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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卫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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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卫生的建议

关于医疗卫生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二)建立农区卫生医疗救助体系,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为缓解农区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区积极推进新型农区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此项工作正式启动,成立了海勃湾区新型农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点对点”,“点对面”等多种形式进行多渠道广泛宣传,2008年参合率达95%;实行新型农区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新农合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审报程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医疗救助,协调区民政局对五保户、低保户和大病医疗实施救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截至目前,参合农民累计有2052人次享受到了合作医疗费用补偿,补偿金额共计150万元(其中获得二次补偿634人次,补偿金额6.7万元),门诊直接核报7613人次,核报金额17万元,农区居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患病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以逐步缓解。

二、2009年卫生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农区卫生和社区卫生,突出重大疾病防治,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和科技兴医战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建设项目资金,完成2009年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国债投资项目(一是新建千里山镇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二是卡布其平沟煤矿改建项目)的建设任务,上述2个项目总计投资139万元,目前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组织开工建设。同时,积极争取海勃湾区中医院、海勃湾区县级综合医院、海勃湾区海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卫生执法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配置监督监测装备,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大对农区及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的卫生监管力度,探索农区卫生有效监管模式,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三)切实加强农区卫生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区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区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完善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合率,缓解农区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四)继续推进城市医疗体制改革。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以加强医院管理为主线,突出公益性,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依法加强对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继续推行济困门诊和济困病房业务,进一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优化执业环境,构建医患和谐关系,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关于医疗卫生的建议范文第2篇

    一、补助原则

    (一)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二)医疗补助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省级财政的负担能力相适应。

    (三)保证原有合理的医疗保障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以下各类在杭省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经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经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管理部门

    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业务。

    省地方税务、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

    四、经费来源和使用

    按规定需要的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按月核拨给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用于公务员的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

    (一)门诊医疗补助:用于补助超过一定数额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自付20%;退休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自付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自付5%。

    一个年度内,按比例个人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人员超过1500元和退休人员超过1200元以上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在职人员补助90%,退休人员补助95%。

    (二)住院医疗补助:用于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自付20%;退休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自付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95%,个人自付5%。

    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以下三项医疗费用之和,在职人员超过1000元和退休人员超过800元以上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

    1.按比例自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2.按比例自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付段的医疗费用;

    3.按比例自付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五、经费结算

    (一)公务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住院医疗、门诊医疗费用中应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月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结算;公务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向公务员收取。

    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应当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二)公务员长期驻外工作或居住外地的,在驻地或居住地附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医疗补助经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定期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报销。

    六、经费管理与监督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省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考核与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制定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监督检查补助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

    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务员医疗费用报销的管理和审核工作。

    七、其他单位的医疗补助

    (一)在杭由省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其医疗补助经费由省财政部门按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统筹核定。

    其他单位可参照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对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实行医疗补助,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确需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代管医疗补助资金的,其所需经费由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统一核定预缴比例,由省地方税务部门按月征收。代管的医疗补助资金,按年结清,年度内有结余的,留作下一年度使用;年度内不足的,由用人单位按实补足。

    (二)在杭部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的,执行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补助经费按原渠道解决,由用人单位管理。确需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代管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的,按省级其他单位的管理办法处理。

    八、其他

关于医疗卫生的建议范文第3篇

上海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近五十年,在保障农民基本医疗、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7年开始推进的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了政府对合作医疗的财政投入责任,新农合的持续发展对促进上海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投入现状

上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近年来实现了区县统筹,各个区之间既有有一些共同点,有一些不同点。为了便于更为详细地了解现状且研究问题,本文选取闵行作为个案加以研究,以小见大。之所以选取闵行区为个案,是因为闵行区发展在全市郊区处于中等水平,其合作医疗发展在全市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情况

上海郊区城乡一体化迅速发展,闵行在上海郊区发展中走在前列,这位该区合作医疗制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2011年9月闵行区参加新农合8.29万人。其中:农民参合4.45万人,占53.63%;外来婚嫁参合0.08万人,占1.05%;征地转居镇保人员参合3.76万人,占45.33%。五保、低保、重残无业等特困人群应保尽保率达100%。根据《关于本区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09]49号文件)文件精神,该部分人群参合资金全部由区、镇两级财政按照35%∶65%比例全额承担。减免资金达245.88万元。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投入水平

