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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西高职高专 音乐校本
课程 开发 研究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5C-
0070-02
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的实施以及人们对音乐的追求不断提高,校本课程的开发以及应用已经成为了当前音乐教育的趋势。广西拥有大量的民间民族音乐资源,广西高职高专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这些音乐资源,开发音乐校本课程,以有利于教师和学生尝试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让广西高职高专音乐教育进入一个新的状态。
一、课程与校本课程
(一)课程的界定。要对广西高职高专院校的音乐课程进行改变,应对课程进行界定。因为校本课程本来就是针对本校音乐课程进行的修改,如果对课程没有清楚的认识,那么改革的过程当中就没有针对性,也就未必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课程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是从校本课程的角度看,课程的界定就没有那么复杂了。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课程是指教育机构为了达到具体的教育目标,对该教育目标的相关内容进行筛选与组织,这些选择之后的知识内容以及进程,就是课程的含义。从狭义的角度来看,课程仅仅是指一门具体的学科。本文要讨论的是狭义上课程的含义,只是针对音乐课程。
(二)校本课程。在英文的字面上,校本的意思就是“以学校为基础”,更进一步地说就是对于课程的制定要结合学校本身的具体情况,将学校、学生的实际状况作为课程的改革基础。而我国对于校本课程的解释是,对于课程的改革需要是为了学校本身,改革的内容要在学校当中实行,也就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个学校之内的校本课程到了另一个学校就未必适用。和课程一样,校本课程也有着广义和狭义的定义。广义的校本课程是指当前在学校所实施的全部课程,这些课程包括学校本身开发的具有针对性的课程,分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这两种。而狭义的校本课程仅仅指的是学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开发的改革课程。目前,人们对于校本课程的定义都是趋向于狭义的,而本文所要讨论的也是狭义定义的校本课程。
二、地方特色对广西高职高专音乐校本课程研发的影响
(一)广西民歌的丰富资源。虽然校本课程这种课程模式的提出本意并不是专门针对音乐教程的,但对于音乐、体育或者影视鉴赏这样的副课具有更加现实和重要的意义。在进行课程改革时,我们的着手点相当明确,即是针对学生的兴趣还有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在广西高职高专院校当中,音乐课并不同于其他的主修课程,其他主修课程是学生们必须要掌握的知识点,但是音乐课却是学生因为感兴趣才会进来深入学习的。众所周知,学生在进入高职高专院校的时候能够对自己要进修的科目自主选择,无论是主修音乐还是后面因为兴趣而进修的,学生都必须对于音乐知识要有兴趣。
在广西,虽然音乐的校本课程只是处于探索的阶段,但是广西有着丰富而且深厚的音乐资源。特别是广西少数民族众多的地区,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域文化资源可以让学校进行选择。目前已经有很多学校作出了尝试,通过本校的音乐课程结合当地传统民歌进行音乐教育,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不仅增加了学生对于广西区域及学校本身的归属感,而且使学生对广西的文化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可以说,广西高职高专院校音乐校本课程的实施,不仅仅是在传授着学生掌握音乐知识,同时也让学生对于广西本地的民族音乐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壮族民歌对广西音乐的影响。在我国,壮族广泛地分布于广西、云南和贵州等地。壮族本身的文化底蕴相当深厚,对于壮族人民来说,唱歌已经是他们生活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壮族本身的民歌,可以说是代代相传,而且山歌的内容十分丰富,遍及他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无论是种田砍柴、逢年过节还是追求恋爱等。壮族本身的这种对于音乐的追求对他们所处的地区也有着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广西。广西壮族人数众多,所以广西本地的文化很大部分都表现出了壮族的文化内涵,在音乐方面受到的影响较为深远。
因此,广西高职高专院校在进行音乐校本课程开发时要充分考虑到壮族民歌的因素。因为壮族民歌音乐所体现出来的文化底蕴和内涵,和学生的日常生活也有着很大的联系。广西本身因为壮族而享有“歌海”的美誉,进行音乐课程教学改革时融入广西民歌文化,能够让学生学习的音乐领域更加广阔,使学生在学习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广西本地的深厚文化内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广西高职高专院校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
广西高职高专院校的音乐校本课程是建立于广西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基础之上,因此我们对广西音乐歌曲筛选时要特别关注民族民间音乐素材。广西民族民间的歌谣有很多,在上课的过程中我们都会或多或少地播放具有很强广西民族民间特色的音乐,这种节奏轻快而且内容有着启蒙含义的歌曲一下子就让学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也正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因此,要研发广西高职高专的音乐校本课程,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地方特色出发。
(一)引入广西曲艺文化。在广西,曲艺文化是一门源远流长的音乐文化。没有任何一门曲艺文化单纯只是一个地方的文化所演变而成的,必然是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吸收其他的文化曲艺特点再转化为本身的特色,所以说音乐课堂当中引入当地特色的曲艺文化是一项很重要的改革。曲艺文化的内容是综合的,在学生进行曲艺文化学习的时候必然要对其他的音乐因素文化有所了解,这样就扩展了学生本身的眼界与视野。音乐并不是闭门造车就能够了解的文化,它需要人们广泛地接触各种不同的文化、文明才能够有所掌握。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要让学生学习音乐也并不是单纯地只是为了让学生知道音乐的知识而已,而是要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并且在离开学校之后仍然对音乐有着继续研究的精神。
