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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自由贸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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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自由贸易体系

国际自由贸易体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 区域一体化 修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新区域主义理论

一,序言

经济学是一门教导人们如何利用自己手中有限的资源达到福利和效用的最大化的学科。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出发点也是出于此,其目的是为了使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交换行为达到消除贸易壁垒,消除隔阂,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各种生产要素最为合理的配置以达到整个全球福利,效用的最大化,在此层面上说,全球一体化无疑是最佳的方式和最佳目的。

既然全球经济一体化如此光明和美好,那么他的进程一定会顺利和通畅,可是事实却是恰恰相反,经济全球化进程无比艰辛,我想用“艰辛”这个词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吧。回首关贸总协定的成立到WTO的成立以及有关旨在消除所有壁垒的GATT多次谈判,多哈回合的挫折,西雅图回合的挫折,人们不尽要问为什么?为什么那么“美好”的进程却在现实过程中屡屡受挫?仔细的审视当今世界的经济格局,大力推行经济一体化的往往是那些所谓的经济强国,我们将其称为核心国家;这些国家一方面在不时的为全球经济的发展“谏言谏策”,但实际上他们才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最大的阻力,他们阻碍着一体化的进程。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不仅在向世界推销他们的商品,而且还在向全世界输出他们的规则,这些规则表现出来就是当前的世界经济秩序,这些规则潜移默化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使之认为这就是全球化,这就是全球化“盛筵”来临之前所要支付的一点点“小费”。他们一边大肆宣扬自由化的好处,要求发展中国家打开市场,推进自由贸易;同时却在另一方面十足的阻碍一体化的进程,例如在欧美日等发呆国家在农产品方面,在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方面处处设限,实施歧视性的措施和报复政策,这些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讲都不是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表现。

正当全球一体化迟迟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区域一体化趋势却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发展兴起了。正如之前我们所学的,区域一体化到目前为止共经历了两次,一次是在在二战之后,另一次是在冷战结束以后,我们在这里所要提及的是指第二个。当1957年欧洲联盟的前身“欧洲共同体”成立时,美国绝对没有想到其能发展到当前这个基本包括除俄罗斯之外整个欧洲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欧盟成功的示范效应更是使得其他国家纷纷效仿,交通论文当前随着欧盟的发展壮大,美国这个经济霸主也感觉到了竞争的压力,其在1994年正式成立由加拿大,墨西哥与其组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其实都能看出美国的这次区域一体化进程其实是出于对抗日益强大的欧盟和日本。在日本经济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萎靡不振后,美日经济同盟很大程度上已无法抵挡欧盟的竞争,这时成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其更大意义上是出于经济上制衡欧盟的经济力量。一个是欧盟——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一个是北美自由贸易区——世界上经济规模最大的区域一体化组织,针对彼此,相互之间的竞争意味尤为强烈。

在发达国家区域一体化组织的竞争中,我们可以看出整个亚太地区的地理上的重要之处,从世界地图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亚太地区位于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中心具有特殊的地理特点。随着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东亚经济的快速腾飞,先是亚洲四小龙的崛起,之后更是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整个世界都将其注意力放到了东亚地区,在存在之前的竞争的情况下,整个东亚都成为世界经济博弈的焦点。该结论最有力的论据就是——APEC,APEC的成立其实并不是一个区域一体化组织,更大程度上说是美国挟东亚诸国仅以制衡欧盟的一个工具而已,其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松散的毫无实质作用的论坛。对应而言,亚欧峰会也是出于此目的。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所走过的每一步都是那么不易,才有了今天为世人所看到的巨大成就。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性(大国,经济实力,政府的有效性等),今后我们极有可能不得不会面临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强有力的竞争。对此,面对像美国和欧盟这样的态势,以及未来势必出现的全球范围内的区域一体化组织的竞争,我们势必要做出应对——毋庸置疑,积极地加入区域一体化组织是我们所必须要做的,但是选择我们的伙伴一定要从多方面来考虑,经过我们的从传统区域一体化理论,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区域主义理论的角度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势在必行。

