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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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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题解决方案

拆迁问题解决方案范文第1篇

2017年安全维稳工作总结1000字范文【1】

社区位于中华门街道东南部,东依城东干道,南临卡子门广场,西接晨光路,北靠雨花桥外秦淮河畔,由双桥门、小区、金陵王榭、南城美境、居易时代五个住宅片区组合而成,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户数3434户,总人口7610人,其中户籍人口5115人(含空挂人口2641人),外来人口2495人,居住人口4969人。人员结构较为复杂,下放回宁人员较多,拆迁空挂人口较多,困难群体较多,特别是近几年辖区内因城市建设和拆迁改造引发的矛盾较多,安全维稳形势较为复杂和严峻。

社区两委班子高度重视维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辖区内的安全与稳定,到目前为止成功调处邻里矛盾、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环境污染纠纷、计划生育纠纷等矛盾达30余起,因拆迁引发进京上访已积案5起,现成功调处1起,有2起正在商谈协调中,成功调处率30%,现将今年来社区维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基固本,扎实做好维稳基础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

面对复杂、严峻的维稳形势,社区两委班子始终将维稳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社区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兼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和社工为副组长和组员,按片区或楼栋划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出一到两名居民积极分子担任信息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矛盾排查专题会,收集排查不稳定因素,能处置的及时处置,处置不了的及时上报。再次基础上,确立了重点人头定人、定职、定责,实施五包一方案,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即由街道包会领导,社区负责人和社工组成的五包一小组将重点人头分包到每个小组,将维稳责任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并定期召开碰头交流会,研究分析社区维稳形势、重点人头最新迹象,发现苗头,及时协调、及时处理,将大多数可能诱发上访的情况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及时上访户到北京和省市部门上访,社区班子成员即使在重大节日期间,若有上访户进京上访,社区工作人员放弃休息不辞辛劳,协调相关部门去北京接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上访的思想工作,从行动上感化他们。

制度建设也是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基础,社区先后将工作条例、接访人员工作守则、法制援助等制度上墙,做到接访人员和上访人员法律制度了然于胸,并将制度执行力也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搭好平台,建好队伍

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整合社区各方面的平台和队伍。社区充分依托人民调解、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心理咨询室、党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工作站等平台。与此同时,建立了人民调解队伍、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队伍、心理咨询专家队伍、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服务队伍等多支维稳队伍。

(三)硬件提档升级,强化阵地建设

社区在街道办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社区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为接待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必备的办公设施。这样就让来访人员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利益诉求,接访人员也能够更好地、耐心地做好接待工作。

二、一对一问题解决模式化解陈年积案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社区辖区内范围也多次经历拆迁,因拆迁也引发了诸多矛盾,甚至有部分居民进京上访,社区因拆迁进京积案上访也有5户。为做好稳控工作,解决积案,社区将原有5户上访户与社区班子成员结成问题解决帮扶队子,专人负责每一上访户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上访户思想工作,拉近认知距离,尽最大努力帮助上访户与拆迁单位达成解决协议。

如拆迁户**,是08年烟厂地块危旧房改造的拆迁对象,当时已与拆迁办达成协议是因其36.5平方的自建房为无证房,拆迁办与其达成的补偿协议是给其约五万元整补偿款,由其自己去申购经适房,后因种种原因不满当时的补偿协议,多次到中央、省市区上访,反映家里面家庭困难,本人虽有退休但其丈夫无工作,儿子虽已成年但因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不能正常外出打工,家庭生活很困难,无能力申购经适房并以此为条件,要求满足其不合理要求,社区主任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耐心解释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同时,社区根据该家庭的困难情况,按政策为其办理了低保边缘,对该家庭实施了大病救助和红会救助,并且在重大节日期间,主动上门走访慰问,从情感上感化他们,从行动上化解矛盾。

终于在20xx年年底使双方达成了协议,按政策为该家庭解决了一套住房,并就其家庭的特殊性,其丈夫无工作,儿子又患精神病,每年发病期间都要花去一定的治疗费用,家庭也确实较困难,向相关部门反映其家庭的真实情况,最终为其争取到了几万元的困难补助,在最大限度上维护了该家庭的切身利益,同时也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三、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维稳工作

