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校园欺凌条件

校园欺凌条件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校园欺凌条件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校园欺凌条件

校园欺凌条件范文第1篇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似乎层出不穷。其实二三十年前,校园欺凌也很常见,只是那时候没有手机,自然无法拍下来传到网上引发公愤。时代在变,校园欺凌事件却未消失。同样的暴力,同样的残忍。受害者轻则被打得鼻青脸肿,重则致残,被打死的也不是孤例,比如今年4月28日下午,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初中二年级16岁男生赵英(化名),被堵在厕所里面,至少有三个学生围殴他,最后被人持凶器捅伤致死。

同窗之情、校友之谊,哪有什么血海深仇,为何非要置对方于死地?一项调查显示,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一个眼神等偶发、微小事件引起的纠纷占比接近六成。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68%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加害人大多手持棍棒、砖头甚至管制刀具等凶器,对受害学生不分部位、不计后果地进行攻击,死伤后果严重。换言之,诱因极小,出手却极重,这种强烈的反差真让人感叹当今的孩子怎么如此充满戾气?

如何才能遏制校园欺凌的频发势头?不少人最先想到的招数就是严惩。通常情况下,校园欺凌事件如果没有造成足够伤害,也没有引发足够关注,就会不了了之,无论学校还是教育主管部门都会千方百计压下来。打人者呢,常常逃过惩罚,由于年纪小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违法成本过低,是校园欺凌事件此起彼伏的一个主要原因。

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德国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德国,恃强凌弱的校园“小霸王”若在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

加大惩治力度固然重要,但往往流于治标不治本。更该追问的是,一些中小学生小小年纪为何天不怕地不怕,与其说他们缺乏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不如说他们缺少管教。而缺乏管教的背后与家长、与学校都有关。

家长疏于管教,有的没条件管,有的管不过来,比如有些打人孩子是留守儿童,或者家庭出现了不幸,他们自生自灭;而学校不愿意管或不敢管。种种原因叠加在一起,导致一些学生在成长路上肆意狂奔,任意妄为,更激烈的事都敢做,打打同学算啥?

“教育的基础,在于认识个性;教育的宗旨,在于确立人格。”诚然,教育是叫人向善,如果学生没学好,这是他们人生的失败,也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败。正因为此,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强化防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的一些有益做法也值得我们参考。日本专门出台《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基本原则是“早发现、早预防”,监护人、学校等相关者必须承担各自职责。日本学校设有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和“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一般由律师、心理医生、前警官和大学教授组成。不仅在早期为学生、教师提供咨询,也在欺凌事件已经发生后的调查阶段提供第三方的独立意见,防止学校或教育委员会因为私利牺牲学生的利益。此外,日本文科省还要求学校在发现施暴学生有涉嫌违法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协助调查。

校园欺凌条件范文第2篇

一、校园欺凌现象面面观

记者:您作为长期从事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问题研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士,怎么看校园欺凌?

童小军:校园欺凌的确是一个与教育密切相关的问题,但它更是发生在中小学基础教育环境中的儿童保护问题。

从社工专业的角度来讲,国家采取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行动是一种对儿童的保护,也是儿童应该享受的福利。按照儿童社会工作的理念,所有孩子都应该获得引导和教育,他们应该有这个福利。如果没有,那么他们出现校园欺凌这样的问题就不是他们的错,是相关教育者的错。我们国家目前校园欺凌现象之所以比以前严重了,原因就是我们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和干预都不足,没有采取适当的、正确的干预方法。校园欺凌是可以得到有效防治和改善的,但需要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干预方法。

校园欺凌强调的是以强凌弱,即较强的一方对较弱的一方实施的肢体和语言或者精神上的一种伤害和攻击行为。这个“强”一般体现在体格以及人数的优势,还有一种社会意义上的“强”,比如家境较好、在学校朋友较多的学生欺负家庭比较贫困、在学校里没有什么朋友的学生。欺凌形式主要是肢体和情感两类,其中情感的欺凌包括语言伤害和孤立两种形式;也有将它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类。

记者:为什么说所有卷入欺凌事件的人都是受害者?