二,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内在动因

我们知道,传统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是建立在瓦格尔(1950)提出的关税理论和罗宾逊(Robson.P1984)提出的自由贸易区理论上,进而分析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得出规模经济,认为同盟越大,关税同盟越有条件改善他们的贸易条件,同盟后,盟内国家福利将会得到改善;后来又加入小岛清的协议分工理论进行补充,最后得出了区域一体化的5种形式: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经济同盟,完全的经济政治一体化。可是当时间的车轮走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发现传统理论已无法解释当前的贸易经济一体化,例如无法解释欧共体成立后相似产品的贸易量大幅增加,这就使得人们逐渐开始追求新的思路,着眼于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化的相互作用(Krugman 1979,Dixit&Norman1980)以及用不完全竞争及激励积极地市场细分来解释这类现象(Brander&Krugman 1983)而修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则出现在这时,主要有新经济地理学(Dixit&Stiglitze 1977)和新区域主义理论。下面就分别从中国与东盟国家两方运用修正的区域一体化理论对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内在机理进行分析

1,从中国的角度来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首先是基于中国自身的经济发展的需要的,在加入WTO之后,虽然我国的贸易条件较之以前已获得了较大的改善,但是我国人需要一个稳定的市场作为后盾,由于之前关税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优势产品的出口一直在这里受到很大的限制,也使得我国和东盟的贸易量一直上不来。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ASEAN)签订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成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而按照预计,届时,按贸易量计算,中国——东盟自由区将会成为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世界第三大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覆盖约17亿人,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约2万亿美元。这不仅是1967年东盟成立以来,亚洲国家在区域合作方面最重大的突破,也是中国近年来最为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活动之一。

为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原因,相比已经较为熟悉的传统贸易理论,我们更加侧重于从非传统贸易理论的角度来看待。首先,按照新区域主义理论,我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成立对于外界来说是一个“信号”,这种“信号”表明我国主动愿意打破贸易壁垒,开放市场,进而面向全世界,这种“信号”,对于消除所谓的“中国”句用极大的说服力,向外界表明我国锁定国内改革的决心。其次,还可以带来更多的国家与我国进行区域经济合作——出现经济一体化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该效应是指,一种区域一体化的出现会促使下一种区域一体化的发生。这是由于贸易集团越大,他就给与属于其外围国家带来的成本就越高,而且当多边进程缺少动力的时候,多米诺式区域化就提供了进一步的动力。再次,这次一体化可以增强我国对外尤其是与欧洲和美国的谈判实力,由于本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关税与统一的对外经济政策,使得其他国家必须要承担更多的不合作风险,从而实现了本地区整个的福利利益,获得主导权。

2,从东盟的角度来看

从传统贸易理论的角度出发,由于中国与东盟都属于发展中国家,双方的产业结构具有相似性,消除关税与壁垒之后的贸易创造效应明显,随着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的对东盟诸国的开放,这种由于市场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给东盟国家具有优势的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动力,经济管理毕业论文进而促进贸易量的增强。按照小岛清的协议分工理论,在竞争的基础上达到产业的重组和规模经济,进而为多元化需求提供差异化商品;此外还存在较大的投资创造效应,在生产要素方面的全面配置(诸如劳动力,资本),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这一点还为进一步吸引FDI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们不否认FDI在当今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从非传统角度来看,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东盟的角度出发,有了中国这个地区性的大国,会给自身带来更大的保险效应,这种保险效应有其在爆发贸易战的时候表现最为明显。按照Walley(1998))采用的一个CGE模型进而提出的结论,对于贸易战所能带来的福利损失,大的经济体损失会较小,甚至会获益,而其他国家则会遭受严重损失。加入贸易集团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根本解决方式,而且与在贸易战危险增加的时候,加入贸易集团的动力也就越强。