(一)充分发挥工作站作用。在街道办的支持下化解了一起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可能引起的矛盾。如南城美境小区在20xx年初,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了矛盾,三个月内换了两家物业公司,在小区因欠电费即将被断电,引起了业主集体独大门的,社区得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向街道办反映,经过社区地协调、沟通,制定了详实的问题解决方案,由街道先垫出钱来支付欠费,并督促物业公司妥善处理业主要求,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坚决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适时召开了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三方联席会议,商讨和研究问题根本解决办法,经过多次协调,切实化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理顺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利益关系,构建了和谐的氛围,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实现了小区的长效管理。现在,南城美境小区变得更加干净、舒适与和谐。

(二)充分发挥党代表工作站的作用,切实做好民生工作。第一,党代表工作站为小区近600户居民解决了盼望十多年的天燃气入户工程,于20xx年5月正式安装到位,使老百姓用上了安全、便捷、节省的天燃气,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和感谢。第二,小区于20xx年整体出新后,房顶渗漏、铁艺栅栏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老百姓多次反映,社区也反映到了相关部门,未能及时解决。后借助社区党代表工作站的力量,督促区出新办把渗漏的屋顶重新修复,并更换了已坏的铁艺栅栏。

(三)积极参与拆迁全过程。不满拆迁补偿是诱发上访的主要因素,社区在中华门街道的领导下,将极参与拆迁全过程,努力搭建拆迁户与拆迁公司沟通的平台,耐心宣传和解释政策,并努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做到既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又保证拆迁进度顺利推进,着力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四)扎实做好民生工作。民生工作是社区的主要工作,也是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社区两委班子着实充分好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如为困难家庭办低保和低保边缘,实施大病救助、红会救助、送岗位、送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把可能引发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社区还在重大节日通过多种途径慰问了辖区内的重点人头,缓解他们的对立情绪,努力让他们不在过年期间上访,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发挥社区工作站的作用,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矛盾调处工作。

二是进一步发挥辖区内特殊人群(老干部、老教师)及服务平台(党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工作站、民生工作站)的作用,为居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

2017年安全维稳工作总结1000字范文【2】

20xx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一年,党的十胜利召开对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一年,又恰逢我单位建场六十周年。

我们的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基层单位,保一方富足平安、社会稳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直以来,我单位非常重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点监控、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狠抓安全生产。在街道办事处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单位全年整体工作运行平稳,无任何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一方安全稳定。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我单位该项工作由一名分管副职主抓,各居民宿舍和驻场企业配备有一名负责综治维稳情报信息收集人员。要求他们及时反馈情况。通过这样的信息网络渠道把握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一是制定完善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应急处置办法,从制度上确保维稳工作和生产安全,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用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等,督促单位本部及驻单位企业从思想意识、组织领导、落实措施等各个层面进行规范要求;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和驻场企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四是制定并实施了值班制度,要求节假日值班人员认真值守,当值人员24小时开手机,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五是单位多次召开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检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并指出问题,落实整改。六、和上级主管部门密切沟通,有针对性的做好专项维稳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重视疏导说服,实际解决问题。单位要发展,必然事涉一些职工群众的个人利益。对于这样一部分人,单位总是本着维护大局利益不动摇,保护职工个人权益不损害的原则,通过各种办法从各种层面,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及家属的工作,妥善处理。对于个别不顾大局一意执着于个人小利的职工群众,则采取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派人盯防的办法确保稳控在当地;针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问题,单位尽自己的力量做好了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比如增发津补贴等,让其顺心、安心。特别重视国家和单位重大事件期间的维稳和安保工作,由于布置得当、措施得力,在党的十召开、单位四十周年庆典等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没有发生不稳定不安全事件。

拆迁问题解决方案范文第2篇

和谐的施工环境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铁二局五公司__项目部从抓好环境协调工作着手,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沟通交流,建立团结互信的路地协作关系,树立了企业良好形象,构建了和谐的外部施工环境,确保了施工生产的顺利推进。

