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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一、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在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中的意义
随着经济形势不断发展,新的财务制度、财务法规不断颁布、实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不仅能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更能顺应财务制度改革的需要。成熟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能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医疗机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控制成本费用,降低机会成本,进而减少国有资产流失。规范、科学而高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能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现阶段医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物资管理计划性差,清查不到位
1.物资采购无计划,浪费严重。物资采购、验收入库等环节把控不严,采购渠道杂乱、采购价格多样化,导致采购价格增加。特殊物资如房屋维修用品等,无明确采购计划。共性物资如办公用品、印刷制品等,使用科室往往“重领用轻保管”,疏于对已领物资进行妥善保管,使用人员无节约意识,物资大量流失,增加科室使用成本。2.物资盘点清查不到位,供应商选取方式不完善。由于物资种类多、单价低,物资保管员盘点时候责任意识不强,容易使实物与存货系统库存量脱离,造成账上物资价值与实际库存物资价值不符。保管人员与物资供应商沟通不及时,未能定期核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采购业务评价制度缺失,未能对供应商履行业务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作出专项评估和专业分析,未能有效选取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
(二)药品采购无计划、存放区域划分不清
1.药品采购无计划。药剂科采购人员与临床各科室医生沟通不及时,对所需药品无计划、盲目采购,只知道在药品接近零库存时应采购,但对于药品所需量及所需规格不明,容易造成药品积压过期,导致不必要的资金占用。2.药品存放区域划分不清。药品性质特殊、种类繁多,某些特殊药品对于存放环境有一定要求。但是目前部分医疗机构药品存放不合理,重要药品未设库存放,或虽已设库存放,但存放温度或湿度未达到要求,容易引起药品提前失效,不利于药剂科整体管理。3.库存药品管理不当。药品入库检查验收不仔细,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错误入库或未及时退货。已入库药品未按生产日期先后顺序发药,容易造成过期药品增加。各科室药品请领清单未及时核对销账,存在员工借药等问题。
(三)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考核不到位
1.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由于医疗事业单位的经费由国家和各级政府共同承担,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计入科室成本,导致领导层及各科室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较为薄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权责不清,盘点不全面。对于某些高科技精密医疗设备,缺乏成熟有效的验收程序,可能导致设备运行效果低于预期要求,进而影响使用,易导致设备使用年限缩短,提高设备维修费用。2.固定资产重采购轻管理,重维修轻保养。根据日常业务需要,各科室会考虑该采购何种设备,而不注重对已有设备进行系统管理以提高其使用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设备日常维修及保养无体制、无标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于大型医疗设备运行情况无资料、维修记录无档案,导致采购费用、维修费用大大增加,降低了固定资产使用率。3.固定资产管理考核不到位。从管理现状看,虽有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是对于固定资产处置环节,还存在一定风险。由于处置方式不合理,容易造成医疗机构经济损失。对于专业医疗设备期满报废,回收厂家不同,处置收益也不同。报废时未区分使用期满正常报废及使用期未满非正常报废,清理手续不严格。
三、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对策与建议
(一)应制定相应物资管理制度
1.制定采购计划、完善领用制度。指定专门科室进行物资采购,由各科室上报所需物资,汇总统一制定采购计划。加强科室人员节约意识,对所领物品做到“物尽其用、决无浪费”。将物资领用量列入科室当月成本分析,以科室业务收入为基础,设定合理领用率,强化科室人员节约意识,月末按物资领用情况适当进行奖惩。存货盘点时由专人将物资按类别进行归类,对于数量少、价值大的物资进行重点盘点,数量多、价值低的物资进行抽样盘点,月未按盘点情况对盘盈盘亏进行说明,如因保管人过错所致,应进行相应处罚。2.做好采购业务后续考评工作。与物资供应商加强联系,优化采购流程。定期对采购计划、采购价格、采购渠道、采购质量等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专管员应及时与供应商核对物资应收、预付账款,如有异议应及时查明原因。
(二)完善相应的药品管理制度1.制定合理采购计划。药品采购计划不得脱离临床与科研的实际需要,不得盲目采购。药剂科应与临床科室保持良好沟通,掌握本医疗机构可预见未来药品所需情况,提倡以月需药品使用量为依据,在合理的药品周转天数指导下,有计划地采购药品。2.合理划分药品管理区。药品应按其性质进行分类定位储存,如: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注射剂与口服药分开,液体制剂与固体制剂分开,低温储藏药品应放入冰箱内。药品摆放应整齐,垛与垛之间应留有间隙;麻醉药品专柜(保险柜)存放,精神药品专位存放;做好通风、避光、除湿、防火、防爆、防盗、防鼠等工作。3.严格药品库存管理。药品入库应严格遵守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出药品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易变质药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应经常(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库存药品质量,防止药品变质、过期失效、霉烂、虫蛀等,如发现不合格药品不得发出使用,并按药品报损制度处理。对近效期药品(距失效期六个月引内)应及时上墙明示并记录备查。盘点发现药品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三)改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引入企业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计提折旧,并将折旧计入科室成本。只有将固定资产折旧真正与科室利益相结合,才会得到全院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也只有对其进行折旧,才能最直接反映固定资产价值,最大程度做到账实相符。
2.强化固定资产增值意识。建立严格的医疗设备交付验收使用制度,日常使用
注重保养,以延长使用年限,降低维修费用。并指定后勤科室将全部固定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对闲置固定资产在各科室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最大程度实现固定资产优化配置。对于精密型高科技医疗设备,应以单项设备为个体,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考核制度落实到位。夯实固定资产
基础工作,建立总台账及各科室明细台账,报废转让严格履行处置权限和报批程序。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使用期满报废和使用期未满提前报废,对于后者,应查明并分析报废原因。处置变卖时,应区分通用固定资产和专业固定资产,涉及高科技高价格的固定资产,应联系不同厂家,比较回收价格,提高处置收益。