那么为什么是中国呢?我认为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首先,与韩国,日本相比,中国具有更大的经济发展潜力,众所周知,中国这个经济逐渐起步,人均GDP刚过1500美元的,所具有的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是谁也不能忽视的,其无比巨大的消费实力使得当今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想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分一杯羹,与日韩相比,中国的经济发展也更具有生命力,而且按照生命周期理论来说,我国与东盟基本处于相同的发展阶段,其交易成本势必要比日本与韩国地许多。其次从文化,地里的角度,中国与东盟天然接壤,中华文化与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也是一脉相承,华人更是在整个东盟发展历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这样相比日韩就更具有亲和力,尤其在加上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更加使东盟诸国感到中国比日韩更加可靠。再次,按照新区域主义理论,区域一体化当中的区域跨度应该越小越好,而且最好是居于两种不同地理特点的国家间的,这样产业的互补性也就越强,而大陆中国和正好与海洋东盟是这种关系,在此情况下,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也就成为东盟自身的必然选择。为了追逐广阔的中国市场,为了不落在别人的后面。

三,结论

总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是大势趋。面对当前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日趋复杂,我们既不能惧怕竞争,也不能拒绝合作,中国一定要主动加入到区域一体化地浪潮中来,更好的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区域一体化的经济分析理论综述 李欣红 经济研究 2007年3月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亚元 周和平2002年

[3]新型工业化之路——我国加工贸易的基础,模式与利益分配研究 王怀民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7年3月

[4]中国——东盟自由区研究 霍伟东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年5月

国际自由贸易体系范文第2篇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东盟作为一个整体,也是其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从2000年提出构建设想,到2010年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最终建成,这一贸易区形成了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的巨大经济体,成为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它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同时自贸区的建立带来了贸易与投资的进一步自由化,中国已然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则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对外开放度作为衡量一国或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一国或地区在引进外资、参与国际贸易的程度,是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特征。因此,客观评价自由贸易区对提高外开放水平的作用,对于中国继续建立和发展自由贸易区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中国对东盟自由贸易区开放度的测算 

一国的对外开放度指的是该国融入国际经济活动的程度。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日益加深,对外经济已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一国的对外开放度与其自身的经济发展的关系也日益密切。目前,国内外关于对外开放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关于对外开放度的测度方法、指标选取、指标权重计算的研究以及对外开放程度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 

国外关于对外开放测量较有影响的是Warner(1995)建立的Sachs-Warner(SW)综合指标体系。SW综合指标体系包含五个指标:平均关税税率高于40%;非关税壁垒平均覆盖40%的进口额;一国实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对主要出口国家企业进行垄断;黑市外汇汇率超出官方汇率20%。五个指标的取值分别都是0或1,如果一国符合其中的一个指标,则该指标的取值为0。他们认为,如果一个国家这五个指标的取值全部为零,则该国为封闭经济国家,反之则为开放经济国家。这种指标体系的方法缺陷在于:它只能测量一个经济是封闭还是开放,而不能测量开放程度;所选取的指标过于抽象,不能很好的量化衡量。 

国内关于对外开放度的测度主要采用的是指标体系法,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并为这些指标赋权,来量化对外开放度。李(1998)认为一国的对外开放度应该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这三个角度来衡量,用对外贸易比率、对外金融比率和对外投资比率这三个指标来分别表示这三个方面的开放水平,同时通过主观赋权法来给这三个指标赋权,计算出对外开放度。从这三个角度确实能较好地衡量出对外开放度,但缺陷在于没有对这三个指标进行更具体的细分,并且主观赋权的方法也不能很客观的反应这三个指标的重要性。 

胡智、刘志雄(2005)用因子分析法对中国经济开放度进行测度。他们利用实际关税率、贸易开放度、金融开放度、投资开放度和生产开放度这五个因子,计算出权重。该研究虽然克服了主观赋权的缺陷,但在指标选取上不够细化,并且指标的处理上不够细致,如没有去除汇率扭曲因素。付迪(2013)通过从对外贸易开放度、对外金融开放度、对外投资开放度三个层次建立二级指标,并通过层次分析法对中国的对外开放度进行测算。张庆君(2009)使用因子分析法测度了辽宁省的对外开放度。孙中叶、郭艳艳(2012)则通过对外贸依存度的测算来研究河南省的对外开放度。 

