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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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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字】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1 前言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1年01月04日开始实施,至今已超过两年。《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广东省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以及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作为行政处罚以外的处罚措施,能弥补行政处罚手段的不足,更好地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具体在深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不仅与医疗机构的年度校验密切相关,还被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年度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的重要评分依据。因此,大部分医疗机构管理者对于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甚至比行政处罚更为看重。然而,《办法》出台至今,尚缺少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或者规范性流程,某些关键部分规定很模糊,对于卫生监督员的具体实施有一定难度。以下将着重指出《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模糊点以及给予相应的解决意见,并对《办法》提出几点建议。

2《办法》的几处模糊点

2.1《办法》中提到,在查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广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查实”的时间概念没有明确给出。

2.2《办法》中规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单项分值为2分(含)以下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记分处理”。此处是理解为“不管有多少个不良执业行为,只要每一个不良执业行为单项分值为2分(含)以下的,无论最后累计记分是否超过2分,都可以当场记分”,还是理解为“最后累计记分2分(含)以下的,才可以当场记分”,还有待明确。

2.3卫生监督员将制作好的《通知书》送达医疗机构,由谁签收,《办法》无明确规定。

3 解决意见

根据《办法》的制定精神,以及深圳市卫生监督员执行的具体情况,以下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供大家参考应用。

3.1对于当场记分的情况,“查实”的时间即为当天;对于非当场记分的情况,一般会伴随行政处罚,这里,“查实”的时间应规定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

3.2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对于医疗机构的年度校验以及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固综合考虑,当场记分的条件,应该是:当场可以查实不良执业行为,且医疗机构该次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在2分(含)以下的。累计超过2分的,应当进行领导审批程序,不能当场记分。

3.3《通知书》的签收人,是得到医疗机构相关授权委托的人。签收人要填写好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相关授权才能成立。

4对《办法》提出几点建议

《办法》实施至今已超过两年,逐渐显露出滞后性,以及与当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不相匹配,下面将对《办法》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4.1前面已经提到,《办法》作为一个试行的管理办法,而且实施已超过两年,相关部门亟需出台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或者规范性流程,解决模糊点、争议点,尽可能地统一各地卫生监督部门的操作流程,更好地监管、规范执法人员的具体操作。

4.2《办法》规定的某些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有待商榷,例如:常见的不良执业行为“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一次才记2分,而另一常见的不良执业行为“任用一名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执业范围或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一次却记4分。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和任用超执业范围人员同属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两者的处罚相当。再例如:前面说到,医疗机构“任用一名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执业范围以外或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一次记4分,而“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一次却记12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明确注明“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可见两者是等同的。从以上对比不难看出,《办法》规定的某些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还有待修改,使之趋于更加合理、公正。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0%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2009年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目前,已先期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基本药物定价,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的重要环节。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基本药物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每个医疗卫生机构。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各地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确保服务功能,在目录内配备药品。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要同步落实好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制财新会制度的特点

(一)促进预算约束机制的强化,层层落实责任

在新制度中提出了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实施的预算管理办法。相比对对《医院财务制度》的废止,新制度中进行了“绩效考核补助”的增设,重点要求机构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及所需经费的分配。预算管理也重点要求以收定支,对于有条件的基础医疗机构可采取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措施,并对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因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在财务管理体制上也予以了制定,还针对一些卫生机构缺乏财务核算人员和机构情况予以了会计委托记账的措施。

(二)加强收支的合理划分,体现职能定位

在颁发的新制度中,明确指出将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收入,也在会计核算流程中进行了各补偿渠道的资金流程的清晰反映。结合其机构实际情况予以医疗、卫生服务的职能定位,进行支出科目的设立,为了满足基础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现实要求,增设“待摊支出”,从而更加准确、客观的核算。根据医药卫生改革精神,在医疗收入中计入药品收入,将药品支出纳入医疗卫生支出中。

