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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对城乡贫困家庭医疗困难实施救助的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利。建立健全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制度,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工作。全区民政部门要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民政为民有关职能职责,周密部署,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深入整治侵害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利益行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三个月,即日起至2015年3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递次推进。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到2015年1月1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组织自查。各镇(街道)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组织力量,指导村(社区)开展自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涉及困难群众医疗利益方面的政策,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按“最大限度满足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利,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医疗求助制度,健全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深入村(社区)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救助对象底数,切实做到最大限度满足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基本医疗需求。对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地方,要通过调查,找准原因,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二)第二阶段: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2月10日,主要任务是自改自纠,督促抽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要逐一定案,纠正到位,整改到位。要坚决纠正虚报冒领、隐瞒伪造、挂名住院、做假病历、大处方等乱作为现象。对不能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要整合资源、针对性地开展攻坚克难工作,限期整改。各镇(街道)要将城乡医疗救助金管理、发放的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5年2月11日前报区民政局。
(三)第三阶段:2015年2月11日至3月1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规范城乡医疗救助金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批城乡医疗救助金,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推行城乡医疗救助金社会化发放,确保准确、及时、足额和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截留、贪污、挪用、挤占、扣压、拖欠和私分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牵头领导为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由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亲自抓,日常工作由民政局低保办牵头负责。
根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__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__市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预案》、《__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及全市、全县中、高考会议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__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中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及全市、全县中、高考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医疗救护、传染病防控,决定成立县级中、高考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县人民医院及市中医院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高考医疗卫生保障的协调指挥和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兼任,成员__,联系电话:__,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医疗救治小组:全县共设3个医疗救治小组,负责中、高考期间学生及相关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及其它相关医疗救护工作。
1. 市四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__ ,联系电话:__,联络员:张崇新,联系电话:*,成员:__
2. 市七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联系电话:*,联络员:*,联系电话:*,成员:*
3. 市八中考点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__
__市人民医院为__县中、高考保障定点收治医院。考试期间各医院要安排医疗救治专用车在医院待命,不得作为他用,确保在本院不能处置的患病学生能及时转运到市人民医院。各驻点成员请在八点钟之前进场。
(二)传染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传染病防治技术指导,对中、高考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各考点考前消杀技术的指导工作。对考生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者,及时劝其就医;对出现流感样症状的监考人员建议不得再进行监考工作;一旦确诊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出现流腮、水痘、季节性流感等常见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置。县疾控中心应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加强对考点相关防控工作的指导,视考生情况提出安排单独考试的建议。
__
成 员:__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应急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__
中、高考期间负责考点传染病监控监测、考前考点的消杀和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三)卫生监督组:负责对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各职部门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涉及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学校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管理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学校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学校内供水水源防护情况。
__
中、高考前,县卫生监督所对考点学校及考区范围内公共场所饮用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饮用水安全监督
1.要按照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承担高考、中考任务的学校及周边地区宾馆、饭店的饮用水安全要实施过细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防患于未然。
2.加强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食堂、学生饮用水情况安全巡查。
(二)医疗救治
各医疗救治应急保障医院要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应急救治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要做好人员、物资、设备、器材和药品等的储备,要做好组织协调、人员配备、车辆、物资等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考试期间所有120急救车在接送病人途径考点时禁鸣警报器。
(三)疾病预防控制