经过数据整理和分析并通过到闵行区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各卫生室和各级医院在9个月内实际执行指标完成度接近绩效目标其中各个补偿项目基本达标其中住院各级医疗机构补偿63.81%,大病门诊各级机构平均补偿73.52%,按病种给付(DRGs管理)各级医疗机构与平均补偿86.68%(该项目超额完成),证明各卫生室和各级医院的执行力和实际效用是比较明显的。其中参合人数达到82 935万人,年筹资额为7 231.19万元,超出了绩效目标的7 186万元,同时绩效目标的人均筹资为市均750元或不低于450元,而实际则达到了829.71元。这体现人民愿意为了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愿意积极投保,同时闵行区的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状况良好。最后看到在9个月内的实际执行度中,资金实际执行度达到了91.47%,资金基本得到了很好的运用。通过对闵行区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支出分别按项目定位、项目计划、项目管理、项目结果四个方面进行的测评,结果为优秀,可见闵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投入绩效显著。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

公共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合作医疗本身的社会效益决定的,它不仅直接关系着中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而且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投入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支出的规模不够,近年来中国卫生总费用支出数量急剧增长,但是卫生投入相比于发达国家,在总量上存在明显不足,人均水平也比较低。政府和社会的卫生支出比例在逐年下降,个人的卫生支出比例不断增长。据相关 数据显示,占中国总人口70%以上的农村人口所享受的公共财政支出少之又少,绝大部分医疗卫生费用要自己承担,但是农村收入低,医疗价格不断上涨,使得农民看不起病的现象大量出现。 另一方面农村医疗财政支出效率不理想,中国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总量本来就偏少,而且这些有限的财政资源投入农村医疗卫生领域并未产生理想的效率,主要体现在:政府农村医疗卫生投入资金缺乏科学的运作机制,农村卫生发展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重房屋设备的更新、轻专业人才的培养,重一次性投入、轻经常性维护,使农村本就稀缺的卫生资源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

关于医疗卫生的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资金监管;优化资金分配

[DOI]10.13939/ki.zgsc.2016.16.111

“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落实改革措施对政府投入的需求远超过部分市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增长幅度,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资源配置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助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实现。

1 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原则,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初步回归公益性。截至2015年年末,全市有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计83家,其中政府办59家,民营24家。5年来,各地回收出租乡镇卫生院27家,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所占比重由2011年的32%,上升到目前的71%。

第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补偿机制基本建立。2014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助收入7711万元,占当年收入总额的33%,与2010年909万元相比增加6802万元,增长7.5倍。2010―2013年,财政补助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1%、18.7%、19.9%、29.3%,呈稳步增长趋势。

第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建立基本药物实施单位83家,以乡镇为单位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全市行政村784个,设立村卫生室1332家,其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达894家,占村卫生室总数的67%,农村人口覆盖率达100%。2011年年末,全市基本药物制定实施单位已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全部实现网上集中网上采购,2015年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总额达4135万元,与2011年相比增加2993万元,增长262.2%。

第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平稳运营。2014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90.5万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19.3万人,增长27.1%;收入总额18985万元,同比增长1080万元,增长6.1%;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30133.8元,同比增加12623.8元,增长72.1%;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由2010年的73.73元,下降到65.49元,减少8.24元。

2 问题及分析

在充分肯定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改革成果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改革进展与政策目标之间存在的较大差距,政府投入资金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

第一,资金来源有限,民营乡镇卫生回收工作难以破题,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展缓慢。目前,全市还存在24家民营乡镇卫生院,全部集中在J县。由于缺少资金来源,政府回收民营乡卫生院工作难以推进。另据测算,全市村卫生室年纯收入3万元左右,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需政府投入2664万元。2014年,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总额173万元,占资金需求的比重仅为6.5%,平均每村卫生仅为0.19万元。由于补助水平较低,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缺乏积极性,改革进展缓慢。

