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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院;防范;医疗纠纷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2(b)-103-01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单位所在省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军队基层医院也不例外。现就如何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谈几点见解:
1 改进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和《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尽量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基层医院应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预案,以便及时发现危机事件,及时启动预案,进行干预,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医疗纠纷的可能性和减少损害的发生,避免盲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诊疗操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完善制度。管理人员应经常到科室了解情况,多和一线工作人员交流,及时了解制度的漏洞,及时做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切实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建立各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各科室的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到具体人身上,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发挥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做好医疗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工作。很多基层医院在病案文件的书写中存在着缺陷。应当强化此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病历书写制度和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病历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好病历的归档、检查。三是教育医师书写病历时要有法律意识。四是坚持好病例的借阅制度,做好病历的保管工作。
教育医务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和不满,尽量满足和纠正不足,这样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与支持,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提高医师的诊疗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医院要加强技术培训,通过进修、请专家会诊、讲课等形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诊断符合率和与治疗有效率,防止因误诊、误治等引发医疗纠纷。
加强对全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和医院及病员的正当权益,才有利于更好地做好医疗工作,防范纠纷。
3 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强化应对风险的能力
明确职责是医院管理的中心环节,是防范医疗纠纷最有效的措施,领导者要以对医疗质量负全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符合医疗质量要求的目标和控制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召开质量形式分析会,进行医疗质量讲评,保证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顺利实施。
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目前,军队基层医院由于编制改革,医务人员短缺,聘用人员较多,管理者一定要坚持制度,聘用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管理者应熟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医务人员要有法律意识。管理者在处理医院与患者的矛盾时,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要一味地偏袒医务人员,也要注重患者的利益,这样在处理问题时就不会把问题激化。
【摘要】本文对基层医院常见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从医院内涵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护人员法律意识,转变服务意识和服务模式等方面提出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从而达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创建真正使人民群众放心的医院。
【关键词】医疗纠纷;原因;防范
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保障是医院的根本职责,然而,在基层医院,医疗纠纷仍时有发生,给医疗秩序带来了较大的不良影响。因此,认真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工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积极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本文对基层医院常见的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探讨,旨在通过不断的努力,促进医疗纠纷的减少,为患者就医提供更加安全、有效、和谐的环境。
1 医疗纠纷发生的常见原因:
1.1 医方原因
1.1.1 客观原因基层医院技术力量不足,专科发展较难,设备实施的不完善,导致在疑难疾病的诊治及急危重的抢救方面与患方的期望值存在较大的差距。医疗质量有待提高。
1.1.2 主观原因医护业务学习氛围不浓,业务技术提高慢,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模式有待转变。
1.2 患方原因
1.2.1 对疾病的认识不足尤其是边远山区的人民群众往往在疾病较轻的时候,由于交通不便、经济相对落后等原因不及时到医院就诊。
1.2.2 对医疗技术水平的期望值过高部分患者抱着到了医院,病就一定能够治疗好想法,对医疗技术水平的期望值过高。
1.2.3 患者的维权意识增强,但并不一定全部都能正确使用法律武器,遇到问题,不能通过正确的渠道寻求帮助。
1.3 社会原因社会上个别医闹的现象尚存,总认为患方是弱势群体,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便认为是医方的过错。
2 应对医疗纠纷发生的防范措施
2.1 强化依法执业意识、把依法执业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把依法执业作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1.1 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切实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三基”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