四、宏观层面进一步提升医院资产管理水平的思考
1.合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的社会成本
公立医疗机构承担着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一系列社会责任,各类服务开展的合理性、规范性,很大程度与国家对于医疗机构的补偿问题相关,合理确定医疗机构服务的社会成本,有利于建立更科学的国有资产运营评价体系。
2.卫生和计划生育等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
首先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找准定位、更新观念、明确方向。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与下级各医疗机构保持有效的互动和有力的监管。例如,医疗机构对于大额固定资产报废变卖,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合理途径寻找最合适的回收方。有效的监管可以增强医疗机构的生机和活力,发挥国有资产的最优效益。
3.强调政府主导作用、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改革
医疗卫生机构面临着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双重考验,政府在修正公立医疗机构盲目追求市场化利益的同时,要发挥政府市场机制作用,使医疗机构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管理活动,达到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双提升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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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曹黎明.浅析医疗卫生机构资产管理现状与对策[J].中国卫生资源,2007(11).
[关键词] 医疗设备;设备报废;报废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97.39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05(b)-0172-03
医疗设备是医疗机构用于临床诊断和治疗的重要工具。贵重的、现代化的医疗仪器设备代表着医院的诊治能力和水平,是现代化医院的一个重要标志[1]。然而新设备的采购和引进以及旧设备的报废,已变成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者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医疗机构都很重视医疗设备的购置、论证和使用中的管理,但对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重视程度严重不足。然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管理也是医疗设备科学管理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是设备管理者的重要责任,此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规范的报废和管理对医疗质量、医疗资源的合理应用和医院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
我院自2005年1月~2010年12月间共购置了医疗设备3 839台,合计金额人民币1.86亿元,而同时也报废医疗设备1 120台,合计金额人民币4 829万元。由此可见,在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今,医疗设备不断进行着更新换代,医疗机构在购置新设备的同时,也不断的对那些不能再使用的设备进行及时的报废处理。加强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做好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非常重要。如今,医疗机构对仪器设备的报废管理标准不统一,卫生行政部门也没有制订统一规范的制度和科学管理的标准。现把我院近年来在医疗设备报废管理中的一些实践经验作一总结。
1 医疗设备报废的原因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报废原因主要归纳如下:①自然淘汰:仪器设备经过长期使用后到达和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一般为5~10年),仪器设备的零件与结构已经严重老化,设备的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和性能指标虽经过维修检测仍然不到基本使用要求的可申请设备报废。②陈旧落后的设备:有的医疗设备仍然能使用,但是由于采用的技术落后,性能较差、效益低下,不再能满足使用科室的基本需求,这部分设备也要申请报废。③需要提前报废:有些设备管理不严、无专人负责,个别管理人员不负责任,仪器不能够及时清洁、保养,导致仪器使用寿命缩短。操作人员不按照行操作规程做,仪器故障时不进行及时维修,故障机器工作,有时人为的造成设备损坏。有的是仪器的工作环境不符合要求,设备工作在高温、湿度高和有静电的环境等。有的医院所使用的电压不稳定,无UPS稳压电源,也会对设备造成损坏和损耗。④设备维修、保养成本过高:修理费用达到设备购买价的60%,已不具有维修价值而报废。如果继续使用起来会造成使用成本高的仪器也应该及时报废。⑤盲目购买的设备:在购买时对仪器的论证不足,导致设备买来不用,无专人管理,常常会因为仪器的配件不能保证供应,厂家售后服务不能跟上,导致设备维修困难而影响使用,使得设备长期闲置而导致报废。⑥扶贫和支援用:有时会因为政策性的需要一些设要送给基层医院和贫穷落后地区,这时就需要办理相应的捐助、赠送及移交手续。
2 对医疗仪器设备报废进行鉴定和评估
医疗仪器设备报废前进行技术鉴定,以确定是否符合报废要求是一项技术性和原则性都很强的方面, 是对设备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一环。由医疗设备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 能够严格掌握设备报废规定的设备管理组织对需要报废的设备进行认真的鉴定,包括设备当前的使用状态、使用时间,使用时的安全系数、参数指标、维修保养和保修的费用、零部件的供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并结合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议评定,填写鉴定结果。对有些设备经过维修和保养能够继续使用的、各方面指标均能达到使用要求的可以继续使用,如果现使用科室不愿再使用时可以调配到其他科室或社康中心。
3 报废医疗设备的残余价值
3.1 作为同类仪器维修时拆配件
经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有部分零部件尚能使用,本院新购得同类设备或其他医院有同型号的设备在使用,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作为维修配件的来源。因原厂、特别是进口设备配件价格昂贵,也弥补设备生产厂家因停产或不再提供技术支持而造成的无法维修,被修好的设备经校准后可以继续使用,针对固定资产报废问题,我院设计了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还增设了报废“三联单”制度和待处理报废“三级库”制度。报废“三联单”制度既保证购新依据充足,又控制报废设备及时入库;还促使科室树立了“以旧换新”的节约理念。后来又建立了报废后设备的“三级库”制度,并且正在完善之中;即医疗设备、空调机、电脑打印机及电子产品的待处理报废库,这些报废的设备中有许多零配件在维修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拆东墙补西墙”发挥了物尽其用的作用,继续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使已经报废了的仪器发挥较大的残存价值,避免能够继续使用仪器的浪费,减少医院的医疗支出。
3.2 折价退回原厂
对医院已经报废的设备,但对于生产厂家来说,仍有一定的再利用价值,一般用于设备的研发、实习、培训和教学等。一些厂家或一些从事医疗设备维修的公司很乐意储存一些废旧设备,或购进报废设备维修后投放到欠发达地区。也可作为维修备用件的来源,以解医院燃眉之急。医院会因此回收设备的剩余价值。
