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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发展呈现几大趋势。一,经济全球化加强,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国际竞争更趋激烈。二,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化趋势更加明显,区域合作的空间不断拓展,合作的层次不断深化。三,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发展迅速,向更综合、更广度的方向拓展,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发展迈入知识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四,国际经济制度的一体化、规范化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国际经济协调机制的作用将大大加强。
本篇文章将使用引力模型,分析中国与东盟在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入,经济影响加深的时代大背景之下,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各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引力模型的思想和概念源自物理学中牛顿提出的万有引力定律,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将其在经济学领域发展,解释为两国双边贸易规模与两国的经济总量成正比,与两国之间的距离成反比。在后续的研究中,学者依据研究的重点对引力模型进行拓展,深入探讨影响双边贸易的因素,并设置相应的解释变量,进一步分析这些因素的影响方向和影响大小,并对贸易潜力进行测算。郝景芳(2012)在研究中考虑各国生产结构与需求结构,罗来军(2014)、李亚波(2013)等加入了人口变量,认为两国之间的贸易规模与人口规模有关,且成正相关关系,再更进一步,用人均收入替代了人口数量指标。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
(一)GDP
根据引力模型,两个区域间社会经济的相互作用与它们的“质量”成正比。收入,人口和产出都经常被用来表示一个区域的质量。GDP可以代表一国的经济规模,而经济实力会直接影响该国在进出口贸易中所处的地位。因此假设GDP可以决定贸易流通的大小。假设一个较大经济体的GDP对于贸易流量的影响比一个较小经济体的GDP对于贸易流量的影响要大。
(二)地理距离
运输成本在国际贸易中是个重要因素,本文以地理距离间接表示运输成本,距离远则成本高,距离近则成本低。测量距离为两国经济中心或政治中心间的距离。
(三)土地面积
第一,土地面积被假设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市场区域的大小。一个较大的土地面积意味着一个较大的国内市场区域,该国可以更多的自给自足,对外贸易占GDP的比重较小。第二,土地面积被假设有获取自然资源的作用。大量自然资源的占有可以导致更强的自给自足。这两种假设导致一种预期:土地面积是一个重要的变量,它可以解释国际贸易的负流动。(它与国际贸易流量成反比)。
(四)制度创造效应
这个虚拟变量捕捉了对于是否加入中国―东盟贸易自由区对两个国家间贸易流动的影响。当中国和j国都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时,将会增加。其差额是制度创造效应,预期为正。
四、模型设计
五、实证结果
(一)实证检验
运用STATA 12.0软件,利用所得数据进行随机效应回归进行计量检验,得出如下结果:
各变量t值显著,R2=0.9602显示方程较符合。如模型所示,如果其他条件不变,GDPct上升1%,双边贸易额上升2.157%;GDPjt上升1%,双边贸易额上升0.066%;当两国间距离上升1%,双边贸易额下降0.031%;当领土面积乘积上升1%,双边贸易额下降0.108%;当同属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时,双边贸易额上升0.26%。
(二)回归结果分析
通过观察回归结果发现:
1、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可以进行分析。从每个解释变量的系数可以看出,中国和东盟的经济总量(GDPct,GDPjt)对中国向东盟出口具有正向影响,且经济总量越大贸易额度越高。
2、距离对中国和东盟之间的贸易产生反向影响,说明距离越远,出口的额度就越小。因为距离远,运输成本增高,影响出口。
3、两个国家的面积因素的回归结果说明,当面积乘积数值越大时,表明两国的国内市场越大并且自然资源越丰富,对外贸的需求则会相对减少。
4、制度因素回归结果说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中国向东盟的出口有积极影响。中国-东盟自贸区里的每一个成员具有减少经济摩擦的动力,互惠互利。
六、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中考虑两国间距离这一变量,作为运输成本的代表,更短的距离降低了交易成本,距离变量展现了贸易减少效应;而土地面积代表了国内市场的大小以及自然资源的丰富程度,土地面积变量展现了贸易增加效应;GDP是决定国际贸易的关键因素,代表一国经济实力对贸易存在正效应;制度因素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减少了国际间的交易费用和成本,使得商品、资金和技术等的国际流动更加顺畅,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额的增加。
中国和东盟在经济结构上可以取长补短,加强合作,经济互补。双方应该根据自己在各自领域的比较优势适时地加快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另外,各国应该拓展多领域、多形式和多层次经济技术合作,加强信息以及资本的流动,减少壁垒,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参考文献:
[1]B.Balassa,“The Theory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Rich-ard D.Irwin,Inc.,Homewood,1961.
[2]H.Linnemann,“An Econometric Stud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low,”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Company,Am-sterdam,1966.
