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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阻碍因素;差距
一、产业结构相似度较大
1、多数国家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导产业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11国全是发展中国家,其中除了新加坡经济发达,服务业和金融业是支柱产业外,其他国家大多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劳动密集型的经济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但劳动力价格低廉,而且长期在低劳动力成本上的竞争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的附加值较低,在出口市场上常处于不利的地位。中国与东盟多数国家在国际分工上处于同一水平,竞争十分激烈。而且产品结构的相似性也影响到了区域内各国经贸的依赖度,比如表一所示:
表1中国与东盟产业结构相似度单位:%
印尼文莱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柬埔寨新加坡老挝缅甸东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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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姜文仙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分析》载《东南亚南亚研究》,2010年第1期
从表中可看出:中国与印尼、文莱、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这6国的产业结构相似度高达90%以上,和东盟整体的产业相似度更是高达99%,如此高的相似度严重影响到双方贸易的依赖度,甚至会产生贸易的恶性竞争。
2、降低产业结构相似度的对策
针对上面产业结构相似度高,各国政府应抓住有利条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充分意识到低劳动力成本具有不可持续性,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一国经济又将面临困境。中国目前正在面临人口红利消失的情况,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变依靠消耗大量资源、能源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的道路。东盟各国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发展各自热带特色产业,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用差异化获得经济利益。
二、组织松散,缺少领导核心
1、缺少核心领导国的原因
该区域内的新加坡虽然经济最发达,但土地、人口规模较小,制约了其成为该地区领导大国的地位。印度尼西亚虽然人口超过2亿,土地将近200万平方公里,但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马来西亚虽然是中等富裕的新型工业化的国家,金融业、旅游业发展较快,但要成为该地区的领导核心尚未成熟。而在该自由贸易区中,中国虽然经济总量、土地、人口都是第一,但由于种种偏见和不信任,东盟国家不愿看到中国成为该地区的领导者,对中国仍然存在戒备心理。
2、缺少核心领导国的弊端
一个组织缺少领导核心,势必会导致群龙无首,办事效率会降低。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在区域经济组织中起到领航者的作用,对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比如欧盟中的德法两国,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美国等等。缺少领导核心,会导致组织松散,机制的执行得不到有效监管,降低组织中成员的信任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的关税水平虽然大幅度降低,但非关税壁垒仍然较多,阻碍了贸易的健康发展。比如过于苛刻的卫生检疫标准、拿到原产地证明书的时间过长、交易费用过高等。虽然各国都已签署《争端解决机制协定》,但由于缺乏核心领导国,该区域内法律法规的监管力度不够,使得各自监督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标准不一,这就不利于区域经贸的良性发展。
3、缺少核心领导国的对策
中国和东盟各国应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相互理解信任,打消彼此之间的相互猜忌,把全部精力放在如何促进区域贸易利益最大化上,不应该把经济以外的干扰性因素加入其中,阻碍自由贸易区的稳定发展。中国应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让东盟各国经济更加依赖中国,中国因素在东盟各国经济发展中的深入,有助于提高中国在该自由贸易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有利于中国成为该区域核心领导国。
三、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
1、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
区域内经济发达的新加坡人均GDP高达5万美元(2011年),而同一区域的缅甸为853美元左右(2011年),柬埔寨为931美元(2011年),差距高达50倍以上。经济发展差距过大,在贸易中产品附加值就会不均衡,势必会造成一国在贸易中赚取较多的利润,而另一国赚取的利润较少。那么,在贸易交往中就会产生矛盾和保护措施,为的是让本国在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区域中各国经济差距过大,利益需求差异大,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制定政策必需考虑到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层次性。所以在制定政策的时候,需要制定灵活、富有弹性的经贸政策。
2、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的对策
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自由贸易区中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主要是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4国。在区域贸易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更多的优惠条件,在经济合作中帮助这些国家振兴经济,努力缩小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差距,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四、存在干扰双边经贸发展的隐患
1、南海岛屿争端影响经贸发展