3.3 捐赠
二、三级医疗机构承担着帮助和扶植下级和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任务,除了选派医护人员下乡指导和培训以外,还可以将一部分闲置不常用的设备无偿捐赠出来。各院都会有使用多年的旧设备,如心电图机等,每个医院都会有很多台,有的在闲置或在废品仓库中以备拆配件用,这样,就可以把每台设备取其精华,合并几台为一台,这将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可用于捐赠给贫困地区和基层医院。
3.4 转让
由于医院发展目标和工作的转变和国家政策法规的修订等,会导致有些科室购买的仪器设备被淘汰和闲置。例如以前有些医院药剂科都有制剂室,配有大输液生产流水线, 中草药提呈设备,外用软膏生产设备等。因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个医院内部制剂政策的调整,使得相关的工作被迫停止。花费巨大资金购买的设备被迫闲置下来。此时如不及时处理,采取办法将造成设备、闲置积压、长期存放不用,几年以后会变成报废设备[3]。这样就会给国家和医院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真对这种情况,医院应该及时采用“转让”的方式处理这一批设备。转让时可用竞标或拍卖等适当的方式卖给药厂或其他单位,这样对于国家和医院都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4 医疗设备的调拨
由于医疗机构政策和业务的调整,科室购买的设备随时会被闲置和报废,但对其他科室可能是急需的设备,此时管理部门就要及时收集这类医疗设备的使用信息,了解各设备的效益情况,及时对设备进行调剂,把各种设备用活,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我院院内有近100个科室和30多个社康中心,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医院开支,先后为院内科室每年都调拨价值近几百万的各种设备;各社康中心特别喜欢用调拨来的旧设备。5年来已办理调拨设备300多台次。
5 做好对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
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是医疗机构做好仪器报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医院要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素质至关重要。这样各医院要充分调动维修人员的主动性和聪明才智,提高维修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努力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想方设法的去完成仪器的维修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奖励。部分设备报废后,其部分零部件仍然完好,可拆件妥善保存,以供检修同类设备时使用[4]。如有些进口设备零配件特别贵,可以在国内市场上找到替代品,特别是电子配件,我院通过这种方法节省了一定的维修费用。
6 重视对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管理工作
怎样才能够利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管好仪器设备,优化仪器设备的资源配置,报废那些无法使用的设备,充分利用那些有残存使用价值的设备,使仪器设备的使用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我院在长期的设备报废管理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设备再利用和报废管理方法。
6.1 完善报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于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做好设备的报废管理,首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报废流程。如报废的申请、设备资料的审核、鉴定、报废后的回收、处理、帐目的注销等手续。“三联单”制度管理了设备的报废过程,在整个报废流程中要把握住统一处理的原则,设备所属科室不能够进行私自处理和变卖配件,必须上交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按程序报废,并且有购新的依据。
6.2 仪器设备的报废程序
使用科室仪器设备需要报废时,要按照医院的规定程序进行,首先是由设备的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的报废申请,在申请表中必须根据仪器使用情况,认真地填写仪器报废的原因、仪器的名称、国有资产编号、产地、规格型号、设备原值、购置日期、需报废仪器的数量、仪器总值、使用年限等基本资料,表格一式二份,由使用科室填表人、科室民主管理小组成员、护士长、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设备科,设备科设备维护部门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是否符合报废条件等意见后报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部门按照报废仪器设备原值的不同,分别由相应的各级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逐级审批。报废后无使用价值的设备采用招投标的办法进行集中拍卖处理。
目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医疗设备的处置管理办法不利于挖掘报废设备的潜在价值[5],使得报废设备处置的执行部门很难把握国家政策的限制和可执行性之间的尺度[6]。提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报废管理机构,妥善保管收回的已报废的通用设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允许医疗机构在医疗设备使用了规定的折旧年限之后,用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范的,切合实际的处置办法将为医疗机构仪器设备报废打开了出口,使得设备从采购到报废整个流程正常运转起来,为各医疗机构充分挖掘报废仪器设备的潜在价值,顺利的开展各项医疗诊治和科教活动提供政策支持。
7 小结
通过对医疗设备管理和报废的分析,笔者认为,最大限度的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对报废设备进行及时鉴定和评估,利用医疗设备的调拨、转移,以充分发挥设备的残余价值、减少浪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切合实际的处置办法将为医疗机构仪器设备报废打开出口。 使得设备从采购到报废整个流程得到正常运转,为充分挖掘报废仪器的潜在价值, 顺利的开展各项医疗诊治和科教活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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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卫生服务的组织与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搞好组织协调。
(二)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规划、队伍的组织和业务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以县及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网络规划和形成双向转诊格局的要求,组织社区内有关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在居民区开设卫生服务网点,形成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发挥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包括中医)的功能,注重发挥中医药资源质优价廉的特色和优势。
各乡镇政府及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活动。