一、统一思想,健全机构,环境协调工作三同步

__省__线(辅线)济(南)至__高速公路是__省路网建设规划中“五纵、四横、一环”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公司承建了第七合同段,工程建设投资约2.3亿元。施工管段全长6.95公里,穿越四个行政村(西峪河南村、花峪村、小楼村、邢家峪村),外部形势复杂。

20__年初,五公司在项目中标后立即组建了__项目部,并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带领项目部班子进驻工地现场进行项目策划。项目部充分认识到五公司初次进入__建筑市场,对当地人文环境和资源尚不了解,而且受北方气候、冬季息工因素影响,建设工期实际只有二十五个月时间。要确保项目工期,只有迅速打开施工局面,抓好环境协调工作是确保项目工期的头等大事。__项目部提出以“尊重、沟通、互动”为环境协调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抓好三个同步:即“时间同步、空间同步、立体交叉同步”的协调工作格局,确保协调工作与施工同步进行。同时,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协调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协调办公室主抓,派出所重点参与,环境协调过程中的记录和相关资料实行备案,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环境协调组织机构的成立,为全面开展环境协调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抓住重点,全面推进,迅速打开施工局面

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的问题大都集中在老百姓对工程建设意义认识不高、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位等,常常影响施工单位的按期开工。

西峪河南村有人口1860余人,不仅经济落后,人口闭塞,据当地人讲1999年修建省道327仲临公路时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至今尚未拿到手,因此老百姓对建高速公路征地有较大的抵触情绪。针对这种情况下,为确保__高速公路西峪河南村境内的正线工程和临时设施的开工建设,项目部协调人员坚持每天跑镇政府共同寻求问题解决方案。西峪通天河上的施工便桥因受到村民阻工先后5次停工,项目部与市政法委、市公安局,莱城区、雪野镇政府、区公安分局、镇派出所长达2个多月给老百姓做工作,最终突破了这一难点。

项目部就七合同段预先开工情况分别向省__高速项目办和莱城区雪野镇人民政府作了认真汇报,得到了雪野镇人民政府的支持。项目部协调人员在镇政府的组织下,与邢家峪村委进行了协商,村委会为协调人员诚恳的态度打动,很快签订了借用老莱明路作为施工主干便道的相关协议,项目仅用5天时间就打通了通往花峪村近1.8公里的主干便道。紧接着,在雪野镇高速公路协调指挥部的积极协调下,项目部与雪野镇花峪村委展开积极磋商,设在花峪村的砼拌合站和板梁预制场相继动工。临时工程的顺利开工,为多座涵洞的提前开工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全管段顺利打开施工局面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三、寻求共同点,扩大共识,务实开展环境协调工作

邢家峪村是一个地缘优势很强的一个村,交通发达,不仅有占地上千亩湖面宽广的雪野湖水库,常年生产淡水鱼、河沙,有雪野湖旅游境区两个,常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全村近80余户靠新莱明路旁两边修建的商业铺面经营各种餐饮业服务,收入颇丰,村民对高速公路建设意见颇大,部分村民实行了阻工。

__项目部在施工受阻后,不等不靠,通过各种渠道排除征地拆迁困难。一是积极向莱芜市__项目办、莱城区和雪野镇高速公路协调指挥部作了详细情况汇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二是通过向莱城区公安分局、雪野镇派出所汇报情况,争取他们的参与和维护治安协调工作;三是主动向当地村委特别是阻工的群众讲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四是向当地人民群众宣传建设__高速公路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这些措施缩小了建设高速公路与村民思想上的认识差距。通过项目部与市、区、镇、村、派出所等各方协调,逐渐消除了阻工村民认为土地就是自己一家人唯一生存希望的想法,也消除了个别村民以建高速公路蓄意煽动部分村民趁机闹事阻工,获得额外补偿的念头,使施工顺利展开。

四、实施互动、互助,排解困难,促进环境协调工作

国家高速公路的建设,从一定程度上讲,促进了当地交通的繁荣,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投资开发的加快,让更多的老百姓在建设与开发中得到实惠。但少数老百姓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比如当地经济落后,耕地是他们唯一的就业渠道,加上高速公路建设的占用,覆盖了当