童小军:在欺凌事件中,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在这个过程中所接受的信息都是有害的,谁都没有得到好处。其中,被欺凌者受伤害最重。可能是在身体上受伤,严重的可能致残(最严重的是丧失生命),但更多的是心理的、人格方面的伤害。这种伤害一旦产生就很难康复,就算惩罚了欺凌者也不能挽回。

而欺凌者,即施害人受到的损失,在于被强化了错误的解决问题方式以及对暴力行为的错误认识,会导致暴力行为的养成,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将来可能发展成违法犯罪。尤其是当欺凌行为带来了严重后果时,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了清晰的是非观念,他们会为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感到羞愧,会有沉重的负罪感。这些都是当初欺凌别人的时候为自己成年生活埋下的心理隐患。

旁观者也是一样,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对是非的概念以及对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有吸收,有些旁观者的言语和行为还会让欺凌者得到鼓励,加重欺凌行为。可见,被卷入欺凌事件中的三方在这个过程中吸取的都不是积极的信息,养成的也是错误的行为,培养的不是正面的价值观,因此都是受害者。这种伤害还可能延续到下一代,不是通过基因的传递,而是通过外在行为和情绪的影响。因为他们自己受到了伤害,在经营家庭氛围和育儿的时候,会制造缺陷型的环境,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记者: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欺凌的“隐秘性”?

童小军:欺凌的“隐秘性”,主要是由于成人对这个问题的忽视和不正确的认识,以及缺乏应对机制所导致的。其实,我们的孩子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有问题,找老师或者找家长”,但是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孩子们学会的是沉默。有调查显示,孩子被欺负后会告诉家长或老师的人数比例超过了70%,但是多数家长或老师的回应都不对。第一,缺少对受欺负者的疏导,没有教会他们如何面对这种情况。第二,批评教育欺凌者的方法无效。通常学校教育者会直接找欺负人的学生教育一下,告诉他不要那样做。而很少会去了解事件的过程、为什么会这样做,很少会告诉学生这种事情应该怎样处理。这样教育一下的后果是不但没有制止,还可能激化了矛盾,往往让欺凌者对被欺凌者的伤害行为更加剧烈。很多家长的处理方式也不恰当。例如,有的家长会对孩子说“他打你,你也打他!”还有一种是直接找到这个欺负人的学生家长去理论,指责他们为何不把自己孩子管好。对方可能有两种反应,一种就是护孩子――我们家孩子就是混蛋、不讲理了,你能怎样?另一种,懂道理的家长可能会批评孩子,说不定也打一顿,以示惩罚。然而这些都只会激化欺凌行为,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孩子一般就不会跟老师或者家长讲自己被欺凌的事了。欺凌的“隐秘性”还可能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被欺负的孩子会有屈辱感,觉得没面子,所以也不会对别人说。

其实,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老师和家长的意识不够。孩子被欺负了,在家里、在学校里一定会有所表现,在行为、情绪、外表、衣着等各方面,都会有迹象。例如,孩子会说不愿意上学,或者一到该上学的时候,他就“生病”了,或者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去学校,等等。家长有时候把事情想得太简单,没有这个意识,缺乏敏感度。很多老师也比较粗线条,只把欺凌当做一种偶尔出现的偏差行为,批评教育一下了事,不会深究,不会意识到这个事情对学生有多大的伤害,从欺凌事件的特点、类型,到对学生的伤害,都意识不足。

记者:同学之间因故起了冲突或不再跟对方一起玩了。这种情况属于“欺凌”吗?

童小军:这种情况不是“欺凌”,这只是交往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或不和谐。因为我不跟你玩了,还有其他人跟你玩,不是我组织了一个班里十几个人让大家都不要理你,并持续很长时间。如果发展到这种程度,才属于欺凌。同学之间偶尔的小矛盾,都是正常的。“偶尔有矛盾”就意味着时间持续很短,双方都有伙伴,能够互相对峙,不是被孤立的。可能过一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这种情况需要家长、教师对孩子进行友好教育,进行关于怎样看待和对待你不喜欢的人、怎样与他们交流方面的教育。要让孩子知道,就算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也有和平相处的方式。如果不教会孩子正确的相处方式,小矛盾也可能发展成欺凌。

二、校园欺凌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现象,

但是可以预防和解决

记者:中小学里的校园欺凌是否已经“很严重”?是否能够避免?