(四)已进入社区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驻地的群众进行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等综合的、全程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企事业单位对内部职工服务的卫生机构,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下承担本单位职工集居地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财政、民政、规划、物价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和房屋
(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
——各级政府投入必要的启动和维持资金;
——主办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享受国家和地方的税、费优惠政策。
(三)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作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所需建设资金计入商品房成本,产权属房产投资单位,由承租方与产权单位建设租凭关系,并按标准缴纳租金。
(四)乡镇政府及街道、居民委员会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同时鼓励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所需设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水、电、气、热和通讯设施,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给予办理。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属国家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来源和培训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主要从现有卫生机构(包括中医)在职人员中选用。
(二)医疗机构要选思想作风好和技术能力强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养以在职培训为主,由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要通过举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养成全科医生。今后还应从经过系统培养的全科医学院校毕业生中来补充社区卫生服务人员。
四、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和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应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方式。
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实行义务或者优惠服务,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卫生、物价部门按审批权限核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药费用报销问题
(一)对在居住地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干部职工,其医疗费用应予报销。
(二)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并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和劳保医疗的企业职工,在向上级医院转诊时,须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意。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干部职工的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和办法,执行县卫生、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有关待遇
(一)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工资按照规划定员实行全额补助,其各种补助不应低于其原在单位和科室的待遇。
(二)从事和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人员,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不再承担到期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任务。
(三)在国家颁布全科医生职称标准以前,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一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晋升副主任医(技、护)师以下职称的,评定职称时参照相应级别的预防保健医师标准执行。
七、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与评价
(一)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工作规范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和评价标准。
(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发给卫生服务许可证后,再由民政部门办理社区服务有关手续。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医药卫生体制为目标,尊重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破除垄断体制,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医疗机构的生机和活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使人民群众享有质量优良、费用合理的医疗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履行卫生职责与运用市场机制兴办卫生事业相结合,合理确定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与规模,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既要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供给和质量,又要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大胆创新,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坚持转变政府职能与加强行业监管相结合,加快管办分离步伐,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
二、大力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各级政府要按照保障基本医疗供给和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总体要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重点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性医院,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覆盖一定区域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对资源配置不合理、经营管理不好、服务效率低下、区域同类性重复明显的公立医院,积极引入社会资金,从结构与数量上进行调整。
保留的公立医院定性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目标,不断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一)建立出资人制度,积极推进管办分离。
明晰公立医院产权关系,将其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出资人制度,落实医院的法人自。在国有出资人代表尚未明确之前,暂由原主管单位代行出资人职能,承担出资人责任。