要做到这一点,提高广西高职高专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是必要的事情,在课程当中引入曲艺文化正好能够达到这个目的。曲艺文化虽然是以音乐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它本身蕴涵的丰富知识文化、极高的表演性质、让人沉迷的欣赏性以及严谨的科学性都是学生培养自身音乐素养的素材。经过实验,引入广西地方曲艺文化进入高职高专院校的音乐课堂当中不仅不会让学生和老师感觉到压力,反而有利于推动教学课程的进度,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施这样的课程安排之前,教师也要充分注意学生在教学模式当中的主体地位,课前可以让学生通过现代的科技手段收集本土曲艺文化的资料,这样更加能够让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引入广西地方民歌。广西最为丰富的音乐资源就是民歌,特别是壮族的民歌更是多不胜数。单纯从形式上对壮族民歌进行分类就有勒脚歌、排歌以及散歌,等等。我们将广西壮族民歌引进高职高专的音乐教程当中,首先就要对广西壮族民歌的特点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够有目的地对当中的一些歌曲进行筛选。
音乐是表达自身情感的最好方式之一。广西高职高专院校在音乐教学的过程当中要对音乐所传达的感情特别注意,对于音乐的鉴赏能力在很大的程度上面就是表示为对音乐当中感情的鉴赏能力。在壮族民歌当中,对于感情这种因素十分看重,一首歌当中如果没有表达出情感,对于他们来说这不能够算是一首歌。所以壮族的山歌当中蕴涵着身份浓厚的感情在里面,对于一些对音乐鉴赏能力不高的广西高职高专学生来说,也能够轻易地感受到壮族山歌当中所要表现出来的感情。民族和上文所提到的曲艺文化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方面,曲艺文化讲究的是委婉地表达出自己的感情,而且曲艺文化对于本身的延长技巧更加的注重,虽然广西高职高专学生能够从曲艺文化当中培养自身良好的音乐素养,但是如果不能够理解音乐当中情的重要性,那么高职高专的音乐教育就不能够算是成功。广西壮族的民歌当中并没有特别注重技巧的运用,而是很简单地靠着自己的一张口将自身的感情表达出来,很多时候壮族的民歌表达的可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所以感情真挚自然,轻易地就能够让学生感受得到,因此易于引进到广西高职高专作为音乐校本课程素材开展。
(三)注重教师特长。在以往的课程编排当中,只是学校的编写组和专家一起进行讨论然后编写课程教材,在这个过程当中,教师要做的事情就是按照教材里面的相关内容进行教学。这在很大程度上让老师的教学才能受到压制,因为无论是学校本身的编写组还是相关部门的专家,都不能够彻底地了解学校里面老师的真实情况,编写出来的教材虽然也符合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但是却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老师本身的作用和功能。因此,广西高职高专院校的音乐校本课程开发要让音乐教师进入到课程的开发当中,根据教师自身的特长以及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课程的编排。
从广西高职高专音乐教学的内涵来看,音乐教学不仅仅是歌曲或者是曲艺这么简单,还有舞蹈、乐器等。每一个音乐老师自己总是掌握一种自身熟知的音乐元素。例如有的老师本身擅长舞蹈,那么在进行音乐教学的时候就能够将舞蹈引入音乐课堂当中,定期地组织舞蹈比赛、舞蹈表演等,这些都是促进学生音乐掌握的途径,也是开发音乐校本课程的有效手段。
当然,广西高职高专音乐校本课程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音乐校本课程本意理解不透、课程之间的衔接不够流畅,新的校本课程体系不够系统完整。虽然广西高职高专音乐校本课程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的动力,但是也有一部分学生不能够很好地适应音乐课程改革过程中的变化,因此广西高职高专院校音乐专家、决策层、音乐教师、学生要协同做好音乐校本课程开发中的研发与实践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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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1年度来宾市教育科研所课题(LBJK2011B005);2010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2010JGB136);2012年度广西高等学校立项科研项目(201204LX507)
论文摘 要:统一性是欧美国家的结构主义课程改革失败的症结所在,由此,教育研究者提出以校为本的理念,校本课程开发成为课程开发的热点。但校本课程开发需要由人去参与生成,因此就必须要有人去管理、约束。校本课程的校本性、差异性等特征决定了管理应更加侧重于学校管理的层面。同时不论是在理论认识,还是在实践操作中,校本课程开发的确遇到了不少问题,出现不少错误,这就为我们去管理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现实必要性。校本课程开发是适应人的发展需要的,有利于教育的进步,校本课程的开发价值决定了我们必须加强管理。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提出
欧美各国于20世纪60年代伊始推行结构主义课程改革运动即"新课程运动"。这场结构主义课程改革运动采取国家课程开发方案,由校外学者专家主导课程的开发,组织了完备的课程材料,以减少课程中教师的介入。这场改革运动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还产生了不少问题,由此人们开始反思。总结广大教育理论者的反思结果,这种以国家为首的"自上而下"方式是导致失败的主要原因。由此,对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受到更多的关注,人们开始意识到校本课程是不同于国家课程的课程开发模式,必定要有不同的管理模式并带来不同的课程实施效果。
自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的启动,校本课程开始成为基础教育课程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三级课程管理体制推行后,校本课程更以国家教育政策为保障的方式确定下来了。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由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区等人士自主参与,灵活多样地开发课程,这就是校本课程的开发。
二、校本课程开发需要学校管理
