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自由贸易港建设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在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建立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局域化经济体系。自由贸易区主要是指两个或者多个国家通过制定协议的方式来免除限定区域之间的关税,实现各个成员国家在该区域的商品进出自由,这样的做法对于满足国际物流的独特性以及开放性的要求,以及实现国际物流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所以我国应当抓住机遇,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国际港口物流,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对国际物流发展的促进作用
增加我国国际港口物流产业在国际物流产业中的地位。全球化的经济体系逐渐形成,跨国贸易也在其影响下不断的快速发展。世界性的贸易方式逐渐向国际贸易形式推进。大部分的工业发达国家都意识到了国民经济朝着全球化进程不断发展的趋势,都在积极采取经济措施想要使本国原本的进口替代型经济或投资导向型经济逐步转向更加具有经济效益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使之对本国商业发展起到刺激作用。面对这样的国际经济形势,自由贸易区就成为了各个国家之间的商品中转地点,这不仅促进了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同时还对周围地区的经济起了一定的刺激作用。促进港口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经济创新。除此之外,由于自由贸易区的商品贸易量的不断增加,又使国际物流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升了地位,为国际物流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为多边贸易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世界经济贸易组织在进行相关决策的时候往往会遵守协商一致的基本规则,如果实际情况无法做到协商一致则采取投票表决。建立区域贸易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实现贸易经济的共同发展以及优缺互补,在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决策没有实现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凭借自由贸易区域达成无法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的经济目标。所以,经济贸易区的建立为实现多边贸易经济起到了保障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国际物流的发展。
在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基础上实现国际物流發展
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国际物流枢纽港的形成基础。国际物流的枢纽港在之后的建设中会变得更加的功能多样化,通过保税区与枢纽港的融合来进行自由贸易,就是枢纽港多功能作用的具体表现。港口枢纽综合性能的发展使原本只是进行物流运输的港口枢纽逐渐演变成为完整的实现经济贸易的基地。这样的物流枢纽港,一方面能够完成传统的装卸、存储以及商品中转的工作,另一方面又可以在生产方面、资本市场方面以及商品贸易市场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有利于形成多功能的国际港口物流体系,促进我国国际港口物流产业的不断发展。
提高我国国际港口物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量。通过在港口建立自由贸易区,可以显著提高我国港口物流的效率以及物流服务与创新能力,通过实现顾客满意度提升的方式增加港口物流的国际竞争力量,使我国的港口物流产业地位在全球范围内显著提高。另外要实现港口物流的竞争能力还要从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利用率的方面实现。而对要形成独特竞争优势的港口物流来说,就势必需要把握发掘出有价值的具有独特性质的资源。这一类资源主要是指区别于其他港口而特有的方面,能为港口物流创造更加多的经济效益优势。例如物流便利程度以及该港口的便利交通就会吸引到顾客来进行物流投入。而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十分重要的,这需要在资源发现后进行整合集中,并科学利用其中的有效性资源,在这里保税区就是十分具有效益的一种独特性资源,融入保税区的方式就是对有利资源的合理利用。所以,在港口区域进行自由贸易的举措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自由贸易与港口区域的一体化。这种一体化形式的形成就是将港口与保税区进行科学匹配共同实现价值的最好结果。
Abstract: Bonded Area in China is based on the further exploration of Chines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process, those original advantages of Bonded Area faces direct challenge. Only by following the world economic development trend, actively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Bonded Area to Free Trade Zone, can we fully exploit the potential of the bonded area, enhanc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apacity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the Bonded Area. This paper takes Zhengzhou Bonded Area as research object, explains the necessity and possibility of the transition of Zhengzhou Bonded Area, studies the thought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process of the transition from Bonded Area to Zhengzhou Free Trade Zone.