第二,资金分配方法落后,绩效奖罚机制不完善,改革成果难以继续巩固。主要是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两项资金,省市两级财政基本按照服务人口数分配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分配与改革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脱节,没有形成有效的绩效奖惩机制,导致改革措施难以进一步深化,甚至出现改革成果退步的苗头。例如,2012年市级财政对各地统一按每人29.93元的标准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总额3891万元,而通过药品加价率这一关键指标分析改革成效,各地差异显著。其中H市所辖L区、N及J县3个县区药品加价率分别为0.5%、44.4%及160.5%,数据表明:L区严格执行了药品零差率政策,J县基本未实施。到2014年,实施基层综合改革效果较好的L区药品加价率已扩大到38.2%,出现明显退步。

第三,专项资金严重滞留,资金保障与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2014年,市级财政拨付各地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资金总额10823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总额3900万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资金672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到位7493万元,资金到位率仅为69.2%。初步测算,2011―2014年县区级财政滞留专项资金总额达2.46亿元。一方面大量专项资金滞留在县区级财政;另一方面前面述及的民营乡镇卫生院回收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缺少资金来源,资金保障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对象重叠,监督监管机制不健全。与此同时,由于个别地区财力困难,卫生专项资金成为挤占挪用对象。

3 对策及建议

第一,统筹各级政府投入,以改革政策要求和服务需求为导向,破解改革梗阻。市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及时清理盘活已到期资金,对补助对象重叠、补助额度较小的项目进行整合和归并,结合全市改革任务需求合理确定资金投向,形成资金合力,突破民营乡镇卫生院回收等改革梗阻。

第二,优化资金分配依据,改革任务量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改革先进。建立事前预拨与事后结算相结合的资金分配机制。主要是依据补助标准、服务人口及计划任务量等因素预拨补助资金。同时,定期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结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及基层综合改革推进状况等工作业绩结算各地区补助资金,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第三,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解决工作实际问题,推进改革举措。全面梳理现有政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等制度中与改革实际工作相脱离的条款进行修订,建立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政策,强化政策制度对改革工作的引导作用。

第四,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纠正违规行为,规范资金管理与使用。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提高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江启成,李绍华.卫生经济学教程[M].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3.

[2]董新宇,郑洁,宋海洋.关于完善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的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2010,29(12): 89.

[3]骆骁,张建余,金焱.医院全成本核算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J].重庆医学,2009,38(1):4-5.

[4]何红霞.医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运行研究[J].经营管理者,2009(6).

[5]周燕颖.医院财务内控失控事件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2,4(31):85-87.

[6]王昕.我国卫生总费用筹资分析与建议[J].中国软科学,2013(11):10-17.

[7]张毓辉,万泉,翟铁民,等.2012年中国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与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4,33(2):5-9.

[8]胡明晖.卫生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思考――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例[J].审计理财,2015(8).

关于医疗卫生的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全科医生;首诊制;全科医疗;发展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093

1文献综述

全科医生是首诊制的基础,也是双向转诊制度的重要保障。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居民的初级医疗需求均由“社区医生”或“家庭医生”满足,这类在较小范围内的全能型医疗服务提供者就是全科医生。我国全科医生的发展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在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已反映在许多文献,特别是基层全科医疗工作者撰写的文献中。

对于目前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发展存在的问题,一些学者从宏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社区卫生服务分会常委兼人力资源学组组长郭清[1]指出:全科医学人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制约社区卫生服务进一部发展的瓶颈,同时,大专院校对于全科医师的培养也跟不上基层医疗护理的需求。除培养机制外,与全科医生有关的其他机制的问题也在一些学者的文献中表现出来:陈天辉[2]等对这些机制性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他们认为,全科医生的准入机制、补偿机制、规范认定机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缺少规范化的准入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长远的全科医学发展计划与配套政策、缺乏可操作的全科医生职称制度等。

另外,也有学者和全科医疗工作者从微观入手,具体分析全科医生发展某一具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线福华[3]等分析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当前全科医生的培养模式中,缺乏统一标准的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尤其是临床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卫生行政系统和高等医学院校两个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也存在考核、师资上的差异。杨政雄[4]也指出,碎片化的培养模式导致了全科医生“层次不一样,水平参差不齐,职称也不一”的现状,以及真正能够履行全科医疗职责的全科医生极为匮乏。