2.1.2 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综合分析各种医疗投诉和医患纠纷,牢固树立依法办院、依法执业、依法行医、依规操作的理念。
2.1.3 加强医院内部安全防控能力,制定医患纠纷的应急处置预案,将恶性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纳入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
2.1.4 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应急机制,相对固定人员处理医疗纠纷,加强医疗纠纷处理的政策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2.2 强化监管,依法执业,落实责任,加强医院法制建设
2.2.1 强化监管职能,建立巡查制度
医院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紧紧抓住“质量、安全、服务、费用”,深入开展以“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打造诚信医院”为载体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从人员与技术准入、医疗质量控制、医疗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行业作风建设、医疗费用控制等全方位进行监督管理。将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对医疗安全的监管,除日常监督外,还要在每次医患纠纷处理结束,分清医务人员、职能科室、质控部门、医院领导在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中所担负的责任,将责任追究落实到人。对出现的医疗安全问题上坚持“四不放过”:医疗质量问题的原因未搞清不放过,未总结出问题和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追究未到人不放过。对有责任的医护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经过鉴定是医疗事故的,按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没有鉴定或经过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经过调查在诊疗活动中确有过错的,由医院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各部门应针对医疗纠纷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不强以及在医院管理中仍存在问题的,坚持落实执行巡查制度,督促各科室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消除不和谐因素的发生。
2.3 以病人为中心、打造诚信医院
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努力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坚持医疗费用阳光制度,认真做好收费咨询工作,让患者和家属随时查询医药费用情况,让患者放心;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杜绝药商在医院带钱促销药品的现象;实行医患协议制度,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接受“吃请”;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医院的医德医风。
2.4 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医患沟通
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促进医患沟通。要对医患沟通从形式、渠道、内容、要求、技巧、效果、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2.5 强化院务公开,确保患者满意
加强宣传,建立健全医疗告知制度,增进医患之间相互了解和信任。向社会和患者公布医院的基本信息、医疗信息、病种费用、服务价格等信息。坚持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大力推行“以病人为中心”医疗服务模式。做到让患者对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经治医生“五个明白”;对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应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服务承诺“五个知道”;进而对检查、诊疗、用药、收费、服务“五个放心”。
[关键词]军队医院;投诉;对策
1主要问题
1.1为部队服务观念淡漠
少数医务人员为军队服务认识模糊,存在有军队服务“吃亏”的思想。对军队伤病员“惜用”现象还比较普遍,尤其是该用的药没有用上的情况比较多,“优先不优质,同病不同治”的问题比较明显。有的单位把总部规定的用药范围当作“高限”,一旦超出,审批手续极为繁琐。
1.2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
临床查体不全面、辅助检查不到位,对急症、危重病人的救治不及时,尤其对某些必要的阳性体征不予描述而导致漏诊发生。
1.3基础医疗质量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医务人员制度意识淡漠,三级检诊、会诊、死亡病例讨论等规章制度不落实,工作中敷衍了事,复制病例,医嘱不详,体格检查记录中出现不规范用语,病程记录不能反映病情变化,错写日期,多处漏写等。
1.4医疗技术水平不高
随着高精尖设备的广泛应用,少数医务人员对自身业务素质要求有所下降,特别是部分外科医生,对常见内科疾病缺乏应有的认识,延误了病程救治。
1.5对外有偿服务不规范
部分医院对合作项目等新事物、新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在管理上放任自流,个别医院屡次在地方媒体进行医疗广告宣传,且广告中存在不实内容。
1.6医疗纠纷处理力度不大
个别医院对医疗纠纷迁就放任,奖罚不明,甚至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出了事情也不上报,花点钱“私了”。有的医疗纠纷迁延时间长达5年,至今未得到圆满解决,导致个别患者反复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1.7医德医风还存在问题
少数医务人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有收受“红包”“回扣”的现象。医疗作风简单粗暴,服务态度冷淡等问题依然存在。
2主要原因
2.1医源性医疗纠纷
2.1.1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生硬、缺乏服务意识、解释不全面、不耐心,造成恶性刺激,当就诊病人对诊疗效果不满意时,即转化为医疗纠纷。
2.1.2术前谈话交待不详,对危重病人或特殊体质病人服务不周;诊治过程中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发生误诊误治造成不良后果。
2.1.3医疗技术水平不高和临床经验不足,技术操作不熟练,违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擅离职守,延误抢救。
2.1.4不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医疗文书涂改或不完整,随便议论病情及预后,对病人家属提出的问题答复不一致酿成医疗纠纷。
2.2非医源性医疗纠纷
2.2.1乱开诊断证明书或病休假证明。
2.2.2少数病人道德品质低下,不尊重医务人员,故意挑剔、刁难而引发医疗纠纷。
2.2.3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使无理取闹案例增多。