同时也对政府予以其基本建设及设备足额安排的补偿机制进行了体现,并单独在补助支出中反映政府所承担的支出。

(三)促进资产的规范管理,强化财务风险

为了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简化会计核算、财政补偿机制、预算编制管理要求的需要,将长期资产取得时直接计入成本中,对于期限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应该按照具体流程报批后核销。还需要对其机构的对外投资进行严格禁止,加大对购置大型设备和借款等方面的控制,并严格落实其论证报批程序。并遵循集中管理原则,不断提高自身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对各类收支进行合理划分和核算,避免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出现,通过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保障其公共医疗卫生的社会效应。

(四)结合绩效工资,设立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

新制度中提出将奖励基金增设到其卫生机构的专用基金中,其机构只要进行了相应预算管理方式的落实,并达到了合格的绩效考核后,就能够根据其具体收支结余进行相应比例基金的提取,同时,通过与绩效工资结合,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奖励,从而建立奖励机制,达到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目的,从而使医务人员自主参与到医改中,并服务于医改,促进医改的深化。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影响

(一)促进医防并重运营模式的形成

新制度中提出了专业基金中奖励基金和绩效工资的结合,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使机构有动力重新配备财力、物力、人力,加强防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将公共卫生服务所支出构成清晰的反应出来,为公共卫生服务等公益性支出的全面计量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公共卫生服务的建立健全提供了基础资料。从实际生活这一层面出发,新财会制度促进了医防并重运营模式的形成。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

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体制在“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下实行,推行财务集中核算的方式,同时将委托记账制度实施于部分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预算管理与约束,在预算管理中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所产生的收支,以此完善预算,也让其预算更严谨,避免支出随意调整等问题的出现,使医疗机构经济合法、合规,更加透明化,使机构的规范运用,新财会制度中强调审计、财政、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进行财务监督,使内部监督制度更加完善,从而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医疗废物;管理;污染

【中图分类号】R1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0852―02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作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治疗疾病,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如因为医疗废物处理不当,给病人或家属带来其他的污染,使其再次感染其他疾病,不仅造成人民群众身心受损,而且违背医疗机构治病救人的原则。

1 国家对医疗废物处理办法

在《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三年

来,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职责是否能够旅行、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是否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以及对医疗废物管理的各种设置情况和对《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和医疗废物专门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资料记载、交接记录和保存情况;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和职业防护情况等等,如能按要求能制定相关的制度,资料齐全,记录清楚明确,那么他们对医疗废物管理应能按要求执行。

2 对本市中小型门诊处理废物的调查

通过调查和查阅资料可知,本市大部分大中型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比较重视,能够认真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各自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机构,领导带头管理,各其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以及考核细则;制定了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大部分医院都建立了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库房并且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配置了医疗废物警示标示、具体说明、专用的带有特殊标示的黄色塑料袋、专门运送医疗废物的密封推车;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管理和交接签字程序;有的和特种垃圾站建立了委托处置关系,签定了运送、焚烧合同;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分类收集、交接记录、个人防护以及专用容器、车辆消毒管理知识的培训。

但是仍有大部分中小门诊没有按《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去做。目前本市登记在册小诊所1971家,日生产医疗废物2.5吨左右,除部分诊所的医疗废物交附近医疗机构处理外,绝大部分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为自行处置。这些医疗机构没有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没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管理和交接签字程序,没有集中处置的设施,自己用一些比较简单的办法焚烧,比如用小型焚烧炉,还有的在野外露天焚烧,小诊所的管理人员对业务知识概念不清,不会个人防护,操作不能按照规范进行。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调查示,他们检查了46家中小门诊,只有一家门诊部的特种垃圾管理处签订了处理合同,15家门诊的医疗废物交附近医疗机构处理,6家门诊的医疗废物自行焚烧,其余24家门诊的医疗废物去向不明。我单位是学校,是专门培养护士的学校,学生上完实验科或护理操作完实验垃圾,也没有明确的去向。而社区52%的中小门诊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很可能与一般垃圾混在一起,但医疗废物不同于生活垃圾,主要是医疗活动过程产生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带血的棉棒和纱布等用品,医疗废物在处置、储存和运送的各个环节都有很大的传染性,尤其是一次性使用的塑料用品,流失后大部分流入不法商贩手中,他们低价回收后加工制成纯净水储水筒等塑料生活用品,给人民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所以如何对中小门诊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严峻问题。