关键词: 保税区;自由贸易区;转型;政府;管理创新
Key words: Bonded Area;Free Trade Zone;transition;government;administration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F7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0-0244-02
0 引言
自由贸易区是由特定国家或地区在所辖区域内设立的以对外贸易、技术交流或相关的业务为基本依托的外向型特殊经济区域。保税区是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营形式最灵活、经济活动最自由的特殊经济区域。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保税区固有的一些政策及产业方面的优势面临着直接的挑战,保税区的发展遭遇了新的困境,从全球发展大势来看,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推动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
郑州保税区是我国中部六省第一家综合保税区,随着形势发展,诸如产业结构性矛盾、创新能力缺乏、域际市场竞争加剧等问题开始凸显,客观上要求郑州保税区顺应历史潮流,积极推动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
1 郑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必要性
1.1 实现国家发展战略 河南省和郑州市在国家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战略布局中处于重要地位。推动郑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可以以此为契机推动区域改革开放的战略突破。转型将有力推动区域内的功能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融合,接轨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吸引高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提高区内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打造区域经济升级版,以大产业带动城市群,以城市群带动中原崛起,有力支撑国家发展战略布局。郑州保税区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区域经济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原经济区进一步向心发展。
1.2 推动保税区可持续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凸显的区域定性不清、立法滞后、多头管理以及政策冲突等问题,制约了郑州保税区的进一步的发展。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郑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的转型,利用转型所要求的法律体系、管理体制、经济政策等来解决保税区发展中的问题。以转型为契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合拍,强化陆空交通衔接,形成特色优势产业的生产链和消费供应链,带动航空偏好型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发展高品质公共服务,建设现代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完善提升开放平台服务功能,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推动保税区可持续发展。
1.3 发挥郑州经济辐射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郑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可有效促进中原经济区腹地经济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有力推动郑州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内陆无水港物流枢纽平台,为中原国际物流园区提供配套服务和基础保障,最终形成多种业务协调发展,各种企业共生共赢的生态化格局,助力郑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持续、总体提升、总体协调发展,带动整个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其扩散效应还可以辐射到中部其他省份实现区域整体发展。
1.4 促进临空经济发展,推动区域产业优化升级 郑州保税区建成自由贸易区,将推动郑州航空港区形成“铁、公、机”高效衔接、互动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推动航空偏好型临空产业的发展,做大临空经济的规模,化解区域内产业结构不甚合理,产业升级压力较大的问题,逐步形成特色优势产业的生产供应链和消费供应链,带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带动整个中原经济区实现产业升级。
2 郑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基本条件
2.1 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郑州是中原城市群的龙头城市,引领和辐射了中原城市群9个省辖(管)市的经济发展。中原城市群区位优势明显,矿产、人力等各种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巨大,区域内各城市发展势头强劲,资源优势互动,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经济优势;郑州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居于全国路网中心的重要位置,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不可复制;郑州保税区地处内陆腹地,空域条件较好,开放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2.2 独特的人口和地域优势,丰富的人力资源 作为人口大省,河南省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巨大的市场需求。中原经济区在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外资方面具有先天优势。郑州建立自由贸易区,符合中国经济重心、制造业重心逐渐从沿海转移到中部的大趋势,顺应了城镇化从人口大迁徙到家门口就业的大趋势,总之,郑州无论是作为中西部的枢纽,还是中国南北方向的连接,都具备比较独特的地域优势。另外,郑州市科技人员集中,科技力量较强,优秀人才资源为郑州保税区的成功转型奠定了必要的人才基础。
2.3 郑州保税区和航空经济发展的基础 郑州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在相关政策支持下,产业基础和发展态势良好。郑州是国内唯一把综合保税区建设在航空城内的城市,通过海关、商检、机场公司和港区等部门的创新工作,综合保税区与机场口岸实现了以一次性验关为主的“区港联动”,为进一步转型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区港联动政策的实施、与自由贸易区政策对接的尝试,也逐步在事实上迈出了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步伐。
2.4 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 中国在21世纪速度、规模和范围都在扩大的国际产业转移大潮中,赢得了发展机遇。从国内环境看,由于连贯南北、通达东西的地理位置以及丰富的劳动力优势,河南省和郑州市在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中国民航业战略布局的调整为郑州保税区发展带来新机遇,中国唯一国家级航空港综合实验区落户河南,不但是对河南已有优势地位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广阔前景的看好。