2.2.4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患方单纯以医疗为借口,谋求经济赔偿者增多。
2.2.5不廉洁行医,收受病人钱物,一旦发生不良后果,病人及家属萌发对医务人员的不满情绪,造成医疗纠纷。
2.2.6对纠纷一味推拖,只求息事宁人,缺乏有效手段,对事故责任人奖罚不明,造成事故反复发生。
3防范策略
3.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医疗缺陷的投诉居高不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医院在医疗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投诉和纠纷久拖不决,或患者家属反复越级上访,不仅耗费了医患双方大量的精力,而且干扰了各级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有的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医院要把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点工作,常抓常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正确地处理好以医疗纠纷为重点的来信来访。针对当前医疗纠纷明显上升的特点,要结合医疗事故、纠纷实例,及时进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条例》的内涵及其在医院抓好医疗安全质量中的意义,增强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医疗纠纷的观念。
3.2树立科学发展观
转变观念,科学定位规模,不能贪大求全,要建立适应市场的快速应变机制,发挥学科优势,以质取胜,走“高效、低耗、优质”的建设发展道路。
3.3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及时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征得患者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要把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作为重点来抓,大力加强技术建设,鼓励业务创新,发展特色医疗。
3.4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重视人才培养,将全面培养与重点培养相结合,专业培训与基础培训相结合,提高整体素质。根据本地区不同层次、不同规格、不同类型的卫生需求,确立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坚持医学继续教育,搞好在职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青年医务人员的带教和继续教育工作,抓好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训练,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健全激励机制,重用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重奖贡献突出的拔尖人才,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5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网络,制定详细的质控计划,签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责任书》,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各级人员职责、值班、检诊等规章制度,应该作为医疗管理经常性强调的内容,不断加强医务人员执行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执行规章制度的习惯。
3.6强化医疗安全意识
充分发挥医院科、处、院三级管理网络作用,始终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自觉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把医疗护理各个环节,防止事故和差错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在管理中要增强环节意识,尤其是围手’术期医疗安全工作,切实抓好术前关、术中关、术后关的管理。医院要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布置、检查、总结了作时经常分析医疗安全形势,总结医疗纠纷的发生处理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对策。
摘要:目的通过对某三级医院医疗纠纷发生的特点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和解决医疗纠纷的措施。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法,收集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12年1月-2016年12月间发生的59起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其发生特点及原因。结果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患者对诊疗效果不满意,误诊、漏诊,沟通不当以及患者过度维权等因素。结论通过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医患沟通,同时建立以第三方调解为主体,法律讼诉和医患双方协商为补充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是降低医疗纠纷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合理、合法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医疗纠纷;防范;处理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日趋凸显,据相关文献报导2014年全国医疗纠纷发生约11.5万起[1],这一现象已经成为影响医学科学发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一大障碍。如何加强医院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妥善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亟待解决的难题,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资料来源于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12年1月-2016年12月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共59起。其中男性33例(55.9%),女性26例(44.1%);门诊10例(16.9%),住院49例(83.1%);手术7例(11.9%),非手术52例(88.1%)。
1.2方法
对所涉及的医疗纠纷案例,对患者年龄、纠纷发生的年份、导致医疗纠纷的因素以及纠纷所采取的解决途径等因素,通过Excel进行统计、分类和汇总[2]。
2结果
2.1年龄分布
59例医疗纠纷中患者年龄<20岁3例(5.1%),20~40岁12例(20.3%),41~60岁21例(35.6%),61~80岁19例(32.2%),>80岁4例(6.8%)。
2.2医疗纠纷发生时间
2012年8例(13.6%),2013年9例(15.3%),2014年16例(27.1%),2015年14例(23.7%),2016年12例(20.3%)。
2.3医疗纠纷原因分布
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对诊疗效果不满意(40.7%),误诊、漏诊(13.6%),沟通不当(10.2%),患者因素(8.5%)等。