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组建国有独资的医疗投资发展公司,创新公立医院的产权管理模式。医疗投资发展公司经同级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现有公立医院中的国有资产及财政对公立医院建设的新增投入,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二)完善院长负责制,落实院长经营自。
公立医院院长的选聘由出资人决定。院长的任职资格条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适用全省。院长的选聘可采取直接聘任、公开招聘、推选、委任等多种方式。医院行政副职的选聘由院长提名,出资人决定。院长在院内具有充分的人事、分配及经营自。院长对出资人负责,以社会效益为首要目标,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建立科学合理的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制度。院长的报酬主要与社会效益以及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挂钩,由出资人确定。积极探索效益工资和年薪制等多种报酬实现形式。
(三)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打破人员身份限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全员合同聘用制。机构编制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对医院人员编制和卫生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实施管理,医院有权根据医疗业务的需要,自主聘用员工。
改革分配制度。现行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员工的工资福利由医院根据劳、责、绩、效综合考核,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案,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各级政府应加快建立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公立医院员工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公立医院员工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解聘分流人员按当地事业单位的改制政策妥善处理。
(四)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
打破部门和行政隶属关系的界限,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在业务、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对部分中小型公立医院,可区别不同情况,整体进入综合性医院或转为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联合重组进行资源整合,提高规模效益。鼓励城镇综合性医院向社区和农村延伸,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综合性、高水平的大型医院为龙头,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组建医疗集团,整合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公立医院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和维修、重点学科建设以及执行政府指令任务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公立医院稳定、健康发展。同时,要改革完善财政投入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允许公立医院在做好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开展部分特需医疗服务。公立医院发展、改造所需征用土地、置换土地,参照当地公办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
乡镇卫生院也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布局,原则上一个建制乡镇保留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保留的乡镇卫生院,参照上述有关原则和具体做法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对其余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形式,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深化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三、积极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医院
民办医院是指由社会资本为主投资兴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民办医院纳入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卫生行业管理范围,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的法律地位,履行相应的社会义务。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到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投资兴办医疗机构,在大中城市重点引导发展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
民办医院的设置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其设立条件、资质审核、审批程序等与公立医院相同。积极吸引外国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我省投资举办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以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补充和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选择部分公立医院改制为民办医院。
公立医院改制为民办医院,是发展民办医院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公立医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改制为多种形式的民办医院。
公立医院改制,必须认真做好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提留、不良资产核销、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国有资产出让必须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整体出让的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所获收益在安置职工后的结余仍用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改制公立医院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和管理,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公立医院,原则上国有资产应全部退出。国有资产一次性退出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有偿使用国有资产的形式支付占用费。也可探索通过整体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向社会转让公立医院经营权,搞活内部经营机制。