[关键词]:滨海新区;自由贸易区;战略探究
??继上个世纪80年代以深圳为龙头的珠三角的成功崛起,到90年代以上海浦东为核心的长三角的蓬勃发展后,本世纪初,我国环渤海地区正以良好的成长趋势,逐渐成为中国又一新兴的经济增长极。而天津,作为环渤海发展的“动力引擎”,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广泛重视,其中位于京津城市带和环渤海湾城市带交汇点的天津滨海新区,发展优势则是更为明显。在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指引下,目前,国家已将我国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建设提上议程,天津滨海新区借助得天独厚的条件优势,十分具有发展成自由贸易区的潜力,国家有望在滨海新区建成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区。
一、自由贸易区概述
(一)自由贸易区的定义及分类
通常自由贸易区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定义。广义的自由贸易区,是指不同关税之间的经济联盟或经济合作关系,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或单独关税区组成的区内取消关税和其他非关税限制,区外实行保护贸易的特殊经济区域或经济集团。狭义的自由贸易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内部设立的用防栅隔离的、置于海关管辖之外的特殊经济区域,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本文中所指自由贸易区定义是其狭义含义,即在自由港物理基础上实行境内关外政策的免税特殊区。
(二)我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的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起,借鉴国外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成功经验,在沿海一带先后建立了包括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天津保税区在内的15个保税区,保税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最高层次,不仅提高了自身地区的经济效应,还推动了周边地区的发展:一方面,保税区促进了当地国际金融、出口加工、仓储物流等行业的蓬勃发展,提高城市的整体对外开放水平;而另一方面,保税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具有极点辐射效应,带动了区域整体的经济建设。但是在日新月异的国际经济背景下,由于保税区自身存在的管理方式,功能定位等方面的缺陷,其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宜当下追求“自由与便利”的国际贸易形势,其极点辐射效应也因此被弱化,影响了其作为增长极巨大作用的发挥。因此,要提升保税区的经济辐射效应,加强其对周边地区的经济拉动作用,就应当顺应国际趋势,推动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的发展。
(三)自由贸易区的优势
虽然我国保税区的开发和建设已经为我国经济国际化发展打下了基础,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其税区仍存在性质和功能的缺陷,因此需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升级,才能谋得更大的发展。
首先,自由贸易区拥有更加通畅的海关体制。比如海关卡口仓库一次监管,区内货物移库使用不受限制等,更为快速的通关效率和更为清晰的关税界定使自由贸易区比保税区更具海关体制优势。其次,通过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管理制度进行合并统一,有利于进出口商品市场设立,永久性商品展销会的开设等的政策的实施,能很好的提高市场的活跃度,有利于经济发展。最后,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吸收整合各个保税区不同的生产要素,能增强区域整体经济实力,提高抵抗市场经济风险的能力。通过对资源的再配置,使区域内资源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作用达到最优配置状态,可以大幅度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避免资源浪费。
2003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港区联动试点方案》,我国保税区向国际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序幕正式拉开。国务院于2006年8月31日下发《国务院关于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批准成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港区作为滨海新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先试区,不仅标志着中国新一轮开发开放,更象征着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势在必行。
二、滨海新区建设自由贸易区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滨海新区自由贸易区,可以保持滨海新区发展速度,带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增长
??港口一直是交通和物流的核心区域,许多国家都先后在港口城市辟建自由贸易区域。配套高度自由的优惠政策,最终这些自由贸易区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并为当地及周边地区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效益回报。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自由贸易区,可提升天津港口综合素质,促进北方航运及物流中心的建设。这样不仅能促进滨海新区发展,更能有效提升京津冀地区、环渤海地区整体竞争实力。
(二)建设滨海新区自由贸易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提高我国整体对外开放水平
在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的背景下,我国想要稳步提高国际竞争力,特别是在东北亚地区的竞争力,则需在北方地区建设一个具有自由贸易性质的贸易枢纽,才能与神户,釜山等港口城市竞争,否则我国在将来有可能丧失在东北亚地区的贸易竞争力。在此条件下,在滨海新区进行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势在必行。自由贸易区所特有的贸易创造效应,即自由贸易区由于区域内关税政策的优惠而带来的资源的整合,配置的优化,贸易量的增大,以及最终由此可带来的区域整体福利的上升,可使我国在对外竞争中处有利地位。若能在滨海新区建成自由贸易区,不仅可以利用贸易创造效应通过出口拉动经济,为我国带来贸易数额的绝对增长量,更能提高我国资源的生产、整合和配置效率,从而达到提高综合国力,提高国家对外开放水平的最终目的。
1 从国际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看贸易政策的保护性
世界范围国际贸易政策演变一般分为5个阶段:
(1)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 重商主义思想是当时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
(2)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 自由贸易政策占主导地位,但是同一时期后起的德国和美国,则在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思想影响下,基于他们特定的对外竞争条件,主张运用贸易政策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
(3)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成为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催化剂。
(4)战后世界贸易自由化倾向时期 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掀起了一股贸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战后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与自由竞争时期的贸易自由主义有所不同,并不强调全面的贸易自由,而是一种有保留的贸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贸易保护政策。
(5)关贸总协定(GATT)条件下新保护主义时期 1973年的能源危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高失业率,给发达国家经济以沉重的打击,使各国贸易政策开始脱离过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转向以管理为主要手段的贸易保护主义,引发了全球性的保护贸易浪潮。
从历史上国际贸易政策演变的几个阶段不难看出,国家贸易政策的本质是保护性的。主要4点:一是在GATT前的各国贸易政策无多边贸易协议的束缚,各国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完全依据本国利益,这样极易产生贸易保护的做法;二是历史上尽管若干次保护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相互交替,但保护性的贸易政策在时间上占主导地位;三是保护性是贯穿国际贸易政策历史演变的一条“红线”,即使历史上自由化占主导的时期也仍然有贸易保护的影子;四是20世纪50年代倡导自由贸易,并订立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以约束各国的保护措施,但贸易政策的保护本性没有因为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而改变。2002年3月,美国对钢铁启动201条款,对来自欧盟、日本、韩国、俄罗斯、中国的钢材进口征收关税最高达30%,就是典型的例子。
2 对保护性贸易政策的理论解释
2.1 国家间贸易得益分配不均,是产生保护贸易的主要渊源
徐建斌、尹翔硕在“贸易条件恶化与比较优势战略的有效性”一文中指出: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持续恶化和自由贸易下南北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得人们不得不反思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战略的有效性。并用扩展后的李嘉图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现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扩大做模型化分析,得出: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虽然确实对贸易双方都有好处,但贸易双方因自由贸易得到的好处是不均等的。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中,发达国家得到的好处比发展中国家得到的好处要多。这样,发展中国家想追赶发达国家,实现本国复兴的愿望就很难实现。于是,国家之间在对贸易利益的争夺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保护贸易政策的实行[1]。而且历史证明,没有一个国家是一直极力鼓吹贸易自由化的国家,在实现工业化之前也采取了高关税的保护政策。GATT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条款、普惠制(GSP)等一系列的纠正贸易利益分配不公的措施,充分说明了国家间贸易得益分配不均是产生保护贸易的主要渊源。但是,为什么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呢?