2.4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14例(23.7%),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35例(59.3%),民事诉讼10例(17.0%)。
3讨论
3.1医疗纠纷的患者年龄分布统计结果显示,发生医疗纠纷的患者在21~40岁和41~60岁这2个年龄段比较常见。分析其原因主要为,青壮年患者是社会和家庭的中坚力量,承担着较为沉重的社会压力、工作负荷和家庭责任,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发病特点往往是突然而且危重,一旦疾病的预后与家属的预期不一致,患者家属很难接受,情绪激动,容易引发医疗纠纷。而老年患者身体机能减退,病情相对复杂,合并基础疾病较多,一旦病情恶化进展迅速,预后较差,并发症、致残率和病死率较高。而且住院期间的检查、治疗以及用药等医疗行为较多,容易在工作环节上出现疏漏,引发医疗纠纷[3]。
3.2医疗纠纷发生的年份分布
2014年医疗纠纷的数量增加,2015-2016年医疗纠纷发生情况趋于稳定。从客观因素分析,自2014年开始医院在管理模式和绩效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医疗服务数量明显增加,医护人员的工作负荷加大,发生医疗纠纷的几率增加。2015年开始趋于稳定,说明医院此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改善服务等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
3.3医疗纠纷的原因分布
诊疗效果不满意,误诊、漏诊,沟通不当,作为引发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4]。反映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水平以及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部分医疗纠纷并非其中一种原因产生,而是两种或者多种因素造成的。
3.4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分布
根据数据统计,医疗纠纷通过第三方调解的比例为59.3%,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方式为第二位,法律诉讼的比例最少。2009年1月天津市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成立了“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5]。患者诉求超过1万元,医院无权与患者协商解决,患者可以选择第三方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第三方调解的解决方式,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因此大部分医疗纠纷选择此方式进行调解,反映出我市医疗纠纷解决逐渐规范化、法制化。
4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2015年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超三成医师每周工作超60h以上,超半数医师受到过身体或语言上的伤害,64.48%的医师不希望自己的子女继续从医[6]。医生对工作压力、工作环境和氛围、社会舆论导向普遍感到失望,年轻医务人员流失严重,医学院校的优质生源比例下降。医疗纠纷成为阻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最重要的因素。分析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主要为医方因素、患者因素以及社会环境等三方面因素。
4.1医方因素
4.1.1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不到位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医院发展的基石,是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是有效预防和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手段。然而在一段时期内医疗服务被推向市场化,医院公益性角色缺失,在逐利性的驱使下,医院放松对质量和安全的监管。随着一批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医院规模不断扩张,而医院缺失的是赖以生存的质量和安全,必然引发医疗问题的出现。
4.1.2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能力欠缺
由于医院在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忽视,医务人员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和习惯,特别是处于临床一线的中低级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不能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和患者的需求,导致医疗质量下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出现。
4.1.3人文关怀的欠缺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患者心理需求成为医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部分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出现责任心不足、缺乏沟通技巧、缺乏心理疏导等现象。医患之间缺乏交流,没有建立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一旦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或出现意外时,患者及家属往往不理解,会使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4.1.4医院缺乏危机意识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医院缺乏危机意识,造成医疗纠纷的升级。在医疗纠纷的发生初期,由于医院缺乏危机意识以及规范的处理流程,如对患者医疗事件信息的不透明,对于提供病历资料的不及时,以及处理问题的简单化,往往会激化矛盾,使医疗纠纷升级。
4.2患方因素
4.2.1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值较高
由于医学是一门经验性科学,具有特殊性和专业性,造成患者对疾病的认知不足,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值较高,一旦出现不良结果,往往不会考虑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付出,对结果提出质疑,引发医疗纠纷。
4.2.2过度维权
民众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患者的维权意识逐渐提高,但由于其对医学知识认知水平的限制以及对于法律法规理解的片面性,容易产生过度维权现象。对属于正常并发症或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主观认为是医疗事故,将问题复杂化甚至采取极端的维权手段,激化了医患矛盾,使医患关系更加紧张[7]。
4.3社会因素
4.3.1制度因素
由于在一段时期内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上缺乏总体规划和明确的定位,医疗卫生行业被逐渐推向市场化,各级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通过提高服务数量,开展新技术,增加收入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在逐利思维的推动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缺失,引发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现象,加深了医患矛盾。