2.5 先导产业、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拉动 航空高端制造业渐渐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郑州作为内陆城市,高端制造业的发展不再仅仅会带来经济效益,更会带来一种全新的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模式,意味着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排放的新的生产方式的落地。是区域经济融入全球的最佳通道。而以富士康、UPS、俄罗斯空桥、南方航空、深圳航空等160 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入驻,将进一步带来产业示范和产业聚集的效应。
3 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过程中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思路
3.1 明确转型目标,精准定位政府角色 郑州保税区转型的功能定位是发展以国际物流和国际贸易为主、临港加工和现代服务为辅的综合功能区,其路径是由全面的区港联动最终形成自由贸易区。
政府是推动郑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主要推动力量。各级政府和政府管理部门应通过精准定位,为转型过程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关键是要实现从单纯强调管制职能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变。
3.2 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模式 郑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中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定位在混合型管理体制和海关独立监管体制。保税区政府管理体制的转型包括以管委会为核心的行政性机构的设置、权能、管理方式的改革和以海关为核心的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的改革,推进实现“一线放开”“区内自由”、待时机成熟时完成监管体制一元化的改革。
3.3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综合管理机构 未来郑州自由贸易区的管理体制应该设置成三层级政府主导型管理机构,中央政府层面建立对全国保税区统一管理的政府机构,履行宏观管理职能;地方政府要建立统一效能的保税区管理机构,理顺管委会和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海关地方直接监管的独立型监管体制,改革海关监管的方式和程序,完善管理和服务功能,为郑州港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奠定基础。
3.4 推动各领域的配套改革 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营造相应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增强外汇管理工作的服务意识,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注重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为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保驾护航。
3.5 加快郑州保税区和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的发展,为转型创造条件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综合化的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区内功能的开发与整合,加快发展临空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人才,为未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3.6 推动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续航力提升和制度化 沿着创新过程制度化、创新成果制度化两个基本向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创新成果评选体系和制度化法定程序,实现在转型中地方政府创新的制度化,推动自由贸易区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李者聪.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发展经验分析――对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构架的启示[D].兰州:兰州商学院,2014.
[2]孟广文,王洪玲.天津自由贸易区发展演化动力机制[J].地理学报,2015(10):1552-1565.
[3]周振海.天津自贸区金融支持政策[J].中国金融,2016(2):50-52.
[4]陈宗胜.聚焦自由贸易区建设[J].财经界,2016(1):78-81.
[5]王德蓉.十以来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背景与思路[J].党的文献,2016(1):25-30.
[6]罗清和,曾婧.“一带一路”与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J].区域经济评论,2016(1):40-46.
[7]Yang Shuang, Meng Guangwen. Evolution of free economic zones in republic of Korea and its implications. Economic Geography, 2015, 35(3): 77-83.
[8]Chen Huizhu, Meng Guangwen. Development model, motivational mechanism and enlightenments of Hong Kong Freeport. Tropical Geography, 2015, 35(1): 70-80.
[9]Sheng Bin. Tianjin Pilot Free Trade Zone: The innovation experimental field. Foreign Trade, 2015 (10): 4-10.
>> 天津港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探索研究 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研究 郑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过程中的政府管理创新研究 上海自由贸易区发展建设研究 综合保税区与自由贸易区之比较 我国保税区转型为自由贸易区的模式分析 国际自由贸易区与我国保税区转型的探讨 大连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可行性分析 中国保税港区与自由贸易区发展模式比较研究 上海自由贸易区发展问题研究 中外自由贸易区的比较研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广西产业发展的影响 浅谈中国推动发展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动力 中国在东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 关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研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的积极因素研究 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物流业发展的保税物流人才培养研究 中印参与自由贸易区比较研究 自由贸易区法律问题研究 中韩自由贸易区及其影响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2]陈双喜,田芯.我国保税区与世界自由贸易区的比较研究[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54.
[3]刘辉群.中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研究[J].中国软科学杂志,2005(5):119-124.
