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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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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全市(本市户籍)城乡低保或困难家庭残疾儿童。

二、目标任务与补助标准

2012年,为全市69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并适配辅助器具。其中:

(一)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为3名中低收入家庭聋儿重建听力,植入人工耳蜗并提供一学年的康复训练经费[包括配发人工耳蜗产品1套,12000元术前检查、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费,术后一学年(10个月)14000元康复训练经费];为4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包括为每名受助人提供2台全数字助听器,免费验配和一年内的调试;提供一学年(10个月)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为11名已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聋儿每人提供一学年(10个月)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经费为中央、省财政)

(二)肢体残疾儿童:为3名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并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装配矫形器,每例手术补贴手术费10000元、术后康复训练费6000元、矫形器装配费1200元。(经费为中央、省财政)

(三)脑瘫儿童:为4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装配矫形器,给予每人13200元的康复训练和矫形器装配补贴(其中训练费12000元,矫形器1200元)。

(四)孤独症、智障儿童:为2名孤独症儿童和5名智障儿童每人提供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经费为中央、省财政)

(五)辅助器具:为5名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贴5000元;其中零部件及材料费占60%,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和适应性训练)占40%。为32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贴1500元;其中产品购置费占90%,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助器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占10%。(经费为中央、省财政)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市残联根据各县区户籍人口基数比例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数分配下达,并依据各县区任务数及经费标准及时下达到医疗康复训练机构,如有转介服务,则按照程序及时拔付到相应康复训练机构;人工耳蜗、助听器、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等,由中央和省级统一采购下发后,及时下发到受益残疾儿童。

(二)各县区残联根据各类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参照中国残联、财政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各单项实施办法,全文另发),将应救助的贫困残疾儿童安排至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全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机构名单》另行文下发),按规范进行康复训练。

没有定点康复机构或本市康复机构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人员,市残联将残疾儿童转介输送至外市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如各县区目前正在外市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或者家长(监护人)自行申请联系到外市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同样认定为铜陵市完成了本市户籍残疾儿童的康复任务。

残疾儿童进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均应填写《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附后),残疾儿童在完成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并经专家组考核评估合格后,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返回户籍所在市残联申领康复训练经费。

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母婴安全

1、持续推进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2020年,我县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县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通知精神,加强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从源头控制风险,要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孕产妇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析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主要做法:强化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和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的评估责任,各医疗保健机构对首次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按照风险严重程度(以绿、黄、橙、红、紫5种色标)进行分级标识,相应评估结局在保健手册上标注。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筛查阳性孕产妇根据其健康状况转诊至上级相应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只能管理风险评估分级为绿色(低风险)和部分为黄色(一般风险)的孕产妇;对于风险评估分级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的孕产妇一律转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评估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母婴阻断综合干预,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和要求对高危人群进行规范管理,此项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1-9月份,全县常住孕产妇早孕建卡2075人,全部进行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其中妊娠风险筛查阳性914人,阳性风险评估分级为黄色的766人、橙色的70人、红色的4人、紫色的41人,专案管理转诊130人。