地村民集资修建的部分设施如耕地便道、水渠、排水沟、河坝、村公路等。

__项目部从尊重、理解的角度出发,量一分临时用地都坚持同村委会协商,并主动与老百姓沟通,说明选择占地位置的主要用途和目的,在协商与沟通的同时尊重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倾听他们的要求。比如村民希望施工单位给他们捐建小桥、捐赠一定的砼和其它材料修建村公路、修建小水坝等。项目部通过召开内部听证会议的形式对这些请求进行了论证,项目部认为在施工成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力满足村委和村民要求,是互动、互助的真实表现,也是发展良好路地关系不可或缺的投入。

拆迁问题解决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道路桥梁;施工技术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城市建设当中,道路与桥梁所扮演的角色并非只是作为单纯的建筑存在,其自身背后的意义是重大的。道路与桥梁的建设质量与在人们面前呈现出来的整体形象,不仅代表着该城市对生活的态度,更显示出这个城市对城市居民的重视,可以说道路与桥梁是作为一个城市发展进度的标志性存在,排除宏观的概念性意义,道路与桥梁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所以说对道路与桥梁职工质量的重视不仅是对建筑领域而言的基础前提,更是对国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承诺。

一、市政道路桥梁建设的管理特点

市政道路桥梁建设管理与其余工程建设管理相比较而言,前者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各群体之间也有复杂的关系。针对这一特性,管理桥梁建设的施工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市政道路桥梁提高与外部沟通进行管理的强度。

(一)提高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的紧密程度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计划出现改变,要及时进行确认,做出施工变动。建立企业与各建设单位之间加强沟通与联系,争取建设单位的支持,对日后工程的建设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加强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在建设的过程中,要及时、全面的了解各建设单位的安排及相关计划。监督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掌握工程建设目的,了解各单位的施工进度,在及时调整施工部署及建设进程。掌握各单位资金的到账及花费情况,使工程得到资金保障。此外,要掌握地下管网的具体情况,为今后开挖深坑提供准确的依据。通过以上各种措施,降低施工成本,达到提前竣工的目的。

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工程设计对施工质量的制约

设计是工程开展的前提,只有高明的设计才能出质量上乘的工程。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能充分利用已有资料,针对性总结,提出合理设计方案。设计规划中如涉及到失实数据、或不合理构架方案,甚至隐含较大漏洞,势必埋下令人堪忧的质量隐患。

(二)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项目开工前,施工方应当以设计图纸为依据、结合现场实际,编制出完整、可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选择适用的施工工艺,上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施工中落实并付诸实施。另施工中不确定因素多,易受到拆迁、管线等因素影响,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整工作计划,满足动态施工要求。

(三)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施工中人的作用最重要,现场施工人员和驻地监理的技术水平及工作态度对工程质量影响最直接。施工技术人员要熟悉工程情况、了解设计意图、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及时发现施工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向监理和设计方上报,确保道路施工正常进行。

(四)合理的工程造价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现阶段工程招投标得到普遍推广,市政道路项目也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模式确定施工方。然而因为评标原则和建设方倾向于低报价,中标价格往往偏低,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为了一己私利,通常会降低质量标准。对此建设单位应严格工程限价,甄选合理评标方式,从源头保证工程质量。

三、市政道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浅析

(一)明确水泥与掺合料的不同品种

如果混凝土材料体积较大,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通常使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品种,在减少因温度差异导致混凝土材料开裂的同时,还能提高混凝土材料的强度。如果混凝土材料体积较小,通常使用普通规格的硅酸盐水泥,特殊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以采用Ⅰ级粉煤灰等配制而成的胶凝类材料,在保证其干缩率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投入施工使用。如果水泥细度偏低,受水化热的影响,材料干缩率会产生较大变化,水泥越粗,形成的混凝土材料收缩率越大。因此,在选择水泥的过程中,必须结合公路桥梁施工的实际状况,选择合适的水泥材料,并进行相关实验,实验结果满足设计标准后,才能将该材料投入施工使用。目前,很多企业将水泥材料磨的非常细,施工人员可以添加适当的矿渣粉或者粉煤灰,可以有效提升石灰材料的强度。最后,严禁将过期的石灰材料投入施工使用,材料管理人员还应该采取措施确保石灰不会受潮变质。

