中松茸出口日本1000多吨。
云南省国土面积仅占全国的二十五分之一,但却拥有全国50%以上的生物种类,在较小区域富集了极为丰富的生物资源,这在全世界都极为罕见。丰富的生物资源为发展生物产业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也形成与战略投资者在技术、资金、商贸等方面合作的互补性。
2. 研发优势
云南在生物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云南省140个科研机构中有76个单位从事生物产业相关的研发工作、研究人员3700多人。在生物科技创新领域,已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在建国家工程技术中心1个;建设和认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0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植物病理重点实验室、工业微生物发酵工程重点实验室等已成为生物产业研发基地,在以特产天然药物有效成份为基础开发的人工全合成和结构改造药物方面走在国内前列,初步形成了涵盖生产、加工、贸易的科技体系、标准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3. 产业基础优势
云南生物产业企业和产品具备较突出的竞争优势和特色。全省已基本形成了以烟、糖、茶、胶、畜、林和天然药物、绿色保健食品、花卉园艺、生物化工等为主的生物产业格局,2008年,全省生物产业增加值达194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4%,扣除烟草产业增加值702亿元,全省其他生物产业增加值达到1238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1.7%,生物产业已成为全省发展最快的支柱产业。
烟叶、茶叶、花卉、咖啡、核桃、膏桐等品种的种植面积位居全国第一;烟草、鲜切花、咖啡、核桃、食用菌等品种的产量名列全国第一;蔬菜、中药材的面积和产量不断向全国前列迈进;肉类总产量跃居全国第八位,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基本形成。现代医药、花卉园艺、生物能源、木本油料等新兴生物产业逐步兴起。
规模以上各类生物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100多家,主要生物产品加工率提高到48%。生物产业领域的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分别达到9件、314件和10件,拥有斗南花卉、晨农蔬菜、云南白药、排毒养颜胶囊、昭通天麻、云南红酒等一批知名品牌产品。
三、云南生物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云南生物产业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优势,但云南生物产业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企业规模小、品牌产品不多、企业未能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产业“工程化”环节薄弱等突出问题。
1. 企业规模较小,品牌产品不多
云南省生物技术产业在工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和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还不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还体现不够,市场份额较小,国际竞争力不强。在全国具有突出地位的龙头企业、企业集群不多,大多数为小企业,产业总体规模不大,有资质的生产型企业较少。新产品开发、生产与科研结合不够,缺乏支撑生物技术产业的优势产品和名牌产品、难以占领更大市场。
2. 研发投入不足,企业未能完全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发展生物技术产业的核心是人才,在发达国家,企业是生物技术产业的主体,R&D 经费主要来自企业,R&D 人员主要在企业,生物技术 R&D 投入占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发达国家一般为20%左右,我国为5.0%,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不到 3.0%,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入更低。云南主要技术力量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高素质人才缺乏,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中介体系不完备,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亟待建立。
3. 产业“工程化”环节薄弱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是生物技术创新的主导者,使得我国生物产业在技术研发阶段虽与国际差距不大,但在产业化阶段的差距却不断拉大。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除产学研结合不紧、企业研究力量薄弱、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畅外,“工程化”环节薄弱是主要原因。形成产业链条的中游“中试、放大、集成”的瓶颈制约严重。一些科研成果在实验室里的产品都达到标准,但一旦进入中试、放大和规模化生产,却很少成功。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成果仍不能满足生产和商品化的需要。而对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来说,由于无中试基地或无资金进行中试、放大,其科研产品不能直接延伸到下游,从而造成产业上下游链条的衔接不够,大大影响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四、云南发展生物技术产业的对策建议
建国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物产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尤其是十六大以来,全省按照“扎扎实实打基础,突出重点抓特色”的发展思路,围绕“巩固提高烟、糖、茶、胶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畜牧、果蔬、马铃薯、花卉、食用菌、咖啡、中药材、特色经济林等优势产业”的总体要求,生物产业呈现出增长速度快、发展势头好的喜人局面。目前,制定了《云南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对发展生物产业做出了总体部署,生物产业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针对前面所述云南生物技术领域特点、优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云南生物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 建立加快生物农业发展的协调和管理机制
云南省生物产业目前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第二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发展机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科技先导、企业主体”的运作模式,以新型工业化的理念谋划生物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省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服务职能,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建立起加快发展生物产业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体系。抓住全球生物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提出云南生物产业前瞻性发展思路、战略举措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和发展模式,促进全省生物产业快速发展。
2. 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支持创新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增量带动存量,盘活分散在各部门的存量资金,采取财政、金融、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和政策杠杆,全方位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向生物产业聚集。
省级财政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云南生物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建立较大数额的生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破解生物产业发展的瓶颈环节和延伸产业链的集成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强化支持源头创新,加强生物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高度关注生物技术研发生产中关键“工程化”技术的攻关研究,解决目前产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和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充分运用财政支持、金融信贷、引进外资、民间投资等渠道,解决生物产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财政资金“以小拨大”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生物产业。制定生物产业融资的可操作政策,建立有利于风险投资进入、退出的科学机制。
支持生物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生物技术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支持生物技术企业通过收购上市公司和创业板直接融资。加大政策性金融对生物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生物企业要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支持中小企业以专利技术为担保向银行贷款。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吸引省外、国外风险投资机构来云南省建办事处或选择投资项目,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吸引大批社会资金投向生物工程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大力扶持科技投融资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3. 整合相关资源,形成推进生物产业发展合力
结合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整合国家和省、市、区生物技术产业领域的研发、技改、产业发展的资金以及其他相关资源,集成推进生物技术产业化发展。建立生物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调机制,加强生物产业体制改革、产业发展、技术研究开发、生物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形成推进生物工程发展的合力。
4. 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营造吸引人才集聚的政策环境
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构筑生物产业发展的人才高地。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生物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生物产业技术创新人才、技术应用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生物产业发展创业基金,吸引海外学子回国创业;鼓励和支持省内外各类人才在云南创办生物产业企业,大力推动工业、商业人才向生物产业基地流动。所在地政府给予积极引导和政策支持。从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三个层次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发现人才、尊重人才、量才取酬的激励机制,构建有利于集聚生物产业发展人才的良好政策环境。
5.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建立有利于生物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纵观国际上生物技术比较发达的国家生物产业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制度变迁在生物产业发展中发挥着几乎与技术变革同等重要的作用。这是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相一致的。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创新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净化产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潜能,从而实现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在我国生物产业秩序尚不规范,相关产业政策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已有推进生物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逐步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生物产业政策体系显得十分必要。
云南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刚要
( 2006~2020年 ) 》和《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配套税收政策,鼓励生物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原始和集成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相关产品开发、创新性企业建设、技术开发费 150%税前抵扣等一系列实用政策。云南应根据现代生物产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周期长等特点,结合国家税收改革方向和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针对生物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
6. 扩大开放,加强国际合作
云南应积极开展生物产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走出去”,带动整个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创新资源,全面提升生物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国际国内市场开拓能力和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配套相关政策,吸引省外、国外生物技术企业来滇设立分公司、创建研发机构和产业基地。
参考文献:
[1] 韩春清,王志章. 全球生物产业发展趋势分析[ J ]. 中国商界,2008,(8):104
[2] 王宏广. 发展生物技术引领生物经济 [M ].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