[4]陈可炎.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研究——以东疆保税港区为例[D].天津大学,2012.
[5]武金龙.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管理模式探究[J].中国港湾建设,2009(2):
74-75.
本文属于北京市教委2011年度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项目—京津冀地区贸易与经济发展模式研究学术创新团队(编号:PHR201106139)项目和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2013年1月,青岛市委、市政府规划布局西海岸经济新区,将保税港区行政管辖范围扩大至65.73平方公里,实现了由单纯政策功能区向综合经济区的跨越转型,特殊功能政策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经过20年时间的建设发展,青岛保税港区的管理水平国际接轨,经济质量不断提升,带动作用持续放大,已由昔日的盐碱荒滩演变成辐射环勃海、服务沿黄流域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外向型经济新区,成为山东省投资强度最密集的区域。累计吸引40多个国家和地区5000多家企业投资兴业,世界500强企业38家,被海关总署誉为“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一面旗帜”,为向自由贸易港区方向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青岛保税港区于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唯一一家按照“功能整合、政策叠加”要求,以现有的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整合邻近港口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规划面积9.72平方公里。
保税港区的成功获批来之不易,回顾保税港区的发展历程,可以从中一窥青岛保税港区在理论和实践上,厉兵秣马、创新发展的奋斗轨迹。
位卑未敢忘忧国
1992年11月19日,青岛保税区获批设立,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创办初期,青岛保税区建设投资热情高涨,但后期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从1995年开始,逐步走上了发展的慢车道。到1999年底,已设立7年的青岛保税区各项经济指标落到全国15个保税区末位,被称为荒废了土地、荒废了功能、荒废了政策的“三荒区”,社会也戏称“保税区内长青草,牛羊吃得饱,厂房盖半边,企业往外跑”,面临被国家取缔摘牌的尴尬境地。
1999年底青岛市委、市政府做出重大决定:保税区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运作。面对七年徘徊停滞的土地,摆在保税区管委会面前的是一条从零开始的历程,一条荆棘密布却又必须前行的路。青岛保税区率先理顺体制、理顺关系、理顺思路、理顺情绪,确定“一年打基础、树形象,二年有突破,三年跨入全国先进保税区行列”的工作目标,自力更生,开拓奋进,用汗水、泪水甚至是生命的代价,拉开了激情创业的序幕。
2001年,中国加入WT0,改革开放的进程开始迎接世界的脚步。这一年,青岛保税区也经历涅槃重获新生,主要经济指标和综合实力跨入全国保税区第六位、第五位。
面对国际口岸尤其是东北亚国家和地区口岸问的激烈竞争和由于政策功能不到位而导致的我国口岸巨大利益年复一年的流失,青岛保税区,一个面积只有2.5平方公里“弹丸之地”的特殊区域,在国家有关开放政策有着诸多空白和有待完善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艰难而又充满风险的探索之路、创新之路,带头冲击“自由港区”理论的敏感地带。一个关于自由贸易港的梦想正在悄然觉醒。
2000年初,青岛保税区在全国保税区中率先提出“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建议,作为课题的发起者和推动者,青岛保税区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进行了大量艰苦繁重的准备工作和卓有成效的实践与探索,转型的步伐铿锵有力。在全国保税区中第一个设立了“区港联动”办公室,集中研究世界各国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成功经验,着重进行“区港一体化”的探索和功能开发,开创了国内保税区“区港对接”工作的先河,由此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1年4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设立应急课题,对保税区管理体制与管理机制进行了专题理论研究。同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也以青岛保税区为案例进行《保税区功能转型研究》,探讨向自由贸易港区过渡和试点的方案。
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港,一个新的梦想蓝图,在青岛保税区人的视野里渐渐清晰。2003年,梦想的征程又向前迈进一大步,这一年,《青岛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功能转型试点方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完成,同年底“中国保税区管理与发展研讨会暨工作会议”在青岛保税港区召开。
会议明确中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发展方向,确立了“三步走”的路径:实施区港联动一建设保税港区一向自由贸易港转型。
三步走的国家战略,恰恰正是青岛保税区人一直酝酿在心中的蓝图。
与此同时,青岛保税区把发展港口物流项目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2003年12月10日,总投资超过5亿美元,集保税功能和码头港口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青岛保税物流园区与前湾招商国际码头”项目的隆重奠基,标志着青岛保税区“区港联动”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