在中国南海区域,中国与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存在领土纠纷问题。在南沙群岛中,属于中国控制的只有9个,越南派兵占领29个岛屿,菲律宾占8个,马来西亚占5个,文莱占2个,印尼1个。而且一方面,这些国家在岛屿问题上联合对抗中国,无视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提议,私自开发岛屿周围的油气资源和渔业资源。另一方面,这些国家,背后有美国、日本的支持,为了既得利益,与中国展开长期对峙。
岛屿争端影响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发展。在2012年4月,中菲爆发了黄岩岛事件,菲律宾派军舰在黄岩岛海域干扰中国渔民作业,并企图扣留中国渔民。随后中菲在黄岩岛上进行了长期的对峙,最后以菲律宾的退去而结束。在对峙期间,中国采取了多种经济手段制约菲律宾。在货物贸易方面,菲律宾的香蕉、芒果等热带水果停滞在中国港口,未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在旅游方面,黄岩岛事件爆发之后,去菲律宾的中国公民明显减少,政府也不鼓励中国公民前去旅游,影响了其旅游发展。
2、领土纠纷解决对策
存在领土纠纷的国家应本着客观、平等、公正的原则,积极通过对话谈判解决问题。从历史上看,南海诸岛屿自古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任何国家以任何形式占有它都是非法的。中国为了稳定地区形势,创造出和平的经济发展环境,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已经是中国最大的退让。面对某些国家不断的挑衅,中国一方面应与相关国家谈判协商,另一方面应该采取经济手段制裁有关国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旦让东盟一些小国经济利益蒙受重大损失,他们就会考虑退让。(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张久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问题与对策[J].国际经济合作,2010(7)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定位;发展
本文是浙江外国语学院2014年度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培养立项项目“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定位与发展研究”(编号:1);指导老师:钱晨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13日
经济是国家命脉,改革开放将中国经济推向制高点,随之而来则面临经济转型升级的窗口期。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间关系日益密切,经济合作更显重要,自贸区建设问题显现。当前,大力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中国加入WTO后在扩大开放方面迈出的更重要一步。作为国内首个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自由贸易园区,上海自贸区是一块试金石,它的发展将直接影响未来自贸区规划,因此发展与定位成为探究上海自贸区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及自贸区建设
(一)背景简述。自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对外贸易和跨国投资快速发展,但拨开现象究其本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内部矛盾加剧,对外贸易纷争显现,为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与各国间的友好关系,新一轮改革迫在眉睫,焦点将聚集在我国自贸区建设上。
历经十来年的发展,我国自贸区建设已取得初步成就,在建自贸区18个,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而其中绝大部分是与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地区)签订贸易协定,且相对规则概念陈旧,难以跟上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大潮流,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
2013年9月29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开张,成为国内首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东外滩保税区、东外滩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标志着一个新纪元的开端,加速了国际间贸易投资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开启了中国对外开放的新进程。
(二)自贸区一年成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9月29日举行挂牌仪式,当天首批入驻自贸区的包括25家企业和11家金融机构,经过一年发展,上海自贸区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1、制度创新,提高贸易自由度。从改革开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经济固然发展,但社会矛盾加剧,外向型经济愈演愈烈,区内制度改革有望升级发展模式,提高市场效率。“负面清单”创新了中国境内投资管理模式,将行政重点从审批转移至监管,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检验检疫新制度开启行政许可特殊程序,放宽审批条件,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提升自贸区对外开放程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诸如医药类产业发展前景可观。
2、金融改革,推动市场国际化。上海金融地位是其主要特色,金融作为国际贸易中不可忽视的部分,其改革备受关注。放开区内人民币管理制度,方便区内货币自由兑换与跨境投资是推进外汇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逐步将人民币带向国际化。除制度创新外,金融服务行业成果显著,87家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和一批金融服务企业入驻区内,同时,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已批准成立。
(三)研究重点
1、以制度创新倒逼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现有政治制度根深蒂固,转变政府职能并非易事。上层建筑的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多方面的助力,其中经济改革就是关键动力。其中,经济改革需要内外双重催化剂,外部靠经贸环境的倒逼,内部通过自贸区倒逼经济制度革新。
2、以金融地位区别其他自贸区。上海自贸区成立为天津、厦门等地带来曙光,未来规划中的其他自贸区建设规模都远超上海自贸区。与其他自贸区相比较,上海地位主要体现在金融上,以金融融资等业务彰显竞争优势。
二、上海自贸区预期定位
中国自由港、保税区等建设已有十多年历史,但上海自贸区是首个自由贸易区,此为一种本质上的创新。在缺乏经验却又急需改革的情况下,该大胆举措能否使中国经济实现健康稳步发展,将牵引至当下上海自贸区的定位问题研究。
