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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392人),其中住宿场所59家,美容美发场所92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4家,书店1家,游泳馆1家,影剧院1家,候车室1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9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c级。其中住宿场所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7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美容美发92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3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沐浴场所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达100%,歌厅4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164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0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161家,建档率达100%。 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1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c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净水厂14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43家,建立档案43份,建档率达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34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3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
2、医政卫生监督 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 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建立有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消毒和灭菌效果均达到要求,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并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疗废物监督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内容登记完整,设置有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建立有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都使用专用有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建立有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无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兴乡卫生院、孙吴镇卫生院、四家个体诊所和十三家企事业卫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暂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黑河市净城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转运三联单制度,其余各医疗机构均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能及时焚烧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事业卫生所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传染病门诊、留观室和病房无污水局部消毒处理设备设施。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 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 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6、学校、母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学校17所,其中城镇8所,农村9所;托幼机构21所。为提高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5月20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教体局等10个单位对县内21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联合检查,结合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的工作实际,特别是今年春季气候异常,布置工作,认真细致逐项检查,避免工作有漏项、有缺项、有死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各个托幼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复课诊断、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公共突发事件报告人,做好相关记录。备有有效消毒剂,能够按照消毒配比对教室、楼梯、玩具、门把手进行消毒。传染病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托幼机构的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督促他们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每日的晨检的时候,重点注意观察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疱疹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治疗。并做好登记,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监督局。此次检查工作,使各个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规范化,对规章制度执行更加自觉和积极,广大教师和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尽量减少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一、加强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能力
1、充实完善卫生监督网络。积极争取市卫生监督所空编人员的招录,充实卫生监督队伍。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充实监督协管队伍,创新分所工作机制;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2、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突出业务骨干的培养,力争在卫生监督执法各专业领域出现能独当一面的行家里手。做好新录用人员全面业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培训,促使新录用人员尽早适应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掌握卫生监督执法技能。
3、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卫生监督应急业务培训,完善卫生监督应急装备,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4、完善工作责任制,创新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根据参公管理和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转变管理模式,创新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和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所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推进法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透明。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和指导机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及卫生行政处罚各环节的监督稽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做好“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文书,提高办案质量。
三、顺应职能调整,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力度
1、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健全部门联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防止出现无证行医致人伤亡案件,遏制游医、假医等“黑诊所”、“两非”行为回潮现象,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性别比治理执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依法行医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开展医疗机构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全市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净化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完善医疗广告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大医疗广告监测力度。
2、加大传染病卫生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加强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的检查,切实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监督,积极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以新《消毒技术规范》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医院消毒管理工作的监督,开展分行业消毒隔离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工作,推进医疗废物处置电子远程在线监控工程,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消毒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管,巩固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效。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督与卫生监督抽检,规范消毒产品卫生与安全。
3、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逐步推开公共场所信息公示工作。2013年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50%,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50%。按照卫生部与省卫生厅文件组织开展重点公共场所监督监测工作,分阶段开展公共场所“333”治理专项检查行动,联合体育局、教育局、旅游局开展游泳场所夏季保平安保健康专项行动,加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督监测,全面提升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4、进一步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认真贯彻《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和水质基线调查,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饮用水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加强饮用水监督抽检工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能力,继续推行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5、进一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以“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系列行动”为抓手,结合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继续开展以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传染病防控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做好全国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