公立医院改制后,确需以股权形式保留部分国有资产的,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规定,报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明确国有出资人;涉及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公立医院改制或向社会转让经营权,要依法转换医院职工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公立医院改制时已离退休人员原有待遇不变。对改制过程中的分流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其经济补偿、提前退休标准、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衔接及经费保障,均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执行。
公立医院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后,原则上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但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药指导价格,所获收益主要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可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公立医院的产权制度改革,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公立医院改制后列入民办医院范畴,适用政府有关民办医院的政策规定。
(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办医院。
新设立的民办医院(含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医院),原则上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其中确实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民办医院均可根据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规定,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民办医院在获得执业许可证后,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非营利性民办医院的医疗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务管理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审计部门,建立对非营利性民办医院财务管理的有效监督制度。
营利性民办医院可根据服务成本,自主确定其医疗服务价格,依法开展相关业务活动。财务管理方面执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其收入直接用于改善自身医疗卫生条件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民办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在征用土地和减免建设配套费等有关规费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样的优惠政策。土地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按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营利性民办医院产权按“谁出资,谁所有”进行界定。非营利性民办医院的产权在其存续的前五年内也按上述原则界定,五年后自愿继续保留非营利性性质的,其产权暂按如下方式界定:举办者对医院的原始投资属于举办者所有;民办医院中的国有资产投入部分属于国家所有。民办医院资产的增值部分包括受赠的资产属于医院法人所有,在医院存续期间由医院支配,用于医院的发展,医院投资人无权另行处置。民办医院在用人方面享有充分的自。民办医院人事档案可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托管。民办医院在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政策知情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营利性民办医院可自主确定收入分配标准和方式。非营利性民办医院的收入分配比照公立医院办法管理,在工资总额限额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民办医院应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财政、劳动保障、药品监管、物价、工商、民政和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民办医院职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民办医院必须承担当地政府交办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当地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在经费上给予合理的补偿。民办医院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无主病人、特困病人等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可由当地公共卫生救助基金给予适当补偿。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特殊情况时,民办医院有义务执行政府指令任务,政府视情予以政策优惠或经费补助。
四、采取措施,切实降低过高的医药费用
加快开放药品零售市场。规范药品市场准入条件,对零售药店的设立实行核准制,不限数量,不论公私,不定距离,鼓励发展零售药店。零售药店按有关部门规定,自主申请列入医保定点药店的范围。
进一步规范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扩大医院用药招标品种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和临床普遍采用、采购量较大的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都应纳入招标范围。加强中标药品的价格管理。对招标采购的药品,根据单位价格高低采取差别差率的办法顺加作价,以中标价为基础加购销差率确定招标药品的零售价格。加强对中标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管。对不使用中标药品、不按政府核定的招标药品价格销售药品的,医保部门在经费结算时不予列入医疗保险支付的范围。自费用药的非医保人员有权对上述违规行为或价格歧视行为进行投诉。
逐步理顺医药价格体系。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参照招标药品的价格管理办法,对药品价格实行顺加作价,切实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不断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部分过低的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差价,引导病人合理分流。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要明确医疗服务项目,统一项目收费标准,禁止各种形式的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增加医用材料收费;加强医生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摒弃诊断治疗中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套餐式”检查、开“大处方”等行为;明确患者有获取诊疗处方选择药店配药的权利,医疗机构要主动提供规范书写的纸质处方让患者自主选择配药,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
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公平、有序、竞争充分的药品流通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医药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或联合市、县级批发企业,逐步将市、县级批发企业改组成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实行统一进货、统一市场营销策略、统一核算和批零一体化,形成规模化经营优势。支持中小医药流通企业靠大靠强,凭借企业自身特色优势,向“小而特”、“小而专”的“小型巨人”企业发展。通过医药流通企业的改革重组,整合现有资源,促进医药流通组织结构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