上海自贸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是单个国家圈定其内某一地区供特殊国际经济交流的区域性经济特区,就如同大国内藏有一小国,充分体现经贸全球化的世界格局。理念差异决定固有思想无法用于新一轮自贸区建设,作为改革的试验田,避免用错误的思想定位上海自贸区。
(一)国内定位:试点改革经验,提升上海金融地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定位着力于中国发展,彰显中国特色。北京,中国之首都,一国之重地,上海自贸区前冠以“中国”二字,对后续建设的自贸区而言,其地位就如同北京之于中国,上海自贸区作为先行者承起标杆作用,以点到面的发展,改革经验尤为宝贵。首先,制度改革是主要内容,我国的经济金融体制对比国际市场经济机制仍有差距,以上海自贸区为试点,大力开展金融融资等业务,以自贸区定位提升上海金融地位,同时,在投资、贸易、金融方面进行经济制度改革倒逼政府职能转变与政治体制改革;其次,上海自贸区的功能定位也将超越传统自由贸易园区,改变传统的单一产品贸易流转模式,促进文化类、技术类等新型贸易流通,如民族文化交流,虽然上海地区没有对制造业的容纳力,但与周边地区的相互合作和融合是产业布局的关键因素。
(二)国际定位:国际金融中心,将人民币带向国际化。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国内外媒体评论其为前瞻性的工程。上海自贸区的更高定位必然面向国际,短期内帮助上海建成贸易中心、航运中心、跨国公司投资管理和资金运作中心,最终致力于发展成为与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2010年,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取代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实力得以体现,构建国际金融中心思路开始显现。上海自贸区在金融领域扩大开放意在与国际接轨,择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国家经济软实力。中国国际地位虽已强势不可撼动,但人民币并未在资本市场形成规模,仍然无法与美元、欧元和英镑等货币抗衡,望以上海自贸区扩大金融开放政策为契机,使人民币成为世界性货币。
上海的目标永远都是全世界,它的定位与突破决定本质上的区别。
三、上海自贸区对比科隆自贸区:四角度显两者差异,取经验促良性发展
上海自贸区作为东方新秀,仍需探究已成规模的世界知名自由贸易区,以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为例。科隆自贸区成立于1948年,位于巴拿马运河的大西洋入海口处,初建面积为49公顷,商品贸易以轻纺、服装、工艺、日用品和家电产品为主,年贸易额可达三百多亿美元,为拉美贸易的集散地、转口中心,是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拉美国家与中国贸易往来日渐密切,巴拿马是中国在拉美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贸易伙伴,科隆自贸区作为贸易枢纽,值得与上海自贸易进行对比。从四个角度对比上海自贸区与科隆自贸区各自特点:
1、地理位置角度。两者都占据国家最佳优势,港口城市,为物流提供最大便利,但从巴拿马到拉美和加勒比各地区的交通运输网是任何地区都难以与其媲美的,科隆地理优势辐射大地域能更大限度地辅助其发展。
2、贸易角度。上海自贸区商品交易同样以服装等大宗商品为主,与科隆自贸区商品交易种类极大程度相似,其本质上的区别为上海以出口贸易为主,而科隆以过境贸易为主,两者间存在货物流通链。
3、政策角度。前者开放政策力度未及后者,免税收政策是科隆自贸区商业活动最大亮点,金融政策使投资者免于货币升贬值之忧,为保安全,上海自贸区各方面政策相对“严厉”。
4、功能角度。上海部分致力于金融改革,推进中国金融自由化,包括利率汇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账户的开放,而科隆部分则以服务拉美全地区为主,其主体功能定位为转口贸易。
自金融危机以来,科隆自贸区面临低谷期,经济低迷、商业模式单一、犯罪问题成为阻碍其发展的主要原因,此类传统自贸区的被动格局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难以快速复苏,总结其弊端,上海自贸区可规避风险,良性发展。就未来发展而言,上海自贸区踩在“巨人的肩膀”上,其发展潜力,形成规模将远超科隆自贸区。
四、上海自贸区未来发展路径
从计划到实施,上海自贸区建设实属不易,当前滞后的中国经济发展模式敦促了自贸区发展脚步,未来发展路径将以国内经济局势为重,结合国际经验,打造中国经济新模式。
(一)安全环境建设。走私是困扰多数自贸区的重要难题,便利的进出口贸易环境不该为非法牟利铺路,上海自贸区内还需加强法律建设,保障安全,杜绝区内犯罪。现阶段,上海自贸区已吸引全球眼球,为保证绿色健康发展,营造区内安全氛围,需采取规范工作流程,定期检查,加强培养教育等措施。
(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为国际大都市,上海有坚实的基础打造国际金融中心,这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大目标。近年内,区内需继续聚集大量金融机构和相关服务产业,不断完善金融制度,构造便利国际资本借贷、外汇交易等服务的大平台。
(三)国际交流。中国已建自贸区涉及的国家与地区相对落后,均为发展中或欠发达地区,经济实力较差,故中国贡献力远大于对方,这无法有效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上海自贸区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且上海经济本就繁荣,借此与发达国家或地区合作,建筑沟通桥梁,汲取经验,利于建设,例如与韩国、新加坡等地建交,以减少诸国恐地位撼动之忧。
通过对上海自贸区进行横向与纵向综合分析,符合我国国情的自贸区建设有路可循。外界普遍认为,设立上海自贸区的意义不亚于当年中国在深圳设立特区,由此可见,上海自贸区地位无可取代,现有定位与未来发展至关重要,但辉煌无法复制,上海自贸区建设对中国经济影响自成一派。
主要参考文献:
[1]夏善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理念和功能定位[J].研究与探讨,2013.NO.7.
[关键词] 自贸区 中韩 标准
[中图分类号] F7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7)02-0041-05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这对于双方贸易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东北亚自贸区的推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韩明确约定在自贸协定实施两年后以负面清单模式启动服务贸易的第二阶段谈判,争取实现更高的自由化水平。对中韩贸易结构现状、中韩自贸协定和高标准自贸协定进行分析和比较,能为前海蛇口自贸区建立国际高标准规则提供有益参考。
一、中韩贸易现状
海关数据显示,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15年中韩双方货物贸易总额为2273.8亿美元,相比上年下降3.4%。韩国对我国出口总额为1371.4亿美元,相比上年下降5.6%;进口总额为902.4亿美元,相比上年增长0.2%,对中国出口总额占韩国对外出口总额的26%,从中国进口商品总额占韩国进口总额的20.7%,韩方贸易顺差469.0亿美元①,中国连续15年成为韩国最大的贸易顺差国。
