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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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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范文第1篇

(一)总体情况。全县工业企业14家,已复工复产12家,复产率85.71%。其中,规上1家,已复工复产1家,复产率100%;规下13家,已复工复产11家,复产率84.62%。全县限上商贸企业12家,已复工复产12家,复产率100%。

(二)规上企业情况。复工复产1家。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复工人数7人,去年产值8000万元,今年目标8400万元,按照目前复工复产情况和生产效率,能够完成任务目标。目前,防疫物资充足,机组运行正常。

(三)规下企业情况。复工复产11家。复工人数为:有限责任公司8人,能源有限公司9人,电站12人,电站7人,联合光伏2人,自来水厂13人,饮用水有限公司2人,绿色食品公司4人,公司3人,公司4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2人。

(四)限上商贸企业情况。复工复产12家。疫情期间,餐饮、酒店行业受影响较大,目前所有限上酒店行业企业均未复工,餐饮行业较去年同比主营收入大幅下降。加油站受影响较小,总体营收波动不大。随着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将会逐步恢复正常经营水平。

二、前期工作

(一)制定方案,加强督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制定了《工业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做好复工复产分类分批,监督企业制定“一企一方案”,建立企业复工复产应急响应机制。重点保障规上企业、民生物资急需企业、春耕备耕期间涉农企业。所有复工复产企业都做到了要求的提前3—5天向报备,同时监督和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即“一企一方案”。电建新能源公司和电站在建立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方面有力有效,配备了充足的防控物资,并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专人值守。经实地走访,所有复工复产企业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健康证明,在卡点测量体温,积极与企业所在乡镇沟通,将复工复产纳入区乡属地管理范围,协调区乡在企业生产要素配给、运输、保供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分类组织,有序推动。第一批复工复产企业为电力企业;第二批复工复产企业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制造企业;其余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力争不晚于去年同期。对所管企业实行报备制度,实时掌握清楚复工复产情况,分类实施,针对每一类复工复产的具体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撑,如商贸流通企业强化与交通部门的沟通,重点支撑物资运输,实现“靶向治疗”。

(三)联防联控,多方协作。和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疾控中心、县医院沟通协作,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活动轨迹核查,不漏一人的统计疫情期间员工活动轨迹,在控制疫情的总前提下,优先安排本地员工返岗,对在湖北、重庆、道孚境内的员工劝留在当地,外地返岗员工严格落实居家或在居住地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实现了“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服务管理,同时督促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

(四)安全生产,防患未然。对企业的防疫物资配备标准,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复工复产人数情况提出相关要求,保障企业为职工配备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到位够用,并派人指导正确使用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做到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等部位进行彻底消杀,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实地走访要求企业设置临时隔离室和隔离观察地点。  并指导企业制定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将风险防患落到实处,提高安全意识,特别针对加油站等高危行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实名制情况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要素保障,运输通畅。针对全省范围内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的实际情况,积极对接周边州市县,制发通行证明,确保我县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重点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生产原料和其他生产要素的运输供应。截止目前,共协调组织运输车辆40余辆。

三、支持中小企业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下全县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情况,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出台了《县应对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措施》,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适度加大金融和财税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快要件审批办理。

四、存在问题

经过各方努力,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全县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

1.交通封闭导致各类原材料供应不足,我县与道孚交界,通往内地需经道孚,疫情严防严控态势下,交通封闭,运输影响较大。

2.产品特别是农产品销售明显下滑。如俄色茶厂、盛煌农业等本地农产品优质企业下滑较大。

3.返工返岗人员出入受限导致返工不及时。如华康水泥厂,部分员工为湖北籍,返工受限导致该企业复工复产迟缓。

4.企业运营及资金周转压力大。部分企业贷款利息支付、员工工资、运营所需的水电费等支出压力较大。

5.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滞后。疫情对部分企业正在实施的技改项目、扶贫项目影响较大,预计会导致项目开工延后。

五、下步计划

一是持续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指导工作。实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主动上门、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精准服务,对联系的企业开展点对点帮扶,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督导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防疫防控措施。针对疫情带来的影响,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实施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最大产能,努力把疫情对企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是按照先关要求抓好监控服务。认真细致指导督导企业从严从实、落实落细做好防控工作相关措施,加大员工专车接人力度,有序加快组织务工人员返岗。实行企业厂区封闭式管理,落实厂区防疫措施,配备相应数量防疫物资,督促企业采取合理排班轮岗,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优化生产流程,加强职工管理,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市场空间,尽快实现达产达效。