事实证明,这一根据青岛西海岸口岸实际情况选择的突破口,不仅成为青岛“自由港区”建设的启动点,也为后来的以整合前湾港区资源为主要方式的“青岛保税港区”的规划申报,做了有力的基础准备。
试点“区港联动”
“区港联动”事关山东、青岛发展大局,青岛保税区积极做好“区港联动”试点申请工作。
2004年4月,国家首个“区港联动”试点——上海保税物流园区封关运行。6月4日,国务院联合调研考察组对青岛“区港联动”试点准备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评估。8月16日,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区港联动”试点范围,青岛保税区凭借理论优势成为全国第二个“区港联动”试点区域。
作为实施“区港联动”的有效载体,“保税物流园区”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这一新的探索性的园区,拥有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转口贸易四大功能,成为继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之后,中国对外开放度最大的政策特区。
2005年3月29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准《青岛“区港联动”试点方案》。至此,青岛保税区“区港联动”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2005年8月,青岛区港联动试点项目——青岛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全面开工建设;11月11日,面积1平方公里的青岛保税物流园区正式通过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验收,开始封关运营,青岛口岸“区港联动”由此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青岛模式”的创新与示范
就在“区港联动”试点加快推进之际,自2005年起,国内以“保税港区”的形式,展开了“自由港区”规划、申报、建设的新一轮角逐。
2005年6月,上海洋山保税港区首先获批,标志着在经过青岛保税区四年多探索论证后,中国保税港区正式由理论走向实践。
青岛保税港区的申办之路并不平坦。2006年,青岛保税港区请示件上报国务院,由于规划面积过大、缺乏国家战略支持、国家土地政策调整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与本轮获批失之交臂。2007年,青岛保税区人带着遗憾、心怀不甘地踏上了新的申办之路。青岛保税区重新调整思路,不失时机地奔走、协调,成功地使国家各部委接受了“与日韩港口竞争的严峻现实迫切需要给最具条件的青岛港以相应政策支持”这一战略诉求。至此,青岛申办保税港区之路终于豁然开朗。
2008年,青岛保税区准确把握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方向以及保税区改革脉搏,审时度势,提出了走“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的道路,并立即得到海关总署及各部委的一致认可。海关总署提出:保税区的转型发展对全面推进区域整合工作意义重大,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全国保税区已形成共识,对条件成熟的保税区可以按照整合的方式转型升级为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
青岛最终找到了一条真正符合自身实际和科学发展要求的保税港区建设之路,形成了特有的保税港区建设的“青岛模式”——将现有的青岛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整合邻近港口转型升级为保税港区,再次走在了全国保税区的前列。
守得云开见月明
2008年5月19日,青岛保税港区请示件上报省政府。8月21日,海关总署正式将青岛保税港区审批文件上报国务院,历时94天完成了国家11个部委征求意见和会签两轮关键程序,创造了全国保税港区申办工作的“青岛速度”。
9月7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批准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总体规划面积9.72平方公里。青岛保税区再一次站到了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为青岛乃至山东的对外开放增添了浓重的一笔。
青岛保税港区的获批,标志着青岛在扩大开放、拥湾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方面抢占了政策的制高点,在环渤海经济圈“大(连)青(岛)天(津)”支撑发展的格局中赢得了先行先试的开放优势。
从保税区到保税港区,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而三步走的战略也从此迈出了坚实的第二步。
挺进“自由贸易港区”
2011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正式实施,作为中国海洋资源最丰富的区域之一,青岛保税港区探索建立海洋经济对外开放新模式、促进海陆统筹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打造环渤海经济圈对外开放统一平台。
青岛保税港区开始向建成国际一流自由贸易港区转变。
封关运营实现新跨越。青岛保税港区积极优化封关区域通关环境,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优惠、进出境手续便捷、贸易管制宽松等功能政策优势,努力打造蓝色经济区核心政策功能区。2012年,青岛保税港区二期封关区域正式开关运营,运营面积位列全国前三。集装箱、杂货泊位全部享受保税港区政策,南港区、北港区的互联互通终于实现,推动青岛港由“单一装卸港”向“复合增值港”转型。封关运营以来,港口货物吞吐量大幅增长,通关时间大幅缩短,单个集装箱物流成本下降50%左右,有效吸引3000多家国内外高端物流商开展业务。2012年,实现生产总值110亿元,外贸进出口96亿元,完成各项税收51亿元,单位面积产出率位居全国同类园区前列。