近年来,中韩服务贸易取得较大发展,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中韩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 2000 年的 46.11亿美元增长至 2014年的361.57亿美元,增长近 9 倍。我国对韩国的出口总额增长了 3.5 倍,从韩国的进口总额增长了 5.7 倍。我国从韩国进口比对其出口的增长速度快,特别是2007 年之后,贸易顺差开始加大,说明我国在服务贸易部门缺乏竞争优势。
(一)中韩间主要进出口商品类别
机电产品、光学医疗设备和化工产品是韩国对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2015年出口额分别为677.9亿美元、192.9亿美元和152.1亿美元,机电产品增长2.8%,光学医疗设备和化工产品下降5.4%和14.3%,三类产品合计占韩国对中国出口总额的74.6%。
在表2中,韩国自中国进口排名前三位的商品为机电产品、贱金属及制品和化工产品,2015年进口额为418.7亿美元、128.0亿美元和66.7亿美元,机电产品增长7.6%,贱金属及制品和化工产品下降12.8%和4.9%,占韩国自中国进口总额的46.4%、14.2%和7.4%。韩国从中国进口主要商品中,矿产品出现较大降幅。
(二)韩国进出口前五类商品中主要贸易伙伴比重
1. 韩国出口的前五类商品地区比重
韩国出口的前五类商品中分别为机电产品、贱金属及制品、化工产品、运输设备和塑料、橡胶。在韩国出口的前五类商品中,对中国的出口都占据了较大的比重。贱金属及制品对中国的出口占比为16.7%,塑料、橡胶对中国的出口占比为28.3%,机电产品是韩国出口占比最大的一类商品,机电产品对中国出口占到韩国对外出口此类商品的比重为33.8%,化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占此类商品韩国对外出口的比重更是高达44.4%。韩国运输设备的出口中,对中国的出口占比相比其他类别商品较小,仅有6.2%。
从韩国出口的五类商品中易知,中国作为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在韩国的对外出口市场中占据了很高的比重,同时也可以看到两国产业贸易不断扩大,中韩两国自贸协定实施后,必将进一步扩大中韩在各自贸易中的比重。
2. 韩国进口的前五类商品地区比重
韩国前五大类的进口商品类别包括:机电产品、矿产品、贱金属及制品、化工产品和运输设备,此五大类商品在韩国对外贸易的进口中占据了超过50%的比重。机电产品的进口中中国占比为33.7%,占韩国进口机电产品三成份额。贱金属及制品和化工产品的进口来源中,中国分别占据了32.9%和18.4%的比重。做樽试簇逊Φ墓家,韩国矿产品的进口前五大来源国中并没有中国,反映了两国在资源类商品中贸易份额比重低。而在运输设备的前五大进口来源地中,中国占比仅有9.6%,反映了中国在运输设备商品上对韩国出口的优势不大,美国和德国是中国此类商品对韩出口最大的竞争对手。
(三)中韩间贸易特点分析
1. 双边贸易增长快。自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中韩贸易额从1992年的50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近2300亿①美元,20多年的时间贸易总额增长近50倍,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国,而韩国是中国第九大贸易伙伴。在双边贸易中,我国对韩国进口和出口形成“剪刀差”形状,我国对韩国进口不断上升,韩国对我国进口缓慢提升。
2. 中韩贸易结构趋同。韩国出口中国产品前三位是机电、光学医疗设备和化工,中国出口韩国的产品前三位是机电、贱金属及制品和化工。中韩贸易中,机电产品占据了贸易总额近50%的比重,反映了双边贸易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品上的贸易比重不断扩大,同时也说明了两国产业的趋同。中韩双方贸易结构趋同,然而韩国在双方贸易中却占据优势,获得了上游产业的话语权,而我国更多是从韩国进口高附加值零部件,在国内组装加工,再出口到韩国或第三国。
3. 双边服务贸易快速发展。2014年中韩双方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服务贸易总额占我国服务贸易额的比重接近7%。同时,中韩双边服务贸易额占韩国服务贸易总额比重也由2000年的6.6%,上升到2014年超过15%的比重。由此也说明,中韩双方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双方服务贸易总额在两国贸易的地位也在上升。中韩服务贸易中,中国为逆差国,这和韩国处于产业链中上游位置直接相关。
二、中韩自贸协定与美韩自贸协定的比较
2015年6月中韩两国正式签订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是东北亚地区第一个自由贸易区,自贸协定从开始谈判到达成历时3年。中韩两国自由贸易区对于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中韩两国产业链的全面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国自贸协定中的电子商务章节和地方经济合作内容,是中韩两国根据双方贸易往砗途济发展新动向做出的特别设定,对于未来我国与其他国家达成的自贸协定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美韩 FTA2006年开始谈判,2012年3月正式生效,涉及19个领域,包括很多敏感议题被美国视为高标准FTA范本,并且作为TPP参考的重要依据。美国在推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认为高标准的FTA指的是市场准入全面开放,全方位消除关税并关注其他服务和投资壁垒的消减,关税减让大于90%内容涵盖上不仅包括了货物贸易、服务自由化,还广泛涉及WTO多哈谈判尚未规定的领域。美韩达成的FTA对中韩FTA协议的达成、推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市场准入
市场准入方面,主要涉及关税减免的内容。美韩FTA关税减免安排水平高于中韩FTA协定。美韩FTA在第10年基本实现协定目标,双方进出口商品和服务基本免税;中韩FTA协定在第20年实现协定目标,双方商品和服务免税率为91%。
商品贸易方面,美韩双关税减免的过渡期为10年,立即免税率达80%,协定生效后3年内进口免税的覆盖率达 85%~90%,10年之内进口免税的覆盖率达97% ~100%,其中将稻米完全排除在外。
中韩自贸开放程度较高,涵盖产品种类多、关税减免力度大。在中韩自贸协定中,双方实现了超过90%的产品税目、超过85%的贸易额的开放水平。10年内逐步取消关税的两国产品种类为71%和79%、贸易额的66%和77%;20年内逐步取消关税的产品覆盖双边产品种类超过90%、贸易额则分别达到85%和91%。工业品上韩国20年内实现97.6%的工业品取消关税,高于我国90.3%的关税水平。农产品和水产品上我国20年内对91%的农产品和99%的水产品实现零关税,韩国在这两项则分别只有64%和86.2%①。同时两国对于各自劣势产业也进行了保护设定:韩国主要集中在谷物和蔬菜水果等农作物,我国则集中在水稻、小麦和糖类等产品上;韩国对渔业、加工食品和服装业,我国对加工食品和汽车及零配件等产品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保护。
(二)服务贸易
中韩FTA协议以商品为主,在中韩FTA协议实施两年后,再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进行投资和服务贸易谈判。中韩FTA协定在电子商务章节,双方约定不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同时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在贸易中的发展。在电信和金融领域的开放弱于美韩FTA。
美韩FTA中:韩国提高了对外服务的承诺范围,允许跨境服务和商业存在采用电子手段;为国际快递服务提供更宽松和更有保障的市场准入;为美国法律服务提供更自由的进出资格;此外,在金融和电信服务领域,为美国提供更多实质性的进入机会。