(二)管理工程施工成本

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中,成本管理极为重要,直接影响着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的环境下,竞争程度逐渐加剧,施工单位的竞争优势也不再只有资木、技术等方面,成本管理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市政道路建设的过程中,施工的成本管理至关重要。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竞争的优势之一;另一方面是对显性及非显性成本的管理。在管理市政道路桥梁成本方面,企业应使用成本分析等方法,掌握对手企业的相关资料,为企业适应当前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控制建设工程的成本支出,扩大经济利益是建设单位考虑的首要因素。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成本控制方案及利一学的管理方法。在某一个施工阶段,制定合理的成本计划。然后再由企业会计人员对这一阶段工程进行成本统计,做好相关的财务工作,从而更好的控制施工的成本支出。因为道路桥梁的综合性较强,所以如果将成本管理纳入到工程建设中,将可以有效地降低工程成本支出,从而为施工管理奠定基础。

(三)完善制度建设

道路桥梁建设的整个施工流程是需要进行专门的设定的,之所以在质量上出现众多的差错和施工队伍的制度建设密切相关。因此,想要完善道路桥梁施工建设需要在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完善起来。首先,道路桥梁建设对于技术方面的要求极高,因此针对其技术管理需要重视起来。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技术组织管理制度,将技术管理的制度落实到个人,并建立完善的技术信息档案,将一些事故的原因和解决方案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一些技术人员在进行技术攻克的时候提高数据支持。另外,最为主要的方面是规范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对具体的操作流程进行严格的遵守,这样能够非常有效地防止一些低级错误的出现。技术监督部分也是十分重要的,它能够对整个操作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还能掌握各种技术的实际运用情况,有利于道路桥梁施工安全建设。其次,在施工队伍制度建设中,还要完善工程的建后保养各种,很多问题是因为没有做好保养工作而导致道路路面出现问题。对于路面的养护工作,施工人员应该根据相关的要求按照规定对道路桥梁中的材料进行规范的日常养护工作,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出现裂缝等现象。例如上文提出的钢筋出现锈蚀现象的原因也在于其养护措施的不当,导致钢筋被空气中物质腐蚀,影响工程的质量,容易致使道路桥梁出现安全隐患。因此,道路桥梁施工队伍中制度建设对整个施工项目来说有很重要的作用,它能整体监督施工进程和施工的质量,这对于保障道路桥梁建设安全来说有十分积极的效果。

(四)加强对于市政道路桥梁的反复验收

在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完成以后,验收单位要反复验收。对于各个程序,用料、材料配比等进行科学的计算,从而保证道路桥路的建设符合当初的约定标准。同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承办方,经过规定时间修改仍未合格的,可将该承办方加入到市政工程招标的黑名单当中,在今后的政府工程招标当中失去招标、中标资格。这样,在严格的反复验收和程序之下,也可以给承建方形成一种威慑,使其放弃弄虚作假的念头。而承建方也会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率,对于所承揽的工程更加用心构建。另外,在对于市政道路桥梁建设过程当中,评定小组也可以不定期的对于在建的道路桥梁进行参观指导,发现其中不符合规格的,即可责令整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保证市政工程建成真正的良心工程。

结束语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是以人为主体,其活动中心也是围绕人来建设的。因此,在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管理中,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在保证市政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下,管理好市政工程,维持好城市道路工程的整体形象,使其更加美好、通畅、舒服,给人们提供美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胡萍,贾呈滔,余小琴.公路桥梁施工技术的质量控制[J].江西建材,2014,20:164-165.

