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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欺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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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欺凌的意见

关于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第1篇

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印发《关于开展校园伤害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校园伤害暴力现象展开为期9个月的专项治理。

11月11日,教育部又公布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意见主要涉及五大方面的内容:

一、健全应急预案禁止学生携管制刀具入校。

二、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警务室或治安岗亭。

三、严惩欺凌暴力,教唆、利用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从重惩处。

《指导意见》特别规定,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

四、处置校园伤害事件严格保护学生隐私。《指导意见》特别指出,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五、落实家长监护责任,防止媒体过度渲染事件细节。

另外,关于学生在学校遭受人身损害之后的责任认定,我国法律早已有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德国:对孩子从小进行“善良教育”

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德国就十分重视对孩子从小进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国儿童接受人生启蒙的第一课。

从爱护小动物开始,培养孩子的爱心和同情心;另外,一项重要内容是同情和帮助弱小者。这种以亲自动手喂养小动物为载体的“善良教育”,已经成为德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身边需要帮助的人,都要尽力相帮,培养他们做人的基本公德。

英国:建立校园欺凌防止体系,学校为主,结合家庭、社会、司法的综合模式

在英国,所有学校都必须制定完善且强有力的反欺凌政策,以此来预防和应对一切形式欺凌事件的发生,告知所有的教师、学生和家长,并按计划在校内开展校园欺凌预防活动,让学生清楚地意识到校园欺凌是不被容许的。

在课堂或活动、会议中,学校让学生讨论他们被欺凌的原因,并主动搜集学生之间存在的隐性冲突,第一时间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

英国教育部在2013年颁布的《学校行为纪律》中明确表明,教师有权在校内和校外对学生进行管教。学生一旦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校长即可依法处以课后留校或停学处分,不予宽贷,以遏止类似行为发生。

在国家政策上,制定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

在社会层面,创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从2005年起,英国每年的11月会举行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在教育者层面,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关注青少年学生成长上的法律责任,近年来,英国教育当局高度重视,老师在服务管理学生行为上的地位和作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老师的培训,帮助老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

学校不仅关注学生的校内行为,也关注他们校外的表现,对学生校外行为进行管理,如果学生家长发现老师在校园欺凌方面处理不当,就可以向校长乃至地方教育当局申诉,以追究教师和学校管理疏漏的责任。

2007年,英国启动了一项小学自助反欺凌工程,主要是请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协同老师,一起反对同学间欺凌行为。

日本:多管齐下

1984年,日本官方正式将校园欺凌现象作为社会问题列入统计范畴。日本政府一直以来也在不断探索治理校园欺凌。

为此,在教育改革中,日本政府突出德育的主导地位,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以减少其紧张和压力,避免由此引发的校园暴力。

此外,日本政府还颁布了《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学校、地方政府和警方三方联手应对校园欺凌,有助于减少学校对欺凌问题漠视不管的现象。

澳大利亚:设立网站互动

澳大利亚政府与各学校共同发起了“禁止欺辱行为”运动,并建立了互动网站向家长、学生和教师提供了对付欺辱、骚扰和暴力可采取的k法。

政府采取的保护学生健康安全的措施包括:通过《全国安全学校框架》来协助学校积极打击校园内学生欺辱行为;培养学生具有爱心、同情心、宽容和理解的品质,以消除校园中的骚扰、以大欺小等现象。

美国:立法先行,依照法律进行规制

2000年以来,美国开始立法严厉惩处校园欺凌行为。近年来,全美有约45个州颁布了反欺凌法,主要针对学校欺凌。

并且,美国官方还设有专门的反校园欺凌网站和各类预防欺凌、研究欺凌的机构,很多公益性组织和专家也参与其中。

美国还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校园安全管理计划,并且,同时从学校、家庭、媒体等社会层面采取措施。

在美国,校园欺凌被称为“bullying”,根据美国教育部门今年5月公布的最新报告,发生在12~18岁孩子身上的校园欺凌事件在减少,2014年大约有22%的学生被欺凌,是2005年开始收集这类数据以来首次显著下降。一名独立于该调查的欺凌预防专家称,学校进行的各种反欺凌项目和努力收到了效果。那么,美国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明确校园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济和施害者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不断完善有关欺凌的法律法规。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美国绝大多数的州也在现实中不断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惩罚,使学校安全成为法律规定的政府目标。