童小军:应该是“比较普遍”,“严重”是指有某些现象或者在某些地方可能比较严重。校园欺凌在中小学是一个普遍现象,是不能避免的现象,如果没有很好的措施,是一个很难说“没有了”的现象。我们能做的,一是减少发生的数量,二是降低伤害的程度。

校园欺凌一般不会出现在小学低年级,通常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到初中最严重,高中会逐渐减少了。它的高发期正是学生进入青春期的这个阶段,这就是它“不可避免”的原因。

一是因为青春期大脑发育还不成熟,青春期的孩子各项生理机能都在迅猛发展,但脑神经的髓鞘化还没有完成,大脑皮层的抑制机能还不足以控制行为的盲目性和冲动性;二是因为青春期时,人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还没有形成或者不稳定,但是在心理上要追求一种自我认同,这个阶段,如果没有很好的引导、教育和规范行为,孩子们就像进入了“动物世界”,他们更倾向于以原始的状态或原始的行为来获得自我认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是儿童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在这个阶段,他们就有这个需求。我们必须认识到:第一,这是成长的必经阶段,孩子在这个阶段一定是要犯错误的,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让他少犯这样的错误;第二,如果犯了这样的错误,我们要知道怎样去引导他,教育他,扶持他,帮助他,让他不会再犯。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没有足够的干预或者干预方法不对,后果就会比较严重。

记者: 我们应当如何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正确的、有效的干预?

童小军:对欺凌事件有了正确的认识后,就要对学生进行多方干预,也就是对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要进行干预,而且干预的视角一定是从保护儿童出发,一定是保护性的教育,保护性的引导,甚至是保护性的惩罚。总之就是要保护儿童的利益。欺凌事件里面的所有孩子都应该获得引导,都应该获得教育,否则他们再出现这个问题就不是他们的错,是我们的错。

我们国家现在对儿童保护的认识越来越全面,越来越综合,但是大家还都是各自独立工作,没有形成联动的概念,也没有形成预防的概念。学校可能认为校园欺凌这样的事,是极少发生的个别事件,所以没有把它当做一个社会问题来对待,也就不会用对待社会问题的方式来处理,只是个别处理,个别教育。所以,要有效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要转变意识,对校园欺凌现象有系统的、深入的认识;要把校园欺凌放在一个更大的儿童伤害的概念下来看。儿童伤害有虐待、忽视、剥削和暴力,校园欺凌只是暴力的一种特殊形式,暴力还包括环境暴力和文化暴力,从预防校园欺凌的角度来讲,环境、文化暴力都是需要治理的。

三、对全体学生加强生活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

记者:家长和学校担心反校园欺凌教育会对本来只是少数的欺凌行为起到宣传助长作用。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童小军:家长的担心是有道理的,这就要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要适当。反校园欺凌教育不是只跟孩子们讲什么是校园欺凌,而是需要策略地进行正面教育。我们可以通过引进新的课程概念和丰富现有课程概念的做法,开展反校园欺凌的工作。

一是在校园里引进“生活技能教育”的概念。所谓生活技能教育是指培养一个人能有效地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成长需要的挑战的能力;培养个体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并且在与他人、社会和环境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积极的适应能力。这种教育从幼儿园甚至从孩子出生就可以开始了,但一定要有科学的方式,要根据孩子的年龄、认知水平以及行为习惯,培养他们面对风险或者伤害时的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教育孩子的时候,要求家长和教师首先要有这个能力(可以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获得这个能力)。只要我们的基础教育系统有了这个意识,再组织力量来做,就能做得到。课本、辅导教材都没有问题,首先是概念、意识要到位。

二是补充和丰富“校园安全教育”概念的内涵。校园安全是大家已经认可的概念,要把安全这个概念做得更科学、更综合。除了大家公认的校园安全,比如硬件的、软件的防火、防电、防灾、防外出时意外伤害等,一定要把“防人为伤害”这一部分加进去,也就是要把校园暴力可能涉及的各种各样的伤害,以及如何防止、如何应对等都加进去,这是一个更大的、综合的校园安全概念,除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之外,还需要孩子们在校园里拥有心理的安全和情感的安全。

以上两个概念,任取其一都可以做起来,它们都包含了但不单一指向校园欺凌,可以避免负面强化。在这样综合的大概念里面,很多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内容,包括反校园欺凌的相关教育就可以进校园了,这就是应对措施。

记者:目前中小学校可能还是不够重视非学科教育。这种情况要怎么转变呢?