县疾控中心要提前介入,做好考点学校因病缺课、传染病发病情况摸底工作,保持与学校校医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传染病发病动态,对考生出现的各类传染病突发疫情要及时进行处置。要主动与县教育局、学校联系,加强对考点防护、消毒工作的指导,视情况提出安排单独考试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参与保障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卫生保障工作,按照保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要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的专业人员参加保障工作,保证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车辆及物品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在高考中考期间要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如出现突发事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县卫计局报告。
一、防控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的原则,做好防范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以及我镇境内发现散发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应对疫情机制
1.人员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治检测等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组,负责本镇疫情防控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镇卫生院组建疫情应急处置机动队及医疗救治技术组。
2.技术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负责对本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3.医疗救治机制。指定镇卫生院为镇级定点收治医院,落实疑似患者的初诊、转诊及抢救设备、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收治流程,做好“战时”准备。
4.应急物资机制。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做好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消杀药械、抗病毒感染药物、抢救药品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储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消毒药品等。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
(二)强化疫情监测与报告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卫生院密切关注国内外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监测与防控策略。镇卫生院要强化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测、病例主动搜索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工作,切实做好疫点消毒处理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
(三)做好切实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排查工作。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异常症状,则解除医学观察。
(四)做好社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社区、车站、学校及托幼机构、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正面引导,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无疫情发生的地区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社区。疫情发生的地区要采取及时发现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阻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五)强化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
卫健、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要有针对性普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提高全镇的防控意识和能力,稳定社会情绪;宣传、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稳定性苗头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机构。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秦里军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海强为副组长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环境卫生消杀组、舆情宣传组,防控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疫情形势研判情况,报请镇党委政府启动协调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全镇性疫情暴发流行的要严肃追责。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组建本辖区、本单位工作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具体主要职责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制定预防和控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成立防控救治组;开展疫情预警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加强预防控制、诊疗技术方案的学习培训和组织实施;开展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检测、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提出隔离、医学观察、等建议,搞好医务人员防护,加强院内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发生;及时收集和上报相关疫情信息。
宣传部门:正面报道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普及防控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视情适时公布政府应对举措。
公安部门:加强与疫情相关社会动态的监测,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有关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实信息。
社会事务管理部门:根据疫情动态旅行景点健康提示和旅行限制建议。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指导企业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特别要做好与中高风险地区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卫健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加大各类涉及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措施,规范活禽交易。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部门:根据疫情发展和应急处置要求,督促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的交通卫生检疫消毒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追查有关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优先运送紧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理人员。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教和防护工作,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
农业综合服务部门:加强家禽家畜养殖的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林业部门:规范野生动物养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交易。
一、医疗卫生体系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卫生组,在我县发生地震灾害时,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工作。医疗卫生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县政府信息督查室副主任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药监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质监局
二、主要职责
1、医疗卫生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统一指导全县抗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工作,协调解决抗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2)组织成立地震灾害紧急医疗救治队和卫生防疫防病队,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临震预报时,宣布地震灾害紧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队进入紧急状态。