明确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责任。

除此之外,美国近年来也向部分州的学校派驻警察,警察除了维护学校秩序外,还负责督学工作。

挪威:政府支持,学校干预,全民行动

在挪威,政府鼓励学校对包括网络欺凌在内的校园欺凌问题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学校建立了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例如,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为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挪威国会于2002年通过了一个宣言,号召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家长和教师团体加入到尽快根除校园欺凌现象的行动中。

关于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第2篇

近年来,国际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我国类似事件也逐渐增多。个别施暴手段恶劣,引发社会热议,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校园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校园欺凌使学生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身体伤害,学校管理面临诸多挑战。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和蔓延,构建和谐校园,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促进社会治理升级的重要课题。

1.校园欺凌的出现、演变及现状

“欺凌”在《辞海》解释为:“欺负,。”目前,校园欺凌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校外不法人员对在校学生实施欺凌;二是学生间相互实施欺凌;三是师生间实施欺凌。本报告主要探讨的是第二种,即在中小学发生的同学间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行为。欺凌具备以下三个特征:重复发生性、伤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

校园欺凌由来已久,不仅存于在中国校园,西方国家同样如此。但是,为什么近几年校园欺凌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呢?

(1)呈现蔓延趋势

2015年日本政府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近九成学生曾遭遇校园欺凌。从2007年小学四年级到2013年初中三年级的6年间,只有13%的学生表示从未遭受校园欺凌,从未欺负过他人的学生只占12.7%。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内地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海珠区“青年地带”项目2014年对广州1447名初一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5.2%的初一新生表示曾经遭受同学言语上的恶意骚扰,有29.6%的被访者表示在过去一个月遭受过同学故意拳打脚踢或者推撞。

(2)暴力倾向加重

欺凌者的行为性质越发恶劣,并借助网络的传播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从殴打发展到更严重且残酷的施暴行为,并有意拍照录像记录炫耀其过程。如某县级中学8名女生对一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模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某市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对方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和学生家长。

(3)欺凌方式翻新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网络欺凌呈高发态势。日本兵库地方教育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显示,10%的日本高中生曾经收到来自电子邮件、网页、博客的骚扰和威吓。2013年11月,粤港澳相关机构的一项调查显示,73.7%的受访者曾于过去一年间目睹过网络欺凌行为,17%曾欺凌其他人,63.7%则曾被欺凌。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发生过多起因网络欺凌导致儿童自杀的惨剧。

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从涉事群体的角度看,表现出一系列新特点。首先,呈现低龄化趋势。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以2015年1至5月媒体曝光的40起校园欺凌事件为例进行分析,发现75%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42.5%。其次,女生频频成为“主角”。近年来女生参与校园欺凌的案例越来越多。最后,在流动、留守儿童密集的地方,欺凌事件往往呈高发态势。

2.校园欺凌的原因分析

产生校园欺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家庭教育缺失。校园欺凌频发,与家庭教育缺失有很大关系。华中师范大学针对中小学校园欺凌的研究显示,90%以上的暴力少年在家庭教育上均存在缺失。从地域和群体上看,在县城、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在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校园暴力易发、高发,这表明家庭教育的缺失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学校育人环境单一。一些中学为了升学率不惜减少学生们的休息时间,不开或者少开德、体、美、劳等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用文化成绩给学生排名,致使学习成绩暂时落后的学生产生心理失衡,出现焦虑、报复、暴力等心理倾向。

三是教师关爱缺位。在现实生活中,中小学生往往会在交往需要与是非善恶之间产生迷惘,引起心理冲突;在人生需要与人生目标之间产生矛盾,引起心理压力;在升学压力与学习能力之间产生矛盾,引起心理对抗。这些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化解,再加上教师教育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那么有些学生将会由惧怕、压抑过渡到暴力对抗,最终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四是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社会文化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既有积极、健康、向上的,也有消极、落后、腐朽的,这些社会文化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作用更多、更快、更直接。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消极恶劣现象,如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恃强凌弱,某些影视片对欺凌、暴力场面的过度渲染,也强化了一些学生的欺凌意识。