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特征是校本性,是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的课程类型,因此校本课程开发的管理应更注重学校层面的管理。校本课程有自己的教学价值,因此我们有必要去加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管理。同时,在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中仍存在问题或者遇到了挫折,现实呼吁我们需加强管理课程的开发。本文就从以上几个角度对校本课程开发需要学校管理进行详细的阐释。
(一)课程的开发需要管理是客观规律
课程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自然生成的。它是由人去创造、生成、管理乃至评价等组成的。课程开发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我们很难预计课程设计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因此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研究与反思,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校本课程开发也应遵循这个课程开发的客观规律。
(二)校本性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特征
关于校本课程的定义,如同其他教育中学术术语一样,很难形成共识。但是总结所有的界定,我们可以发现有一点是大家所公认的——校本性。课程开发的目的是建设适合学校实际的课程体系,促进学校的发展;校本课程开发的内容源于学校优势;课程开发的参与主体是学校的教师、学生等;课程开发的过程要与学校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发课程的评价由学校师生共同完成。校本课程的校本性决定了我们应加强学校层面的管理。
(三)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需要我们重视对其的管理
分析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我们可以从它的特征入手:
1、民主性。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开放民主的决策过程,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办学思路和优势条件等实际情况,自主地进行课程开发策略,实质上就是一个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的开放民主的决策过程。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学校具有自主权,教师、学生、家长乃至社区成员也都有参与课程开发的权利。因此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民主化的过程,有利于发挥学校的优势和师生的主动新,汲取广泛的意见也有利于促进更好地教学。
2、差异性。校本课程开发坚持学校和师生等方面给具有独特性和差异性。校本课程的开发应在考虑到本校环境与优势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应突出本校的优势,开设独具一格的校本课程,具备学校自己的特征。同时校本课程的开发还应顾及到学生的差异性和不同需要,开发满足学生发展的适宜课程,以促进教学和学生的发展为主要目标。
3、人本性。校本课程开发充分地体现了教学中对人性的尊重。任何课程的开发与开设都是为了促进教学、实现人的发展。校本课程更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尊重个体差异为基础,为弥补国家课程的统一性不足,尊重个体的需要而开发的。在校本课程开发在实践教学中也是坚持学生具有选择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的人性追求。
4、补充性。校本课程开发是为打破传统国家课程的一统格局,为办出个性特色的学校,为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同时也给予教师课程组织的权利。我国的教育情况比较复杂,各个地区、学校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国家课程的开发统一性难以照顾到各地的情况。而校本课程开发尊重差异、落实差异,这就可以弥补国家课程开发统一性的缺点,因而具有开发的价值。
校本课程开发的特征决定了其可以满足所有参与者对课程的需要,具有开发的价值并受到普遍的认可,因而我们应关注它并加强对其的管理。
(四)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亟待通过管理来解决
自我国三级课程管理的体制推行以来,地方和学校作为课程的合法参与者获得了课程决策的权力,所以地方、学校可以结合优势条件,开发适宜发展的、灵活多样的课程。只是校本课程概念引入到我国的时间还很短,我们的研究虽取得不少的成绩,但不可否认,在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操作中我们仍存在问题。
1、理论认识中的误区
在分析相关文献及研究发现,总结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认识误区主要为以下两种:有限制的认识和错误的认识。
有限制的认识是指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认识不全面或是片面的。例如很多学者只关注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研究,一贯强调概念层面的分析和理论的构建,但基本上采用思辨的研究方法。因而研究多停留在描述层面,缺乏实证性和可操作性。或者只关注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构建,但研究角度大多只限制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程序、价值、评价等,为深入到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文化重建、社会文化支持及课程管理等层次的深入研究。
错误的认识主要是指对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概念认识模糊和混淆,或是错误界定了相关理论。譬如,依然有学者认可大教学小课程的关系探讨,所以把"校本课程"混同于"校本教材",认为开发校本教材的过程就是开发校本课程,只要是有了教材,交给了学生,学校就完成了开展校本课程的错误认识。更多时候以"校本课程"一词代替"校本课程开发",这实际是一种误解。校本课程只是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一样,类属于三级课程管理体系。而就校本课程开发一词而言,我们就可以问,到底是校本课程的开发还是校本的课程开发。这不仅仅是两种不同的说法,也是两种不同的认识。校本课程的开发即校本课程开发是限定在允许的有限课程范围内的开发活动;校本的课程开发则是学校自主进行的对学校部分或全部课程的开发活动。
2、实践操作过程中的错误