着力开放带动。发挥特殊区域窗口示范作用,辐射带动腹地经济协调发展,青岛保税港区创新实施区区联动,通过园区启动、项目带动、信息互动、产业拉动等方式,积极搭建山东乃至沿黄流域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平台。在全国率先提出构建以保税港区为龙头,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为枢纽,保税仓库、监管仓库为网点的保税物流网络体系,发展保税监管和加工贸易优化整合的保税经济,被海关总署誉为“山东模式”。近年来,先后为周边及山东中西部联动区域引荐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0亿元,与周边地市建立了紧密程度不同、形式多样的协作关系。分别与潍坊、德州、临沂及青岛市内的胶州、平度等地合作建设保税港区功能区,实现开放园区与内陆腹地的资源共享、政策联动、双赢发展。同时,青岛保税港区与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多数港口建立了紧密程度不同、形式多样的协作关系,引导内陆腹地近千家企业利用“属地报关、口岸放行”政策开展业务,打造与青岛港口业务关联的“无水港”和“旱码头”,构筑港港联动的发展格局,促进港口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个中心”引领新飞跃。建设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贸易中心,集中建设一批国际贸易功能性项目和功能性平台,重点强化贸易总部营运与控制功能,形成区域性贸易订单中心、品牌营销中心、采购分销中心、转口贸易中心。建设东北亚重要的国际物流中心,推动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拓展高附加值物流服务,构建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的物流链网体系。建设东北亚重要的临港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重点发展船舶交易、船舶检验及注册登记、航运保险金融等高附加值航运服务产业,形成临港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大宗原材料国际交易定价中心,积极发展期货和远期现货交易,建成全国最大的棉花、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成为橡胶、棉花、黄金等大宗商品国际交易和定价中心,推进农产品、塑料、建材、燃料油、铁矿砂、纸浆等市场建设,成为国内各专业领域重要交易市场。
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新坐标。做足蓝色经济这篇文章,成为青岛保税港区谋求科学发展的最迫切愿望之一。
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初级发展阶段,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扩大外贸企业的市场,有利于企业进行优化配置,而且更有利于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吸引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志着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在该自由贸易区内,有许多不同于园区外的经济政策,本文拟从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这一方面,具体阐述我国自由贸易区内实行的负面清单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不同于传统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根据本国法律法规在本国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这种方式属一国境内关外的贸易行为,即某一国在其辖区内划出一块地盘作为市场对外做买卖,对该地盘的买卖活动不过多的插手干预、且对外运入的货物不收或优惠过路费。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园区是我国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所实施的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不同于一般的保税园区,上海自由贸易区具有很多新的特点,尤其是其中的负面清单的外商准入模式,它超越了行政机关的权利范畴,其需要的法律突破超越改革开放初期的“特区”,相应的优待也是前所未有。这就要求我们对负面清单有一个清楚以及全面的认识,从法律的层面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使上海自由贸易区对我国的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发挥巨大的有利影响。
负面清单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其含义是指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在清单中公开列出一些与国民待遇不相符的管理措施,即在清单中列明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的制定主要由上海市完成,其在负面清单中罗列了190项特别措施,禁止类38项,限制类152项。然而在我国其他地区一直实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大概是157项限制、禁止类措施。由此可以看出,负面清单中的限制产业和管制措施甚至比目录中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么把自由贸易区外的几乎所有的管制都移植到自由贸易区内,是否与自由贸易区战略设计的终极目标相冲突呢?