2、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2020年,县人民医院持续加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两个救治中心”建设力度,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推动,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为全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驾护航。县、乡、村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急救、会诊制度与网络建设更加完善,落实妊娠风险预警初筛、分类管理体系和高风险重点孕妇管理,确保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转运及救治有效。今年以来,开展母婴安全管理和相关技能培训二期六批300余人次,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县、乡两级具有助产服务的单位均相继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演练,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3、进一步强化剖宫产手术控制管理。2020年,我县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剖宫产手术控制管理,持续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手术比例。继续按照以下七个方面抓落实。一是抓县直,以上率下。今年县直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分娩数占全县的80%以上,对全县的剖宫产率控制起举足轻重作用。具有分娩的助产机构均出台具体措施,努力降低剖宫产率;同时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抵制社会因素剖宫产。二是抓宣传,贯穿全程。年初,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继续制作《平产好处、剖宫产控制》等宣传册10000份,发放到全县所有医疗保健单位妇保科,要求在为孕妇建保健手册时即时进行孕期全程宣传。开展助产的各单位除利用宣传栏、宣传图版、入院宣教等措施宣传自然分娩和剖宫产优缺点外,同时加大孕产妇学校建设。规范执行住院健康教育措施,让孕产妇及家属能充分了解产程进展,减少因信息不足造成的焦虑及紧张,使更多孕妇选择顺产,科学提高自然分娩率。三是抓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查诊断护理水平。加强产科医生和产科护士的培训学习和管理,做到诊断依据充分,剖宫产指征把关严谨,认真做好产检,减少“过期妊娠”等因素导致剖宫产。做好产程中的全程护理,减少过度疲劳导致的难产情况发生,要求首次剖宫产后再次妊娠分娩产妇在没有阴道试产禁忌症的情况下,上转到具备有输血、备血等急救条件较好的三家县直医疗保健单位选择阴道试产。四是抓引进,推广新技术。县直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均引进推广镇痛分娩、导乐陪伴分娩等助产技术,对降低剖宫产率起到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作用。五是抓制度,强化手术管理。要求各分娩单位落实剖宫产手术报告与评审制度,对于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要向产妇及家属讲清剖宫产手术的利弊,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严格履行手术签字手续。择期手术报科室值班主任会诊签批,急诊手术及时报告值班主任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剖宫产手术需由中级职称以上的妇产科医师主刀并组织术前讨论。六是抓奖惩,及时兑现。要求各助产机构将降低剖宫产率控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严禁医务人员违反原则,满足家属要求开展择日、择时、无医学指征剖宫产。各助产机构相继制定了控制剖宫产率的奖惩措施并带入绩效考核(平产奖励、过高的剖宫产率处罚),实行按月兑现,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七是抓避孕指导,减少意外妊娠。要求乡村妇保人员努力做好产后访视,尤其在产后访视过程中做好剖宫产术后避孕方法的指导,减少因间隔时间不足2年妊娠导致剖宫产手术结束分娩的情况发生。八是抓督查,定期调度。我县将总剖宫产率、社会因素剖宫产率、一孩剖宫产率三项指标纳入卫生健康工作重点考评内容,除每季度督导外,对重点单位经常性检查督导,定期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调度。剖宫产率控制不力的单位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汇报情况,查找原因,落实整改。

1-10月份,全县各医疗机构累计分娩总活产数3214人,剖宫产活产数1175人,总剖宫产率36.56%;一孩活产数1108人,一孩剖宫产数246人,一孩剖宫产率22.20%;社会因素剖宫产数0人,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全县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36.85%下降0.51%;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21.30%上升4.2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同期0.12%下降100%。其中乡镇卫生院平均总剖宫产率16.50%,一孩剖宫产率5.13%,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乡镇卫生院平均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14.89%上升10.81%,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3.23%上升58.8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为0%。三家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总剖宫产率均值39.51%;一孩剖宫产率23.50%,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三家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40.77%上升3.09%。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22.90%上升2.6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0.12%下降100%。

4、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母婴安全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省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将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健康保障工作摆在妇幼健康工作首要位置,强力推进落实。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及健康儿童死亡评审管理办法,成立相应组织,规范孕产妇和新生儿及健康儿童死亡评审工作。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个案报告制度,施行死亡一例报告一例评审一例,落实季度或半年分析评审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管理,对重点乡镇和单位进行约谈,强化针对性督查指导,确保母婴安全。实现了省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至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的工作目标。为确保我县2020年全面脱贫择帽奠定坚实基础,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全省均值以内,达到预期效果。

1-9月份,全县累计孕产妇数4990人,孕产妇死亡人数0人,孕产妇死亡率0%;累计总活产数5069人,婴儿死亡人数14人,婴儿死亡率2.76‰;累计5岁以下儿童数39102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21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14‰。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管理,提升优质服务能力水平

5、持续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建或改扩建过程中,注重突出对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保健科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及儿童营养包、叶酸、避孕药具等仓储保管科室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使科室合理布局、环境美化亮化,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在争取2020年中央补助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资金200万元的基础上,自筹资金250万余元,着力加强妇儿保科、妇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同步提升医技等科室服务能力建设。添置LEEP刀、电动综合产床、新生儿体重秤、婴儿辐射保暖台、12导心电图机、单道微量注射泵、呼吸震荡排痰系统、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插件式病人监护仪、多功能电动产床、客观听力测试仪、麻醉机、视力筛选仪、双道微量注射泵、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可视人流机、全自动身高体重检测仪、视动眼震仪、脉搏血氧检测仪、纯水机、容积探头、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胶体金试纸分析仪、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常温)、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产前筛查仪、2-8℃药品冷藏箱、-86℃超低温冰箱、-25℃低温冰箱、普通离心机等先进设备,积极拓展新项目、新技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厕所革命”等工作,投入10万余元资金用于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建设及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部等科室改造建设,进一步规范科室布局、改善服务环境。随着服务环境的不断改善,医疗业务大幅增长。