童小军:可以采用尽量不影响学科教育的方式来解决。这个方式就是有组织地在基础教育系统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力量,参与到学校的非学科教育工作中,包括现有的校园安全教育、德育、法制教育,等等。

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训练让他们在校园里关心的都是学科教育之外的事情,是学生的社会能力、主流价值观的形成以及对一些特殊情形的应对,比如校园欺凌。这些事件其实在学校这个环境中发生的数量和比例不会很高,可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就会影响学生整个人生。将社会工作者引入校园,他们就能够通过特有的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处理自己生活中面临的矛盾和难题的能力,避免他们采用“欺凌”这样的行为来对待同伴。

当然,引入社会工作者就涉及岗位设置,需要国家的投入。美国做过一个研究,对这些方面的投入与回报率最低的是1∶7,最高的是1∶17,投入的回报非常高。所以重要的是先改变观念。要认识到这是为了让学生成为身心健康的人,让他们将来不管做公民,还是做朋友,还是做父亲、母亲,都能做得更好。对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恐怕这些角色才是更重要的。我们不否认知识的重要性,但是社会教育非常重要,不是要舍弃哪一个,而是兼顾,二者是相互促进的。

四、要从学校的制度建设入手

完善儿童保护的各项措施

记者:在学校里应该怎样建立和完善儿童保护的制度和岗位?

童小军:我的建议是,要建立保护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制度,不只是针对校园欺凌的,还要包括所有教师对学生的暴力,学生对教师的暴力,以及学生之间的暴力,不只为校园欺凌一件事设置岗位、建立制度,一定要把校园里面可能造成暴力环境的因素进行整体反映,如果不在这个背景下讲制度建设,人们会以为这是小题大作,以为只是为极少数的人和事建立制度。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建立了制度以后,必须要有专门、专业的人来负责,这个人要做的不仅是在全校范围内有差别地进行儿童(学生)保护的教育和宣传,同时要建立一个应对儿童(学生)保护事件的机制。那么一旦出现恶性案件,就可以有人负责了,出了问题也有人可以问责,能倒查,否则这种事永远制止不了。这个体系最托底的作用就是出了问题有人负责任,最重要的作用是能保护师生,有效预防暴力事件。

在校长和教师的学习或培训中,要有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的概念和内容。对基础教育工作者的培训一定要加入这些内容。在大学相关的本科教育或者研究生教育的课程里,以及毕业后的继续教育中,都要加进去。所有的校长和教师都要学习这些内容,但并非所有教师都来直接处理这样的事情,他们只能预防,以及面对问题时能够有正确的意识和反应。一旦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就要依靠制度和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处理。

那么对相关责任岗位的人有什么要求呢?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学校引进社工(社会工作者)。很多国家如美国、日本都是这样做的。美国的法律虽然各州不一样,但“一校一社工”是基本统一的。另外,由于社工人才短缺,所以规定学校首选社工,其次是心理学或医务工作者来从事社工的工作。但只要在这个岗位上,就一定要接受社会工作培训,掌握社工的特定技能。

记者:学校应该如何具体实施校园欺凌的治理呢?

童小军:从社会工作来看,预防校园欺凌的最好方法就是给孩子们正面的引导。 国外的研究显示,大多数的校园欺凌事件都发生在同班同学或者同校同学之间,因此有效的做法就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贯穿初中和高中,基础教育系统应该有目的、有规划地开展班级同伴友爱主题活动,聚焦同辈关系、同伴友情和友好解决同伴冲突技能培养;同时加入法治教育。其次,需要建立报告制度,要有一个专门负责的人对上报的问题进行判断。要对卷入欺凌事件的人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评估这些原因与学生、家庭或者学校的相关程度,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是一般的程序。其中一定要做的是生命危险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手段。例如,首先要向提供消息的教师进行调查,询问教师何时开始关注,是什么引起了教师的关注(如情绪、行为、伤痕等);是经常的,还是突发的,突变越严重,进行干预的紧迫性就越高。在处理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学生隐私,避免二次伤害等。

记者:在中小学校,怎样去区分心理老师、社工的定位和职责呢?

童小军:社工,既是指社会工作(social work),也是指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社会工作是依托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存在的专业和职业,主要为社会问题涉及的弱势群体开展服务,聚焦的是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社工在面对学生的问题时,会采用社会生态系统视角,常规性地把学生当成一个独立系统的同时,将其朋友圈、师生互动状态和家庭亲子关系等都纳入问题分析和干预范围,还会运用相关政策,整合各种资源来解决学生面临的问题。心理老师往往只是聚焦学生个体,常常是通过改善学生的认知来改善学生的情绪和行为,一般不会考虑政策的问题。学校如果有条件,同时配备社工和心理老师是最好的。当一个学生出现了非学业性的问题,就一定是需要综合治理或综合服务的问题。如果是与儿童保护或校园暴力相关的,社工专业的培训更适合,因为这些问题既涉及学生们的认知,还涉及家庭教育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如果没有专业社工,可以由心理老师接受社工培训之后来做。无论是谁在这个岗位上,都需要为他们提供社工培训。