2.2 国家内部各行业因自由贸易带来贸易利益的分配不公,是造成贸易保护的又一压力
为了解释这个现象,以美国的钢铁产业为例。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在自由贸易中其得到的利益应该要大于发展中国家得到的贸易利益。那么为什么美国布什政府还要挥舞201条款的大棒,不惜引发一场世界性的钢铁大战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美国各行业在自由贸易体系中得到的利益不均等,甚至有些部门是负的利益。资料显示,由于在自由贸易下的国际钢铁供应商的竞争,1990~1999年,美国钢铁制造工业每年有大约5000人失去工作;1999~2001年,美国总共有18家钢铁公司破产,有23500多工人失业[2]。按照国际贸易的比较成本说和要素禀赋论,像美国之类资本量较多的国家,应生产资本密集型产品然后进行交换,以获取国际分工的好处。现在的问题出在美国出于国内政治和社会的考虑,既要生产并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又要维持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使这些产品的生产已经失去了比较优势,熊掌与鱼都要。毕竟美国的钢铁业曾经是他的支柱产业,并有60万的钢铁工人,将他们转变到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去就业,是需要时间、非常困难的。出于国内政治压力,布什政府权衡各方利弊,最终决定启用201条款提高关税。可见贸易利益对国内各行业的不同影响也会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
2.3 贸易政策国际协调不能改变贸易政策的保护性质
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促进了贸易政策的国际趋同化。自二战以来,双边贸易政策的协调,区域性的政策协调,尤其是致力于国际贸易体制的多边贸易政策的协调,使各国贸易政策趋于统一,体现了全球经济关系的秩序化,给各参加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无论是哪种协调,贸易政策的本质始终具有保护性,即贸易政策的目的——保护本国市场,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积累资本或资金,维护本国对外的经济、政治关系,没有根本改变。就拿WTO这一多边贸易的最高成就来说,仍然改变不了各个国家贸易政策的保护本性。
(1)自由贸易是个谎言 WTO规则的制定,形式上是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回合(MTN)的协商产生,实质上依据国家贸易实力决定分量,由于历史原因和贸易实力,基本上是美国一手把持。贸易谈判(贸易自由化)只是攫取利益的手段,使国家利益最大化(贸易保护)才是贸易谈判的实质。
(2)WTO的例外条款和规则,为国家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可能和依据 由于贸易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利己的,即在最大范围内保护本国利益,同时最大程度地攫取他国利益。因此,国家贸易政策的目的(在没有一个足够有约束力的国际组织的约束条件下),决定了这种例外条款和规则就会必然成为贸易保护的依据。
(3)在WTO下仍有一些公开的高度保护的行业农业、纺织业,便是各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公开的保护产业。但这些产业恰恰是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是发达国家中相对比较劣势的产业。
3 WTO条件下国家贸易政策保护性的表现
3.1 “公开型”的贸易保护
“公开型”的贸易保护,是指在关贸总协定和WTO下的贸易,以及投资自由化的谈判过程中还未涉及的领域,或是还未完全展开和达成协议的谈判的领域,再加上谈判达成协议后还没有履行的承诺,以及协议中的一些规则的例外而引起的保护措施。还未涉及的领域,指某些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暂时把某些行业的自由化搁置起来不予谈判;还未完全展开和达成协议的谈判的领域,是指某些“敏感行业”,国家的比较优势相差悬殊,如果完全放开会导致本国产业的“严重损害”,故在多边谈判中暂时将这些行业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谈判后还没有履行的承诺,指根据承诺减让表现在还未兑现的部分;谈判达成的协议规则的例外,是指协议中一般都是作了自由化的规定的,但无论哪项协议,都是由一些规则和规则的例外拼凑起来的,这些规则的例外实际上就是承认这些方面的适当保护。这些保护都是公开的,这实际上也是国际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实力较量的结果。
一般认为,在WTO下的多边贸易谈判中的“敏感行业”,是自由化较缓慢和最不彻底的行业。如农业、纺织业、服务贸易领域,一直是各主要发达国家“公开型”的贸易保护的领域。
在WTO条件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开型”贸易保护的手段有两种:一是运用高关税限制进口;二是利用各种各样的非关税壁垒。国内的价格支持就是常见的公开型保护措施之一。国内支持的名目繁多,例如国内补贴、价格管理、出口补贴和绿箱(Green Box)政策等等。
3.2 “隐蔽型”的贸易保护
在WTO框架下,除了“公开型”贸易保护外,还有十分重要的“隐蔽型”贸易保护。“隐蔽型”的贸易保护是与“公开型”的贸易保护相对应的,以“反倾销壁垒”为代表,还包括“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这类壁垒的特点是它们往往本着人类的共同利益的原则制定出来的,一般包括了“公平原则”、“保护生态和人类健康”等原则,这些原则本意确实是好的,但现实情况则是它往往会成为某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保护贸易政策的依据。事实上这种“隐蔽型”的贸易保护措施,现在已经成了发达国家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工具。
“隐蔽型”的贸易保护的手段包括两类:一是征收高额关税,如加征高额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二是禁止进口甚至就地销毁,这主要是不符合国家的检验检疫标准、环保标准等而采取的措施。
4 构建中国符合WTO规则的保护性贸易政策措施
4.1 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贸易法律体系的必然性
1从国际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看贸易政策的保护性
世界范围国际贸易政策演变一般分为5个阶段:
(1)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重商主义思想是当时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
(2)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自由贸易政策占主导地位,但是同一时期后起的德国和美国,则在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思想影响下,基于他们特定的对外竞争条件,主张运用贸易政策保护国内的幼稚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
(3)垄断资本主义时期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成为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催化剂。
(4)战后世界贸易自由化倾向时期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掀起了一股贸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战后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与自由竞争时期的贸易自由主义有所不同,并不强调全面的贸易自由,而是一种有保留的贸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贸易保护政策。
(5)关贸总协定(GATT)条件下新保护主义时期1973年的能源危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高失业率,给发达国家经济以沉重的打击,使各国贸易政策开始脱离过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转向以管理为主要手段的贸易保护主义,引发了全球性的保护贸易浪潮。
从历史上国际贸易政策演变的几个阶段不难看出,国家贸易政策的本质是保护性的。主要4点:一是在GATT前的各国贸易政策无多边贸易协议的束缚,各国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完全依据本国利益,这样极易产生贸易保护的做法;二是历史上尽管若干次保护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相互交替,但保护性的贸易政策在时间上占主导地位;三是保护性是贯穿国际贸易政策历史演变的一条“红线”,即使历史上自由化占主导的时期也仍然有贸易保护的影子;四是20世纪50年代倡导自由贸易,并订立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以约束各国的保护措施,但贸易政策的保护本性没有因为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而改变。2002年3月,美国对钢铁启动201条款,对来自欧盟、日本、韩国、俄罗斯、中国的钢材进口征收关税最高达30%,就是典型的例子。
2对保护性贸易政策的理论解释
2.1国家间贸易得益分配不均,是产生保护贸易的主要渊源
徐建斌、尹翔硕在“贸易条件恶化与比较优势战略的有效性”一文中指出: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持续恶化和自由贸易下南北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得人们不得不反思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战略的有效性。并用扩展后的李嘉图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现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扩大做模型化分析,得出: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虽然确实对贸易双方都有好处,但贸易双方因自由贸易得到的好处是不均等的。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在与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中,发达国家得到的好处比发展中国家得到的好处要多。这样,发展中国家想追赶发达国家,实现本国复兴的愿望就很难实现。于是,国家之间在对贸易利益的争夺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保护贸易政策的实行[1]。而且历史证明,没有一个国家是一直极力鼓吹贸易自由化的国家,在实现工业化之前也采取了高关税的保护政策。GATT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条款、普惠制(GSP)等一系列的纠正贸易利益分配不公的措施,充分说明了国家间贸易得益分配不均是产生保护贸易的主要渊源。但是,为什么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呢?