1-10月份,门急诊就诊46881人次,出院2907人次,其中妇产科1205人次、儿科1702人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7.6%、4.5%、10%;全院实际占用床13375日,平均住院日4.6天;产科活产数为1040例,其中平产663例,剖宫产377例,总剖宫产率为36.25%;开展妇科手术63例,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1390例;医疗业务收入179304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22万元,增加18.76%;药品收入4915180元,药占比为27.4%。预计2020年全年医疗业务总收入突破2200.00万元。

6、深入推进妇幼健康“三级网底”建设。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三级网底”建设工作。注重示范引领,及时发现和处理县乡两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激发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荣誉感;完善村妇干、计生专干、保健员“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夯实村级网底,将妇幼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相关经费侧重倾斜补贴给落实相关妇幼健康服务的村“三位一体”专干,妥善解决相关劳动报酬。

7、加大妇幼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2020年,我县创新妇幼健康宣教形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到日常妇幼健康服务过程中,县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六一儿童节、爱眼日、三八妇女节等开展节日宣传教育;利用电台、板报、宣传栏等栏目和汇演等形式宣传妇幼健康工作,营造全县重视和关注妇幼健康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托省、市级妇幼保健学会、协会等学术平台,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推广适宜技术、新技术、新技能的使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牵头采取以区域为中心,分片培训的方式开展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一期五批次,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600余人次;同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合作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高危儿的早期干预、婴幼儿喂养建议、婴幼儿哮喘的规范化治疗等业务培训一期,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200余人次;举办进社区、进乡村义诊和送医送药活动四次,县本级大型义诊活动1次,接受义诊服务人员达1000余人次;同时围绕妇幼健康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同省、市妇幼保健机构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和学术科研,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高基层妇幼健康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理论水平、操作能力和学术水平。

8、继续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2020年,我县按照省、市卫健委加快妇幼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互联、互通,全力提升全县妇幼信息数据报送及时率和准确率。按照县政府“智慧医疗”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妇幼“两卡制”推行使用工作,按照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布局,为七个区域中心孕前优生检查点配备孕优信息系统(徐州雷奥公司)和相关设备端口联网建设工作全面完成;4月14日至5月15日期间,再次对全县300余名乡村妇幼信息员进行国卫信息系统信息模块使用和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村级基础台账和月报表的填写,提升乡村妇幼信息报表和各种业务记录帐簿质量,为提升全县妇幼信息管理质量,各种信息定期及时报送进一步夯实基础,实现了县、乡、村妇幼信息网络畅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使用效率。及时落实新版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做好妇幼卫生月、季、年报和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分析利用,促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健康发展。11月份,代表市接受省妇幼健康信息质控检查,我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成效,获得质控专家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整体素质

9、落实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民生工程。2020年,我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继续保持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规范服务流程,按照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规范,应检的项目全部检查到位(如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项目等),力求做到方便群众、环境温馨,切实提高婚前保健服务水平。利用婚检大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强化宣传,在婚检大厅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婚检好处、流程等明白纸,使婚检对象了解婚前保健意义。设立专门接待窗口提供全程服务,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规范服务流程,必要时开设专门窗口,配齐所需检查设施设备,重大节假日婚检高峰时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每一位婚检对象检查全过程时间压缩在半小时之内。全年婚检目标任务数3000对(6000人),婚检率达85%以上,疾病检出率达到8%。

1-10月份,全县共结婚登记对3134(6268人),3012对(6024人)男女适婚青年接受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96.1%,完成年度任务3000对(6000人)的100.4%;婚前卫生咨询1659人,咨询率26.47%;疾病检出总人数888人,疾病检出率14.74%;疾病分类构成:指定传染病检出29人(占检出人数的3.27%),严重遗传病检出2人(占检出人数的0.23%),有关精神病检出2人(占检出人数的0.23%),生殖系统疾病检出295人(占检出人数的33.22%),内科系统疾病检出567人(占检出人数的63.85%)。提出具有影响婚育医学意见疾病人数256人,占实检人数的4.25%。这些疾病在早期发现的同时均得到了相应咨询指导或治疗,达到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防止传染病传播及促进家庭和谐的目的,取得良好的愈后效果和社会效益。10月顺利通过市级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初审验收,11月21日代表市迎接省级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复审验收,根据反馈有望通过复审验收;12月底将超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0、进一步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工作。2020年,我县继续将产前筛查管理工作纳入妇幼健康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对照省市要求,按照《县产前筛查管理办法(试行)》(金卫办〔2018〕6号)及县卫健委印发的《关于明确2020年度产前筛查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卫妇幼秘〔2020〕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产前筛查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和各级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责。从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宣传,提高工作质量和强化服务,压实责任主体三个方面进一步强调落实,强化清理整顿产前筛查服务不良服务市场,全面规范产前筛查工作,有效落实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干预措施;产前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产前筛查技术质控专家组发挥主动作用,加强质控督导力度,规范信息报送,提升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加强产前筛查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产前筛查率,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乡镇卫生院完成县卫健委下达的2018年孕妇建卡数的80%任务较困难。力争年底完成市卫健委下达的60%产前筛查率目标。