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从办医院向管医院转变,积极推进政事分开。强化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从公立医院退出的国有资本,充实卫生资源薄弱领域和地区,保障全社会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产品供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等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强化卫生监督,严格卫生执法,禁止各种非法行医,坚决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去年年末,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颁布了新《医院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财经制度。这是落实医改有关精神,深化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重要举措。
我们作为新制度问世的亲历者之一参与了新制度的模拟测试、修订和讲解的相关工作。
修订的背景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指出“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要求医院“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核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旧的医院财务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医改的需要,亟待修改完善。
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
1998年以来,我国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进行了预算管理制度的几项大改革,包括编制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国库单一账户等。这些改革对医院的科学化管理和精细化核算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医院财务制度必须适应这一变革的需要。
医院经营管理的需要
首先,医院管理要求精细化。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医院财务的作用不仅局限于记账核算,更重要的是规范医院运行机制,为医院高效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医院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日益精细化。医院通过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工具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其次,医院管理要求一定程度的标准化。为提高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和可用性,急需出台相关制度指南规范医院在管理与核算领域的方式方法。比如成本核算,全国各地采用的核算方法和理论模型不尽相同,如果不统一,计算结果必定五花八门,将缺乏可比性。
新旧制度的差异
1. 适用范围不同。1998年的《医院财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然而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在收支管理上的特点不同,所以新制度将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分开,分别适用不同的制度,即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适用于《医院财务制度》。
2. 强化了预算管理。旧制度规定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但在“核定收支”方面仅着重于财政补助收支,而对医院全部收支核定往往流于形式,对医院的预算执行缺少约束力,不利于维护单位预算的严肃性。新制度明确规定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规定地方可结合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新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各环节的要求,对医院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等各环节的方法原则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医院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在明确医院预算管理总体办法的基础上,注重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
3. 强化了成本核算与控制。1998年制度在成本核算方面规定笼统,可操作性差,且无法反映医疗服务成本。新制度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细化了成本归集核算体系,强调了核算方法的一致性。这些规定对于医院加强自身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成本核算与控制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4. 更真实的反映医院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1998年制度无法完全覆盖医院的各类收入,如科研、教学资金;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别核算,使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不配比;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取提取修购基金的方式在支出中列支,无法真实的反映医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新制度严格规范了医院筹资和投资行为,限制了非流动负债的借入,严格大型设备购置及对外投资论证报批,在收支方面按照新医改精神弱化了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将药品收支纳入医疗收支统一核算,并单独核算科研、教育项目收支。这些变动使得医院的资产、负债管理更合法,医院的财务状况更真实、完整、公允。
5.完善医院财务报告和分析。新制度明确规定了医院财务报告体系,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及报表附注。此外在财务分析方面也更具指导性,从预算管理分析、结余和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运营、成本管理、收支结构、发展能力等6大方面提炼了共计19个指标。
落实新制度,
用好财务管理的几把利器
1. 全面预算管理。医院应依据“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实现管理内容、管理过程、管理主体的全面性。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考核实施等环节实现医院整体收支的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由若干个子预算构成,各子预算之间相互联系(见上图)。
医院在全面预算管理中要统筹兼顾,既要兼顾事业发展的需求、资源,以及承受能力又要根据事业的发展规划的可能、医院服务能力、相关补偿政策及政府补助情况进行统筹安排;要避免内部预算管理与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出入;要合理确定收支规模,保持总体平衡;在执行中要加快预算执行的进度和合理性,同时关注执行的风险管理;预算调整要有依据,并注意与预算计划进行对比分析,对下一步预算计划编制提供依据和参考。总之医院应通过严格预算体系各环节的控制,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严格控制支出,达到预决算平衡,最终实现医院工作目标的软着陆。
