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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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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5月8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抗菌素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几次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正式由卫生部对外,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共6章59条,重点提出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从遴选到退出的全流程工作机制、细菌耐药预警机制等。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表示,《管理办法》是对过去十多年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践经验的提炼和固化,为未来逐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抗菌药物将分级管理

“什么时候该用什么级别的抗生素?医生违规使用怎么办?《管理办法》里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其要求之严格,措施之具体,我们同行都认为这是有史以来最严格的管理办法。”参与起草《管理办法》的核心专家成员、浙医二院感染管理科主任王选锭说。

《管理办法》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医师,可授予特殊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可授予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职称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同时,特殊级抗菌药不得在门诊使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在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管理办法》规定,医院院长是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并以此作为院长和医生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卫生行政部门还要对各医院的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并公布。如果抗菌药物使用考核不合格医生将被取消处方权。如果未按规定使用抗菌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当建排名、报告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无理由超常处方取消医师处方权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抗菌药物使用考核不合格的;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监督检查的主体。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依法依规对医疗机构、医师和药师出现违反本办法的相应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动态监测、分析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医疗机构要及时掌握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及时有效干预。

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卫生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和当前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继续得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院各科室(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要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制度,纠正薄弱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真正达到“三好一满意”实效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开展正面宣教,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医院今年把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医德医风警示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讲座、发宣传册等形式,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重性疾病规范治疗与社区管理,正确合理应用抗生素,规范就医以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如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群众信赖、治疗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医德好、有一定声誉的医务工作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加打击医疗活动中违反诊疗常规,收受药品回扣、红包,非法统方等不良行为,一经核实的不良交易将予以通报、曝光、取缔处方权资格等。

(二)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优化流程,让群众更加满意。

1.今年根据上级要求推行“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年度目标。

2.围绕保障重性精神疾病能得到最基本的治疗这一目标,努力创建便民、利民措施,如预约挂号、免费接诊、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急诊入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现各项控制目标。

1.努力改善条件,优化人才结构,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把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列为重要日程。如:医院设专门质控科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定期向科室反馈信息及时整改,以改进医疗质量。

2.认真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单病种质控及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精神疾病社区信息登记工作。

3.定期开展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四)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诊疗行为。重点抓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十三项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探索精神科三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强调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月定期进行病历点评,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强化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4.学习《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为下一步推行电子病历应用及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打下基础。

5.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工作、各科做到设备完好,人员做到及时处置应激事件。

6.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改进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并遵照落实。各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努力为精神病人住院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减少或取消患者家属陪护的局面。

3.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力争实现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应当≥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重点要求:

1.医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以上医疗技术报批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加强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3.医院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和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完善相关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机构处方集,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5.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8.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建立临床药师制。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2.贯彻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做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

3.贯彻落实《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手术室、检验室、各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4.贯彻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手术及置管前、中、后的各项操作技术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5.贯彻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隔离、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6.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十)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指定的血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2.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医院各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

2.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安全使用。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使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醒目,确保消防预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加强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控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依法安全有序完成。

4.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治安监控设施,规范安保人员的履职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认真开展全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十四)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防护工作。重点加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的防护管理工作,做好如下几点。

1.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2.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护工作;

3.科室建立完善放射诊疗防护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认真组织落实;

4.科室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5.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合理配备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自主检测设备。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3年4月)。

1.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发动。

2.活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2013年5月—10月)。

1.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3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2.医疗机构自查。各医疗机构要在2013年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3.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2013年11月-12月)。

年底前把本单位2013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2013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实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标,促进医院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医疗安全,提高质量,改进服务是事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药师 职业定位

中图分类号:R951;G7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15-0036-04

Thought on pharmacists’ professional positions in implementing

the regulations for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antibacterial agents

CHEN Zhi-dong

(Shanghai Sixth People’s Hospital, Shanghai 200233,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professional positions of pharmacists in implementing the regulations for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antibacterial agents (RCAAA) so as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and suggestion for them. Method: Effects of RCAAA on the professional positions of pharmacists and the pharmacists’ information level about antibacterial agents are analyzed. Result: Because of pharmacists’ insufficient information about antibacterial agents, it is difficult for pharmacists to carry out the RCAAA. Conclusion: Pharmacists must make up their knowledge of antibacterial agents as soon as possible.