1-10月份,全县送往市产筛中心标本数2119人,送检筛查率42.46%。

11、积极推广应用新项目新技术。

4月份,市卫健委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启动会议后,我县根据省、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印发《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卫妇幼秘〔2020〕7号),确定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青山镇、燕子河镇、天堂寨镇、古碑镇、吴家店、斑竹园镇、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白塔畈镇、油坊店等11家乡镇卫生院共14家助产机构为项目单位;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项目督导和培训。各项目管理单位相关管理负责人和联络人报县项目办备案;5月份制定筛查操作流程图、规范转诊要求及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印制宣传品等;6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召开项目启动会,率先试点开展项目筛查工作。6月18日,全国婴幼儿血管瘤脉管畸形公益筛查技术启动会在市卫健委召开,根据会议安排,我县及时启动该项目;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及时推动孕产妇系列康复技术服务,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洽谈援助的“母亲健康快车——导乐分娩关爱服务”公益项目和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妇科无创治疗中心、乳腺癌筛查与预防、孕妇营养检测、产后母乳营养分析、红细胞叶酸检测、孕产妇心理测评及干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将相继建成开展服务。

6-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419人,转诊12人,确诊先天性心脏病12人;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共筛查上报拟似血管瘤或脉管畸形84人,确诊血管瘤或脉管畸形70人;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筛查99人,治疗18人;骨密度检测1226人;妊高症检测816人。

(四)加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12、加强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①全面落实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工作。2020年,县卫健委、财政局分别于2018年年底和2020年5月及时印发《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金卫计〔2018〕38号)和《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4个实施方案》(金卫发〔2020〕9号)的通知,明确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在孕13周前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同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在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产前随访服务;完成产后2次访视,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完成辖区内常住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院后两次访视(1周内和28—30天),了解出生时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情况,询问和观察一般情况并进行喂养等相关指导;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在3、6、9、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随访,在6、18、30月龄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新生儿访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85%、85%、90%。

目标任务下达后,各乡镇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数量和质量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卫健委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围绕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两个系统管理率,利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和计生“一卡通”平台,狠抓早孕建卡、产后访视和体弱儿管理等重点环节,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电话访问等方式掌握各项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对服务机构的满意度,并对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及时预拨项目资金,使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以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1-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继续使用全省统一的新版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及IC卡,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新建孕产妇保健手册4830人份,提供服务24360人次;全县产妇数4990人,总活产数5069人,孕产妇早孕建册4830人,早孕建册率96.79%;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4823人,系统管理率95.14%;孕产妇产后访视4956人,产后访视率均达97.77%。共新建0-6岁儿童保健服务手册49333人份,提供服务32077人次;新生儿访视4983人,新生儿访视率均达98.30%;3岁以下儿童23553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21534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1.42%;0-6岁儿童53784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49333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1.72%。其中1-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早孕建册864人;儿童新建儿管卡423人,总服务1983人次,中医药保健服务430人次,儿童视力筛查210人,其中散光11人,屈光不正1人,双眼凝视5人。

②推动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2020年,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按照县卫健委《关于印发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发〔2020〕9号)及《关于下达2020年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分配计划的通知》(金卫明电〔2020〕90号)等文件通知要求抓落实。以优质服务为重点,开展乡村两级药管员培训和换发证工作,以“免费发放、减少浪费”为立足点,依据药具管理的各种制度,疏通避孕药具发放渠道,突出优质服务,通过加强对基层药管员培训、完善制度管理,提高避孕药具使用的社会效益,提供药具知情选择与优质服务,增强药具发放覆盖面,全面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使用率和及时率。

1-10月份,开展乡村两级药管员培训培训5批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免费避孕药具调入、调出、结存同需求数进一步趋于合理,避免了浪费,无过期失效药具。全县避孕药具应用率达98%;避孕药具有效率99%;随访率100%;知情满意率达96.55%。

13、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2020年年初,县政府办公室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将《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县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农村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各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同时成立县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及专家技术指导组,督促各项目执行单位落实领导组议定事项,积极开展项目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管理,全面完成年度项目目标任务。

①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注重加大对项目关键环节的指导力度,确保项目质量,推动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24月龄儿童。总体看,全县6-24月龄儿童服用情况良好,儿童营养包项目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和关注。