(三)劳工标准
中韩FTA协定中没有明确加把劳工标准加入协定谈判中。美韩FTA则对劳工标准做了严格限定。
美韩FTA协定中规定,美韩双方保持与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基本原则相一致的国内立法,实施“核心劳工标准”,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有效废除童工、消除就业与职业歧视、结社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利①。并且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劳工标准吸引贸易与投资,明确在劳工纠纷方面,可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与商业贸易制裁的方式一致。
(四)知识产权
中韩FTA协定中把知识产权作为单独章节列出,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对于著作权保护没有列出明确年限,对于工业设计外观保护为10年。中韩FTA在知识产权上的限定仍需要向更高标准努力。
美韩FTA中,美国要求韩国设定与本国一致的法律标准,对于韩国而言需要设定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商标、专利、著作等。要求给予著作更加长的保护期限,与国际标准同步,即作者寿命时间外加70年,并且为专利权的批准和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批准提交的数据会受到政府的保护,防止被商业不正当地使用。
(五)敏感产品处理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双方对国内敏感行业都进行了明确限定:我国在部分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钢铁等产品,韩国在部分农水产品、纺织类产品、木材制品等产品;在敏感行业外的其他产品都将逐步取消关税。对于两国的敏感产品与行业,双方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区别处理:设置过渡期、对于不同产品部分降税、设定关税配额和例外等方式。
美韩FTA协定中,汽车和牛肉是两国最为争议的焦点。美国为减缓汽车市场开放的进程,将原先协议签订立即取消关税的条款,修改为维持4年;而韩国将立即免税改为小汽车关税削减为 4%,剩余产品在4年内削减免,并承诺增加汽车特别保障条款,更大限度认可美国汽车安全法规,放宽美国汽车燃油和排放标准。韩国是美国第三大牛肉出口地,因此,争取韩国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对于美国解决经济难题至关重要。美国要求减让牛肉进口关税,减少检验检疫的程序,提高牛肉市场的开放程度。韩国方面坚持牛肉市场不开放。最终,以韩国有条件让步解决,承诺在 15年内将征收的 40%的税率,逐步减让,并且同意立即恢复对美国去骨牛肉的进口。
三、中韩自贸区协定推进方向
中韩FTA协定2015年达成协议后对于两国间的贸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协定达成后对于协议的实施和推进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
(一)扩大开放力度
以美韩FTA作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的参照,中韩两国的自贸协定,对双方国内的产业保护力度依然较强。韩国主要体现在对农业领域的保护,而我国则主要体现在信息产品、汽车等中韩贸易额较大的商品上。
中韩在货物贸易上的自由化不仅有助于双方国内产业效率的提升,还能在整体协作的基础上提升两国相关产业的贸易水平,因此进一步推动两国在敏感领域的开放成为未来的首要努力方向。韩国在协定中将36%税目的农产品列为“高度敏感产品”,而我国对于农产品则开放力度高,未来双方可在此领域进一步协商。电子产品上,虽然中韩商定对LED产品10年内分别降低5%和 8%关税,我国仍把可充电电池、电视机和照相机作为敏感产品处理。以上领域都是双方贸易额较大或者未来潜在的贸易提升方向,双方关税在这些领域可进一步下调,实现贸易规模的扩大。
(二)细化FTA协定,有序拓展实施
中韩自贸协定达成后,相关领域的具体实行细节仍需要很大的工作付出,双方沟通协作机制依然需要不嘟∪。在推动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中应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于已经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是一揽子的全面协定的现状,在相关合作领域可以先推动货物贸易、投资等方面的细节落实,再推动知识产权、敏感产品和劳工等方面协作机制,以解决双方贸易中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要求。
(三)以区域试点促进自贸区的落地
中韩自由贸易区的是国际贸易中地理区位相近的国家或地区,运输成本低引致双边贸易额大。在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中,我国可在局部区域设立中韩贸易自由化试点园区,以推动中韩自贸区进程,按沿线重要节点城市有序布局,以发挥辐射效应。以中韩经贸合作的区域现状、时空距离更加接近、交通便利化程度作为参考依据。可选山东半岛、东北的长吉图地区作为率先示范区,在现有合作平台基础上,在国家层面实现战略统筹规划,消除地方为争夺资源盲目推动产业落实的弊端,力争实现区域优势产业协作,提升整体竞争力。
(四)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两国服务业发展
中韩自由贸易区达成后要注重促进两国制造业向服务业的延伸,实现以主要产业为依托,实现产业链条的服务化发展,重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向展开。一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在双方未来可能的贸易增长点上,实现优势突破,如家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二是把服务外包作为双方合作突破点,在现有中韩合作产业聚集区实现协同,我国应大力拓展在研发、工业设计和数据处理等韩国服务外包业务。三是加强中韩双方在物流、金融和通讯等优势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双方企业设定定期交流和协作机制,避免恶性竞争。
(五)加强两国制度合作,以磋商解决贸易摩擦
中韩两国在双边自贸区框架下实现贸易自由化,要在政府间设定制度性安排,通过事前设定的详尽的制度细节,实现双边贸易从政府间协商转向法治化磋商。在上述目标约束下,中韩双方可以从以下三点具体实施。第一,双方应明确和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协调执行标准;在此基础上推动电子信息库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加强双方在无纸贸易的海关管理上的交流。第二,完善双边贸易磋商和协调机制,有效解决贸易领域的市场准入问题,约定不得随意使用反倾销等措施,从而减少贸易摩擦。第三,加强双方在世贸规则的基础上,在质量检验检疫领域实现技术性壁垒的最小化,减少在卫生检疫领域的摩擦,促进双边贸易的增长。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多边贸易谈判陷入僵局,尤其是多哈回合谈判坎昆会议无疾而终,导致全球自由贸易受阻。而此时的优惠贸易安排谈判(以FTA为主)却如火如荼地展开了,特别是在NAFTA和EU的示范作用下,各主要经济体展开了自由贸易协定签订的竞赛。我国虽早在1996年就表明了与其他国家建立优惠贸易安排的意愿,但直到加入WTO后才与其他国家开始建立优惠贸易安排的谈判。当前,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剧,之前对签署区域贸易协定持不积极态度的美国、日本等国家也纷纷加入自由贸易协定签订的行列。