2.2国家内部各行业因自由贸易带来贸易利益的分配不公,是造成贸易保护的又一压力
为了解释这个现象,以美国的钢铁产业为例。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在自由贸易中其得到的利益应该要大于发展中国家得到的贸易利益。那么为什么美国布什政府还要挥舞201条款的大棒,不惜引发一场世界性的钢铁大战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美国各行业在自由贸易体系中得到的利益不均等,甚至有些部门是负的利益。资料显示,由于在自由贸易下的国际钢铁供应商的竞争,1990~1999年,美国钢铁制造工业每年有大约5000人失去工作;1999~2001年,美国总共有18家钢铁公司破产,有23500多工人失业[2]。按照国际贸易的比较成本说和要素禀赋论,像美国之类资本量较多的国家,应生产资本密集型产品然后进行交换,以获取国际分工的好处。现在的问题出在美国出于国内政治和社会的考虑,既要生产并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又要维持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使这些产品的生产已经失去了比较优势,熊掌与鱼都要。毕竟美国的钢铁业曾经是他的支柱产业,并有60万的钢铁工人,将他们转变到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去就业,是需要时间、非常困难的。出于国内政治压力,布什政府权衡各方利弊,最终决定启用201条款提高关税。可见贸易利益对国内各行业的不同影响也会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
2.3贸易政策国际协调不能改变贸易政策的保护性质
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调,促进了贸易政策的国际趋同化。自二战以来,双边贸易政策的协调,区域性的政策协调,尤其是致力于国际贸易体制的多边贸易政策的协调,使各国贸易政策趋于统一,体现了全球经济关系的秩序化,给各参加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无论是哪种协调,贸易政策的本质始终具有保护性,即贸易政策的目的——保护本国市场,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积累资本或资金,维护本国对外的经济、政治关系,没有根本改变。就拿WTO这一多边贸易的最高成就来说,仍然改变不了各个国家贸易政策的保护本性。
(1)自由贸易是个谎言WTO规则的制定,形式上是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回合(MTN)的协商产生,实质上依据国家贸易实力决定分量,由于历史原因和贸易实力,基本上是美国一手把持。贸易谈判(贸易自由化)只是攫取利益的手段,使国家利益最大化(贸易保护)才是贸易谈判的实质。
(2)WTO的例外条款和规则,为国家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可能和依据由于贸易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利己的,即在最大范围内保护本国利益,同时最大程度地攫取他国利益。因此,国家贸易政策的目的(在没有一个足够有约束力的国际组织的约束条件下),决定了这种例外条款和规则就会必然成为贸易保护的依据。
(3)在WTO下仍有一些公开的高度保护的行业农业、纺织业,便是各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公开的保护产业。但这些产业恰恰是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是发达国家中相对比较劣势的产业。
3WTO条件下国家贸易政策保护性的表现
3.1“公开型”的贸易保护
“公开型”的贸易保护,是指在关贸总协定和WTO下的贸易,以及投资自由化的谈判过程中还未涉及的领域,或是还未完全展开和达成协议的谈判的领域,再加上谈判达成协议后还没有履行的承诺,以及协议中的一些规则的例外而引起的保护措施。还未涉及的领域,指某些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暂时把某些行业的自由化搁置起来不予谈判;还未完全展开和达成协议的谈判的领域,是指某些“敏感行业”,国家的比较优势相差悬殊,如果完全放开会导致本国产业的“严重损害”,故在多边谈判中暂时将这些行业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谈判后还没有履行的承诺,指根据承诺减让表现在还未兑现的部分;谈判达成的协议规则的例外,是指协议中一般都是作了自由化的规定的,但无论哪项协议,都是由一些规则和规则的例外拼凑起来的,这些规则的例外实际上就是承认这些方面的适当保护。这些保护都是公开的,这实际上也是国际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实力较量的结果。
一般认为,在WTO下的多边贸易谈判中的“敏感行业”,是自由化较缓慢和最不彻底的行业。如农业、纺织业、服务贸易领域,一直是各主要发达国家“公开型”的贸易保护的领域。
在WTO条件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开型”贸易保护的手段有两种:一是运用高关税限制进口;二是利用各种各样的非关税壁垒。国内的价格支持就是常见的公开型保护措施之一。国内支持的名目繁多,例如国内补贴、价格管理、出口补贴和绿箱(GreenBox)政策等等。
3.2“隐蔽型”的贸易保护
在WTO框架下,除了“公开型”贸易保护外,还有十分重要的“隐蔽型”贸易保护。“隐蔽型”的贸易保护是与“公开型”的贸易保护相对应的,以“反倾销壁垒”为代表,还包括“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等。这类壁垒的特点是它们往往本着人类的共同利益的原则制定出来的,一般包括了“公平原则”、“保护生态和人类健康”等原则,这些原则本意确实是好的,但现实情况则是它往往会成为某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保护贸易政策的依据。事实上这种“隐蔽型”的贸易保护措施,现在已经成了发达国家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工具。
“隐蔽型”的贸易保护的手段包括两类:一是征收高额关税,如加征高额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二是禁止进口甚至就地销毁,这主要是不符合国家的检验检疫标准、环保标准等而采取的措施。
4构建中国符合WTO规则的保护性贸易政策措施
4.1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贸易法律体系的必然性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国际分工处于不利的地位,贸易利益相对较小。无论是过去还是在现在的WTO条件下,各国的贸易政策的本质是保护性的,不能幻想WTO会真正无私地给中国一个稳定的、自由的贸易环境。WTO下的保护更具进攻性、系统化、法律化,更加难以对付。
加入WTO后的中国,首先,在保护国内市场方面应该好好地向发达国家学习,制定出中国的一套有利于中国利益的贸易法律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其次,对中国国内各产业来讲,加入WTO对它们的影响也是各不相同的。作为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协调好各个阶级、阶层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比什么都重要。如果我们一味地强调入世承诺,而忽视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协调,必将产生严重的政治后果。而要协调入世对各行业带来的利益不对等也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律措施,在WTO框架下采取适当保护措施,而且这也是各个国家普遍采取的对策。
4.2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贸易政策体系的可能性
首先,WTO规则的例外给各个国家制定国家的贸易保护政策提供了合法的依据。因此中国加入WTO后,是有可能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保护贸易政策的。
其次,WTO中的很多协议和规则并不十分严密,存在漏洞。这使得国家可以根据这些存在漏洞的协议制定本国的很容易成为保护措施的贸易法律,如反倾销协议的模糊性漏洞,就成为各个国家贸易保护的工具。中国也可以利用这些协议的不完善来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贸易法律法规。
