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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兼职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兼职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兼职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5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b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a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种类(类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各生产矿井、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下个月的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一、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我乡积极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整改任务和时限。
自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以来,全乡共出动排查人员20余人次,排查辖区内企业7个,各类建设项目2个,排点行业企业5户,排查非煤矿山2个,其中非煤矿山尾矿库1个,集中整治交通交通安全,每月上检查交通安全2次。
二、多措并举,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一)化工、冶金、有色、采选矿等工业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排查整治情况
对全乡5户重点行业企安全运行运行情况及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户,存在问题个数2个。广西金百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堆放尾矿现象,西金百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私下与纳翁乡肯才村纳塘屯签订协议,购买屯集体土地存放尾矿,但是该尾矿库存在私自改变河道行为,并未对尾矿库进行加固处理,随意堆放在河道旁边,尾矿库无专人管护存在安全隐患,我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广西罗城鑫海矿业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中未能提供相关环保许可证,存在违规生产和违规排放的可能性,我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手续和证件。
(二)纳乔公路芽洞屯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2019年8月21号下午17时05分左右,我乡接到纳翁乡板阳村群众反映,乔纳公路芽洞屯路段(乔纳线8.5公里段)有货车发生侧翻(车牌号桂BL0388),无人员伤亡,但公路出现约30米塌方,目前通往纳翁交通受阻,车辆单向通行,下午17时15分我乡四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塌方现场查看,并设置警示标志牌、警戒线,同时第一时间向县交通局报告,目前该路段尚未整修,目前任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部门积极配合,全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一是进一步摸清了我乡安全隐患点,建立了安全台账;二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落实相关职责。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够,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及时整改。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安全生产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充分发挥煤矿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全面实行和规范“煤矿专家查隐患执法检查促整改”工作制度,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杜绝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提供重要技术保障,进一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煤炭行业专家库。
按照不同专业,从上级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上聘任具备条件的人员组成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排查事故隐患,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煤矿安全执法检查提供技术依据。
(二)专家的聘请条件。
1、具备煤炭及煤炭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2、熟悉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煤炭行业实践经验;
3、遵守职业道德,倡导安全文化,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工作认真负责。
(三)专家职责和要求。专家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如实反映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具体职责:
1、按时参加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的受重大隐患威胁(特别是水害)的矿井安全技术专家“会诊”活动,不定期对全市煤矿“一通三防、采掘、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方面的较大隐患进行分析排查,提出整改方案、治理意见和监控防范措施。
2、按时参加行业监管部门每季度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3、参与“春节、两会”等特殊时期、关键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停产验收工作;
4、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设立“专家查隐患”专项资金。市政府设立“专家查隐患”专项资金,各煤炭企业每年按照1元/吨煤(年核定生产规模)的比例进行提取缴纳,由煤炭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管理,专库存放,专款使用,主要用于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和验收、应急救援、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专家费,并对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标准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其他地区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大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河湖管理股股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在汛期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职责分工
河湖管理股:负责全区河道隐患排查整改。
规划计划与工程建设管理股:负责在建涉水工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
水土保持与水资源股:负责农村集中供水站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供水站管理单位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灌溉中心:负责渠道、水库水电站、水闸等区管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水库管理单位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水、电、消防等安全。
技术中心:配合规计建管股做好在建涉水工程排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方式
按照宁重不漏的原则,局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大排查领导小组要与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密切配合,针对水库、水电站、江河堤防、涵闸、渠道、塘堰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排除,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应根据隐患轻重缓急程度,汛前能完成整改的要全力推进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严防整改不到位,加剧隐患点位风险。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汛后适时整改落实。同时指导督促镇(街道)做水旱灾害防御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排危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汛前安全大排查阶段。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分管各股室领导牵头,股室人员具体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排查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汛中安全大排查阶段。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分管各股室领导牵头,股室人员具体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根据雨情水情不定期对负责领域进行隐患排查,并及时处理,对于无法立即处置的隐患,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加强点位监测预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研究制定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一、成立了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领导,县社成立了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社主任任组长,县社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社安监员任办公室主任。下属各单位负责人按照县社要求,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能积极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
县社及下属各单位能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等、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并对落实工作作了详细布置,抓好落实,真正把领导批示和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三、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
下属各单位能按照《县供销社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都建立了台账,制订了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四、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宣传措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了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管理方法,强化了领导责任意识,强化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了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组织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和新修订过的各项管理制度,吸取火灾事故案例教训,并认真抓好这些制度的落实,使之成为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在虎形仓库建设了以“传承花炮文化,引领安全文明”为主题的花炮文化宣传墙。
五、认真做好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在为期近四个月的安全大检查工作中,我社共排查出了三个安全隐患:一是烟花爆竹仓库安全范围内长有杂草;二是烟花爆竹仓库围墙出现10米长垮塌;灭火器有效期将于8月底到期。县土产公司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了整改,投资2万多元,修筑加固了仓库围墙,硬化了四栋烟花爆竹仓库周边5米安全范围的地面。7月25日,置换了12把新灭火器。
六、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
县社主任亲自指导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完善了一些细节工作,使应急预案操作性更强。
七、督促帮助招商服务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