因此,本人认为要切实解决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有关负面清单规定的准入的相关问题,依法合理有效促进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就应借鉴国外有关自由贸易区中负面清单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特定国情以及历史与现状,在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考察我国关于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业准入的法律困境和问题,为改革自由贸易区开放程度进一步作以下对策研究:坚持深化贸易自由化路径,以保护国内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角度出发,改革自由贸易区行业准入的相关法律制度,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上构建出更加完善、高效的自由贸易区商事主体的准入模式,以改变上海自由贸易区行业准入范围过窄的现象,确保自由贸易区内货物贸易的自由化。
二、各国及地区对于自由贸易区有关负面清单的经验与总结
(一)新加坡自由港
新加坡作为全球运输网络中的重要的节点,一直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对进出口以及转运业务限制较少,同时只有较少的关税限制,除四类货物之外的其他所有货物进入新加坡都免关税。自由贸易协定使新加坡与全球多数国家之间没有贸易限制。同时,新加坡也是东南亚自由贸易协定成员。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整个新加坡都近似于一个自由贸易园区,在这个园区里,贸易自由,限制很少,其贸易园区的负面清单范围相对狭窄,这也是新加坡港能成为世界上吞吐量最大的港口之一的因素。
(二)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
纽约港对外贸易区于1979年由美国国会批准设立,面积8.41平方公里,是美国最大的海港,同时也是世界最大海港之一。该区的主要政策为:产品进入美国之时可以按照综合税率征税,在原材料进口方面可以不征收关税,而园区内的企业的增值税只有3%,对于进入园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对待,没有国别的限制,仅由海关和相关港务局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基本的资格背景审查。负面清单最早起源于美国式的国际投资协定,可以追溯至美国在“二战”之后签订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而1994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则成为日后负面清单的范本。
(三)中国香港自由港
中国香港实行最彻底的自由贸易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资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其自由贸易政策表现在四个方面:对进出口贸易不受限制;不设关税壁垒;进出口手续极为简单;海关检查和卫生检验手续便捷。香港实行“居民待遇”的投资政策,不管投资资金来源于中国香港本地还是海外,也不管所有制形式如何,在中国香港地区设立并经营企业均享受同等的“居民待遇”。
上述自由贸易区从设立伊始,就明确在该国家的政府管辖之下,均设置于海关关境之外,接受海关治外法权的保护,在这块“境内关外”性质的区域里,各个国家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准入并没有规定过多的限制,对外贸易方式比较宽松,同时这个区域也是关税的豁免区。
自由贸易全区的设立初衷是为鼓励对外贸易和日常的国际商务的发展,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其基本功能是进行贸易上的互通有无,免除进入区域内的货物的税费,放松对于外商企业准入环节的限制,加快货物、人员、资金以及信息的流动和传递,促进对外的国际商务。 以上自贸港区的政府都进行了相应的立法,随后才建立的自贸港区,为了保障自由贸易区内的经济良性发展,严密的法律法规是必不可少的,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由贸易园区内的各种经济活动,使投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正是因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政府对于自由贸易区的管理也体现出高效、灵活的一面,这使得这些自贸园区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总而言之,通过探讨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纽约自贸港区、中国香港自贸港的发展规律,总结出一系列先进的理论与经验,让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要合理、有效的发展上海自由贸易区,就应当扩大外商的进入范围,缩小负面清单的相关限制,国外自由贸易区“管住卡口,管出不管进”的相关政策,无疑值得我们在对上海自由贸易区相关行业进入问题上学习和借鉴。
以往,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一贯为设置正面清单,即外商投资参照国家发改委、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联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开展。这份“白名单”中明确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但外商即使是投资鼓励类项目,亦需要经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负面清单指的是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简言之,负面清单是为投资领域而列出的“黑名单”,其管理思路是除名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合法。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几乎是将区外的所有管制都移植到了自由贸易区内,难道自由贸易区内的市场准入比区外还要严格?