第三,新型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标准、绿色壁垒、技术标准壁垒等),我们的技术水平差并不意味着就不能利用技术手段,也可以利用别的优势建立起中国特有的壁垒。前些年中国肉鸡产业受到外国的极大冲击,当时就有人提出要对肉鸡的进口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可以根据规定每只肉鸡的鸡毛渣平均不能多于500根,因为中国采用的是人工拔毛,剩下的鸡毛渣比美国等发达国家用机器拔毛后剩下的鸡毛渣要少,这样的规定对我们是有利的。
总之,WTO不是一个贸易自由化的天堂,相反,它允许“合法”地保护,而且它使贸易保护更加系统化、法律化。
4.3按WTO的原则和“例外”条款构造中国“隐蔽型、新型”的非关税壁垒体系
在WTO条件下,关税手段和“传统”的非关税保护措施,是要受到限制并最终要取消的,于是各国纷纷转向“新型”(“隐蔽型”)的非关税壁垒。加入WTO后的中国也必须顺应这一趋势,按WTO的原则和“例外”条款构造中国“隐蔽型、新型”的非关税壁垒体系。
(1)以加强和提高反倾销、反补贴的能力建设的核心在利用“新型”的非关税壁垒(NTB)作为保护措施方面,发达国家早已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侧重点早已转向以反倾销为代表的“新型”的、隐蔽性强的NTB。根据中国加入WTO法律文件,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和进口招标这3种传统NTB的大部分已在中国正式加入WTO之日取消,剩余部分也将在2004或2005年1月1日取消。因此,在利用NTB方面应以加强反倾销能力建设为核心。从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对反倾销的规定,到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再到最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应该说,中国在反倾销立法方面的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但是,中国的反倾销队伍还有待加强。
反补贴也是比较新型的非关税壁垒,也成为各发达国家保护国内产业的一个重要手段。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1989~1993年期间发起的反补贴案数目占全球反补贴总数的比重高达93.2%。中国最近也颁布了《反补贴条例》,但是,至今中国的反补贴尚无实际操作经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2)积极稳妥地建立中国技术性壁垒体系一是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虽然目前中国的整体科技实力还比较落后,但即使只能在个别领域制定出本国特有的、并且是国际领先的技术标准,也将极大地增强中国保护本国市场的能力。另外,WTO允许各国根据本国特点(如地理条件、消费习惯等)制定与别国不同的技术标准,对这一点我们也可以加以利用。二是制定和完善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SPS)。虽然GATT中SPS协议鼓励各缔约国将自己的SPS措施同已有的国际标准或指导原则接轨,但它同时也存在漏洞。由于其技术上的复杂性,这是一种隐蔽性相当强的非关税壁垒。三是建构绿色贸易壁垒体系,又称环保壁垒。即以环境保护为理由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中国也完全可以利用ISO14000来抬高国内市场的进入门槛。
需要指出的是,在WTO条件下在必要时候适当地保护本国产业,任务是艰巨和复杂的,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说制定了几部法律或法规就可以有效保护了。它需要国家各个部门相互配合,不仅需要制定法律,也需要培养人才;不仅要制定保护性的对外贸易政策,更需要将它与国内产业政策结合起来考虑。
>【参考文献】
稍微观察过当今的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史的人都会注意到,它们经济增长的共同特征之一是其产业结构的不断技术密集化,这种技术密集化的主要表现就是一国最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变得具有了更高的技术含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是一国能够形成净出口的产品,这种产品的技术密集化集中体现了一国全部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技术密集化。这种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的过程就是台湾人所说的“产业升级”。这也与当代的经济增长理论相符:按照当代的经济增长理论,现代的经济增长、特别是人均收入的提高主要来源于生产中的技术进步。
确实,上述说法的前提是可以按生产的产品不同把生产分为“技术含量高的”与“技术含量低的”。这种分法当然并不很严格。可以用不同的方法生产同一种产品如棉布,这些不同的方法有着不同的技术含量。但是,如果考虑到企业总是在生产同种产品的不同生产技术中挑选成本最低的那种,不同种类的产品生产在技术密集的程度上就还是有着显著的区别。例如,纺纱的技术含量显然低机生产的技术含量。
19世纪以来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走过的技术密集化道路有相当大的共同性。一国进入了开始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之后,首先具有了国际竞争力的行业一般都是纺织业,因为它需要的技术水平比较低。此后的技术密集化道路取决于一国走哪一条产业升级的路径:在发展重工业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如德国、日本和韩国),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依次变为钢铁、化工、造船、汽车和机器制造、飞机制造和计算机高技术成分(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大型数据机)等等;而在发展轻工业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则依次变为日用消费品、服装、电子产品等等。走这样的技术密集化和产业升级道路,世界各国几乎没有例外;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越快,经济增长就越快;不能迅速实现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的国家,其可持续的经济增长速度必定不快。最近几年陷入经济困境的东亚国家,多半都是由于没能将整个经济的支柱转向更加技术密集化的产业。例如,自80年代以来日本的优势产业就是汽车制造和家用电器产品,这种产业结构至今没有明显的改变,这就从根本上妨碍了日本经济的进一步增长。这是最近10年来日本经济陷入困境的深层原因之一。
由此看来,对一国实现快速的经济增长来说,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例有多高、对外贸易增长速度有多快,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尽快实现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一个国家完全可能在短期中出现对外贸易增长快、整个经济增长慢甚至经济衰退的现象,这种情况下的对外贸易增长快是该国经济出现了重大问题的表现。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重更不是一个好的追求目标。任何严肃的经济分析都可以证明,对任何国家来说都存在着一个最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高于这个依存度和低于这个依存度都不是什么好事情;而且由于运输成本的限制,国家越大,其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就越低。新加坡这样的城市国家对外贸易占GDP的比例可以高达100%,而美国、日本的对外贸易占GDP的比例不过是20%。最有意思的是,象德国这样的国家对外贸易虽然占GDP的60%,但是它的大部分对外贸易是对周围的欧共体国家进行的,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的贸易只占其GDP的20%。整个欧共体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的贸易也只占其总产出的20%。而欧共体在土地面积和人口上与美国处于一个数量级。这是一个典型的证据,说明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例与国家的规模成反比。这被克鲁格曼概括成一个规律:越小的经济体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例越高。