KEY WORDS regulations for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antibacterial agents; pharmacists; professional positions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5月8日在卫生部网站()正式,形式为卫生部令第84号,属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系列文件中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我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始迈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办法》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职业定位和法律责任,其指导思想必将有助于其他种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有助于医院药学的健康发展。药师作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的参与者,必须仔细领会《办法》精神,按照《办法》要求及时调整自身职业定位,严格履行《办法》所赋予的职责。

1 《办法》对药师职业定位受关注点

1.1 药学部门负责人不再局限于药事管理工作

药学部门是医院专业技术科室,负责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1]。药事管理是指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care)是指为获得改善病人生命质量的明确结果而提供负责任的药物治疗,是药师与患者和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制订、执行和监控治疗方案的合作过程[2]。药学部门负责人无疑都选择了前者。《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药学部门中高级职称药师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等于直接向高级职称药师发出了参与药学服务的指令。这让人不禁要问:我国医院中高级职称药师究竟在从事什么工作?2010年我国医院中高级职称药师占药学人员的4.9%,共10 324名,而同年二级以上医院有7 756家[3],假如将这些高级职称药师都安排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平均每家二级以上医院拥有高级职称药师仅1.3名。由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高级职称药师担任,因此可以说具有高级职称药师基本上都担任着药学部门的正副负责人。《办法》无异于间接向药学部门负责人发出了参与药学服务的指令。其实,早在2010年由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负责修订完成的《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就明确要求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深入临床,参加危重和特殊病人的查房和病历讨论,参与临床用药的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4]。药学部门负责人的职业定位应调整为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

尽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组成员还有感染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和微生物检验科的高级职称医师和高级职称检验师,但这些专家都有各自繁忙的医疗工作,大部分会诊可能仍需要由高级职称药师来承担。而且由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临床资料较少,或具有明显、严重的不良反应等特点,用药风险相对较大,由高级职称药师参与会诊(药学会诊)很有必要,患者需要这种级别的药学服务。

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摘要】 目的 了解处方中出现与《处方管理办法》不符的错误分布,旨在提醒医生培养正确书写习惯,加强药师对处方的审核。方法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值班药师对2009年我院门诊药房每天处方逐项进行审查,全年合计177 532张,对处方中出现的错误进行分类、统计、分析。结果 处方正文差错占全部错误的91.05%,处方前记、处方后记差错分别占7.45%和1.50%。结论 应加强《处方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和执行,使处方书写规范化,减少或避免药物差错和药源性损害,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关键词】 处方;处方管理办法;错误分析

处方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多方面的意义,是医疗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文书,直接关系到患者治疗效果的好坏,在医疗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对发生药源性疾病事件的研究中发现,那些可以防止的差错事件中的49%是发生于处方书写阶段[1],因此加强处方书写过程的质量控制十分重要。卫生部于2007年5月1日正式实行《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提出了详细要求。本文通过对我院门诊2009年177 532张处方进行检查分析,提示医生在处方书写中应注意改正不良的书写和用药习惯,提醒药师加强处方的审核工作,减少或避免药物治疗差错和药源性损害,使病人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

1 资料与方法

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处方管理办法》以来,医务处对全院医、药、护人员多次进行《处方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各级人员严格执行。为进一步提高处方质量,2009年药剂科要求以《处方管理办法》为标准,按照审核条款要求,门诊药房值班药师每晚对当天处方进行全面审查。每张处方中出现的每一项目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之处称为一处错误,单张处方中出现一处错误即为不合格处方。对不合格处方错误之处进行逐项质控登记。取全年177 532张处方质控登记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检验执行标准的运行情况,发现仍然存在问题。

2 结 果

审查发现处方书写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在177 532张处方中,不合格处方2805张,不合格率为1.58%,不合格处方中出现的错误有2848处,有2处错误以上的处方为43张,占不合格处方的1.53%。处方前记是病人的基本情况描述和简单病情介绍,包括门诊号、费别、科别、年龄、性别、姓名和临床诊断。处方正文是药物治疗方案和药物具体使用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单位、用法、用量、用药途径、皮试结果、药物品种、结束符号等。处方后记是医生和药剂人员对处方中内容的认可和责任确定,包括医生签名、调剂人员签字、审核人员签名、处方金额等。处方中出现的错误按照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三大类,分别统计(见表1、表2、表3、表4)。表1 处方差错分布表 表2 处方前记错误分布表

临床诊断是为药师审核处方提供的资料,缺少临床诊断、临床诊断不准确就有可能造成药师审核处方的漏失,可增加发生药物治疗纠纷的可能性。

处方正文错误中最常见的错误是医生涂改后未签字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需延长有效期的,应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超过3天,未加注明的应视为当日有效)、药品名称不规范、药物用法不完善、药品规格剂量不完善、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分别排在处方正文错误的前5位(见表3)。表3 处方正文错误分布表 处方后记错误中最常见的有缺药品金额、医生签字不规范、审核药师漏签字、调剂药师漏签字等(见表4)。表4 处方后记错误分布表