三、对上海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的探索
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成立,标志着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国务院总理指出,将上海自由贸易园区作为我国推动改革和提高经济开放程度的一块“试验田”,这将是本届政府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打造经济特区的升级版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不只是上海加快转型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一项关系到改革开放全局的重要国家战略。就我国国情而言,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扩大自由贸易区的市场准入、缩小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不仅具有必然性,而且也有其必要性。此次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必须充分利用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这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彼之长补己之短,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因此,必须深化贸易自由化路径,从立法、司法、行政等多种方面,对自由贸易区行业禁入的有关问题做出全局化的应对措施,在注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使其成为撬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支点。
(一)缩小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
我们应当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总则下,缩小负面清单的限制范围。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设立目的不是要建成世界上集装箱吞吐量最大的港口,而是要做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其中要吸引跨国公司的总部进入上海自由贸易区,并且要构架大宗商品的交易平台。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和社会服务等其他领域的开放程度,缩小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加快对外开放的脚步,进一步达到自由贸易区设立的目的和宗旨。应当按照公平准入的原则,暂停或者取消投资者资质的要求、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对内外资实施公平的准入标准。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国家应当做出禁止或者限制性条款,禁止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但是对于其他产业,可以进一步放开,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企业在自由贸易区开设分支机构,最终实现国民待遇。在服务业领域,我国政府对其垄断经营的现象非常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多,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民收入不断提升,尤其是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行,服务业在我国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正因如此,在自贸园区内对于服务业更应该减少限制,给外资企业与我国企业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中国的流通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实践证明,不管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凡是开放比较彻底、积极参与全球资源竞合的领域,都会有较好的发展。
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的国家,限制的程度则越低,也就是说开放程度越高。作为外资最为青睐的投资地之一的我国,在市场开放程度和对外资管理上都有提升的空间,而“负面清单”的模式不仅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变革,也是开放市场,提供公平的、非歧视性的内外资本投资环境的新的尝试。同时,作为世界贸易投资谈判的敲门砖,“负面清单”也为我国和国际市场起到了更好的衔接作用。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学习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缩小负面清单的相关限制,加大开放程度,有了开放的市场,稳定的环境,才能吸引外资进入我国市场,促进我们经济水平的提升。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保障市场的进一步开放
我们应当加快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上海自贸园区,使其稳定运行。要进一步开放市场,缩小负面清单对于行业准入的范围,证明会有更多的外资涌入自由贸易区,这也就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作为自由贸易区健康良性运营的保障。例如欧盟创设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对其成员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进行规范;韩国自由贸易园区也制定了《制定和经营关税自由区培育国际物流基地的相关法律》、《自由贸易园区法案》等四部法律来对其国内的自由贸易区进行管理。相比较而言,我国处于自由贸易区的实验阶段,还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立法方面显得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乏国家层面一级的立法,这无疑会给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加快有关自由贸易区管理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从国家的高度来实施统一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在自由贸易区外,我国对外资企业一直实行的是“符合双轨制”的立法模式,对于涉及本国投资者的投资关系用一套法律进行调整,而对于涉及外商投资者的投资关系则由一系列“外资法群”进行规范,主要是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外资企业法》为主体的外商投资企业组织法体系。在自由贸易区内,现在是暂停实施这三部法律,但是并没有新的法律来进行规范。我国可以在自由贸易区内采取“简单双轨制”的立法模式,即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法典,以此作为调整外国投资的基本法律,并辅之以其他直接相关的外资法律制度,从而实现外资法律体系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相对于区外的“复杂双轨制”而言,“简单双轨制”显然更加适合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模式,并且与我国的经济、政治体制相适应,能够更好的促进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与完善。
(三)建立与负面清单相适应的相关监管体系
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初衷是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入我国市场,以此加强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缩小负面清单的相关市场准入限制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更加开放的市场必然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来支撑其健康顺利的运行。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外国自贸区的监管体系,建立起适应我国发展模式的相关制度。
正确认识和处理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关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对外经济效益,建立一个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有利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开放程度,通过发展开放型经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市场竞争力。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