上面的国际比较表明,在当代,人口、土地面积与美国大致相当的工业化经济体的对外贸易占总产出的比例只应当在20%左右。中国的土地面积与美国大致相等,人口为美国的数倍,最近几年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却在40%上下。从发达国家的角度看,这是高得不正常的。形成这种过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原因,是相对于国外的生产率,中国生产可贸易商品的生产率相对较低而生产非贸易商品(如理发)的生产率相对较高,从而使中国国内以人民币计算的非贸易商品对可贸易商品的相对比价,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非贸易商品对可贸易商品的比价。这一方面低估了中国的总产出,另一方面又高估了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有人以购买力平价方法估算,认为就实际产出来说,中国的GDP应当比现在的统计数字高4倍,相应地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就降到只有10%了。这说明中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过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统计方法问题,是由于按国内现行价格和汇率进行统计的结果。但是,对于我们现在研究的问题十分重要的是,在经济增长很快的国家,由于可贸易品相对于国外的生产率增长得快于非贸易品相对于国外的生产率,在进一步的高速经济增长中以本国货币计算的对外贸易额增长慢于当年价格GDP的增长,就是按国内现行价格和汇率统计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也会下降。日本和韩国都曾经出现过按现行统计数字计算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先上升后下降的现象。这不仅说明对外贸易依存度并非越高越好,而且说明经济高速成长到一定时期后还要求统计上的对外贸易依存度适当下降。
总之,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尽快实现产业升级,尽快实现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必须围绕着这一点来决定国家的对外贸易战略,使国家的对外贸易战略完全服务于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东亚国家前几十年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不是它们实行了外向型经济,而是它们使自己的对外贸易战略、外向性经济以致整个的经济政策都为尽快的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服务。
对于中国来说,最有效地为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服务的对外贸易战略肯定不会是自由贸易政策。一般说来,自由贸易政策对任何发展中国家都不会是一个最优的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有害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自由贸易已经成为西方经济界不可动摇的教条。西方人的灌输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世界的舆论,以致发展中国家的许多人也相信,只有自由贸易政策才是真正的发展经济之路。在这种思想支配下,有人还煞有介事地搬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算出了”中国如果接受一系列贸易自由化措施,2005年时的实际GDP会因此提高1.5%等等。按照这一类的论调,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发展经济,就应当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放弃对本国产业的一切保护措施。而在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鼓吹自由贸易,是披着科学的外衣贩卖其损人利己的私货。自由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是一副毒药。
西方发达国家不断地向发展中国家兜售贸易自由化的药方,但是它们自己就不是靠自由贸易政策发展起来的。近200年来担当过世界经济最强国的那些西方发达国家,如英国、法国、美国、德国、日本,在历史上都曾经是工商业落后于别的国家的“发展中国家”。当它们急起直追发展自己的工商业时,它们都对自己的新兴产业实行了严格的保护,而且一般都是在自己成为世界第一(至少是第一流)的经济强国之后才转而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克鲁格曼这个国际贸易理论的权威自己就承认,美国、德国和日本“都是在贸易壁垒的保护下开始它们的工业化进程的”。其实何止是这三国,第一个现代工业化国家--英国就是靠保护贸易发展工商业的。英国转向自由贸易政策是在19世纪上半期,那时英国早已坐稳了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的宝座。在这之前,当英国的纺织业还大大落后于其它国家时(那时纺织业是最“先进”的产业),英国政府曾经用最极端的手段保护本国的纺织工业,以致于禁止本国臣民使用别国生产的纺织品。而英国正是靠从纺织业开始的“产业革命”才成了以后一个世纪的世界第一经济强国。
把当今世界第一经济强国美国与南美国家、与中国比较一下,就知道自由贸易政策如何有害于经济发展了。虽然南美国家取得政治独立的时间比美国晚了40年,但是19世纪初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明显差别,其它的经济条件(如人均可耕地面积、人种)都相差不多,当时它们在经济上都远远落后于英国。但是在整个19世纪中,美国人在不断反对英国人干涉其内政的斗争中对自己的制造业实行高度的贸易保护主义,结果是很快就发展起了最先进的工业和经济,在19世纪末成了世界第一经济强国;而南美各国却被英国政府的“友好”姿态所迷惑,听信了英国人的甜言蜜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听任英国的工业来摧毁自己的制造业,到20世际初终于全部落入第三世界国家的行列。世人现在都在传说拉美国家本世纪50年代以来保护本国制造业的“进口替代战略”如何不成功,他们却不知道,正是由于拉美国家吃够了19世纪的自由贸易政策的苦头,它们才在本世纪中期转向了“进口替代”的经济发展战略。我们现在有理由怀疑,这样大肆渲染拉美国家进口替代战略的失败,又闭口不提它们过去自由贸易的失败,是西方发达国家为破坏落后国家的自主发展以永远保持自己经济上的优势而搞的宣传伎俩。
中国与美国是一个更好的对比:自之后,中国被迫开放,到20世纪初清朝灭亡前夕,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应当说是最合乎自由贸易理想的了。那时候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下,中国政府不能也不敢保护本国的制造业,仅有的关税壁垒也被国际条约限制而不得超过5%,实际上平均关税率连5%都不到。可是这样的自由贸易并没有使中国发展起来。1912年,当中国的进口关税平均还不到5%之时,美国全部进口的平均关税负担却为18.5%。须知美国当时已经是世界的第一经济强国、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却仍然以这样高的关税保护本国的产业,中国那样落后,却只有那么低的关税保护,中国的工业怎么能发展!现在的人都批评那时的,认为它的封建主义本质注定了它发展中国工业的努力不可能成功。其实,这样落后的国家,光是没有象样的关税保护这一条,就注定了中国工业不能发展。
现实和西方人信奉的鼓吹“自由贸易优越性”的经济理论形成了如此明显的对立,有些人还是如此虔诚地相信和宣传这一套学说,这是为什么?