2广东省Y市全科医生的现状

广东省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社会与卫生事业的建设较为完善的省份,对本地区全科医生的培养、配置都有较为完善的规定。而作为一个县级市,Y市拥有与同级别县市相比更为优异的医疗资源,因此笔者选择Y市作为此次的调查地点。2015年7月,笔者对Y市的两大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以及若干社区医院的部分全科医生进行了采访,本文所描述的全科医生发展现状就建立在@些访谈的基础上。

21全科医生的配置与工作

Y市的全科医生在社区层次的配置较为完善,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数名全科医生,分别是:城北六名,城南三名,城西和城中六名至七名,其中城南还有全科护士七名。然而,全科医生在村镇卫生服务站并没有得到全面落实,乡卫生站并没有配置全科医生,也没有开始进行全科医生的培训。

全科医生的职能较广,不仅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会诊工作、24小时候诊,还需开展对有需要的病人进行回访、上门护理,进行社区的诊断、干预、健康讲座等工作。然而,全科医生的实际待遇是与专科医生一致的,并没有因其工作量大、工作内容复杂而有适当提高。从访谈结果来看,全科医生培训的名额过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只有一至两个接受全科医生培训的名额,这导致了全科医生的更新速度极为缓慢,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全科医生的需求都很大,这就产生了全科医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供不应求”的现象。为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就会采取一些增加全科医生工作频次或直接提高工作量的做法,如在采访过程中,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李护士长就反映当社区人手不够时,人民医院住院部就会调派全科医生来社区进行工作。

22全科医生的培养

目前,我国注册的全科医生仅有两千多人,这是因为全科医生的培养时间长、成本大。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有两种途径:一是先在高等医学院进行专业学习,其后到基层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工作与临床实践,根据时间的不同有5+3、5+2或3+2、2+3等模式;二是在职医生转为全科医生,这就需要专科医生经过专业的全科医生培训,包括理论知识的学习与全科医学的临床实践,其后再进行统一考考,通过后才拥有全科医生的资格。

2009年3月,我国开始培养第一批全科医生,Y市则从2010年开始落实这一政策。根据国家卫计委下发的文件,每个省要先培养一批拥有培训资格的全科医生骨干。广东省第一批全科医生的培养分为理论培养和临床培养两大块,理论培养是在网上进行资料的学习与考察。Y市城南社区和信善社区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各有一名医生参加了培训,这两名医生在取得全科医生资格与培训资质后返回Y市培训本市范围内的全科医生。Y市第一届全科医生进行了10个月的学习,从2009年一直持续到2010年,并在 2010年2月1日取得了资格证书。

总地来看,基层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狭窄、培养软硬件缺乏是笔者在本次调查中发现的阻碍全科医生高效培养的主要因素。首先,基层行政区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常常无法满足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全科医生的培养。在Y市,只有城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申请了广东省社区示范基地,拥有培养全科医生的资格,因此从第二届开始,Y市的全科医生培训中理论课的学习就被安排到了Y市上一级的地级市Q市进行,Y市人民医院和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则仅作为实习基地。另外,基层医疗硬件条件的欠缺也从加剧全科医生培养碎片化的角度阻碍了全科医生的高效培养:“许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基础设施只能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仅有少数能完全满足需求[5]”,这种现象不但不利于患者得到有效的治疗与护理,而且对全科医生真正发挥其作用,以及全科医生有效进行临床实践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其次,培养条件的不足直接导致了基层行政区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十分狭窄。根据Y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多位主任反映,近年来Y市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全科医生培养名额只有一到两名,而城南、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甚至已经两年没有培训名额。另外,基层群众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不断上升。据医护人员反映,社区医疗服务的需求正在逐年增加,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普遍希望能有更多的全科医生投入社区进行工作。然而,狭窄的培养窗口直接导致了基层行政区全科医生培养的速率远远落后于对全科医生的需求,使得基层全科医生只能在一种接近于萎缩的状态下运行,更谈不上平衡医疗资源、缓解医疗服务提供压力紧张的现状。