上述文献中大部分都是测算中国或中国的某些省份对整个世界的对外开放度,而没有从中国对某个区域的开放度来进行测度。本文在遵循指标权重的客观性和数据的可得性与可行性的准则上,决定根据对外开放度的定义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然后通过因子分析法为各个指标和因子赋予客观权重,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对外开放度进行测算。 

(一)指标的选取 

要测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开放程度,通常涉及许多方面的指标,到目前为止仍未有一个公认的方法来科学地测量一国或地区的对外开放度。本文综合了国内的一些对外开放度测度文献的指标构建方法,根据对外开放度包含的范围和数据的可得性,主要从对外经贸合作开放度、投资市场开放度和对外金融开放度这三个方面来进行指标体系构建。 

1.对外经贸合作开放度。根据对外开放度的定义,一国融入国际经济的程度表示一国的开放度,因此本文用对外经济合作作为解释对外开放度的一个因子。本文选用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和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之和占购买力平价GDP比重、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占购买力平价GDP比重、商品贸易进出口总额占购买力平价GDP比重这三个指标来衡量对外经济合作开放度。 

国际自由贸易体系范文第3篇

1.亚当·斯密之前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创立之前就存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之争。重商主义最早提出贸易保护的观点,尽管不够系统,但其理论的基本点:“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发展经济,实现国家财富积累”已经被当时各国政府所采纳。一些贸易保护的手段诸如行政管制、高额关税、退还税款、发放奖金和补助金、特许证等被政府广泛使用。

16世纪后期的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达到。从17世纪开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学者先后提出自由贸易的观点,并且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发生了两场著名论战:一是关于放宽与法国贸易的限制是否对英国有利。主张自由贸易的和主张贸易保护的两大派别分别创办了各自的杂志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尽管两派在理论上各不相让,但政府还是执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主张放宽英法贸易的条款未能得到批准。二是英、法、德等国的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是否存在内在平衡机制所进行的论战。以休谟为代表的学者从货币数量论出发,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和调节机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国际经济会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以斯图亚特为代表的学者则反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否定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机制,主张政府干预和贸易保护。这场争论在理论上也是难分胜负,但在现实中各国政府(包括当时比较先进的英国)仍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2.亚当·斯密之后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理论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的出版视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创立的标志。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张对内实现自由放任、对外实行自由贸易,主张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补贴和奖励金,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即“绝对成本说”。大卫·李嘉图对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更为现实的“比较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的核心。

然而,斯密《国富论》的出版并没有对英国和其他西方各国的政策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在斯密和李嘉图完善自由贸易体系的同时,和其观点相对立的一些经济学家仍然始终倡导贸易保护,为此双方不断展开理论较量。1860年英法两国签定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随后,英国又和其他国家签署了降低关税的商贸条约,从而使西欧各国走上自由贸易道路。《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的签定,标志自由主义政策在英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这距离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问世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由此可见,开辟贸易自由主义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艰难。

3.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尽管自由主义理论从提出到付诸实践需要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但不能否认,自斯密创立自由主义体系以后,尽管也出现过李斯特和凯里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但一直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产生,在170年的历史中贸易自由主义始终占据了理论上风。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人物马歇尔时期,虽然现实中各种贸易保护的政策不断被实施,垄断也不断出现,但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仍然是宣扬自由主义,在稍后出版的《工业和贸易》一书中虽然涉及到垄断问题,但他认为垄断和竞争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无本质区别。只有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提出,才从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然而,现实却非如此,真正贸易自由的历史却非常短暂。自由主义在实践中获胜的同时就开始遇到挑战,因为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各种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并在各国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进而为国家垄断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斯特和凯里的贸易保护理论对德国、美国的政策产生了影响。德国率先实行贸易保护,法国和美国分别于1881和1890年重新设立了关税法,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也相继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生产过剩的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各国互相用高关税封闭本国市场,互相用货币贬值及降低工资等方法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使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