这里只说一个理论上的根本问题:按可计算一般均衡“算出”的自由贸易好处根本就不可信。对自由贸易好处的全部论证都是以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为基础的。按照这个学说,只要两国生产同样两种物品的相对成本不一样,这两个国家就都可以出口自己生产的相对成本比较低的产品,进口自己生产相对成本比较高的产品,这种贸易可以使这两个国家都获益,因为它们都由此用自己有限的资源而得到了更多的商品。例如,如果英国用生产1单位呢绒的成本可以生产0.9单位酒,葡萄牙用生产1单位呢绒的成本可以生产0.83单位酒,那就不管它们的绝对生产成本是多少,都应该由英国向葡萄牙出口酒,而由葡萄牙向英国出口呢绒。而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贸易结构自动就会达到资源最优配置的这个要求。李嘉图自己认为国家之间在相对成本上的差别来源于它们在生产率上的技术差别;而以后的新古典贸易理论则强调这种相对成本上的差别来源于不同国家在生产要素禀赋上的差别,即不同国家拥有的生产要素之间有不同的比例。可计算一般均衡不过是把这些理论化为具体的数学模型,再利用统计数据对这些模型作了估算而已。
为什么现在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作出的估算不可靠?为什么作为这个模型基础的比较成本理论成了“自由贸易优越论”的论据,而自由贸易优越论与成功的发展经验有如此大的矛盾?其根源就在于,比较成本学说和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都用僵死的眼光去看待生产要素的生产率,不承认生产要素的生产率取决于生产的历史,不承认对外贸易政策可以影响生产率。如果一国生产某种产品的相对生产率高一些,它生产这种产品的相对成本自然就会低一些。但是生产率的高低不是天生的,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在实践中的学习和锻炼。一般来说,人们干同一种工作的次数越多,工作效率就会越高;同样,一个企业生产过的同一种产品越多,生产效率就越高,其生产成本也就越低。这个道理,有工作经验的人都会感觉到。而美国人早就作过测算:一种型号的飞机的累积产量增加一倍,其生产成本就会降低20%。这种“学习效应”有两个特点:一种产品的生产率取决于它的生产历史,历史上生产过的越多成本就越低;一种产品的生产历史越长,其成本降低的潜力越小。从生产第一架飞机到生产第二架飞机就可以降低成本20%,而生产出一万架飞机之后,要再生产一万架飞机才可以降低20%的成本。由此看来,生产没有生产过的产品可以很快降低其生产成本,而生产老产品则不会降低多少它的成本。
如果考虑到这种学习效应,我们就可以知道比较成本学说对自由贸易政策所作的论证错在哪里:发展中国家生产过的“新产品”(现代工业产品)一定很少,新产品相对于旧产品的生产率一定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新产品相对于旧产品的相对成本也一定高于发达国家。这就是人们抱怨“国产小汽车的价格高”的根本原因。出现这种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生产率取决于生产的历史。而要使现代的新产品的相对成本降下来,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要多生产这些现代的新产品。发展中国家降低现代工业产品的潜力最大,只要坚持生产这些新产品,许多产品的相对成本就会迅速下降。但是由于这些新产品的相对成本最初很高,如果实行自由贸易,这些产业中的企业就会亏本,这些新产品的生产就无法进行。但是不从事这些现代产品的生产,就永远得不到学习效应,这些新产品的相对生产效率也永远不会提高。而如果以高额关税保护本国的这些新产品的生产,使生产它们的企业不至于亏损,这些新产品的生产就会发展,坚持一个时期之后,这些新产品的相对生产率就会提高,其相对成本会随之下降。这样,自由贸易政策实际上可能阻止了一国提高其历史上生产很少的产品的生产率,而保护关税政策则有利于提高这种生产率。用保护幼稚产业理论之父、19世纪的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的话说,保护关税牺牲的是现在的价值,得到的却是国家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经济政策本身可以影响生产率的最典型例证。
以其现在的情况看,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根本就没法考虑政策对生产率的这种影响。它根本就不考虑“学习效应”,因而必然夸大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好处,低估它对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的坏处。使用这样的模型作出的测算根本就是不可信的。
针对19世纪中期的发达国家英国扼杀后起国家德国的经济的阴谋,李斯特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自由贸易政策是最发达的国家扼杀其未来的竞争对手的手段。这在今日仍然是至理明言。克鲁格曼作为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的权威,在其所著的《国际经济学》教材中明确承认我们前边所说的学习效应的作用,也明确承认今日的发达国家多半都是靠保护本国幼稚产业起家,但是一谈到今日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就通篇都是它们的保护本国产业的政策如何失败,给人的印象就是发展中国家根本就不该保护本国的产业。对一种理论上完全有道理、历史上又是行之有效的贸易政策,他却硬要说它不适用于今日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写法不能不让人怀疑他写作的真正动机:我们有理由怀疑他在这里并不是抱着真正的科学态度,而是为了某种利益而从某种偏见出发来说话。这种利益就是当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的利益,而这种偏见就是由美国的利益而产生的对落后国家发展的敌视。
落后的国家不应忘记,自由贸易政策是破坏其经济发展的一副毒药;而许多向第三世界鼓吹“自由贸易优越论”的人是披着科学的外衣贩卖毒药。
自由贸易的信徒们还有一个颇令人信服的论据:自由贸易可以打破国内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垄断,而这种垄断是无效率的,必然会造成低产出、高价格。这是对自由贸易的“促进竞争论据”。但是这个论据有偷换概念之嫌。从逻辑上说,也可以靠允许以致鼓励本国企业进入来促进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打破垄断并不意味着需要引入外国企业。如果考虑到企业的最优规模这种效率因素,我们可以承认,“促进竞争论据”对小国是相当有道理的。以汽车制造业为例。当今这个行业最有效率的公司规模是年产150万辆轿车。如果每个汽车厂商都达到这个规模的话,按“一户一车”即平均3个人保有一台车、每台车使用10年计,象韩国这样的小国有一个汽车厂商就足够满足本国需要了。但是一家企业独占国内汽车市场当然会造成极严重的垄断。问题在于,这个例子也恰好说明,“促进竞争论据”并不适用于中国。由于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即使达到“3户一车”、每台车使用15年,也要有6个年产150万辆的汽车厂才能满足中国的“稳态”需求。6个汽车企业还不足以造成足够的竞争吗?为什么只有外国企业来了才算竞争呢?实际上,中国汽车行业今日的问题仍然是厂商过多,竞争过度,而不是企业太少、竞争不足。这种举例分析的意义在于,它证明了,只要国内的经济政策得当,中国这样的大国完全可以即取得规模经济的好处,又仅靠国内企业就产生足够的竞争,完全不需要靠自由贸易让外国企业来制造竞争。“促进竞争论据”并不适用于中国这样的大国。
三、中国应当采取的对外贸易战略
前边的分析告诉我们,中国既不应当采取片面追求扩大出口的对外贸易战略,更不应当为了换取出口的扩大而过度开放进口。在今日之中国,对国内市场和产业的保护必不可少,问题只是应当保护哪些产业,开放哪些产业的国内市场。