1-10月份,全县购进儿童营养包4批次89910盒(2018年库存2420盒),发放74644盒,库存17686盒。应领80256人次,实领74644人次,营养包发放率93%;有效食用74065人次,未有效食用918人(其中外出773人,口感不102人、吐泻25人、皮疹12人、其他6人),有效食用率99.22%。

今年10月份开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第四次监测评估,该项目实施干预前贫血发生率29.0%,低体重发生率3.8%,生长迟缓发生率6.7%,消瘦发生率1.9%。实施干预4年后贫血发生率15.5%,较干预前下降46.55%;低体重发生率1.0%,较干预前下降73.68%,生长迟缓发生率2%,较干预前下降70.15%;消瘦发生率0.7%,较干预前下降63.16%。

②母婴阻断(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2020年,继续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贯彻国家卫健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项目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的采购。切实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咨询、治疗等综合干预措施服务,着力提升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的干预比例和规范程度。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查率分别达到8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规范化诊疗达80%以上、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比例达90%以上的控制目标。

1-10月份,全县共3213位孕产妇接受了初次产前保健服务和HIV、梅毒、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五项免费检测与咨询,检测率为100%,查出梅毒感染孕妇4例,HIV感染孕妇1例,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114例,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100%。

③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20年,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目标任务为3500例新生儿,开展三种遗传代谢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永久性听力障碍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60%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广泛社会动员和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采集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及时递送至市筛查中心,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筛查可疑阳性或阳性病例的随访和不合格血片的召回、采集工作。做好新生儿听力的初筛、复筛、转诊和追访、咨询等工作,为确诊儿童提供咨询和听力语言康复建议,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医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给予康复救助,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纳入国家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康复救助,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

1-10月份,全县应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3213人,实际筛查3316人,筛查率为100%。其中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可疑阳性数23人;苯丙酮尿症(PKU)可疑阳性数5人;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可疑阳性13人;总可疑阳性数41人,总可疑率0.12%;总召回41人,总召回率100%;不合格血样1人;确诊病例2人(其中苯丙酮尿症1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1人),新筛覆盖率100%。应接受免费听力筛查新生儿3213人,实际筛查3291人,筛查率达100%,筛查出可疑阳性547人。其中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1135人;听力筛查1033人,AABR(脑干诱发电位)检查排查55人,转市进一步检查27人,初筛可疑阳性率16.6%,听障确诊1人。

④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20年,我县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组织好采购的同时,采取县级管理、乡镇领取、村级发放的方式开展,主要依托村妇幼保健员(“三位一体”保健员)发放、随访,强化督导与绩效考评,提高育龄妇女叶酸服用依从性,确保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1-9月份,全县共免费发放叶酸15669瓶,新增叶酸应服用人数4271人,新增服用人数4215人,服用率98.69%;新增服用依从人数4045人,依从率95.97%%;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4103人,知晓人数4051人,知晓率98.73%。

⑤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20年,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继续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整体部署,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采取县乡结合模式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在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质量核查评估的同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采取一抓参检对象的早孕发现,将怀孕率作为年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考评的主要指标,使乡村在确定参检对象时首先确保有生育意愿对象参检,以提高项目检查效益;二抓参检序时进度,避免参检对象在节假期突击检查,超过检查单位接待能力造成检查质量不高现象出现;三抓评估质量控制,提高评估质量,及时发放评估报告,为参检对象准备生育提供科学数据;四抓孕优项目检查和婚检有机整合,优化工作模式,实施数据共享,减少服务对象重复检查(1-10月孕优项目和婚检检查共享对象861对,占完成检查人数的27.2%,节约检查经费154980元),提升服务水平。

2020年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省下达目标数3589对,1-10月,完成3157对,完成率87.96%;早孕随访完成率19.23%;8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参加全省2020年第一次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5大类14小项评价正确结果均为100%。

⑥“两癌”筛查项目。2020年,我县“两癌”筛查项目严格按照《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组织实施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以加强项目质控和监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两癌”筛查补检工作为重点,结合健康扶贫规划的实施,继续实现贫困地区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省下达我县2020年“两癌”筛查任务为宫颈癌12000人、乳腺癌4000人。

为做好各乡镇“两癌”检查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县妇计中心(保健院)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合肥千麦医学检验所做好第三方检验工作,按乳腺癌12000人和宫颈癌4000人的检查数配齐所需检查工具和耗材,印制宣传手册2万份,全部下发到各乡镇,同时做好“两癌”玻片标本的收集、集中运送,以及阳性病例的乳腺钼靶、电子阴道镜和病理检查保障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反馈及时性。真正达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阳性确诊病例的有效生存率。