4.3.2社会舆论影响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各种媒介为群众提供了大量的信息,但是由于部分媒体追逐热点效应,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不客观的报道,加深了医患双方的不信任,成为激化医患矛盾的的催化剂。
5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5.1协同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应该重点加强“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的联动机制,明确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和投入机制。政府应该承担起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使医院回归公益性,真正承担起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职能,为公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8]。
5.2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其目的是规范医疗侵权诉讼的法律适用。但是由于部分法条内容的矛盾,以及法律释义的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一定的困惑。比如对于医疗侵权责任的认定,就存在着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途径并存,而其鉴定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于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起到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规范和法律适用等需要进一步地完善和明确。同时要加强全社会的普法教育,通过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转变公众的医学认知,合理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5.3正确引导媒体客观公正的报道和社会舆论的理性关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公众可以通过各种媒介获取大量的信息。媒体的舆论引导在社会关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既可以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弘扬正气,同时又可以使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复杂。因此要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做到客观、公正、全面、理性的报道[8]。
5.4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安全
5.4.1建立和完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医疗活动中严格落实各项核心制度、诊疗规范和指南,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医疗服务,这是预防医疗纠纷的前提和基础[9]。
5.4.2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
医院应该建立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加强对各级医生的培训,培训内容应该包括法律法规、沟通技巧、医德医风、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医学新进展等内容。制订相应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绩效等级、职称、人才选拔等相挂钩,提高医务人员主动学习的意识。通过培训与考核,提升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主动服务的意识。
5.4.3建立合理医患沟通制度,提高患者满意度
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增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而且还能疏导患者的心理问题,有利于病情的转归。医院应完善合理的医患沟通制度并加以培训学习,增强医务人员的沟通意识,提高沟通能力。在医疗活动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对于患者的诊断治疗过程、医疗方案、替代方案、医疗费用、可能出现的风险等内容,要及时进行告知,让患者充分理解并做出决定。通过医院网站、问卷调查等形式,搭建医患交流平台,提供畅通的沟通渠道加强医患沟通。通过医患双方的交流与互动,提高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满意度[10]。同时通过医患交流,提高患者对医疗常识的了解,对疾病的诊断、治疗和转归有一个理性的认识,降低诊疗期望值,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11]。
5.4.4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规范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在日常管理中运用科学的质量管理工具,主动发现医疗环节中存在的医疗风险因素,进行质量持续改进,降低医疗风险的发生率。对于出现的医疗纠纷,要制订规范的工作流程,对于接待、沟通、病历资料封存、患者权利告知等重要环节严格按照流程执行,使医疗纠纷的处理规范化。
5.5完善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
目前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为第三方调解、法律诉讼、医患双方协商。2009年我市成立了“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通过7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我市50%左右的医疗纠纷案例通过“医调委”调解解决。这种调解方式的优点是省时、省力、省钱,快速解决医疗纠纷。虽然在对纠纷结论的判定上存在一定的模糊,但是对于化解医患矛盾,减轻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减少医疗恶性事件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一种以第三方调解为主体,法律讼诉和医患双方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协商为补充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是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合理、合法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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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闫保华,杨峰,王学明,等.医患信息交互台在预防医疗纠纷中的应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2,28(6):432-433.