除了一些发达国家之外,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FTA建设方面也走在了世界前列,如新加坡、墨西哥、智利等国家已初步奠定了自己在地区贸易中“轮轴”国的地位。中国为了避免在新一轮的区域一体化浪潮中被边缘化,也将尽力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发展区域贸易合作关系,特别是和东亚及东南亚地区的国家。截至2011年10月1日,中国正与五大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5个FTA。其中,已经签署了10个自贸协定,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除与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协定外,其他9个自贸协定已经开始实施,实施情况良好。正在商建的FTA有5个,分别是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澳大利亚、挪威、瑞士、冰岛FTA。同时,中国已经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联合研究,与韩国结束了FTA联合研究,正在开展中日韩FTA官产学联合研究。此外,中国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定》。从目前的自由贸易协定签署进程及安排来看,我国已步入了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快车道”,这也正与全球性大自由贸易进程受阻、区域自由贸易重新抬头的大的贸易环境相适应。
二、我国FTA原产地规则
1.FTA原产地规则现状分析
我国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属于正常意义上国家间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如下表所示。从中国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安排可以发现,我国FTA原产地规则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
①规则制定上多参考WTO原产地规则要求或依据另一参与方现有的FTA原产地规则范本做简单修改,没有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原产地规则。如CAFTA原产地规则就是在东盟原有原产地规则基础上确立的,由于不是基于本国实际情况制定的,难免会出现规则不能很好地服务于FTA建设的情况。
②实质性改变判定标准门槛较低,又多为宏观、概念性描述,可操作性不强。我国FTA原产地规则还停留在一个大纲式的规范阶段,其主要功能定位于判定进口货物的税率标准及进行国别贸易统计,在实现原产地规则应有的贸易保护功能方面表现乏力。如在实质性改变判定方面,中国现有FTA原产地规则判定标准多表现得比较笼统、僵硬而不易操作。如CAFTA在原产地判定上采用了单一的40%区域价值标准;其他FTA原产地规则虽然规定区域价值标准、税则改变和加工工序标准均可使用,但对后两者规定较含糊,从而造成现有FTA原产地规则缺乏梯度、可操作性差。
③原产地规则制定水平与FTA参与双方发展情况有很大关系,但总体水平不高。从现有各FTA原产地规则来看,CNFTA与CSFTA原产地规则明显较其他FTA原产地规则更为完善,如CNFTA就对“非完全获得”产品的“实质性改变”采用的是以税目改变标准为基础,从价百分比标准和和分工工序标准为辅的认定体系;然而与区域贸易安排走在前列的欧盟和北美相比,我国的FTA原产地规则只能说处于起步阶段。正如有些专家的研究成果所说的,南北型FTA比南南型FTA对发展中国家更有利,这直观体现在FTA建设所带来的贸易转移、贸易创造、投资效应等方面,但深层次上这些效应的发挥也离不开高水平的原产地规则的配合。因此,我国在FTA伙伴选择及原产地规则制定方面应积极参考西方成功模式,少走弯路。
④国家对FTA原产地规则的作用认识不足、研究不够、经验有限。这就导致我国现有FTA原产地规则仍处于制度和理论层面,功能主要体现在货物国别统计和判定不同货物来源的税率标准上,更深层次的政策效应比如对贸易伙伴的选择、吸引国外优质投资资金、引进高新技术、扩大就业、产业结构升级等作用不明显。而成熟、完善的原产地规则在现阶段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国家外贸政策的践行者并成为一种有力的贸易保护手段,这已经在欧盟、北美等国家得到验证。
⑤我国原产地规则实施和争端解决机构与国际惯例不符。我国是由半官方性质的贸促会签发原产地证书,由行政单位海关和商务部制定具体条例,并且由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原产地规则的监督处罚,这与WTO和国际惯例不符,容易引发争端。因此应该建立一个主要以商会或行会为主体的实施结构,并且一个独立于行政单位的裁判机构。
2.FTA原产地规则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FTA原产地规则与欧盟、北美等地区相比存在很大缺陷,表现在体系不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对贸易政策的配合与引导,对贸易效应、投资效应作用有限;易产生贸易偏转行为,引起其他国家对我国展开反倾销调查;对国内产业结构升级、高新技术引进等作用不明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FTA建设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①FTA原产地规则缺乏可操作性。这些FTA原产地规则规定的主要加工工序较简单,要求的增值百分比标准较宽松,且主要为纲领性的规定、没有区分具体产品进行细分规定。
②自贸协定签署过程中没有针对本国情况对配额产品制定特殊原产地标准。随着加工贸易的加速发展,我国逐步奠定了其“世界工厂”的国际地位,当前过低的原产地判定标准已不适应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从现有自贸协定可以看出,我国各FTA原产地的增值标准普遍较低(基本为40%的区域价值含量),且基本没有对配额产品制订特殊原产地标准。这就造成配额项下国产化率极低的外来加工产品也能取得“中国国籍”,大量占用有限的外贸被动配额,导致我国出口利益损失,并经常因为这些产品而招致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调查。
③缺乏对贸易政策的配合与引导,没有对国内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产品制订较严格的原产地标准。从海关及商务部等相关机构统计数据不难看出,中国出口较多的产品为纺织、化工等产品,这些产品多属劳动密集型产品,其附加值相对偏低。在国际市场上,这些产品的需求弹性非常大,是典型的完全竞争性产品。近年来,我国已经把进出口经营权下放,再加上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其结果必然是各家企业不断地降低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导致中国的产品出口价格越来越低,直至遭致其他国家的反倾销。