三是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和日常监管工作。按照企业实际生产需要与物资储备的缺口,给予企业生产物资运输和企业用工等方面的帮助,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行。制定复工复产企业监管方案,组织专人对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进行监督指导,重点对企业防疫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范文第2篇

根据省、市、县“干部入企“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及有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人口密度大,疫情防控形式严峻,同时企业多、种类全,复工复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镇“干部入企”企业复工复产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副镇长

成员:xx

二、服务对象

全镇各类工业企业

三、工作任务

(一)督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服务辖区各类工业企业,宣讲应对疫情惠企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难点问题。

(三)督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做到符合条件能复尽复,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复。

(四)企业复工后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监督落实

四、复工复产时间

2020年2月10日起启动我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五、复工复产基本原则

按照“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培育企业”优先,分批分次的原则,对能够实行封闭管理和半封闭管理的企业和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或者对本地经济贡献大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

复工企业要坚持“精准复工和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优先组织核心岗位、关键岗位、一线岗位的职工投入生产,其他部门可延后上班或轮流上班,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现场工作人员。同时,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复工复产程序

(一)复工复产验收前置条件

复产复工前,各包村干部和村委干部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从严落实主体责任,除达到环保和安全相关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企业要认真开展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企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员工返企在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小时。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复工人员必须由居住地相关村和社区网格长出具封闭期间情况证明,内容包括近14天本人活动轨迹、与病人接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要加强职工管理,居住地与企业之间的衔接不能超过半天,经过体温检测后,再入厂封闭管理。

3.企业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4.企业要在职工返岗前,对企业工作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彻底做好环境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5.企业要严格进出管理制度,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和出入证管理制度。

6.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单,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7.企业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开展两次体温监测,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采取相应隔离和就医措施。

8.企业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采取错时错峰分散就餐,避免员工集中用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减少人员聚集。

9.企业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要加强通风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每日定点定时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特别是办公室设备、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重点消毒。

10.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和相关必备药品、消毒等物资,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需要配备1个口罩。强制实行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制度,职工在工作操作中、上下班途中均必须佩戴口罩。同时,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车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班车要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技术指南做好消毒。

11.企业要具备各相关主管部门系统内所要求的复工复产必备条件。

(二)复工复产需要提交审核的资料

1.经由镇领导小组备案的企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由县级主管部门审核过的复工复产方案。

2.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3.企业复工复产员工疫情防控自查表。

4.企业承诺书。

(三)复工复产的审核

1.各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

2.企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初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字后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煤炭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复工方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初审;煤炭洗选企业由镇政府初审。

3.具体分工:煤炭洗选企业由县能源局负责,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工信局负责

规模以下企业(归行业主管的企业除外)由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

4.县验收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工信局下发企业复工复产通知书。

5.企业收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产方案要求组织生产。

七、镇范围内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管理

(一)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全面实行复工人员网格化管理。

对镇范围内复工复产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网格化的实施监督,在企业与班组长之间、班组长与员工之间层层建立网格管理。

规模以上企业总网格长为县工信局,二级网格长为镇人民政府,三级网格长为主体企业。

规模以下企业(归行业主管的企业除外):总网格长为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二级网格长为镇人民政府,三级网格长为各村村民委员会,四级网格长为各主体企业。

(二)对本地返岗人员和外地返岗人员,分类施策,科学管理。

各企业主体对返岗人员要最大限度进行精减,优先本地职工返岗,严格实行以人定产,本地返岗人员名单由企业统一提供,由所属各级网格长审批后,签发出入证,供进出厂区和住所使用。

对市外返岗人员,各企业主体要及时向上级网格长和县卫健局报备,并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各企业要制定隔离方案,落实隔离住所,落实专人看护,隔离期满后由所属各级网格长审批签发出入证后,方可正常上班。

(三)要全面推行封闭式和半封闭式管理。

各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做实做细员工排查、住宿、就餐、通行、会议、生产办公、后勤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其它不具备封闭管理的条件的企业要实行半封闭管理,严格按照防输入、防聚集、防扩散的目标,根据各自生产流程环节,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

春节期间未停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周密制定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并加强管理,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八、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一)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法人负责制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包村干部和村民委员会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

各村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各级网格长要加强所属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确保每户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未经审核报备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

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的企业,或者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范文第3篇

市交通运输局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有关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要求,细致组织部署,扎实有序做好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保障。