五是干预机制滞后。校园欺凌的干预滞后和低犯罪成本,使得欺凌事件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势。很多校园暴力案件虽有警方介入,但依据现行法律,对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此类事件多以批评教育作结。2015年6月在美国洛杉矶发生的一起三名中国学生欺凌一名同班中国学生的暴力事件,引起了中美关于如何处理校园暴力事件的讨论,在美国,往往通过校园警察、公共安全官员或司法程序处理;而在中国,往往作为违纪处理。

另外,就被欺凌的学生而言,也有在性格方面的明显弱点。如有些学生性格懦弱,逆来顺受,缺乏同学间交往的灵活应对能力;有些学生性格孤僻,不合群,又对同学的言行过分敏感。

二、政策措施与国际借鉴

1.政策措施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安全教育、预防犯罪等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定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3年修正本)》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家庭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的职责、教育、预防、矫治、法律责任以及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2)教育部有关政策

200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要求(班主任)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善于分析和把握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综合地看待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的问题。2012年,教育部修订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指出要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3)各部门联合出台政策

2006年,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指出,(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2011年,文化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印发《“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文市发〔2011〕6号)提出,养成积极健康的游戏心态,克服攀比、炫耀、仇恨和报复等心理,避免形成欺凌弱小、抢劫他人等不良网络行为习惯。201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法制教育。

2.国际借鉴

(1)日本

日本校园欺凌现象较为严重,也较早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2013年6月,日本参议院审议通过《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要求文部科学大臣与有关行政机关密切协作,制定出有助于防止校园欺凌的综合且有效果的基本方针。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欺凌防止对策。地方自治体成立由学校、教育委员会、儿童咨询机关、法务局、警察等机关组成的“欺凌对策联络协议会”。

(2)美国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加强立法,通过制定欺凌行为认定标准和严惩欺凌行为,遏制校园暴力。美国政府规定,对未满18岁的校园欺凌涉案者,法院通常以辅导警告等方式处置。但如果后果严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当做成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2015年洛杉矶当地时间6月18日,3名中国留学生因校园霸凌被控酷刑折磨罪、绑架罪等6项刑事重罪,已分别被判6年、10年、13年监禁。

(3)德国

德国特别重视从根源上寻找问题解决之道,幼儿园和小学从一开始就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国儿童接受人生启蒙的第一课。德国把网络欺凌和校园欺凌结合起来并案处置,将道德教育渗透于各项实践活动中,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校园欺凌及网络欺凌的蔓延。

三、治理对策及建议

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分析与整理后,就校园欺凌当前的发展态势,提出如下治理建议。

一是构建学校有效干预机制。建立起校园欺凌的程序化处理,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构建应急机制, 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暴力情节严重的学生,应遵照相关规定严厉惩戒,对校园欺凌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是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班集体。首先,应加强培育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其次,建设温馨和谐的班集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为同学间的交往创造良好的机会,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和谐的人际交往氛围,并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后,正确处理欺凌行为。对学生间发生的轻微欺凌行为,应采用合理方法,切忌当众训斥、武断批评,多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从而减少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利用文化长廊,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开展普法知识讲座、竞赛、模拟法庭等,切实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与能力,逐渐养成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习惯,更好地防治校园欺凌事件。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倡赏识教育。教师要多夸奖学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减少学生因受挫或缺乏自信心而产生的欺负行为。推进自我教育。中小学生要自信、自强、自尊、自爱,对自己的未来要充满信心,提高自己的抗挫折能力,正确面对未来以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加强心理辅导。学校要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建好心理辅导室,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及早排查学生的心理障碍。

五是开发交际交往的校本课程。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交际、交往、交流,让学生学会与他人交往,尊重他人,善待他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可以从建立关系、维持关系、冲突解决三个方面开发系列校本课程,不断增进学生的人际交往与处事能力,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学会自我调节,避免激化矛盾,从而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六是探索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探索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与技术,给学生特别是处于困境的学生提供专业的服务。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某些问题,包括对学生个体欺凌行为的修正,对学生群体的预防教育,协调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关系,有效实现教育功能,以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七是加强师资培训。要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尊重、关心每一个学生,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及时疏导心理问题,以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包括防治校园欺凌技能在内的师资培训,在职前教师教育标准中要突出教师在纪律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对在职教师进行反校园欺凌方面的专业培训,帮助教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

八是重视家庭教育方式。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他们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模式。要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以恰当的方式关爱孩子,做到不溺爱、不专制,指导和帮助孩子解决遇到的问题。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设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提高家教水平。