这里强调的是要用社工的思路来开展工作,用体验式或参与式或其他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正确的行为,例如体验“如果你是那个人,在那种时候会怎样做?”社工还要针对教师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宣传和倡导,强化教师的意识,内容包括:明确不能有什么样的行为;怎样对学生的异常情况保持警惕或敏感性;出现问题时要做哪些初步处理;觉察问题和报告问题的能力等。家长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可以请社工来提供帮助。学校通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可以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给学生造成伤害。

校园欺凌条件范文第3篇

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程度上的差异。”暴力从来就不必然与“野蛮”和“贫穷”挂钩,家庭教育观念偏颇、学校缺乏正确引导与社会问题一道为校园暴力现象形成提供了土壤。让孩子正确理解善恶之道,让学校教育回归育人本质,当然比以暴制暴更能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霸凌。

“暴力街区”的社会土壤与阶层变迁

在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中,小四、小明、小马、老二、小猫王、飞机、滑头、小虎等少年拉帮结派,成日打架斗殴,在“混社会”中虚度青春。如今,电影里的场景被一幕幕搬上了社会现实的舞台。

电影中,小四们的邻里社会,是邻居胖叔冷嘲热讽的奚落,父亲的同学汪狗的世故精明,落井下石。 然而,现实中,北京市海淀区可能是全国平均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区域,半数以上人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市百分之六十的两院院士生活在这个区域里,同时也是社会资源最集中的区域。据北京市社科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共同北京蓝皮书《北京社会发展报告(2015―2016)》显示,海淀区与朝阳两区集中了全市36.44%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与44.04%的企业负责人。即便如此,“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依旧登上了这些天的媒体热搜榜。

暴力从来就不必然与“野蛮”和“贫穷”挂钩,表面上十分文明的海淀也可以是“暴力街区”。

在“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口号下,家长会拼尽一切资源将孩子送进重点学校。中关村二小在海淀区排名第四,小学的官方网站上也强调着“全区乃至全市重点小学”的荣耀身份。在名校金字招牌的吸引下,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家庭受教育程度、家庭教育观念截然不同的生源纷纷涌向这里。

社会差异落到学生人际关系的层面上,就会转化成愿望无法达成、被疏远的不适应感,出于自我心理满足以及对新经验、力量感与归属感的追求,校园暴力往往不是一对一的,而是以多对一的形式实现的。被欺凌者面对的通常是一个以某个或某几个成员为核心的、松散的小团体,这个核心成员由于自身条件和家庭背景中的负面因素,通常具有攻击性,并倾向于对妨碍自我实现的人产生对抗意识。当这种意识转换成实际行动时,妨碍者就会变成被欺凌的对象。这意味着,潜在的受害者并不仅仅是那些典型的弱者,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教育观念偏颇、学校缺乏正确引导与社会问题一道为校园暴力现象形成提供了土壤。如果说留守儿童居多的小县城中学中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代表了前两种因素的合力,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名校校园暴力就是一次社会病的爆发。社会经济发展诱发的社会阶层、社会意识变动是发病的诱因,而意识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同步率决定了病发的时机。

霸凌背后的“善恶观”

凤凰卫视播出的《锵锵三人行》中,在谈及校园欺凌事件时,香港作家梁文道回忆起自己初中在男校的生活,一千多个十来岁的小孩,白天和晚上都住在一起,男孩子既有一种小野兽的本能,又有一种想要表现自己,支配别人的竞争心态,还有一种生怕被欺负的恐惧感。当整个校园弥漫这样的氛围时,“人人都想欺负人”。

梁文道开始欺负人始于他被同学欺负。每次被欺负,梁很不服气,总会反抗。直到有一次,他拆了一个椅子,把椅角砸向一个高年级的同学,那个人当场昏倒后,“从此没人敢欺负我,我也开始建立我的山头和势力”。

一些校园欺凌事件研究者发现,当以暴制暴成为解决欺凌的方法时,校园欺凌便难以休止。大多数校园霸凌事件的一般规律是这样的:在受害者忍气吞声和纵容之下,施暴者反复得逞,变本加厉,并在这个过程中裹挟了更多的胁从者,施暴能力和危害程度不断强化,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梁文道提到,在东亚文化中,相信一种“丛林法则”。小孩之间发生打闹了,家长往往有种“没被欺负好啊”“你再打回去”的想法。有的家长送孩子去学跆拳道,有的教孩子如何反击报复,但是如果孩子不理解善恶的“道”,空有一身“术”又有什么用呢?