1-10月份,全县共完成宫颈癌检查12055人,完成任务数的100.45%。接受宫颈癌检查人员全部对其进行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BS)分类,其中484人进行了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阳性的33人进行了组织病理学检查,共检出低级别病变(CIN1)9例,高级别病变(CIN2-CIN3)15例,宫颈癌确诊病例1例。乳腺癌手诊检查4122人,完成任务数的103.05%。乳腺彩超检查4122人,乳腺钼钯检查326人,乳腺癌疑似病例73例。同步完成了两癌检查的数据录入、上报、阳性个案跟踪随访,对确诊的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及时落实手术等治疗,并通过妇联系统发放两癌救助,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和身体健康水平,得到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供全程免费服务管理。

1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免费服务。2020年,全县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年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要求,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各施术单位根据乡镇计生办开具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通知单施行相应手术,严格按照县卫计委、发改委和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全县计划生育服务手术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卫计〔2018〕25号)的按例手术收费标准记费,年终由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收集审核后,报县财政局足额兑现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财政资金;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扣回专项资金,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统计,2020年县财政拨付全县各施术单位计划生育手术经费310万余元。

1-9月份,全县各级妇幼保健服务单位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开展生育咨询6327人,随访4491人;发放避孕药具4600人次;病残儿医学鉴定3人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1人次。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4491例,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1011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753例,输卵管绝育64例,人工流产1115例,药物流产529例,放置皮埋12例,取出皮埋2例,输卵管吻合术4例。

(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监管,严禁违规发放事件发生。

15、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在实际签发中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全县各医疗助产机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文件要求抓落实;11月份中旬,县卫健委根据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皖妇儿办〔2020〕76号)要求,组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对2010年以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对全县助产单位的签发管理进行现场督导,对存在问题发出限时整改意见通知书。11月21日,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县直和乡镇4个单位《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进行抽查督导,督导反馈整体情况较好;2020年全县未发现明显违规违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现象。

1-9月份,全县机构内分娩2890人,当年出生首次签发2795人,当年出生领证96%,换发29份,补发39份,医疗机构外分娩签发19份,废证5份。

1-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从市妇幼保健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5000份(2018年底库存0份),全县各签发机构从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申领3625份,库存1375份。

(七)加强日常工作督导,促进妇幼健康工作发展

16、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加大相关工作督导力度。2020年,我县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围绕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关指标开展督查指导,扎实开展季度和年度专项督导,落实季度和年度督导通报。健全督导制度,完善评估机制,细化考核要件,注重日常监管,优化结果使用,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推进医联体建设成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17、持续推进医联体建设,建立人才队伍培养通道。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在2017年11月份与省妇幼保健院成功签约“医疗联合体”和2018年11月与省儿童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的基础上,2020年1月25日与省儿童医院成功签约“医疗联合体”。医疗联合体建立以来,两家医院定期派专家、学者前往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开展教学、观摩指导、坐诊、查房、手术、病案讨论等活动,通过选派人员进修培训、双向转诊、坐诊等不同方式,提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水平。今年6月15日始,省妇幼保健院每周六定期派影像专家前往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开展四维彩超产筛示范带教,对超声诊断疑难复杂症进行会诊;10月14-15日,省儿童医院牵头北京福康儿童医疗集团专家来我县开展授课、大型义诊及现场教学业务帮带活动,通过专家带教帮扶,明显提高了业务人员的诊断水平。“医联体”的共建为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乃至全县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引领作用,为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就医提供绿色通道,给我县育龄群众的健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据统计,医联体建设以来,两家医院共派专家团队10批次,授课培训330余人次,现场手术及技术指导(四维彩超中孕产前筛查)205人次,进修和短期培训66人次,妇产科、儿科双向转诊445人次,生殖科双向转诊356人次,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双向转诊494人次,产后康复双向转诊328人次;合作解决和处理疑难医疗纠纷4例。获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我县按照省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以卫生民生工程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抓手,以推动妇幼健康临床医疗业务和系列保健服务为支撑,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紧紧抓住各项工作进度,扎实推动妇幼健康各项业务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领导组织,设立办事机构,确立“政府协调、卫健牵头、部门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快速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电台、网络、短信平台、简报、宣传栏、公众号、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宣传周等节日走上街头,开展义诊宣传;制作发放手提袋、围裙、宣传册、抽纸盒等宣传物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造浓了工作氛围,使妇幼健康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年初,分别以县政府、卫健委、妇联、财政局等部门文件下发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并且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项目单位。由于谋划早、行动快,工作衔接好,卫生民生工程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顺利。二是健全网络。在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逐年增大的情况下,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配齐配强妇、儿保医生,村级“三位一体”保健员由县卫健委培训考核合格统一聘任。三是强化培训督导。县卫健委适时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推进会、技术培训会,采取分片培训乡村妇幼保健员方式提升服务能力,要求全县所有院长、分管院长和相关技术人员按时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提升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综合业务素质。项目牵头单位按时督导,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