拆迁问题解决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共政策;制定;政策认同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2-0025-02

在公共政策的研究中,政策的认同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甚至可以说在政策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个政策要能够很好地实施,目标群体的认同可以说是第一位的,在以往的研究中,大家对政策制定中的决策方法的选择、政策模型、政策分析等各方面的关注度一直比较高,但是对于政策认同这一问题的研究却比较少,本文试图从政策认同的界定出发,对这一问题加以研究。

一、政策认同的界定与特征

政策认同是指一项政策在制定出来之后获得目标群体认可和接受的情况。一项政策被制定出来之后,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获得目标群体的认可和接受就成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政策认同就指的是政策在制定出来之后获得目标群体的认可和接受的情况。

政策认同的特征。从政策认同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政策认同首先是在政策制定之后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策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这是政策认同的第一个特征。其次,政策认同的关键是目标群体,政策认同不同于政策制定和政策分析,政策制定的关键主体是政府机关和参谋咨询机关,政策执行的主体则是政府工作人员,而政策认同的主体则是政策的目标群体。第三,政策认同是一种心理状态,是目标群体对公共政策的一种心理感受情况,而不是实际的行为状态。在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方面,一般都有确实可见的外部行为表现,但是政策认同却仅仅是一种心理层面的活动,这是政策认同的第三个特征。第四,政策认同受到政策内容和政策目标群体两方面的影响,政策认同虽然是目标群体的事情,根据的观点,人的意识虽然是人脑的机能,但是也是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所以政策认同除了受到目标群体的影响之外,还受到政策内容自身的影响。

二、政策认同对公共政策的作用与意义

政策认同对公共政策的意义和作用首先体现在对政策执行方面,政策认同决定着政策执行的成败,其次政策认同可以密切政策主体和目标群体之间的关系,实现双方之间的良好互动,最后政策认同对于政策主体的合法化造成影响。

政策认同是政策更好执行的前提,决定着政策执行的成败。一项政策制定出来之后,要想使政策作用很好地发挥出来,政策执行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中,目标对象对政策的接受和认可就成为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一项政策被制定出来之后,目标群体的认同程度高,政策执行中的阻力就比较少,相反,如果一项政策被制定出来之后,目标群体不认可和接受,或者认为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很大的阻力,使得政策难于执行下去,甚至严重的会使得政策执行失败。

政策认同也是密切目标群体和政策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双方良好互动合作的一个重要方式。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如果政策主体能够重视目标群体的政策认同,必然会采用各种方式加强同目标群体之间的联系,而目标群体也通过政策认同更加了解政策主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各种努力以及各种社会问题的关键和政策目标的要求,通过这种认同的活动,双方不但可以增进了解,而且可以加强合作,互相促进。

政策认同对政策主体的合法化造成影响。政策是由政策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制定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各个政策主体中,政府在政策制定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政策制定中决策系统的中枢环节,可以说在政策的各个环节的关键。但是政策主体要想使自己的政策方案得到实施,达成自己的政策目标,政策获得目标群体的支持和认可接受就是十分关键的一个环节,如果一个政策主体制定的政策认同程度高,能够得到政策目标群体的不断拥护,那么政策主体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必然不断得到提升和加强,相反,如果一个政策主体制定出来的政策不能得到目标群体的认可和接受,政策主体的权威性就会不断下降,合法性也会不断受到质疑,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还会发生政治危机。

三、影响政策认同的因素

我们界定政策认同是政策目标群体对政策的认可和接受情况,那么影响政策认同的因素我们也可以从目标群体和政策两个角度来分析,同时我们还可以加上社会环境的因素。从目标群体的角度来看,包括目标群体的政治社会化程度的高低,目标群体的知识思想文化观念认识情况。而从政策自身来看,包括政策的合理性情况、政府的权威性、政策对目标群体利益的影响。环境方面包括影响政策环境的各个方面情况。

(一)影响政策认同的目标群体因素

在影响政策的目标群体因素中,居于首要地位的就是目标群体的政治社会化程度,所谓政治社会化指的是一个人接受一个社会政治文化观念,并且按照这个政治社会文化方式行为的过程,这些政治文化包括社会中对于国家、政党、制度、权威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的看法,如果社会成员的政治社会化程度比较高,对于政府认可程度高,那么这个社会的政策认同情况就必然高。