23全科医生的潜在供需市场

当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工资待遇并不高,但全科医生及全科医疗事业具有极高的发展潜力与发展空间,这个判断主要是从对全科医学市场供需两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中得出的。

从供给的情况来看,全科医生潜在人才储备库较为庞大,高等医学院的毕业生以及正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生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成为全科医生;另外,从对Y市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Y市两所中心医院的医生的访谈结果来看,大多数医生对于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愿意为社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另外,由于现有全科医生数量较少,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已相继出台了一些的一全科医生为对象的鼓励性政策,这也从客观上提升了全科医生未来的发展潜力。

前文已有提及,目前我国社会尤其是基层对于全科医生的需求极为旺盛。在“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等养老方式以及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进下,基层越来越倾向于在本区域内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资源配给,而全科医生作为受政治的基础条件,其从一开始就以服务基层、满足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基层医疗需求为主要目标,因此全科医生毋庸置疑地成为了基层医疗服务需求的主要对象。在不断增强的基层医疗服务需求之下,全科医生的受重视程度也将与之呈正相关增长。

3全科医生的发展建议

目前,阻碍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发展的主要因素可以分为两大块:主体因素和客体(环境)因素。主体因素是指全科医生,以及与全科医生相关的管理、服务等机构方面软硬件条件的欠缺所产生的阻碍因素;客体(环境)因素是指目前我国整个医疗卫生制度、相关政策以及相关的社会环境所引发的阻碍因素。因此,为促进全科医生与全科医学的良性发展,有关部门应从这两方面入手,改善全科医生的软硬件条件,促进全科医生的积极性。

31基于主体因素的建议

当前,制约我国全科医生发展的最大因素是全科医生的入口狭窄、培养乏力,因此必须扩大全科医生的培养途径、缩短培养周期。从当前我国全科医生的培养途径来看,经由高等医学院毕业成为全科医生的比例较低,因此,应当重点扶持高等医学院和综合型大学医学院的全科医学专业,扩大全科医生的培养窗口、培养质量。另外,除考虑在高等医学院校建立全科医学学科外,“在医学生课程中应增加全科医学的教学内容,并在毕业后教育(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中探索建立全科学专业学位[6]”。当然,在制定全科医生的培养规模、培养内容等具体培养政策时,应当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与论证。

是全科医生的待遇问题。根据激励理论,员工是否受到激励取决于“激励效价”与“可获得性”两个变量,员工受到的激励水平等于激励效价与可获得性的乘积,在激励效价一定的情况下,可获得性越高,员工受到的激励效果就越强。从目前来看,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全科医生已经出台了一套较为具体、完备的优惠与晋升通道、职业发展方面的制度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由于我国情况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各地将这套制度规范落实到实践中去的程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Y市虽然是卫计规划的全科医生及其待遇制度的试点地之一,但由于其经济较不发达、城市化水平不高等原因,Y市一直没有将其完全落实,这就使得Y市全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无法达到全科医生待遇制度的顶层设计阶段所预期达到的程度。鉴于这一点,我国应当在宏观上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保障全科医生的待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还应当继续保持对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加大公共卫生投入,通过法律、经济的手段保证全科医疗事业的快速的发展。在具体的政策执行方面,如果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将政策所规定的待遇进行落实,应当以规划的方式拟定一个时间区间,在此时间区间内逐步推进全科医生待遇的落实工作。

是全科医生的管理问题。全科医生的社区医疗服务工作有治疗、康复、护理、宣传教育等,既包括了传统的医疗事业,又涉及新兴的护理等事业,因此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民政部门都有可能在全科医生进行工作时履行其管理职能,然而对于各公共部门对全科医生管理的权限、内容、方式等都缺少一个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全科医生在工作中可能面临多头管理的情况。为避免因此而导致的低效率,应当制定规范化的管理全科医生队伍、为期提供必要服务的规章制度,更进一步则应该在有全科医生在职的医院都建立全科医学科室,由它统一管理本部门的全科医生。