实际上,善是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修养。很多人误解了善,认为与人为善就是充当烂好人,把善良等同于懦弱,感叹“人善被人欺”。其实是它们误解了“善”的内涵,善不是怯懦与纵容,善是一种力量,一种气势,是身有所长,而有限度地宣泄,是手中有剑而不用的意气。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戈尔丁的作品《蝇王》描述了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在一场未来的核战争中,一架飞机带着一群男孩从英国本土飞向南方疏散。飞机被击落,孩子们乘坐的机舱落到一座世外桃源般的、荒无人烟的珊瑚岛上。起初这群孩子齐心协力,后来由于害怕所谓“野兽”分裂成两派,以崇尚本能的专制派压倒了讲究理智的民主派告终。

校园欺凌条件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队伍。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县开展“一个都不能少”班集体创建活动,推动学校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以学校为核心、家庭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两个摸排,建立两个数据库,强化预防管理能力。3月24日前形成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清、状态清。同时建立校长、政治处(德育)主任、班主任三位一体帮助机制,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关爱和帮助,实施有效管理。二是进行未升入七年级就读、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和初中毕业后未升学流向社会未成年人摸排,建立初中毕业后未升学流入社会未成年人监测数据库。

(二)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一个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一个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要求,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条件建设,重点做好三个百分百(保安员配备、警务室建设、一键报警装置安装),完善学校视频监控,年底之前应全部落实到位。

(三)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学生出入校园管理。严禁校内食堂、小卖部、宿舍、操场角落、走道楼梯拐角、厕所等场所滞留学生。强化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加大课后服务的力度,规范学生课后行为。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禁非法、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流入校园,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

(四)做细做实学校法治安全教育。压实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和预防教育职责,各校要结合各自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发挥德育课等课程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教书育人贯穿到各学科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法治副校长到校给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每学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团队活动,着力提高学生防、防侵害等自我保护能力。在小学五年级以上的学生中,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演讲、作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针对学生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案件,每学期组织一场专题法治报告会,以案说法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团结友爱教育,严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发生。向学生公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救助电话,提高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处置能力,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教育惩戒并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职工职业素养,培养和打造一支具有善良之心、责任之心的班主任队伍。强化教职工育人职责,关心关爱学生,充分发现和挖掘学生的优点,让每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愉快成长。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六)推动家校共同育人。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定为“家校共同育人活动周”,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面对面座谈、家长会等方式,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推动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切实做到不让未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单独居住,不让在校学生沾染吸烟、酗酒、迷恋网络等不良嗜好。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结对帮扶,互通信息,对重点关爱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及时发现制止在校学生夜不归宿,及时发现制止在校学生与社会不良行为人接触,加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在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七)重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各校网络信息员作用,强化青少年网络文明和安全教育,注重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处置,防止出现网上犯罪。积极开展防范和抵御渗透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严厉打击各类和非法传教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对校情民意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相关要求

(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执法等有关部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制止学生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

(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发现违法犯罪、学生受侵害等情形,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规定上报,不得超出2个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密切配合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加强学校与综治单位的主动联络沟通,建立学校与公检法司之间相互联系的畅通渠道,将学校周边无正当职业、长期逗留、滋扰学生的社会人员和需要反映的事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综治部门。

(三)挖掘培育关爱未成年人典型。积极沟通有关部门,发现和培育“留守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典型,学习典型的做法,与有关部门配合培育发展更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机构。

(四)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东山县教育系统未

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校园欺凌条件范文第5篇

1. 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 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机制和计划方案建立情况。乡镇以下学校是否存在“有编不补”“有编难补”问题;特岗教师的津补贴(含取暖、降温补助及乡村生活补助)和“三金一险”落实情况;特岗教师聘期内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周转房落实情况。

4. 教室、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通风、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是否达到标准;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 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厕所卫生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7. 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8. 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9.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及其管理机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情况;学校食堂内外环境及卫生设施配备情况;落实食品留样与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环节操作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情况。

10. 生活饮用水卫生。自备水防护、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消毒及直饮水、桶装水设施清洗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桶装水生产企业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等。

11. 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学季流感、手足口病等流行性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报告、晨检、缺课登记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卫生室)执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学校保健室开展卫生保健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卫生(保健)人员、校医配备、培训情况等。

四、校车安全管理

12.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3. 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4.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5. 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6. 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7. 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