④不能有效引导产业发展和外资投向。从现有自贸协定安排来看,我国各FTA原产地规则不能起到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外资投向的作用。早在2002年,我国就明确指出了主要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如鼓励外商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投资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环境保护工程和市政工程;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等等。虽然政策是明确且积极的,但在FTA建设中我们却没有相应规定货物在我国境内进行某些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生产加工工序后才可取得“中国国籍”。而现实是,在现有较低的原产地规则标准下,外商为了自身利益往往通过在我国进行低技术含量的加工工序取得“中国国籍”,并在占领中国市场的同时以中国产品身份出口海外,从而使我国遭致西方国家的反倾销调查。过低的原产地判定标准也是我国“以市场换技术”未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重要原因之一。⑤对国内产业结构升级、高新技术引进及在国内的扩散等作用不明显。根据美国及欧盟经验,要想引入某项核心技术及达到在本国的扩散,从而最终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原产地规则实现。如对于加工贸易的原产地认定,我国采取以“制造、加工工序”为主,“构成比例”为辅的原则,更多地注重“最终组装程序”,忽视了其中的核心部件在原产地认定中的作用,致使很多在我国只经过简单加工装配但很少使用国产中间品,甚至连25%的最低增值率标准都未达到的加工贸易产品轻易获得中国原产地证书。这样:一方面,使得外资更倾向于只将最终的简单加工环节放在我国境内;另一方面,由于不能通过原产地规则将某些高技术产品的核心环节引入国内加工生产,从而我过在国际垂直产业分工中只能处于低附加值的简单加工环节,从而很难通过“以市场换技术”这一政策达到国内产业结构升级,也就更不用奢望核心技术在中国的扩散了。
三、对FTA原产地规则的协调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
1.制订与我国当前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原产地规则
与贸易特点不相适应的原产地规则会产生严重的贸易摩擦和扭曲。如我国和美国的贸易摩擦主要源于我国的高额贸易顺差,但实际上出口的很大一部分产品来自加工贸易,美国采用税号改变标准判定这些产品原产自我国,若采用价值增值标准则很明显我国不是原产地,因此我国承担了绝大部分的贸易负面影响而获得的利益仅为全部贸易利益的5%。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方式在我国贸易中一直占据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在FTA原产地规则制订和协调上就必须注意到加工贸易的特点和影响,通过技术手段改善长久以来困扰我国的这一“痼疾”。
2.制定有梯度的原产地规则标准
我国FTA原产地规则的最大缺陷就是将一个简单的、标准较低的原产地规则不加区分地用于所有与原产地有关的贸易政策和法规。其功能主要表现在判定进口货物的税率标准以及进行国际贸易统计方面,根本无法实现原产地规则应有的贸易保护功能。针对我国现行FTA对敏感程度不同的产品制定的原产地标准过于宽泛的情况,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国内产业现状及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我国政府应在今后新的FTA建设中分别制定高低不等的、专项性的原产地标准,从而合理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及出口结构,是经济增长处于良性循环状态。第一,对配额产品实施以增值标准为主、加工工序为辅的特殊原产地标准。这就要求根据具体产品设定较高的区内价值含量,从而促进国内中间产品的使用;对一些敏感性产品,要规定必须在我国境内完成核心工序才能获得原产资格,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一些国家通过简单的加工工序就使其产品取得“中国国籍”,从而占用我国有限配额。第二,对国内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产品制定更严格的原产地标准。比如规定较高的区域价值含量、要求全部工序都要在我国境内完成等,从而避免无序竞争,调整产业布局。第三,高科技产品应结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较低的或较合理的原产地标准,以达到吸引相关企业到我国投资的目的,从而优化我国产业结构。第四,对资源性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做适当调整,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3.通过制订合理的原产地价值增值标准来吸引优质FDI资本
我国现有FTA中都使用价值增值标准,但存在测试工作量大、不方便操作和标准不高的弊端。如CPFTA的最低增值标准为30%,而CAFTA为40%,如此低的标准难以起到保护本区域贸易利益和吸引外资的作用。例如,NAFTA签订前,北美洲不生产任何投影电视显像管;而NAFTA成立后,其制订了高达50%~60%的最低区内价值增值标准,结果在随后的几年中,日立、三菱、索尼和三星等公司先后在北美建立了几家工厂。因此,在参与FTA时,我国应该对不同产品制订不同的价值增值标准,特别是其直接投资能够带来经济发展的产业,结合关税制订就可以吸引直接投资。
4.制定对国内产业结构升级、高新技术引进等有促进作用的原产地规则
在原产地规则立法中,可以通过加工工序的规定引导外资的投向,迫使在我国投资的国外跨国公司引入最先进的国内技术,发挥引进技术的功能。对于加工产品,我国可以采用特殊的原产地规则,对国产零部件在整个加工产品的价值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迫使加工企业最大限度地采用本国零部件,从而保护并带动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5.通过改变原产地累积标准来调整我国贸易给惠区域和贸易协调我国在现有FTA中基本只使用了双边累积,而科学的做法是参与不同的区域贸易协定应该采用不同的累积标准。要学习欧盟和北美经验,根据不同的贸易利益来扩大和缩小贸易给惠区域,例如在进口原材料和资本品时,就可以使用斜边累计和完全累积来扩大给惠区域。6.建立高效的原产地规则实施和争端解决机构建立高效的原产地规则实施和争端解决机构既可以保障原产地规则的顺利实施及有效地解决外部争端,又可以降低原产地规则的行政成本。我国应向WTO和国际惯例看齐,建立一个以商会或行会为主体的实施结构及一个独立于行政单位的裁判机构。
【关键词】中韩FTA 跨境电商 大学生创业 外商银行