3 讨 论

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组成了处方的主体部分。这次发现处方正文中出现的错误数为2554个,占全部处方错误数的91.05%。在所有差错中,医生涂改后未签字或修改日期是全部处方错误中最常见的问题,占据了正文错误的26.55%,占全部错误的24.17%,注明修改日期是《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疾病是一种不断变化和进展的动态过程,处方中的药物治疗是根据当时的病情做出的。医生涂改后未签字的处方,不能完全支持医生用药方案,也不排除他人的修改行为,缺乏严谨性,它们是保证处方的完整性和严肃性的一种要求。

处方正文错误中的药名不规范、用法不完善、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未标注皮试结果等,存在用药安全隐患,与药物差错和药源性疾病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是造成医疗差错较大的潜在危险因素,积极改正这些正文错误可以有效降低医疗差错的发生率和减少医疗纠纷。药名不规范占全部不合格处方错误的17.61%,药品用法不完善占17.33%,临床诊断与用药不符的占8.38%、未标注皮试结果的占7.63%,药品名称要规范,书写药物的通用名或专用名顺序是:《中国药典》中名称、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完善的药品用法应包括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剂量、使用方法(应该考虑到药物半衰期、生物利用度、时辰药理学、给药方案的选择,如抗菌药物的围手术期、非手术感染患者使用疗程及给药方案必须兼顾药动学/药效学/不良反应等内容)是否正确,有无配伍禁忌等内容,既能反映病人用药的记录,也是药师告诉病人如何服药的依据。此项缺少或不全,有可能发生病人误服或滥服等的危险。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7款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此次调查中发现超过5种药物的处方有24张,占全部不合格处方的0.85%,小于雷招宝的报道11.4%[2],与药师第一时间审方时发现拒绝调配退回医师处修改相关。据报道:2~5种药物并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4.2%;6~1种药物并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7.4%;11~16种药物并用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增加24.2%;16~20种药物并用的发生率增加40%以上[3]。所以,进行药物治疗时,能用一种药物治愈疾病的,不要使用两种药物,超过5种药物联合应用时,不良反应发生率急剧上升,若是患有5种药物联用仍不能治疗疾病的患者,应劝其住院治疗,既是对患者负责又是对医生自己的医疗行为负责。减少不合格处方数量,药剂人员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药师严把处方质量关的意识。当患者拿来存在不合格处方时,药师应及时电话通知医生,修改处方后进行调剂。我院药剂科每月将处方质控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上报主管院领导,全院例会进行处方点评,并对有关医生、药师进行一定经济处罚,对增强其责任心,减少不合格处方数量效果明显。

《处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已两年多,我院门诊处方质量明显提高,面对存在问题,仍需继续加强《处方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学习,使每位医生都真正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标准规范书写处方,改正不良书写和用药习惯,药师要加强对处方的审核,减少或避免药物治疗差错和药源性损害,使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参考文献

[1] 金有豫.治疗学的药理学基础[M].第10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478.

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抗菌药物 合理用药 细菌耐药

中图分类号:R951; R197.32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19-0003-04

Implementing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clinical use of antibiotics”

to promote the rational use of antimicrobial agents

DONG Ping1*, MENG Xian-min1,2, XU Yin1, ZHANG Yong-xin3**

(1. Shanghai Public Health Clinical Center,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1508, China; 2. School of Pharmacy,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1203, China; 3. Huashan Hospital,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40, China)

ABSTRACT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clinical use of antibiotics” (called Measures for short) issued by Ministry of Health put forward the definite criteria for the use and management of antimicrobial agent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This paper reviews the methods taken in our hospital and achievement made in the course of implementation, and the problems found out to need solving in the future for deepen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Measures” and provides the reference for other medical institutions..

KEY WORDS antimicrobial agents; rational use; bacterial resistance

抗菌药物自问世以来挽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是国内临床应用范围最广、品种最多的一类药物。但是,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毒副作用和二重感染增多、医疗费用增高等问题同样不可忽视,特别是细菌耐药明显加剧已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1],2011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即为“控制细菌耐药——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将无药可用”。为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力度、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卫生部于2011年4月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办法》)并于2012年以卫生部令的形式正式颁布执行,同时发起了为期3年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2],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责任,以期能够层层监督、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及医务工作者必须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学习和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的精神,不但要有效、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更要做好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与用药安全。笔者就所在单位贯彻落实《办法》的一些措施、取得的实效以及尚存在的问题作一总结和介绍,为深入开展此项工作打下基础。

1 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学习、宣传并严格落实《办法》的要求

1.1 建立医院监督管理组织并制定管理规范

根据《办法》的要求,我们建立和健全了本单位抗菌药物管理的机构、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明确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员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共20人组成,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落实抗菌药物管理的相关工作。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制定年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贯彻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落实本单位抗菌药物治疗性和预防性使用细则、抗菌药物品种目录、采购品规目录以及分解管理目录等,推动抗菌药物相关技术性文件的实施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