6、履行爱国卫生监督职责。根据《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赋予的卫生监督职责,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备案工作,以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为检点,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继续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做好化工企业的联合整治工作,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
8、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继续做好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一年。按照“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思路,我市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生态文明、绿色GDP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1、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分年度总量减排计划,明确了各年度目标任务、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各减排项目责任人。二是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目前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一厂、二厂经初步改造,污水处理量从*年的27万吨/日增加到37万吨/日。章丘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商河中水站、东泺河中水站已开始试运行,高新区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三是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清理力度。对辖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所有新建项目和涉及钢铁、水泥、电力、焦炭、造纸、烧碱等6个行业的88家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逐一清查、核实,检查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99个。对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内所有项目及国家、省重点监管的企业进行拉网检查,并及时对违法项目进行处理。四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继续把清洁生产标准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健全环保准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产生。预计*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9.25万吨,同比下降2.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53万吨,同比下降4.2%,完成全年计划目标。
2、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建立了空气质量月通报制度。针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深入细致清查源头,加大整治和监督力度。对市内河道综合整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集中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供热等采取重点督办或不定期调度等方式,协调解决一批关系民生的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消除创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市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全年空气良好率可达到85.2%。地下水水质良好,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大明湖、小清河、徒骇河水质较上年同期有所好转。声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
3、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新进展。利用生态系列创建平台,积极开展以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工作。济阳、商河完成了生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建成2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组织2个村申报国家级文明生态村。开展了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组织申报了2个国家有机食品基地。开展了山东省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上报历城区红叶谷生态文化旅游区。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夏季秸秆禁烧执法监察工作。
4、环境安全工作初显成效。一是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段沿线化工、造纸、酿造等重点行业排污情况进行复核,部署加强汛期污染防治,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全面排查电磁辐射污染源并进行申报登记,每季度对19家市管涉源使用单位的169枚在用放射源和66枚闲置废放射源进行安全大检查。三是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督促拓宽铬渣处置利用途径,铬渣湿法还原项目和济钢第4条烧结处置线分别投入试运行。开展感光材料废物申报登记,完成全市402家单位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从加大水环境整治、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综合整治、健全水环境整治法制体系、完善水环境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推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水土保持工作进展顺利。大力实施“生态水保”工程,加强地下水涵养。按照“南控”战略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南部山区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扎实推进泉域补给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年重点进行了历城老泉、长清龙泉官庄、市中区石匣、章丘九顶山、平阴锦水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
2、水资源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严格实行了取水许可制度,对全市取水单位全面实施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新上项目严格实施水资源、水保论证,不具条件的项目不得立项。加大泉域地下水的保护力度,对二环路内具备条件的单位实施了自备井封闭,可减少地下水开采8000万立方米,折合每日减少地下水开采21.9万立方米。不断完善水环境建设的信息化管理,新建了18个自动遥测点、120多个人工观测点,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地下水位监测网络,提高了泉域地下水的即时监测和动态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了数据采集信息化。按照省里的部署,初步完成了全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工作,为我市地表水开发、利用、保护提供了基础性技术决策依据。启动了地下水资源综合评价工作,对全市地下水资源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系统的调查评价,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技术支持。
3、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在城市节水工作中,通过节水宣传进社区,促进了全民的节水意识。在工业节水工作中,积极提供节水技术、信息咨询,推广使用先进节水工艺和设施,完成了电力、化工、造纸、纺织四个行业用水定额编制,建立健全了节水控制指标体系,万元GDP耗水量减少到64.56立方米,节水降耗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三)土地矿山管理进一步深化
1、土地开发整理取得新的成效。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实施市、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强占补平衡、补划备案、动态监管、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措施,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全市543万亩耕地、482万亩基本农田得到了严格保护。加大对基本农田的综合整治力度,规划建设了3.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今年共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62个,总规模60000亩,新增耕地31700亩,超额完成省里下达我市新增耕地计划27000亩任务的17.4%。
2、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强。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全力抓好用地保障和服务。在土地指标安排使用上,按照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要求和统筹谋划、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工程和投资效益高、技术水平高的项目用地。在土地供应上,实行“五优先、三禁止、一严格”管理,把好产业政策、规划计划、节约集约、补偿安置、占补平衡“五个关口”,确保建设项目依法科学合理用地。今年省里下达我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2.1万亩,扣除*年亿元项目使用指标2330亩,实际可用指标18670亩,其中已上报国务院批准了6000亩,其余用地已集中报省政府审批。*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36250亩,其中划拨供地10160亩,出让供地26090亩,积极保障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3、土地利用效益进一步显化。加强市场运作,建立健全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地价管理、监控和定期更新制度,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规范了土地交易行为,积极引导各行各业依法用地、集约用地。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公平竞争,阳光操作,进一步提升了土地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4、破损山体治理取得了突出进展。加强矿业整顿,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刹风治乱、整合治散、探索治本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大力开展破损山体治理工作,对城区及主要交通沿线重点区域的58座破损山体,逐一制定了治理方案,已开工整治52座。坚持全面布防、重点监控,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保障了全市汛期地质安全。