关于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第3篇

一是加强领导。学校完善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接到旗教科体局文件通知后立即召开了问题整改落实专项会议,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研究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在校外大门两侧分别悬挂了宣传横幅和宣传展板;在校园内布置了扫黑除恶宣传栏;在教学楼一楼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和口号;学校还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和知识,并进行了考试;学校还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杜绝校园欺凌法律法规和常识。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学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及学校周边进行了细致的排查,未发现有黑恶势力侵害校园以及社会闲散人员滋扰学生现象,也未发现有校园欺凌现象。学校还设置了扫黑除恶和校园欺凌举报箱,主管领导随时关注举报情况。

关于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第4篇

学校,是人的精神港湾,是应该让学生感到自由、放松和快乐的地方。然而,当种种欺凌行为不断伤害着学生甚至教师的身心健康,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时,我们在痛定思痛对施暴者进行谴责的同时,也不得不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年轻稚嫩的孩子变得如此暴戾?究竟谁该为这些事件负责?学校又应该怎样给学生营造一个纯净、安全的校园环境?在这个几千年来尊师重教的国度,教师何时变成了弱势人群?为什么很多教师不敢管学生了?

一、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

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是学生心理不健康、人格不健全的外显,既是未成年人处于青春叛逆期,逆反心理外化的反映,也是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心里和行为中的蔓延和反映。在一些学生行为失控的背后,是家长、学校、社会道道关卡的多重失守。

1. 独生子女特殊的成长环境对其成长不利。

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娇生惯养、备受宠爱,再加上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身心发育尚不完全,自我调节能力差,情绪容易暴躁失控。他们虽然心理上不成熟,但自我意识却在逐渐增强,他们在渴望得到别人认可的同时,却又偏偏缺乏正确的是非观念,甚至有些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这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2. 家庭环境的影响是校园暴力发生的根源。

有调查显示,爱欺负人的“小霸王”往往来自充斥暴力因素的家庭。还有些留守儿童因缺乏亲情的抚慰,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更接受不到应有的教育而变得飞扬跋扈。有些被打学生的父母不在身边,缺乏安全感而变得沉默寡言,这恰恰助长了暴力的气焰。有些学生由于父母的过度溺爱、纵容,使得他们缺乏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和自我约束力、控制力,这些学生在人生观最需要正确塑造的时候,却没有得到及时矫正而误入歧途。

3. 学校管理不到位对校园暴力的产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传统教育中,片面强调分数至上的教育模式,使得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他们常常处于焦虑状态,身心受到摧残,以至于有些学生在茫然中学会了拉帮结伙,在欺负弱小同学的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学校在管理中忽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管理不到位,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学校和教师依法慕蹋不得体罚学生的要求变成了教师管理的“紧箍咒”,以至于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在法律地位上反而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4. 社会上不良文化的影响对校园暴力的产生起到助推的作用。

正如美国波士顿维洛克学院的一位社会学家所说,小孩子们仅仅是干了社会教唆他们干的一些事情,他们不是越轨者,而是循轨者。成人世界中的做事不讲规则,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缺乏沟通,诸如此类的社会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成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滋生的土壤。现代传媒上的一些电影、电视剧、动画片中出现的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情节,网络游戏里大量的打斗、杀人的情境,对缺乏信息筛选能力、是非判断不明、自制力较弱的学生们来说是致命的诱惑,一旦生活中出现了矛盾,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模仿到现实中。

二、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事件的解决办法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毋庸置疑的是,这些频繁爆发的校园暴力事件,显然与缺乏惩戒教育有关,我们缺乏一套系统的教育惩戒制度。虽然各学校都有所谓的校纪校规,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执行性强的法律法规依据。当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轻度违法的时候,除了说服教育,再没有其他在法律上授权的惩罚措施。立法、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对校园暴力干预机制的滞后和犯罪成本过低,对施暴者的惩罚措施过轻,使得国内对校园暴力的处罚长期以来仅仅停留在道德层次。大部分学校在遇到校园暴力后,多数以口头警告,或者说服教育为主,这对施暴者的震慑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在“零处罚”的惩戒机制下,校园暴力屡禁不止。由此可见,校园惩戒机制亟待加强!