(四)资金保障,及时到位。县项目资金实行“预拨与报账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按任务分季度预拨80%项目经费到基层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券每月审核,年终按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绩效考核情况一次性拨付到位,卫生民生工程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施行季度结算或年终一次性报账结算。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和信息上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需持续推进。

3、剖宫产率控制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2006年10月,朝阳区慈善协会项目部部分人员分别到朝阳区麦子店街道霞光里小区和三间房双桥路小区就弱势群体生存情况进行基层调研。调研采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及入户走访的形式。

调研的目的是通过了解该小区弱势群体生存情况及社会救助工作现状,以探索如何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慈善项目开发工作,体现慈善工作特色。调研中由于街道办事处及小区工作人员的配合,整个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收获。调查结果发现65岁以上的贫困老人患慢性病者居多,为帮助他们摆脱疾病困扰,解决其看不起病的困难,最终确定为该项目的救助对象,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周密的项目论证。

各级领导重视

朝阳区委、区政府一直对慈善事业十分重视和关心,在按照区委、区政府“五个确保”、“共享共建”的指导思想,本着帮助高龄老人帮贫解困的原则,开发确定了此项目。

在项目的运作过程中,慈善协会和卫生局的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为此专门成立了由朝阳区慈善协会、朝阳区卫生局共同参与的慈善助老救助领导小组,由朝阳区慈善协会的会长王琳和朝阳区卫生局局长殷箐担任组长。各个分会积极主动配合,使得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动全面

项目的实施推行的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的策略。前期以麦子店、三间房和高碑店为试点,分会在人员摸底与相关资料的收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协会项目部极力配合与筛选,最终确定有187名老人为第一批救助对象,其中麦子店有21名、高碑店40名和三间房126名老人受益。预计第一批项目资金95700元。

2007年的10月,通过对所余21家分会的贫困老人进行摸底,卫生局对19家分会申请人的病情进行审核,最终有1597名贫困老人成为第二批救助对象,其中200元48名,300元333名,400元94名,500元60名,600元1062名,共使用项目救助金206775元。

通力合作,机制健全

朝阳区19家分会和区卫生局严格按照《慈善助老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施行,严格审核把关。各分会严把第一道关,通过小区将符合救助对象上报各个慈善分会,分会审核盖章汇总报送区慈善协会。区卫生局对慈善协会提供救助者名单审核病况,确定慈善经费救助金额,及时下发到各个小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站)提供优质的医疗和真情的服务。

设立奖励机制,对朝阳区所有实行这项工作的中心和站年终进行业务评比和表彰大会,通过表彰大会使优秀的单位介绍自已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方法,使各个中心都进行了一次深入的交流和学习,取长补短,调动工作积极性。

总结反思,积极改进

在项目的工作运作当中,所有工作人员边思考边运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分会、卫生局沟通解决。及时做好总结工作,积极改进。

一慈善分会会长说:“对于老年慢性病患者来说,每年200—600元对控制病情虽然只能起到最基本的保障作用,但也是对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补充,更为重要的是给予贫病老人的关爱和精神慰藉,所以它深得贫困老人的欢迎。”

朝阳慈善协会会长在总结发言中说:“‘慈善医疗卡’项目的实施体现了我们统筹的思路、整合资源和系统实施的工作方式方法,涉及宣传、申报、筛选、审核、管理、结算等多个环节,是一个需要慈善协会、卫生站、民政部门等多部门密切配合的系统工程。”

慈善助老医疗卡项目已经实施一年多了,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笔者认为,如何不断拓展医疗救助人群,逐步将癌症、器官移植等重大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改革带来的成果才是重中之重。

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近年来,社会组织发挥易于接触高危行为人群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工作方式灵活的优势,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成为艾滋病防治的一支力量。为支持社会组织科学、有序、规范地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家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简称社会组织防艾基金)。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和《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的筹资方式。社会组织防艾基金为全国性公益专项基金,采取多元化筹资模式,所需资金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社会和个人捐赠、国际组织无偿援助以及其他合法方式多渠道筹集。2015年,中央财政已投入5 000万元启动资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基金捐资的,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关于社会组织防艾基金的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委员会由3部门及主要捐赠方代表组成,负责确定基金支持方向和资助规模、监督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工作、审议基金管理的重大事项等。中华预防医学会为基金办,负责基金管理的具体工作。社会组织防艾基金成立咨询委员会,由艾滋病防治、社会管理、卫生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和社会组织代表组成,提供咨询意见。