2. 成本管理与控制。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医院必须开展成本核算工作。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的措施。医院应组建成本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成员包括财务处、人事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主任,并成立成本核算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核算事宜。具体包括按照制度要求合理划分成本核算单元,建立成本项目、收费项目、收费类别等基础字典,确定后勤服务科室、医辅科室的工作量统计方法,核定科室人员,核定科室房屋面积,核准各科固定资产及折旧,制作HIS系统、会计核算系统与成本核算系统的数据接口搭建成本核算数据平台,并依赖系统最终产出科室成本核算报表。成本会计及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成本核算报表结合科室实际情况进行成本分析,解析成本与收入的配比情况,收入、成本及结余的趋势变化及原因,科室间收入、成本、结余的对比变化及原因,以及医院整体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分析,结合成本分析的情况找有关部门落实成本节约与控制措施,最终实现成本节约的目的。
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医院可将临床服务、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计算出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在此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结构分析、杜邦分析等方法分析医疗项目成本的差异及原因,找到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进成本的办法。
3. 收支管理。在收入管理方面,医院应按照制度规定的时点完整准确的确定收入,保证收入的及时收取和记录,不得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不得虚列或隐瞒收入。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在支出管理方面,医院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的原则在确认有关收入的会计期间完整、准确的确认支出,并与医院收入配比结转。对于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种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专款专用,并报送相关项目使用情况。在开支上要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并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厉行节约。
4. 资产负债管理。资产的管理具体分为货币资金管理、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医院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方面,医院应注意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合理估计提取坏账准备,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坏账。存货管理方面,医院建立健全各类存货采购及实物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准确计价,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盘点,做好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应按照制度规定严格确定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做好固定资产的计量,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理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资产处置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按照要求严格确认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并按要求进行摊销。对外投资管理主要要明确投资的范围,对于明令禁止的投资行为如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应严格执行。对于符合要求的投资应做好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对投资收益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负债的管理方面应明确负债的定义和分类,做好预交金的管理,对不同性质的负债进行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要求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医院应注意风险控制,原则上不得借入流动负债,对于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
实践中的几点体会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成本核算、预算管理等管理系统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在院长的带领下齐心协力才能完成。比如成本核算工作,我院在具体实施时成立了成本核算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明确各部门在成本核算中的职能范围,协调各部门关系,对本单位成本核算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迅速做出决策,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日常管理中要根据成本核算办公室提供的成本数据和分析报告,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不断改进医院的内部硬件设施、信息系统、物资配送和其它管理方式,提高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将医院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并建立完善医院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在成本核算工作小组中各部门各司其责,比如人事处负责本院各部门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的统计和报送;总务处负责本院各部门水(含冷、热水及污水)、电、煤、气、科室面积及内部服务工作量的统计和报送;总务库房负责本院各部门材料、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统计和报送;信息中心负责成本核算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在明确的分工下和井然有序的工作部署下我们很快就完成了成本核算的实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加强人员培训。新制度中关于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分析等部分是医院财务管理领域相对前沿的模块,其中有些内容需要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和钻研精神才能理解和完成,比如科室成本核算中的逐级分项分步结转法,以及医疗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核算等等。只有加强理论和实务学习才能掌握这些方法,才能在实践中运用自如,真正发挥这些管理工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