二战结束后,除美国以外的各垄断资本主义集团均遭重创,美国对欧洲、日本具备了无可匹敌的竞争优势,美国此时开始倡导自由贸易,但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德国的经济逐渐恢复并日益强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上述历史表明,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由主义政策实施不久,保护主义的政策则开始陆续在各国出现,到20世纪开始逐渐加强,在二战以后,尽管日益强大起来的美国开始宣扬贸易保护,但60年代以后随着日、德等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国又重新举起了贸易保护的旗帜。

4.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都在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新的保护主义和传统的贸易保护相比,更具有隐蔽性的特点:

(1)非关税壁垒

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工业,其手段是构筑高关税壁垒,跟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的贸易保护更侧重非关税壁垒。具体包括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和卫生标准等。一些非关税壁垒目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干预外贸、限制进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有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有些技术标准要求严格,使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一些发达国家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开始使用绿色贸易壁垒进行保护。

(2)集团化和区域化

随着国际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种各样的经济贸易同盟,集团化和区域化趋势加强。集团和区域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对外推行贸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团和区域组织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外来竞争,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因此,集团和区域化组织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贸易保护性。以欧盟为例,从1958年来欧盟不断排斥成员外的贸易,导致内部相互进口的比重不断上升:1958年为33.8%,1971年为51.0%,1985年为57.0%,1992年为58.9%,1998年为63.2%,2000年为79.2%。

(3)在自由化掩盖下的贸易保护

为了实现本国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各国政府纷纷借助于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名义来实现贸易保护,更有甚者高举自由化的旗帜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例如,近几年欧盟各国借环保为名而频繁使用的绿色壁垒,一些国家借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实现的各种保护措施等等。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开放,各种贸易组织如GATT和WTO一轮一轮谈判不断地降低关税,东京回合后,欧共体平均关税为6.0%,日本为5.4%,美国为4.9%,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又进一步降到4%,但非关税壁垒不断加强,到乌拉圭回合后,非关税壁垒已达2700多种,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条款、利用公平贸易的借口,逐步走向双边和歧视性贸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保护制度和机制,限制的范围已扩展到劳务和高技术领域,出现了许多经济集团搞集体贸易保护政策的情况。在自由化的旗帜掩盖下的各种贸易保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矛盾性和欺骗性,因此也被称谓“超级保护主义”。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美国举双手赞成贸易自由化和积极参与GATT和WTO的谈判,同时又不断地带头实施各种贸易保护。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与关税法案》,而1988年经里根总统签署,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也有着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近年来保护主义议案不断增加。美国的所谓''''301''''、超级''''301''''等条款,都是贸易保护的典型代表。

二、贸易保护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1.贸易保护的规律性

(1)它经常出现在这些时候:当一国经济比较落后或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当一国原有的优势面临威胁或即将失去的时候;爆发战争期间。(2)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基本是交替进行的,而且自由主义的历史非常短暂。19世纪40年代之前西方工业国都在实行贸易保护措施,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纪70年代各国主要实行自由贸易政策;19世纪70年代各国又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二战以后至60年代末实施自由贸易;70年代以后新的贸易主义政策又被各国逐渐采用。(3)谁变成强国谁就率先打破贸易保护而提出自由贸易。19世纪40年代的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的强国英国率先提出和实施;20世纪40年代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强大的美国率先提出和实施。(4)世界经济处于增长和繁荣阶段易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世界经济面临或处于萧条阶段易实施贸易保护措施。(5)理论上自由主义占据霸主的地位时间较长,在现实中真正的贸易自由发生却很短暂。自由主义更多时候是宣传的口号,可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表达:自由贸易只是高高举起的旗帜,但在这面旗帜下没有更多的国家跟从。