政策认同的目标群体因素中居于第二地位的就是目标群体的思想认识情况。对于同样的事情,由于不同人的思想认识水平不同,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看法,我们知道,公共政策的对象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是指实际条件与应有条件之间的差距,而对于社会问题的差距看法,最主要的就是人的一种主观认识,和人们的价值观念有很大的相关性,一项政策制定出来之后,如果政府的看法和目标群体的看法一致,那么政策认同度就高,反之就低。

(二)政策认同的政策因素

政策认同的政策因素的第一条是一项政策的合理性情况,政策合理性包括政策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两个方面。形式合理包括政策制定的主体权限范围、政策制定的程序等各项因素,如果政策主体超越了自己的权限,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行动,政策必然会不被政策的目标群体认同。实质合理性指的是政策对现实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情况,看政策是不是抓住了社会问题的关键,是否能够很好地解决目前的社会问题,能够给目标群体带来好处,有没有现实的根据,政策实质合理性更是政策合理性认可的关键。

政策认同的政策因素的第二个要素是看政策对目标群体利益的影响情况。一项政策制定出来之后,在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总会对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造成影响,或者对某些群体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使某些群体的利益得到增加,很显然,一些能够对目标群体利益有益的政策目标群体的认同度就会较高,例如增加医疗保障,提高养老金等等,但是当一项政策在目标群体看来将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的时候,政策认同的困难就很大,即使这些损害只可能是眼前的或者暂时的,目标群体的抵触情绪也一样很大,典型的例子比如城市的拆迁和改造。

政策认同的政策因素的第三个要素是政府的权威性情况。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政府的权威性一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以合法性为基础,以政府强制力为后盾,使得任何政策能够在最终得以实施。在政策认同的过程中,政府权威性首先表现在公众对政府合法性的认同上,这种认同一方面是公民长期政治社会化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公共政策在社会发挥效用方面的结果。同时政府权威的另一个表现还在于政府强制力,这种强制力能够保证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得以强力推行,对政策的反对者具有一种威慑作用,这种威慑造成了政策认同的另一种心理机制。

(三)社会环境的因素

在公共政策活动的各个环节中,社会环境因素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因素包括政治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文化要素以及国际要素等各个方面,当然,与政策活动的其他环节不同的是,政策认同的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环境的改变作用于政策目标群体的心理,是目标群体的心理和认识发生变化,从而对政策认同活动产生影响。例如随着我国农村进入城市打工人口的增多,城市和农村人口情况和社会情况都发生了改变,对于我国实施了很久的户籍制度,大众的认同程度也越来越低。

四、小结

通过对政策认同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政策认同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政策认同的关键在于目标群体的认识情况以及政策自身,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我们必须从目标群体出发,更多地考虑目标群体的利益和需要,这样的政策才能更好地为目标群体接受和认同,才能有更好的执行效果。

参考文献:

拆迁问题解决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管理,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预防拖欠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意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市区住建局报建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章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第三条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的5%足额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作适当调整:

(一)农安房和拆迁安置项目,可免收农安户和拆迁安置户的保证金,但施工单位须按工程造价的5%足额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出现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时,所在乡镇、街道主动予以调解。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免收保证金,但施工单位须按工程造价的5%足额缴纳保证金。出现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时,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主动予以调解。

(三)招商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含商业项目),建设单位应交保证金超过100万元的,可采取现金与担保函相结合的形式,收取现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超出100万元的部分可由在市住建局已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补足。施工单位按工程造价的5%足额缴纳保证金。

(四)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缴纳的保证金超过100万元的,可采取现金和担保函相结合的形式,收取现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超出100万元的部分可由在市住建局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补足。

第五条企业发生工资拖欠时,首先启用调解程序督促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清欠支付。在企业确实无力支付或拒不支付且工资拖欠事实清楚核实无误后,由区住建局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启用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后,责成该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区住建局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并提供竣工验收备案书、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承诺书,交由项目管理部门、所在乡镇、街道同意后,由区住建局和区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住建局予以退还。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无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否则暂缓验收。