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贵阳 550002
[摘要] 本研究所谓构建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危机管理模式,就是把在大型综合性医院医疗活动中所产生的争端和纠纷当成一种危机事件来应对,并进行相应的处置,在研究和探索中形成一整套相对科学和合理的模式。这其中包括制定危机事件管理体系的目标和原则、成立危机事件管理小组、制定各类医疗事件的标准化操作程序、监管制度、开展危机事件的阶段自查、实战演练、应对方法培训、积极制定危机事件中各个环节的应对方式和整改措施。危机事件管理对于大型综合性医院管理部门的人员来说是一个相对前沿的管理学研究领域,可有效地指导医院管理者减低医疗危机事件风险率,解决现今日益激化的医患争端,减少医患矛盾具有里程碑性的指导意义。
[
关键词 ] 纠纷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 R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6(c)-0185-02
随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体制的转型,经济的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人们群体素质认知上的差异,传统的医患关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挑战,医患关系作为一种在医疗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医生角色与患者角色之间的人际关系也产生了新的动向。近期,连续报道了《绵竹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被暴打》、《产妇被缝》、《河南女医生不堪医疗纠纷压力,留遗书后服毒自杀》等事件,顿时引起社会舆论界一片哗然,给医院造成严重的管理危机。尽管院方采取了及时有效的危机处理方式,但这些事件暴露出医院危机事件管理预防不靠前、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培训不系统等问题,本研究旨在建立以解决医疗纠纷为导向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危机管理模式,以期有效缓解当前大型综合性医院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因医疗纠纷而引起的医院危机事件。
1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本研究通过对CNKI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整理,认为当前学界对公立医院危机管理模式研究取得了大量有效研究,可以概括为危机事件发生前的阶段自查与防范、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积极应对方式与处理原则、危机事件发生后的改进措施、补偿机制及形象重塑三个阶段。
1.1危机事件发生前的防范
学者们一致认为,对于危机事件发生前的各部门诊疗常规阶段自查、实战演练、应处方法培训是资源能耗比最低、最有效地办法。根据危机事件爆发的原因以及爆发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进行事前的卓有成效的监控。
孟勇认为对于医院自身主要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防范工作:强化医疗事件的风险意识;加强医院临床业务部门的管理,建立并逐步健全各项诊疗技术规章制度,明确医院各级各部门人员职权职责、职业操守,使医院各项诊疗操作流程与医院各类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1]。对新医疗方案的实施要权衡利弊,充分地做好医患沟通、伦理备案,做到分步逐渐推进;实行医院多元化经营,分散医疗风险;有选择地参加各种保险;适度负债经营规模。
王丽岩认为应建立医院危机事件管理组织体系,由医院行政决策部门、后勤服务部门及临床各处室组成,通过各部门的密切合作,共问监查医院医疗实践过程中潜在的危机,制定可行的危机事件管理预案,并在危机事件发生之后积极、准确地作出反应,从容应对[2]。
1.2危机事件发生时的应处
医院应建立职能部门的职权职责分工、三级预警机制及现场处置的医院危机事件应急机制,积极有效的应对和化解紧急或重大的医疗纠纷,防止不良群体事件的发生,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1.3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形象重塑
医院危机事件发生后,如果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将对医院乃至整体医务形象造成或多或少的不良社会影响,而有些不良社会影响甚至对医疗机构执业产生致命性的打击。因此,很多医疗机构管理者们对医院的形象重塑工作提出建议:加强与被危机事件辐射到的公众(包括患者、群众、媒体)的医疗知识普及、社会心理学层面的沟通,取得他们的谅解,甚至是理解与支持[3];其次,平时也应注重多渠道地与多类型媒体界的多种形式的交流,加强健康知识宣教,树立医院的正面形象,传播医院正能量。危机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加强与媒体界的多种渠道的针对当时危机事件的重点难点的沟通,做好新闻工作,在与社会影响力大的媒体的沟通过程中坚持机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机构发言人出面,从专业的角度、客观地陈述事件发展过程及对事件结果的分析;认真做好危机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各环节的检查工作,作出整改方案,逐步、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通过近几年对贵州省多家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危机事件管理的经验来看,医疗机构管理者们不仅仅是重点解决危机事件发生时的应处,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工作方法改进,也越来越注重制定大型综合性医院危机事件发生前的各类医疗事件的标准化操作程序的制定及人员培训、医疗实践的监管制度以预防危机事件的发生,以及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医院形象塑造,在危机事件应处中加强与媒体界的多渠道的沟通,并着力研究针对于大型综合性医院可能发生的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的具体处理流程、方式、方法。