我国教育政策保证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深入推行,很多学校都进行了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存在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直接领导者,校长的校本课程开发认识将影响校本课程开发的整个过程。但很多校长的教育教学理念落后、校本课程开发意识欠缺、态度不积极,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缺少监督、指导或缺少认同、鼓励,强制性操控教师的课程开发工作,甚至强行将任务分配给教师,只追求数量、不考虑质量等。这就决定了校本课程开发并不能有效地进行。其次,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学校的教师参与了校本课程开发的整个进程并影响着校本课程开发的结果。但教师对校本课程开发的理念认识不清,缺乏课程开发的积极性和能力,对学校的资源优势认识不足,无法顾及学生的需求,忽视团队合作等。这就限制了教师的校本课程开发的主动性。最后,学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他们对待校本课程开发的态度也影响着校本课程开发。现实中仍有不少的学生对校本课程认识不正确,因而他们的参与积极性或是接受意识较差。学生普遍受到课程就是教材,知识学习才是真理等认识的限制,即使接受了校本课程,也是茫然被动的学习或者是敷衍了事。现行的教育评价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校本课程开发的效果,致使在实践操作中存在与预期设想不符。
三、学校管理校本课程开发的意义
随着课程权力重心的逐步下移,以及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机制的逐步建立健全,校本课程开发的管理就成为学校管理中亟待研究的问题。再经理论验证与实践反思,我们意识到校本课程开发的确需要加强管理,尤其是学校的管理。同时我们还认识到学校管理校本课程的开发具有重要意义,这也表明学校应管理校本课程。
(一)解决校本课程开发过程存在的问题
如果要解决校本课程开发活动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将研究重点、立足点放置于哪呢?学校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中心,应该是解决开发中存在问题的最佳场所。针对校本课程的开发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学校管理可以找出其根源并给以相应的解决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校本课程开发。
(二)发挥校本课程开发活动的积极意义
校本课程开发是一种新型的课程开发类型,它的积极作用是广泛的。校本课程开发具有校本性、民主性、差异性、人本性、补充性等特征,因此校本课程开发就具有充分利用资源、发挥学校优势、完善课程结构、提高课程适应性、适应学生发展需求、提高教师教研能力、实现教育公平等主要意义。同时校本课程开发是适应素质教育中个性化的要求,因而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现和人的个性化发展。当然这些都是有良好的学校管理才得以保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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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我国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校本课程逐渐引起教育界的普遍关注、其意义主要表现在学校各主体在课程决策中地位的改变。而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之一,其校本课程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主张权,选择权,课程设计权、参与实施权和评价权等。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权利的缺失存在多方面的原因。
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逐步推进,校本课程开发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同时关注的热点,其意义主要表现在学校各主体在课程决策中地位的改变。学生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之一自然需要获得更多的课程权利。同时,校本课程又是学生课程权利得以实现的最佳平台,但是在实际中的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的很多课程权利得不到实现,本文拟对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学生权利缺失的表现及成因进行探讨,以期引起人们对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权利的重视。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要探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学生权利,首先就必须明确“学生权利”。然而,国内很多学者都把学生权利和学生权力相混淆。因此,有必要先对二者进行一下区分,本研究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本文首先对权利和权力的基本涵义作一个大致的介绍,为接下来对学生权利和学生权力的分析提供一个概念平台,以免引起混乱。
(一)权利和权力
1.权利。权利概念是西方文化下的产物,在法学界,对“权利”的界定存在着诸多分歧,主要流行有自由说、意志说、利益说、法律上之力说、尺度说、法律原则说等六种学说。本文采用的是《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定义—权利是“法律关系的内容之一,与义务相对应,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权利由法律确认、设定,并为法律所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国家应依法施用强制手段予以恢复,或使享有权利者得到相应补偿。离开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无所谓法定权利的存在”。简言之权利是由法律规约的一种利益,或权益人有权获得的利益。
2.权力。权力的概念由来已久,但至今仍无定论。“权力”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antorias",指权威、法令和意志等。本文采用经过博采众家之长所形成的定义:权力是指某种强制力或影响力,这种强制力或影响力由力量、价值和权威构成,即权力主体拥有相对较大的某种力量、相对较多的某种社会价值或相对较高的权威,因而权力客体必须自愿或不自愿地对权力主体所发出的指令加以服从,如果权力客体违背权力主体的旨意,那么前者就有可能受到后者的惩罚。
(二)学生权利和学生权力