(三)关于社会组织防艾基金支持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对象。社会组织防艾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国家和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和政策,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检测咨询以及感染者和病人关怀救助等工作。基金主要支持对象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也支持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与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联合申请项目。

(四)关于社会组织防艾基金资助项目的确定。基金实行项目管理,每年向全国公开征集项目,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方式评审项目。经过“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基金办初审、公示受理的项目情况、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公示资助项目情况,确定支持项目。

(五)关于社会组织防艾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基金办批准项目实施方案后,与社会组织或培育基地签订委托协议并拨付经费。社会组织或培育基地按照委托协议要求开展工作,按期提交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和完工报告等材料,基金办组织审查验收。

医疗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2014年,为我县至少2700名30岁-64岁的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筛查(具体任务见项目任务表)。

(二)提高检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人员培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探索适合我县的宫颈癌检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宫颈癌防治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项目范围

为我县11个乡镇30~64岁农村妇女共12万人开展宫颈癌自愿检查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涂片、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结果可疑者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流程详见附件2);

5.所有参加检查的对象均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人员培训

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如项目工作计划、信息收集上报、质量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宫颈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病理、临床检查方法、HPV检测及诊断标准等);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检查报告和“宫颈癌检查登记表”填写要求;HPV检测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信息的报告填写等。

(三)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卫生计生部门积极主动协调,发挥妇联等部门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宫颈癌检查。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的妇女传播宫颈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14年9月-2015年3月。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各项工作,特成立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1、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二)机构职责

1、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管指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确定妇女“两癌”检查及确诊机构,建立转诊机制,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对项目实施监督,定期向省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技术指导组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相关信息;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进行宫颈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

2、妇幼保健站做好服务人群的健康教育、咨询和宫颈癌检查技术服务;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项目相关数据信息;开展项目的监督指导及质量控制;阳性人员的进一步转诊检查、随访;协助做好确诊患者的救助工作。

3、各乡镇妇联、卫生院负责宣传动员、咨询、摸底调查;收集、汇总和上报项目相关数据信息;做好异常病例的动员、随访。

4、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检查出的可疑病例提供相应的便捷医疗服务,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转送病人的妇幼保健机构。

(三)机构和人员要求

1、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由县保健站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2、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妇幼保健站已具备相应的诊治能力和仪器设备:

(1)实施单位用于体检的业务用房至少2间,每间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房间通风透气,采光良好;

(2)备有妇科检查床两张,内科检查床1张。为保护妇女个人隐私应备有屏风或窗帘等物品,两张检查床之间应备有隔离屏障;

(3)应做到一人一张臀部垫纸,所使用的检查消耗品应消毒无菌,检查室应定期消毒;

(4)由县妇幼保健站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五、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

(一)人群选择

全县在公安、妇联、计生、民政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的配合下,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动员其检查并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见附表2),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二)检查流程

1.卫生局指定县保健站对本地农村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的取材、涂片、固定,并填写相关个案登记表(附件3和附件4)。集中将固定好的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标本送至指定的县人民医院,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

2.县人民院负责进行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涂片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出具宫颈细胞学检查报告单,并将所有报告单返回送检的县妇幼保健站。

县保健站工作人员将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填写在个案登记表,填写检查结果反馈卡(附件5),再由县保健站反馈至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交受检对象;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儋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阴道镜检查。

3.县妇幼保健站负责对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为可疑或异常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阴道镜和病理检查所有结果在册登记,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县妇幼保健站,使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再由县保健站反馈至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交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4.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为期一年的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六、质量控制

(一)县卫生局定期对辖区内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质控,及时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1.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当日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2.可疑病例随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为期一年的追访,追访率达到90%;

3.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卡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二)信息收集和管理

承担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妥善保管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并将宫颈癌检查数据按月度和季度分别报送县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机构汇总后将月报、季度(附件8和附件9)和符合条件的结案个案表按时录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管理单位。

七、经费管理

(一)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对筛查出的宫颈癌患者进行治疗,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其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要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给予救助。

八、督导评估

卫生局每年至少进行2次督导,并在终期进行考核评估;将有关方案、办法、要求、督导和考核结果、项目总结等材料,上报到省卫计委;组织项目专家组对各项目检查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