2.贸易保护的发展趋势

(1)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贸易保护仍然是各国贸易政策的支撑点。不仅包括发展中国家,一些发达国家之间由于竞争的激烈会不断实施贸易保护。(2)保护的手段时而透明、极端化(关税、政治、军事等手段),时而隐蔽化(各种非关税壁垒)。(3)新的保护手段不断应势而生(各种技术和绿色壁垒)。(4)整体保护增强(更多贸易组织会不断出现)。

国际自由贸易体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区;实施策略

中图分类号: F75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2-88-2

0 引言

“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提出,为以陕西省西安市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视角。积极主动地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自由贸易区成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的必然要求。

1 西安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

1.1 西安具有优越的地理区位优势

西安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起点城市建设自由贸易区,可以凭借地理区位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优势辐射周边地区关中城市群及“西三角”经济带的发展,使西安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枢纽,对于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能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西安会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可以为西安带来高端装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关中地区的比较优势,也可以与中亚、中欧地区开展贸易,互通有无。西安自由贸易区可以构建开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2 西安作为中国西部重镇,丝路起点城市,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

建立西安自由贸易区,将会打通中国东中西部贸易通道,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为丝路经济带建设提供战略支撑点,促进内陆开放步伐,发挥对丝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辐射和集聚效应,促进国际跨区域合作,特别是与中亚五国及中欧地区的有机联系。利于形成合作共赢的新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国际区域合作的成本。

1.3 西安国际内陆港的建设和发展为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西安内陆港的建成可以起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作用。实现丝路经济带若干城市群与环渤海经济带、长三角经济带、珠三角经济带的有机协调发展。设立丝路经济带西安自由贸易区,发挥西安综合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优势,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贸易园区范围、辐射关中城市群,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型产业。

2 西安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区的条件分析及功能定位

2.1 西安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条件分析

西安作为陕西省会,西北地区最大城市,是丝绸之路的起点,世界级旅游城市,区位条件优越。有现代化立体化的现代交通网络,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是我国六大空港之一,西安市我国西部地区最大的铁路枢纽,是欧亚大陆桥的重要节点。高度发达的现代交通网络的建成,西安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中部、西南、西部腹地的联系更加便捷,西安的区位优势更加突出。西安区域经济中心地位明显。在内陆型城市中,西安设立陆港型综合保税区,财政、土地、税收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明显。西安国际港务区的地理位置优越, 2015年第一季度,西安GDP总值超过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省区的经济总和,经济实力强大。西安综合保税区具有较低的集装箱装卸费用,国际中转总量比重逐年提升。西安市所在的陕西省矿产资源丰富,陕北能源基地为西安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能源支持。西安综合保税区地理位置优越,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比邻,距离西安行政中心、海关两个特殊监管区域距离较近,口岸功能完善,为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提供了条件。

2.2 西安内陆自贸区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国内正在建设的自贸区各有特色,上海自贸区定位为国家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广东自贸区更加注重粤港澳合作,带动珠三角经济发展,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服务;天津自贸区面向东北亚市场,为京津冀一体化服务;福建自贸区重点在于突出海峡两岸合作,形成闽台经济一体化。总体来看,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属于沿海型自贸区,西安要建设的自贸区属于内陆型自贸区,定位应不同于其他已经批准设立的自贸区。西安自由贸易区应该准确定位,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内陆型自由贸易试验园区,带动陕西关中城市群发展,引领西北五省区及陕成渝西部金三角经济带经济发展,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与地区互联互通、协调发展。西安建设的自由贸易园区,应结合自身优势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商贸中心、科研中心、物流中心,将注重功能整合,结合区域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与竞争对手适当错位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特别是针对中亚五国与东欧国家积极有效地开展对外合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差异化发展策略。