关于保护幼稚产业的理论分析告诉我们,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贸易政策是保护它们的现在生产率相对较低、但是提高生产率的潜力又很大的产业,这些产业可以将本国产业的技术密集程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根据这种考虑来选择贸易保护的对象时,中国有一个很好的参照系,那就是现在已有的产业结构。
在转向改革开放政策之前,中国为了不受美国和苏联等超级大国支配,曾经致力于建立一个独立自主的工业系统,从而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它包括了几乎任何一种工业部门。以当时甚至现在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来衡量,这样建立起来的许多工业部门必定是产品性能和质量差、成本高从而缺乏国际竞争力的。生产要求的技术含量越高的部门情况越是如此。这在航空工业等部门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在转向改革和开放政策之后,这种部门的企业大都陷入了亏损的困境,成了经济上的包袱。
现在的人们大都忙于嘲笑建立这些企业时没有考虑经济上的承受能力,嘲笑这些企业是闭关自守的落后思想的产物。但是,现在真正重要的已经不再是清算过去,而是在现在的情况下将来应当怎么办。从经济发展要求产业结构技术密集化的角度看,这些现在还没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产品生产正是中国今后几十年的产业升级中应当大力发展的生产部门。一个产业的成长需要时间和经验,决不是有了资金能够买进设备就可以一下子办成的。台湾90年代初期的经济已经足够发达,但是当它要建立自己的航空工业时却没有任何基础可作支持。当时台湾为了发展自己的飞机制造业,曾经想买下美国的麦道飞机公司,只是由于美国政府的干预而没有成功。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一国现有的工业基础是多么重要,它本身就是国家的一笔最为宝贵的财富。
如果我们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和扶植这些现在还没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产品的生产,保存并发展其技术力量,我们将会大大加快整个国家技术能力提高的速度,并且为国家将来达到发达水平时的经济准备好支柱性的产业部门。如果我们听任这些现在还没有竞争能力的部门在市场竞争中消亡,国家也还是要解决这些部门的那些往往是高技术的员工的就业和生活救济问题,还是要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得失相权,最有利的作法只能是不仅不放弃、反而要进一步扶植和发展这些部门的生产。而扶植这些已有的高技术产品生产的主要方法,除了国家通过各种渠道给予补贴之外,就是在对外贸易上保护这些部门的国内市场。
经济发展上的一般规律是,一国新生产的一种产品通常都是先占领本国市场,然后才发展到对外出口。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如此众多的国家来说,只要人均收入能够很快提高,任何高技术产品在国内都可以有极其广阔的市场。就是对客运飞机这种最高技术水平的产品,中国也已经是世界最大的需求国之一。问题只是要以适当的贸易政策保护好自己的这个国内市场。
从中国目前的生产和贸易模式看,中国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水平:中国的技术含量相当于造船和家用电器生产的部门已具有了国际竞争力,因为中国已经开始大量出口技术档次比较低一点的家用电器和船舶。在这种情况下,目前中国应当全面放弃对技术含量低于这些产品生产的部门的贸易保护措施,将有限的关税和非关税贸易保护的可能性集中用于技术含量高于这些产品生产的部门。那些原则上放弃保护的技术含量较低的生产部门从纺织品和服装生产部门一直到钢铁生产部门。在这些部门的国内生产中,只有个别的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品种生产需要保护。因此,限制这些部门产品进口的贸易保护措施应当集中在它们的那些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品种上,如某些特殊的纺织面料、某些特殊的合金钢或钢材等等。在这些技术含量比较低的生产部门中,只有一个部门应当是例外,那就是农业部门。尽管农业部门产品生产的技术含量一般比较低,但中国还是应当对农产品实行高度的贸易保护措施,以尽可能地保护本国的农业生产。这不仅是为了保证中国的农业和食品安全,更是为了保护仍然占中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的利益。
根据这样一种对外贸易战略,目前中国需要重点保护的国内工业部门有:化工(包括石油化工)、机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飞机制造和计算机产业中的高技术组成部分的生产(如集成电路的生产和软件开发)。我们应当动用可能使用的一切关税和非关税贸易保护措施,将这些部门的国内生产保护好。为此必须对目前的关税和其它各种对外贸易政策作重大调整。目前我国的关税和对外贸易政策是鼓励企业使用外国产的设备而不使用国产设备,鼓励企业使用进口飞机而不使用国产飞机,这种状况不应当再持续下去了。
目前机器设备的进口占中国进口的一个很大部分。转向重点保护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可能导致中国的进口增长以致整个对外贸易的增长放慢,甚至导致对外贸易占中国GDP的比例下降。但是本文的第一部分中已经说明,在经济进一步高速增长的过程中,统计上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下降是正常的。对目前的中国来说,只要这种下降是逐渐的而非急剧的,在对外贸易对GDP的比重下降到20%以前,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大惊小怪。
中国未来真正的经济问题在于中国的人均资源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中国要变成一个经济上的发达国家,就必须成为一个以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的生产、包括机器设备的生产为支柱产业的国家,在国际分工的体系中侧重于生产机器设备和其它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中国的经济发展是一个向这一地位迈进的过程,而为了完成这一发展,中国必须在对外贸易中全力保护和发展这样的产业。如果能够完成向这种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中国的进口将以资源和初级产品、特别是原油为主;向这种经济结构的转变同时就是进口结构向以原油等初级产品为主的转变。我们现在就必须准备并着手开始这一转变。为此必须对整个对外贸易战略作大调整,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科技政策也都必须作大调整。
对外贸易战略上的最大调整,就是转向全力以赴地以关税和非关税手段保护本国的装备和机器制造业、高科技产业。这一方面会加快中国产业结构的技术密集化,因此加快中国长远的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又将出口所得的外汇收入节约下来进口石油及其它重要原材料。在成功地作到这一点的前提下,中国应当学习美国的战略,减少对本国领土上的石油资源的开采,将本国的石油资源储存起来作为应付重大国际危机的战略储备。在对外经济关系上,中国还应当尽可能加入俄罗斯和中亚的石油开发,与这些当事国达成“投资开发后换取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协议。这样可以使中国未来的原油进口来源多元化,一方面可以分散供应上的风险,更重要的是使中国能够顶住未来可能出现的西方的“禁运”和封锁。
与这些对外战略相适用,中国应当结合“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在企业自主开发先进技术、取得自主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在使用和开发技术上将应用节约能源的技术、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