2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对医疗质量要求期望值越来越高,社会医学表明,医患关系的理想模式已从过去的主动一被动型,引导一合作型过渡到现代所倡导的相互参与型[4]。基于这样医患模式背景,本研究基于大型综合性医院危机事件管理的视角,走访调查贵州省多家大型综合性医院医务处、临床处室,以医院医疗纠纷等所导致的医院危机事件应处情况及结果为例,分析医院危机事件的性质、特点及应对处理机制的发展过程、发展阶段,剖析医院危机事件产生的本质原因,提出从医院危机事件阶段自查与防范、积极应对方式与处理原则、医院危机事件发生后的改进措施、建立系统科学的管理机制四方面着手,建立医院危机事件的科学管理制度。将医疗纠纷和医患矛盾等所致的医院危机作为个社会危机来看待,不断加强医院危机事件管理,维护大型综合性医院的良好社会声誉。
本研究透过近年来这一系列事件的表面现象,对医院危机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和改进模式进行深入探讨,以构建一个全面立体的危机事件管理模式,从而避免因医患纠纷造成的恶劣影响。
3研究方法
首先,本研究将定性研究方式与个案解释模式相结合,试图对每一医院危机事件个案进行全面的剖析,找出其本质原因,本研究以医院危机事件处理为例,对我省十余家大型综合性医院医疗纠纷等导致的医院危机事件的处理机制进行系统地剖析;其次,通过对医院医生、护士、技师、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人员的问卷调查,了解医务人员对待近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所导致的医院危机事件的看法、处理和意见;然后,通过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大型综合性医院的行政管理部门干部、及某些医院危机事件主要当事人的访谈,了解危机事件管理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应用情况及应用效果;再次,在样本资料采集上,采用文献法等,通过对国内外与医院危机事件管理相关的文献资料的研究和整理,对医疗纠纷所致的医院危机事件的基本概念作出界定,掌握其特点,并从理论上对危机事件管理理论的应用价值进行评述,借鉴国内外医疗纠纷解决和危机事件管理的实践经验,对其进行归纳、总结、摸清楚规律、理清目前对国内大型综合性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研究现状[4]。最后,在完成理论综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对照研究、典型案例分析揭示危机管理在医患纠纷防范和处置中的价值。研究的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4研究重点及结论
首先,通过认真梳理文献,探讨主要研究医疗纠纷、危机事件管理的相关理论,并分析国内公立医院危机管理的现状。其次,以我省这几家大型综合性医院为例,归纳总结这些医院现行的医疗纠纷应处办法及成效,通过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访谈法和座谈法等形式获取医护技人员对医院危机事件管理的一些看法、态度、建议,就医群众对医患矛盾的认识、看法,为本研究提供实践依据。最后,得出研究结论,结合危机事件管理理论与实践材料的分析,将医院危机事件管理的过程划分为危机事件发生前的阶段自查与防范、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积极应对方式与处理原则、危机事件发生后的改进措施、补偿机制及形象重塑三个阶段,分析并归纳出其特点,其中的针对其薄弱环节处理措施是:建立医院危机事件管理体制体系,由院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及临床处室组成,通过各部门的合作与协调,监察潜在的危机可能;预测各类医疗实践中、医院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危机事件,加强各级各部门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明确医院各级各部门人员职权职责,危机事件的实战演练,制定各类可行的危机事件管理预案;强化医院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加强医院危机事件管理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医院的各项诊疗规范、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医院多元化经营,分散医疗风险,参加各种保险为医院提供保障,适度负债经营;建立医院组织领导与职权职责分工、三级预警机制及现场处置的医疗纠纷应急机制,积极有效的应对和化解紧急或重大的医疗纠纷,防止发生不良群体事件;加强与被危机事件辐射到的公众(包括患者、群众、媒体)的知识普及、心理学的沟通;加强与媒体界的多种渠道的针对当时危机事件的重点难点的沟通,做好新闻工作,在与社会影响力大的媒体的沟通过程中坚持机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机构发言人出面,从专业的角度、客观地陈述事件发展过程及对事件结果的分析;认真做好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各部门、各环节的检查工作,作出整改方案,逐步、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可有效减少医院危机事件的发生,危机事件发生后对医院形象的影响,增强医院的公信力,缓解日益激化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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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孟勇.浅析医院经营风险的成因与应对要略[J].四川医学,2007,28(11):1299-1300.
[2] 王丽岩.危机管理理论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商贸工业,2008,20(4):106-107.
[3] 刘才君.浅论政府对公共危机的管理[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1(1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