(3)发生地震灾害时,在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的指令后,第一时间确定医疗救治防疫防病目标,分配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任务,派遣专业紧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队赶赴灾区,做好受伤人员的临时救治和转入后方医院救治,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4)协调并做好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5)做好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检查检测。
(6)做好受灾人员的精神、心理卫生等方面的疏导工作。
2、医疗卫生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队伍开展各种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防病工作,协调各乡镇医疗救治队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县药检局负责协调并做好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县乡医疗机构负责组建医疗救治队伍,调配急救车辆和设备,协调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制定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指导做好灾区伤员的救治、转运等,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师资培训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建防疫防病队伍,调度防疫车辆和设备,指导灾区疫情监测和预防,开展普服药和消杀灭工作,防止传染疫情发生和蔓延。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调度卫生监督车辆和设备,指导灾区开展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检查检测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救援措施
地震灾害情况实行医疗卫生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工作体制。
1、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
(1)县卫生局要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和20人的医疗救治队各1支;县一院、中医院分别组建20人的医疗救治队各1支;妇幼站要组建10人的医疗救治小分队1支;县二院要组建15人的医疗救治队各1支;屯字、平泉、三岔、开边中心卫生院要分别组建10人的医疗救治小分队各1支;各乡镇卫生院要组建5人的医疗救治小组各1支。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各组建1支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
(2)县药检局要组建1支药品、医疗器械紧急调用和转运伤员队。
(3)县质监局要组建1支救灾物品质监和转运伤员队。
2、应急救援的责任区域
(1)全县范围内同时发生灾情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救治组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本乡镇范围内的各种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工作,县直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县城各种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2)县内某一区域发生灾情时,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卫生组统一调度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力量,赶赴灾区实施救援。
(3)县城发生灾情时,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防病队伍第一时间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防病,并紧急调动各乡镇医疗救治组配合实施救援。
3、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队伍的指挥与协调
(1)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
(2)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队要及时参加地震现场指挥部召开的会议,报告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工作情况。
(3)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行动进程中及时报告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4)各医疗救治队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医疗救治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医疗救治队之间要协商解决药品、器械等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人员抢救程序
在地震区域内,帮助救援队搜索受难者,一旦伤员营救成功,医疗救治队工作人员要采取快速有效的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治,迅速把伤员转送到医疗站,同时开展灾区和灾民居住区域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以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的队伍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医疗救治队伍在转运伤员过程中,卫生防疫防病工作队伍在开展消杀灭工作中防止余震、水灾、滑坡、崩塌等自生灾害、损伤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某政发〔××××〕*号
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某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人一经感染发病,往往难以治疗,死亡率极高。近几年来,我县的狂犬病发病病例逐年攀升,极大地威胁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遏制我县狂犬病疫情,有效地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防控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狂犬病疫情。
二、目标和任务
㈠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知晓率:城镇居民达××%以上;农村群众达××%以上;养犬户和犬类经营户达××*%。
㈡被犬咬伤的人员救治处理:伤口及时正确处理率××*%;人用狂犬疫苗接种率××*%。
㈢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率:城镇达××*%;乡村达××%以上。
㈣犬只免疫证发放率达××*%。
㈤病犬、流浪犬扑杀率××*%。
㈥全县狂犬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力争不再发生人狂犬病新发病例。
三、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畜牧、卫生、工商、公安、人武部、财政、药监、交通、教育、城建、广电、检验检疫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某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调整充实相应的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狂犬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四、职责
㈠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防控工作经费,督促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狂犬病防控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指导下,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组织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组织扑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㈢畜牧兽医部门:指导各乡镇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全县兽用狂犬疫苗的组织供应及调配,做好动物间狂犬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㈣卫生部门:负责全县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伤病人的救治、人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及人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㈤公安部门:负责全县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组织捕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㈥工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销售的管理工作。发生狂犬病疫情时,依法关闭犬类交易市场和狗肉餐馆,查处非法交易行为。
㈦人武部门:负责组织抽调民兵,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扑杀狂犬、病犬、流浪犬。
㈧财政部门:保障狂犬病防控工作经费的投入。
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疫苗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供销渠道的管理,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违法行为。