1,学生权利。当代学者对学生权利的认识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把学生权利等同于公民权,要求给予学生同社会公民一样的两大类权利,一类是实体性权利如生命权、人格权、隐私权等,另一类是程序性权利如告知权、申辩权、起诉权等。另一种认为学生的身份是特殊的,学生除了拥有社会公民的一切权利外,还具有特殊身份的身份权,即学生权。笔者认为,学生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国家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正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公民。因此本文所称的学生权利主要是指学生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其基于其受教育者的身份在教育活动中应该享有的权利。
2.学生权力。从现有资料看,国内学者还没有给学生权力作过明确的界定。在少有的几篇专门论述学生权力的文章中,大都谈论给予学生权力的必要性和意义等,而且很多都把学生权利与学生权力相混淆,有的学者干脆认为学生权利就是学生权力,如“学生拥有的权力,也是学生享有的权利。在笔者看来,目前国内恐怕只有李福华教授的文章中涉及到学生权力的实质。该文章认为学生权力是基于自身资源、法律或学校组织体制的一种权力形式。除资源性权力外,学生权力只能通过法律或学校组织体制加以保障,而在现阶段,资源性权力是比较弱小和隐蔽的权力形式,这就是人们常常看不到学生权力甚至把学生权力当做学生权利的根本原因所在。
(三)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学生权利
现阶段,对于学生而言,赋予一定的课程权利较为可行,而授予相应的课程权力则稍欠妥当。权力的基本特性表现为一种支配力量,其相对的是责任,而权利一般是指一种能力、资格、利益或自由,相对的是义务。就贯彻落实或操作性而言,享受权利要比获得作为“支配力量”的权力更为现实。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把文章题目界定为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学生权利浅析。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学生权利可以界定为“学生对于校本课程(或学校教育内容)进行决策、设计、实施、评价等方面的能力与资格”。
二、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的应然权利研究
新课程改革尊重学生的人格、权利、尊严和价值,关注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以确定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校本课程开发作为我国基础教育三级课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价值就在于它“提高课程的适应性,促进学生的个性成长;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实现学校的课程创新,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其中,又以发展学生潜能的多样化为终极追求。只有澄清校本课程开发的价值和意义,才能在最大限度上让学生、教师、学校得到充分发展。
在校本课程开发的相应环节,学生都应该享有一定的权利来积极参与。学生参与课程开发的原因在于:其一,如果学生对课程内容感兴趣,他们的学习动机就会增强。其二,学生参与课程内容的选择和设计可以促进学校生活民主化,自主化的进程。校本课程开发就是要寻找到学生们感兴趣的是什么,什么知识对学生来说是有用的。同时,校本课程又是学生课程权利得以实现的最佳平台。因此,赋予“学生课程权利”便成为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前提,校本课程的开发亦是学生课程权利实现的重要途径。
在笔者看来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学生权利应该包含两种层级:首先是参与权;其次是个人话语权。参与权指学生要有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机会。个人话语权是指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要有言说的权利,即他们在参与的过程中能够基于自己的体验,表达自己对校本课程各方面的理解和建议,并且他们的话语能够真正地被发出、被听到并被重视,最终发挥应有的作用。个人话语具有自由性和有效性,但应该注意到自由是在体验基础上产生的自由,有效要在具有可行性的前提下有效。在校本课程中,参与是学生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和保障,学生不能参与其中,个人话语就没有产生的空间;个人话语是学生权利的实质,参与其中,却个人话语“失声”,这样的“权利”充其量只能说是从形式上的“学生权利”。所以,参与权与个人话语权是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享有权利的必不可少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学生权利产生。就内容而言,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权利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知情权。即对校本课程和相关信息了解的权利。法律既然赋予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那么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对于要接受的校本课程中的教育当然也就有了解的权利。《教育法》第42条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而要参加这些活动,首先就必须了解这些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性质。另外,作为缴费上学的消费者,学生也有权了解学校所能提供校本课程的的内容、质量及范围。
主张权(或要求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权利就是一种主张,也就是说即权利主体可以通过意思表达或某种行为,有效地去要求、去坚持拥有某种权利。是当其利益可能或已经受到他人干涉与侵犯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给予保护、提出终止侵害。学生对校本课程运作的各个环节都应该拥有一定的主张权或要求权,如对校本课程开发及运作的建议权或话语权、对充足和优质校本课程资源的要求权等。
选择权。选择权是指在校本课程开发中规定范围内对课程和任课教师选择的权利。权利就具有可选择性。也就是说,权利主体可以按照个人意志去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而不受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或威胁。作为校本课程开发主体之一的学生,不仅应该有选择课程的权利,而且应该有选择教师的自由。
课程设计权。本文所指的课程设计是微观层面的课程设计,即在校本课程的目标和内容范围基本确定后学生参与具体的课程内容的选择及其编排顺序,课程形式的选择,教材的式样、类型、规格及各科内容的联系、配合和照应等的权利。