一、做好客运班线恢复的运输组织。

按照省防疫指挥部《命令》要求,2月21日起,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组织恢复了林州、汤阴、内黄和滑县四条县际班线,并逐步恢复北郭、辛村、水冶城乡客运班线。驻站办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督导企业和车站认真做好车辆消毒、乘客测温登记工作,确保乘客出行环境安全有保障。

二、组织好农民工复工复产包车。

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农民工复工复产运输保障,按照人社部门关于运送复工复产农民工的工作指令,立即根据人数、时间组织运输公司选调车辆,及时办理完善车辆派遣手续,督导运输公司落实乘客测温登记、车辆消毒等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复产复工运输安全及时有序。

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范文第4篇

一、坚守红线,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要反“三违”,禁“三超”,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矿山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

各矿山企业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整治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统筹安排,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机结合

目前全县矿山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必须按照停工停产矿山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煤矿企业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各矿山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隐患报告制度。矿山企业应主动报告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凡没有自查、不报、瞒报隐患,而排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二是建立隐患公告制度。所有矿山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隐患情况;必须在隐患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注明防控措施;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指导工人作业;必须向员工公开隐患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接受安全监管。三是建立隐患整改承诺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都必须做出整改承诺,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加强与隐患排查组的沟通,把节后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相结合。全县矿山企业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没有进行井下隐患排查,必须先由核查组进行隐患排查,经矿山企业整改完成后,复查工作可以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一并进行。没有经过省级隐患排查以及复查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为了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把“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矿山企业抗灾能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各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矿山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各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四、明确标准,严格复工把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确定矿山复工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逐矿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验收,合格一个,批准一个。

(一)下列五类矿山不得复工

1、证照不全、手续不全或过期的矿山。

2、2014年度伤亡事故未结案的矿山。

3、2014年底以前未退出黑名单监管的矿山。

4、未完成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的煤矿,未落实煤监局专项监察指令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5、省安办《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5]3号)中规定的十类情况之一的矿山。

(二)矿山复工必须达到6个条件

1、矿山企业证照齐全有效;建设矿井依法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探矿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地勘资质的单位施工;外包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施工。

2、矿山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完善、可靠;矿山图纸必须真实、规范。

3、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可行;制定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采掘施工计划、灾害防治计划、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煤矿“六化”或非煤矿山“五化”建设计划。

4、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配齐配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井工矿山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矿山企业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了2015年度矿山救护协议,没有成立专职救援队伍的煤矿,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同时为职工办理了实名工伤保险。

6、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诚信承诺;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优化矿山复工程序

矿山复工重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为主。采取四级检查,即企业自查、集团检查、乡镇督查、县安监局核查。

1、矿山企业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先制定复工复产整改方案,煤矿企业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整改方案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间带班领导、整改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要坚决防止安全措施不落实恢复送电、实施瓦斯排放和排水引发事故。经企业自查,认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按程序逐级申请验收。

2、矿山提出复工申请,经集团公司检查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报请乡镇人民政府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安监局;

4、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合格后,报经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由县安监局下达复工通知书。

5、为了更好的给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服好务,与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县局决定分矿种、分时段分别进行复工,大致安排如下:

非煤矿山企业:3月中旬到4月中旬

煤矿企业:3月中旬到4月底

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范文第5篇

一、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现状

我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38户,其中证照手续齐全的非煤矿山企业24户(包括3座尾矿库),在建企业14户。其中证照手续齐全的24户非煤矿山企业中,2016年申请复产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有10户(包括2座尾矿库);在建14余企业中,由于各种原因,落实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工建设的仅有4户采石采砂企业,其余企业均处于停工、停产、停建状态。

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迅速研究制定并下发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摸清底数,抓住重点,逐一落实。在此次行动中,通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督查等形式,摸排企业28余户次,整治问题和隐患60余条,完成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企业注册19户,其中14户企业以完成基础信息、扩展信息的填报审核工作,其余5户企业正在完善当中。

三、存在的问题

1、近年来,由于矿产品市场持续低迷,融贷政策逐渐紧缩,使得许多矿山企业经营困难,长期处于停产、停工、停建状态。企业资金的缺乏,导致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致使企业安全基础薄弱。

2、非煤矿山企业“跟风”建设现象突出。由于我县肃航一级公路的开工建设和中国核乏料处理基地建设的逐步实施,使得县域内采石采砂企业逐渐增多。企业为了抢抓石料供给市场,通过加快建设进度,大量垫资备料等方式,实现企业在石料供给市场的竞争力。因此,部分企业超负荷生产、安全管理弱化、设备设施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把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准入关。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把建设项目准入,真正做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