3 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区的实施策略

3.1 贸易、投资领域的制度创新

借鉴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的经验,西安在贸易、投资领域应进行制度创新,制定西安自由贸易区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政策,逐步放开对国内外投资者在西安的投资限制,广泛吸引外资。应对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变为注册制,方便外商投资,降低投资准入门槛,为外商投资提供便利。西安自由贸易区应逐步减少和取消对于外商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权比例、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准入限制。制定先进区,后报关的相关政策,增加贸易和物流企业的数量和层次。西安自Q区应重点发展丝路经济带核心城市转口贸易、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增值加工等主体业务,大力发展金融、会展、休闲、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体系完整、改革力度大的自由贸易区投资、贸易体系结构。

3.2 以“丝路经济带”为依托,提升西安开放水平

继上海成立自贸区后,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建设相继获批,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区”应有区域性特色。西安的竞争力体现在西安拥有区位优势,应尽量争取政策支持,获取改革红利。以丝路经济带为依托,西安地处中国版图的中心位置,联通东西、辐射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在交通、信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都较为完善。西安高校众多,研究实力雄厚,五大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丰富的能源资源、相关产业形成有效的补充,可以做到产业互融。西安口岸平台齐备是西安的一个重大优势。西安市不沿边、不靠海,但有西安国际港务区这个全国最大的内陆港,还拥有两个功能齐全的综合保税区和一个出口加工区,在海关特殊监管和对外开放政策创新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和经验,有能力有条件为丝路沿线对外开放提供便捷的口岸物流服务,建设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进一步提升西安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辐射、带动、服务、支撑作用,使之成为联通欧亚、承东启西的枢纽,进而达到以点连线、以线带面的效应,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涉及的8个城市群之间,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沿海经济带之间的互融互通、协同发展。”建设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可有效提升西安开放水平。为丝路经济带自贸区的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和条件。

3.3 转变政府职能条件下的制度创新

建设自由贸易区,政府职能的转变显得尤为重要。要建设西安自由贸易区,要专注于政府职能转变。按照自贸区理念,建设自贸区需要按照要求改造政府职能。政府要在市场准入方面进一步放开,贸易要向“境内关外”的目标努力,做好事后监管。要求政府必须是一个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政府在相关领域既要管得少又要管的到位,政府应是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要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同时,西安市政府应效仿上海等地,加强自身的改革和流程再造,优化对于市场和企业的服务。西安市政府还应在培育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息共享、综合执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将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如破。

参 考 文 献

[1] 冯宗宪.国外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的态势及我国的对策[J].经济纵横,2015,10.

[2]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安自贸区可行性分析及政策建议[J].西部财会,2016,4.

国际自由贸易体系范文第5篇

国内4个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

在重庆等7个自贸试验区获批之前,我国的自贸试验区有4个,分别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它们相对成熟的政策与配套值得重庆借鉴。

上海自贸试验区

3年多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始终抓住5个关键点探索创新。

一是参照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一致的市场准入方式,建立健全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负面清单3年多缩减36%,90%的行业对外资实现了准入前国民待遇,超过90%的外资企业通过备案方式设立,外资企业新设立数为前20年的总和。

二是对标国际便利化程度和效率最高的自贸区,建立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贸易监管体系。进出境时间较全关区平均水平分别缩短78.5%和31.9%,通过“单一窗口”办理的船舶申报达99%,口岸货物申报超过80%,互联网申报仅需1―2分钟。

三是着眼于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全过程政府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相对分离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信息查询、协同监管、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社会监督、数据分析和双告知、双随机的“6+2”功能框架,实现了部门间协同监管和分类监管。

四是着力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探索适应经济全球化环境中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开放创新。自贸试验区累计开立自由贸易账户6.4万个,累计办理跨境结算约10.5万亿元,业务涉及118个国家和地区,没有发生金融风险事件。

五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关键,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实施浦东新区地方一级政府管理体制整体创新。落实国家和上海市要求,全部取消64项地方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审批制度,优化政府服务,企业办理相关证照由原先26个工作日减少到9个工作日。