㈩宣传及广电部门:负责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防控知识知晓率,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十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犬类及其产品的出入境管理工作,对非法入境的犬只进行扑杀、销毁。
(十二)教育部门:负责在校学生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交通部门:按规定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证明承接运输犬类及其产品,协助有关部门对违章运输犬类及其产品事件的处理。
(十四)建设、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县城区犬只的扑杀工作。
五、疫情处理原则
㈠疫点:以狂犬病病人受伤地或动物狂犬病疫情发生地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对疫点采取“灭、免”紧急防控措施。即:对发病死亡的人或动物及其污染场地进行彻底消毒;对疫点内所有的犬类进行强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疫点内所有人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并加强监测;疫点一年内严禁养犬。
㈡疫区:以疫点为中心,方圆*公里范围内划定为疫区,对疫区采取“灭、免”紧急防控措施。即:对疫区内所有的犬类进行强制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内同病死人畜有密切接触的高危人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并加强监测。
㈢受威胁区:以疫点为中心,方圆*~××公里范围内划定为受威胁区,对受威胁区采取“免、管、灭”紧急防控措施。即:对受威胁区内所有的犬类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实行拴养或圈养;对病犬、流浪犬进行强制扑杀。
六、防控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狂犬病作为当前必须认真做好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专项工作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
㈡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配合,齐抓共管,互通信息,指定专人配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竭力确保我县不再新增狂犬病病例。
㈢加强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狂犬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单及会议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控狂犬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群众消除恐慌心理,自觉参与防控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各养犬户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他们一是要做好自身防护;二是要科学养犬;三是及时向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举报行为异常犬只。
㈣推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犬类狂犬病免疫实行“一年一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组,对本辖区内未经免疫的犬类实行集中强制免疫、办理免疫证和挂牌登记。对拒绝接受强制免疫的养犬户,其所养犬只将予以强制扑杀。从今年起,每年6月份为全县犬类统一免疫时间,收费××元/只。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犬类狂犬病疫苗接种台帐,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预防接种情况,认真做好查漏补免工作,提高犬只狂犬病疫苗接种率。
㈤严格规范犬类管理。各犬类饲养者对经过免疫的犬要立即实行拴养和圈养,并主动到当地畜牧兽医站进行登记;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确需携犬出户的,必须束以犬链,不得乘坐除的士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广大群众要自觉控制犬类饲养量,尽可能少养或不养;养犬户要对养犬场地经常进行消毒,发现病犬及时到当地畜牧兽医站确认。严禁携带犬只进入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网吧、商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犬伤人事件的,各乡镇要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扑杀,并由犬主承担医药费等相应的责任。
㈥对疫区高危人员进行人狂犬病紧急免疫。发生人狂犬病或动物狂犬病时,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报告*日内会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当地医疗机构,对疫点内所有人群和疫区内的高危人群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同时,对受威胁区所有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提倡进行人狂犬病免疫注射。
㈦做好犬类的强制扑杀工作。发生动物狂犬病疫情或人间狂犬病疫情时,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接到疫情报告*日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内所有犬类及受威胁区内的病犬、流浪犬进行彻底扑杀。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流浪犬或有可疑症状的犬只予以强制扑杀。同时对没有按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无证、无牌和免疫后未拴养、圈养的犬只,一律视同无主流浪犬处理。对拒绝阻挠扑杀上述犬只的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㈧规范狂犬病疫苗的管理。人用狂犬病疫苗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订购和供应,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县畜牧局统一订购和供应,各医疗保健机构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购药品,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查处非法经营、使用人用疫苗和假劣疫苗的行为,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有效。
㈨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卫生部门要加强人间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人狂犬病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立即派出专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科学预测预防疫情。卫生、公安、畜牧和药监等部门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联络员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县内外疫情动态,及时向各单位反馈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
㈩认真做好犬只免疫、犬只扑杀工作人员的预防注射、防护指导及病人的救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医护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高发病区要开展医护人员狂犬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对犬伤患者伤口及时进行正确的处理和救治。对从事犬只免疫、犬只扑杀工作的人员要全部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免费预防接种,同时,卫生、畜牧部门要做好狂犬病防护技术指导工作,防止工作人员成为狂犬病传染源。
(十一)规范犬类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管理,严禁经营销售病犬、死犬及疫区犬。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犬类或其它动物患有疑似狂犬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在发生狂犬病疫情时,工商部门要关闭全县犬类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同时,对犬类屠宰点、狗肉食馆存栏的犬只进行查封,禁止加工、贩卖。患狂犬病、疑似狂犬病的犬类及其它动物,其被捕杀或自然死亡的尸体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剥皮、食用、出售。严厉禁止经营和销售来自疫区的所有犬类及其产品,违者由工商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十二)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督查,对在狂犬病防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造成狂犬病流行,危害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有关材料到县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狂犬病防控工作经验、建议意见及相关统计数据、报表;*、狂犬病防控工作总结。
主题词:卫生狂犬病防治方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