第三章工资发放

第八条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将工资与工程款分离,分离后工资支付不足的,由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补足,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九条施工企业统一制发工资表,每月5日前,以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填报,用工单位或劳务公司用1天时间审核签字后,交施工企业项目部审核并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项目部向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申请从专用帐户中拨付工资,于当月15日前将上月应发工资直接向民工进行现金或工资卡发放。原则上不得由包工头分配工资或由班组长代领、工资。如通过包工头分配或班组长带领工资而发生拖欠行为的,由施工企业先行承担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对各班组及人员登记造册,每月的工资发放情况和资料于次月20日前交到所在乡镇、街道国土建管所和劳保所或园区规划建设部备案。

第四章拖欠工资调处

第十一条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管理联动工作小组,区住建局、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总工会、区维稳办、区委群工部、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园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别下设民工工资调解小组。

第十二条区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管理联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园区上报的较重大及以上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并形成解决方案。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参与调处。对专案和重特大上访案件,立即启动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会调解小组,负责民工工资日常投诉上访调处工作。掌握可能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并做好民工维权宣传。对于涉案较小并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个案,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涉案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超出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案件,应及时移交区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管理联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稳控工作,并协助调处。

第十四条对新开工的工程项目,由区住建局统一发放民工工资维权宣传手册,并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张帖投诉、维权电话。

第十五条对上级交办的专案、发生的突发事件及重特大上访案件,区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管理联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迅速召集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拟定解决方案。在数据准确核实后,先启动民工资保证金或担保资金进行清欠,或向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直接责任人、施工总承包企业责任人等进行追讨。对涉及恶意拖欠等行为的案件依法进入司法程序处理。

第十六条出现责任人携款潜逃的重特大维稳案件,建立欠薪应急垫付专项资金制,由区财政局筹措并设立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欠薪应急垫付机制启动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向法院申请,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再由区财政局拨付应急垫付专项资金。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房产暂停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公安机关及时侦办涉嫌犯罪的逃逸责任人,以确保欠薪应急垫付资金的及时收回。

第十七条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负责牵头处理发生未报建而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

第十八条园区规划建设部、各乡镇(街道)国土建管所每个月对在建工地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进行督查。

第十九条区住建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工地的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时上报发放情况、发放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将不予进行基础、主体的验收备案。

第五章部门职责

第二十条区监察局负责督查区在建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情况,负责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监督和问责。

第二十一条区住建局负责牵头全区建设工程领域拖欠民工工资调处工作,按规定收取及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协助做好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相应的查封、抵押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区人社局负责牵头监督检查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的签定,审核确认竣工验收前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配合处置投诉案件。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配合区住建局做好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负责保障落实区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管理联动工作小组调解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工作经费。

第二十四条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维稳办、区司法局、区委群工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秩序,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违法人员,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不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建设项目的区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建设工程项目,防止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处理所辖区域内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园区管委会负责牵头处理其办理建设手续建设项目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并按规定收取和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六章企业职责

第二十七条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全面责任制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连带责任制。任何企业均不得以工程款或分包款被拖欠等经济合同纠纷为由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

第二十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和建设单位在银行共同设立“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随时保证专用账户内的资金能足够支付民工工资。在支付民工工资时必须由开设账户的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章方可取用。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将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按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三十条各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地点、岗位、工资等,实施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规范用工档案资料,送区人社局备案。

第七章信用管理

第三十一条信用等级评价: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要建立信用档案并实行信用等级评价。每年检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评为一级信用单位;每年检查不良信用记录在1至3次的可以评为二级信用单位;每年检查不良信用记录超过3次的评为三级信用单位。对每年不良记录超过3次的,禁止进入市场,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停发施工许可,直至整改完成。情况特别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信用评级每季度更新一次,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二条企业信用管理:对三级信用单位和被取消信用资格后重新列入信用单位的企业应被纳入重点监管的对象;对二级信用单位应加强日常监管。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纳入重点监管企业,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限制。

(一)使用零散农民工的;

(二)未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表”,未按要求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拖欠工程款等经济合同纠纷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四)用人单位虚假上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其他严重干扰、阻挠、抗拒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企业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