天津自贸试验区

适当放开政策限制。依据天津实体经济优势的特点,在政策上进一步放宽,适当放开政策限制,制订调整负面清单。

创新金融租赁。将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发展,使现有金融w系结构更具活力,更加服务于实体经济,也更加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困境。

重视服务行业。注重引进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来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又注重能够发展民生的服务行业。

广东自贸试验区

改善投资环境和产业机构。加强自贸试验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职能由主导型向服务型转变。

坚持技术创新道路,全面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提供人才支持。

福建自贸试验区

构建闽台协同经贸圈。协同发展包括内生协同发展模式和外生协同发展模式,以投资、贸易为主导,以金融领域合作为突破,全面对接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六海一空一区”,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推进投资、贸易、金融等自由化进程,共建海峡两岸一体化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协同发展模式。

承接台湾高端产业转移。采取直接复制推广、逐步复制推广、建章立制后复制推广等三个层次甄别、消化和吸收,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合作,建立一个与国际高标准开放体制接轨和相容的高效管理体制。

国外自贸区建设经验

与国际先进自贸区建设相比,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本刊特梳理出新加坡自贸区和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园区的发展经验。

新加坡自贸区

实行双层自贸区市场管理模式。依据新加坡《自由贸易区法》和《自由贸易区条例》,新加坡自贸区主要是由本国中央政府和自贸区内特定企业分别进行管理,即中央政府进行引领规划,区内特定公司从事日常经营,是典型的双层级自贸区管理模式。

专设国际商业法庭处理国际商事纠纷。2015年1月5日,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正式成立,专门处理包含自贸区在内的本国涉外商事纠纷,具有专业、高效、公平公正的特点,国际商业法庭设置于新加坡高院体系之中,是新加坡最高等级司法审判机关的一部分,其判决具有最高效力,可最大程度保障判决结果得到他国承认和认可。

较为完善的外资市场监管制度。新加坡自贸区对外自由开放的局面离不开本国较为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04 年《新加坡竞争法》正式颁布,通过该法减缓了市场开放对本国内部市场的冲击,维护了本国对外交易市场安全,对于有序市场竞争也有一定促进作用。

区内赋税优惠制度。新加坡自贸区内实行统一企业所得税政策,除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外,区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人包括按照新加坡法律依法成立的国内公司、在新加坡依法注册登记的外资公司,以及虽不在新加坡注册登记但依照新加坡属地管辖原则有来自于新加坡应纳税款的域外公司。在区内税率方面,自2010年起,新加坡自贸区内采取百分之十七的公司税率,所有区内企业可享有前三十万元应税所得部分豁免优惠待遇。

自贸区大金融监管模式。目前,新加坡自贸区金融监管事宜主要是由新加坡金融监管局负责,其具有央行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两大职责。2008 年世界金融危机后,为加强管理和控制风险,新加坡进一步扩大了金融监管局的职权范围,除属于央行职责的货币发行权力外,新加坡金融监管局同时对本国银行、证券、保险业等全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大金融监管模式具有集中、高效、统一的特点,有利于提升自贸区内的金融监管效率。

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园区

明确主要服务功能。纽约港自贸区属于一个综合性的自由贸易园区,伴随着自由贸易园区数量的不断增加,纽约港也在与时俱进,持续明确其服务功能。比如,纽约港主要采用围网等方式将片区分隔封闭,担任货物中转、区内自由贸易交换的功能。另外,纽约港自贸区在区外专门划分若干区域,主要经营包括手表、汽车、制药以及饮料等进出口加工制造业务。

创新体制机制。纽约港自贸区大部分园区分布于新泽西州,但园区的管理者并不是单独由新泽西政府进行负责,而是由地跨两州的纽约―新泽西港务局全权负责。纽约―新泽西港务局在法律上独立于两州存在,配备自己的警察执法力量,其统一的跨州机构确保了整个大纽约地区港务业务的流畅运行,为纽约港自贸区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