32基于客体因素的建议

相τ谥魈逡蛩兀客体(环境)由于具有外延的广泛性与多元性,其复杂程度远甚于主体因素。因此,基于客体因素的建议只能通过一种宏观的、规划性的话语来表达。

全科医疗作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部分,其政策、目标、规划必然要服从于整体,并在整体医疗环境的推动下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基本卫生服务范围、公立医疗体系规模等问题度需要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才能得到改善;另外,我国重视专科胜于重视全科,重视而不重视宏观,重视政策制定而不重视政策执行,这就导致我国全科医疗和全科医生的发展不仅晚于发达国家,而且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障碍。对于整体医疗卫生事业局限性对全科医生、全科医学发展产生的阻碍,还需对症下药:一方面,应当“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并针对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实行不同的保障和组织方式[7]”。另一方面,应当在整体的医疗卫生规划中将全科医疗事业列入发展重点,配给与目前我国全科医学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资源,营造有利于全科医学发展的环境。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Y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这两所中心医院患者数量过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患者的心态与意识。在采访中,许多患者在被问及为何不选择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首诊医疗机构时,都将“不信任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患者宁可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获取前往中心医院就诊的机会,也不选择前往更为方便且实际上能够满足患者需求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显然,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患者选择的低效率,也会导致以社区为工作重点的全科医生无法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要改变这一现象,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系统、民政部门应当进行广泛的宣传,并配合一些政策手段,如出台优惠措施鼓励患者前往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前往中心医院时应当由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就诊证明等,逐渐使患者建立起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信心,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同时充分发挥全科医生的作用。

另外,通过立法的手段对全科医疗及全科医生进行管理、引导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以全科医生为对象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就使通过一种常就地作用于全科医生的指导性手段失去了参考依据,而在充分调查全科医生实际运行情况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助于在当前全科医生及全科医学定位较为模糊的情况下对全科医学事业进行一定程度的规制。

4结论:市场化背景下的全科医生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医院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包括“公共卫生”与“卫生服务站”,即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经费由政府全额或部分拨付。从外部性的角度来看,由于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政府应通过经济手段对其进行扶持;另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背景下,医疗卫生事业也应当适当发挥市场的积极性,允许私人、社会团体设立医院和卫生服务站,形成公、私医疗事业平等共存、良性竞争的局面。对于全科医生来说,允许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培养并配置全科医生具有充分利用资源的作用: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的规模一般比公立医院小,主要服务对象为社区、村镇等小型居民聚居区,而全科医生及全科医疗事业的初衷正是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而设立的,这与私营医院、卫生服务站的运作情况契合。在各行各业都越来越走向市场化的今天,全科医生与全科医学事业的部分市场化(培训、分配等)是有助于这一领域的发展的;当然,为了避免全科医生这一稀缺资源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而呈现集中的趋势,政府、公立医院应当进行必要的调解,保证全科医生在基层的分布。

然而总体来说,我国全科医生和全科医学事业正处在起步阶段,具体的发展方向还没有最终确定,政策框架也还没有形成一套稳定的体系。Y市作为全科医生制度的试点地区,其显示出的全科医生的价值以及所暴露出的问题,应当引起卫生行政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吸收Y市全科医生运行过程中的有益于医疗资源合理分配、扩大基层群众获得便捷医疗卫生服务的途径的因素,吸取由于资源与社会情况的限制而无法发挥最大效用的教训,制定全科医生发展的长效战略,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正全科医生的发展模式,从而为全科医生在我国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郭清,王勤荣,杜亚平,等中国全科医生培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中国全科医学,2004(5):291

[2]陈天辉,李鲁,施卫星,等全科医生培养模式的现状与思考[J].中国高等医学管理,2002(1):30

[3]线福华,路孝琴,吕兆丰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及其实施中相关问题的思考[J].中全科医学,2012,15(22):2500

[4]杨政雄全科医生培养面临的问题分析[J].当代医学,2013,19(5):26

[5]郁晓燕关于全科医生培养现状与社会需求差异的调查报告[J].卫生职业教育,2015(3):140

[6]侯建林,柯杨,王维民我国全科医生制度面临的困难和发展建议[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1,3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