在我国,化解校园暴力,预防是捷径。而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还是要立足教育和惩戒。

1. 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未成年学生之间的相互伤害案,反映出有的学生对他人缺乏同情心、关爱心,动辄恃强凌弱,采取暴力手段解决同学间的小小冲突和矛盾。因此,我们应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消除中小学生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他们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 依法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

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父母要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尽量多与孩子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要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要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教育孩子有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尽量让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影视剧、暴力动画片;家长有责任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惩罚;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 学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

在一些恶性的校园暴力中,由于涉及的大多是未成年人,因而最终被学校采取的制裁方式也仅仅是苍白无力的警告、处分、说服教育,施暴者既没有被这样的制裁所震慑,也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失去必要惩戒功能的校园,催动了施暴者畸形心理的萌发,他们性格中致命的弱点非但没有因为制裁而消失,反而因为纵容被放大,最终酿成悲剧。所以,根治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不能单靠说教。学校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要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的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学校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努力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生活,注意他们可能发生的情绪变化,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尽量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从而使学生明白:遵守规则是一个人在社会生存的必备品质,做了错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惩罚。

4. 国家应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建立健全的处理机制。

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法律的约束是防治校园欺凌不可缺少的一环,他们都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对施暴者的惩戒力度。一些必要的法律惩戒尽管不会如德育工作那样教会学生该如何变得高尚,但是可以警告学生有些事情绝对不要去做。这既是对问题少年的保护,也是对受害学生的保护。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发生。

关于校园欺凌的意见范文第5篇

一、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要从时间和空间、区域上明确岗位安全责任,加大岗位安全履职情况问责力度。学校所有区域安全责任分工,重点领域安全分工都要公示一周。

二、学区及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根据通报问题,实行逐级问责,不再是只发通报,而是处理到具体责任人。处理结果纳入对教师的考核。

三、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班级安全量化考核方案,各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必须以合理分值。一定权重纳入期末教师量化考核和班主任量化考核,否则问责安全办主任、校长(执行校长)。

四、校长和学区帮包人负同等责任,学区包校人员自主选择安排时间每月至少到帮包学校开展半日安全专题活动,有工作记录,细致排查学校各方面是否有隐患,建立排查台账,及时跟踪整改隐患,深入检查安全档案和量化考核情况,要检查各类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五、各学校要实行每人每学期一本隐患排查表,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是具体负责人,根据岗位安全职责进行排查,及时、准确、逐级、书面上报,要清晰的能查处隐患或者问题出在哪个环节没有及时整改到位。

六、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重点落实最直接,最具体的负责人隐患排查和上报制度,形成快速处理整改隐患机制。

七、问责对象:

直接责任人----分管(包帮责任人)-----责任科室(级部)负责人-----监管部门(学校安全办)-------分管校长-----校长和学区帮包人员。发现一个隐患都要问责,比如班级违规违纪学生,不服从班主任、科任教师管理,教育不听的要及时逐级书面汇报,否则问责。

八、问责办法

1.量化扣分,纳入期末考核,不纳入,不执行直接问责校长。

2.行政、党纪处分(联合学区纪检室介入)一旦受到处理,该年度师德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 取消评奖评优,严重者依规依法处理。

3学校安全监管部门:安管办主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向校长呈报处理哪些相关责任人。

4、上级通报的安全隐患或者问题,学校要上报问责方案,出台问责意见。

九处理模拟:

举例:宿舍(午休室)灭火器检查卡问责对象:

1、查明谁具体负责宿舍(午休室)灭火器检查及填写检查卡,查明隐患或者或者问题是否第一时间书面上报排查结果。落实直接责任

2、查明谁具体分管宿舍(午休室),谁具体分管消防安全,落实分管责任

3、查明监管责任:安全办主任

4、查明分管校长、校长(执行校长)、学区帮包人员领导责任。

举例交通安全----电动车问题问责对象:

1.哪个班级学生骑电动车,追究班主任教育和监管责任

2.查明分管班级责任部门:级部责任人、德育处负责人

3。查明学校监管部门---安管办负责人责任

4、查明分管校长、校长(执行校长)、学区帮包人员领导责任。

举例预防校园欺凌,一旦发生校园欺凌或者伤害事件下列人员一并处理

1、班主任责任

2、值班人责任

3、级部主任责任

4、德育主任责任

5、安全办主任责任

6、分管校长、执行校长、校长、学区帮包人员责任。

本实施方案与学区文件(制度)具有同等效力,同时报送区教体局和镇政府安全、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