5、土地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加强执法监察,深入开展了第七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土地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数量明显减少,科学用地、依法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日益深入。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一岗双责”和“两个联动”,*年全市共受理国土资源事项294件,处结282件,处结率达到96%,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防震减灾能力不断提升
认真贯彻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年防震减灾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三大体系,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高。
1、地震监测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启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历城地震台选址、评估、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基本完成,济阳地震台已完成基建工作,长清地震台确定了建设地址。加强地震监测台站维护、管理工作,安装了商河地震台深井摆设备,改装了杜庙井、明水井、郭店井等地震数据采集器,完成了珍珠泉井监测设备迁移,更换了鲁09井数据传输模式,同时对台网中心VPN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实现了与省地震局36个台站的数据共享。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完成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备案工作。定期开展震情会商,密切监视震情,按时收集、整理监测数据,分析研究地震趋势,震情会商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地震科学研究,完成《*市主要隐伏断裂研究》、《地震波分形特征及其在地震模式识别和地震预测中的研究与应用》、《*市地震监测技术服务平台研究与应用》等多项研究成果。
2、震灾预防措施进一步强化。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纳入我市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重要设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把关,同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的防震抗震能力。继续推进地震安全农居试点工程建设,组织各县(市)区把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与小城镇建设、旧村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历城区车川村作为省级试点已基本完成了地震安全农居建设;章丘市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60个村把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纳入到建设规划中,确定了“十个示范村”和“百个建设村”为重点,对不符合抗震保安标准的农居进行了新建、修缮;平阴县确定东阿镇苏桥等四村庄黄河滩区整体搬迁工程作为民居防震保安示范区。
3、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不断提高。按照省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区划分,组织召开首次鲁西地区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区会议,加快整合鲁西各市地震应急资源,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区域地震应急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启动实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设完成了泉城广场和泉城公园、槐荫广场3处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工程。认真做好应急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信息和基础数据。组织开展了全市地震系统应急模拟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
4、防震减灾宣传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开展,选取*炼油厂作为示范企业、槐荫区青年公园社区作为示范社区,进行重点宣传。继续推广地震科普示范学校活动,我市又有9所学校被评为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15所学校被评为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利用三下乡、科技宣传周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五)基础测绘取得新进展
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建设“数字*”,提高城市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积极开展建设*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该系统共建设基准点7个,数据中心子系统1个,数据通信子系统1套。为满足规划放验线、竣工测量和其他城市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高程测量控制系统,在已有二、三等水准网点间布设四等水准线路,在西部新城、腊山新区、党家片区布设四等水准线路300公里。为尽快实现中心城1:500地形图全覆盖和满足东部地区规划、建设的需要,填补*市东部地区1:500地形图空白,在孙村、新火车东站地区,采用野外地形图数据采集成图法测绘1:500比例尺地形图77平方公里。完成对孙村、济钢、汉峪测区系1:2000地形图300平方公里修测工作。
二、*年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安排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我市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工作还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一是受地形地貌的影响,我市的环境容量较小。经济发展与人口增加,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加大。二是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短时间内不会改变,高消耗、高排放的问题仍较严重。三是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小,环境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四是环境空气质量处于较低水平。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良好以上天数属于低水平达标。五是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不高。
*年,我市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承办十一届全运会为契机,紧紧围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这一目标,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土地保护三大国策,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重点领域,抓好污染防治、节能降耗和土地集约利用,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迈出新的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指标安排: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9.03万吨之内,同比下降2.38%;COD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5.33万吨之内,同比下降3.62%。
环境质量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的比例达到85%以上;声环境质量,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A);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低于60dB(A);水环境质量,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地表水其它水体分别达到或接近相应的环境功能标准,市区无劣五类水体;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狼猫山水库、垛庄水库、黄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耕地542.6万亩、基本农田482.1万亩。
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指标:万元生产总值水耗61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
三、*年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重点
(一)环境保护
1、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为确保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的完成,要认真实施产业结构减排、工程治理减排、监督管理减排“三大减排体系”方案。一是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调整现有产业结构,淘汰关停一批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设备,改造提升落后工艺,实现结构减排。二是加快推进环保项目建设。全面实施面源治理,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中水)站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收集接纳能力;深入开展点源治理,加快推进一批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治理、循环水改造、废水处理及回用等工程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等火电厂(热电厂)和*钢铁集团总公司等企业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建设。三是加强减排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完善自动监测网络,不断提升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环境监控能力。严格执行我省新颁布执行的主要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从严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和各类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8%以上。