参与实施权。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对学生而言,实施权不仅表现为学习权,也可以表现为教学权。根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要实现这种建构,校本课程的实施就不能以教师为中心,更不能完全由教师决定,学生也应该有参与实施的权利。
评价权。即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进行评价的权利。新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别强调了学生也是评价的参与者、评价的主体。因此,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也应该享有课程评价的权利。学生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对教师的评价,对校本课程的评价以及对学生自身的评价。
三、学生校本课程权利缺失的表现及原因
在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应该享有以上各种权利,然而,在实际中的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的很多课程权利都得不到实现。我国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学生权利面临严重缺失,这已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一)表现
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权利的缺失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对校本课程信息及相应的师资状况不了解。由于学校未能实行应有的公示制度及相关的设施条件滞后,导致学生对校本课程的教学计划、所开课程及任课教师缺乏应有的了解,从而影响他们学习计划的制订,并使得他们在选择课程与教师时具有盲目性与随意性。
2.选择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由于校本课程资源匾乏和选课制的不完善,致使学生一方面选择范围有限,另一方面在选择时束缚太多。学生的选择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兴趣、爱好和需要也难以得到满足。
3.课程设计权和参与权得不到满足。受传统的学生观和教育观的影响,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主要由学校和教师支配,学生的主体地位难以得到体现。学生的声音很少出现在校本课程的设计中,学生的主体地位仍得不到体现。而且实施中经常是“独白式”或“一言堂”,很难使学生成为“意义的主动建构者”。
4.评价权不充分。虽然不少学校也让学生参与课程的评价,但很多都是流于形式,学生的评价结果很难对校本课程的开发起制约作用。
(二)原因
综上所述,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学生只享有部分的课程选择权和有限的教学参与权和评价权,甚至有时因为课程资源的匾乏和对学生评价结果的漠视,这些仅有的权利有时也难以落到实处。造成这种现状存在多方面的原因,笔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学生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完全确立。这是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学生权利得不到真正实现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学生权利的实现是建立在学生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的。学生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完全确立主要体现在:首先,传统文化和教育观念的影响。传统教育过程中过分强调教师的地位而使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过分重视书本知识强调智育而忽视学生创造力的培养以及填鸭式的知识灌输方式等,这一切并没有随着新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而消失。其次,学校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很多学校的管理者依然把学生作为被动的管理对象,这同样不利于我国学生的自主性、选择性、创造性的发挥和培养,从而影响学生的主体地位的确立。
2.学生权利意识薄弱。随着教育法制和学校管理制度的不断发展,学生的课程权利意识有所增强,但对自己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究竟享有哪些权利、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又应该如何维护却颇感困惑。尤其是对于其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权利没有明确的意识,大多认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是国家、学校和教师的事,与学生无关,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不可能也无能力享有或行使课程权利,从而导致社会不重视,学生自己也不主动主张或要求,其校本课程权利缺失也就不足为怪了。
3.课程开发能力缺乏。权利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也体现为一种能力,即权利的行使必须以相应的能力为基础。学生之所以未被赋予校本课程开发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他们的能力缺乏信任,担心授权给他们也未必能够行使,反而会影响教学质量。而学生开发校本课程能力缺乏的现实又反过来佐证或加深了人们原有的判断。
4.相关法制法规不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很少对学生的校本课程权利进行具体可行的规定,大多是间接或原则性的表述,缺乏实际操作性。而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又不能真正体现“学生为主体”,而且很多制度尚不完善,如学分制、选课制等,从而制约着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权利的实现。
5.学校、教师未能履行应有的职责和义务。从现实来看,校本课程开发中中学生权利的缺失与学校和教师未能履行应有的职责和义务密切相关,如校本课程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能保证充足、优质的课程资源,不能保证必备的教学设施和设备条件,不能保证学生参与到校本课程开发中,不能保证采纳学生的话语。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校本课程开发中中学生权利的实现。