3分析以下原因有关:

3.1相关人员对医疗废物的法律法规知识匮乏,特别是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员,相关概念不清楚,管理意识不强,对条例和办法认识肤浅,领导不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没有建立健全,对垃圾不分类、不密封,焚烧不充分,对有些废物如输液瓶是否为医疗废物认识不彻底,甚至医务人员自己都重复使用输液瓶。

3.2中小门诊受利益驱使门诊、诊所床位少,赚钱少,他们决不可能与特种垃圾站签订合同,当然就近医疗机构也不会无偿免费处理医疗废物;本市有好些厂矿医院,工厂效益差医院效益也很难维持,按特种垃圾站收费标种收费,他们就更难维持,这给医院带来很大的负担。

3.3偏远地区的小诊所、小门诊,病人来不做预处理,各种病人都接触,有些传染病也有截流现象,好多医疗废物就地焚烧或是掩埋,甚者随处乱仍,造成局部地区周围人群的污染,他们认为山高皇帝远,无人能管得上他们,这是观念意识不强的人;而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人们,他们也想认真处理医疗废物,由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每日医疗废物不是很多,储存又不合适,相关单位也不可能为此单独跑一趟,就造成医疗废物处置不当。

3.4卫生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执法部门宣传不到位,缺乏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不力。如《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三年来,各大中小医院接到了文件,而部分地区工作人员就根本不知道,有的是从报纸上肤浅知道一些,具体内容知者甚少,没有宣传、没有培训,没有现场指导;在检查时是否对偏远地区的小诊所、小门诊有过检查,而对未注册的小门诊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4 对策

自从2003年《医疗废物管理条理》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医疗废物管理出现了新的局面,各级医院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送到集中处置都在不断的按照〈条例〉要求操作。但这毕竟是一向新的任务,人们在接受这些新生事物的同时,对它的理解欠缺,思想认识不能完全到位,所以出现一些问题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如何积极的去解决这些问题,是目前值得考虑的。

4.1 卫生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和《办法》,强化培训、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辖区内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指导各个区县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去,确实将《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落实下去;建立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原则,帮助他们作好个人防护工作;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一步细化;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帮助中小门诊解决实际问题;对于中小门诊和效益差的厂矿医院,他们的医疗废物的处理应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为了顾全大局,也可以免除部分费用,鼓励他们按要求处置医疗废物。

4.2 各中小门诊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带头管理,各其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以及考核细则;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医疗废物按点暂时储存,用专用的带有特殊标示的黄色塑料袋、专门运送医疗废物的密封推车;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管理和交接签字程序;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分类收集、交接记录、个人防护以及专用容器、车辆消毒管理知识的培训。

4.3对于边远地区的小诊所、小门诊加大检查指导工作,医疗废物按点暂时储存时,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对确实集中处理有困难或不方便的门诊,指导他们就地焚烧须多少度能达到充分燃烧,深埋多少能达到要求,杜绝因医疗废物的处理不当而造成再次污染。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卫生;资金管理;问题;对策

公共卫生事业作为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得到了中央省市部门的持续重视。仅仅就中央公共卫生这项资金来看,2006年国家就投入了222亿元资金,2010年,国家在该项资金的投入达到了1221亿元。不仅如此,各级财政部门也在逐年增加对公共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迪庆藏区医疗卫生机构也得到了资金的持续增加,但是,尽管我国从2003年开始,就对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实施了项目管理,却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对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造成了影响,为保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能够得到合理使用,并有效落实医改精神,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应该逐步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基层公共卫生部门的效能。

一、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内涵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就是各级财政部门运用预算安排、其他资金渠道来拨付指定项目或有其他用途,同时需要单独同有关管理部门来结报的资金。

关于这项专项资金的实用范围,财社[2010]311 号文件已经规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于资金的使用办法。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明确指出:要将补助资金用在相关人员的支出和开展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耗材以及其他公用经费支出方面。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也提出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截留、挪用和挤占公共卫生资金。

二、迪庆藏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但对于迪庆藏区医疗卫生机构来说,在具体落实公共卫生事业时,在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具体为:

第一,资金监管不够到位。迪庆藏区医疗卫生机构不仅资金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备,还没有具体建立、落实监管体系,同时也还没有摸索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监管工作开展方式。同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疏于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检查,对于资金使用绩效性的监管也不够到位。这就导致了以下情况的发生,例如,公共卫生资金没有完全用于公共卫生事业,有时被用于付医院人员培训支出,有时又被用于参加各种会议的差旅费等其他公用支出。

第二,由于资金下达不够及时,导致影响了预算的执行进度,进而导致了资金的结余较大。当公共卫生资金下达到迪庆藏区时间超过6个月时,资金滞留在县级财政,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原来项目的执行进度和工作进度。

第三,由于没有建立各项补助资金的二级明细对应账簿,导致了各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不够清晰、明确,不能清晰反映各项专项资金运用的详细情况。同时有时相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账务处理采用以拨代支的方式,导致项目执行单位的往来科目对于资金收支的反映也不够明确。

第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够及时和完善。在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制度制定、物资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和物资材料政府采购制度等制定方面,迪庆藏区医疗卫生机构虽然有相关的类似制度,但对于制度的实施和执行监督方面有待提高。同时以上制定的更新时间也不够迅速,在个别部门实际工作中已经按新的政策、标准执行,但制度的更新还没有完全同步。另外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还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滞后,造成内部牵制机制不健全。有的医疗卫生机构还未执行内控制度,各医疗单位财务管理存在参差不齐现象。

第五,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甚至出现了不相容的岗位还没有相互分离的情况。基层卫生机构的人才短缺,管理方面也较为粗放,财务人员的从业资格不够严格,专业综合业务素质低下,中高级职称会计人员缺乏,出纳、会计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医用耗材的管理也缺乏专人,甚至出现需要时直接向商家打电话要货的情况,并用签字收货单来与财务结算,缺乏相关的监管。

三、迪庆藏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解决对策

鉴于以上问题的出现,要想迪庆藏区的公共卫生事业能够有序进行,我认为要采用以下办法加以改善:

1.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制度,责任到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迪庆藏区卫计委应该加强有关组织领导,逐步完善、更新各项财务管理、经费管理、物资资产管理等制度,逐步壮大监管机构、监管队伍,并针对具体工作内容制定监管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并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正如《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健全卫生资金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提出的:一定要建立、规范财务运行的机制,要健全内部的控制机制,要强化监督的检查机制,并做到落实责任的追究机制、建立起学习的培训机制,同时建立起上报备案机制。

我们要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新的变化,做到把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纳入到项目库管理中,把项目库与财政中期的规划衔接起来,对于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预算一律不做安排。除了新农合、基药补助、计生家庭奖励和基本公卫等一般转移支付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来分配的补助事项之外,要把其他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合并为一个项目。同时我们要做到项目上下对应,结算资金在考核完后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也要做到在当月下达,保证资金管理的效率。

2.及时下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依据《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的通知》内容,这就要求我们保证项目的支出与项目的进度保持协调和一致,不仅按时下达资金,同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依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并建立各项专项资金二级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和备查账簿,并严格按照 11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来设置辅的台账以便能够及时发现项目开展的过程中、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认真执行云财社【2014】398号《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另外,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和使用各级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与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

同时,财务人员要与业务人员及时沟通交流,要避免因为对项目实施方案的不了解,从而无法对项目来进行准确的归项核算,甚至都不能对项目的支出范围来进行合理的界定,一定要做到避免造成超范围地使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3.优化岗位设置,加强队伍建设

俗话说:谋事在人,以有为本。要想更好地落实迪庆藏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工作,就要拥有懂得财务工作的具体人员来进行专项资金的预算、调配。同时在岗位设置方面也要明确会计、出纳等岗位的基本职责,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依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安排适合的工作内容,只有落实人员管理,加强员工专业素质,鼓励财务人员职称考试,使其在适合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并配合相关的监管才能保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合理运用,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要想实现基层医疗机构的应有效能,我们就要提升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要能够经得起各方面的监督,同时要以群众利益为先,通过建立各项专项资金二级明细账、资金监管、优化岗位、重视人才培养等方面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持续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Z],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