一、中韩FTA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世界贸易组织引领的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进程趋缓。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种双边或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大量衍生,使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热点。在自由贸易区中,成员之间相互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还允许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1]可以消除贸易壁垒,增进产业转移,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中韩自贸协定草签文本有22章,覆盖17个领域,不仅涉及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和投资,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双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增大双向贸易和投资规模,拉动两国经济增长。在货物贸易方面,涉及双边贸易的绝大多数关税目录降税。协定还对部分境外加工产品给予原产地资格,开放建筑、旅游、金融、电信和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市场。
二、大学生创业情况调查
近年来随着就业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竞争的加剧,创业也成为了在校大学生毕业的出路之一,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制度鼓励大学生创业。通过问卷,大部分大学生都认为中韩FTA对其创业之路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对山东大学(威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哈尔滨理工大学(威海)三所大学同学填写有关创业热点问卷的分析,了解到大部分学生的创业积极性还是不大,在有效的816份问卷中,毕业后有创业想法的大学生只占调查总人数的20%,虽然这个比例还是很小,但相较于去年的14%来说,已经有了一小部分的提高。
大多数同学不愿意创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风险过大,没有承担风险的勇气以及没有合适的创业项目。创业的失败率很高,在创业的初期,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一旦失败就意味着之前的努力功亏一篑。在中国传统的教育背景下,各大高校的课堂教学模式僵化,学生缺乏创新能力,社会阅历不足,对自己所学的知识没有感悟,只是为了考试而学习。这几点都造成了大部分的学生的创新能力大大降低。
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我们得出餐饮与服装类等服务业是大学生最希望进军的行业,其主要原因就是进入这些行业的门槛较低,并且这些行业的市场热度也始终居高不下。此外,电子产品、互联网+、跨境电商等领域也成为信息时代下发展迅速的创业热点。电子产品发展极其迅速,大概平均3~6个月就有一批电子产品被淘汰掉,竞争十分强烈,但是他的市场前景广阔,这也是大多数学生选择进军电子产品领域的原因。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轻资产,能体现出越来越细的社会分工,专业性也越来越强,这就减少了一些人力、物力的浪费,投入的资金也大大减少,大学生创业者所要承担的巨大的资金风险也就相应地减少了很多。大多数创业大学生选择跨境电商这一项目主要是因为国内市场对国外部分优质产品的需求量十分大,而大部分人们又不想花费大量的资金出国,所以往往选择一些网上平台来购买国外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技术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威海市中韩FTA带来的有利影响
经过相关走访调研,威海市作为中韩FTA合作示范城市,带来的效益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中韩两国跨境电商平台的建立。从2016年3月24日开始,跨境电商取消行邮税,开始按照贸易性商品征收增值税、关税等,这就使得中韩两国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交易的商品也开始受惠于“关税减免”。威海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抢抓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签署时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仁川威海馆、韩国商品中国分拨中心、威海名优产品展销中心、大韩跨境电商020体验店、好运渔乡国际商业中心等一批项目平稳落地。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大量的平台,大学生更愿意与韩国进行贸易上的交流往来。在校大学生应该及时抓住这些机遇,通过这些电商中心以及相关产品平台并利用现在互联网+的大形势创业。
人社局还积极利用中韩FTA这个大环境与韩国的多所大学进行技术上的交流,并实施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威创业计划,吸引留韩归国硕士、博士等进行中韩两国的技术上的交流。这也迎合了电子产品这一创业热点。
有利银行开设分行,开始引进韩亚银行。威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现在已经落实的是引进韩国的金融机构,如威海的友利银行,并且正在引进的韩亚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包括产业基金。众所周知,创业者最大的难题便是资金的问题,开展跨国创业,银行之间的转账和创业者的相关贷款成为了一大难题,现如今,韩国银行走进威海,跨国的转账、结算等就会很方便。
创业大学紧跟潮流,中韩FTA相关项目的推出。威海市创业大学拥有各种合适的项目,并且根据威海市创业大学的数据,目前的创业热点之一就是中韩FTA相关的创业。创业大学在一方面实时关注中韩FTA的政策的同时,也对涉及中韩FTA的创业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指导。
四、后续展望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总结为三点尚待解决以及持续跟进的问题。
第一,中韩FTA的具体政策问题。现代社会,媒体的确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但是不出意外的也会有弊端,中韩FTA的益处不断的被各类媒体放大,作为大学生,学业繁重,一般会选择在各类媒体上得知各类信息,结果,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被媒体上的“零关税”“中韩自贸威海先行”等字眼迷惑,但事实上,关税的减免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在实行的前两年就能彻底的降到“零关税”,并且不同种类的贸易商品,降税幅度也不同。
第二,政府在研究、探索的中韩FTA何时才能成为真正惠民的真正的政策,上面谈到在各个单位采访时,很多政府部门都有长篇的计划,但计划终究是计划,不是真正的惠及民生的成果与政策,计划的实现时间我们还不能得知,所以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跟进这个问题,希望我们团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进一步的去探讨这个问题。
第三,大学生是否能真正利用好中韩自贸这个大环境以及政府、社会为创业者搭建的平台,是否能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各种创业信息、获得创业培训与指导,利用大学生的自身优势,寻找到合适的创业方向,在就业难的今天,通过创业闯出自己的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