摘 要 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建设已成为目前我国体育课程改革的一项关键的项目。国家、地方、学校这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的实施,将我国一直以来的国家集权制的课程管理体制打破了,以此满足不同地区与学校学生的发展状况,加强课程对于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方法,从校本课程的概念、现状和意义、对策等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 中学 体育校本课程 现状 对策
一、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建设中的概念问题
校本课程仅仅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现今对于其的定义有很多种说法。在王斌华教授所写的《校本课程论》中的校本课程就是“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师编写、实施以及评价的课程。”换句话说,校本课程就是某一类学校、某一级学校的部分教师、个别教师或者全体教师,按照国家所制定的教育目标,在理解本校内外部环境的根源上,对于本班级、本年级或者本校一定的学生群体,编写、实施以及评估的课程。
有关校本课程的说法还存很多种,综合种种说法,都可得到一个共同点:在国家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学校按照本校的实际情况,自主筹划、构造、开展、评估个性化课程的整个过程。笔者觉得校本课程就是将学校的教师作为一个主体,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与特色,把本校学生的需要进行一个科学的评价,尽可能因地制宜开发出多种适合学生的课程。
二、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建设的意义及作用
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建设在学校课程改革及学生成长等各个方位等具备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及作用,主要表现在下面几点:
(一)有利于形成学校的体育特色
想要看一所学校是否具有特色,第一可看它的办学目标时候正确且独特,或者可以说成教育的哲学。校本课程的建设核心理念就是把学校作为课程建设的场所,因为学校作为体育教育的实施机构与场所,是真正能够影响学生教育与体验的地方。体育课程的目的一定要实施到学校的层面,和学校具体的体育特点以及条件共同结合一起,这样才可以真正实施。由体育校本课程建设的特点来看,它恰好针对体育教育的重心——体育课程所采取体育教育目标以及具体行动对策。因此,体育校本课程建设有利于更好地使得学校体育教育目标得以实现。并且因为其着重学校师生间的独特性、差异性,融进了学校本土的教育哲学思想,有利于学校创建学校所独有传统与特色。所以,体育校本课程建设要充分调动好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的能动性与积极性,充分使用校内外的体育资源,将学校传统的项目作为基础推动体育校本课程的建设,从而创造出具有学校自己的体育特色。
(二)有助于提高体育课程教学的灵敏度
传统的体育教学课程大大制约了体育教师对于体育校本课程的建设,其主要表现为教材的使用周期长,一本教材基本上都会使用十年或以上,完全没有任何的改变,而且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内容单一、死板,换而言之,目前学校体育课程所设置的内容比较老套,体育教师也只是从一而终地根据课程的内容上课,缺乏自主性,高中三年也仅需建立三个模块,并没有从学生实际的需要出发,体育教师只需重复安排三种模块就可以了,从根本上阻碍了体育老师的作用,根本发挥不了体育教师的主动性,这样看来其它学科的老师同样可以上好体育这门学课!体育课程的建设恰恰能够打破这种惯例,把权利下放到每位体育教师身上,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此打破传统的体育教学大纲,使得体育教师能够因地制宜,合理、自主安排体育课程的内容,使得大多数的学生都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其中,这样才能激发起学生们的兴趣,让课程更具有灵敏度。
(三)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
体育校本课程建设是以尊重、满足中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及差异性特点,向中学生供以更多的选择权利,所以有利于中学生的个性发展,现代社会中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以人为本,尤其是须要显现人的创造性及个性的发展。因为每个人的体育基础、兴趣爱好、体质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都不尽相同,对于体育的需求也存在很多不同之处,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建设是为了适应差别而开展的。如果能够让学生加入体育校本课程的建设,不但有助于清楚知道学生已经具有哪些知识、技能,便于断定订定体育课程的教学计划,从而找出适合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教学计划;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将学生的作用发挥到淋漓尽致,推动其个性的全面发展。
三、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建设对于体育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转化传统的教学观念,建立体育校本课程建设的整体认识
体育教师作为体育校本课程建设的中坚力量,其专业素质以及责任意识成为了体育校本课程建设过程中的根基与经验,好比课程论专家马什所言:“教师的主动参加是校本课程建设过程当中一个极具决定性的条件,换而言之是校本课程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环节。”传统的体育教学仅仅重视培养教学技能,在课程意识与观念上比较单薄,习惯教学,但对于课程比较陌生,按部就班,机械式地传授体育教学的方法,自然就会忽略了在教学方面体育教师的自主意识,使得教师束手缚脚,从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校本课程建设的发展。但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正一步步打破这种课程体制,并要求体育教师转换传统的教学理念,设立起新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扬体育教师的自主意识,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体育校本课程建设的首要因素就是体育教师的素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除此之外,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文化素质、业务能力素质、身体素质等对于学生的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仅有如此,才可以使得体育教师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观念,从而建立自主意识。