2、持续推进创模工作深入开展。*年度,我市将继续实施“六大工程”中污染治理“四大工程”。一是继续实施以节水保泉、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碧水工程”。建设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提高水源涵养补给功能,加快东湖引黄水库的建设,提高城市供水调节能力。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强化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监控,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加大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全面做好南水北调沿线水质保证工作。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市区污水配套管网及新建小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积极开展以小清河为重点的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市区河道和大明湖综合整治工作。二是继续实施以清洁能源行动、全面治理各类污染源、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蓝天保护工程”。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完成年度重点大气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做好年度烟控区和市内五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与复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大对车用油品的环境管理,从源头控制尾气污染。三是实施以控制扰民噪声源和创建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依法强化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继续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对超标固定噪声源实施限期治理。四是实施以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初步建立全市固体废物信息交换协作体系,筹建废物综合利用中心和危险废物交换中心。实现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力争全市一级以上医院、门诊部和部分小诊所参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将重点种类危险废物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对重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实验室类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处置。
3、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施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工程”。加强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济阳、商河县全面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做好章丘市国家级生态监察试点工作。组织环境优美乡镇达标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协调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监督,严禁在主要交通干线和机场周围焚烧秸秆。做好“两区一园”创建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环境管理。
4、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问题。组织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我市环境安全隐患;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污染源纳入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尤其要加强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的环境监管,全面开展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单位的现场安全检查,加强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
(二)水资源保护
1、继续抓好“生态水保”工程。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按照每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历城西南峪、八里峪,章丘黒峪、圣水圈,长清浪山、刘峪,市中涝坡等8条小流域治理工程。同时,大力实施南部山区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点抓好兴隆水库、浆水泉水库的除险加固,进一步提高南部山区水源涵养能力。
2、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积极抓好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要求,在前期我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编制*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为我市水资源合理开发、科学保护和优化配置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制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3、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一是积极推进“灌区提升”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支持,抓好邢家渡灌区、胡家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抓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示范和带动效应,推动我市高标准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确保节水灌溉面积增加10万亩。二是大力实施“水源保障”工程。大力推进东联供水一期工程建设。积极抓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工程维修改造和商河县清源湖平原水库建设。
(三)土地和矿山
1、强化土地调控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严格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强化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把用地审批的“五个关口”,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继续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征地统一补偿、农民集中安置、土地集约利用、区域持续发展的补偿安置综合机制,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高标准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好县、乡级规划修编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开展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改革调整住房用地供应规模与结构,加大对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的供应量。
2、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问责制。大力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用途管制、监督检查和占用审批等制度,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政策,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力度,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3、深化土地市场建设。继续深化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全面引导各行各业依法规范合理用地。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实施国家核定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围绕重点片区综合改造,加大城区土地前期熟化、收购储备、策划运作、市场配置的工作力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处置力度,切实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缓解土地资源供求矛盾。
4、建立矿政管理新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全面完成矿业秩序整顿规范的各项任务。对矿业权按照风险程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推进矿业权招拍挂出让,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的整合,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利用水平。认真开展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年底前完成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积极推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的多元化机制。积极开展城区及主要交通沿线58座破损山体治理工作,确保*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工程任务。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落实好汛期巡查和灾情报告制度,确保全市地质安全。
(四)地震
1、不断完善地震监测工作体系。根据我市地震台网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地震台(站)建设,年内要完成历城综合地震台基建任务,完成济阳地震台监测用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工作,启动长清地震台建设。建立起基于信息技术、现代网络与通讯技术的地震灾害预警平台,提高对监测数据的处理速度和分析能力。加强前兆监测台站管理,完成部分台站和观测点的数字化改造,实现前兆监测站点的监测技术的全面提升。健全震情跟踪会商体系,落实短临跟踪措施,努力提高震情分析处理能力。不断完善市、县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加强地震科学研究,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2、进一步强化震灾预防措施。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从源头上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把好关;进一步强化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加大地震行政执法工作力度,重大项目检查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安全评价率。积极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开展,建立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体系,在每个县市(区)及高新区建设1处示范点,带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开展。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建设中推广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研究成果;加强县(市)区地震小区划工作。
3、认真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尽快完成全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汇编;加强应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全面启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在泉城广场、泉城公园、槐荫广场3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大型居住小区,在各县(市)区及高新区都建设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加快地震应急救援队及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建设,实现平战结合、整体联动、社会参与、有效对接、合力应对危机的地震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每个县市(区)及高新区都要建立一支地震应急救援队及一支地震应急志愿者队。积极做好十一届全运会地震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地震安保方案,将全运会地震安保列入会议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