(二)强化学习课程的理论知识,丰富课程理论知识的储备
从古至今,体育课程经过了无数的变革。可是,在体育课程改革的过程中,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一向都是很难解决的问题,所以它不能依赖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来保障的,也不是依赖政策的指导或强制就可以实施,体育教师才是两者结合的关键因素。唯有体育教师才可以实现体育课程理论的“有用”及“被用”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唯有体育教师才可以保证体育课程实施“实效”和“科学”的有效统一,体育教师是“理想课程”和“实践课程”之间的桥梁。由此可见体育教师要不断提升自己课程理论知识的储备,加强学习课程理论,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建设体育校本课程,推动体育校本课程的改革。
(三)努力发掘与发扬适合当地学校特色的课程资源
学校课程资源怎样才能运用得当是体育校本课程建设期间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自身的特色以及学生的文化背景,这些都对课程建设改革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体育课程建设不完全单单就是指体育课程内容上的建设,它还涉及到体育课程资源是否得到充分的利用。在生理上、心理上如果学生受到创伤,心理学、医学这时就会发挥到关键的作用。同样,体育教师作为体育校本课程建设的主体,应该充分考虑或者发掘出任何对于体育校本课程建设有利的资源,主动积极加强跟学校心理学教师或校医院的联系,让学生在身心方面上能够得到全面发展。
四、结题
总而言之,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和开发体育校本课程,设立校内外的体育资源转换体系,从多角度开发体育校本课程的内容与资源。完善体育的设施设备,增大投资的力度,争取得到领导的重视,极力开发中学的体育校本课程。强化和课程专家的合作及联系,大力推动体育教师的培训措施,不断完善评估体制,将体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作为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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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校本课程开发概念的界定,众说纷纭,有的把它定义为一种新的课程开发策略,有的把它理解为学校特色构建的一部分,有的把它理解成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的一种重要补充。
就我的工作体验来讲,我认为校本课程应该是学校围绕自己
的教育理念,结合地域特色,充分利用当地课程资源,自行研讨、设计或与专业人员合作编制出的多样性和个性化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课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共同组成的“三级课程”体系,它是以课程编制为主体,自主开发与实施课程的行为,是对国家和地方课程的补充和完善。
二、结合我校实际谈谈开发使用校本课程的意义
当今这个时代是张扬个性的时代,国家的统一课程安排设置
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学生自身发展以及教师专业成长的需要,校本
课程就此应运而生了,正好迎合了时展的潮流和趋势。
实际上,我们学校也正在利用自身周围的资源,开发和使用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教材,在我校的周围有着丰厚的校本教材教学
资源,例如:史书记载,大禹治水从冀州始,衡水湖便是大禹治水留下的痕迹。冀州号称“天下第一州”,尚书禹贡记载,大禹治水后,划天下分九州,冀州为首,河北简称冀即源于此。通过我们的探索实践,我们认识到校本教材的开发与使用,对我校的发展与进步、对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学生的成长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已经深入了中学课堂教学,并不断向纵深
发展。新课程要求学校教育不能仅仅培养知识型的学生,更要培养有个性的创新型人才,校本课程的出现可以弥补国家课程在培养
学生个性上的缺憾,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学校的特点开设
有利于学生创造能力、个性发展等方面的课程。
我校东面紧邻衡水湖,学生也主要来自周边地区,对周边环境很熟悉,另外根据我校学生的特点和学校优越的地理位置,开发校本教材,不仅能让我们的学生学到知识,锻炼能力,使他们的个性有了充分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能做到学以致用。我校陆续开展了一系列的校本课程,如:生物校本课程:生物教师带领学生亲自来到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观察记录栖息于此的鸟类以及周边的植物,搜集相关材料写研究报告;历史校本课程:历史教师带领学生来到学校后面袁绍和曹操曾经交战的地方参观老城墙回顾历史,到孙敬园了解历史伟人对学生进行教育等等。
2.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在新课程改革的今天,教材、学生、教学过程都充满着变数,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具有更大的自主性与选择性,这必然要求教师应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及时地更新自己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努力汲取各个方面的文化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文化底蕴和知识涵养,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教师不仅有权决定“怎么教”,还有部分的权力决定“教什么”,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是课程的执行者,同时还应是开发者和研究者,这对教师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挑战,但也是机遇,抓住时代的契机,促进自己的专业化成长,是我们教师面临的重点问题。
我校的实践证明,在校本课程开发和使用过程中教师们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